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PDF , 页数:18 ,大小:866.44KB ,
资源ID:1506861      下载积分:5000 积分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注意: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www.mydoc123.com/d-1506861.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DB3301 T 0256-2018 城市生态河道建设管理规范.pdf)为本站会员(medalangle361)主动上传,麦多课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麦多课文库(发送邮件至master@mydoc123.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DB3301 T 0256-2018 城市生态河道建设管理规范.pdf

1、ICS 27.140P 56 DB3301浙 江 省 杭 州 市 地 方 标 准DB 3301/T 0256 2018城 市 生 态 河 道 建 设 管 理 规 范 2018 -11- 20 发 布 2018- 12-20 实 施杭 州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 DB3301/T 0256 2018 I 目 次前 言 .III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义 .14 基 本 要 求 .25 前 期 阶 段 .25.1 工 程 立 项 .25.2 选 址 意 见 书 .2 5.3 工 程 环 评 .25.4 土 地 预 审 .25.5 可

2、行 性 研 究 .35.6 地 形 实 测 及 地 质 初 勘 .35.7 初 步 设 计 .35.8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35.9 用 地 批 准 书 .35.10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35.11 施 工 图 设 计 .35.12 施 工 、 监 理 单 位 确 定 .46 开 工 前 准 备 阶 段 .56.1 手 续 办 理 .5 6.2 开 工 准 备 .67 施 工 阶 段 .77.1 一 般 要 求 .77.2 围 堰 、 导 流 工 程 .77.3 基 坑 、 基 槽 工 程 .87.4 河 道 开 挖 及 疏 浚 工 程 .87.5 地 基 基 础 工 程

3、.97.6 护 岸 工 程 .97.7 景 观 工 程 .107.8 夜 景 灯 光 工 程 .117.9 配 套 道 路 工 程 .127.10 配 套 桥 梁 工 程 .12 7.11 配 套 管 线 工 程 .127.12 闸 站 工 程 .138 验 收 移 交 阶 段 .13 DB3301/T 0256 2018 II 8.1 验 收 .138.2 移 交 .149 后 评 价 阶 段 .14 DB3301/T 0256 2018 III 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B/T 1.1-2009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本 标 准 由 杭 州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提 出

4、和 归 口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 杭 州 市 市 区 河 道 整 治 建 设 中 心 、 浙 江 西 城 工 程 设 计 有 限 公 司 。本 标 准 的 主 要 起 草 人 : 黄 晓 、 马 西 、 陈 登 峰 、 王 君 晓 、 钱 立 挺 、 陈 健 、 池 雪 峰 、 陈 立 安 、 吴 杰 超 、李 国 君 、 王 菁 菁 、 魏 华 、 严 君 、 唐 轶 繁 。 DB3301/T 02562018 1 城 市 生 态 河 道 建 设 管 理 规 范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城 市 生 态 河 道 建 设 全 过 程 管 理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 基 本

5、 要 求 、 前 期 阶 段 、 开 工 准 备 阶 段 、施 工 阶 段 、 验 收 移 交 阶 段 、 后 评 价 阶 段 等 内 容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杭 州 市 城 市 生 态 河 道 建 设 过 程 管 理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GB 50203 砌 体 结

6、 构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GB 50204 混 凝 土 结 构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GB 50205 钢 结 构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GB 50268 给 水 排 水 管 道 工 程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GB/T 50600 渠 道 防 渗 工 程 技 术 规 范CJJ 1 城 镇 道 路 工 程 施 工 与 质 量 验 收 规 范CJJ 2 城 市 桥 梁 工 程 施 工 与 质 量 验 收 规 范JTG F80/1 公 路 工 程 质 量 检 验 评 定 标 准 第 一 册 土 建 工 程JTG F80/2 公 路 工 程 质 量

