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35.240L67 DB5305保 山 市 地 方 标 准DB 5305/T 19.4 2019替 代 DG5305/T 19.42017保 山 市 信 息 惠 民 工 程 综 合 标 准第 4 部 分 :网 络 安 全 域 划 分 标 准 2019 -10- 30发 布 2019- 11-01实 施保 山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5305/T 19.4-2019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B/T 1.1 2009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部 分 : 标 准 的 结 构 和 编 写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本 标 准 由 保 山 市 大 数 据 管
2、理 局 提 出 。本 标 准 由 保 山 市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归 口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 保 山 市 大 数 据 管 理 局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刘 志 胡 、 王 明 超 、 李 祖 燕 、 丁 威 、 罗 红 建 、 张 忠 信 、 陈 秋 玲 。 本 标 准 替 代 DG5305/T 19.4 2017。 DB5305/T 19.4-2019 1 保 山 市 信 息 惠 民 工 程 综 合 标 准第 4 部 分 网 络 安 全 域 划 分 标 准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保 山 市 信 息 惠 民 工 程 电 子 政 务 建 设
3、 中 基 础 网 络 的 安 全 域 划 分 术 语 和 定 义 、 安 全 域 划 分方 式 、 安 全 域 划 分 原 则 、 保 护 对 象 及 信 息 资 产 分 、 系 统 分 域 保 护 框 架 、 选 择 和 调 整 安 全 措 施 、 安 全 区 域划 分 参 考 ,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信 息 惠 民 工 程 建 设 中 电 子 政 务 外 网 的 安 全 域 划 分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下 列 文 件 中 的 条 款 通 过 本 标 准 的 引 用 而 成 为 本 标 准 的 条 款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随 后 所 有 的修
4、 改 单 ( 不 包 括 勘 误 的 内 容 ) 或 修 订 版 均 不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 然 而 , 鼓 励 根 据 本 标 准 达 成 协 议 的 各 方 研 究是 否 可 使 用 这 些 文 件 的 最 新 版 本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DB5305/T 19.3-2019 保 山 市 信 息 惠 民 工 程 综 合 标 准 术 语3 术 语 和 定 义DB5305/T 19.3-2019确 立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3.1 网 络 安 全 域网 络 安 全
5、域 指 同 一 系 统 内 根 据 信 息 的 性 质 、 使 用 主 体 、 安 全 目 标 和 策 略 等 元 素 的 不 同 来 划 分 的 不 同逻 辑 子 网 戒 网 络 , 每 一 个 逻 辑 区 域 内 部 有 相 同 的 安 全 保 护 需 求 、 互 相 信 任 、 具 有 相 同 的 安 全 访 问 控 制 和边 界 控 制 策 略 , 且 相 同 的 网 络 安 全 域 共 享 一 样 的 安 全 策 略 。 3.2 信 息 安 全 等 级信 息 安 全 等 级 保 护 是 我 国 信 息 安 全 保 障 工 作 的 一 项 基 本 制 度 ,国 家 已 经 颁 布 了
