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PDF , 页数:29 ,大小:1.21MB ,
资源ID:1506949      下载积分:5000 积分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注意: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www.mydoc123.com/d-1506949.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DB3301 T 0314-2020 城市道路养护规范.pdf)为本站会员(eventdump275)主动上传,麦多课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麦多课文库(发送邮件至master@mydoc123.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DB3301 T 0314-2020 城市道路养护规范.pdf

1、ICS 93.080.01P 51 DB3301浙 江 省 杭 州 市 地 方 标 准DB 3301/T 0314 2020城 市 道 路 养 护 规 范 2020 -04- 30发 布 2020 -05- 30实 施杭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3301/T 03142020 I 目 次前 言 .II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管 理 要 求 .14 道 路 养 护 分 类 .25 道 路 检 查 与 评 价 .36 沥 青 路 面 预 防 性 养 护 .47 沥 青 路 面 常 规 养 护 .5 8 水 泥 混 凝 土 路 面 养 护 .8

2、9 人 行 道 养 护 .1010 道 路 附 属 设 施 养 护 .1211 养 护 工 程 的 检 查 与 验 收 .1312 掘 路 修 复 .1713 文 明 施 工 与 安 全 生 产 .1914 信 息 化 管 理 .20附 录 A( 规 范 性 附 录 ) 不 同 病 害 维 修 工 艺 . 22参 考 文 献 .26 DB3301/T 03142020 II 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B/T 1.1-2009的 规 则 起 草 。本 标 准 由 杭 州 市 城 市 管 理 局 提 出 并 归 口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 杭 州 市 市 政 设 施 发 展 中 心 、

3、 杭 州 市 路 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王 宇 焕 、 汪 克 来 、 方 伟 、 杨 益 华 、 沈 小 红 、 王 荣 彦 、 王 健 伟 、 王 倩 倩 、 陈 昌 意 、汤 金 峰 、 赵 强 、 徐 会 忠 、 刘 建 华 、 许 铁 柱 。 DB3301/T 03142020 1 城 市 道 路 养 护 规 范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城 市 道 路 养 护 的 管 理 要 求 、 道 路 养 护 分 类 、 道 路 检 查 与 评 价 、 沥 青 路 面 预 防 性 养 护 、沥 青 路 面 常 规 养 护 、 水 泥 混 凝

4、土 路 面 养 护 、 人 行 道 养 护 、 道 路 附 属 设 施 养 护 、 养 护 工 程 的 检 查 与 验 收 、文 明 施 工 与 安 全 生 产 、 信 息 化 管 理 等 内 容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杭 州 建 成 区 内 城 市 道 路 的 养 护 和 管 理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5、)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GB 17733-2008 地 名 标 志CJJ 1 城 镇 道 路 工 程 施 工 与 质 量 验 收 规 范CJJ 36 城 镇 道 路 养 护 技 术 规 范CJJ/T 66 路 面 稀 浆 罩 面 技 术 规 程JG/T 333 混 凝 土 裂 缝 修 补 灌 浆 材 料 技 术 条 件JT/T 589 水 泥 混 凝 土 路 面 嵌 缝 密 封 材 料3 管 理 要 求3.1 管 理 职 责3.1.1 市 、 区 市 政 设 施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负 责 本 辖 区 内 城 市 道 路 的 养 护 和 管 理 。 市 政 设 施 监 管 机 构 应

6、 根 据 “ 预 防 为 主 、 防 治 结 合 、 保 证 重 点 、 养 好 一 般 ” 的 原 则 对 城 市 道 路 进 行 分 级 分 类 管 理 。3.1.2 城 市 道 路 养 护 单 位 应 每 年 测 试 道 路 的 道 路 状 况 指 数 ( PCI) 或 道 路 行 驶 质 量 指 数 ( RQI) 等 指 标 ,根 据 相 关 指 数 确 定 道 路 维 修 对 策 , 同 时 将 道 路 状 况 指 数 ( PCI) 或 道 路 行 驶 质 量 指 数 ( RQI) 报 市 政 设 施监 管 机 构 留 存 。3.1.3 城 市 道 路 养 护 单 位 应 编 制 年

