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PDF , 页数:12 ,大小:523.04KB ,
资源ID:1507177      下载积分:5000 积分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注意: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www.mydoc123.com/d-1507177.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DB3304 T 022-2018 “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服务指南编制规范.pdf)为本站会员(bowdiet140)主动上传,麦多课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麦多课文库(发送邮件至master@mydoc123.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DB3304 T 022-2018 “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服务指南编制规范.pdf

1、ICS 01.40.03A 12 DB3304浙 江 省 嘉 兴 市 地 方 标 准DB3304/T 0232018“ 最 多 跑 一 次 ” 办 事 事 项 业 务 手 册 编 制 规 范 2018 -05- 10发 布 2018- 06-10实 施嘉 兴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 DB3304/T 0232018 1 目 次前 言 .III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义 .14 构 成 要 素 和 框 架 .24.1 框 架 .24.2 构 成 要 素 .25 要 素 的 编 写 .2 5.1 封 面 中 的 要 素 .25.2 正

2、 文 中 的 要 素 .25.2.1 总 则 .35.2.2 基 本 信 息 要 素 的 编 写 .35.2.2.1 正 文 标 题 .35.2.2.2 事 项 审 查 类 型 .35.2.2.3 适 用 范 围 .35.2.2.4 办 理 依 据 .35.2.2.5 实 施 机 构 .35.2.2.6 申 请 条 件 .35.2.2.7 申 请 材 料 .45.2.2.8 办 理 结 果 .45.2.2.9 办 结 时 限 .4 5.2.2.10 收 费 依 据 及 标 准 .55.2.2.11 审 批 人 员 .55.2.3 流 程 图 .55.2.4 流 程 及 要 求 .55.2.4.

3、1 申 请 接 收 .55.2.4.2 受 理 .55.2.4.3 审 查 .55.2.4.4 决 定 .55.2.4.5 证 件 制 作 与 送 达 .65.2.4.6 决 定 公 开 .65.2.4.7 其 余 非 常 规 流 程 .66 格 式 要 求 .6 附 录 A( 规 范 性 附 录 ) 业 务 手 册 的 构 成 要 素 及 其 类 型 .7参 考 文 献 .9 DB3304/T 0232018 2 前 言本 标 准 根 据 GB/T 1.1-2009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部 分 : 标 准 的 结 构 和 编 写 的 规 定 起 草 。本 标 准 由 嘉 兴 市

4、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提 出 并 归 口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 嘉 兴 市 标 准 化 促 进 中 心 、 嘉 兴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 国 际 商 务 区 )分 局 、 嘉 兴 市 经 济 开 发 区 ( 国 际 商 务 区 ) 行 政 审 批 服 务 中 心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张 征 军 、 张 涌 、 肖 嘉 峰 、 程 蓓 蕾 。 DB3304/T 0232018 3 最 多 跑 一 次 办 事 事 项 业 务 手 册 编 制 规 范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 最 多 跑 一 次 ” 办 事

5、 事 项 业 务 手 册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 构 成 要 素 和 框 架 、 要 素 的 编 写 、 格式 要 求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在 行 政 审 批 ( 服 务 ) 中 心 办 理 的 “ 最 多 跑 一 次 ” 办 事 事 项 ( 简 称 办 事 事 项 ) 业 务 手 册的 编 制 。 其 他 政 务 服 务 事 项 业 务 手 册 的 编 制 可 参 照 执 行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6、。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GB/T 1526 信 息 处 理 数 据 流 程 图 、 程 序 流 程 图 、 系 统 流 程 图 、 程 序 网 络 图 和 系 统 资 源 图 的 文 件 编制 符 号 及 约 定DB33/T 2036.1 政 务 办 事 “ 最 多 跑 一 次 ” 工 作 规 范 第 1 部 分 : 总 则DB3304/T 022 “ 最 多 跑 一 次 ” 办 事 事 项 服 务 指 南 编 制 规 范3 术 语 和 定 义DB33/T 2036.1-2017界