6、一 系 列 信 息 安 全 等级 保 护 的 标 准 。3.3 电 子 政 务 安 全 等 级2004 年 9 月 发 布 的 关 于 信 息 安 全 等 级 保 护 工 作 的 实 施 意 见 中 规 定 信 息 系 统 的 安 全 等 级 从 低 到高 依 次 包 括 自 主 保 护 级 、 指 导 保 护 级 、 监 督 保 护 级 、 强 制 保 护 级 、 专 控 保 护 级 五 个 安 全 等 级 , 详 见 表 1。 DB5305/T 19.4-2019 2 表 1 电 子 政 务 系 统 五 个 安 全 等 级 的 基 本 内 容安 全等 级 等 级名 称 基 本 描 述 安
7、全 保 护 要 求第 一 级 自 主 保护 级 适 用 于 一 般 的 电 子 政 务 系 统 。 系 统 遭 到 破 坏后 对 政 务 机 构 履 行 其 政 务 职 能 、 机 构 财 产 、人 员 造 成 较 小 的 负 面 影 响 。 参 照 国 家 标 准 自 主 进行 保 护 。第 二 级 指 导 保护 级 适 用 于 处 理 日 常 政 务 信 息 和 提 供 一 般 政 务 服务 的 电 子 政 务 系 统 。 系 统 遭 到 破 坏 后 对 政 务机 构 履 行 其 政 务 职 能 、 机 构 财 产 、 人 员 造 成中 等 程 度 的 负 面 影 响 。 在 主 管 部
8、门 的 指 导下 , 按 照 国 家 标 准 自主 进 行 保 护 。 第 三 级 监 督 保护 级 适 用 于 处 理 重 要 政 务 信 息 和 提 供 重 要 政 务 服务 的 电 子 政 务 系 统 。 系 统 遭 到 破 坏 后 可 能 对政 务 机 构 履 行 其 政 务 职 能 、 机 构 财 产 、 人 员造 成 较 大 的 负 面 影 响 , 可 能 对 国 家 安 全 造 成一 定 程 度 的 损 害 。 在 主 管 部 门 的 监 督下 , 按 国 家 标 准 严 格落 实 各 项 保 护 措 施 进行 保 护 。第 四 级 强 制 保护 级 适 用 于 涉 及 国 家
9、安 全 、 社 会 秩 序 、 经 济 建 设和 公 共 利 益 的 重 要 电 子 政 务 系 统 。 系 统 遭 到破 坏 后 可 能 对 政 务 机 构 履 行 其 政 务 职 能 、 机构 财 产 、 人 员 造 成 严 重 的 负 面 影 响 , 可 能 对国 家 安 全 造 成 较 大 损 害 。 在 主 管 部 门 的 强 制 监督 和 检 查 下 , 按 国 家标 准 严 格 落 实 各 项 措施 进 行 保 护 。第 五 级 专 控 保护 级 适 用 于 关 系 国 家 安 全 、 社 会 秩 序 、 经 济 建 设和 公 共 利 益 的 核 心 系 统 。 系 统 遭 到
10、破 坏 后 对政 务 机 构 履 行 其 政 务 职 能 、 机 构 财 产 、 人 员造 成 极 其 严 重 的 负 面 影 响 , 对 国 家 安 全 造 成严 重 损 害 。 根 据 安 全 需 求 , 由 主管 部 门 和 运 营 单 位 对电 子 政 务 系 统 进 行 专门 控 制 和 保 护 。 3.4 安 全 域 划 分安 全 域 划 分 是 将 电 子 政 务 系 统 划 分 为 不 同 安 全 区 域 , 分 别 进 行 安 全 保 护 的 过 程 。3.5 政 务 机 构政 务 机 构 亦 称 行 政 机 构 或 政 府 机 构 , 是 行 政 管 理 活 动 的 重 要
11、 主 体 , 是 行 政 权 力 、 政 府 职 能 的 物 质 载体 。3.6 信 息 资 产信 息 资 产 是 由 机 构 拥 有 或 者 控 制 的 某 事 件 或 事 物 所 具 有 的 信 息 集 , 能 够 为 机 构 带 来 未 来 经 济 利 益 的信 息 资 源 。3.7 风 险 评 估风 险 评 估 指 在 风 险 事 件 发 生 之 前 或 之 后 ( 但 还 没 有 结 束 ) , 该 事 件 给 人 们 的 生 活 、 生 命 、 财 产 等 各 个 方 面 造 成 的 影 响 和 损 失 的 可 能 性 进 行 量 化 评 估 的 工 作 。 即 , 风 险 评 估
