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91.020CCS P 50 DB42湖 北 省 地 方 标 准DB42/T 685 2020代 替 DB42/T 685-2011湖 北 省 建 设 项 目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规 范 Specification of traffic impact analysis for constructionprojects of Hubei Province 2020-09-02发 布 2020-12-02实 施湖 北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湖 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42/T 6852020 I 目 次前 言 .引 言 .1 范 围 .12
2、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义 .14 基 本 规 定 .25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 年 限 、 时 段 与 评 价 日 .36 交 通 需 求 预 测 .5 7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68 交 通 改 善 措 施 与 评 价 .12附 录 A( 资 料 性 附 录 ) 建 设 项 目 分 类 .13附 录 B( 资 料 性 附 录 )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类 型 和 报 告 内 容 .15附 录 C( 资 料 性 附 录 )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类 指 标 .19附 录 D( 资 料 性 附 录 ) 交 通 预 测 方 法 和 指 标 .27
3、条 文 说 明 .33 DB42/T 6852020 II DB42/T 6852020 III 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B/T 1.1-202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部 分 : 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 起草 。 本 文 件 代 替 DB42/T685 2011 武 汉 城 市 圈 建 设 项 目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规 范 , 与 DB42/T685 2011相 比 , 本 文 件 主 要 修 订 内 容 如 下 :a) 更 改 了 适 用 范 围 , 从 武 汉 城 市 圈 扩 展 到 湖 北 省 ( 见 第 1 章 )
4、 ;b) 更 新 了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 剔 除 和 更 新 过 时 废 止 规 范 如 GB 5 0 2 2 0 -1 9 9 5 城 市 道 路 交 通 规 划 设 计规 范 及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 增 加 了 新 的 相 关 规 范 GB 5 0 3 5 2 民 用 建 筑 设 计 统 一 标 准 、 GB 5 0 6 4 7 城 市 道 路 交 叉 口 规 划 规 范 、 GB 5 0 6 8 8 城 市 道 路 交 通 设 施 设 计 规 范 、 GB/T 5 1 1 4 9 城 市 停车 规 划 规 范 、 GB 5 1 2 8 6 城 市 道 路 工 程 技
5、术 规 范 、 GB/T 5 1 3 2 8 市 综 合 交 通 体 系 规 划 标 准 、 GB/T 5 1 3 3 4 城 市 综 合 交 通 调 查 技 术 标 准 等 ( 见 第 2 章 ) ;c) 更 改 了 城 市 分 类 。 参 照 国 务 院 关 于 调 整 城 市 规 模 划 分 标 准 的 通 知 ( 国 发 2 0 1 4 5 1 号 文 ) 、 湖北 长 江 经 济 带 绿 色 宜 居 城 镇 建 设 专 项 规 划 ( 湖 北 省 住 建 厅 2 0 1 8 年 1 月 4 日 通 知 ) 及 省 内 各 城市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的 差 异 性 , 依
6、据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城 市 人 口 规 模 , 明 晰 类 、 类 、 类 城 市( 见 4 .2 、 表 1 ) ;d) 更 改 了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的 启 动 阈 值 ( 见 4 .3 ) ;e) 更 改 了 平 面 布 局 评 价 内 容 。 ( 见 7 .7 ) ;f) 更 改 了 建 设 项 目 发 生 吸 引 预 测 和 评 价 指 标 。 基 于 大 数 据 , 结 合 相 关 规 划 , 按 照 城 市 自 身 规 划 强度 分 区 进 行 划 分 ( 见 附 录 D.3 , 表 D.3 ) , 更 新 了 预 测 和 评 价 指 标 ( 见 附 录 D.3 ,
