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160B 35 DB5305保 山 市 地 方 标 准DB5305/T 50.33 2021保 山 烤 烟第 33部 分 : 烟 叶 生 产 信 息 管 理 2021-01-31发 布 2021-02-01实 施保 山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5305/T 50.332021 I 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B/T1.1-202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部 分 : 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 起草 。 DB5305/T 50 保 山 烤 烟 共 34部 分 , 本 部 分 是 第 33部 分 。本 文 件 由 云
2、 南 省 烟 草 公 司 保 山 市 公 司 提 出 和 起 草 。本 文 件 由 云 南 烟 草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 YNTC12) 归 口 。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 : 杨 轩 、 尹 兴 盛 、 杨 中 义 、 李 海 平 、 张 发 明 、 段 德 明 、 林 跃 平 、 孙 康 、 郭 应 成 、孙 加 利 、 濮 永 瑜 、 曹 娜 。 DB5305/T 50.332021 1 保 山 烤 烟 第 33部 分 : 烟 叶 生 产 信 息 管 理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烟 叶 生 产 信 息 管 理 的 信 息 采 集 和 信 息 管 理 。本 文
3、件 适 用 于 烤 烟 生 产 、 收 购 的 信 息 化 管 理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 。 其 中 ,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件 , 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DB5305/T 50.2 保 山 烤 烟 第 2 部 分 : 烟 草 术 语3 术 语 和 定 义DB5305/T 50.2界
4、 定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4 信 息 采 集4.1 育 苗记 录 播 种 期 、 烟 苗 剪 叶 时 间 、 剪 叶 次 数 、 苗 龄 、 出 苗 率 、 苗 床 管 理 以 及 剩 余 烟 苗 销 毁 等 情 况 , 建立 育 苗 情 况 信 息 档 案 。4.2 大 田 准 备 记 录 轮 作 面 积 、 连 作 面 积 、 机 耕 情 况 ( 机 耕 时 间 、 深 度 ) 、 整 地 理 墒 情 况 ( 墒 高 、 行 距 、 株 距 、质 量 ) 等 , 建 立 大 田 准 备 信 息 档 案 。4.3 施 肥记 录 施 肥 种 类 、 数 量 、 方
5、 式 等 , 建 立 施 肥 信 息 档 案 。4.4 移 栽记 录 移 栽 时 间 、 移 栽 方 式 、 盖 膜 质 量 等 , 建 立 移 栽 信 息 档 案 。4.5 大 田 管 理记 录 追 肥 情 况 ( 追 肥 方 式 、 时 间 、 数 量 、 次 数 ) 、 揭 膜 除 草 情 况 ( 时 间 、 质 量 ) 、 中 耕 培 土 情 况( 时 间 、 质 量 ) 、 封 顶 打 杈 情 况 ( 时 间 、 抑 芽 剂 使 用 情 况 ) 、 优 化 烟 叶 结 构 情 况 等 , 建 立 大 田 管 理 信息 档 案 。 记 录 封 顶 时 间 、 封 顶 方 式 、 留 叶
6、 数 、 抑 芽 方 式 , 在 进 行 化 学 抑 芽 时 应 记 录 抑 芽 剂 种 类 及 施 用 时 间 、 数 量 、 方 式 方 法 等 。 记 录 不 适 用 烟 叶 种 类 、 数 量 、 处 理 方 式 及 时 间 等 。 DB5305/T 50.33 2021 2 4.6 病 虫 害 防 治将 病 虫 害 防 治 对 象 、 防 治 方 式 、 防 治 面 积 、 防 治 效 果 等 记 录 在 册 。 化 学 防 治 方 式 时 , 应 记 录 农 药使 用 种 类 、 数 量 、 施 用 方 法 、 负 责 人 及 时 间 。4.7 成 熟 采 摘记 录 烟 叶 的 采
