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310A 90 DB4401广 州 市 地 方 标 准 DB4401/T 432020反恐怖防范管理 防冲撞设施 Anti-terrorism precaution managementVehicle security barriers 2020 -04- 03发布 2020-06-01实施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合发布 DB4401/T 432020 I 目 次前言 .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建设原则 .24.1 一般原则 .24.2 防冲撞设施设计原则 .25 类别及要求 .2 5.1 类别 .25.2 防暴
2、阻车路障分类 .35.3 隔离设施分类 .35.4 要求 .35.4.1 金属柱 .35.4.2 翻板式路障机 .45.4.3 隔离设施 .46 建设位置 .46.1 一般要求 .46.2 防暴阻车路障 .46.3 隔离设施 .47 布防 .5 7.1 金属柱的布防 .57.1.1 布置形式 .57.1.2 一般要求 .77.2 翻板式路障机、隔离设施的布防 .77.3 布防实施 .77.3.1 布防实施的步骤 .77.3.2 防冲撞设施的选择 .87.3.3 防暴阻车路障单体的冲撞承受能量 .87.3.4 防暴阻车路障的间距 .87.3.5 防暴阻车路障的安装 .98 设施管理 .99 非常
3、态反恐怖防范 .9 10 监督和检查 .1010.1 监督职责 .10 DB4401/T 432020 II 10.2 检查 .1010.3 检查实施 .10附录 A(资料性附录) 隔离设施 .11附录 B(规范性附录) 防暴阻车路障(金属柱)设计要素及计算 .14附录 C(规范性附录) 新设防暴阻车路障的验收 .16附录 D(规范性附录) 防暴阻车路障专项检查 .17 DB4401/T 432020 III 前 言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广州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广州市标准化协会、广州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
4、杭州鼎隆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市蓝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小军、吴志强、梁瑞、陈淑宜、廖俊斌、吴朝阳、罗继华、林嘉欣、张细芝。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DB4401/T 432020 1 反恐怖防范管理 防冲撞设施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冲撞设施的术语和定义、建设原则、类别及要求、建设位置、布防、设施管理、非常态反恐怖防范、监督和检查。 本标准适用于广州市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防冲撞设施新建、改建及管理,一般目标及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5、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833 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26941.1 隔离栅 第1部分:通则GB 50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A/T 13432016 防暴升降式阻车路障JG/T 154 电动伸缩围墙大门JT/T 713 路面橡胶减速带DB4401/T 10.12018 反恐怖防范管理 第1部分:通则3 术语和定义 DB4401/T 10.12018、GA/T 1343201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防冲撞设施 vehicle security barriers预埋、预设在特定位置、有一定防范机动车冲撞等暴力侵害的设施,包括防暴阻车路障和
