1、1 ICS 13.100A 01备 案 号 : 33840湖 北 省 地 方 标 准DB42DB42DB42/T 809 2012湖 北 省 工 业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大 纲和 考 核 要 求 Safety training syllabus and examination requirement for chief principal enterprisesin Hubei Province 2012-03-01发 布 2012-05-01实 施湖 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 DB42/T 809 2012 I 目 次前 言 II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2、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义 14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大 纲 14.1 培 训 要 求 1 4.2 培 训 内 容 24.2.1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和 标 准 规 范 24.2.2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24.2.3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24.2.4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能 力 34.3 再 培 训 要 求 与 内 容 34.4 学 时 安 排 35 考 核 要 求 45.1 考 核 办 法 4 5.2 安 全 生 产 知 识 考 试 要 点 55.3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能 力 考 核 要 点 55.4 再 培 训 考 核 要 求 与 要 点 6附
3、 录 ( 资 料 性 附 录 )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7 DB42/T 809 2012 II 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B/T 1.1-2009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部 分 : 标 准 的 结 构 和 编 写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本 标 准 由 湖 北 省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提 出 并 归 口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单 位 : 湖 北 省 安 全 生 产 宣 传 教 育 中 心 、 中 钢 集 团 武 汉 安 全 环 保 研 究 院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王 红 汉 、 向 维 、 康 勇 、 刘 越 、
4、 刘 波 、 区 存 华 。本 标 准 由 湖 北 省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负 责 解 释 。 DB42/T 809 2012 1 湖 北 省 工 业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大 纲和 考 核 要 求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湖 北 省 工 业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的 要 求 、 内 容 以 及 安全 生 产 考 核 办 法 、 考 核 要 点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湖 北 省 冶 金 、 有 色 、 建 材 、 机 械 、 轻 工 、
5、 纺 织 、 烟 草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安 全 生 产 管理 人 员 的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及 考 核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文 件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安 全 培 训 规 定 ( 国 家 安 监 总 局 令 第 3号 )湖 北 省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管
6、 理 办 法 ( 鄂 安 监 规 2011 3号 )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3.1 主 要 负 责 人 chief principal从 事 工 业 生 产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或 者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董 事 长 、 总 经 理 , 其 他 生 产 单 位 的 厂 长 、 经 理 ( 含 实 际 控 制 人 ) 。注 :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规 定 ( 国 家 安 监 总 局 令 第 3号 ) 3.2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safety manager工 业 企 业 中 分 管 安 全
7、 生 产 的 负 责 人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负 责 人 及 其 管 理 人 员 , 以 及 未 设 安 全 生 产管 理 机 构 的 工 业 企 业 的 专 、 兼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等 。注 :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安 全 培 训 规 定 ( 国 家 安 监 总 局 令 第 3号 ) 4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大 纲4.1 培 训 要 求 4.1.1 湖 北 省 工 业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应 接 受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 具 备 与 所 从 事 的 生 产 经营 活 动 相 适 应 的 安 全 生
8、产 知 识 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能 力 。 DB42/T 809 2012 2 4.1.2 培 训 应 按 照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安 全 培 训 规 定 、 湖 北 省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管 理 办 法 等 规 定 组 织 进行 。4.1.3 培 训 工 作 应 坚 持 理 论 与 实 践 相 结 合 , 采 用 多 种 有 效 的 培 训 方 式 , 加 强 案 例 教 学 ; 应 注 重 对 主 要负 责 人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的 法 律 责 任 、 安 全 生 产 知 识 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能 力 的 综 合 培 训 。4.1.4 培 训