12、 就 是 量 化 测 评 某 一 事 件 或 事 物 带来 的 影 响 或 损 失 的 可 能 程 度 。 从 信 息 安 全 的 角 度 来 讲 , 风 险 评 估 是 对 信 息 资 产 所 面 临 的 威 胁 、 存 在 的 弱点 、 造 成 的 影 响 , 以 及 三 者 综 合 作 用 所 带 来 风 险 的 可 能 性 的 评 估 。 DB5305/T 19.4-2019 3 4 安 全 域 划 分 方 式安 全 域 划 分 可 以 采 用 以 下 两 种 方 式 实 现 :对 政 务 机 构 整 体 进 行 安 全 域 划 分 。 在 政 务 机 构 所 管 辖 的 范 围 内
13、对 其 所 拥 有 的 所 有 电 子 政 务 系 统统 一 进 行 安 全 域 划 分 , 将 整 个 政 务 机 构 的 所 有 系 统 分 为 若 干 个 安 全 区 域 。在 每 个 电 子 政 务 系 统 内 进 行 安 全 域 划 分 。 在 每 个 电 子 政 务 系 统 内 部 , 划 分 为 若 干 个 安 全 区 域 。5 安 全 域 划 分 原 则5.1 系 统 功 能 和 应 用 相 似 性 原 则安 全 区 域 的 划 分 要 以 服 务 电 子 政 务 应 用 为 基 本 原 则 , 根 据 政 务 应 用 的 功 能 和 应 用 内 容 划 分 不 同 的 安全
14、区 域 。 5.2 资 产 价 值 相 似 性 原 则同 一 安 全 区 域 内 的 信 息 资 产 应 具 有 相 近 的 资 产 价 值 , 重 要 电 子 政 务 应 用 与 一 般 的 电 子 政 务 应 用 分 成不 同 区 域 。5.3 安 全 要 求 相 似 性 原 则在 信 息 安 全 的 三 个 基 本 属 性 方 面 , 同 一 安 全 区 域 内 的 信 息 资 产 应 具 有 相 似 的 机 密 性 要 求 、 完 整 性 要求 和 可 用 性 要 求 。5.4 威 胁 相 似 性 原 则同 一 安 全 区 域 内 的 信 息 资 产 应 处 在 相 似 的 风 险 环
15、 境 中 , 面 临 相 似 的 威 胁 。6 保 护 对 象 及 信 息 资 产 分 6.1 保 护 对 象 及 信 息 资 产 分保 护 对 象 是 信 息 系 统 内 具 有 相 似 安 全 保 护 需 求 的 一 组 信 息 资 产 的 组 合 , 是 从 安 全 角 度 对 信 息 系 统 的描 述 。 依 据 电 子 政 务 系 统 的 功 能 特 性 、 安 全 价 值 以 及 面 临 威 胁 的 相 似 性 , 电 子 政 务 保 护 对 象 可 分 为 计 算区 域 、 区 域 边 界 、 网 络 基 础 设 施 三 类 。 电 子 政 务 保 护 对 象 及 所 包 括 信
16、 息 资 产 如 图 1 所 示 。 DB5305/T 19.4-2019 4 图 1 电 子 政 务 的 保 护 对 象 及 信 息 资 产电 子 政 务 保 护 对 象区域边界 计算区域 网络基础实施 主机资产 平台资产 应用软件资产 数据资产 物理环境资产 人员资产 网络资产区域隔离功能集合6.2 保 护 对 象 分 类6.2.1 计 算 区 域计 算 区 域 是 指 由 相 同 功 能 集 合 在 一 起 , 安 全 价 值 相 近 , 且 面 临 相 似 威 胁 的 一 组 信 息 系 统 组 成 。 计 算区 域 的 信 息 资 产 包 括 : 主 机 资 产 、 平 台 资 产
17、、 应 用 软 件 资 产 和 政 务 数 据 资 产 等 。 涉 及 区 域 内 的 物 理 层 、网 络 层 、 系 统 层 、 应 用 软 件 层 、 数 据 层 和 业 务 流 程 层 面 。 包 含 的 安 全 属 性 包 括 所 属 信 息 资 产 的 物 理 安 全 、网 络 安 全 、 边 界 安 全 、 系 统 安 全 、 应 用 系 统 安 全 、 数 据 安 全 和 业 务 流 程 安 全 等 。 计 算 区 域 可 以 从 安 全 域划 分 的 结 果 得 到 。 6.2.2 区 域 边 界区 域 边 界 是 指 两 个 区 域 或 两 组 区 域 之 间 的 隔 离
