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35.240.01 L67 SF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司 法 行 政 行 业 标 准 SF/T 0024 2017 全国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legal aid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2017 - 04 - 27 发布 2017 - 05 - 04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发布 SF/T 0024 2017 I 目 次 前 言 . V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数据类型及定义 . 2 5 系统建设总体要求 . 3 5.1 总
2、则 . 3 5.2 法律援助机构人员信息库建设要求 . 3 5.3 法律援助案件管理建设要求 . 3 5.4 法律援助咨询管理建设要求 . 3 5.5 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建设要求 . 3 5.6 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建设要求 . 3 5.7 综合查询统计分析建设要求 . 3 5.8 司法部法律援助报表建设要求 . 3 5.9 服务质量控制建设要求 . 3 5.10 法律援助信息与司法行政系统外部信息交换接口建设要求 . 3 5.11 法律援助信息与司法行政系统内部信息交换接口建设要求 . 4 6 系统基本功能要求 . 4 6.1 总则 . 4 6.2 工作站 . 4 6.3 县(市、区)、地(市、
3、州)、省(区、市) . 4 6.4 司法部 . 4 7 业务流程要求 . 4 7.1 总则 . 4 7.2 案件管理 . 4 7.3 咨询管理 . 9 7.4 服务质量控制 . 13 8 法律援助格式文书要求 . 14 8.1 法律援助来访 /电话 /信函 /网络咨询登记表 . 14 8.2 法律援助申请表 . 14 8.3 法律援助申请委托书 . 14 8.4 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 . 14 8.5 法律援助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 14 8.6 补充材料 /说明通知书 . 14 SF/T 0024 2017 II 8.7 法律援助协作函 . 14 8.8 法律援助审批表 . 14 8.
4、9 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 14 8.10 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 14 8.11 援助情况送达回证 . 14 8.12 指派通知书 . 14 8.13 委 托代理 /辩护协议 . 14 8.14 法律援助公函 . 14 8.15 法律援助公函(转交申请) . 14 8.16 法律援助公函(通知辩护 ) . 14 8.17 法律援助公函(强制医疗通知代理) . 14 8.18 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情况通报 /报告记录 . 15 8.19 更换法 律援助人员审批表 . 15 8.20 更换法律援助人员通知书 . 15 8.21 终止法律援助决定书 . 15 8.22 终止法律援助公函 . 15 8.
5、23 结案报告表 . 15 8.24 法律援助投诉登记 . 15 8.25 法律援助投诉受理通知书 . 15 8.26 法律援助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 . 15 8.27 法律援助投诉处理答复书 . 15 8.28 投诉处理送达回证 . 15 9 数据采集结构要求 . 15 9.1 咨询表 . 15 9.2 案件表 . 16 9.3 涉案人员表 . 17 9.4 代理辩护表 . 17 9.5 会见被告人表 . 18 9.6 关联程序表 . 18 9.7 援助结果表 . 19 9.8 案件归档表 . 19 9.9 案件案由表 . 20 9.10 案件申请人经济状况表 . 20 9.11 案件补贴表
6、. 20 9.12 案件阅卷记录表 . 20 9.13 申请人家庭成员及收入表 . 21 9.14 申请人身份类别表 . 21 9.15 相关费用表 . 21 9.16 调查取证表 . 22 9.17 律师和法律服务人员表 . 22 9.18 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表 . 23 9.19 法律援助机构人员表 . 23 SF/T 0024 2017 III 9.20 法律援助机构表 . 24 9.21 经费收入上报表 . 24 9.22 经费支出上报表 . 25 9.23 工作站上报表 . 26 9.24 法律援助机构设备表 . 27 9.25 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培训表 . 27 9.26 法律援
7、助投诉表 . 27 9.27 法律援助被投诉人表 . 28 10 编码规则 . 28 10.1 流水号编码规则 . 28 10.2 表标识 . 29 10.3 咨询类型 . 29 10.4 咨询事项类型 . 30 10.5 来信途径 . 30 10.6 处理方式 . 30 10.7 来电类型 . 30 10.8 证件类别 . 31 10.9 申请人身份类别 . 31 10.10 案件来源 . 31 10.11 案件事项类型 . 31 10.12 援助方式 . 32 10.13 刑事法律状态、法律状态子项、法律地位 . 32 10.14 行政法律状态、法律状态子项、法律地位 . 33 10.15
8、 民事法律状态、法律状态子项、法律地位 . 33 10.16 通知原因 . 34 10.17 行政案由 . 34 10.18 辩护类型 . 36 10.19 代理权限 . 36 10.20 证据类型 . 36 10.21 财产保全 . 37 10.22 结案方式 . 37 10.23 投诉方式 . 40 10.24 投诉类型 . 40 10.25 投诉事项 . 40 10.26 投诉处 理情况 . 41 10.27 投诉不服决定 . 41 10.28 案件状态 . 41 10.29 案件类型 . 41 10.30 通知机关类型 . 41 10.31 人员类型 . 42 10.32 人员类别 .
