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PDF , 页数:24 ,大小:1.06MB ,
资源ID:1498989      下载积分:5000 积分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注意: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www.mydoc123.com/d-1498989.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HJ 2045-2014 石油炼制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pdf)为本站会员(李朗)主动上传,麦多课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麦多课文库(发送邮件至master@mydoc123.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HJ 2045-2014 石油炼制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pdf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20452014 石油炼制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petroleum refining industry wastewater treatment 2014-12-19发布 2015-03-01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 HJ 20452014 i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 告 2014年 第84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现批准石油炼制工业 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石油炼制工业废水治理

2、工程技术规范(HJ 20452014) 二、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海水法(HJ 20462014) 以上标准自 2015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 ()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4年12月19日 HJ 20452014 iii 目 次 前 言.iv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设计水质及水量.3 5 总体要求.5 6 工艺设计.6 7 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14 8 检测与过程控制.15 9 主要辅助工程.15 10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16 11 施工与验收.16 12 运行与维护.19

3、HJ 20452014 iv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石油炼制工业废 水治理工程的设计、建设与运行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炼制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与运行管理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大连 设计分公司、中华环保联合会环保技术标准研究专业委员会、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4年12月19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5年3

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HJ 20452014 1 石油炼制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炼制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等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炼制企业的废水治理工程,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安 装、调试、验收、运行和监督管理的技术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0 压力容器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

5、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50003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3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 50037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GB 50046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68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 50069 给水

6、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 50108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 50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91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GB 502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HJ 20452014 2 GB 50206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3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 50235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 50254 电气装置安装

7、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75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34 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45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T 500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T 50934 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 GBZ 2.1 工作场所

8、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CECS 117 给水排水工程混凝土构筑物变形缝设计规程 CECS 138 给水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水池结构设计规程 CJJ 60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HJ 2010 膜生物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25 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 SH/T 3017 石油化工生产建筑设计规范 SH 3043 石油化工设备管道钢结构表面色和标志 SH 3501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钢制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 3022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设计规范

9、SH/T 3053 石油化工企业厂区总平面布置设计规范 JB/T 8471 袋式除尘器 安装技术要求与验收规范 JB/T 8536 电除尘器 机械安装技术条件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 环 发 200038号)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13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石油炼制工业 petroleum refining industry 指以原油、重油等为原料生产汽油馏分、柴油馏分、燃料油、石油蜡、石油沥青、润滑油和石油化 工原料等的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 3.2 石油炼制工业废水 petroleum refinin

10、g industry wastewater 指在石油炼制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污染雨水(与生产废水混合处理)、生 活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化学水制水排污水、蒸汽发生器排污水、余热锅炉排污水等。不包括炼油 企业自备电站、锅炉排污水及为其服务的化学水制水排污水。 HJ 20452014 3 3.3 生产废水 process wastewater 指在石油炼制工业生产过程中与生产物料直接接触后从各生产设备排出的废水。生产废水分为含油 废水、含硫废水、含盐废水等。 3.4 污染雨水 polluted rainwater 指受物料污染而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雨水。 3.5 催化裂化装置再生

11、烟气脱硫废水 flue gas desulfurization effluent of FCC regenerator 指催化裂化装置再生烟气脱硫系统排放的废水。 3.6 隔油 oil separation 指利用油与水的密度差异,分离去除废水中悬浮状态油类的过程。 3.7 混凝 coagulation 指投加混凝剂,在一定水力条件下完成水解、缩聚反应,使胶体分散体系脱稳和凝聚的过程。 3.8 絮凝 flocculation 指完成凝聚的胶体在一定水力条件下相互碰撞、聚集或投加少量絮凝剂助凝,以形成较大絮状颗粒 的过程。 3.9 气浮 air floatation 指通过某种方法产生大量微气泡

12、,黏附水中悬浮和脱稳胶体颗粒,在水中上浮完成固液分离的一种 过程。 3.10 水解酸化 hydrolytic acidification 指在厌氧条件下,使结构复杂的不溶性或溶解性高分子有机物经过水解和产酸,转化为简单低分子 有机物的过程。 3.11 缺氧区 anoxic zone 指非充氧池(区),溶解氧浓度一般为0.20.5mg/L,主要功能是进行反硝化脱氮。 3.12 好氧区 aerobic zone 指充氧池(区),溶解氧浓度一般不小于2mg/L,主要功能是降解有机物和硝化氨氮。 3.13 深度处理 advanced treatment 指进一步处理生物处理出水中污染物的净化过程。 4

