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7.080.20 B 05 DB2307 黑龙江省伊春市地方标准 DB2307/T 002 2020 铁力北五味子生产技术规程 2020-10-15发布 2020-11-15实施 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2307/T 002 2020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 GB/T 17924-2008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铁力市 人民政府提出,由铁力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织 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铁力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哈尔滨市标准化研究院、黑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莹莹、段旭、顾士鹏、司海婷、赵玉明、姜春霞、安庆全、施晓林、高楠。
2、 DB2307/T 002 2020 1 铁力北五味子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铁力北五味子 Schisandra chinensis (Turcz.) Baill. 的术语和定 义、保护范围、产地环境、种子选 择、种植技术、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采收与初加工、质量安全要 求和档案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铁力 北五味子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
3、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GB 500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15年版四部“ 0212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第 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铁力北五味子 以国家批准的铁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独特的自然环境下多年生落叶藤木植物,五味子科, 果实药用。 4 保护范围 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 2005年第 178号)公告,铁力北 五味
4、子地理标志产品保 护范围为黑龙江省铁力市双丰镇、铁力镇、桃山镇、朗乡镇、工农乡、年丰乡、王杨乡等乡镇现辖行政 区域,保护区域地理位置见附录 A。 5 产地环境 5.1 地理位置 DB2307/T 002 2020 2 位于黑龙江省的中部,地处小兴安岭南麓山地和松嫩平原的东部边缘地带。其地理坐标为东经 127 38 20 -129 24 10,北纬 46 28 40 -47 27 30。东部连接着伊春林区,西部毗连着绥化 农业产粮区,总面积 6442 k。 5.2气候条件 年平均气温 3.5 左右,极端最高气温 30.8 ,极端最低气温 -33.7 。年平均降雨量 750mm,年平 均日照 24
5、02小时,日照百分率 54.9%。可照时数 4448.3小时,无霜期平均 110-125天。全年平均风速为 2.7 米 /秒。全年 6-7级大风数为 13天, 10 积温 2563 ,有效积温 2250 。 5.3立地条件 土壤肥沃、土地属于林地向平源过度的一、二级台地,平均海拔 500m。 6 优树选择 选择果穗长、粒大、结果率高、抗病虫害、丰产型的单株,进行无性和有性繁殖。 7 种植技术 7.1 育苗:采用扦插育苗。 7.2 移栽:将育好的苗木,于第二年 4月下旬至 5月上旬进行移栽定植。 7.3 移栽密度:株行距 75cm 160cm。 7.4 埋桩、架线、立架杆:每 6m-8m埋一根水
6、泥桩,然后拉两道铁线。在植株伸蔓前立架杆,在每株 的株距间等距离各立两个架杆。 8 田间管理 8.1 除草:宜采用机械趟土除草和人工锄头除草,且每年进行两次。 8.2 水分管理:土壤含水量低于 40%的时进行人工滴灌。且每年进行 3至 5次。 8.3 施肥:采用施基肥和追肥两种,施用酵素有机肥。 9 病虫害防治 优先采用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科学使用化学防治。宜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 10 采收与初加工 10.1 采收期:每年 9月 1日至 9月 25日,分期采收。 10.2 采收标准:果实应呈红色或紫红色且变软有弹性时进行采收。 10.3 采收方法:应选择晴天进行采收,在上午露水消失后用采收剪
7、采收,采收器械应保持清洁,无污 染,采收时需防压破,采收过程中应尽量排除非药用部分及异物,提出破损、腐烂变质的部分。暂不进 行初加工的,应放阴凉处贮存。 10.4 初加工方法:将采收后的果实去除杂质,摊放在木(竹)制的晾晒盘内进行晾晒,也可在烘干室 进行烘干,烘干温度不能超过 55 。烘干时间应控制在 12小时左右。 DB2307/T 002 2020 3 11 质量安全要求 铁力北五味子商品质量安全要求见附录 B。 12 档案管理 生产单位应记录铁力北 五味子的农药、化肥等的品名、用量,施用的方法和时间,种植管理操作的 时间和方法,采收和初加工的时间、方法等,以备查阅。 DB2307/T 0
