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40B 64黑 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DB23椴 树 次 生 林 培 育 技 术 规 程 2020-08-24发 布 2020-09-23实 施黑 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23/T 2663 2020 DB23/T 2663-2020 I 前 言本 标 准 依 据 GB/T 1.12009 的 编 写 规 则 起 草 。本 标 准 由 黑 龙 江 省 林 业 和 草 原 局 提 出 并 归 口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 黑 龙 江 省 林 业 科 学 研 究 所 、 黑 龙 江 省 地 林 林 业 勘 察 设 计 有 限 公 司 、
2、 东 北 林 业 大 学 、黑 河 市 草 原 服 务 站 、 黑 龙 江 省 碳 汇 和 技 术 推 广 服 务 中 心 、 林 口 林 业 局 有 限 公 司 、 东 京 城 林 业 局 有 限 公 司 、黑 龙 江 省 生 态 保 护 修 复 和 荒 漠 化 防 治 处 、 宾 县 光 恩 林 场 、 勃 利 县 河 口 林 场 、 五 大 连 池 市 引 龙 河 林 场 、 黑龙 江 省 庆 安 国 有 林 场 管 理 局 、 泰 来 县 林 业 草 原 工 作 总 站 、 黑 龙 江 省 庆 安 国 有 林 场 管 理 局 兴 山 林 场 、 黑 龙江 省 庆 安 国 有 林 场 管
3、 理 局 青 山 林 场 、 汤 原 县 正 阳 林 场 、 五 常 市 林 业 和 草 原 局 、 依 兰 县 东 风 林 场 、 依 兰 县珠 山 林 场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肖 锐 、 朱 万 才 、 李 亚 洲 、 贾 炜 玮 、 苏 晓 莉 、 吕 跃 东 、 魏 胜 利 、 张 妍 妍 、 吴 瑶 、 孙 楠 、 吴 俊 民 、 刘 国 成 、 崔 文 章 、 王 怀 宇 、 张 怡 春 、 王 纯 福 、 韩 月 臣 、 张 涛 、 朱 英 杰 、 阚 学 权 、 王 英 泽 、梁 宇 新 、 杨 雪 秋 、 姜 超 、 杨 云 飞 、 曾 闯 、 李 俊 宝
4、 朱 明 华 、 翟 丽 波 。 DB23/T 2663-2020 1 椴 树 次 生 林 培 育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椴 树 ( Tilia amurensis Rupr.) 次 生 林 培 育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 生 长 和 立 地 分 类 指 标 、培 育 技 术 、 生 长 量 指 标 、 生 境 保 护 方 法 和 生 产 档 案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椴 树 次 生 林 培 育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注 日
5、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GB/T 15776-2016 造 林 技 术 规 程GB/T 15781-2015 森 林 抚 育 规 程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本 文 件 。3.1 椴 树 次 生 林椴 树 蓄 积 30%以 上 , 椴 树 优 良 林 木 株 数 占 椴 树 总 株 数 50%, 或 幼 龄 林 中 椴 树 株 数 40%的 次 生 林 。4 生 长 和 立 地 分 类 指 标 4.1 生 长
6、量 指 标用 于 评 价 椴 树 次 生 林 在 不 同 生 态 区 各 立 地 等 级 的 生 长 况 状 。 椴 树 次 生 林 主 要 生 态 区 生 长 量 指 标 参 见附 表 A。4.2 立 地 分 类 指 标立 地 分 类 指 标 参 见 附 表 B。5 培 育 技 术5.1 透 光 伐对 上 层 林 木 严 重 影 响 椴 树 幼 树 生 长 的 林 分 应 进 行 透 光 伐 。 5.1.1 作 业 对 象抑 制 椴 树 生 长 的 藤 本 植 物 、 灌 木 和 非 目 的 树 种 林 木 。5.1.2 作 业 标 准按 照 GB/T 15781-2015 中 7.1的 规
