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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01 T 65.2-2019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流程规范 第2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项目交易流程.pdf

1、 DB5101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地 方 标 准 DB5101/T 65.2 2019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流程规范 第 2 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项目交易流程 2019-12-22 发布 2019-12-30 实施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ICS 03.160 A 00 DB5101/T 65.2 2019 I 目 次 前言 . 1 范围 .1 2 缩略语 .1 3 项目报件 .1 4 宗地基础信息录入及受理 .2 5 出让公告的制作发布及终止 .3 6 交易文件制作及发布 .3 7 竞买报名主体注册 .4 8 组织交易 .4 9 公布结果 .5 10 竞买保证金退还及划转

2、.5 11 交易服务费交纳及划转 .6 12 资料移交及归档 .6 DB5101/T 65.2 2019 前 言 DB5101/T 65-2019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流程规范分为 4个部分: 第 1 部分: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流程; 第 2 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项目交易流程; 第 3 部分:国有资产出租项目交易流程; 第 4 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流程。 本部分为 DB5101/T 65的第 2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成都市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提出。 本部分起草单位: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本部分主要 起草人:刘学、项传葆、李青、陈

3、进、唐兴国、王锐、李夕飞、夏冰。 DB5101/T 65.2 2019 1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流程规范 第 2 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项目交易流程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项目报件、宗地基础信息录入及受理、出让公告的制作发布 及终止、交易文件制作及发布、竞买报名、组织交易、公布结果、竞买保证金退还及划转、交易服务费 交纳及划转、资料移交及归档等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 成都市 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类项目的交易流程。 2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部分。 2.1 CA 颁发数字证书的机构( Certificate Authority) 3 项目报

4、件 3.1 报件主体及方式 3.1.1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五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报件 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向交易中心报送土地出让方案及相关宗地纸质资料。 3.1.2 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和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以下简称其余十五 个区(市)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报件由当地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持 CA 数字证书 登录成都市公共 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 简 称交易中心网站) 填报宗地基础信息 及相关附件资料。 3.2 报件资料 报件资料包括以下

5、文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原件); 规划条件通知书(原件); 建设条件通知书(原件); 红线图(原件); 红线拨地交接单(建筑项目用地界址测绘平面图)(原件); 电子红线图(图片格式为: CAD); 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履约协议书(原件); DB5101/T 65.2 2019 2 宗地位置示意图(图片格式为: jpg); 界址点成果表(原件); 成都市地下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完毕通知书(原件); 征地事务中心权属审查文件; 工业用地除提供 1 11 项资料外(原件),还应提交产业批复及环保条件 ,具体资料以各地行 政主管部门递交的要件为准; 其它相关资料。 3.3 报件项目内容及要求 3.

6、3.1 出让方案 3.3.1.1 出让方案中应明确的标明出让方式、计价方式、出让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关系、项目建设要 求、无偿移交项目等内容,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宗地编号、宗地位置、净用地面积、规划用地使用性质、出让面积、出让范围内计入容积率的 总建筑面积(起始价为楼面地价的宗地)、持证准用面积及方式、出让人、出让方式、起始价 (须明确楼面地价或平面地价)、保证金金额 ; 地价款支付时间及比例、土地交付条件; 明确是否限制外资参与竞买,明确竞买条件,是否接受联合竞买等; 项目建设要求(包括开竣工时间、项目建设业态等)、竞得人义务、公建配套建设及移交要求、 监管主体等。 3.3.1.2 工业用地出

7、让方案除应包括 2.3.1.1 内容,还应有以下内容: 投资强度; 投资总额; 产业要求。 3.3.1.3 出让方案应加盖出让人公章。 3.3.2 规划资料 3.3.2.1 规划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原件); 勘测放线资料(原件); 红线图和红拨图(原件); CAD 数据(光盘)。 3.3.2.2 规划资料的所有原件、复印件的字迹及印章应清晰,资料完整,数据正确、一致,宗地位置 示意图清晰,有道路名称,周边有明显的标识物。 4 宗地基础信息录入及受理 4.1 五城区出让宗地基础信息由交易中心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供的纸质报件资料录入系统。 4.2 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

8、直管区和其余十五个区(市)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由当地规划 和自然资源局在报件时录入。 4.3 宗地基础信息录入应确保系统录入数据与纸质版一致,并检查是否限制外资竞买、是否接受自然 人或联合竞买、竞买人数要求等是否均已录入。 DB5101/T 65.2 2019 3 4.4 报件 查验及受理 4.4.1 交易中心应按本部分 2.2、 2.3 的要求,查验报件项目资料。 4.4.2 交易中心应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资料齐备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查验工作。 4.4.3 对不符合报件要求的,交易中心应及时告知报件主体。 5 出让公告的制作发布及终止 5.1 制作 5.1.1 交易中心根据项目报件

9、资料制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并制作出让宗地 位置示意图,明晰宗地周边道路,按公告顺序标注宗地编号。 5.1.2 交易中心应在宗地资料查验完成后二个工作日内完成出让公告拟制。 5.2 发布 交易中心应在出让公告审核通过当日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及出让宗地位置 示意图(电子版)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推送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规划和 自然资源局网站,并于次日在地方主流报刊媒体刊登。 5.3 终止 公告期间出现致使交易活动无法按照规定程序正常进行的情形,交易中心应根据出让人的书面意 见,及时发布终止公告终止交易。 6 交易文件制作及发布 6.1