18、功 能 集 。 边 界 是 虚 拟 对 象 , 不 与 具 体 资 产 对 应 , 边 界是 一 组 功 能 集 合 , 包 括 边 界 访 问 控 制 , 边 界 入 侵 检 测 和 审 计 等 。 设 计 系 统 分 域 保 护 框 架 时 区 域 边 界 可 以作 为 计 算 区 域 的 一 个 属 性 进 行 处 理 。 通 过 对 各 安 全 区 域 之 间 的 连 接 状 况 分 析 , 可 以 得 到 某 个 安 全 区 域 与其 它 区 域 之 间 的 边 界 。6.2.3 网 络 基 础 设 施网 络 基 础 设 施 是 指 由 相 同 功 能 集 合 在 一 起 , 安 全
19、 价 值 相 近 , 且 面 临 相 似 威 胁 来 源 的 一 组 网 络 系 统 组成 , 包 括 由 路 由 器 、 交 换 机 和 防 火 墙 等 构 成 的 局 域 网 或 广 域 网 , 一 般 指 区 域 边 界 之 间 的 连 接 网 络 。 某 一个 安 全 区 域 或 多 个 安 全 区 域 网 络 支 撑 平 台 构 成 了 该 区 域 的 网 络 基 础 设 施 。6.3 信 息 资 产 分 类电 子 政 务 保 护 对 象 所 包 括 的 各 类 信 息 资 产 描 述 包 含 但 不 限 于 : 物 理 环 境 。 物 理 环 境 指 支 撑 电 子 政 务 系 统
20、 的 场 所 、 所 处 的 周 边 环 境 以 及 场 所 内 保 障 计 算 机 系 统正 常 运 行 的 设 备 , 包 括 机 房 、 门 禁 、 监 控 、 电 源 、 空 调 等 。人 员 资 产 。 人 员 资 产 指 与 电 子 政 务 系 统 直 接 相 关 的 人 员 , 包 括 各 级 安 全 组 织 、 安 全 人 员 、 各 级管 理 人 员 、 网 管 员 、 系 统 管 理 员 、 业 务 操 作 人 员 和 第 三 方 人 员 等 。 DB5305/T 19.4-2019 5 网 络 资 产 。 网 络 资 产 指 电 子 政 务 系 统 网 络 传 输 环 境
21、 的 设 备 , 软 件 和 通 信 介 质 。 网 络 资 产 包 括 路由 器 、 交 换 机 、 防 火 墙 、 网 管 、 网 络 设 备 控 制 台 等 。主 机 资 产 。 主 机 资 产 指 电 子 政 务 系 统 中 承 载 业 务 系 统 和 软 件 的 计 算 机 系 统 、 外 围 系 统 ( 不 含 网络 设 备 ) 及 其 操 作 系 统 。 这 里 的 主 机 资 产 包 括 大 型 机 、 中 型 机 、 小 型 机 、 磁 盘 阵 列 、 Unix服务 器 、 Windows服 务 器 、 工 作 站 和 终 端 等 。平 台 资 产 。 平 台 资 产 主 要
22、 指 电 子 政 务 系 统 的 软 件 平 台 系 统 , 包 括 数 据 库 、 中 间 件 、 群 件 、 邮 件 、Web服 务 器 、 集 成 开 发 环 境 和 工 具 软 件 等 。应 用 软 件 资 产 。 应 用 软 件 资 产 指 为 政 务 业 务 和 管 理 应 用 而 开 发 的 各 类 应 用 软 件 及 其 提 供 的 服务 。数 据 资 产 。 数 据 资 产 指 电 子 政 务 系 统 所 存 储 、 传 输 、 处 理 的 数 据 对 象 , 是 电 子 政 务 系 统 的 核 心资 产 。 7 系 统 分 域 保 护 框 架7.1 系 统 分 域 保 护
23、框 架 概 述系 统 分 域 保 护 框 架 是 从 安 全 角 度 出 发 , 通 过 对 各 保 护 对 象 进 行 组 合 来 对 信 息 系 统 进 行 结 构 化 处 理 的方 法 。 结 构 化 是 指 通 过 特 定 的 结 构 将 问 题 拆 分 成 子 问 题 的 迭 代 过 程 , 其 目 标 是 更 好 地 体 现 信 息 系 统 的 安全 特 性 和 安 全 要 求 。7.2 结 构 化 处 理 基 本 原 则7.2.1结 构 化 处 理 基 本 原 则进 行 结 构 化 处 理 要 按 照 充 分 覆 盖 、 互 不 重 叠 、 不 需 再 细 分 等 基 本 原 则
24、 进 行 。7.2.2充 分 覆 盖 所 有 子 问 题 的 总 和 应 覆 盖 原 问 题 。 如 果 不 能 充 分 覆 盖 , 那 么 解 决 问 题 的 方 法 就 可 能 出 现 遗 漏 , 严 重影 响 方 法 的 可 行 性 。7.2.3 互 不 重 叠同 一 级 别 的 所 有 子 问 题 都 不 允 许 出 现 重 复 , 类 似 以 下 的 情 况 不 应 出 现 在 一 个 框 架 中 :两 个 不 同 的 子 问 题 其 实 是 同 一 个 子 问 题 的 两 种 表 述 ;某 一 个 子 问 题 其 实 是 同 一 级 别 的 另 外 两 个 子 问 题 或 多 个