13、 设计水质及水量 4.1 生产废水来源及分类 石油炼制工业主要排放生产废水有:含油废水、含硫废水、含盐废水等。废水主要来源与分类见表1。 HJ 20452014 4 表1 主要生产废水来源及分类 生产装置 装置排水 分类 电脱盐罐 含盐废水 常减压 塔顶油水分离器 含油含硫废水 粗汽油罐排水 含硫废水 凝缩油罐排水 含硫废水 再生烟气脱硫废水 含盐废水 催化裂化 余热锅炉汽包排水 含油废水 焦化塔冷焦水 含油废水 焦化塔切焦水 含油废水 接触冷却塔油水分离器切水 含油废水 延迟焦化 分馏塔顶分离罐分离排水 含硫废水 油气分离器排水 含硫废水 抽真空冷凝水 含硫废水 催化重整 重整催化剂再生气洗

14、涤水 含盐废水 分馏塔 含硫废水 工艺管线导凝排液、原料罐切水、采样口排放水等 含油废水 加氢裂化 催化剂再生气洗涤水 含盐废水 汽提塔 含硫废水 工艺管线导凝排液、原料罐切水、采样口滴液等 含油废水 加氢精制 催化剂再生器 含盐废水 污油罐排水 含油废水 氧化沥青 沥青成型冷却水 含硫废水 酮苯脱蜡 酮回收塔排水 含油废水 白土精制 过滤机排渣和油水分离罐切出水 含油废水 润滑油糠醛精制 脱水塔排水 含油废水 硫黄回收装置 酸性气凝结水 含硫废水 含硫污水汽提 脱硫净化水 含油废水 原油罐区 罐区切水 含油废水 4.2 设计水量 4.2.1 废水处理场设计水量应包括:生产废水量、生活污水量、

15、污染雨水量和未预见废水量。 4.2.2 废水处理场设计规模应按下列各项之和确定: a)生产废水量宜按各工艺装置或废水提升站的连续废水量与间断废水量综合确定,并可按下式计 算: ()jj i QtQaQ t=+ (1) 式中:Q 生产废水量,m3/h; Qi 各工艺装置连续排放的废水量,m3/h; Qj 调节时间内间断排放的废水量,m3/h; T 间断水量的处理时间,h,可取调节时间的23倍; tj 调节时间内出现的间断废水量的连续排水时间,h; HJ 20452014 5 a 不可预计系数,取1.11.2。 b)生活污水量应按GB 50014的有关规定确定。 c)污染雨水量宜按一次降雨污染雨水

16、总量和调蓄设施的容积和排空时间确定,采用下式计算: SS S S1000 FHQ t= (2) 式中:QS污染雨水流量,m3/h; FS污染区面积,m2; HS降雨深度,mm,宜取1530 mm; tS污染雨水调蓄池排空时间,h,宜为4896 h。 d)未预见废水量宜按各工艺装置时均废水量的10%15%选取。 4.2.3 当上述水量数据无法取得时,炼油废水处理场设计规模可按原油加工量的0.60.7倍确定。 4.2.4 石油炼制企业的最高允许排水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规定,并应符合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等的要求。 4.3 设计水质 4.3.1 废水处理场设计进水水质宜根据各装置排水量、排水水

17、质数据加权平均计算确定。无相关资料 时,可按表2选取。 4.3.2 主要及全部加工劣质重油的企业,其废水处理场设计进水水质可参考表2。 表2 废水处理场设计进水水质指标 序号 参数 单位 控制指标 1 pH 69 2 温度 40 3 石油类 mg/L 300 4 硫化物 mg/L 20 5 化学需氧量(CODCr) mg/L 800 6 挥发酚 mg/L 30 7 氨氮 mg/L 50 8 SS mg/L 300 9 BOD5/CODCr 0.3 4.3.3 废水处理场进水废水温度应在1540。 4.3.4 水质波动频繁、易对废水处理场运行造成冲击的装置废水应单独收集、输送,并设置相应的在 线