7、 度 维 修 计 划 , 经 市 政 设 施 监 管 机 构 批 准 后 实 施 。3.2 人 员 要 求3.2.1 市 政 设 施 监 管 机 构 应 配 备 专 业 技 术 管 理 人 员 。3.2.2 城 市 道 路 养 护 单 位 应 配 备 专 职 道 路 养 护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 道 路 养 护 人 员 应 具 有 道 路 养 护 作 业 的 岗位 资 格 。3.3 设 备 配 置 与 管 理3.3.1 城 市 道 路 养 护 应 采 用 机 械 化 施 工 设 备 提 高 养 护 质 量 和 工 效 。 3.3.2 每 5 105m2 8 105m2沥 青 养 护 面

8、积 至 少 配 备 1 个 车 行 道 养 护 班 组 及 2 个 人 行 道 养 护 班 组 。3.3.3 每 个 车 行 道 养 护 班 组 至 少 配 备 铣 刨 机 1 台 、 压 路 机 1 台 、 保 温 车 1 台 、 运 输 车 1 台 。 DB3301/T 03142020 2 3.4 预 防 性 养 护城 市 道 路 养 护 应 做 好 预 防 性 养 护 工 作 , 以 延 长 道 路 的 使 用 寿 命 及 提 高 道 路 的 使 用 性 能 。3.5 市 场 化 要 求3.5.1 快 速 路 、 主 干 路 、 次 干 路 须 采 用 市 场 化 养 护 模 式 ,

9、支 路 应 推 行 市 场 化 养 护 模 式 。3.5.2 城 市 道 路 养 护 应 引 入 养 护 监 理 制 度 。3.5.3 市 场 化 养 护 招 标 宜 以 3 至 5 年 为 一 个 周 期 。4 道 路 养 护 分 类4.1 道 路 分 类4.1.1 城 市 道 路 按 照 其 在 道 路 网 中 的 地 位 、 交 通 功 能 以 及 对 沿 线 的 服 务 功 能 等 , 分 为 快 速 路 、 主 干 路 、 次 干 路 和 支 路 四 个 等 级 。 本 规 范 中 支 路 包 含 城 市 封 闭 式 住 宅 区 外 部 用 于 公 共 服 务 的 街 坊 路 。4.

10、1.2 根 据 各 类 道 路 在 城 市 中 的 重 要 性 , 宜 将 城 市 道 路 分 为 下 列 三 个 养 护 等 级 : 等 养 护 的 城 市 道 路 : 快 速 路 、 主 干 路 、 广 场 、 商 业 繁 华 街 道 、 重 要 生 产 区 道 路 、 外 事 活 动 路线 、 游 览 路 线 ; 等 养 护 的 城 市 道 路 : 除 等 养 护 以 外 的 次 干 路 、 步 行 街 、 支 路 中 的 商 业 街 道 ; 等 养 护 的 城 市 道 路 : 除 、 等 养 护 以 外 的 支 路 。4.2 道 路 单 元 划 分道 路 的 每 两 个 相 邻 交 叉

11、 口 之 间 的 路 段 应 作 为 一 个 单 元 , 交 叉 口 本 身 宜 作 为 一 个 单 元 ; 当 两 个 相 邻 交叉 口 之 间 的 路 段 大 于 500m时 , 每 200m至 500m作 为 一 个 单 元 , 不 足 200m的 单 独 作 为 一 个 单 元 。4.3 养 护 工 程 分 类4.3.1 保 养 小 修 保 养 小 修 是 为 保 持 道 路 功 能 和 设 施 完 好 , 对 路 面 轻 微 损 坏 零 星 修 补 的 日 常 保 养 。 界 定 条 件 为 单 处 维修 面 积 10m2, 或 一 个 单 元 内 面 积 400m2, 或 占 道