6、隔离设施。 注:本标准所称的防冲撞设施,以中型货车及以下机动车为参照物。3.2 防暴阻车路障 anti-riot barrier预埋安装在特定位置,阻止机动车强行通过的装置。3.3 隔离设施 barrier facility为分隔对向交通或分隔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等而设置的构造物,包括实体围墙或栅栏、混凝土柱、减速带、电动伸缩栅栏门等。3.4 周界深度 perimeter depth防冲撞设施正向至最近一个大于90的拐弯或者可直接驶入的干道边的距离。 DB44 01 DB4401/T 432020 2 3.5 间距 barrier interval一线型布置时,两个防冲撞设施主体相邻边缘之间
7、的距离。3.6 等效间距 equivalent barrier interval采用其他型布置时,等效成一线型布置时的间距。3.7 阻挡能力 obstructing property防冲撞设施能阻挡机动车通过的能力。3.8 阻挡高度 obstructing height防冲撞设施主体最高点(或升至最高点)至地面间的距离。3.9 冲撞承受能量 collision endurance防冲撞设施可承受的最大冲撞动能。3.10最小阻挡单元数 minimum blocking units防暴阻车路障安装使用时的最少单体数。4 建设原则4.1 一般原则4.1.1 应符合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标
8、准对工程建设的要求。4.1.2 应纳入重点目标(含分目标,下同)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并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4.1.3 使用的防冲撞设施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检验或认证合格。4.2 防冲撞设施设计原则4.2.1 布防以有效实用优先,同时兼顾美观、统一、整齐。4.2.2 设计时应考虑机动车所有可能的接近路线,包括人行道、自行车道、开放空间和间隙等,选择合适的布防方式。4.2.3 防冲撞设施的布防设计应考虑防冲撞的机动车、周界深度、道路限速、可容许最大侵入距离、允许通行的机动车类型等,以确定采用防冲撞设施的种类及阻挡能力、布置的形式、布置的间距和阻挡高度。4.2.4 重点
9、目标应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布防合适的防冲撞设施;防暴阻车路障和隔离设施可单独使用,也可组合使用。4.2.5 如果潜在威胁超过当前部署的防冲撞设施的能力,应考虑额外的保护措施。 5 类别及要求5.1 类别防冲撞设施可分为防暴阻车路障和隔离设施两类。 DB4401/T 432020 3 5.2 防暴阻车路障分类5.2.1 防暴阻车路障按埋设形式可分为:a) 固置式:有固定使用地点,安装需要埋设,周边需地质固化;b) 移置式:可根据使用需要,变换使用地点,安装时无需埋设。5.2.2 常用防暴阻车路障按外形可分为:a) 金属柱防暴阻车路障。其按结构形式可细分为:1) 固定型金属柱:阻挡高度不变的金属柱;
10、2) 手动型金属柱:由底部基座和金属柱组成,底部基座埋设,金属柱需人工操作升降、移动 或放倒,包括提拉式、移动式、翻倒式及半自动式;3) 自动升降型金属柱:由底部基座、升降阻断路障柱、动力传动装罝、控制部件等部分组成, 按驱动方式可分为气压驱动式、液压驱动式升降柱,按结构方式可分为一体式、分体式升 降柱。 b) 翻板式防暴阻车路障。5.3 隔离设施分类隔离设施分类参见附录 A 中的 A.1。5.4 要求5.4.1 金属柱5.4.1.1 一般要求应满足如下要求:a) 柱体材质应为不锈钢、碳素钢等;b) 柱体表面应采用防腐工艺处理,防腐性能应符合 GA/T 13432016中 5.10 的规定;