7、 表 D.3 、 表 D.5 ) ;g) 更 改 了 静 态 交 通 等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 依 据 相 关 停 车 的 规 范 如 JGJ 1 0 0 -2 0 1 5 车 库 建 筑 设 计 规 范 、GB/T 5 1 1 4 9 -2 0 1 6 城 市 停 车 规 划 规 范 等 修 订 停 车 配 建 指 标 , 新 增 充 电 设 施 泊 位 数 量 要 求 ( 见7 .4 、 7 .7 .7 、 表 1 4 , 附 录 C.1 、 表 C.1 ) ;h) 更 改 了 服 务 水 平 和 通 行 能 力 指 标 。 依 据 相 关 道 路 设 计 规 范 如 CJJ 3 7
8、 -2 0 1 2 城 市 道 路 工 程 设 计 规 范 、 GB 5 0 6 8 8 -2 0 1 1 城 市 道 路 交 通 设 施 设 计 规 范 等 进 行 修 订 ( 见 7 .2 、 7 .5 、 7 .6 , 附 录C.2 中 的 表 C.2 表 C.1 1 , 附 录 C.4 中 的 表 C.1 3 表 C.1 5 ) 。本 文 件 由 湖 北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提 出 并 归 口 。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 : 武 汉 市 交 通 发 展 战 略 研 究 院 、 武 汉 市 标 准 化 研 究 院 、 武 汉 市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有 限 公司 、
9、 湖 北 省 工 程 咨 询 协 会 。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 员 : 黄 焕 、 胡 跃 平 、 郑 猛 、 王 志 强 、 黄 勇 、 彭 武 雄 、 郑 浩 南 、 李 黎 辉 、 孙 贻 璐 、李 建 忠 、 陈 华 、 佘 世 英 、 武 苏 阳 、 张 献 峰 、 刘 颖 涓 、 蔡 国 沛 、 孙 小 丽 、 白 帆 、 路 静 、 万 鹏 、 丰 富 、 张 子培 、 吴 宁 宁 、 杜 建 坤 、 向 小 雪 、 薛 茂 炎 、 王 新 竹 、 孙 靓 雯 、 官 廉 、 王 冠 、 李 妙 晗 、 左 琪 、 王 炜 明 、 陈 粤飞 、 贾 伯 川 、 胡 空 、
10、 胡 婷 、 鲁 靖 。本 文 件 主 要 审 查 人 员 : 李 红 、 叶 长 宏 、 肖 铭 钊 、 邱 文 航 、 张 铭 、 黄 俊 、 李 响 。本 文 件 历 次 版 本 发 布 情 况 为 :2011年 首 次 发 布 。本 次 为 第 一 次 修 订 。 DB42/T 6852020 IV 本 文 件 实 施 应 用 中 的 疑 问 , 可 咨 询 湖 北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 联 系 电 话 : 027-68873088, 邮 箱 :。 对 本 标 准 的 有 关 修 改 意 见 和 建 议 请 反 馈 至 武 汉 市 交 通 发 展 战 略 研 究 院
11、, 电 话 :027-82712983; 邮 箱 : ; 地 址 : 湖 北 省 武 汉 市 江 岸 区 四 唯 路 6号 , 邮 编 : 430017。 DB42/T 6852020 V 引 言本 文 件 是 在 行 业 标 准 CJJ/T 141-2010 建 设 项 目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标 准 的 基 础 上 , 根 据 湖 北 省 实际 情 况 , 提 出 了 针 对 选 址 ( 用 地 ) 规 划 阶 段 、 建 筑 方 案 报 建 阶 段 、 交 通 设 施 项 目 三 部 分 开 展 建 设 项 目 交通 影 响 评 价 , 进 一 步 细 化 和 完 善 了 交
12、 通 影 响 因 素 、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方 法 和 技 术 体 系 , 对 指 导 湖 北 省 建 设 项目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 促 进 城 市 建 设 与 交 通 协 调 发 展 具 有 重 要 作 用 。文 件 编 制 组 在 原 湖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2/T 6852011 武 汉 城 市 圈 建 设 项 目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规 范 的 基 础 上 , 结 合 时 代 发 展 及 政 策 要 求 、 省 内 城 市 发 展 现 状 、 相 关 规 范 更 新 、 交 通 大 数 据 调 查 及 实 践 经 验等 , 修 订 本 文 件