25、子 问 题 的 合 集 。7.2.4 不 需 再 细 分所 有 子 问 题 都 应 细 分 到 不 需 再 细 分 , 或 不 可 再 细 分 的 程 度 。7.3 系 统 分 域 保 护 框 架当 一 个 问 题 经 过 框 架 分 析 后 , 所 有 不 可 再 细 分 的 子 问 题 组 合 构 成 了 一 个 “ 框 架 ” 。 以 安 全 域 划 分 和 保 护 对 象 分 类 为 基 础 , 经 过 结 构 化 的 分 解 , 可 以 将 电 子 政 务 系 统 分 解 为 不 同 类 别 的 保 护 对 象 , 形 成 系 统分 域 保 护 框 架 。 图 2 描 述 了 某 个
26、 电 子 政 务 系 统 的 系 统 分 域 保 护 框 架 的 示 例 , 包 括 了 系 统 所 划 分 出 的 计 算区 域 、 区 域 边 界 、 网 络 基 础 设 施 等 各 类 保 护 对 象 。 系 统 分 域 保 护 框 架 如 图 2 所 示 。示 例 中 的 计 算 区 域 包 括 两 个 层 面 , 细 分 为 7 个 计 算 区 域 。 第 一 层 区 域 包 括 政 务 专 网 区 域 和 政 务外 网 区 域 。 政 务 专 网 区 域 又 分 为 核 心 数 据 区 、 业 务 服 务 器 区 、 办 公 服 务 器 区 、 网 络 管 理 区 和 机 DB53
27、05/T 19.4-2019 6 关 办 公 区 ; 政 务 外 网 区 域 分 为 WEB服 务 区 和 机 关 工 作 区 。示 例 中 的 网 络 基 础 设 施 包 括 政 务 专 网 网 络 基 础 设 施 、 政 务 外 网 网 络 基 础 设 施 。示 例 中 的 区 域 边 界 包 括 : 政 务 专 网 与 其 它 政 务 专 网 系 统 的 边 界 、 政 务 专 网 与 政 务 外 网 的 边 界 、政 务 外 网 与 互 联 网 的 边 界 , 以 及 内 部 各 计 算 区 域 之 间 的 边 界 。图 2 系 统 分 域 保 护 框 架 示 意 图 业 务 服务 器
28、 区核 心 数 据区 网 络 管理 区办 公 服务 器 区 机 关 办公 区 WEB 服务 区机 关 工作 区政 务 专 网 互 联 网政 务 专 网 政 务 外 网计 算 区 域 边 界 网 络 基础 设 施8 选 择 和 调 整 安 全 措 施8.1 确 定 安 全 措 施 的 过 程确 定 安 全 措 施 的 过 程 如 图 3 所 示 。 DB5305/T 19.4-2019 7 图 3 确 定 安 全 措 施 的 过 程电 子 政 务系 统 系统安全等 系 统 特 定 安 全要 求适 用 等 级 基 本安 全 要 求 选 择 和 调 整安 全 措 施 安 全 保 护 措 施 风 险
29、成 本 确 定 安 全 措 施 首 先 是 根 据 电 子 政 务 系 统 的 安 全 等 级 选 择 适 用 等 级 的 基 本 安 全 要 求 , 如 电 子 政 务 系 统A的 安 全 等 级 为 3 级 , 应 选 择 3 级 基 本 安 全 要 求 。 在 确 定 了 基 本 安 全 要 求 的 基 础 上 , 再 针 对 每 个 系 统 特定 安 全 要 求 、 面 临 风 险 的 状 况 , 并 考 虑 安 全 措 施 的 成 本 进 行 安 全 措 施 的 选 择 和 调 整 , 以 得 到 针 对 特 定 系统 的 安 全 保 护 措 施 。8.2 安 全 措 施 调 整 原
30、 则8.2.1 根 据 电 子 政 务 系 统 特 定 安 全 要 求 进 行 调 整如 果 电 子 政 务 系 统 的 保 密 性 等 级 、 完 整 性 等 级 、 可 用 性 等 级 之 中 的 一 项 或 两 项 低 于 系 统 的 安 全 等 级 ,则 可 以 降 低 该 等 级 安 全 措 施 中 对 应 的 控 制 项 的 等 级 ; 如 果 电 子 政 务 系 统 的 某 些 特 定 安 全 要 求 在 基 本 安 全要 求 中 没 有 相 应 的 控 制 项 , 则 可 以 添 加 与 特 定 安 全 要 求 相 适 应 的 安 全 措 施 。8.2.2 根 据 风 险 评