12、路 面 积 比 例 3%。4.3.2 中 修 工 程中 修 工 程 是 对 一 般 性 磨 损 和 局 部 损 坏 进 行 定 期 维 修 , 以 恢 复 道 路 原 有 技 术 状 况 的 工 程 。 界 定 条 件 为单 处 维 修 面 积 在 10m2 100m2之 间 , 或 一 个 单 元 内 维 修 面 积 在 400m2 8000m2之 间 , 或 占 道 路 面 积 的 3% 6%。4.3.3 大 修 工 程大 修 工 程 是 对 道 路 的 较 大 损 坏 进 行 的 全 面 综 合 维 修 、 加 固 , 以 恢 复 到 原 设 计 标 准 , 或 进 行 局 部 改 善以

13、 提 高 道 路 通 行 能 力 的 工 程 。 界 定 条 件 为 道 路 破 损 率 30%, 基 础 强 度 临 界 率 或 不 足 率 20%, 维 修 面 积 8000m 2或 含 基 础 施 工 的 维 修 面 积 宜 5000m2。4.3.4 改 扩 建 工 程改 扩 建 工 程 是 对 道 路 及 其 设 施 不 适 应 交 通 量 及 载 重 要 求 而 需 要 提 高 技 术 标 准 和 提 高 通 行 能 力 的 工程 。 大 修 工 程 及 改 扩 建 工 程 适 用 于 其 他 相 关 路 面 施 工 规 范 或 标 准 。 DB3301/T 03142020 3 5

14、 道 路 检 查 与 评 价5.1 一 般 规 定5.1.1 道 路 养 护 单 位 应 对 沥 青 路 面 、 水 泥 混 凝 土 路 面 和 砌 块 路 面 等 类 型 的 机 动 车 道 、 非 机 动 车 道 以 及沥 青 类 、 水 泥 类 和 石 材 类 等 铺 装 类 型 的 人 行 道 进 行 检 查 和 评 价 。5.1.2 城 镇 道 路 检 查 应 分 为 日 常 巡 查 、 定 期 检 测 和 特 殊 检 测 , 宜 建 立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5.1.3 道 路 的 技 术 状 况 应 根 据 检 测 和 评 价 结 果 按 CJJ 36-2016第 4 章 的

15、 规 定 评 定 等 级 , 并 应 根 据 等 级制 定 养 护 对 策 。5.2 日 常 巡 查5.2.1 巡 查 频 率 等 养 护 的 道 路 宜 每 日 一 巡 , 等 养 护 的 道 路 宜 两 日 一 巡 , 等 养 护 的 道 路 宜 三 日 一 巡 。 日 常 巡 查 记 录 应 定 期 整 理 归 档 , 并 提 出 处 理 意 见 。 如 遇 自 然 灾 害 或 突 发 事 件 应 适 当 增 加 巡 查 频 率 。5.2.2 巡 查 内 容道 路 巡 查 应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 路 面 及 其 附 属 设 施 外 观 是 否 完 好 ; 路 基 是 否 发 生

16、沉 陷 、 变 形 、 裂 缝 、 破 损 等 病 害 ; 是 否 存 在 占 用 、 挖 掘 城 市 道 路 行 为 ; 道 路 范 围 内 的 施 工 作 业 对 道 路 设 施 的 影 响 ; 道 路 积 水 及 其 他 不 正 常 损 坏 现 象 。5.2.3 巡 查 要 求巡 查 人 员 认 真 负 责 , 掌 握 道 路 设 施 运 行 状 况 , 做 好 书 面 记 录 。 发 现 设 施 病 害 问 题 应 及 时 向 城 市 道 路养 护 单 位 报 告 , 发 现 破 坏 设 施 行 为 应 及 时 制 止 , 发 现 道 路 异 常 沉 陷 、 空 洞 、 存 在 大 于