7、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3.1 业 务 手 册 为 规 范 具 体 办 事 事 项 的 实 施 业 务 过 程 而 制 定 的 文 件 。3.2 申 请 人提 出 办 事 事 项 申 请 的 自 然 人 、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3.3 最 多 跑 一 次通 过 优 化 办 理 流 程 、 整 合 政 务 资 源 、 融 合 线 上 线 下 、 借 助 新 兴 手 段 等 方 式 , 自 然 人 、 法 人 或 者 其 他组 织 到 实 施 机 构 办 理 “ 一 件 事 情 ” , 在 申 请 材 料 齐 全 、 符 合 法 定 受

8、 理 条 件 时 , 从 实 施 机 构 受 理 申 请 到作 出 办 理 决 定 、 形 成 办 理 结 果 的 全 过 程 一 次 上 门 或 零 上 门 。 一 件 事 情 , 涉 及 一 个 部 门 一 个 办 理 事 项 、 多 个 部 门 一 个 办 理 事 项 、 一 个 部 门 多 个 办 理 事 项 、 多 个 部 门 多 个 办 理 事 项的 , 均 适 用 “ 最 多 跑 一 次 ” 。 DB3304/T 0232018 4 3.4 受 理 人实 施 机 构 内 被 指 定 负 责 受 理 办 事 事 项 申 请 的 工 作 人 员 。3.5 审 查 人实 施 机 构 内

9、 被 指 定 负 责 对 办 事 事 项 进 行 审 查 的 工 作 人 员 。3.6 决 定 人实 施 机 构 内 具 有 办 事 事 项 决 定 权 的 工 作 人 员 。 3.7 联 办 事 项需 经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实 施 机 构 联 合 办 理 或 协 同 办 理 的 办 事 事 项 。4 构 成 要 素 和 框 架4.1 框 架业 务 手 册 框 架 应 包 含 封 面 、 正 文 、 附 录 。4.2 构 成 要 素业 务 手 册 的 构 成 要 素 及 其 类 型 按 附 录 A的 规 定 。 5 要 素 的 编 写5.1 封 面 中 的 要 素业 务 手 册 封

10、面 包 含 的 要 素 有 : 业 务 手 册 编 号 、 标 志 、 业 务 手 册 名 称 、 发 布 机 构 、 发 布 日 期 、 实 施 日期 。 要 素 的 编 写 要 求 按 表 1。 封 面 中 的 要 素 和 编 写 要 求序 号 要 素 名 称 编 写 要 求1 业 务 手 册 名 称 应 以 办 事 事 项 名 称 和 “ 业 务 手 册 ” 的 组 合 列 出 。2 业 务 手 册 编 号 宜 与 “ 事 项 编 码 ” 保 持 一 致 。3 发 布 日 期 、 实 施 日 期 应 以 yyyy年 mm月 dd日 的 格 式 编 排 。 4 发 布 机 构 应 为 机

11、构 全 称 。5.2 正 文 中 的 要 素 DB3304/T 0232018 5 5.2.1 总 则业 务 手 册 正 文 包 含 的 要 素 有 : 基 本 信 息 、 流 程 图 、 内 部 流 程 及 要 求 。基 本 信 息 要 素 包 括 : 正 文 标 题 、 事 项 审 查 类 型 、 适 用 范 围 、 办 理 依 据 、 实 施 机 构 、 申 请 条 件 、 申 请材 料 、 办 理 结 果 、 办 结 时 限 、 收 费 依 据 及 标 准 、 审 批 人 员 。5.2.2 基 本 信 息 要 素 的 编 写5.2.2.1 正 文 标 题应 以 办 事 事 项 名 称

12、和 “ 业 务 手 册 ” 的 组 合 列 出 。5.2.2.2 事 项 审 查 类 型应 注 明 办 事 事 项 的 审 查 类 型 , 如 前 审 后 批 、 即 审 即 办 等 。 5.2.2.3 适 用 范 围应 明 确 办 事 事 项 业 务 手 册 所 涉 及 的 内 容 以 及 所 适 用 的 对 象 。5.2.2.4 办 理 依 据应 列 出 办 事 事 项 所 依 据 的 法 律 、 法 规 、 国 务 院 决 定 、 地 方 性 法 规 、 规 章 、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名 称 和 具 体条 款 。 必 要 时 , 可 采 用 引 用 的 方 式 , 在 附 录 中