10、 文件制作 交易中心根据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及项目报件资料拟制招拍挂出让文件,并逐级对出让文件中的 交易数据、竞买条件、竞买人数、时间等进行复核审核 。 6.2 文件内容 文件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应当包括出让公告; 关于实行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持证准用”制度的公告; 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持证准用”须知; 成都市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 成都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须知; 竞买申请书(样本); 成交确认书(样本);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样本);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地下文物调查勘

11、探试掘完毕通知书(主城区宗地适用); 勘测放线资料; 红线图、红拨图( CAD 数据); DB5101/T 65.2 2019 4 宗地位置示意图; 其他资料。 6.3 文件发布 交易中心应在交易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审核通过的出让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交易中心网站。若 主管部门有要求的,须将出让文件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发布。 7 竞买报名主体注册 7.1.1 注册资料 7.1.1.1 竞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主体注册资料要件包括: 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竞买人网上注册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CA 数字证书。 7.1.

12、1.2 竞买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主体注册资料要件包 括: 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提供该组织的合法登记文件或有效批文,原件扫描件); 出资比例最高股东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中出资人(股东)为公司的提供,原件扫描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竞买人网上注册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CA 数字证书。 7.1.2 注册账号 7.1.2.1 首次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应通过交易中心网站注册账号并绑定 CA 数 字证书,并同时选择相应的一个或多个主体角色。 7.1.2.1 竞买申请人登录交易中心网站填写注册相关信息,绑定 CA 数字证书后在线提交注册资料。 7.1.3 查验 交易中心应

13、在 一个工作日内对注册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的一致性、完整性进行查验。 7.2 竞买报名 7.2.1 竞买申请人持 CA 数字证书登陆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土地出让公告信息,选择拟参与竞买的土地, 填写报名信息,并获取竞买保证金交款账号。 7.2.2 竞买申请人应按照已经获取的竞买保证金交款账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 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收到资金时间为准。 7.2.3 竞买申请人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到账后,应持 CA 数字证书登陆交易中心网站选取应价号牌, 同时提交竞买申请。竞买人参与挂牌出让宗地的,应在选取号牌时按照竞价规则进行首次报价。 7.2.4 竞买申请人完成竞买申请后 ,应自行打印

14、竞买申请书并签字盖章。 8 组织交易 8.1 非工业用地出让 DB5101/T 65.2 2019 5 8.1.1 交易方式 非工业用地出让均采取现场交易方式进行,竞买人现场竞买结束后,由招拍挂主持人现场根据竞买 结果宣布竞得人。 8.1.2 交易准备 8.1.2.1 工作准备竞买报名结束后,交易中心应根据中心场地预约情况及报名人数情况确定交易场地, 竞买报名人数较多、交易场地不能满足交易需要的,应及时调换交易场地。 8.1.2.2 交易活动前一日,交易中心应随机抽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主持人,并通知公证、安 保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交易各项准备工作。 8.1.2.3 在交易 活动开始前,交

15、易中心应提前完成交易现场布置,并检查相关设施设备。 8.1.3 签到及入场 8.1.2.1 交易活动当日,竞买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受托人应持竞买申请书原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到后领取竞拍号牌。 8.1.2.2 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应在交易活动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交易现场,规范引导相关人员入场。 8.1.4 交易现场组织 8.1.3.1 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应维持交易现场秩序,做好成交现场竞价记录、报价展示系统操作等工作。 8.1.3.2 交易活动应由委托的第三方公证全程见证录像。 8.1.3.3 进入交 易现场的各方市场主体应严格遵守场内交易秩序。 8.1.5 签订成交确认书

16、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应于宗地成交后仔细核对、打印成交确认书,组织出让人、竞得人签字盖章,并 及时向竞得人移交。联合竞买人的各方成员均须当场在成交确认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8.2 工业用地出让(出租) 8.2.1 工业用地出让(出租)以全过程电子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竞买人网上竞价结束后,系统将自 动确认最高报价人为竞得人。 8.2.2 竞买人应在交易公告规定的网上交易报价截止时间前持 CA 数字证书登陆交易中心网站查看交 易情况或进行竞价。 8.2.3 国有建设工业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出租)以全过程电子化 交易方式完成交易的,竞得人应在 网上挂牌报价或者竞价结束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由法定人代表人或经

17、其授权的受托人持身份证、竞买 申请书,携带公章到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联合竞买人的各方成员均须当场在成交确认书上签字并 加盖公章。 9 公布结果 交易中心应认真核对成交信息,确保成交信息准确无误,成交当日完成信息发布工作。 10 竞买保证金退还及划转 DB5101/T 65.2 2019 6 10.1 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经交易中心审核后由系统自动原路无息 退还。 10.2 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待竞得人交清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土地价款,由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划 转至 指定账户。 11 交易服务费交纳及划转 11.1 交易中心应根据成交情况,制作打印交易服务费交款通知单,经逐级审核盖章后交竞得人。 11.2 竞得人应按相关规定在宗地成交后足额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中心按规定进行划转。 12 资料移交及归档 12.1 移交 交易结束后,交易中心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出让人移交以下资料: 成交确认书(原件); 竞得人竞买报名资料(复印件); 规划条件(原件); 出让文件(原件); 服务费通知单(复印件,近远郊区(市)县宗地适用); 公证书原件(工业用地不需要) 出让文件资料光盘。 12.2 归档 交易中心应按照相关要求,将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交易流程中的资料在交易结束后一个月内归档。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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