13、 , 将 适 用 范 围 从 武 汉 城 市 圈 扩 展 到 湖 北 省 。建 设 项 目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必 须 以 各 城 市 和 镇 正 在 执 行 或 已 批 准 的 国 土 空 间 规 划 、 总 体 规 划 和 详 细 规 划为 依 据 , 应 遵 循 集 约 、 节 约 使 用 土 地 和 以 人 为 本 的 原 则 , 妥 善 处 理 评 价 建 设 项 目 新 生 成 交 通 与 背 景 交 通 之 间 的 关 系 。 DB42/T 6852020 1 湖 北 省 建 设 项 目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湖 北 省 建
14、设 项 目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的 基 本 规 定 、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 年 限 、 时 段 与 评 价 日 、交 通 需 求 预 测 、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 交 通 改 善 措 施 与 评 价 的 要 求 。本 文 件 适 用 于 湖 北 省 城 镇 建 设 项 目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 。 其 中 ,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不 注
15、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GB 50180 城 市 居 住 区 规 划 设 计 标 准GB/T 51149 城 市 停 车 规 划 规 范GB/T 51328 城 市 综 合 交 通 体 系 规 划 标 准CJJ/T 15 城 市 道 路 公 共 交 通 站 、 场 、 厂 工 程 设 计 规 范CJJ 37 城 市 道 路 工 程 设 计 规 范CJJ/T 141 建 设 项 目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标 准JGJ 100 车 库 建 筑 设 计 规 范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16、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3.1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traffic impact analysis area建 设 项 目 新 生 成 交 通 需 求 对 周 围 交 通 系 统 运 行 产 生 影 响 的 空 间 范 围 。3.2 交 通 影 响 要 素 traffic impact element对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 方 案 和 运 行 产 生 直 接 或 间 接 影 响 的 交 通 子 系 统 。3.3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traffic impact assessment indicator评 价 交 通 子 系 统 交 通 供 需
17、状 况 和 服 务 水 平 的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3.4 出 行 方 式 mode of trip DB42/T 6852020 2 人 从 出 发 地 到 目 的 地 , 选 择 不 同 运 输 工 具 ( 或 步 行 ) 和 不 同 线 路 的 移 动 方 式 。3.5 交 通 影 响 程 度 评 价 指 标 indicator of traffic impact assessment衡 量 建 设 项 目 新 生 成 交 通 需 求 对 评 价 范 围 内 交 通 系 统 影 响 的 指 标 。3.6 交 通 敏 感 区 traffic sensitive area由 于 高 强
18、 度 开 发 、 交 通 基 础 条 件 复 杂 、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薄 弱 等 导 致 的 交 通 拥 堵 区 域 , 或 历 史 文 化 保 护区 、 风 景 名 胜 区 等 特 殊 地 区 , 如 位 于 城 市 中 心 区 、 各 类 保 护 区 以 及 其 他 交 通 敏 感 地 区 ( 如 快 速 路 出 入 口附 近 、 交 通 枢 纽 周 边 ) 等 。4 基 本 规 定 4.1 评 价 依 据4.1.1 建 设 项 目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应 依 据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国 家 和 行 业 标 准 、 相 关 规 划 等 。4.1.2 国 家 相