13、列 出 所 依 据 的 各 类 文 件 的 目 录 。5.2.2.5 实 施 机 构应 列 出 实 施 机 构 的 资 质 、 权 限 和 条 件 等 信 息 , 包 括 :a) 实 施 机 构 的 名 称 及 审 批 权 限 。 应 明 确 : 实 施 机 构 内 需 要 两 个 以 上 内 设 部 门 分 别 办 理 的 办 事 事 项 , 应 划 定 内 设 各 部 门 之 间 的 权 限 , 指 定一 个 内 设 部 门 牵 头 办 理 , 明 确 每 个 环 节 的 前 后 置 条 件 、 办 理 期 限 等 ; 需 由 两 个 以 上 同 级 机 构 实 施 的 办 事 事 项 ,

14、 由 负 有 直 接 责 任 的 主 办 机 构 统 一 受 理 , 并 负 责 将 有 关信 息 资 料 转 送 或 告 知 相 关 机 构 , 原 则 上 , 相 同 的 内 容 由 一 个 机 构 审 定 后 , 其 他 机 构 不 再 重 复 审查 ; 涉 及 两 个 层 级 机 构 实 施 的 办 事 事 项 , 按 照 简 化 审 批 层 级 和 审 批 手 续 的 原 则 , 下 放 下 级 机 构 审 批 ;确 需 上 级 机 构 审 批 的 , 下 级 机 构 应 简 化 程 序 , 及 时 转 报 ; 实 施 机 构 为 受 委 托 的 , 应 在 标 明 其 名 称 的

15、同 时 , 注 明 委 托 机 构 。b) 审 批 对 象 及 范 围 ;c) 作 出 办 事 事 项 的 决 定 将 对 申 请 人 产 生 的 法 律 效 力 。5.2.2.6 申 请 条 件应 具 体 、 客 观 、 清 晰 地 列 出 办 事 事 项 的 申 请 条 件 。应 针 对 办 事 事 项 的 各 项 基 本 业 务 ( 如 新 办 、 申 请 变 更 、 延 续 、 补 证 、 申 请 注 销 、 转 让 、 终 止 经 营 等 )的 具 体 要 求 , 列 出 以 下 申 请 条 件 : 申 请 人 条 件 ; 对 申 请 予 以 批 准 的 条 件 ; 不 予 批 准

16、的 情 形 。法 律 、 法 规 规 定 了 申 请 条 件 的 , 在 列 出 申 请 条 件 的 同 时 , 还 应 注 明 : 对 符 合 法 定 条 件 的 申 请 , 应 予 以 批 准 ; DB3304/T 0232018 6 对 相 同 条 件 的 申 请 , 应 作 出 相 同 的 处 理 决 定 ; 某 些 条 件 是 对 相 关 法 律 、 法 规 所 作 的 必 需 的 、 合 理 的 细 化 ; 某 些 条 件 是 对 技 术 性 较 强 的 办 事 事 项 所 制 定 的 审 批 技 术 规 定 。对 法 律 、 法 规 没 有 规 定 申 请 条 件 的 , 在 列

17、 出 申 请 条 件 的 同 时 , 应 注 明 这 些 条 件 由 该 业 务 手 册 规 定 ,任 何 人 不 得 擅 自 增 设 条 件 。对 有 数 量 限 制 但 不 适 合 采 用 招 标 、 拍 卖 等 方 式 的 , 应 列 明 : 具 体 审 批 数 量 ; 限 制 条 件 ; 限 制 方 式 ; 公 布 限 制 数 量 的 时 间 及 方 式 。5.2.2.7 申 请 材 料应 按 所 依 据 的 法 律 、 法 规 的 规 定 , 以 申 请 材 料 目 录 的 形 式 , 列 出 申 请 人 申 请 办 事 事 项 所 需 提 供 的 全 部 材 料 ( 包 括 相 关

18、 证 件 ) 和 材 料 的 形 式 标 准 ( 纸 张 、 装 订 方 式 等 要 求 ) , 但 不 应 列 出 与 办 事 事 项 无 关 的其 他 材 料 。申 请 材 料 目 录 的 内 容 应 包 括 材 料 名 称 、 性 质 ( 原 件 或 复 印 件 ) 、 数 量 、 分 类 ( 纸 质 或 电 子 版 ) 和 具体 要 求 ,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 可 增 加 其 他 内 容 。 对 于 申 请 材 料 中 需 提 供 其 他 机 构 的 审 批 证 件 的 , 应 注 明 该 证件 的 核 发 部 门 。在 列 出 申 请 材 料 的 同 时 , 还 应 注 明