18、分析仪表及将废水切入废水处理场事故水罐(池)的设施。 5 总体要求 5.1 一般规定 5.1.1 石油炼制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遵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以 及国家、地方有关法规与标准的规定。 5.1.2 石油炼制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应以企业生产情况及发展规划为依据,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污 染防治技术政策,与场址所在地区的环境保护规划、城市发展规划相结合,统筹废水预处理与集中处理、 HJ 20452014 6 现有与规划改、扩建的关系。 5.1.3 石油炼制企业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改进生产工艺,提高水循环利用率,降低废水的产生 量和排放量。 5.1.4 石油炼制工业废

19、水治理宜遵循清污分流、污污分治的原则。 5.1.5 废水处理场内污染物均宜通过密闭设施输送。 5.1.6 经处理后排放的废水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和相关排放标准的要求。 5.1.7 石油炼制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应配套建设二次污染的预防设施,保证噪声、恶臭、危险废物等满 足GB 12348、GB 14554和HJ 2025等相关环保标准的要求。 5.1.8 废水处理场应根据GB/T 50934等相关环保标准要求做防渗处理,以免污染地下水资源。 5.1.9 污染治理工程应按照有关规定安装水质在线监测系统。 5.2 场址选择 5.2.1 废水处理场的场址选择,应符合GB 50014、GB 50160

20、和SH/T 3053的要求。 5.2.2 废水处理场宜布置在工厂的低处和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宜远离环境敏感区。 5.2.3 废水处理场应不受洪涝影响,且防洪标准应与厂区相同。 5.3 总体布置 5.3.1 废水处理场平面布置应符合GB 50014和GB 50160的有关规定。 5.3.2 废水处理场平面布置应满足工艺流程的要求,并宜结合风向、总排口位置、地形、危险程度、 防火安全距离等因素,按功能相对集中、清污相对分离布置。 5.3.3 废水处理场内各处理构筑物间宜采用重力流布置,尽量减少提升次数。 5.3.4 各处理构筑物间水头损失计算时应考虑管路沿程损失、局部损失和构筑物的水头损失

21、,并应留 有一定的安全系数,安全系数可按总水头损失的10%20%选取。 5.4 工程构成 5.4.1 石油炼制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由生产废水预处理工程和综合废水处理工程组成。 5.4.2 生产废水预处理工程包括电脱盐废水预处理工程、含硫废水预处理工程、碱渣废水预处理工程、 气化制氢废水预处理工程等。 5.4.3 综合废水处理工程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生产管理设施。 a)主体工程主要包括废水处理、污泥处理与处置和废气处理系统。 1)废水处理包括物化、生化和深度处理系统。 2)污泥处理与处置包括污泥减量处理和最终处置系统。 3)废气处理包括废气收集、输送和处理系统。 b)辅助工程主要包括电气、电信、

22、建筑与结构、消防、场区道路等系统。 c)生产管理设施包括控制室、分析化验室、办公用房、值班室等。 6 工艺设计 6.1 一般规定 6.1.1 废水处理系统应根据废水水质、处理后的水质要求等因素划分。 6.1.2 含油含盐废水混合处理、分质处理方案的选择宜充分考虑项目废水总排放量指标、废水含盐量、 废水去向及水质要求、废水处理难度、排放标准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HJ 20452014 7 6.1.3 废水处理场核心设施,如气浮、水解酸化池、生化池等,应按不少于两系列设计,且各系列之 间应设置必要的连通管道。 6.1.4 催化裂化再生烟气脱硫废水应单独处理至满足废水排放标准的要求。 6.