9、应 安 排 讲 课 、 复 习 、 考 试 等 环 节 , 讲 课 内 容 和 课 时 安 排 可 结 合 冶 金 、 有 色 、 建 材 、 机 械 、轻 工 、 纺 织 、 烟 草 等 行 业 的 实 际 情 况 酌 情 调 整 , 但 不 得 低 于 本 标 准 的 要 求 。4.2 培 训 内 容4.2.1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和 标 准 规 范4.2.1.1 我 国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 政 策4.2.1.2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基 本 概 念 , 法 规 体 系 , 主 要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法 律 法 规 包 括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10、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 地 方 法 规 、 部 门 规 章 和 地 方 规 章 。 4.2.1.3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规 范主 要 包 括 有 关 国 家 标 准 、 行 业 标 准 和 地 方 标 准 。4.2.1.4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体 制4.2.1.5 案 例 分 析 与 讨 论4.2.2 安 全 生 产 管 理4.2.2.1 工 业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知 识包 括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基 本 概 念 , 主 要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4.2.2.2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 评 估 、 登 记 建 档 、 监 控
11、 与 管 理 要 求4.2.2.3 职 业 卫 生 管 理4.2.2.4 应 急 管 理4.2.2.5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统 计 、 报 告 、 调 查 和 处 理4.2.2.6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的 管 理 4.2.2.7 现 代 安 全 管 理 理 论 及 技 术 简 介主 要 包 括 危 险 源 辨 识 、 风 险 评 价 、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等 。4.2.2.8 企 业 安 全 文 化4.2.2.9 国 内 外 先 进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经 验4.2.2.10 案 例 分 析 与 讨 论4.2.3 安 全 生
12、 产 技 术4.2.3.1 机 械 安 全 技 术包 括 机 械 设 备 分 类 , 通 用 机 械 安 全 要 求 。4.2.3.2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技 术包 括 特 种 设 备 的 类 别 及 运 行 安 全 要 求 。 4.2.3.3 电 气 安 全 技 术包 括 电 气 事 故 的 特 点 与 类 型 , 电 气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4.2.3.4 防 火 防 爆 安 全 技 术包 括 火 灾 、 爆 炸 的 形 式 , 影 响 因 素 , 防 火 防 爆 措 施 。 DB42/T 809 2012 3 4.2.3.5 工 艺 安 全 生 产 技 术包 括 冶 金 、 有
13、 色 、 建 材 、 机 械 、 轻 工 、 纺 织 、 烟 草 等 的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 主 要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和 安 全生 产 技 术 。4.2.3.6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生 产 技 术包 括 冶 金 、 有 色 、 建 材 、 机 械 、 轻 工 、 纺 织 、 烟 草 等 涉 及 到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类 别 、 应 用 场 所 、 危险 危 害 性 及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4.2.3.7 危 险 作 业 安 全 生 产 技 术主 要 包 括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 煤 气 作 业 、 高 温 液 态 金 属 生 产 作 业 、 粉 尘
14、 爆 炸 环 境 作 业 、 高 处 作 业 、 动火 作 业 及 检 修 作 业 等 的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与 管 理 要 求 。4.2.3.8 职 业 危 害 预 防 与 控 制 技 术 包 括 职 业 危 害 因 素 及 职 业 病 的 概 念 、 类 别 , 职 业 危 害 与 职 业 病 的 预 防 与 控 制 措 施 。4.2.3.9 案 例 分 析 与 讨 论4.2.4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能 力4.2.4.1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 政 策 、 法 律 法 规 、 标 准 规 范 的 程 序 和 要 点4.2.4.2 组 织 制 定 、 评
15、 审 与 修 订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 操 作 规 程 的 程 序 和 要 点4.2.4.3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计 划 实 施 的 程 序 和 要 点4.2.4.4 新 建 、 改 建 、 扩 建 工 程 项 目 安 全 设 施 和 职 业 卫 生 设 施 “ 三 同 时 ” 管 理 的 要 点4.2.4.5 开 展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培 训 的 程 序 和 要 点4.2.4.6 危 险 源 辨 识 方 法 ,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 评 估 方 法4.2.4.7 职 业 危 害 因 素 的 识 别 与 职 业 危 害 申 报 要 点4
16、.2.4.8 组 织 安 全 检 查 和 隐 患 整 改 的 基 本 程 序 和 要 点4.2.4.9 组 织 制 定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的 程 序 和 要 点 4.2.4.10 组 织 、 指 挥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以 及 应 急 演 练 的 步 骤 和 要 求4.2.4.11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报 告 、 调 查 处 理 的 程 序 和 方 法4.2.4.12 建 立 、 运 行 、 评 审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体 系 的 程 序 和 要 点4.3 再 培 训 要 求 与 内 容4.3.1 再 培 训 要 求4.3.1.1 凡 已 取 得 安 全 生 产
17、培 训 合 格 证 书 的 主 要 负 责 人 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若 继 续 从 事 原 岗 位 工 作的 , 在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有 效 期 内 按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再 培 训 。 再 培 训 的 内 容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4.3.2的 要 求 。4.3.1.2 再 培 训 应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 由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安 全 培 训 机 构 组 织 进 行 。4.3.2 再 培 训 内 容a) 有 关 工 业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新 的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 规 程 、 标 准 和 政 策 ; b) 冶 金 、