17、 100mm的 错 台 以 及 井 盖 、 雨 水 口 篦 子 丢 失 等 影 响 道 路 安 全 运 行 情 况 时 , 应 设 置 警 示 防 护 标 志 并 及 时 向 城 市 道 路 养 护 单 位 报告 , 启 动 应 急 养 护 。5.3 定 期 检 测5.3.1 定 期 检 测 分 为 常 规 检 测 和 结 构 强 度 检 测 。 常 规 检 测 应 每 年 一 次 。 结 构 强 度 检 测 , 等 养 护 的 道路 应 两 年 一 次 , 等 、 等 养 护 的 道 路 宜 三 年 一 次 。5.3.2 定 期 检 测 的 评 价 单 元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道

18、路 的 每 两 个 相 邻 交 叉 口 之 间 的 路 段 应 作 为 一 个 单 元 , 交 叉 口 本 身 宜 作 为 一 个 单 元 ; 当 二 个 相 邻 交叉 口 之 间 的 路 段 大 于 500m时 , 应 每 200m 500m作 为 一 个 单 元 , 不 足 200m 的 应 按 一 个 单 元 计 。5.3.3 常 规 检 测 应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 车 行 道 、 人 行 道 、 广 场 铺 装 的 平 整 度 ; 车 行 道 、 人 行 道 、 广 场 设 施 的 病 害 与 缺 陷 ; 基 层 损 坏 状 况 ; 附 属 设 施 损 坏 状 况 。5.3.4

19、 城 市 道 路 的 常 规 检 测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常 规 检 测 应 由 专 职 道 路 养 护 技 术 人 员 负 责 ; 常 规 检 测 时 , 应 对 照 城 市 道 路 资 料 卡 , 现 场 校 核 城 市 道 路 基 本 数 据 , 资 料 卡 格 式 应 符 合 CJJ-36 DB3301/T 03142020 4 附 录 B的 规 定 ; 常 规 检 测 中 , 应 检 测 损 坏 情 况 、 判 断 损 坏 原 因 , 并 应 确 定 养 护 范 围 和 方 案 ; 对 难 以 判 断 损 坏 程度 和 原 因 的 道 路 , 应 提 出 进 行 特 殊

20、检 测 的 建 议 ; 常 规 检 测 中 , 平 整 度 的 检 测 宜 采 用 激 光 平 整 度 仪 等 检 测 设 备 , 次 干 路 和 支 路 可 采 用 平 整 度 仪 或3m直 尺 等 常 规 检 测 设 备 ; 路 面 损 坏 的 检 测 宜 采 用 路 况 摄 像 仪 等 检 测 设 备 。5.3.5 城 市 道 路 的 结 构 检 测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结 构 强 度 检 测 应 由 具 有 相 应 检 测 资 质 的 检 测 单 位 承 担 , 并 应 由 具 有 城 镇 道 路 养 护 、 管 理 、 设 计和 施 工 经 验 的 技 术 人 员 参 加

21、 , 检 测 负 责 人 和 参 加 人 员 应 具 有 5年 以 上 城 镇 道 路 专 业 工 作 经 验 ; 结 构 强 度 检 测 宜 以 路 面 回 弹 弯 沉 值 表 示 。 检 测 设 备 宜 采 用 落 锤 式 弯 沉 仪 、 贝 克 曼 梁 或 自 动 弯 沉检 测 仪 等 检 测 设 备 。5.3.6 城 市 快 速 路 、 主 干 路 应 进 行 路 面 抗 滑 性 能 检 测 , 次 干 路 、 支 路 宜 进 行 路 面 抗 滑 性 能 检 测 。 检 测项 目 宜 包 括 摆 值 (BPN)、 构 造 深 度 (TD)和 横 向 力 系 数 (SFC), 可 采 用

22、 摆 式 仪 、 铺 砂 法 和 横 向 力 系 数 自 动 检测 车 等 进 行 检 测 。 5.3.7 根 据 定 期 检 测 结 果 , 应 按 CJJ 36 的 相 关 规 定 , 对 城 市 道 路 的 路 面 行 驶 质 量 指 数 ( RQI) 、 路 面状 况 指 数 ( PCI) 、 路 面 回 弹 弯 沉 值 、 抗 滑 系 数 ( BPN、 TD或 SFC) 和 路 面 综 合 评 价 指 数 ( PQI) 进 行 评价 , 并 制 定 养 护 对 策 。5.4 特 殊 检 测当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时 , 应 进 行 特 殊 检 测 : 道 路 进 行 改