19、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章 , 主 要 包 括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环 境 保 护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城 乡 规 划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法 实 施 条 例 、 城市 规 划 编 制 办 法 、 湖 北 省 实 施 办 法 等 。 国 家 和 行 业 相 关 标 准 ,主 要 包 括 GB 50180、 GB/T 51328、 CJJ/T 15、 CJJ 37、 CJJ/T 141、 JGJ 100 等 。4.1.3 相 关 规 划 , 主 要 包 括 已 经 批 准
20、 或 正 在 执 行 的 国 土 空 间 规 划 、 总 体 规 划 、 分 区 规 划 、 近 期 建 设 规划 、 综 合 交 通 规 划 、 城 市 公 共 交 通 规 划 、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规 划 、 地 下 空 间 规 划 、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 生 态 建 设规 划 、 历 史 文 化 保 护 规 划 、 详 细 规 划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 修 建 性 详 细 规 划 )等 。4.2 城 市 和 镇 分 类按 照 总 体 规 划 的 规 划 期 末 城 区 人 口 , 湖 北 省 各 城 市 和 镇 分 成 类 、 类 、 类 城 市 。 分 类 见
21、 表 1。 表 1 城 市 和 镇 分 类城 区 常 住 人 口 规 模 ( 万 人 ) 城 市 分 档 城 镇 类 型 1 000 超 大 城 市 类500 1 000 特 大 城 市300 500 型 大 城 市200 300 型 大 城 市100 200 类50 100 中 等 城 市20 50 型 小 城 市 类20 型 小 城 市注 1: 城 区 , 是 指 在 市 辖 区 和 不 设 区 的 市 , 区 、 市 政 府 驻 地 的 实 际 建 设 连 接 到 的 居 民 委 员 会 所 辖 区 域 和 其 他 区 域 。注 2: 常 住 人 口 包 括 : 居 住 在 本 乡 镇
22、街 道 , 且 户 口 在 本 乡 镇 街 道 或 户 口 待 定 的 人 ; 居 住 在 本 乡 镇 街 道 , 且 离 开 户 口登 记 地 所 在 的 乡 镇 街 道 半 年 以 上 的 人 ; 户 口 在 本 乡 镇 街 道 , 且 外 出 不 满 半 年 或 在 境 外 工 作 学 习 的 人 。 DB42/T 6852020 3 4.3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启 动 阈 值4.3.1 基 本 要 求建 设 项 目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启 动 阈 值 应 符 合 CJJ/T 141-2010第 5章 的 基 本 要 求 ( 建 设 项 目 分 类 见 附 录 A的 表 A.1)
23、 。4.3.2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启 动 阈 值住 宅 ( T01) 、 商 业 ( T02) 、 服 务 ( T03) 、 办 公 ( T04) 类 建 设 项 目 ,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启 动 阈 值 的 取值 范 围 应 符 合 表 2的 规 定 。表 2 住 宅 、 商 业 、 服 务 、 办 公 类 建 设 项 目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启 动 阈 值 城 市 类 型 项 目 位 置 建 设 项 目 新 增 建 筑 面 积 ( 万 平 方 米 )住 宅 类 项 目 办 公 类 项 目 商 业 、 服 务 类 项 目 类 城 市 中 心 区 3 8 1 3 3 8中 心
24、城 市 除 中 心 区 外 的其 他 地 区 /卫 星 城 中 心 区 5 10 2 5 5 10其 他 地 区 10 20 4 10 10 20 类 中 心 区 2 5 1 2 2 5其 他 地 区 3 8 2 5 3 8 类 - 2 8 1 5 2 8注 1: 建 设 项 目 的 建 筑 面 积 , 有 建 筑 设 计 方 案 时 按 总 建 筑 面 积 计 算 , 无 建 筑 设 计 方 案 时 按 容 积 率 建 筑 面 积 计 算 。注 2: 在 同 一 栏 中 , 人 口 规 模 越 大 、 交 通 问 题 越 复 杂 的 城 市 和 镇 , 其 阈 值 选 取 宜 越 低 。4.