7、 摘 时 间 、 次 数 、 数 量 等 。4.8 烘 烤记 录 烤 房 容 量 、 烘 烤 炉 数 、 各 炉 烘 烤 时 间 、 烘 烤 方 式 、 烘 烤 管 理 情 况 、 烘 烤 中 出 现 的 问 题 等 。4.9 收 购记 录 初 分 预 约 及 每 次 交 售 烟 叶 的 品 种 、 等 级 、 数 量 等 。 4.10 合 同记 录 烟 叶 种 植 申 请 、 资 格 审 核 、 合 同 签 订 、 面 积 核 实 、 合 同 调 整 、 合 同 执 行 、 合 同 监 管 等 工 作 。5 信 息 管 理5.1 建 立 档 案5.1.1 烟 叶 种 植 者 提 交 种 烟
8、信 息 时 , 由 烟 站 安 排 专 门 人 员 负 责 为 每 一 个 烟 叶 种 植 者 建 立 户 籍 信 息 档案 。5.1.2 将 烟 叶 种 植 者 资 料 ( 包 括 烟 叶 种 植 者 名 称 、 家 庭 住 址 、 户 口 册 号 、 证 件 号 码 、 合 同 编 号 、 电 话号 码 、 开 户 银 行 及 帐 号 、 适 宜 种 烟 地 块 面 积 等 ) 和 合 同 内 容 ( 包 括 种 植 品 种 、 合 同 签 订 面 积 、 合 同 签订 交 售 量 、 出 口 备 货 数 量 等 ) 录 入 微 机 , 建 立 烟 叶 种 植 者 基 本 信 息 档 案
9、。5.1.3 将 烟 叶 种 植 者 基 本 烟 田 资 料 ( 包 括 基 本 烟 田 编 号 、 前 作 、 土 壤 肥 力 等 ) 记 录 在 册 , 建 立 烟 叶 种 植 者 烤 烟 种 植 规 划 、 轮 作 等 信 息 档 案 。5.2 录 入 信 息由 烟 站 负 责 组 织 专 门 人 员 将 烟 叶 种 植 者 的 户 籍 信 息 档 案 及 时 录 入 信 息 系 统 , 提 交 分 公 司 进 行 审 核 。5.3 档 案 存 储由 烟 站 负 责 烟 叶 种 植 者 户 籍 信 息 档 案 的 归 档 、 保 管 。5.4 信 息 维 护烟 叶 种 植 者 户 籍 信
10、 息 发 生 变 化 , 由 烟 站 向 分 公 司 报 备 , 再 由 分 公 司 统 一 向 市 公 司 信 息 管 理 部 门 提出 申 请 , 经 批 准 后 , 进 行 相 应 完 善 和 维 护 工 作 。5.5 评 价 管 理 5.5.1 在 烟 叶 育 苗 、 移 栽 、 大 田 管 理 、 采 收 调 制 、 初 分 预 约 和 交 售 等 各 个 环 节 结 束 时 , 定 期 对 烟 叶 种植 者 进 行 评 价 , 实 行 动 态 管 理 。5.5.2 对 烟 叶 种 植 者 进 行 分 类 培 训 指 导 , 提 高 其 整 体 素 质 和 种 植 水 平 。 DB5
11、305/T 50.332021 3 5.6 档 案 存 储由 烟 站 负 责 烟 叶 种 植 者 户 籍 信 息 档 案 的 归 档 、 保 管 。 DB5305/T 50.33 2021 4 AA附 录 A( 规 范 性 附 录 ) 烟 叶 种 植 收 购 合 同 合 同 编 号 : xxxxxxxxx甲 方 : 乙 方 ( 种 植 者 名 称 ) :户 口 册 号 ( 机 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身 份 证 号 码 ( 机 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 联 系 电 话 : 建 档 立 卡 贫 困 户 编 号 :职 业 烟 农 编 号 : 开 户 银 行 :银
12、 行 账 号 :家 庭 住 址 (机 构 住 所 ): 省 ( 区 、 市 ) 市 ( 地 、 州 )乡 ( 镇 ) 村 委 会 小 组隶 属 烟 站 : 烟 叶 收 购 站为 确 保 烟 叶 生 产 平 稳 发 展 , 保 障 优 质 烟 叶 有 效 供 给 ,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烟 草 专 卖 法 及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烟 草 专 卖 法 实 施 条 例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及 烟 叶 种 植 收 购 合 同 管 理 办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 甲 乙 双 方 本 着 依 法 依 规 、 互 惠 互 利 、 自 主 自 愿 、 协 商