18、 有 色 、 建 材 、 机 械 、 轻 工 、 纺 织 、 烟 草 等 行 业 的 新 技 术 、 新 工 艺 、 新 设 备 、 新 材 料 及其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要 求 ;c) 国 内 外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先 进 经 验 ;d) 工 业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形 势 及 相 关 行 业 典 型 案 例 分 析 与 讨 论 。4.4 学 时 安 排 DB42/T 809 2012 4 4.4.1 工 业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时 间 不 少 于 32 学 时 , 具 体 课 时 安 排 见表 1, 其 中
19、案 例 分 析 与 讨 论 不 应 少 于 4学 时 。4.4.2 工 业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再 培 训 时 间 不 应 少 于 12 学 时 。表 1 工 业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课 时 安 排项 目 培 训 内 容 学 时培 训 第 一 单 元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和 标 准 规 范 8第 二 单 元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8第 三 单 元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10第 四 单 元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能 力 2复 习 2 考 试 2合 计 32再 培 训
20、有 关 工 业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新 的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 规 程 、 标 准 和 政 策 ;冶 金 、 有 色 、 建 材 、 机 械 、 轻 工 、 纺 织 、 烟 草 等 行 业 的 新 技 术 、 新 工 艺 、 新 设 备 、新 材 料 及 其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要 求 ;国 内 外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先 进 经 验 ;工 业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形 势 及 相 关 行 业 典 型 案 例 分 析 与 讨 论 。 8复 习 2考 试 2合 计 125 考 核 要 求 5.1 考 核 办 法5.1.1 考 核 分 为 安 全 生 产 知 识 考
21、试 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能 力 考 核 两 部 分 。5.1.2 安 全 生 产 知 识 考 试 实 行 闭 卷 笔 试 。 考 试 时 间 为 120分 钟 。 考 试 采 用 百 分 制 , 60分 及 以 上 为 合格 。5.1.3 安 全 生 产 知 识 考 试 内 容 应 包 括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规 范 知 识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知 识 、 安 全 生 产技 术 、 案 例 分 析 四 个 单 元 , 应 按 照 本 标 准 5.2 的 范 围 命 题 。主 要 负 责 人 考 试 各 单 元 分 数 占 比 为 :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22、法 规 标 准 规 范 知 识 , 3 0 % 4 0 ; 安 全 生 产 管理 知 识 , 2 0 % 3 0 ;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2 0 % 3 0 , 案 例 分 析 不 少 于 5%。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考 试 各 单 元 占 比 为 :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规 范 知 识 , 20% 30 ; 安 全 生 产 管理 知 识 , 30% 40 ;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20% 30 , 案 例 分 析 不 少 于 5%。5.1.4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能 力 考 核 实 行 写 论 文 或 答 辩 等 方 式 进 行 。 考 核 内 容 应
23、 符 合 本 标 准 5.3 规 定 的 范 围 ,成 绩 评 定 分 为 合 格 、 不 合 格 。 5.1.5 考 试 和 能 力 考 核 均 合 格 者 , 方 判 为 合 格 。 考 试 ( 核 ) 不 合 格 允 许 补 考 一 次 , 补 考 仍 不 合 格 者 需重 新 培 训 。5.1.6 考 核 要 点 的 深 度 分 为 了 解 、 熟 悉 和 掌 握 三 个 层 次 , 三 个 层 次 由 低 到 高 , 高 层 次 的 要 求 包 含 低 层次 的 要 求 。 了 解 : 能 正 确 理 解 本 标 准 所 列 知 识 的 含 义 、 内 容 , 并 能 够 应 用 ;
24、 熟 悉 : 对 本 标 准 所 列 知 识 有 较 深 的 认 识 , 能 够 分 析 、 解 释 并 应 用 相 关 知 识 解 决 问 题 ; 掌 握 : 对 本 标 准 所 列 知 识 有 全 面 、 深 刻 的 认 识 , 能 够 综 合 分 析 、 解 决 较 为 复 杂 的 相 关 问 题 。 DB42/T 809 2012 5 5.2 安 全 生 产 知 识 考 试 要 点 表 2 安 全 生 产 知 识 考 试 要 点单 元 内 容 主 要 负 责 人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5.2.1 第 一 单元 ( 安 全 生 产 法律 法 规 、 标 准 规范 ) 我 国 安
25、全 生 产 方 针 、 政 策 掌 握 掌 握有 关 安 全 生 产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的 基 本 概 念 、 作 用 、 安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体 系 了 解 了 解主 要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熟 悉 熟 悉有 关 行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规 定 掌 握 熟 悉有 关 行 业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规 范 了 解 熟 悉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体 制 熟 悉 了 解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的 安 全 生 产 保 障 掌 握 熟 悉工 业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的 安 全 生产 责 任 和 义 务