7、 检 验 评 定 标 准 第 二 分 册 机 电 工 程CJJ 82 园 林 绿 化 工 程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SL 223 水 利 水 电 建 设 工 程 验 收 规 程JGJ 311 建 筑 深 基 坑 工 程 施 工 安 全 技 术 规 范SL 634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评 定 标 准 17J008 挡 土 墙 (重 力 式 、 衡 重 式 、 悬 臂 式 )DB33/1055 环 境 照 明 工 程 技 术 规 范DB33/T 2036.1 政 务 办 事 “ 最 多 跑 一 次 ” 工 作 规 范 第 1部 分 : 总 则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8、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3.1 生 态 河 道具 有 良 好 的 景 观 效 果 ,合 理 的 生 态 系 统 组 织 结 构 和 良 好 的 运 转 功 能 ; 对 长 期 或 突 发 的 扰 动 能 保 持 着弹 性 、 稳 定 性 以 及 一 定 的 自 我 恢 复 能 力 ; 河 道 整 体 功 能 表 现 出 多 样 性 、 复 杂 性 , 能 够 满 足 受 益 者 的 合 理目 标 要 求 。3.2 施 工 图 预 审 DB3301/T 02562018 2 工 程 施 工 图 设 计 阶 段 中 的 一 个 环 节 。 在 施 工 图 设 计 基 本 成 形

9、 但 尚 未 定 稿 之 际 , 由 建 设 单 位 会 同 设 计单 位 召 集 工 程 前 期 ( 征 地 拆 迁 ) 、 工 程 管 理 、 计 划 及 三 算 管 理 ( 概 、 预 、 决 算 ) 等 部 门 参 加 , 同 时 宜 邀请 部 分 相 关 单 位 负 责 人 或 专 家 , 对 施 工 图 初 稿 进 行 内 部 审 查 。4 基 本 要 求4.1 城 市 生 态 河 道 建 设 过 程 管 理 可 划 分 为 前 期 阶 段 、 开 工 前 准 备 阶 段 、 施 工 阶 段 、 验 收 移 交 阶 段 、 后评 价 阶 段 。 过 程 管 理 中 政 务 事 项

10、办 理 应 符 合 省 、 市 有 关 政 务 事 项 办 理 “ 最 多 跑 一 次 ” 有 关 规 定 。4.2 建 设 单 位 应 组 织 五 方 主 体 单 位 召 开 施 工 图 交 底 会 议 , 建 立 与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 设 计 单 位 、 监 理单 位 、 施 工 单 位 以 及 其 它 相 关 单 位 之 间 沟 通 畅 通 的 联 络 体 系 。注 : 五 方 主 体 单 位 包 括 建 设 单 位 、 勘 察 单 位 、 设 计 单 位 、 施 工 单 位 和 监 理 单 位 。4.3 手 续 办 理 时 , 各 相 关 单 位 间 、 部 门 间

11、、 环 节 间 、 系 统 间 应 按 DB33/T 2036.1 的 规 定 执 行 , 实 现 无缝 对 接 、 集 成 办 理 、 流 程 优 化 。 4.4 五 方 主 体 单 位 应 对 城 市 生 态 河 道 建 设 各 阶 段 进 行 质 量 管 理 与 控 制 。4.5 应 依 据 相 关 标 准 规 范 和 项 目 具 体 要 求 编 制 城 市 生 态 河 道 建 设 过 程 管 理 相 应 的 成 果 文 件 。4.6 城 市 生 态 河 道 建 设 宜 优 先 采 用 新 技 术 、 新 材 料 和 新 工 艺 。5 前 期 阶 段5.1 工 程 立 项5.1.1 应

12、根 据 城 市 相 关 规 划 进 行 工 程 立 项 。5.1.2 建 设 单 位 可 委 托 相 关 单 位 编 制 拟 建 工 程 的 项 目 建 议 书 , 对 项 目 实 施 的 必 要 性 和 经 济 价 值 等 做 出初 步 的 估 算 。 项 目 建 议 书 应 获 得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5.2 选 址 意 见 书 5.2.1 建 设 单 位 取 得 项 目 建 书 批 复 后 , 应 从 规 划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调 取 项 目 规 划 控 制 四 线 图 , 并 打 印 出 图 。注 : 四 线 指 历 史 文 保 控 制 紫 线 、 城 市 绿 地 控 制

13、绿 线 、 城 市 水 域 控 制 蓝 线 、 重 要 基 础 设 施 控 制 黄 线 。5.2.2 四 线 图 与 河 道 项 目 实 际 建 设 情 况 不 符 时 , 建 设 单 位 应 委 托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选 址 论 证 报告 , 至 规 划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报 批 , 进 行 单 元 控 规 调 整 。5.2.3 河 道 四 线 确 定 后 , 建 设 单 位 应 整 理 所 有 规 划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要 求 的 申 报 材 料 , 报 送 至 规 划 行 政 主管 部 门 开 展 选 址 意 见 书 申 领 工 作 。5.2.4 规