25、3.3 交 通 ( T08) 类 项 目轨 道 交 通 、 城 际 铁 路 、 城 市 交 通 场 站 、 干 道 及 以 上 级 别 的 道 路 与 桥 隧 、 交 通 枢 纽 、 停 车 设 施 等 交 通( T08) 类 项 目 应 进 行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 4.3.4 其 他 类 建 设 项 目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建 设 项 目 , 应 进 行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a)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 城 际 铁 路 等 大 型 交 通 设 施 现 状 及 规 划 站 点 周 边 200米 范 围 内 涉 及 到 的 新 ( 改 )建 项 目 , 快 速 公
26、 交 、 有 轨 电 车 站 点 周 边 200米 500米 的 新 建 项 目 ;b) 交 通 敏 感 区 和 快 速 路 、 高 速 公 路 、 主 干 路 两 侧 的 商 业 ( T02) 、 服 务 ( T03) 、 办 公 ( T04) 及劳 动 密 集 型 的 大 型 企 业 或 物 流 量 较 大 的 企 业 等 ;c) 场 馆 与 园 林 ( T05) 、 医 疗 ( T06) 、 学 校 ( T07) 、 交 通 ( T08) 等 人 流 聚 集 量 大 的 公 共 设 施 ;d) 主 管 部 门 确 定 需 要 进 行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的 其 他 建 设 项 目 。
27、4.4 评 价 类 型按 照 建 设 项 目 的 阶 段 、 类 型 , 分 为 选 址 ( 用 地 ) 规 划 阶 段 的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 建 筑 方 案 报 建 阶 段 的 交通 影 响 评 价 、 交 通 设 施 项 目 的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三 类 。 具 体 内 容 见 附 录 B.1。 5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 年 限 、 时 段 与 评 价 日5.1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DB42/T 6852020 4 5.1.1 建 设 项 目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研 究 范 围 应 根 据 城 市 和 镇 的 规 模 、 新 生 成 的 交 通
28、 需 求 以 及 周 边 道 路 交 通状 况 确 定 。 可 分 为 三 个 层 次 :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范 围 为 项 目 范 围 ;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的 街 区 、 相 邻 的 干 道 及 交 叉口 围 合 区 域 为 影 响 范 围 ; 视 项 目 区 位 、 功 能 定 位 、 建 设 规 模 、 用 地 条 件 等 需 要 考 虑 的 辐 射 范 围 为 背 景 范围 。5.1.2 报 建 阶 段 进 行 的 建 设 项 目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 其 评 价 范 围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a) 有 明 确 启 动 阈 值 的 建 设 项 目 , 其 交
29、 通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应 参 照 表 3 划 定 ;表 3 建 设 项 目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范 围建 设 项 目 规 模 指 标 与 启 动 阈 值 之 比 ( R)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范 围R 2 建 设 项 目 邻 近 的 城 市 干 路 围 合 的 范 围 超 大 城 市 、 特 大 城 市 2 R 5,其 他 城 市 合 镇 2 R 3 建 设 项 目 邻 近 的 城 市 主 干 路 或 快 速 路 围 合 的 范 围超 大 城 市 、 特 大 城 市 R 5其 他 城 市 合 镇 R 3 建 设 项 目 邻 近 的 第 二 条 主 干 路 或 快 速 路 围 合
30、 的 范 围b) 单 独 报 建 的 学 校 ( T07) 类 建 设 项 目 、 交 通 生 成 量 大 的 交 通 ( T08) 类 建 设 项 目 , 其 评 价 范 围 应为 : 建 设 项 目 邻 近 的 第 二 条 主 干 路 或 快 速 路 围 合 的 范 围 ;c) 主 管 部 门 认 为 应 当 进 行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的 工 业 ( T09) 、 其 他 ( T11) 类 和 其 他 建 设 项 目 , 其 评 价范 围 应 为 : 建 设 项 目 邻 近 的 城 市 主 干 路 或 快 速 路 围 合 的 范 围 。5.1.3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阶 段 的