11、c) 表面平滑,无锈迹、无凹凸等明显缺陷;d) 柱体表面宜有两道反光膜或 LED 警示标识,使用反光膜为警示标识的,反光膜应符合 GB/T18833的规定,反光膜宽度宜不小于 50mm,反光膜之间的距离宜为 100mm;e) 柱体直径应不小于 215mm,阻挡高度应不小于 600mm;f) 阻挡能力应符合 GA/T 13432016中 5.6的规定。5.4.1.2 固定型金属柱固定型金属柱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400mm且不小于柱体总高度的40%。5.4.1.3 手动型金属柱应符合以下要求:a) 由柱体和底部基座两部分组成; b) 底部基座的材质应为不锈钢、碳素钢等,壁厚应不小于柱体壁厚的一半;c
12、) 应有锁止装置,防止非工作人员操作。5.4.1.4 自动升降型金属柱应符合以下要求:a) 应符合 GA/T 13432016要求; DB 44 01 DB4401/T 432020 4 b) 柱体顶部宜有警示灯带,灯带在柱体升降过程中闪烁,柱体处于上升、下降状态时警示灯光均 应清晰可见;c) 自动升降型金属柱的升起速度应150mm/s 或升起时间4s,气压驱动式自动升降型金属柱宜具有反恐模式,反恐模式时升起速度应500mm/s;d) 金属柱下降后阻挡装置应不影响道路的承载能力和通行能力,承载能力应不小于 20 t;e) 自动升降型金属柱宜配置备用电源,在外部供电停止状态下,保障金属柱正常升降
13、;气压驱动 式自动升降型金属柱宜具有手动升降功能;f) 控制系统应稳定,应具备保压功能,宜包含互联网模块和升降数据记录器等,能自动记录升降 发生时间等状态信息。5.4.2 翻板式路障机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主体材质应为不锈钢、碳素钢;b) 顶板钢板壁厚应25mm,挡板钢板壁厚应15 mm;c) 阻挡面应贴有反光膜,反光膜应符合 GB/T 18833 的规定,宽度宜不小于 50 mm;d) 阻挡能力应符合 GA/T 13432016 中 5.6的规定。5.4.3 隔离设施隔离设施的要求参见附录A中A.2和A.3。6 建设位置6.1 一般要求防暴阻车路障应建设在与外界道路相通的人员出入口、机动车
14、出入口、城市广场和步行街市的周界、 人员密集场所周边等存在机动车冲撞风险的重要部位;其他重要部位考虑分隔车流、行人和周界隔离时, 可使用隔离设施。6.2 防暴阻车路障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的防暴阻车路障建设位置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 1 防暴阻车路障建设位置序号 区域或位置 屏障类型 要求1 人员出入口 金属柱 应设2 机动车出入口 金属柱或翻板式路障 应设3 城市广场和步行街市的周界 金属柱 应设 4 存在机动车冲撞风险的其他重要部位 金属柱 应设6.3 隔离设施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的隔离设施建设位置参照表2。 DB4401/T 432020 5 表 2 隔离设施建设位置序号 区域或位置 屏障类型
15、1 城市广场和步行街市的周界 混凝土柱、石球、花坛2 临时性大型活动场所的周界 拒马、隔离栅3 其他周界 实体围墙或隔离栅4 机动车出入口 减速带、电动伸缩栅栏门、电动栏杆5 人员出入口 混凝土柱、石球、花坛6 人、车混行通道隔离带 混凝土柱、隔离栅、绿化带7 布防7.1 金属柱的布防 7.1.1 布置形式7.1.1.1 布防形式的选择根据使用场合实际情况按表3选择适合的布防形式。 表3 各种布防形式的使用场合序号 布放形式 使用场合1 线型布置 仅应对出入口正向的机动车冲撞2 等边三角形布置 加强防护和应对特殊通行要求3 U型布置 同时应对出入口正向、侧向的机动车冲撞4 E型布置 在U型布置
16、的基础上,当门口宽度大于9m,分出入车道的场合 注:本表仅给出出入口的金属柱的布防形式,周界及重要部位的布防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布置。7.1.1.2 线型布置线型布置如图1所示。 说明:a两柱体相邻边缘之间的距离,a800mm;b侧边离其他障碍物的距离,b800mm;c出口与马路路沿石的距离,在不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尽可能外移;d周界深度。 图 1 线型布置示意图 DB 44 01 DB4401/T 432020 6 7.1.1.3 等边三角形布置等边三角形布置如图2所示。 说明:a两柱体相邻边缘之间的距离,a800mm;b侧边离其他障碍物的距离,b800mm;c出口与马路路沿石的距离,在不违