23、2 生产装置废水预处理 6.2.1 常减压装置的电脱盐废水宜就近进行破乳、除油、降温处理。 6.2.2 含硫废水应采用汽提法处理,处理后应用作电脱盐注水、催化富气洗涤用水或其他工艺用水, 且回用率应不小于65%,剩余部分排至废水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 6.2.3 气化制氢装置的废水宜进行汽提、沉降处理。 6.2.4 延迟焦化装置冷焦水应密闭循环使用,切焦水应循环使用。 6.2.5 沥青成型机及石蜡成型机冷却水应循环使用。 6.2.6 碱渣废水宜采用生物法、湿式氧化法等进行预处理。 6.2.7 酸、碱废水宜经物化处理后,排入废水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 6.2.8 罐区的油罐切水应设自动切水,油罐切水

24、、清洗排水、槽车清洗水等宜进行除油预处理。 6.3 工艺路线选择 6.3.1 石油炼制工业废水治理工艺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石油炼制工业废水治理工艺流程图 6.3.2 工艺单元推荐工艺如表3所示,但不仅限于表3推荐工艺。 表3 废水处理工艺单元的推荐工艺 工艺单元 推荐工艺 物化处理 调节罐(池)隔油池中和池均质池混凝气浮池 工艺一:生化池二沉池 工艺二:水解酸化池生化池二沉池 工艺三:水解酸化池CAST工艺水解酸化池A/O生化池二沉池 工艺四:A/O或A/O/O生化池(池中投加粉末活性炭)二沉池 生化处理 工艺五:氧化沟二沉池 HJ 20452014 8 续表 工艺单元 推荐工艺 工艺一:

25、三级除浊监控池 工艺二:生化处理段二沉池取消,采用MBR法后监控外排 深度处理 工艺三:三级除浊过滤罐(池)臭氧高级氧化池曝气生物滤池等监控池 注1:对于加工掺炼劣质重油比例较低的炼厂,推荐生化处理工艺一;对于加工掺炼劣质重油比例较高的炼厂,当含油 含盐废水混合生化处理时,推荐生化处理工艺二、工艺三、工艺四;当含油含盐废水分质处理时,含油废水处理 系统中推荐生化处理工艺二,含盐废水处理系统中推荐生化处理工艺三、工艺四、工艺五。 注2:生化处理工艺一和工艺二中,生化池可采用A/O、A/O/O或序批式活性污泥法及在此基础上衍生的泥膜混合法。 注3:深度处理的工艺路线应根据废水排放标准的具体指标进行

26、选择。 6.4 格栅井 6.4.1 废水处理场应设置收集场内自流废水的格栅井,格栅宜采用机械格栅。 6.4.2 格栅的栅条间隙应根据提升泵及后续处理设施的要求确定,宜为520 mm。 6.4.3 格栅的主体材质应耐油、耐腐蚀、耐老化。 6.4.4 格栅井应密闭并设置管道将废气引入废气处理设施。 6.4.5 格栅的设计还应该符合GB 50014的规定。 6.5 调节罐(池) 6.5.1 废水处理场应设置调节罐(池)及独立的事故水储存设施。 6.5.2 调节罐(池)容积宜根据废水水质、水量变化规律,采用图解法计算;当无废水水质、水量变 化资料时,可按1624 h的设计水量计算确定,其数量应不少于2

27、座。 6.5.3 事故水罐(池)的容积根据来水系统管网的设置情况考虑,当无法取得上述资料时,可按 812 h 的设计水量确定。 6.5.4 废水处理场事故水罐(池)应设置至全厂应急池(罐)的自流或泵送管道。 6.5.5 含油废水的调节罐(池)应设置收油、排泥设施、消防设施。 6.5.6 调节罐(池)内废水通过重力流进入下一级处理设施时,其实际调蓄能力应核减调节罐(池) 最低运行液位以下占用的容积。 6.6 隔油池 6.6.1 油水分离设施可采用平流式隔油池、斜板式隔油池或竖流式隔油池等。 6.6.2 在寒冷地区或被分离出的油品凝固点高于环境气温时,隔油池集油管所在的油层、污油收集池 内应设置加

28、热设施。 6.6.3 隔油池排水管与干管交汇处,应设置水封井,水封深度应不小于250 mm;距离池壁5.0 m以内 的水封井、检查井的井盖与盖座接缝处应密封,且井盖不得有孔洞。 6.6.4 隔油池应设难燃烧材料的盖板,且应设置管道将废气引入废气处理设施。 6.6.5 平流式隔油池的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 a)水力停留时间宜为1.52 h。 b)水平流速宜采用25 mm/s。 c)单格池宽应不大于6.0 m,长宽比应不小于4。 d)有效水深应不大于2.0 m,超高应不小于0.4 m。 e)池内宜设链板式刮油刮泥机,刮板移动速度应不大于1 m/min。 f)排泥管应耐腐蚀,公称直径应不小于DN200