23、扩 建 前 ; 道 路 发 生 不 明 原 因 的 沉 陷 、 开 裂 或 冒 水 ; 在 道 路 下 进 行 管 涵 顶 进 、 降 水 作 业 或 隧 道 开 挖 等 工 程 施 工 完 成 后 ; 存 在 影 响 道 路 使 用 功 能 和 结 构 安 全 的 施 工 ; 道 路 路 面 及 附 属 设 施 超 过 设 计 使 用 年 限 时 。6 沥 青 路 面 预 防 性 养 护 6.1 一 般 规 定6.1.1 在 不 增 加 路 面 结 构 承 载 力 的 前 提 下 , 可 对 沥 青 路 面 结 构 尚 好 时 有 计 划 地 采 取 预 防 性 养 护 。6.1.2 沥 青

24、 路 面 预 防 性 养 护 时 机 的 选 择 应 符 合 CJJ 36-2016 第 4 章 的 规 定 , 或 可 在 路 面 使 用 性 能 指 标值 加 速 衰 减 前 进 行 。6.1.3 可 根 据 路 面 技 术 状 况 采 取 适 当 的 预 防 性 养 护 措 施 , 宜 采 用 下 列 措 施 : 1 再 生 处 治 ; 2 (含 砂 )雾 封 层 ; 3 碎 石 封 层 ; 4 稀 浆 封 层 ; 5 微 表 处 ; 6 薄 层 热 拌 沥 青 混 凝 土 罩 面 ( 厚 度 30mm) 。6.2 再 生 处 治 规 定 6.2.1 沥 青 再 生 施 工 时 气 温

25、不 应 低 于 10 , 空 气 湿 度 不 宜 大 于 85%, 下 雨 天 严 禁 施 工 。6.2.2 路 面 干 燥 后 即 可 开 放 交 通 , 初 期 车 速 应 限 制 在 40km/h以 内 。 DB3301/T 03142020 5 6.3 (含 砂 )雾 封 层 规 定6.3.1 (含 砂 )雾 封 层 宜 用 于 城 市 快 速 路 和 主 干 路 的 上 封 层 。6.3.2 (含 砂 )雾 封 层 宜 采 用 专 用 喷 洒 设 备 施 工 。 施 工 前 应 清 除 路 面 的 灰 尘 、 砂 土 及 其 他 杂 物 等 , 施 工时 路 面 温 度 应 大 于

26、或 等 于 15 , 环 境 湿 度 宜 小 于 或 等 于 80%, 下 雨 前 和 下 雨 过 程 中 不 得 进 行 雾 封 层 施 工 。6.3.3 (含 砂 )雾 封 层 施 工 后 , 应 进 行 抗 滑 试 验 、 构 造 深 度 试 验 、 渗 水 试 验 , 检 测 结 果 不 达 标 , 应 采 取补 救 措 施 。6.3.4 (含 砂 )雾 封 层 喷 洒 完 毕 后 路 面 应 封 闭 养 护 , 待 雾 封 层 干 涸 后 方 可 开 放 交 通 。6.4 碎 石 封 层 规 定6.4.1 对 原 路 面 应 清 理 干 净 , 保 持 干 燥 , 无 杂 物 和 灰

27、 尘 。 洒 布 沥 青 材 料 时 气 温 不 得 低 于 20 , 路 面 温度 不 得 低 于 25 , 严 禁 在 雾 天 或 雨 天 施 工 。6.4.2 封 层 初 期 通 车 , 车 速 不 宜 过 快 , 2h后 可 完 全 开 放 交 通 。 6.5 稀 浆 封 层 规 定6.5.1 稀 浆 封 层 宜 用 于 城 市 次 干 路 和 支 路 。6.5.2 稀 浆 封 层 施 工 前 , 原 路 面 应 有 足 够 的 结 构 强 度 。 稀 浆 封 层 不 得 作 为 路 面 补 强 层 使 用 。6.5.3 稀 浆 封 层 施 工 时 , 其 施 工 和 养 生 期 内

