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G H 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 GH/T 1270-2019 秸秆收储 运 体系建设规范 The construction standard for the system of straw harvest, storage and transportation 2019年 07月 08日发布 2019年 12月 01日实施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 GH/T 1270-2019 前言 本规范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由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提出。 本规范由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
2、院 中联重机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协会 山东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潘永刚 景全荣 贡军 韩玉杰 曹阳 燕晓辉 孙瑞江 刘天舒 石祖梁 尹丽华 宋玉杰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GH/T 1270-2019 1 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农作物秸秆的田间收集、存储、运输 体系建设 方面的技术、 运行 、 管理要求 和体 系评价 。 本规范适用于 稻麦、 玉米等 农 作物秸秆的收集、存储 、 运输 体系建设 和 评价 工作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
3、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3495 消防安全标志 GB/T 14290 圆草捆打捆机 GB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 25423 方草捆打捆机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NY/T 1631 方草捆打捆机作业质量 NY/T 2463 圆草捆打捆机作业质量 JB/T 7766 指轮式搂草机 JB/T 12096 卧式全自动液压打包机 JB/T 12442 大型秸秆方捆打(压)捆机 JB/T 12444 棉秆联合收 割 机 造纸行业原料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轻工业部、公安部 90轻生字 65 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3.1 方捆型秸秆 rectangular bale 将散状秸秆通过机械 或液压 方式 压缩 并捆扎 成具有一定密度的 ,截面为长方形的捆型秸秆 ,按 照截面尺寸大小分为小方捆和大方捆 。 3.2 GH/T 1270-2019 2 圆捆型秸秆 round bale 将散状秸秆采用离心旋转 方式 ,通过缠绳或缠网 捆扎成具有一定密度的,截面为圆形的捆型秸 秆 ,其中常用的捆型截面直径 不小于 1.0m。 3.3 搂集 raking 通过机械或人工操作,将农作物秸秆按打捆要求集条铺放 ,以提高打捆效率 。 3.4 捡拾打捆 picking up and baling 将地面上的 农作物 秸秆 通
5、过 捡拾 器捡起 , 送入压缩腔经 压实捆扎 后 , 形成秸秆 捆 包 的作业过程。 3.5 暂储料场 temporary storage place 暂储料场 设立 在 紧邻田间的捆型 秸秆 储料场地 ,主要用于附近农田的秸秆集中收集堆放和临时 储存 , 可以暂设地头、田间荒地等。 3.6 主储料场 main storage place 存储规模在 500吨(含)以上,具备码垛、抓草、场内转运 、集捆等 设备 ,消防设施齐全和完整 管理规范的秸秆存储场。 3.7 缓存料场 cache storage place 秸秆利用企业在紧邻厂区建立的用于在恶劣天气 及极端 供料 情况下, 为 满足生产
6、线不间断正常 供料而设立的储存料场,应根据当地气象条件 和供料环境 ,决定存储规模大小。一般存储不超过 57 天生产所需量。 3.8 码垛 stacking 将 田间收集后的 秸秆 按照垛高、垛长等 要求堆叠起来,以减少存储占地面积 , 方便管理。 4 总则 本规范 以农作物秸秆为主体,通过装备、技术、运行管理等方式,按照各环节相关标准要求完 成秸秆田间收集 、储存 、运输等系列经营作业活动,满足秸秆市场化、规模化综合利用所形成的相 互关联,相互制约的体系 。本规范 包括秸秆收集、运输和存储三 个 系统 和 体系评价 。 GH/T 1270-2019 3 5 要求 5.1 秸秆收储运体系 5.