29、,管端应设置清通设施。 HJ 20452014 9 g)集油管公称直径宜为DN200DN300,其串联总长度应不超过20 m,串联管数应不超过4根。 6.6.6 斜板式隔油池的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 a)斜板板体应选用耐腐蚀、难燃型、表面光洁、亲水疏油、耐高温水和低压蒸汽清洗的材料。 b)隔油池内应设置收油及清洗斜板等设施。 c)表面水力负荷宜为0.60.8 m3/(m2h)。 6.7 中和池 6.7.1 废水处理场宜设置中和池,通过投加酸或碱将废水的pH值调整到合适值,为后续的处理单元提 供适宜的 pH值环境。 6.7.2 中和池的容积宜按废水停留时间1030 min确定。 6.7.3 中和池

30、内宜设置机械搅拌设施。 6.7.4 中和池应采用防腐措施,酸碱投加位置的选择应避免腐蚀搅拌设备。 6.8 均质罐(池) 6.8.1 废水处理场宜设置均质罐(池),且均质罐(池)与调节罐(池)宜分开设置。 6.8.2 均质罐(池)的容积宜根据进水水量、水质变化资料或参照同类企业资料确定。当无法取得上 述资料时,容积可按812 h的设计水量计算确定。 6.8.3 均质罐(池)内应设置空气或动力搅拌设施,保证水质得到充分的均衡。 6.8.4 均质罐(池)若采用空气搅拌设施,每100 m3有效容积(标态)的气量宜按1.01.5 m3/min设计。 6.8.5 均质罐(池)应密闭,并设置管道将废气引入废

31、气处理设施。 6.9 混凝絮凝池 6.9.1 混凝剂、絮凝剂的选择应综合考虑当地药剂供应、技术经济情况,并通过参照类似水质炼厂的处 理经验或现场试验确定。 6.9.2 混凝剂、絮凝剂的混合可采用管道混合、机械搅拌混合等。 6.9.3 混凝剂、絮凝剂的投加采用机械搅拌混合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混凝的反应时间应小于2 min;絮凝的反应时间根据水质相似条件下的运行经验数据或实验数据 确定;当无数据时,反应时间可采用1020 min。 b)机械絮凝可采用单级梯形或多级矩形框式搅拌机,搅拌机应采取防腐措施。 c)混凝进水处桨板边缘线速度宜为0.5 m/s;絮凝进水处桨板边缘线速度宜为0.2 m/s,

32、并应采用可 调速的搅拌器。 d)池内应设防止水流短路的设施。 6.10 气浮池 6.10.1 一般规定 a)废水处理场生化处理前宜根据水质情况设置一级或两级气浮,且应不超过两级。 b)气浮池前应设置药剂混合和絮凝设施。 c)每级气浮池不宜少于2间,且每间应能单独运行和检修。 d)气浮池应设置难燃材料制成的盖板,并应设置管道将废气引入废气处理设施。 e)气浮池出水应设置调节水位的设施。 f)气浮池底部应设排泥设施。 6.10.2 溶气气浮 a)溶气气浮处理宜采用部分回流加压溶气方式,其回流比宜采用 30%50%。每间气浮池宜配置 HJ 20452014 10 1台溶气罐。 b)溶气罐的设计应符合

33、下列要求: 1)进入溶气罐的废水温度应不大于40。 2)溶气罐的运行压力宜为0.30.7 MPa(表压);当气浮为一级时,溶气罐的运行压力不宜小 于0.6 MPa(表压)。 3)空气量可按废水回流量的15%20%(以体积计)计算。 4)废水在溶气罐内的停留时间宜采用13 min。 5)溶气罐内应设气水充分混合的设施和水位控制设施。 6)溶气罐应设置安全阀、放空阀、压力表。 c)气浮池内宜设溶气释放器,且不易堵塞。 d)气浮池可采用矩形或圆形。矩形气浮池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絮凝段出口流速宜控制在0.2 m/s。 2)单格池宽不宜大于6.0 m,分离区长度不宜超过12.0 m。 3)气浮分离