26、掌 握 掌 握从 业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熟 悉 了 解5.2.2 第 二 单元 ( 安 全 生 产 管理 )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基 本 概 念 了 解 熟 悉主 要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熟 悉 掌 握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 评 估 、 登 记 建 档 、 监 控 与 管 理 要求 了 解 掌 握职 业 卫 生 管 理 了 解 掌 握应 急 管 理 掌 握 熟 悉生 产 安 全 事 故 统 计 、 上 报 、 调 查 和 处 理 熟 悉 掌 握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的 管 理 了 解 熟 悉现 代 安 全 管 理 理 论 及 技
27、 术 了 解 熟 悉企 业 安 全 文 化 了 解 了 解国 内 外 先 进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经 验 了 解 了 解5.2.3 第 三 单元 ( 安 全 生 产 技术 ) 机 械 设 备 分 类 ;特 种 设 备 的 类 别 ;电 气 事 故 的 特 点 与 类 型 ;火 灾 、 爆 炸 的 形 式 , 影 响 因 素 了 解 了 解通 用 机 械 安 全 技 术 ;特 种 设 备 运 行 安 全 管 理 ;电 气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 防 火 防 爆 措 施 了 解 掌 握工 艺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熟 悉 熟 悉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了 解 熟
28、悉危 险 作 业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熟 悉 掌 握职 业 危 害 预 防 与 控 制 技 术 了 解 熟 悉5.2.4 第 四 单元 案 例 分 析 掌 握 掌 握5.3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能 力 考 核 要 点5.3.1 主 要 负 责 人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能 力 考 核 要 点 DB42/T 809 2012 6 a) 能 组 织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 政 策 、 法 律 法 规 和 标 准 规 范 ;b) 能 组 织 制 订 、 评 审 工 业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c) 能
29、 组 织 落 实 新 建 、 改 建 、 扩 建 工 程 项 目 安 全 设 施 “ 三 同 时 ” 管 理 要 求 ;d) 能 落 实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管 理 措 施 ;e) 能 组 织 安 全 检 查 ;f) 能 组 织 进 行 重 大 隐 患 整 改 ;g) 能 组 织 制 定 、 评 审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h) 能 组 织 、 指 挥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演 练 ;i) 能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组 织 事 故 调 查 与 处 理 ;j) 能 组 织 建 立 、 运 行 、 评 审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体 系 。5.3.2 安 全 生 产
30、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能 力 考 核 要 点a) 能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 政 策 、 法 律 法 规 、 标 准 规 范 ; b) 能 制 定 、 评 审 与 修 订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c) 能 实 施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计 划 ;d) 能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落 实 新 建 、 改 建 、 扩 建 工 程 项 目 安 全 设 施 和 职 业 卫 生 设 施 “ 三 同 时 ” 管 理要 求 ;e) 能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开 展 安 全 生 产 宣 传 教 育
31、培 训 ;f) 能 开 展 危 险 源 辨 识 和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 评 估 ;g) 能 开 展 职 业 危 害 因 素 的 识 别 与 职 业 危 害 申 报 ;h) 能 组 织 安 全 检 查 和 隐 患 整 改 ;i) 能 制 定 、 评 审 、 修 订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j) 能 编 制 事 故 应 急 演 练 方 案 , 进 行 应 急 演 练 评 估 ;k) 能 进 行 事 故 调 查 、 原 因 分 析 , 并 提 出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l) 能 进 行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体 系 的 建 立 、 运 行 、 评 审 与 修 订 。 5.4
32、再 培 训 考 核 要 求 与 要 点5.4.1 再 培 训 考 核 要 求5.4.1.1 对 已 取 得 生 产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合 格 证 书 的 主 要 负 责 人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在 证 书 有 效 期 内 ,再 培 训 完 毕 都 应 进 行 考 核 , 考 核 内 容 按 本 标 准 5.4.2的 要 求 进 行 , 并 将 考 核 结 果 在 安 全 生 产 合 格 证 书 上做 好 记 录 。5.4.1.2 再 培 训 考 核 可 只 进 行 笔 试 , 考 试 办 法 可 参 照 5.1.2。5.4.2 再 培 训 考 核 要 点 表 6 再
33、培 训 考 核 要 点 内 容 主 要 负 责 人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有 关 工 业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新 的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 规 程 、 标 准 和 政 策 掌 握 熟 悉冶 金 、 有 色 、 建 材 、 机 械 、 轻 工 、 纺 织 、 烟 草 等 行 业 的 新 技 术 、 新 工艺 、 新 设 备 、 新 材 料 及 其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要 求 熟 悉 了 解国 内 外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先 进 经 验 了 解 熟 悉工 业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形 势 及 本 行 业 典 型 案 例 分 析 了 解 熟 悉 DB42/T 80
34、9 2012 7 附 录( 资 料 性 附 录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宪 法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七 十 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二 十 八 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合 同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六 十 五 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五 十 二 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突