7、1.1 具有 满足 区域内 秸秆收集需求的 符合本建设规范 5.2 要求的 若干个 专业化收集队伍和装备; 5.1.2 具备可以满足 区域内秸秆存储的符合本建设规范 5.3 要求若干个固定存储场地; 5.1.3 具有符合本建设规范 5.4 要求秸秆专业化转运设备和运输队伍 ; 5.1.4 具有一支专业化的收储运体系运行的管理团队,负责收储运三个 系统的运行协调。 5.2 秸秆收集 系统 5.2.1 稻 麦 、 玉米等 禾本类农作物秸秆经田间预处理后直接打捆收集 ; 棉花秸秆田间收集可采用收割 粉碎集料、拔取后粉碎集料或粉碎打捆收集等方式进行。 5.2.2 收集 系统装备应包括但不限于 拖拉机
8、、田间搂集设备、打捆设备、 捆型秸秆捡拾设备、叉装设 备、田间转运机具等。 5.2.3 收集 系统装备应 符合 GB/T 14290、 GB/T 25423、 JB/T 7766、 JB/T 12096、 JB/T 12442、 JB/T 12444 的 要求 。 5.2.4 稻 麦、玉米等农作物 机械化 收获 后秸秆直接喷洒在田间,秸秆含水率需 晾晒至 30%以下 , 再 经 机械或人工搂集铺条,搂集宽度根据具体打捆机械 捡拾幅宽 确定,铺条宽度、厚度均匀 ,便于后续 打捆作业 , 若 秸秆生物量较大,可以不进行搂集处理。 5.2.5 捆型秸秆尺寸及质量应符合 NY/T 1631、 NY/T
9、 2463 要求 ,大型秸秆方捆应符合 JB/T 12442 的 作业质量要求 , 所有捆型秸秆不得采用金属丝进行捆扎 ; 捆型及大小的选择应根据当地区域农业道 路、运输车辆、田间地块条件、机具拥有情况、收储运成本等确定,既要满足快速离田又要考虑秸 秆应用的经济性。 5.2.6 棉花秸秆 等 采用收割粉碎集料 时 , 棉花秸秆 切碎长度等 应 符合 JB/T 12443 的作业质量要求 ,其 他秸秆切碎长度应根据使用要求确定。 5.2.7 管理与协调 以行政村 或经纪人(或收储公司) 为单位 建立 秸秆收集队伍 , 形成区域范围内的收集 系统 , 做 到有计划的科学安排,根据 秸秆种类 、 收
10、集 时间、 收集 规模 合理制定作业机具种类、数量以及与运 输系统和贮存系统的信息沟通,做到体系的合理有效运行 ,鼓励收集队伍的跨区作业,发挥社会拥 有的收集设备的效能,降低收集成本。 5.3 秸秆存储 系统 5.3.1 秸秆存储 系 统 包含暂储料场、主储料场和缓存料场 ,共同承担秸秆原料 各环节 的 存储功能 。 GH/T 1270-2019 4 5.3.2 设施设备 配置 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质量检测设备、汽车衡、抓草车、叉车等码垛设备、场地转运设备、场 地监控及照明设施等。 5.3.3 存储场地建设 要求 所有料场 应符合国家政策,避开积水低洼地段 ,且不能占用 基本农田 ; 所有料场
11、 应远离村、屯,并处于居民区的 全年风向最小频率的上风侧 料场应远离生产区、生 活区。一般要求:储量在 20000吨以上的料场,与生产区、生活区的距离应在 100米以上; 20000吨以 下的中小型 料场,与生产区、生活区的距离应在 50米以上。 所有料场 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工厂与仓库以及高压输电线路等地方; 料场 应选取 在 已有公路交通 设施 、田间道路 区域 ; 料场 码垛地面 需 垫高夯实,四周或中间设置排水沟,保证雨水能顺利排出。 5.3.4 存储场地建设规模 存储场地建设 规模应根据秸秆收集时间和目标收集区域可收储秸秆资源量大小确定 。 暂 储料 场 存储规模不超过 500吨
12、 /年; 主储料场存储规模 一般 不超过 20000吨 /年; 缓存料场 应 按照 满足 秸秆 利用 企业 5 7天生产需求量 确定 存储规模 。 5.3.5 存储场地消防安全 存储场地应 根据 GB13495 和 GB15630 张贴相关消防安全标志 。 暂储料场应满足基本消防安全条件 ,配置基本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 主 储料场和 缓存料场消防安全可参照 造纸行业原料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轻工业部、公 安部 90轻生字 65号) 执行 ,消 防用水可以由消防管网、天然水源、消防水池、水塔等供给,应当符 合 GB 50016的有关规定 。 5.3.6 码垛 要求 垛顶披檐到结顶应当有滚水 坡