34、时间宜为3045 min。 4)废水在气浮分离池的水平流速不宜大于10 mm/s。 5)池内应设刮渣机,刮板的移动速度宜为12 m/min。 6.10.3 散气气浮 a)散气气浮宜采用叶轮散气气浮。 b)叶轮散气气浮产生的气泡直径应小于500 mm。 c)叶轮散气气浮池有效水深不宜大于2.0 m,长宽比不宜小于4。 6.11 水解酸化罐(池) 6.11.1 水解酸化罐(池)的有效容积宜根据废水在池内的水力停留时间确定,一般为4.08.0 h。 6.11.2 水解酸化罐(池)的池截面面积根据废水在池内的上升流速确定。上升流速应保证污泥不沉积, 同时又不能使活性污泥流失;一般控制在0.51.8 m

35、/h。 6.11.3 水解酸化罐(池)的有效水深宜不小于4.0 m,温度宜控制在2040。 6.11.4 水解酸化罐(池)内应设布水和泥水混合设施,防止污泥沉淀。 6.11.5 水解酸化罐(池)内应设置排泥设施。 6.12 生化池 6.12.1 一般规定 a)生化池进水中石油类含量应不大于20 mg/L,硫化物含量应不大于20 mg/L。 b)生化池宜根据废水性质设置水力或化学消泡设施。 6.12.2 A/O生化池 a)A/O 生化池的设计参数应通过试验或类似废水的运行数据确定,当无类似数据时,可按以下数 据选取: 1)BOD5污泥(MLSS)负荷0.050.15 kg/(kgd)。 2)总氮

36、污泥(MLSS)负荷不大于0.05 kg/(kgd)。 3)混合液悬浮固体(MLSS)平均质量浓度2.54.5 g/L。 4)污泥龄宜为1123 d。 5)污泥回流比应根据计算确定,且宜为40%200%。 6)污泥产率(VSS/BOD5)取0.30.6kg/kg。 7)生化池应设置混合液回流设施,并根据进水总氮浓度计算确定回流比。 HJ 20452014 11 b)采用污泥负荷法计算时,反应池有效容积取值应同时满足按 BOD5负荷和总氮负荷分别计算的 结果。 c)好氧区混合液的剩余碱度不宜小于80 mg/L(以CaCO3计),当碱度不足时宜采用碳酸钠补充碱 度。 d)生化池应设置补充磷盐的设施

37、。 e)缺氧区应设置液下搅拌或推流设施,混合功率宜为38 W/m3。 6.12.3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 a)序批式活性污泥法工艺生物反应池的间数不应少于2间。 b)序批式活性污泥法工艺生物反应池主要设计参数,应根据试验或相似废水的实际运行数据确定, 当无数据时设计参数宜在下列范围内取值: 1)BOD5污泥(MLSS)负荷0.080.15 kg/(kgd);容积负荷0.200.60 kg/(m3d)。 2)总氮污泥(MLSS)负荷不大于0.05 kg/(kgd)。 3)混合液悬浮固体(MLSS)平均质量浓度2.55.0 g/L。 c)序批式活性污泥法工艺的运行周期及每个周期内各阶段的组合安排,应根

38、据废水水质、处理水 量和出水水质及操作要求等综合确定。 d)反应池宜采用矩形,水深宜为4.06.0 m。间歇进水时反应池长度与宽度之比宜为1121, 连续进水时宜为2.5141。 e)反应池排水设备宜采用滗水器,滗水器的排水能力应满足排水时间的要求。 f)反应池应设置固定式事故排放设施,并可设在排水结束时的水位处。 g)反应池宜设置防止浮渣流出设施。 h)序批式活性污泥法工艺系统运行宜采用自动控制。 6.12.4 氧化沟 a)氧化沟曝气设备可采用曝气转碟、曝气转刷等。 b)当采用曝气转碟、转刷时,氧化沟的超高宜为0.51.0 m。 c)氧化沟采用转刷曝气器时,其有效水深宜为 3.04.0 m,