19、: 未 列 明 的 申 请 材 料 不 应 要 求 申 请 人 提 供 , 且 不 应 作 为 不 予 受 理 或 者 不 予 批 准 的 理 由 ; 申 请 材 料 能 从 一 个 途 径 提 供 佐 证 的 , 可 不 再 从 其 他 途 径 提 供 ; 其 他 审 批 环 节 已 提 供 的 材 料 , 本 环 节 受 理 时 不 再 要 求 提 供 ; 上 级 机 构 审 查 下 级 机 构 上 报 的 申 请 , 不 应 要 求 申 请 人 重 复 提 供 申 请 材 料 ; 申 请 变 更 、 延 续 等 的 , 申 请 人 可 仅 就 发 生 变 更 的 办 事 事 项 或 者

20、情 况 提 供 相 关 的 材 料 , 已 提 供 过的 材 料 情 况 未 发 生 变 化 的 可 不 再 提 供 。 a) 申 请 材 料 形 式 标 准 :xxxxxxb) 申 请 材 料 目 录 :序 号 材 料 名 称 原 件 /复 印 件 份 数 纸 质 /电 子 文 件 要 求1 xxxxxx xxxxxx xxxxxx xxxxxx 需 要 网 上 提 交 PDF 格 式 的 材 料2 xxxxxx xxxxxx xxxxxx xxxxxx 1、 批 准 文 件 应 合 法 、 有 效 , 并 通 过年 检 ;2、 单 位 公 章 应 和 批 准 文 件 名 称 相 同 。5.

21、2.2.8 办 理 结 果应 列 出 办 结 证 件 的 类 型 、 名 称 和 内 容 。 证 件 如 有 时 限 , 应 注 明 有 效 期 。 应 将 证 件 的 样 本 作 为 业 务 手册 的 附 件 附 后 。 5.2.2.9 办 结 时 限法 律 、 法 规 有 明 确 时 限 规 定 的 , 应 列 明 法 定 办 结 时 限 。如 果 实 施 机 构 认 为 可 以 缩 短 办 事 事 项 的 法 定 办 理 时 限 并 作 出 书 面 承 诺 时 , 应 列 出 承 诺 办 结 时 限 。对 有 数 量 限 制 、 需 要 通 过 竞 争 取 得 的 , 以 及 有 时 间

22、 限 制 的 或 者 法 律 、 法 规 规 定 集 中 受 理 的 办 事 事 项 , DB3304/T 0232018 7 应 列 出 申 请 时 限 、 集 中 受 理 时 限 和 法 定 办 结 时 限 承 诺 办 结 时 限 。需 要 依 法 听 证 、 招 标 、 拍 卖 、 检 验 、 检 测 、 检 疫 、 鉴 定 和 专 家 评 审 等 的 办 事 事 项 , 应 列 出 所 需 时 间 。涉 及 征 求 其 他 实 施 机 构 意 见 的 , 征 求 意 见 时 限 计 算 在 办 结 时 限 内 。需 经 国 务 院 审 议 的 , 办 结 时 限 按 照 行 政 许 可

23、 法 第 42、 43 条 的 规 定 确 定 。决 定 的 做 出 涉 及 国 ( 境 ) 外 有 关 机 构 获 准 的 , 应 注 明 时 限 不 含 国 ( 境 ) 外 有 关 机 构 的 所 需 时 间 。时 限 应 以 阿 拉 伯 数 字 后 跟 “ 个 工 作 日 /自 然 日 ” 的 格 式 列 出 。 属 于 当 场 决 定 的 , 办 结 时 限 应 注 明 “ 当场 办 结 ” 。申 请 时 限 : xx个 工 作 日 /自 然 日 ;受 理 时 限 : xx个 工 作 日 /自 然 日 ;办 理 时 限 : xx个 工 作 日 /自 然 日 。5.2.2.10 收 费