13、度。堆垛的大小和方式要根据场地大小及空间而定,一般堆垛 形状为 锥形和长方形, 再用防雨布覆盖 。 垛 长度要满足 GB 50016 消防要求, 不超过 150 米 。 长期 存放时, 捆型秸秆 的 码垛高度 不大于 8 米 , 防止捆型变形 和 便于搬运 作业 ; 散装 秸秆的 堆垛 高度 应 不大于 13 米 。 垛距要合理, 主通道 宽度 不小于 10 米,以满足 有 充分的 通风 道 和消防通道 。 5.3.7 防火防潮等安全要求 GH/T 1270-2019 5 严禁携带烟火进入原料存放区,制定执行严格的安全防火条例,进入原料区的车辆要配戴防 火帽,易产生火花部位要加装防护装置并经常
14、清理维护。 堆垛应做 防潮 处理, 垛底用土方、木头或砖垫起,堆垛时注意中部填实以防中间空而易散。 5.3.8 管理和维护 对 每个堆垛应建立档案,并在垛头挂牌明示。 建立秸秆垛 巡检制度。定期监控料场秸秆储存情况, 要定时测温。当温度上升到摄氏四十至 五十度时,要采取预防措施,并做好测温记录;当温度达到摄氏六十至七十度时,必须拆垛散热, 并做好灭火准备。 加强料场安全巡逻,降低着火等突发事件 几 率。 5.4 秸秆运输 系统 5.4.1 秸秆运输 应为捆型秸秆, 长距离运输推荐采用大方捆、中圆捆型。小捆型不适宜长距离运输。 5.4.2 运输时 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不超载、不超宽,不
15、超高。 5.4.3 短距离 秸秆 运输( 10km),可采用农用车辆 ; 长距离运输 ( 50km) 应选择大中型运输车辆 。 5.4.4 粉碎后 的 秸秆 采用自卸汽车或斗式拖车运输 , 应进行苫盖 , 防止 运输途中 碎料遗洒 。 5.4.5 运输车辆 不允许穿越城市主要道路 ,且 应 避开人员密集区域 。 6 秸秆 收储运 体系 组织 模式 6.1 分散型秸秆收储运 体系组织 模式 6.1.1 农户直供型 秸秆利用企业附近的农民,将自己的散 状秸秆或打捆后的秸秆,直接送至存储料场 , 散状 秸秆 经 存储料场 打捆后储存。 6.1.2 经纪人 直供型 经纪人 通过组织一支有机动能力的收购
16、队伍,专门负责收集专业户或农户的秸秆 再 运送至秸秆 利用企业。 6.2 集约型秸秆收储运 体系组织 模式 6. 2.1 企业 自主 型 秸秆利用企业 主导收储运, 与 拥有大量资源的 农场 签订 秸秆 资源 供应协议 或与 农村(农机)专 业合作社(组织) 签订农机作业服务 , 完成企业生产需用的秸秆收集、储存。 6.2.2 契约委托合作 型 GH/T 1270-2019 6 秸秆利用企业与 收储 运 公司 签订合约,对秸秆供应数量、质量、时间和价格进行约定,全权委 托收储运公司进行秸秆原料供应,秸秆收储运公司 对秸秆实行分散收集、 晾晒和筛选分类, 统一储 运管理, 保障利用企业的原料保质
17、、 按时、 按量供给 。 7 体系能力 评价 7.1 体系完整性评价 收集、存储和运输 三个系统完善 , 具有运行协调 , 具备素质技能 的 管理团队 ,为体系完整。 7.2 体系 能力 评价 7.2.1 体系能力评价以收储运规模为评价指标 7.2.2 满足区域范围内秸秆可收集资源总量 (秸秆还田除外) 50%,为 体系 初步建立 。 7.2.3 满足区域范围内秸秆可收集资源总量 (秸秆还田除外) 50% 75%,为 体系 基本建立 。 7.2.4 满足区域范围内秸秆可收集资源总量 (秸秆还田除外) 75%以上 ,为 体系 完全建立 。 7.3 体系稳定性评价 区域内具备稳定的硬件设施(装备和场地)和必要的 专业 管理协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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