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79.020 B 60 LY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林业 行 业 标 准 LY/T 3134 2019 室内木质隔声门 Sound-proof wood-based indoor doors (发布稿) 2019 - 10 - 23 发布 2020 - 04 - 01 实施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 LY/T 3134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 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 41) 提出 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
2、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吉林兄弟木业有限公司、浙江省林产品质 量检测站、北京闼闼同创工贸有限公司、梦天木门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肯帝亚森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舒福家门业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江 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千年舟新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大卫木业有限公司、浙江升华云峰新材 股份有限公司、镇江 市阳光西尔新材科技有限公司、衡州市方圆林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上海木材工业所 研究所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查技术研究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 、江西省产品质量 监督检测院 本标准起草人:彭立民、 杨树明 、 陆军 、 夏广柱 、 周学良
3、、 刘佩云 、 祝小林 、 刘淳 、 杨勇 、 汪志明 、 毕海明 、 蒋卫 、 朱海峰 、 赵俊朝 、 邱章忠 、 田启魁 、 李文忠 、王军锋、 尹英锋 、 马轩 、刘美宏、樊正强。 LY/T 31342019 1 室内 木质隔声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 木质隔声门 的术语和定义、分类、 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识、包装、 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 3.1 规定的室内木质 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485
4、-2008 建筑门窗空气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LY/T 1923 室内木质门 3 术语和定义 GB/T 8485-2008、 LY/T 1923界定的与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室内木质隔声门 sound-proof wood-based indoor doors 满足一定隔声等级要求的室内木 质门。 4 分类 4.1 按使用场所分 a)家庭用室内木质隔声门; b)公共场所用室内木质隔声门。 4.2 按隔声性能分 a) I 级室内木质隔声门; b) 级室内木质隔声门; c) 级室内木质隔声门; d) 级室内木质隔声门。 5 要求 5.1 通用要求 室内 木质隔声门的外观质量、规格
5、尺寸及偏差与理化性能应符合 LY/T 1923 要求。 5.2 隔声性能 室内木质隔声门的隔声性能,以 “计权隔声量 Rw和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 C之和 ”作为分级指标。分级见表 1: LY/T 31342019 2 表 1. 室内木质隔声门的隔声性能分级 分级 分级指 标 (dB) 家庭用 公共场所用 I 20Rw+C25 25Rw+C30 25Rw+C30 30Rw+C35 30Rw+C35 35Rw+C40 Rw+C35 Rw+C 40 6 检验方法 6.1 外观质量、 规格尺寸及偏差与理化性能 按 LY/T 1923 规定进行。 6.2 隔声性能 6.2.1 安装 试件 为整樘门,包括按
6、规格所附零配件。当试件存放环境温度为 5 以下时,应将整樘门移至环境 温度不低于 15 的室内 24h。 试件结构安装如图 1。 ( a) ( b) 1.门扇 2.门扇周边密封条 3.门框门套 4.门框周边填充剂 5.门框收边密封条 6.填隙墙 7.门底密封条 图 1 隔声性能测试安装示意图 LY/T 31342019 3 安装前,检查试件重量、结构、门扇厚度与面积。当试件尺寸小于隔声室测试洞口时,应在测试洞 口内筑填隙墙。填隙墙厚度宜 小于 500mm,采用双层混凝土砌块,二面批荡。两墙体之间的空腔填充 岩棉或玻璃棉,并用石膏板或硅酸钙板等声反射性弹性材料加以密封,形成多层复合墙体。填隙墙应
7、有 足够的隔声能力,通过填隙墙的间接传声与通过试件的直接传声相比可忽略。试件洞口高度、宽度应大 于试件高度、宽度 20mm 30mm。 将试件嵌入试件洞口,调整试件的垂直度、水平度,使试件外框与试件洞口之间的缝隙均匀。试件 洞口与试件外框间的缝隙可用沙浆、岩棉或玻璃棉等吸声材料填充 ,两面用密封剂密封。试件不得因安 装而产生任何变形。 6.2.2 隔声量测试与计算 测 试应在砂浆与密封剂固化后进行。开始测试前,将门扇正常启闭 10次。启闭过程中的密封件脱落 或损坏,不应采取修补措施。 试件隔声量测试与隔声量计算,按 GB/T 8485-2008中第 5.4条、第 5.5条执行。 7 检验规则
8、7.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应包括: a)外观质量; b)规格尺寸; c)理化性能的浸渍剥离、含水率。 7.1.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应包括 LY/T 1923 所列全部项目和第 5 章隔声性能项目。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进行 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 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原材料、工艺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c) 正常生产时,每 12 个月应不少于 1 次; d) 产品停产 6 个月后恢复生产时; e)质量监督部门提型式检验要求时。 7.1.3 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可由双方协商或委托有资格的检验机构进
9、行检验。 7.2 抽样 7.2.1 以同一原料、同一生产工艺,同一类型,稳定连续生产的产品为一个检查批。一个检查批由一个 或多个均匀的交付批组成,检查批不大于 3 月的生产量。当检查批量较大时,可把整批产品按合理的主 法分成若干小批后进行抽样。 7.2.2 外观质量、规格 尺寸及偏差与理化性能检验的抽样方案按 LY/T 1923 规定进行。 7.2.3 隔声性能测试样品的抽样方案见表 2。从检查批中随机抽取,当第一次检验样本不合格时,允许进 行第二次抽样,对第一次样本的不合格项进行检验,如第二次样本全部合格,判合格,否则判不合格。 表 2. 隔声性能抽样方案 单位:樘 每批量室内木质隔声门 第
10、一次抽样 第二次抽样 1000 3 6 LY/T 31342019 4 每批量室内木质隔声门 第一次抽样 第二次抽样 1000 6 12 7.3 判定规则 产品通用要求与隔声性能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时,判该批产品合格,有一项不合格,则判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产品应在包装显著位置标记制造厂名与地址,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商标,实木门木材树种,实木 复合门的单板树种,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及产品类别,使用场所与隔声等级。 8.2 包装 产品出厂时应按不同的类型分别包装,并根据产品特点提供详细的安装说明书。包装要求 由供需 双方商定。 8.3 运输和贮存 产品在贮运过程中应合理放置,防止碰撞、污损、雨淋和曝晒等,避免表面擦伤或边角损坏。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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