28、的 气 温 应 高 于 10 , 并 不 得 在 雨 天 施 工 。6.5.4 各 种 材 料 和 施 工 方 法 应 符 合 CJJ/T 66 的 规 定 。6.6 微 表 处 规 定6.6.1 微 表 处 宜 用 于 城 市 快 速 路 和 主 干 路 。6.6.2 对 原 路 面 应 进 行 整 平 处 理 。6.6.3 改 性 乳 化 沥 青 中 的 沥 青 应 符 合 道 路 石 油 沥 青 标 准 。6.6.4 采 用 的 集 料 应 坚 硬 、 耐 磨 、 棱 角 多 、 表 面 粗 糙 、 不 含 杂 质 , 砂 当 量 宜 大 于 65%。6.6.5 微 表 处 应 采 用

29、稀 浆 封 层 摊 铺 机 进 行 施 工 , 施 工 方 法 和 质 量 要 求 应 符 合 CJJ/T 66 的 规 定 。 6.7 薄 层 热 拌 沥 青 混 凝 土 罩 面 规 定6.7.1 沥 青 混 合 料 宜 采 用 改 性 沥 青 、 高 黏 度 改 性 沥 青 或 橡 胶 粉 改 性 沥 青 , 厚 度 不 宜 超 过 30mm。6.7.2 薄 层 沥 青 罩 面 施 工 时 气 温 不 得 低 于 10 , 雨 天 、 路 面 潮 湿 或 大 风 等 情 况 下 严 禁 施 工 , 并 应 符 合CJJ 1的 规 定 。7 沥 青 路 面 常 规 养 护7.1 一 般 规

30、定7.1.1 沥 青 路 面 病 害 应 及 时 处 理 , 结 构 性 破 坏 的 病 害 应 在 48h内 , 功 能 性 破 坏 的 病 害 应 在 72h内 , 非机 动 车 道 应 在 24h 内 修 补 完 成 。 台 风 、 汛 期 和 低 温 雨 雪 期 间 , 城 市 道 路 养 护 宜 采 用 高 性 能 全 天 候 沥 青 冷补 料 进 行 临 时 性 修 复 , 待 天 气 条 件 允 许 再 按 规 范 进 行 修 复 。7.1.2 快 速 路 、 主 干 路 、 次 干 路 路 面 修 补 应 采 用 保 温 设 备 保 持 沥 青 混 合 料 温 度 , 支 路

31、宜 采 用 保 温 设 备 。 施 工 作 业 应 做 到 卸 料 快 、 摊 铺 快 、 接 平 快 、 碾 压 快 。 雨 天 时 不 得 进 行 热 拌 沥 青 混 合 料 施 工 。7.1.3 修 补 形 状 应 规 范 、 平 整 、 美 观 , 接 缝 应 紧 密 、 平 顺 , 烫 缝 不 应 枯 焦 。 面 层 与 路 缘 石 及 其 他 设 施应 接 顺 , 不 得 有 积 水 现 象 。 修 复 的 面 层 标 高 不 得 低 于 原 路 面 , 最 高 不 得 超 过 5mm。 DB3301/T 03142020 6 7.1.4 不 同 类 型 的 沥 青 混 合 料 面

32、 层 应 采 用 相 应 材 质 的 沥 青 进 行 修 复 ; 在 应 急 维 修 时 可 先 采 用 普 通 沥 青 ,待 应 急 处 置 完 成 和 天 气 好 转 后 应 按 照 标 准 再 次 修 复 。7.1.5 路 面 修 补 面 积 100m2的 宜 采 用 机 械 化 修 补 , 其 他 修 补 应 采 用 铣 刨 加 层 修 补 , 禁 止 采 用 贴 面 方 式修 补 。7.1.6 沥 青 路 面 铣 刨 维 修 时 , 其 边 线 及 纵 横 缝 接 缝 应 使 用 机 械 切 割 , 做 到 边 线 齐 直 , 并 与 路 面 中 心 线平 行 或 垂 直 。 切 口