14、 划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应 确 定 工 程 实 施 所 需 的 初 步 范 围 , 出 具 选 址 意 见 书 并 划 定 勘 测 设 计 红 线 。5.3 工 程 环 评建 设 单 位 应 依 据 项 目 建 议 书 批 复 及 选 址 意 向 书 , 委 托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书 或 评价 表 , 并 报 环 保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5.4 土 地 预 审 5.4.1 测 绘 单 位 招 标 应 由 建 设 单 位 根 据 选 址 意 见 书 ( 勘 测 设 计 红 线 ) 组 织 。5.4.2 预 测 绘 阶 段 ,

15、测 绘 单 位 应 对 土 地 权 属 进 行 调 查 , 避 免 涉 及 违 法 用 地 的 征 收 。5.4.3 建 设 单 位 应 将 预 测 绘 报 告 报 至 国 土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进 行 土 地 预 审 , 取 得 土 地 预 审 意 见 书 以 确 定 用地 方 式 。 DB3301/T 02562018 3 5.4.4 应 根 据 土 地 预 审 结 果 , 明 确 该 土 地 征 收 范 围 的 可 实 施 性 。 遇 农 保 田 时 , 宜 及 时 调 整 红 线 , 避 开农 保 田 的 征 收 。5.5 可 行 性 研 究完 成 项 建 书 批 复 、 选 址

16、 意 见 书 、 用 地 预 审 意 见 后 , 建 设 单 位 应 委 托 具 有 咨 询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可 行 性研 究 方 案 , 报 发 改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进 行 批 复 。5.6 地 形 实 测 及 地 质 初 勘建 设 单 位 应 组 织 测 量 单 位 和 勘 察 单 位 的 招 标 , 对 工 程 所 需 用 地 进 行 地 形 实 测 和 地 质 钻 探 , 取 得 地 形实 测 图 及 地 质 初 勘 报 告 。5.7 初 步 设 计5.7.1 建 设 单 位 应 组 织 初 步 设 计 编 制 单 位 的 招 标 。 5.7.2 初 步 设 计 编

17、 制 完 成 后 , 建 设 单 位 应 组 织 初 步 设 计 及 概 算 预 审 。5.7.3 预 审 完 成 并 作 相 应 修 改 后 , 建 设 单 位 应 将 初 步 设 计 报 送 至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进 行 初 设 审 查 。5.8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5.8.1 正 式 开 展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申 领 工 作 前 , 建 设 单 位 应 进 行 现 场 踏 勘 , 结 合 实 际 优 化 线 型 方 案 , 同规 划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沟 通 工 程 实 际 用 地 红 线 。5.8.2 工 程 实 施 范 围 确 定 后 , 建 设 单 位

18、应 整 理 所 有 规 划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要 求 的 申 报 材 料 , 报 送 规 划 行 政主 管 部 门 开 展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申 领 工 作 。5.8.3 规 划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应 确 定 工 程 实 施 所 需 用 地 范 围 , 出 具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并 划 定 用 地 红 线 。5.9 用 地 批 准 书5.9.1 建 设 单 位 应 根 据 用 地 红 线 办 理 土 地 正 式 测 绘 , 至 国 土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报 批 用 地 手 续 , 获 取 用 地 批准 通 知 书 。 5.9.2 取 得 用 地 批 准 通

19、 知 书 后 , 建 设 单 位 应 办 理 国 有 土 地 上 房 屋 征 收 令 、 集 体 土 地 上 房 屋 征 收 方 案 ,签 订 拆 迁 补 偿 协 议 、 实 施 房 屋 拆 迁 , 办 理 拆 迁 验 收 合 格 证 及 用 地 批 准 书 , 做 好 回 迁 安 置 、 费 用 结 算 、 以及 安 置 房 权 证 办 理 工 作 。5.10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5.10.1 用 地 批 准 书 及 施 工 图 完 成 后 , 建 设 单 位 应 整 理 所 有 规 划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要 求 的 申 报 材 料 , 报 送 规划 部 门 开 展 工 程 规

