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01 B 13 DB3210 扬 州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210/T 10362019 补充耕地快速培肥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rapidly improving the fertility of additional cultivated soil 2019 - 12 - 28发布 2019 - 12 - 28实施 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210/T 1036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扬州市耕地质量保护站、扬州大学共同提出。 本标准由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归口。 本
2、标准起草单位:扬州市耕地质量保护站、扬州大学、宝应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江都区农业技术 推广中心、仪征市耕地质量管理站、 邗江区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高邮市耕地质量保护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毛伟、李文西、居静、陈明、柏彦超、徐桂红、曾洪玉、刘宇庆、陈利萍、刘 燕、王飞。 DB3210/T 10362019 1 补充耕地快速培肥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补充耕地快速培肥的原则、方法、土壤酸碱性调节、快速培肥循环模式以及培肥期限, 供农业生产参考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扬州市行政区域内快速提升补充耕地质量操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
3、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T 33469 耕地质量等级 NY 525 有机肥料 NY/T 1120 耕地质量验收技术规范 NY/T 1334 畜禽粪便安全使用准则 NY/T 1535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微生物肥料 NY/T 1634 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程 NY/T 2148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用于本标准。 3.1 补充耕地 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的新增耕地。 3.2 耕地质量 由耕地地力、土壤健康状况和田间基
4、础设施构成的满足农产品持续产出和质量安全的能力。 3.3 耕地地力 在当前管理水平条件下,由土壤本身特征、自然条件和农田基础设施水平等要素综合构成的耕地生 产能力 DB3210/T 10362019 2 3.4 土壤培肥 针对具体区域、作物、耕作和栽培制度,以合理施用有机物料和无机肥料为手段,通过提高土壤有 机质,使土壤肥力不断提升,实现作物高产稳产的措施。 3.5 无机肥料 用化学合成方法出产的肥料。 注:无机肥料也叫化学肥料。 3.6 有机肥料 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经过一定工艺过程加工生产而成的,施于土壤以供应植物营养的含碳物 料。 3.7 生物有机肥 特定功能微生物与主要以动植物残体
5、(如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来源并经无害化处理、腐熟 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 3.8 绿肥 用于养地沃土的短期或速生植物,在其生长旺盛时期直接翻压或刈割堆腐后施入土壤。 3.9 秸秆还田 前茬作物收获后秸秆翻耕入土,以达到培肥土壤、提高地力,实现作物高产和稳产目标的措施。 4 培肥方法 4.1 质量要求 补充耕地培肥应当符合GB 15618、NY/T 1634、NY/T 1120和NY/T 2148的最低质量要求。 4.2 增施有机肥料 4.2.1 肥料选择 有机肥源可采用经过堆腐或沤制腐熟,无毒、无害的粪肥、厩肥、土杂肥、沼肥、饼肥、有机下脚 料和废弃物
6、,也可以采用商品有机肥。施用时要根据作物与土壤实际情况,配合适量的氮磷钾化肥,相 互调剂、平衡施肥。有机肥质量符合NY 525的要求。 DB3210/T 10362019 3 4.2.2 肥料用量 有机肥应一次性大量施用,一般每公顷用量为75 t107 t。肥料符合NY 525和NY/T 1334的要求。 4.2.3 施用方法 有机肥料一般适宜作基肥,在农田休闲前或作物播前结合翻耕,均匀施入土壤。施肥深度20 cm 25 cm。 4.3 种植绿肥 4.3.1 品种选择 依据区域降水、气温情况选择适宜品种。可选紫云英、苜蓿、田箐、大豆、三叶草、玉米等。 4.3.2 播种量 播种量取决于绿肥品种,
7、要求绿肥生长盛期能覆盖耕地表面。 4.3.3 播种方法 绿肥播种以条播或撒播为主,播深应根据品种要求和种子大小而定,大粒种子可适当深播5 cm左右, 小粒种子要适当浅播2 cm左右。 4.3.4 田间管理 播种时施用氮肥(N)15 kg/ha30 kg/ha,以供苗期结瘤固氮之需,促进早期生长,增加生物量。 缺磷田块采取“以磷增氮”措施,适量施用磷肥(P2O5)30 kg/ha45 kg/ha,提高生物量和固氮量。 4.3.5 翻压深耕 根据当地降雨量和气温,在主栽作物播种前10 d25 d翻压,以便腐解,提供养分,并保证主栽作 物播前整地质量。植株高大的绿肥,难以直接翻压,可采用还田机械打碎
8、覆盖地表,或刈割切碎、翻压 入土,或刈割移出、切碎堆腐后再撒施翻压。 4.4 秸秆还田 主栽作物收获后,秸秆全量还田。采用可粉碎秸秆的收割机,在主栽作物收获时,将粉碎的秸秆均 匀撒于地表,然后直接翻压还田,同时撒秸秆速腐菌剂20 kg/ha30 kg/ha。秸秆还田条件下种植作物, 氮肥用量应增加3%5%。 4.5 土壤耕作 农机条件具备的地区,采用深耕措施;农机条件不具备的地区,采用少耕、免耕等保护性耕作,促 进土壤有机质累积和提升。 5 土壤酸碱性调节 依据土壤性质和改良目标调节补充耕地酸碱性至pH值68,施用石膏、硫磺、硫酸亚铁铵等降低碱 性土壤pH值,施用石灰、草木灰等提升酸性土壤pH值。土壤酸碱性的长期调控需要依靠大量施用有机物 料的方法实现。施用的物料应符合NY/T 1535的要求。 DB3210/T 10362019 4 6 培肥期限 通过12年轮的稻肥(绿肥)或者稻麦轮作,实现补充耕地快速培肥。 7 耕地质量等级 依照GB/T 33469要求评价补充耕地质量等级,确定培肥效果。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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