33、 垂 直 、 底 面 清 洁 、 形 状 方 正 , 不 得 出 现 多 边 形 。7.1.7 沥 青 路 面 的 铣 刨 范 围 应 在 病 害 范 围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延 伸 , 按 既 有 车 道 进 行 合 理 布 局 , 以 病 害 边 缘向 外 延 伸 150mm 为 宜 , 相 邻 距 离 小 于 2m 的 病 害 应 统 一 铣 刨 。 主 干 道 、 重 点 道 路 除 零 星 日 常 修 复 外 , 其余 中 大 修 原 则 上 按 车 道 宽 幅 进 行 修 复 。7.1.8 面 层 修 复 的 铣 刨 深 度 不 得 小 于 30mm。 上 面 层 厚 度 大

34、于 30mm的 , 铣 刨 厚 度 以 设 计 厚 度 为 准 。7.1.9 快 速 路 、 主 干 路 及 次 干 路 在 维 修 时 粘 层 油 应 采 用 机 械 撒 布 , 撒 布 前 应 对 维 修 范 围 以 外 的 面 层 进行 隔 离 保 护 防 止 油 污 污 染 路 面 。 支 路 宜 采 用 机 械 撒 布 粘 层 油 。7.1.10 快 速 路 、 主 干 路 施 工 气 温 低 于 10 , 次 干 路 、 支 路 施 工 气 温 低 于 5 时 , 不 宜 摊 铺 热 拌 沥 青 混 合 料 。7.1.11 面 层 维 修 后 新 老 料 接 缝 宜 采 用 热 接

35、 缝 或 灌 缝 方 式 封 边 , 气 温 在 30 及 以 上 时 , 可 不 进 行 封 边处 理 。7.1.12 快 速 路 、 主 干 路 、 次 干 路 路 面 的 日 常 养 护 应 避 开 交 通 高 峰 期 , 支 路 路 面 的 日 常 养 护 宜 安 排 在 白天 。 沥 青 路 面 的 铣 刨 与 摊 铺 应 连 续 作 业 。7.2 基 层 维 修7.2.1 基 层 的 修 复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对 于 面 积 不 大 于 3m 2的 基 层 , 应 将 破 损 部 分 挖 除 , 挖 除 面 积 应 满 足 夯 实 要 求 , 且 沿 破 损 边 缘

36、外扩 宽 度 不 宜 小 于 150mm; 对 于 面 积 大 于 3m2的 破 损 基 层 , 应 将 破 损 部 分 基 层 挖 出 , 再 按 CJJ 1 进 行 基 层 施 工 , 挖 除 范 围宜 沿 破 损 边 缘 外 扩 宽 度 不 小 于 250mm; 基 底 清 理 干 净 后 , 应 分 层 填 筑 、 分 层 压 实 , 新 旧 基 层 交 界 处 宜 成 阶 梯 形 , 宽 度 不 小 于 200mm; 基 层 修 复 材 料 强 度 应 不 低 于 原 基 层 材 料 强 度 ; 基 层 修 复 后 , 表 面 应 平 整 、 坚 实 。7.2.2 石 灰 稳 定 类

37、 和 水 泥 稳 定 类 基 层 修 复 后 , 应 采 用 碎 石 封 层 或 乳 化 沥 青 封 层 防 水 。7.2.3 基 层 快 速 修 复 可 采 用 沥 青 碎 石 、 级 配 碎 石 及 在 半 刚 性 基 层 上 先 铺 筑 柔 性 过 渡 基 层 法 。7.3 裂 缝 维 修7.3.1 对 活 动 性 裂 缝 , 可 采 用 裂 缝 填 封 法 控 制 路 面 裂 缝 发 展 、 扩 大 。 7.3.2 缝 宽 在 10mm及 以 内 的 , 应 采 用 专 用 灌 缝 ( 封 缝 ) 材 料 或 热 沥 青 灌 缝 , 缝 内 潮 湿 时 应 采 用 乳 化 沥青 灌 缝

