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7542015 水质 阿特拉津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atrazine by gas chromatography 2015-10-22发布 2015-12-01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 HJ 7542015 i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 告 2015年 第62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水 质 阿特拉津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等八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阿特拉津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75
2、42015); 二、水质 总大肠菌群和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纸片快速法( HJ 7552015); 三、水质 丁基黄原酸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7562015); 四、水质 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7572015); 五、水质 卤代乙酸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7582015); 六、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592015); 七、固体废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HJ 7602015); 八、固体废物 有机质的测定 灼烧减量法( HJ 7612015)。 以上标准自 2015 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
3、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 ()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5年10月22日 HJ 7542015 ii HJ 7542015 iii 目 次 前 言.iv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方法原理.1 4 试剂和材料.1 5 仪器和设备.2 6 样品.2 7 分析步骤.3 8 结果计算与表示.3 9 精密度和准确度.4 10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4 11 废物处理.5 HJ 7542015 iv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 健康,规范水中阿特拉津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
4、水中阿特拉津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验证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无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常州市环 境监测中心、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5年10月2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HJ 7542015 1 水质 阿特拉津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警告:实验中所使用的溶剂和试剂均有一定的毒性,样品前处理过程应在通风橱中进行,操 作时应按规定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溶剂和试剂接触皮肤和衣物。 1 适用
5、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阿特拉津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阿特拉津的测定。 当样品取样量为100 ml时,阿特拉津的方法检出限为0.2 mg/L,测定下限为0.8 mg/L。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 方法原理 用二氯甲烷萃取水中的阿特拉津,萃取液经无水硫酸钠脱水干燥、浓缩、转换成丙酮溶剂,定容后, 用气相色谱仪-氮磷检测器(NPD)分离和检测,根据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 4 试剂和材
6、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和实验用水。 4.1 二氯甲烷(CH2Cl2): 农残级。 4.2 丙酮(C3H6O):农残级。 4.3 正己烷(C6H14):农残级。 4.4 乙酸乙酯(C4H8O2): 农残级。 4.5 氯化钠(NaCl) 在马弗炉中400灼烧4 h,冷却后装入磨口玻璃瓶中,置于干燥器中保存。 4.6 无水硫酸钠(Na2SO4) 在马弗炉中400下灼烧4 h,冷却后装入磨口玻璃瓶中,置于干燥器中保存。 4.7 阿特拉津标准溶液:r =100 mg/L,溶剂为丙酮,市售。 4.8 载气:氮气,纯度99.999%。 4.9 燃烧气:氢气,纯度99.95%。
7、 4.10 助燃气:无油压缩空气,经5 分子筛净化。 HJ 7542015 2 5 仪器和设备 5.1 气相色谱仪:氮磷检测器(NPD)。 5.2 色谱柱:石英毛细管柱,30 m0.25 mm,内涂5%苯基甲基聚硅氧烷,膜厚0.25 mm,或其他等效 毛细管色谱柱。 5.3 辅助定性色谱柱:石英毛细管柱,30 m0.25 mm,内涂 35%苯基甲基聚硅氧烷,膜厚 0.25 mm, 或其他等效毛细管色谱柱。 5.4 浓缩装置:氮吹浓缩仪、旋转蒸发仪或K-D浓缩器等性能相当的设备。 5.5 分液漏斗:250 ml。 5.6 微量注射器:10 ml、50 ml和100 ml。 5.7 净化柱:硅胶型
8、吸附柱,500 mg/6 ml,市售。 5.8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6 样品 6.1 样品的采集和保存 参照HJ/T 91和HJ/T 164的相关规定采集样品。用500 ml硬质磨口玻璃瓶或具有聚四氟乙烯材质 盖垫的螺纹口玻璃瓶采集样品,样品应充满样品瓶并加盖密封,置于4冰箱内保存。采样后应在7 d 内对样品进行萃取。 6.2 试样的制备 6.2.1 提取 量取100 ml 样品至250 ml分液漏斗(5.5)中,加入5 g氯化钠(4.5),溶解后加入15 ml二氯甲 烷(4.1),振荡萃取5 min,静置15 min分层,收集有机相,重复萃取一次,合并萃取液,并用无水硫 酸钠(4.6
9、)脱水干燥。 注1:如果萃取过程中出现乳化现象,可采用机械手段完成两相分离,包括搅动、离心、超声等方法破乳,也可采 用冷冻的方法破乳。 6.2.2 净化 对于成分复杂的样品,可采用如下的净化方法:将萃取液(6.2.1)浓缩至近干后加入正己烷约1 ml, 供净化。净化步骤为:用10 ml正己烷(4.3)活化净化柱(5.7),待柱上的正己烷近干时,将正己烷浓 缩液转移至净化柱中,用5 ml正己烷分23次洗涤浓缩管,一并上柱,控制淋洗速度约为2.5 ml/min (约1滴/s),弃去淋洗液;再用10 ml 体积比为91的正己烷和乙酸乙酯(4.4)溶液洗脱,控制洗脱 速度约为2.5 ml/min(约1
10、滴/s),收集洗脱液。 注2:较为清洁的地下水、地表水、生活污水的萃取液(6.2.1)可以不经净化步骤,直接按(6.2.3)步骤进行处理。 6.2.3 浓缩和更换溶剂 采用浓缩装置(5.4)将萃取液(6.2.1)或净化洗脱液(6.2.2)浓缩并转换溶剂为丙酮(4.2),定容 至1.0 ml。试样保存在4冰箱中,在40 d内完成分析。 6.3 空白试样的制备 在分析样品的同时,量取100 ml实验用水代替样品,按照试样的制备(6.2)相同步骤制备空白试 样。 HJ 7542015 3 7 分析步骤 7.1 气相色谱参考条件 进样口温度:240,采用分流进样,分流比 101;柱箱温度:初始温度 4
11、0,保持 3 min,以 30/min 的速率升至 190,保持 5 min,再以 30/min 的速率升至 250,保持 5 min;载气流量: 1.0 ml/min;检测器温度:300,氢气流量:3.0 ml/min,空气流量:60.0 ml/min;进样体积:1.0 ml。 7.2 建立校准曲线 取5个5.0 ml容量瓶,分别加入适量的丙酮(4.2),用 微 量 注 射 器( 5.6)分别加入5.0 ml、10.0 ml、 20.0 ml、40.0 ml、100.0 ml 阿特拉津标准溶液(4.7), 用 丙酮(4.2)定容,混匀。配制成阿特拉津质量 浓度分别为 0.10 mg/L、0.