17、反其他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尽可能外移;d周界深度;等效间距为a/2。注: 如因特殊通行需要,a可适当放宽间距,但应经相关技术论证。 图 2 等边三角形型布置示意图7.1.1.4 U 型布置U型布置如图3所示。 说明:a两柱体相邻边缘之间的距离,a800mm;c出口与马路路沿石的距离,在不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尽可能外移;d周界深度。 图 3 U 型布置示意图 DB4401/T 432020 7 7.1.1.5 E 型布置E型布置如图4所示。 说明:a两柱体相邻边缘之间的距离,a800mm;c出口与马路路沿石的距离,在不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尽可能外移;d周界深度;e门口宽度,当e大于9m(单向
18、车道大于4.5m)时,应分出入车道,两车道中间应设隔离柱或隔离带。 图 4 E 型布置示意图7.1.2 一般要求7.1.2.1 采用线型布置时,间距应不大于 800 mm;采用等边三角形布置时,间距原则上应不大于 800mm,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放宽间距,应经相关技术论证。可以采用混合布置的形式进行布防。7.1.2.2 阻挡高度宜统一,相互高度差应不大于 50 mm。 7.2 翻板式路障机、隔离设施的布防翻板式路障机、隔离设施的布防形式参照柱体布防形式,并应符合本标准 7.1.1.1要求。7.3 布防实施7.3.1 布防实施的步骤布防实施可按以下步骤进行:a) 明确布防的部位、并观察分析可能存在的
19、机动车类型、车速、周界深度、最大可允许侵入距离 等因素;b) 计算防范可能存在的机动车冲撞能量,计算方法按附录 B进行;c) 根据机动车冲撞能量的防范需求,选择符合要求的防暴阻车路障、布置形式、确定防暴阻车路 障间距,给出完整的工程设计方案; d) 施工过程检查和竣工验收按附录 C要求进行。7.3.2 防冲撞设施的选择7.3.2.1 防冲撞设施选择按以下原则进行:a) 优先使用固置式防暴阻车路障; DB 44 01 DB4401/T 432020 8 b) 主要出入口和人员密集场所的防冲撞设施应使用防暴阻车路障,周界及其他内部重要部位等考 虑实际需要,可使用隔离设施,隔离设施的建设要求参见附录
20、 A;c) 拒马等移置式隔离设施一般作为临时路障使用,或作为非常态反恐防范时加强阻挡能力使用,不宜作为永久防冲撞设施进行布防。7.3.2.2 人、车混行通道应设置隔离设施,当人行道与机动车道形成台阶,且台阶的高度高于 300 mm时可不设。7.3.2.3 防暴阻车路障和隔离设施可通过组合使用来提高防护效果。组合型阻车路障整体防范能力应满足防范要求。7.3.3 防暴阻车路障单体的冲撞承受能量7.3.3.1 防暴阻车路障(固定型/手动型/升降型金属柱)单体的冲撞承受能量,按GA/T 13432016中的阻挡等级要求,不同碰撞能量对应的阻挡能力等级参见表4。 表 4 防冲撞金属柱阻挡能力等级碰撞 k
21、J 入侵距离 m1 1.017 7.01301679 A1 A2 A31108 B1 B2 B3887 C1 C2 C3579 D1 D2 D3245 E1 E2 E37.3.3.2 在设计时,防暴升降式阻车路障的单体最小阻挡能力等级应满足表5的要求。 表5 防暴升降式阻车路障的单体最小阻挡等级 最小阻挡单元 k 2 3 4道路限速 20km/h E2 E2 E240km/h E2 E2 E260km/h D2 E2 E280km/h C2 D2 D2100km/h A2 B2 C27.3.4 防暴阻车路障的间距7.3.4.1 在设计时,可以通过减少防暴阻车路障间距 a,提高防暴阻车路障的最小