24、依 据 及 标 准 应 列 出 办 事 事 项 的 收 费 环 节 、 收 费 项 目 、 收 费 依 据 、 收 费 标 准 以 及 免 于 收 费 的 情 形 。 如 不 收 费 , 应列 明 “ 不 收 费 ” 。5.2.2.11 审 批 人 员应 列 出 办 事 事 项 审 批 人 员 的 资 格 要 求 , 内 容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法 律 、 业 务 等 方 面 的 条 件 及 资 格 限 制 ; 应 具 备 相 应 的 法 律 知 识 和 专 业 技 能 ; 其 他 应 具 备 的 特 殊 要 求 。5.2.3 流 程 图应 将 办 事 事 项 办 理 过 程 以 流

25、程 图 的 形 式 给 出 。流 程 图 应 由 表 示 办 事 事 项 办 理 环 节 、 符 号 、 简 单 的 说 明 性 文 字 和 流 线 组 成 。 流 程 图 所 使 用 的 符 号 按GB/T 1526的 规 定 执 行 。 有 关 流 程 图 的 编 制 可 参 照 DB3304/T * “ 最 多 跑 一 次 ” 办 事 事 项 服 务 指 南 编 制 规 范 附 录 B。5.2.4 流 程 及 要 求5.2.4.1 申 请 接 收应 明 确 申 请 接 收 环 节 所 涉 及 的 各 要 素 和 要 求 。 申 请 接 收 环 节 可 能 包 括 : 申 请 条 件 和

26、申 请 材 料 目 录 的公 开 、 申 请 材 料 接 收 方 式 、 申 请 接 收 、 登 记 、 申 请 编 号 以 及 为 申 请 人 提 供 的 服 务 等 。5.2.4.2 受 理应 明 确 受 理 岗 位 职 责 和 权 限 、 受 理 范 围 、 受 理 时 限 、 受 理 文 书 及 受 理 作 业 各 环 节 的 要 求 。 受 理 作 业环 节 可 能 包 括 收 件 凭 证 、 受 理 审 核 、 补 正 材 料 、 受 理 决 定 、 审 查 方 式 确 定 和 收 件 转 办 等 。5.2.4.3 审 查 应 根 据 办 事 事 项 的 具 体 情 况 给 出 所

27、 采 用 的 审 查 方 式 和 要 求 。除 必 须 会 审 和 集 体 审 查 外 , 实 施 机 构 内 部 应 当 由 一 个 岗 位 负 责 审 查 , 不 得 多 环 节 审 查 或 以 审 核 、 复核 等 名 义 多 层 级 审 查 。 无 论 采 用 何 种 审 查 方 式 , 均 应 根 据 申 请 条 件 提 出 审 查 意 见 。5.2.4.4 决 定 DB3304/T 0232018 8 应 当 根 据 审 查 人 提 出 的 审 查 意 见 , 由 决 定 人 决 定 是 否 批 准 申 请 人 的 申 请 。应 明 确 决 定 环 节 所 涉 及 的 各 要 素

28、和 要 求 , 决 定 环 节 可 能 包 括 : 决 定 的 权 限 、 结 论 的 确 定 、 决 定 的 时限 、 决 定 文 书 等 。5.2.4.5 证 件 制 作 与 送 达应 明 确 岗 位 职 责 和 权 限 、 证 件 制 作 、 送 达 方 式 和 时 限 、 材 料 归 档 等 内 容 。应 规 定 实 施 机 构 颁 发 、 送 达 证 件 时 , 不 应 附 加 条 件 , 不 应 要 求 被 审 批 人 履 行 与 办 事 事 项 无 关 的 义 务 。5.2.4.6 决 定 公 开应 明 确 决 定 公 开 的 方 式 、 岗 位 职 责 和 权 限 、 公 开

29、内 容 、 时 限 、 文 书 等 内 容 。5.2.4.7 其 余 非 常 规 流 程5.2.4.7.1 申 请 变 更 、 延 续 、 补 证 、 申 请 注 销 、 转 让 、 终 止 经 营 、 申 请 撤 销 等 流 程 , 可 参 照 本 标 准 5.2.4.1 5.2.4.6的 要 求 进 行 编 写 。5.2.4.7.2 依 职 权 注 销 、 依 职 权 撤 销 、 变 更 或 撤 回 、 中 止 或 终 止 审 批 等 流 程 , 应 明 确 其 依 据 、 适 用 情况 、 实 施 流 程 等 内 容 。6 格 式 要 求表 2规 定 了 业 务 手 册 中 各 个 位