12、20 mg/L、0.40 mg/L、0.80 mg/L、2.00 mg/L 的标准系列。以标准系列的浓度 (mg/L)为横坐标,对应的色谱峰峰面积(或峰高)为纵坐标,建立标准曲线。 7.3 样品测定 样品按试样的制备方法(6.2)处理后,按照气相色谱参考条件(7.1)进行测定。 注3:实际样品浓度超出校准曲线范围时,将样品稀释至校准曲线线性范围内再进行试样制备(6.2)和测定。 7.4 空白试验 取制备好的空白试样(6.3)按照建立标准曲线相同的仪器分析条件进行测定。 8 结果计算与表示 8.1 定性分析 根据样品中目标物与标准系列中目标物的保留时间,对目标化合物进行定性。 样品分析前,建立保
13、留时间窗t3S。t为初次校准时,各浓度级别目标化合物的保留时间均值,S 为初次校准时各浓度级别目标化合物保留时间的标准偏差。样品分析时,目标化合物应在保留时间窗内 出峰。在本标准参考色谱条件下,阿特拉津的气相色谱图见图1。 pA 120 100 80 60 40 20 0 2.5 5 7.5 10 12.5 15 17.5 20 min 阿特拉津 0.028 图1 阿特拉津(2.0 mg/L)的气相色谱图 注4:如果样品中有阿特拉津检出,可使用辅助定性色谱柱(5.3)或GC-MS辅助定性予以确认。 HJ 7542015 4 8.2 定量分析 用外标标准曲线法按照式(1)计算样品中阿特拉津的质量
14、浓度: 111000V V rr = (1) 式中:r 样品中阿特拉津的质量浓度,g/L; r1 根据标准曲线计算出试样中阿特拉津的质量浓度,mg/L; V样品取样体积,ml; V1萃取液浓缩定容后的体积,ml。 8.3 结果表示 当测定结果大于等于100 mg/L时,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小于100 mg/L时,结果保留小数点后 一位。 9 精密度和准确度 9.1 精密度 6 家实验室分别对阿特拉津浓度为 1.00 mg/L、10.0 mg/L、18.0 mg/L 的统一样品进行了测定,实验 室内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4.1%6.7%、3.1%6.1%、2.0%3.3%;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分别
15、为5.5%、 3.3%、1.3%;重复性限分别为0.30 mg/L、1.34 mg/L、1.41 mg/L;再现性限分别为0.40 mg/L、1.53 mg/L、 1.44 mg/L。 9.2 准确度 6 家实验室分别对空白样品进行了加标测定,加标量分别为 0.20 mg、1.00 mg、1.80 mg,加标回收 率分别为 85.5%111%、88.5%108%、88.3%102%;加标回收率最终值分别为 95.2%6.6%、 96.5%3.6%、96.3%1.8%。 6家实验室分别对地表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样品进行了加标测定,加标量分别为0.05 mg、0.50 mg、 1.80 mg,加
16、标回收率分别为 81.2%104%、75.6%105%、78.9%105%;加标回收率最终值分别为 92.9%6.0%、88.3%8.8%、94.4%8.0%。 10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0.1 每批样品应至少做一个空白试样,空白值应低于方法检出限。否则应查明原因。 10.2 标准曲线的相关系数应0.995,否则应重新绘制标准曲线。 10.3 连续校准:每测定20个样品应测定一个标准曲线中间点浓度的标准溶液,其测定结果与标准曲 线该点浓度的相对误差应20%,否则应重新绘制标准曲线。 10.4 每批样品应至少测定10%的平行双样,样品数量少于10个时,应至少测定一个平行双样。当测 定结果为10倍检出限以内(包括10倍检出限),平行双样测定结果的相对偏差应30%;当测定结果 大于10倍检出限,平行双样测定结果的相对偏差应20%。 10.5 每批样品应至少测定一个加标样品,加标回收率70%120%。 HJ 7542015 5 11 废物处理 实验中产生的有机废物应集中保管,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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