7、 定 执 行 。 DB23/T 2663-2020 2 5.2 生 长 伐林 分 郁 闭 状 态 时 椴 树 生 长 不 良 应 进 行 生 长 伐 。5.2.1 作 业 对 象邻 近 椴 树 的 非 目 标 树 , 冠 幅 庞 大 、 形 质 不 良 、 无 培 育 价 值 的 林 木 。5.2.2 采 伐 强 度保 留 密 度 按 照 椴 树 次 生 林 经 营 密 度 表 ( 表 1) 确 定 。 现 实 林 分 密 度 和 经 营 密 度 的 差 值 为 单 位 面 积 采伐 株 数 , 由 此 确 定 株 数 采 伐 强 度 。 表 1 椴 树 次 生 林 经 营 密 度 表 径 阶
8、 立 地 等 级 6 2350 2700 2040 2350 1810 20408 1970 2290 1690 1970 1420 169010 1590 1850 1370 1590 1150 137012 1310 1520 1130 1310 990 113014 1140 1280 1020 1140 860 102016 1010 1090 900 1010 740 90018 900 960 790 900 640 79020 810 860 700 810 560 7005.3 卫 生 伐遭 受 病 虫 害 、 风 折 、 风 倒 、 雪 压 、 森 林 火 灾 , 受 害 株
9、 数 占 林 木 总 株 数 10%和 林 内 卫 生 状 况 较 差 易 造 成 森 林 火 灾 隐 患 的 林 分 应 进 行 卫 生 伐 。5.3.1 作 业 对 象受 灾 后 的 枯 死 木 和 没 有 培 育 保 护 价 值 的 损 伤 木 、 被 害 木 及 其 他 干 扰 树 。5.3.2 作 业 标 准按 照 GB/T 15781-2015中 7.3的 规 定 执 行 。5.4 更 新 抚 育采 伐 上 层 林 木 同 时 , 促 进 椴 树 后 备 资 源 的 生 长 。 对 林 木 ( 部 分 林 木 ) 生 长 发 育 良 好 , 但 分 布 不 均 ,或 有 大 于 1
10、00m 2林 隙 ( 窗 ) 、 林 中 空 地 的 林 分 ; 目 的 树 种 ( 紫 椴 、 针 叶 树 种 、 三 大 硬 阔 ) 幼 苗 、 幼 树 天然 更 新 数 量 不 足 , 或 受 到 灌 木 等 压 制 长 势 不 良 的 林 分 ; 天 然 更 新 数 量 充 足 , 但 分 布 不 均 的 林 分 , 应 进 行更 新 抚 育 。5.4.1 控 制 指 标林 分 内 每 公 顷 应 保 证 生 长 健 康 的 目 的 树 种 幼 树 与 经 营 密 度 之 和 3000株 ,或 目 的 树 种 幼 树 、 幼 苗 与经 营 密 度 之 和 6000株 , 否 则 进 行
11、 补 植 补 造 。 按 照 GB/T 15781-2015中 7.6的 规 定 执 行 。5.4.2 整 地整 地 时 间 在 造 林 前 一 年 的 秋 季 , 宜 采 用 穴 状 整 地 , 直 径 50cm。 DB23/T 2663-2020 3 5.4.3 幼 林 抚 育按 照 GB/T 15776-2016 中 11.1的 规 定 执 行 。6 生 境 保 护按 照 GB/T 15776中 第 14章 的 规 定 执 行 。7 生 产 档 案按 照 GB/T 15781-2015中 第 11章 的 规 定 执 行 。 DB23/T 2663-2020 4 附 录 A( 资 料 性
12、附 录 )椴 树 次 生 林 主 要 生 态 区 生 长 量 指 标A.1 椴 树 次 生 林 主 要 生 态 区 生 长 量 指 标 见 表 A.1。表 A.1 椴 树 次 生 林 主 要 生 态 区 生 长 量 指 标生 态 区 立 地 等 级 胸 径 ( cm ) 树 高 ( m ) 小 兴 安 岭 0.41 0.45 0.37 0.41 0.38 0.40 0.33 0.37 0.32 0.36 0.31 0.33三 江 平 原 0.45 0.48 0.41 0.44 0.41 0.45 0.37 0.41 0.35 0.38 0.32 0.34东 部 山 区 0.48 0.56 0.45 0.52 0.46 0.52 0.41 0.47 0.38 0.45 0.34 0.39 DB23/T 2663-2020 5 附 录 B( 资 料 性 附 录 )立 地 分 类 表B.1 立 地 分 类 指 标 见 表 B.1。 表 B.1 立 地 分 类 指 标立 地 等 级 坡 向 坡 度 ( ) 土 层 厚 度 ( cm ) 阳 坡 、 半 阳 坡 10 30 阴 坡 、 半 阴 坡 阳 坡 、 半 阳 坡 10 20 3010 20 30 阳 坡 、 半 阳 坡 10 2010 20 20 30 20 30阴 坡 、 半 阴 坡 10 20 3010 2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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