38、 。7.3.3 缝 宽 在 10mm以 上 时 , 应 采 用 细 粒 式 热 拌 沥 青 混 合 料 或 乳 化 沥 青 混 合 料 填 缝 。7.3.4 封 缝 料 性 能 稳 定 后 开 放 交 通 , 具 体 时 间 视 现 场 情 况 与 气 温 而 定 。7.3.5 当 路 面 裂 缝 宽 度 超 过 20mm, 不 得 使 用 封 缝 措 施 。7.3.6 因 基 层 及 土 基 强 度 不 足 引 起 的 裂 缝 应 先 处 理 基 层 和 土 基 后 , 再 修 复 面 层 。7.4 拥 包 维 修 DB3301/T 03142020 7 7.4.1 拥 包 峰 谷 高 差

39、不 大 于 15mm时 , 可 采 用 机 械 铣 刨 平 整 ; 拥 包 峰 谷 高 差 大 于 15mm且 面 积 大 于 2m2时 , 应 采 用 铣 刨 机 将 拥 包 全 部 除 去 , 并 应 低 于 路 表 面 至 少 30mm, 清 扫 干 净 后 , 喷 洒 粘 层 油 , 用 热 沥 青混 合 料 重 铺 面 层 。7.4.2 基 层 稳 定 , 面 层 连 续 多 处 出 现 拥 包 , 且 面 积 较 大 , 应 将 有 拥 包 的 面 层 挖 除 , 再 重 铺 面 层 。7.4.3 基 础 变 形 形 成 的 拥 包 , 应 更 换 已 变 形 的 基 层 , 再

40、重 铺 面 层 。7.5 车 辙 维 修7.5.1 当 车 辙 在 15mm 深 度 以 上 时 , 可 采 用 铣 刨 机 清 除 。7.5.2 当 联 结 层 损 坏 时 , 应 将 损 坏 部 位 全 部 挖 除 , 重 新 修 补 。7.5.3 因 基 层 局 部 下 沉 而 造 成 的 车 辙 , 应 先 修 补 基 层 。7.6 沉 陷 维 修7.6.1 当 土 基 和 基 层 已 经 密 实 稳 定 后 , 可 只 修 补 面 层 。 7.6.2 因 基 层 局 部 沉 陷 而 造 成 的 沉 陷 , 应 先 修 补 基 层 。7.7 剥 落 维 修7.7.1 已 成 松 散 状

41、 态 的 面 层 , 应 将 松 散 部 分 全 部 挖 除 , 重 铺 面 层 , 或 应 按 0.8kg/m2 1.0kg/m2的 用 量喷 洒 沥 青 , 撒 布 石 屑 或 粗 砂 进 行 处 治 。7.7.2 沥 青 面 层 因 不 贫 油 出 现 的 轻 微 麻 面 , 可 在 高 温 季 节 撒 布 适 当 的 沥 青 嵌 缝 料 处 治 。7.7.3 大 面 积 麻 面 应 喷 洒 沥 青 , 并 应 撒 布 适 当 粒 径 的 嵌 缝 料 处 治 , 或 重 设 面 层 。7.7.4 封 层 的 脱 皮 , 应 清 除 已 脱 落 和 松 动 的 部 分 , 再 重 新 做 上 封 层 。7.7.5 沥 青 面 层 层 间 产 生 脱 皮 , 应 将 脱 落 及 松 动 部 分 清 除 , 在 下 层 沥 青 面 上 涂 刷 粘 层 油 , 并 应 重 铺 沥青 层 。7.8 坑 槽 维 修7.8.1 坑 槽 深 度 已 达 基 层 , 应 先 处 治 基 层 , 再 修 复 面 层 。 7.8.2 坑 槽 修 补 时 应 顺 路 方 向 划 定 维 修 界 面 , 切 缝 机 开 槽 范 围 应 在 路 面 病 害 区 外 扩 不 小 于 100mm。 按“ 圆 洞 方 补 ” 的 原 则 矩 形 成 槽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