22、阻挡单元数 k来降低防冲撞设施单体的冲撞承受能量。相反,如防暴阻车路障单体能承受的冲撞承受能量较大,防暴阻车路 障的最小阻挡单元数 k也可以降低,间距则可以加宽。7.3.4.2 间距、单体的冲撞承受能量和机动车冲撞能量的关系如下:a) 如先取定防暴阻车路障间距,应通过计算防暴阻车路障单体的冲撞承受能量来选择合适的防暴 阻车路障类型和阻挡等级。即车宽 L除以间距 a,向下整数部分作为防暴阻车路障的最小阻挡单元数 k,机动车冲撞能量 w除以最小阻挡单元数 k为防暴阻车路障单体的冲撞承受能量,选择使用的防暴阻车路障单体应能承受大于此值的冲撞能量,并应大于表4中的要求。 DB4401/T 432020
23、 9 示例:以中型车为例,机动车宽 L=2250 mm;当间距 g=800mm,2250mm/800 mm=2.81,2.81向下取整为 2,故防冲撞设施的最小阻挡单元数 k=2,则选择的防暴阻车路障单体最大冲撞承受能量应大于机动车冲撞能量 w的 1/2,且大于表 4要求。 b) 如先取定防冲撞设施,应通过计算防暴阻车路障的间距来选择合适的防暴阻车路障布置形式。即机动车冲撞能量 w 除以防冲撞设施单体的最大冲撞承受能量,向上取整为防冲撞设施的最小阻挡单元数 k,车宽 L 除以防暴阻车路障的最小阻挡单元数 k,得到防暴阻车路障的间距 a。计算得到的防暴阻车路障的间距 a应不大于 800mm。示例
24、:以中型车为例,机动车宽 L=2250 mm;机动车冲撞能量 w=944.4 kJ;当选定的防暴阻车路障单体最大冲撞承受能量为579 kJ时,944.4kJ/579kJ=1.63,1.63向上取整为 2,故防冲撞设施的最小阻挡单元数 k=2,则选择的防暴阻车 路障间距为车宽 L 的1/2,且不大于 800mm。7.3.5 防暴阻车路障的安装7.3.5.1 防暴阻车路障的安装应按相应规范开展,并根据施工环境、现场地质情况进行加固,施工中应采用 C25以上强度等级的混凝土。7.3.5.2 金属柱的柱体应垂直于地面,903。7.3.5.3 翻板式路障机安装时且包裹翻板路障机周围的混凝土厚度不低于 2
25、50mm。8 设施管理8.1 重点目标单位应安排安保力量对防冲撞设施实行巡视、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发现异常应及时报修、恢复。8.2 防冲撞设施的维护,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应符合 DB4401/T 10.12018的要求;b) 对于自动升降型金属柱等机电控制的防暴阻车路障每周至少启动 1次,检查其性能是否正常;c) 防暴阻车路障的反光膜脱落应在一天内重新换贴,防暴阻车路障的警示灯维修周期一般不应超 过 3 天,性能故障维修周期一般不超过 7 天;d) 防暴阻车路障整体更换时限不超过 1 个月,在更换过程中,应设置临时性防暴阻车路障;e) 防暴阻车路障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9
26、 非常态反恐怖防范 实施各级非常态反恐怖防范时,防暴阻车路障应在常态反恐怖防范的基础上,同时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a) 防暴阻车路障处于待命状态; b) 升降式、翻板式路障机、移动式防暴阻车路障应处于阻挡状态,根据需要实施机动车放行;c) 增加拒马等非固置式防冲撞设施,以加强防暴阻车路障的整体阻挡能力。10 监督和检查10.1 监督职责 DB 44 01 DB4401/T 432020 10 按DB4401/T 10.12018中10.1要求进行。10.2 检查按DB4401/T 10.12018中10.2要求进行。10.3 检查实施检查实施按附录D进行。 DB4401/T 432020 11
27、附 录 A(资料性附录) 隔离设施A.1 分类A.1.1 隔离设施按外形可分为:a) 实体围墙或隔离栅;b) 柱体;c) 板式;d) 墙式;e) 球体; f) 其他型体。A.1.2 隔离设施按埋设形式可分为:a) 固置式:有固定使用地点,安装需要埋设,周边需地质固化;b) 移置式:可根据使用需要,变换使用地点,安装时无需埋设。A.1.3 隔离设施按材料可分为:a)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结构的隔离设施;b) 石材:使用石材等天然材料制造的隔离设施;c) 其他材料:使用其他材料制造的隔离设施。A.2 要求A.2.1 实体围墙或隔离栅 应符合以下要求:a) 实体围墙一般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板、砖混结构、