31、交 通 影 响 评 价 , 应 在 第 5.1.2 条 规 定 的 基 础 上 ,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的 实 际 情 况和 周 边 交 通 系 统 的 状 况 , 适 当 扩 大 评 价 范 围 。 5.1.4 位 于 下 列 地 区 的 建 设 项 目 , 宜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的 具 体 情 况 和 周 边 交 通 状 况 , 适 当 调 整 评 价 范 围 :a) 城 市 中 心 区 、 历 史 文 化 保 护 区 、 风 景 名 胜 区 、 快 速 路 出 入 口 附 近 和 交 通 枢 纽 周 边 等 交 通 敏 感 地区 , 宜 适 当 扩 大 评 价 范 围 ;b)
32、城 市 和 镇 边 缘 地 区 , 宜 根 据 交 通 网 络 实 际 情 况 , 调 整 评 价 范 围 ;c) 当 按 照 第 5.1.2 条 规 定 的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附 近 存 在 比 较 明 显 的 交 通 瓶 颈 时 , 也 应 适 当 扩 大 评价 范 围 , 把 交 通 瓶 颈 纳 入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5.2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年 限5.2.1 建 设 项 目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的 评 价 年 限 应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区 位 、 规 模 和 分 类 确 定 。5.2.2 建 筑 方 案 报 建 阶 段 进 行 的 建 设 项 目
33、交 通 影 响 评 价 , 其 评 价 年 限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a) 有 明 确 定 量 启 动 阈 值 的 建 设 项 目 , 其 评 价 年 限 应 按 照 表 4 规 定 ; 表 4 建 设 项 目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年 限序 号 建 设 项 目 规 模 指 标 与 启 动 阈 值 之 比 ( R)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年 限1 超 大 城 市 、 特 大 城 市 R 5, 其 他 城 市 和 镇 R 3 正 常 使 用 初 年2 超 大 城 市 、 特 大 城 市 R 5, 其 他 城 市 和 镇 R 3 1.正 常 使 用 初 年 ;2.正 常 使 用 第 5
34、年 。注 : 当 建 设 项 目 正 常 使 用 第 5年 超 出 了 正 在 执 行 的 城 市 和 镇 总 体 规 划 的 目 标 年 限 时 , 可 用 规 划 目 标 年 限 作 为 交 通 影响 评 价 年 限 。 DB42/T 6852020 5 b) 单 独 报 建 的 学 校 ( T07) 类 建 设 项 目 、 交 通 生 成 量 大 的 交 通 ( T08) 类 建 设 项 目 , 以 及 主 管 部 门认 为 应 当 进 行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的 工 业 ( T09) 、 其 他 ( T11) 类 和 其 他 建 设 项 目 , 其 评 价 年 限 应 为正 常 使
35、 用 初 年 以 及 正 常 使 用 第 5 年 。5.2.3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阶 段 进 行 的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 其 评 价 年 限 应 为 建 设 项 目 正 常 使 用 初 年 以 及 城 市 和 镇总 体 规 划 的 目 标 年 限 。5.2.4 分 期 开 发 的 建 设 项 目 , 其 整 体 项 目 的 评 价 年 限 除 应 符 合 第 5.2.2、 5.2.3 条 的 规 定 外 , 还 应 评价 各 分 期 投 入 正 常 使 用 的 初 年 。5.3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时 段 与 评 价 日5.3.1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时 段 的 选 择
36、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a) 当 建 设 项 目 新 生 成 交 通 需 求 的 高 峰 时 段 与 背 景 交 通 高 峰 时 段 基 本 重 合 时 , 建 设 项 目 新 生 成 交 通需 求 高 峰 时 段 为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时 段 ; b) 当 两 者 不 重 合 时 , 建 设 项 目 新 生 成 交 通 需 求 高 峰 时 段 与 背 景 交 通 高 峰 时 段 均 为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时段 。5.3.2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日 的 选 择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a) 按 工 作 日 、 非 工 作 日 分 别 叠 加 评 价 时 段 的 建