20、划 许 可 证 申 领 工 作 。5.10.2 规 划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应 确 定 项 目 建 设 所 需 工 程 范 围 , 出 具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并 划 定 工 程 范 围 线 。5.11 施 工 图 设 计5.11.1 详 勘 、 检 测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建 设 单 位 应 在 取 得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初 步 设 计 批 复 后 , 方 可 提 请 设 计 单 位 根 据 批 复 意 见 进 行施 工 图 设 计 ; 设 计 单 位 应 根 据 工 程 实 际 情 况 提 出 勘 探 与 检 测 需 求 , 由 建 设 单 位 招

21、 标 确 定 或 委 托 具 有 相 应 专 业资 质 的 勘 察 单 位 进 行 详 勘 ; 应 由 招 标 确 定 或 委 托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检 测 单 位 进 行 既 有 设 施 的 检 测和 鉴 定 ; 建 设 单 位 应 在 施 工 图 设 计 成 稿 前 及 时 将 详 勘 及 检 测 、 鉴 定 资 料 提 供 至 设 计 单 位 ; DB3301/T 02562018 4 建 设 单 位 宜 委 托 第 三 方 进 行 勘 察 、 检 测 的 监 理 。5.11.2 前 期 统 筹 协 调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施 工 图 设 计 过 程 中 建 设 单

22、 位 应 遵 循 初 步 设 计 确 定 的 原 则 继 续 牵 头 做 好 技 术 前 期 统 筹 工 作 ; 建 设 单 位 应 组 织 相 关 方 踏 勘 现 场 , 核 对 红 线 、 绿 线 , 对 建 筑 物 的 拆 迁 或 保 留 、 各 类 架 空 杆 线 及地 下 管 线 情 况 、 存 量 绿 化 的 迁 移 或 利 用 、 新 建 设 施 的 选 址 等 环 节 、 部 位 进 行 意 见 收 集 、 统 一 思路 ; 建 设 单 位 应 对 关 键 工 艺 、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材 料 选 型 等 方 面 提 出 指 导 性 意 见 或 建 议 。5.11.3

23、 施 工 图 预 审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施 工 图 设 计 形 成 初 稿 后 , 建 设 单 位 应 组 织 预 审 ; 审 查 与 初 步 设 计 批 复 的 一 致 性 ,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的 可 行 性 , 涉 水 工 程 的 可 操 作 性 , 主 体 结 构 型 式及 用 材 等 ; 综 合 考 虑 主 体 工 程 与 景 观 绿 化 、 照 明 工 程 之 间 的 衔 接 与 合 成 ; 参 加 预 审 的 相 关 部 门 应 提 交 书 面 意 见 或 建 议 , 会 议 达 成 的 统 一 意 见 应 形 成 预 审 纪 要 。 5.11.4 深 基 坑

24、 设 计 方 案 论 证 及 备 案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河 道 工 程 涉 及 深 基 坑 时 , 建 设 单 位 应 在 市 政 工 程 招 标 前 , 委 托 具 备 相 应 资 质 的 勘 察 设 计 单 位 进行 围 护 工 程 施 工 图 设 计 ; 设 计 单 位 应 根 据 地 质 情 况 、 周 边 环 境 、 主 体 设 计 要 求 和 施 工 条 件 等 进 行 深 基 坑 围 护 工 程 设 计 ; 设 计 文 件 应 包 括 支 护 结 构 、 挖 土 、 降 水 、 环 境 保 护 、 监 测 、 预 警 等 内 容 , 并 按 规 定 达 到 设 计

25、文件 编 制 深 度 的 要 求 , 进 行 多 方 案 比 选 ; 建 设 单 位 应 按 规 定 组 织 深 基 坑 围 护 工 程 设 计 文 件 论 证 ; 建 设 单 位 应 将 通 过 论 证 且 修 改 完 善 的 设 计 文 件 报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 并 于 申 请 施 工 招 标 时将 备 案 情 况 送 招 标 办 核 查 。5.11.5 建 设 单 位 应 委 托 具 有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认 定 资 格 的 审 查 机 构 进 行 施 工 图 审 查 。5.11.6 施 工 图 审 查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符 合 工

26、程 建 设 强 制 性 标 准 ; 地 基 基 础 与 主 体 结 构 安 全 可 靠 ; 勘 察 设 计 单 位 无 越 级 或 超 范 围 承 接 业 务 ; 按 照 规 定 加 盖 相 应 的 图 章 和 签 字 ; 图 审 合 格 后 建 设 单 位 方 可 进 行 招 标 。5.12 施 工 、 监 理 单 位 确 定5.12.1 施 工 单 位 和 监 理 单 位 招 标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河 道 工 程 的 施 工 单 位 和 监 理 单 位 应 采 用 公 开 招 标 方 式 确 定 ; 施 工 招 标 宜 采 用 网 上 报 名 , 招 标 人 不 应 召 开

