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35.240 CCS L 70 37 山东省 地方标准 DB37/T 4273 2020 公共信用信息 平台基本功能要求 Public credit information Basic functional requirement for platform 2020-12-25 发布 2021-01-25 实施 山东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7/T 4273 2020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平台功能要求 . 1 4.1 基本功能 . 1 4.2 信用信息资源层 . 2 4.3 应用支撑层 . 3
2、4.4 信用应用层 . 3 4.5 用户层 . 4 5 网络安全保护 . 4 参考文献 . 5 DB37/T 4273 2020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社会信用中心、山东省计算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山东新一代 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赛宝电子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浪潮软件集团有 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燕纪煌、王
3、军、杨仁华、马健、王欢、逄锦山、王正、王春梅、李芸、郭秀丽、 孙树强、曹凤梅、钱若楠、周才云、张媛、杜鹃、蒋延花、肖建国、胡大超、高辉、高建英、张逊。 DB37/T 4273 2020 1 公共信用信息 平台基本功能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基本功能框架,以及各层级的基本功能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各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设计及开发。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2239 2
4、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共信用信息 public credit information 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人民团体等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在 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职责、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信用信息。 4 平台功能要求 4.1 基本功能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基本功能框架包括基础设施层、信用信息资源层、应用支撑层、信用应用层、用 户层,标准规范与管理制度、安全与运维保障体系贯穿各层级,为各层级提供支撑。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基本功能框架见图 1。 DB37/T 4273 2020 2
5、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信用应用层 信用服务 信用记录 第三方支撑 统一身份认证 信用信息管理 信用信息归集 采集 比对清洗 入库 基础设施层 守信激励 失信惩戒 信用监管 目录管理 接口服务 信用评价 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重点领域失信专项治理 信用主体权益保护 信用信息异议处理 用户层 移动终端用户网站 服务支撑基础支撑 描述 注册 工作流引擎 消息服务 应用支撑层 信用承诺 标 准 规 范 与 管 理 制 度 安 全 与 运 维 保 障 体 系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服务窗口 信用信息 资源层 信用信息披露 社会公开 政务共享 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库 自然人信用信息库 信用信息库 信用
6、监测风险预警 授权查询 信用修复 信 息 资 源 交 换 共 享 图 1 山东省各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功能结构图 4.2 信用信息资源层 4.2.1 信用信息管理 4.2.1.1 目录管理 目录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a) 公共信用信息的编目; b) 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内容的审核、发布、维护等; c) 面向用户的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内容查询检索服务。 4.2.1.2 接口服务 接口服务实现对外提供公共信用信息,包括接口服务审核、发布等管理功能。 4.2.2 信用信息库 公共信用信息库实现各信用主体的公共信用信息的存储管理,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库、自 然人信用信息库。 法人和其他组织信 用
7、信息库数据内容及数据属性参见 DB37/T 4275.1 2020公共信用信息 数据 规范 第 1部分: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信用信息库数据内容及数据属性参见 DB37/T 4275.2 2020 公共信用信息 数据规范 第 2部分:自然人。 DB37/T 4273 2020 3 4.2.3 信用信息归集 信用信息归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a) 数据采集:公共信用信息数据采集; b) 数据清洗: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洗、验证,包括无效值、缺失 值的处理等; c) 数据比对: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比对,包括自动比对、人工比对等; d) 数据入库:比对清洗后的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入库存储。 具体归集要求参见
8、DB37/T 4274 2020公共信用信息 数据归集规范。 4.2.4 信用信息交换 国家、省、市之间及省、市各部门之间信用信息的数据交换,宜通过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实现。 4.3 应用支撑层 应用支撑层包括基础支撑、服务支撑和第三方支撑。基础支撑包含工作流引擎、消息服务等功能; 服务支撑层包含服务描述、服务注册等功能;第三方支撑包含统一身份认证等功能。 4.4 信用应用层 4.4.1 信用服务 信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a) 风险预警:当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的关键信用指标发生变化时,向用户发出相应的提示 信息; b) 信用监测:包括对重点关注对象的监测、信用监测提示、信用协助提示、
9、信用限制提示; c) 信用记录:对信用主体信用行为数据的记录与查询; d) 信用评价:实现对信用主体的信用考评。 4.4.2 信用监管 提供规范的信用信息,为实现对信用主体的事前环节信用监管、事中环节信用监管、事后环节信用 监管提供支撑。 4.4.3 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a) 守信激励:包括守信认定及激励措施的公示、守信案例的归 集以及守信红名单的查询; b) 失信惩戒:包括失信认定及惩戒措施的公示、失信案例的归集以及失信黑名单的查询; c) 信用承诺:信用承诺制度展示以及信用主体履行情况记录; d) 重点领域失信专项治理:重点领域信用专项治理信息的归
10、集,包括金融、政务、电子商务、 物流运输等领域。 4.4.4 信用信息披露 信用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a) 信用信息社会公开:信用信息的公开浏览查询; b) 信用信息政务共享:政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实现信用信息披露; c) 信用信息授权查询:信用信息授权查询,包括政务授权查询和社会授权查询。 4.4.5 信用主体权益保护 DB37/T 4273 2020 4 信用主体权益保护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a) 信用修复:信用信息修复展示,供信用主体及相关机构进行查询; b) 信用信息异议处理:信用主体异议申诉的申请、受理、处理和信息反馈。 4.5 用户层 公共信用信息通过用户网站、移动终端或服务窗口等途径进行展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可进 行查询。 5 网络安全保护 网络安全保护贯穿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的各个环节,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等级, 并依据 GB/T 22239 2019中相应的等级保护要求执行。 DB37/T 4273 2020 5 参考文 献 1 DB37/T 4274 2020 公共信用信息 数据归集规范 2 DB37/T 4275.1 2020 公共信用信息 数据规范 第 1部分:法人和其他组织 3 DB37/T 4275.2 2020 公共信用信息 数据规范 第 2部分: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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