30、置 的 文 字 的 字 号 和 字 体 。各 个 位 置 的 字 号 和 字 体序 号 框 架 文 字 内 容 位 置 字 号 和 字 体 1 封 面 业 务 手 册 编 号 左 上 第 二 行 四 号 黑 体2 标 志 右 上 第 二 行3 业 务 手 册 名 称 封 面 居 中 一 号 黑 体4 发 布 日 期 左 下 倒 数 第 二 行 四 号 黑 体5 实 施 日 期 右 下 倒 数 第 二 行 四 号 黑 体6 发 布 机 构 倒 数 第 一 行 居 中 四 号 黑 体7 正 文 正 文 标 题 第 一 行 居 中 三 号 黑 体8 章 、 节 标 题 五 号 黑 体9 正 文 内

31、容 五 号 宋 体10 标 明 注 的 “ 注 ” 小 五 号 黑 体11 标 明 示 例 的 “ 示 例 ” 小 五 号 黑 体 12 图 的 编 号 、 图 题 五 号 黑 体13 图 中 的 数 字 和 文 字 六 号 宋 体14 表 的 编 号 、 表 题 五 号 黑 体15 表 中 的 数 字 和 文 字 小 五 号 宋 体16 附 录 附 录 编 号 、 标 题 第 一 行 居 中 五 号 黑 体17 章 、 节 标 题 五 号 黑 体18 附 录 内 容 五 号 宋 体 DB3304/T 0232018 9 AA附 录 A( 规 范 性 附 录 )业 务 手 册 的 构 成 要

32、素 及 其 类 型表 A.1给 出 了 业 务 手 册 构 成 要 素 的 名 称 、 类 型 和 框 架 。表 A.1 业 务 手 册 的 构 成 要 素 及 其 类 型框 架 一 级 要 素 名 称 二 级 要 素 名 称 要 素 类 型 封 面 业 务 手 册 编 号 可 选标 志 可 选业 务 手 册 名 称 必 备发 布 机 构 必 备发 布 日 期 、 实 施 日 期 可 选 正 文 基 本 信 息 正 文 标 题 必 备事 项 名 称 必 备事 项 编 码 可 选事 项 审 查 类 型 必 备适 用 范 围 必 备办 理 依 据 必 备实 施 机 构 必 备申 请 条 件 必 备

33、申 请 材 料 必 备办 理 结 果 必 备办 结 时 限 必 备 收 费 依 据 及 标 准 必 备审 批 人 员 必 备流 程 图 必 备流 程 及 要 求 申 请 接 收 必 备受 理 必 备审 查 必 备决 定 必 备证 件 制 作 与 送 达 必 备决 定 公 开 必 备申 请 变 更 可 选延 续 可 选 补 证 可 选申 请 注 销 可 选转 让 可 选终 止 经 营 可 选 DB3304/T 0232018 10 表 A.1 业 务 手 册 的 构 成 要 素 及 其 类 型 ( 续 )正 文 流 程 及 要 求 申 请 撤 销 可 选依 职 权 注 销 可 选依 职 权 撤

34、销 可 选主 动 变 更 或 撤 回 可 选中 止 审 批 或 终 止 审 批 可 选表 单 及 文 书 必 备附 录 可 选注 : 标 明 “ 必 备 ” 的 要 素 是 业 务 手 册 中 的 必 备 内 容 ; 标 明 “ 可 选 ” 的 要 素 是 业 务 手 册 中 的 可 选 项 , 可 根 据办 事 事 项 的 具 体 情 况 进 行 选 择 。 DB3304/T 0232018 11 参 考 文 献行 政 许 可 标 准 化 指 引 ( 2016版 )GB/T 32170.1-2015 政 务 服 务 中 心 标 准 化 工 作 指 南 第 一 部 分 : 基 本 要 求GB/T 32169.1-2015 政 务 服 务 中 心 运 行 规 范 第 1部 分 : 基 本 要 求GB/T 32169.3-2015 政 务 服 务 中 心 运 行 规 范 第 3部 分 : 窗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