31、估 的 结 果 进 行 调 整如 果 电 子 政 务 系 统 ( 或 其 保 护 对 象 ) 不 存 在 五 个 等 级 基 本 安 全 要 求 中 某 个 控 制 项 所 要 控 制 的 安 全 风 险 , 或 其 控 制 项 不 适 用 , 则 该 控 制 项 可 以 进 行 删 减 ; 如 果 风 险 评 估 中 识 别 的 某 个 风 险 , 在 五 个 等 级 基 本安 全 要 求 中 没 有 相 应 的 控 制 项 , 则 可 以 增 加 此 类 控 制 项 ; 如 果 风 险 评 估 的 结 果 显 示 , 与 五 个 等 级 基 本 安全 要 求 提 供 的 某 个 安 全 措
32、 施 的 安 全 强 度 相 比 , 风 险 较 低 , 则 可 以 降 低 控 制 项 的 强 度 等 级 ; 如 果 风 险 评 估的 结 果 显 示 , 与 五 个 等 级 基 本 安 全 要 求 提 供 的 某 个 安 全 措 施 的 安 全 强 度 相 比 , 风 险 较 高 , 则 可 以 提 高 控制 项 的 强 度 等 级 。8.2.3 根 据 安 全 措 施 的 成 本 进 行 调 整在 安 全 措 施 的 调 整 过 程 中 , 安 全 措 施 的 成 本 也 是 一 个 重 要 的 考 虑 因 素 , 各 机 构 要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 基于 合 理 成 本 选
33、择 和 调 整 安 全 措 施 。 如 果 某 些 安 全 措 施 的 成 本 太 高 , 机 构 无 法 承 受 , 可 以 通 过 其 他 措 施 进行 弥 补 。 如 果 无 法 找 到 其 他 措 施 进 行 弥 补 , 则 需 要 改 变 机 构 的 业 务 流 程 、 运 作 方 式 或 管 理 模 式 。 安 全 措施 调 整 涉 及 的 调 整 因 素 和 调 整 方 式 见 表 2。 DB5305/T 19.4-2019 8 表 2 安 全 措 施 的 调 整 因 素 和 调 整 方 式序 号 调 整 因 素 调 整 方 式1 电 子 政 务 系 统 的 保 密 性 等 级
34、、 完 整 性 等 级 、可 用 性 等 级 之 中 的 一 项 或 两 项 低 于 系 统 的安 全 等 级 降 低 对 应 控 制 项 的 等 级2 电 子 政 务 系 统 的 某 些 特 定 安 全 要 求 在 基 本安 全 要 求 中 没 有 相 应 的 控 制 项 增 加 控 制 项3 电 子 政 务 系 统 ( 或 其 保 护 对 象 ) 不 存 在 相 应等 级 基 本 安 全 要 求 中 某 个 控 制 项 所 要 控 制的 安 全 风 险 删 减 控 制 项 4 对 电 子 政 务 系 统 风 险 评 估 中 识 别 的 某 个 风险 , 在 相 应 等 级 基 本 安 全
35、要 求 中 没 有 相 应 的控 制 项 增 加 控 制 项5 与 相 应 等 级 基 本 安 全 要 求 提 供 的 安 全 强 度相 比 , 风 险 较 低 降 低 控 制 项 的 强 度 等 级6 与 五 个 等 级 基 本 安 全 要 求 提 供 的 安 全 强 度相 比 , 风 险 较 高 提 高 控 制 项 的 强 度 等 级7 相 应 等 级 基 本 安 全 要 求 中 某 些 安 全 措 施 的成 本 太 高 , 机 构 无 法 承 受 可 以 通 过 其 他 措 施 进 行 弥 补 。 如 果无 法 弥 补 , 则 需 要 改 变 机 构 的 业 务流 程 、 运 作 方 式 或 管 理 模 式 。9 安 全 区 域 划 分 参 考 保 山 市 电 子 政 务 外 网 划 分 为 : Web服 务 区 、 机 关 办 公 区 、 网 络 基 础 设 施 。 每 个 安 全 域 应 满 足 的 等 级保 护 要 求 见 表 3。 表 3 内 外 网 安 全 区 域 及 等 级 保 护 参 考网 络 类 型 所 处 区 域 等 级 保 护 要 求外 网 区 域 Web服 务 区 2机 关 办 公 区 1网 络 基 础 设 施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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