35、 发 事 件 应 对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六 十 九 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消 防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六 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八 十 一 号 )国 务 院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023号 )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549号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397号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36、全 管 理 条 例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591号 )工 伤 保 险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586号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报 告 和 调 查 处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493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合 同 法 实 施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535号 )财 政 部 安 全 生 产 监 管 总 局 关 于 印 发 高 危 行 业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费 用 财 务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通 知 ( 财企 2006 478号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安 全 培 训 规 定 (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37、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3号 )安 全 生 产 领 域 违 法 违 纪 行 为 政 纪 处 分 暂 行 规 定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监 察 部 、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总 局 令 第 11号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11号 )安 全 生 产 检 测 检 验 机 构 管 理 规 定 (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12号 )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报 告 和 调 查 处 理 条 例 罚 款 处 罚 暂 行 规 定 (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38、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13号 )国 家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关 于 修 改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报 告 和 调 查 处 理 条 例 罚 款 处 罚 暂 行 规 定 部 分 条款 的 决 定 ( 总 局 令 第 42号 )安 全 生 产 行 政 复 议 规 定 (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14号 )安 全 生 产 违 法 行 为 行 政 处 罚 办 法 (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15号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暂 行 规 定 (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16号
39、)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管 理 办 法 (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17号 )作 业 场 所 职 业 健 康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23号 )作 业 场 所 职 业 危 害 申 报 管 理 办 法 (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27号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安 全 技 术 培 训 考 核 管 理 规 定 (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30号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设 施 “ 三 同 时 ” 监 督 管 理 暂
40、 行 办 法 (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36号 )冶 金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规 定 (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26号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 总 局 令 第 40号 )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实 施 办 法 ( 总 局 令 第 41号 )国 务 院 安 委 会 办 公 室 关 于 深 入 开 展 全 国 冶 金 等 工 贸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建 设 的 实 施 意 见 ( 安 委 办 2011
41、 18号 )国 家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关 于 印 发 全 国 冶 金 等 工 贸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考 评 办 法 的 通 知 ( 安 监 总 管 四 DB42/T 809 2012 8 2011 84号 )国 家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关 于 印 发 冶 金 等 工 贸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建 设 评 审 工 作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 安 监总 管 四 2011 87号 )国 家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关 于 印 发 冶 金 等 工 贸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基 本 规 范 评 分 细 则 的 通 知 ( 安 监 总 管四 2011 128号 )湖 北 省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管 理 办 法 ( 鄂 安 监 规 2011 3号 )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