27、标 前 会 或 组 织 投 标 人 踏 勘 现 场 ; 根 据 工 程 特 点 和 管 理 需 求 , 招 标 文 件 应 明 确 各 方 责 任 、 权 利 和 义 务 , 消 除 潜 在 风 险 ; 对 安 全 、 质 量 、 工 期 及 文 明 施 工 等 方 面 进 行 要 求 与 约 定 。5.12.2 评 标 结 束 后 , 招 标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单 位 应 将 评 标 结 果 予 以 公 示 , 公 示 内 容 应 包 括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名称 、 投 标 报 价 及 排 序 ; 废 标 情 况 及 理 由 、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业 绩 ( 如 招 标 文

28、 件 有 要 求 ) 等 评 标 报 告 中 的 重 要内 容 。 5.12.3 招 标 人 对 投 标 文 件 中 含 义 不 明 确 、 要 求 投 标 人 澄 清 、 说 明 或 承 诺 的 , 应 组 织 询 标 , 投 标 人 的 澄清 、 说 明 或 承 诺 不 应 超 过 招 投 标 文 件 范 围 或 改 变 招 投 标 文 件 的 实 质 性 内 容 , 变 成 实 质 上 的 新 要 约 。5.12.4 询 标 无 歧 义 , 招 标 人 应 按 程 序 进 行 中 标 公 示 、 发 中 标 通 知 书 。5.12.5 施 工 合 同 和 监 理 合 同 应 符 合 下

29、列 规 定 : DB3301/T 02562018 5 宜 使 用 国 家 示 范 文 本 ; 签 订 合 同 前 应 准 确 理 解 通 用 条 款 , 并 根 据 工 程 的 实 际 情 况 约 定 专 用 条 款 , 规 范 当 事 双 方 的 责 任 、权 利 和 义 务 。6 开 工 前 准 备 阶 段6.1 手 续 办 理6.1.1 应 由 建 设 单 位 整 理 所 有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要 求 的 申 报 材 料 , 报 送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开 展 建 设 工程 质 量 监 督 注 册 登 记 申 领 工 作 。6.1.2 河 道 工 程 应 遵

30、循 先 领 证 后 开 工 的 原 则 , 开 工 前 由 建 设 单 位 整 理 所 有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要 求 的 申报 材 料 向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申 领 施 工 许 可 证 。6.1.3 交 通 组 织 方 案 报 批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河 道 工 程 施 工 涉 及 既 有 通 车 道 路 交 通 组 织 改 变 , 开 工 前 应 由 建 设 单 位 组 织 编 制 施 工 期 间 交 通 方案 ; 交 通 组 织 方 案 应 报 请 属 地 交 警 大 队 和 支 队 审 批 , 批 准 并 发 布 交 通 公 告 后 方 可 实 施

31、 。6.1.4 绿 化 迁 移 报 批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绿 化 迁 移 报 批 手 续 由 建 设 单 位 负 责 办 理 ; 根 据 用 地 红 线 和 施 工 图 , 建 设 单 位 应 会 同 属 地 绿 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进 行 现 场 清 点 核 对 , 初 审 通 过后 报 市 绿 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6.1.5 深 基 坑 施 工 方 案 论 证 及 报 备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开 工 前 , 施 工 单 位 应 结 合 工 程 实 际 编 制 深 基 坑 施 工 专 项 方 案 ; 施 工 专 项 方 案 除 应 具 备

32、常 规 内 容 外 , 还 应 包 括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 监 控 措 施 和 应 急 抢 救 措 施 等 内 容 ; 通 过 论 证 的 专 项 方 案 经 施 工 单 位 总 工 程 师 和 监 理 单 位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审 核 签 字 后 , 按 规 定 及 时 报质 量 安 全 监 督 机 构 备 案 ; 施 工 单 位 应 按 已 备 案 的 深 基 坑 围 护 设 计 文 件 组 织 施 工 , 不 得 随 意 变 动 。 专 项 方 案 作 重 大 修 改 后 , 应 重 新 组 织 专 家 论 证 和 备 案 。6.1.6 临 时 占 用 、 挖 掘 河 道 设 施 审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