37、设 项 目 新 生 成 交 通 需 求 和 背 景 交 通 需 求 , 对 交 通 系统 最 不 利 日 作 为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日 ;b) 当 难 以 判 断 时 , 应 对 工 作 日 和 非 工 作 日 分 别 进 行 评 价 。6 交 通 需 求 预 测6.1 交 通 需 求 预 测 的 原 则 和 方 法6.1.1 交 通 需 求 分 析 应 与 评 价 范 围 内 法 定 总 体 规 划 以 及 相 应 层 面 交 通 专 项 规 划 的 交 通 需 求 相 衔 接 。 6.1.2 交 通 需 求 预 测 应 在 交 通 调 查 和 交 通 需 求 分 析 的 基 础 上
38、进 行 。 交 通 调 查 和 交 通 需 求 分 析 应 符 合CJJ/T 141-2010第 7章 的 要 求 。6.1.3 进 行 交 通 调 查 和 交 通 需 求 分 析 时 , 宜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 建 立 交 通 预 测 模 型 , 并 充 分 利 用 大 数 据 分析 技 术 , 以 提 高 预 测 的 科 学 性 。6.1.4 交 通 预 测 方 法 应 科 学 合 理 、 准 确 可 靠 、 切 合 实 际 、 操 作 简 便 。6.1.5 关 于 交 通 预 测 模 型 及 关 键 参 数 取 值 或 交 通 数 据 库 应 说 明 来 源 及 适 应 性 。6
39、.2 交 通 预 测 内 容6.2.1 交 通 需 求 预 测交 通 需 求 预 测 一 般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的 一 项 或 多 项 :a) 各 种 交 通 方 式 的 动 、 静 态 新 生 成 交 通 需 求 和 背 景 交 通 预 测 ;b) 评 价 范 围 内 现 状 及 各 评 价 年 限 的 交 通 需 求 叠 加 预 测 ; c) 大 型 交 通 设 施 类 项 目 、 分 期 建 设 项 目 宜 进 行 施 工 期 交 通 预 测 。6.2.2 背 景 交 通 预 测 DB42/T 6852020 6 背 景 交 通 应 在 城 市 综 合 交 通 调 查 分 析
40、的 基 础 上 , 根 据 交 通 预 测 模 型 及 交 通 数 据 库 进 行 交 通 预 测 , 且交 通 预 测 模 型 应 充 分 考 虑 历 年 交 通 数 据 的 更 新 及 城 市 土 地 利 用 的 变 化 。 预 测 方 法 见 附 录 D中 的 表 D.1。6.2.3 新 生 成 交 通 预 测项 目 开 发 新 生 成 的 交 通 预 测 量 应 综 合 考 虑 建 设 项 目 的 分 类 、 建 筑 面 积 、 出 行 率 、 出 行 方 式 等 因 素 ,通 过 交 通 预 测 模 型 进 行 预 测 。 预 测 方 法 见 附 录 D中 D.2的 表 D.2, 出
41、 行 率 、 城 市 类 型 修 正 系 数 、 出 行 方 式推 荐 值 分 别 见 附 录 D中 的 表 D.3、 表 D.4、 表 D.5。6.2.4 合 成 交 通 预 测合 成 交 通 预 测 为 背 景 交 通 预 测 和 新 生 成 交 通 预 测 两 者 叠 加 之 和 , 应 重 点 分 析 新 生 成 交 通 量 与 背 景 交通 量 叠 加 后 对 评 价 范 围 内 交 通 影 响 最 不 利 的 情 形 。6.2.5 静 态 交 通 预 测 6.2.5.1 静 态 交 通 预 测 应 包 括 机 动 车 停 车 、 非 机 动 车 停 车 以 及 出 租 车 停 车
42、的 需 求 预 测 。6.2.5.2 静 态 交 通 预 测 方 法 包 括 需 求 预 测 法 和 配 建 指 标 法 。 需 求 预 测 法 是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的 规 模 及 使 用性 质 , 结 合 项 目 引 发 交 通 规 模 、 车 位 周 转 率 等 因 素 , 分 析 确 定 项 目 的 停 车 需 求 。 配 建 指 标 法 是 依 据 单 位配 建 指 标 , 结 合 建 设 项 目 的 规 模 及 使 用 性 质 , 综 合 测 算 确 定 项 目 的 停 车 配 建 规 模 。 停 车 位 配 建 指 标 见 附录 C中 的 表 C.1。6.2.6 施 工 期
43、 交 通 预 测施 工 期 交 通 需 求 预 测 应 分 别 计 算 评 价 年 限 建 设 项 目 初 始 交 通 需 求 与 不 同 交 通 管 制 措 施 或 实 施 计 划时 序 下 的 建 设 项 目 转 移 交 通 需 求 , 以 及 评 价 范 围 内 其 他 交 通 设 施 的 背 景 交 通 需 求 , 并 进 行 叠 加 分 析 。 各城 市 应 根 据 当 地 建 设 情 况 和 年 度 城 建 计 划 确 定 大 型 交 通 设 施 类 项 目 、 分 期 建 设 项 目 , 由 当 地 规 划 管 理 部门 或 公 安 交 通 管 理 部 门 确 定 是 否 进 行 施 工 期 交 通 预 测 。7 交 通 影 响 评 价 7.1 交 通 影 响 要 素 和 评 价 因 子各 评 价 类 型 的 交 通 影 响 要 素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