39、采用转碟曝气器时,其有效水深不宜 大于4.0 m。 d)氧化沟沟内水平流速不宜小于0.3 m/s。 e)氧化沟出水应设置可调节水位的出水堰板。 6.13 二沉池 6.13.1 二沉池的主要设计参数,应根据试验或实际运行参数确定;当无数据时,二沉池宜取下列数据 进行设计: a)表面水力负荷宜取0.50.6 m3/(m2h)。 b)二沉池污泥含水率为99.2%99.6%。 c)有效水深宜采用2.54.0 m,超高应不小于0.3 m。 6.13.2 二沉池宜设置表面撇渣设施。 6.13.3 直径超过30.0 m的二沉池,应设置刮吸泥机。 6.13.4 沉淀池不宜少于2座。当圆形沉淀池的径深比小于6且

40、刮泥机检修有应急措施时,沉淀池可按 1座设计。 6.14 深度处理 6.14.1 除浊 为满足二沉池出水全面稳定达标要求或为减少臭氧高级氧化中臭氧的损耗量,宜进一步除浊,去除 HJ 20452014 12 悬浮物和胶体等污染物。 a)除浊宜采用气浮、絮凝沉淀、过滤等方法。 b)除浊采用气浮工艺时,宜采用溶气气浮,且溶气气浮宜按照6.10.2中的内容选取。 c)除浊采用絮凝沉淀工艺时,絮凝沉淀的设计参数宜根据试验资料或参照类似运行经验选取。 d)除浊采用过滤工艺时,过滤罐(池)设计应满足: 1)过滤罐(池)形式应根据进出水水质、运行管理要求、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数量不宜少于2 台(间)。 2)滤料

41、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抗腐蚀性,宜选择石英砂、无烟煤等。 3)过滤罐(池)滤速根据不同的滤池形式和进出水水质确定,正常滤速不宜超过 10 m/h,强 制滤速不宜超过16 m/h。 4)过滤罐(池)应设置必要的监测设施及自动化仪表,实现反冲洗自动化操作。 5)过滤罐(池)反冲洗废水应回收并提升至废水处理场适合的工艺段进行处理。 6)过滤罐(池)反冲洗废水池有效容积应满足一套滤池反洗一次的用水量要求。 6.14.2 臭氧高级氧化池 a)臭氧高级氧化的设计参数宜根据实验资料确定,也可参照类似项目运行经验确定。 b)高级氧化池的接触时间宜选取1530 min。 c)臭氧高级氧化池应密闭,并应设置处理尾气中

42、残余臭氧的设施。 d)出水应采取措施满足后续工艺对臭氧残余量的要求。 6.14.3 曝气生物滤池 a)曝气生物滤池的设计参数宜根据实验资料确定,也可参照类似项目运行经验确定;数量不宜少 于2间。 b)曝气生物滤池进水悬浮物不宜大于60 mg/L。 c)曝气生物滤池应设置布水、排水、曝气设施;且曝气设施宜设置反冲洗设施。 6.14.4 膜生物反应器 膜生物反应器设计应符合HJ 2010的规定。 6.15 监测与外排 6.15.1 废水排放前应设置监控池。 6.15.2 监控池的容积宜按照12 h的废水量计算。 6.15.3 监控池内应设置必要的在线监测仪表,对pH值、COD、氨氮、石油类等指标进

43、行监测。 6.15.4 外排水管道上应设置隔断阀、流量计,并应将不达标水送至场内的事故水罐(池)。 6.15.5 当外排指标对大肠菌落指标有要求时,应设置消毒设施。 6.16 污油回收 6.16.1 废水处理场宜设置污油罐对场内产生的污油进行回收,并送回炼厂回炼,且污油罐数量应不少 于2个。 6.16.2 污油罐应设置加热设施,罐体应保温,且加热温度宜为7080。 6.16.3 污油罐的轮换周期宜为57 d。 6.16.4 污油输送管道宜伴热保温。 6.17 加药 6.17.1 一般规定 a)加药宜采用自动加药系统。 HJ 20452014 13 b)加药间宜与药剂库合建。 c)加药间内液体药剂宜设置独立的储存罐及围堰。 d)袋装药剂的堆放高度宜为1.52.0 m;储存量较大的散装药剂可采用隔墙分隔。 e)药剂储备量视当地供应、运输等条件确定,一般按最大用药量的 715 d 用量计算;次氯酸钠 等易分解的药剂根据其性质确定。 f)加药间应设置通风设施,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