28、钢板网、焊接钢丝网、钢筋网等结构形式;b) 砖混结构围墙的强度应符合相应的国家现行工程建设标准;c) 隔离栅的选用应符合 GB/T 26941.1要求,其中隔离栅网片选用焊接网型、刺钢丝网型或钢板网型。A.2.2 混凝土柱应符合以下要求:a) 钢筋混凝土结构应符合 GB 50010 要求配置纵向钢筋和箍筋,其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率不宜小于1%,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不低于 C30;b) 宜为圆柱状设计;因特殊原因需为其他体状时,其柱体横截面应为四或以上的正多边形,截面面积应和圆柱体的截面积一致; c) 外观无缺损、表面完整,无尖锐;d) 圆柱型混凝土柱按横截面最小处进行分类:1) HA类:(60030)
29、 mm;2) HB类:(40020) mm;3) HC类:(30015) mm。注:混凝土柱最大能冲撞承受能量由检验报告得到,检测方法可参照GA/T 13432016。 DB 44 01 DB4401/T 432020 12 A.2.3 石球应符合以下要求:a) 材质为花岗岩石,比重不小于 2.7g/cm 3,抗压强度不小于 100MPa;b) 石球由圆球和圆柱两部分组成,圆球直径与圆柱的底面直径之比大于 3:2,结构示意图如图A.1所示;c) 圆球表面应经圆滑,无缺损;d) 石球按圆球的直径大小进行分类:1) SA类:圆球为(80040)mm,圆柱底面直径大于 600mm;2) SB 类:圆
30、球为(60030)mm,圆柱底面直径大于 400 mm;3) SC类:圆球为(50025)mm,圆柱底面直径大于 300 mm。 说明:a石球的直径;b圆柱的直径;h埋设的最大深度;a/b3/2。 图 A.1 石球结构示意图A.2.4 电动伸缩栅栏门应符合JG/T 154的要求。A.2.5 减速带应符合JT/T 713的要求。 A.2.6 拒马应符合以下要求:a) 宜使用不锈钢、碳素钢等材质;b) 整体高度应大于 1200mm,下宽度应大于 600 mm,壁厚应大于 2 mm,管筒外径应大于 60 mm;c) 宜使用三角形拒马;d) 移动式拒马应有锁轮装置。 DB4401/T 432020 1
31、3 A.2.7 其他设施包括花坛、绿化带等具有隔离作用的设施。A.3 安装要求A.3.1 实体围墙或隔离栅实体围墙或隔离栅的安装应符合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A.3.2 混凝土柱混凝土柱型号的选择应根据周界深度的大小确定,详见下表A.1。 表 A.1 混凝土柱安装要求 周界深度 m 型号 阻挡高度 mm 埋设深度 mm 间距 mm50 HA 800 500 600(2050) HB 700 450 70020 HC 600 400 800注:在满足基本要求的情况下,重点目标可根据需要采用高规格的混凝土柱。A.3.3 石球石球的选择应根据周界深度的大小确定,详见下表A.2。 表 A.2 石球安装
32、要求 周界深度 m 型号 阻挡高度 mm 间距 mm50 SA 800 600(2050) SB 700 70020 SC 500 800A.3.4 电动伸缩栅栏门机动车出入口应设置电动伸缩栅栏门,应选用掩藏式、双导轨的电动伸缩栅栏门,不宜选用无轨电动伸缩栅栏门。A.3.5 减速带A.3.5.1 机动车出入口与门口超过 3 m 时应设置减速带,每隔 3m 应增加一道。A.3.5.2 重点目标内的机动车道应设减速带,以控制车速不大于 30km/h。 A.3.5.3 机动车道附近有重要部位时,应设置减速带。A.3.6 拒马拒马安装时为增加其稳定性,拒马中可填充石块、沙包、混凝土块等重物。 DB 44 01 DB4401/T 432020 14 附 录 B(规范性附录)防暴阻车路障(金属柱)设计要素及计算B.1 概述为简化机动车冲撞能量的计算,把机动车和防暴阻车路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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