9、 42 10.33 量刑主刑 . 42 SF/T 0024 2017 IV 10.34 量刑附加刑 . 42 11 数据交换要求 . 42 11.1 总则 . 42 11.2 数据共享交换的内容要求 . 42 11.3 数据共享交换的策略要求 . 43 11.4 数据共享交换的技术要求 . 43 12 系统安全 要求 . 53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法律援助事项受理办理格式文书 . 54 SF/T 0024 2017 V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司 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提出。 本标准由司法部信息中心归口。 本标准 主要起草单位: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
10、司、江苏省司法厅、南京擎天科技有限公司。 SF/T 0024 2017 1 全国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国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类型及定义、系统建设总体要求、系统基本功能要 求、业务流程要求、法律援助格式文书要求、数据采集结构要求、编码要求、数据交换要求及系统安全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法律援助信息化的建设与应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6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1、 2261.1-2003 性别代码 GB/T 2261.2-2003 婚姻状况代码 GB/T 2261.3-2003 健康状况代码 GB/T 2659-2000 国籍标准代码 GB/T 3304-1991 民族代码 GB/T 4658-2006 文化程度代码 GB/T 4761-2008 家庭关系代码 GB/T 4762-1984 政治面貌代码 GB/T 6565-1999 职业分类与代码 GB/T 7408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 信息交换 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GB/T 10114-2003 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 GB/T 11643-1999 公民身份号码 SF 03001 罪名分类代码
12、法 2011 42号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法律援助 legal aid 由 政府 设立 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 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 3.2 法律援助机构 legal aid agency 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安排人员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机 构。 3.3 受援人 person receiving legal aid 接受法律援助服务的当事人。 3.4 SF/T 0024 2017 2 承办机构 contracting agency 办理法
13、律援助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执业机构或法律援助机构。 3.5 承办人 contracting party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法律援助志愿者等。 3.6 法律援助申请 application for legal aid 公民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行为。 3.7 法律援助受理 legal aid acceptance 法律援助机构依法接受公民法律援助申请,并将申请材料移送审查的行为。 3.8 法律援助审查 legal aid review 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当事人申请后,对当事人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经济
14、困难证明及其他证明材 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检查核对其是否真实、合法、有效所进行的工作。 3.9 法律援助指派 legal aid assignment 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其他社会组织等机构,或者安排本机构工作人员 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行为。 3.10 法律援助案件补贴 legal aid case subsidy 法律援助机构按照标准向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其他社会组织人员等给予 的办案补贴。 4 数据类型 及定义 数据项名称使用中文词(组),宜为全国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规范用语(词)。 数据项标识采用数据项分组名称(去掉其中的介词、标点和后缀“
15、信息”)的汉语拼音首字母与英 文结合的规则,数据项类型选用与具体数据库平台无关的中立数据类型,具体的数据项类型及其定义见 表 1。 表 1 数据类型及定义 序号 类型 定义 1. ID 15 位十进制整数(占 8 个字节),用作数据记录的唯一标识 2. N 有符号 4 字节整数,范围: -2147483648, 2147483647 3. SN 有符号 2 字节整数,范围: -32768, 32767 4. TN 无符号 1 字节整数,范围: 0, 255 若作为逻辑型使用: 0:否; 1:是 5. F 浮点型 , 占用 4 字节 6. D 日期,格式为 yyyy-MM-dd 7. T 时间,
16、格式为 hh:mm:ss 8. TS 时间戳,格式为 hh:mm:ss.SSS 9. DT 日期 +时间,格式为 yyyy-MM-dd hh:mm:ss 10. DTS 日期 +时间戳,格式为 yyyy-MM-dd hh:mm:ss.SSS 11. M 货币, IEEE64 位(占 8 个字节)数据标准 SF/T 0024 2017 3 12. C 数字 字符串类型,数字表示最大长度 例: C100 表示最大长度为 100 个拉丁字符(字符)的字符串 13. BB 用 BASE64 编码的 BLOB(二进制大数据量对象) 14. CB CLOB(字符大数据量对象) 5 系统建设总体要求 5.1
17、 总则 本章规定了法律援助案件从申请到结案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法律援助机构人员信息库的管理,案 件、受援人信息的综合查询、统计分析,司法部法律援助报表以及有关数据共享交换的接口。 5.2 法律援助机构人员信息库建设要求 法律援助机构人员信息库建设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应通过机构和人员管理,实现各类法律援助机构信息和人员信息绑定,实 现机构与人员的动态 管理,更好地为受援人服务提供信息支撑。 法律援助机构人员信息库的建设应包含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信息、法律援助工作站和人员信 息、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信息、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信息、其他社会组织和人员信 息、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信息。 5.3 法律