8、02 2020 4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铁力北五味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铁力北五味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见图 A.1。 图 A.1 铁力北五味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DB2307/T 002 2020 5 B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铁力北五味子商品质量安全 B.1 要求 B.1.1 原料要求 铁力北五味子:应新鲜、果实成熟、无腐烂变质、发霉及其他杂质。 B.1.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 B.1规定。 表 B.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泽 表面红色、紫红色或暗红色、皱缩、显油润,粉末色泽紫色、红色 滋味与气味 种皮薄而脆,果肉气微,味酸,种子破碎后,有香气,味辛
9、,微苦,无异味 组织状态 球形或扁球形或粉末状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B.1.3 理化要求 应符合表 B.2规定。 表 B.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 % 14 醇甲含量, % 0.4 总灰分, % 3.0 酸不溶性灰分, % 0.30 总砷(以 AS 计), mg/Kg 1.80 铅(以 Pb 计), mg/Kg 3.0 汞(以 Hg计), mg/Kg 0.18 铜(以 Cu计), mg/Kg 15.0 镉(以 Ge计), mg/Kg 0.2 B.1.4 农药要求 B 1.4.1 重金属及污染物指标要求 DB2307/T 002 2020 6 B 1.4.2农药残留要求 农药残
10、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15年版四部“ 0212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要求。 B.2 试验方法 B.2.1 感官检验 采用目测、鼻嗅、手动的方法。 B.2.2 理化试验 B.2.2.1 水分:按 GB 5009.3规定执行。 B.2.2.2 醇甲含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15年版一部五味子规定执行。 B.2.2.3 总灰分:按 GB 5009.4规定执行。 B.2.2.4 酸不溶性灰分:按 GB 5009.4规定执行。 B.2.2.5 总砷:按 GB 5009.11规定执行。 B.2.2.6 铅:按 GB 5009.12规定执行。 B.2.2.7 汞:按 GB 5009.17规定执
11、行。 B.2.2.8 铜:按 GB 5009.13规定执行。 B.2.2.9 镉:按 GB 5009.15规定执行。 B.2.3 净含量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第 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B.3 检验规则 B.3.1 组批 同一生产基地、同一品种、同一播种期、同一批次采收的果实、同一加工方法和包装、同一等级的 产品作为同一检验的批次。 B.3.2 抽样 按 中华人民 共和国药典 2015年版第一部抽样规定执行。 B.3.3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B.3.3.1 出厂检验 B.3.3.1.1 产品需经本厂质量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12、并附有合格证。 B.3.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理化指标。 B.3.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要求中的全部项目。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 式检验: DB2307/T 002 2020 7 a) 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改变,可能影响质量时; b)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c) 相邻两次出厂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 d)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B.3.4 判定规则 B.3.4.1 出厂检验项目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B.3.4.2 出厂检验项目型式检验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时,可以对该项进行加倍抽样复
13、检。复检 后如仍不符合本标准,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B.4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B.4.1 标志 同一批次产品的包装标志,在形式上和内容上应统一,每一外包装应使用“地理标志产品 铁力北 五味子”的专用标志。标志文字应清晰、完整。定量包装产品应符合 GB 7718的规定。 B.4.2 包装 B.4.2.1 包装材料应使用防潮、无毒的密闭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卫生要求。 B.4.2.2 包装形式为箱、袋、瓶。 B.4.2.3 包装容器封口严密,不得破损。 B.4.3 运输 运输工具应卫生、清洁、干燥、无异味,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挤压,严禁与有毒、有害或有腐蚀、有 异味物品混运。 B.4.4 贮存 B.4.4.1 贮存库房应清洁干燥、通风、无异味,严禁与有毒有害或有腐蚀、有异味物品混存。产品阴 凉干燥处存放,防虫蛀。 B.4.4.2 包装的果实不应直接着地或靠墙,垛间应留有通道,垛高不应超过 3米。 B.4.4.3 保质 期为 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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