18、援助案件管理建设要求 5.3.1 申请案件 应建设申请类案件管理功能,包含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结案、归档的功能,实现申请类法律 援助案件从申请到结案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5.3.2 通知案件 应建设通知类案件管理功能,包含受理、指派、承办、结案、归档的功能,实现通知类法律援助案 件 从申请到结案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5.4 法律援助咨询管理建设要求 应建设来访咨询、来电咨询、来信咨询和网上咨询四种咨询方式的法律援助咨询信息管理功能,实 现法律援助咨询信息的全面采集和智能关联,并能够实现咨询转申请的功能。 5.5 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建设要求 应建设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功能,实现经费收入、经费支出
19、情况 的填报功能。 5.6 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建设要求 应建设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功能,实现工作站情况的填报功能。 5.7 综合查询统计分析建设要求 应实现对系统中法律援助咨询、案件、受援人、机构人员等信息的综合查询和统计分析功能,提供 多种 业务查询和关联查询。 5.8 司法部法律援助报表建设要求 应实现司法部法律援助报表统一上报功能,包含机构、人员、经费收入、经费支出、刑事法律援助、 民事法律援助、行政法律援助、各类案件及受援人合计、已结案件各类人员办理情况、咨询、法律援助 工作站、投诉处理情况等多张报表数据。 5.9 服务质量控制建设要求 案件全程监督,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定期对服务满意度及
20、投诉情况等进行统计分析,实现采取措施 改进服务,达到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目的。 5.10 法律援助信息与司法行政系统外部信息交换接口建设要求 SF/T 0024 2017 4 法律援助信息与司法行政系统外部信息交 换接口建设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数据交换接口,实现申请人、受援人信息和案件信息的交换; 与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残联等部门的数据交换接口, 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对象、有关法律援助案件基本信息的交换。 5.11 法律援助信息与司法行政系统内部信息交换接口建设要求 与律师管理系统的数据交换接口,实现律师事务所、律师、有关法律援
21、助以及法律服务信息的交换, 预留与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系统的数据交换接口,实现人员基础信息与案件情况 信息的交换。 6 系统基本功能要求 6.1 总则 本章规定了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必须具备的基本功能,各地可在此功能基础上进行细化和扩展。 6.2 工作站 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包括但不限于: 案件管理:系统应具有法律援助案件登记的功能。 咨询管理:系统应具有咨询人信息和咨询事项信息登记的功能。 6.3 县(市、区)、地(市、州)、省(区、市) 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包括但不限于: 机构人员管理:系统应具有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人员等信 息的
22、管理功能。 案件管理:系统应具有法律援助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归档的全过程管理。 咨询管理:系统 应具有咨询信息从登记到解答回复的全过程管理。 经费管理:系统应具有经费收入、经费支出 信息 的填报功能。 工作站管理:系统应巨头工作站信息的填报功能。 统计查询:系统应具有法律援助咨询、案件、受援人、机构人员等信息的综合查询和统计分析 功能。 统计报表:系统应具有按照司法部法律援助报表统一上报的功能。 6.4 司法部 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包括但不限于: 统计查询:系统应具有法律援助咨询、案件、受援人、机构人员等信息的综合查询和统计分析 功能。 统计报表:系统应具有查看和导出统计报表等功能。 7
23、业务流程要求 7.1 总则 本章列 出了法律援助条例、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的业务流程,各地可在 此流程的基础上进一步的细化。 7.2 案件管理 7.2.1 申请案件 申请案件业务流程见图 1。 SF/T 0024 2017 5 图 1 申请案件业务流程图 流程说明如下: a) 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应当如实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法律援助申请表。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转交申请的机关、 单位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申请代理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 表; 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b)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 定。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清楚的,应当发出一次性补充材料通 SF/T 0024 2017 6 知或者要求申请人做出说明。申请人补充材料、做出说明所需的时间不计入审查期限。申请人 未按要求补充材料或者做出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 c) 对于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做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内指派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其他社会组织安排其所属人员承办,或者安排本机构的 工作人员承办 。 d) 对于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法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