13、一 致 的 原 则 , 签 订 如 下 合 同 。一 、 约 定 种 植 者 收 购 信 息 种 植 地 块 烟 田 编 号 亩 数 种 植 品 种项 目 种 植 面 积 ( 亩 ) 种 植 株 数 ( 株 ) 收 购 量 ( kg)指 令 性 出 口 备 货 合 计签 订移 栽 面 积 核 实 后合 同 调 整烟 叶 收 购 前 合 同数 量 调 整烟 叶 收 购 期 间 合 同 数 量 调 整收 购 地 点 收 购 时 段二 、 甲 方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DB5305/T 50.332021 5 1、 甲 方 公 开 烟 叶 种 植 收 购 计 划 , 制 定 合 同 分 配 方 案
14、 , 公 示 合 同 分 配 结 果 , 对 重 点 对 象 合 同 分 配 、 调 整和 交 售 情 况 进 行 单 独 公 示 。2、 根 据 市 场 需 求 和 优 质 烟 叶 生 产 要 求 , 组 织 供 应 适 宜 种 植 品 种 , 明 确 烤 烟 生 产 技 术 标 准 , 甲 方 应 及 时开 展 或 委 托 第 三 方 开 展 对 乙 方 烟 叶 生 产 技 术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的 考 核 评 估 , 要 求 乙 方 选 择 适 宜 地 块 , 合 理进 行 轮 作 , 发 展 适 度 规 模 种 植 。3、 向 乙 方 有 偿 ( 或 无 偿 ) 提 供 烟 叶
15、生 产 扶 持 。 扶 持 项 目 、 补 贴 标 准 、 兑 现 时 间 、 兑 现 方 式 由 甲 方 按 照上 级 烟 草 公 司 有 关 规 定 并 结 合 生 产 实 际 确 定 。4、 向 乙 方 提 供 烟 叶 生 产 、 烘 烤 、 分 级 技 术 及 劳 动 保 护 咨 询 、 培 训 指 导 服 务 。5、 在 组 织 开 展 烟 叶 专 业 化 服 务 过 程 中 , 尊 重 和 保 护 乙 方 合 法 权 益 。 6、 在 烟 站 张 榜 公 布 烟 叶 收 购 价 格 和 生 产 投 入 补 贴 标 准 、 悬 挂 收 购 实 物 样 品 。 认 真 执 行 烤 烟
16、国 家 标 准 和国 家 烟 叶 收 购 价 格 , 严 格 遵 守 烟 叶 收 购 工 作 的 各 项 规 章 和 纪 律 , 公 平 、 公 正 定 级 。7、 按 合 同 内 约 定 收 购 量 和 品 种 组 织 烟 叶 收 购 , 按 照 验 收 结 果 向 乙 方 及 时 足 额 支 付 烟 叶 收 购 货 款 。8、 甲 方 有 权 采 集 本 合 同 中 乙 方 个 人 ( 机 构 ) 相 关 信 息 用 于 烟 叶 生 产 内 部 管 理 , 并 严 格 保 密 不 得 外 泄 。三 、 乙 方 的 权 利 和 义 务1、 具 备 种 植 优 质 烟 叶 的 土 地 、 劳
17、力 及 烟 叶 调 制 设 施 等 条 件 。2、 服 从 烟 草 公 司 烟 田 规 划 、 种 植 品 种 、 种 植 节 令 、 种 植 技 术 安 排 , 落 实 烟 草 公 司 提 出 的 技 术 标 准 和 方案 要 求 , 合 理 轮 作 科 学 种 烟 , 积 极 发 展 适 度 规 模 种 植 , 建 立 可 追 溯 的 生 产 记 录 , 持 续 改 进 各 环 节 烟 叶 生 产 工 作 。3、 将 烟 草 公 司 提 供 的 生 产 投 入 补 贴 及 物 资 全 部 用 于 烟 叶 生 产 , 不 挪 作 他 用 。4、 不 自 留 、 自 繁 烟 草 种 子 , 不
18、 私 自 育 苗 , 不 种 植 合 同 约 定 外 的 其 它 烟 叶 品 种 。5、 乙 方 接 受 烟 叶 专 业 化 服 务 的 过 程 中 有 权 参 与 议 价 。6、 按 烟 草 公 司 的 指 导 要 求 进 行 烤 烟 病 虫 害 防 治 , 积 极 推 广 应 用 绿 色 防 控 , 科 学 合 理 用 药 , 不 使 用 未 在烟 草 作 物 上 登 记 的 农 药 , 不 使 用 含 多 菌 灵 、 甲 基 硫 菌 灵 、 二 甲 戊 灵 等 成 分 的 高 风 险 农 药 , 不 使 用 除 草剂 及 其 它 化 学 投 入 品 。 积 极 推 广 有 机 肥 施 用
19、 和 清 洁 能 源 烘 烤 , 不 使 用 降 低 烟 叶 品 质 和 氯 离 子 含 量 超 标的 化 肥 等 化 学 品 , 不 使 用 柴 烤 烟 。7、 按 照 烤 烟 国 家 标 准 和 烟 草 公 司 技 术 指 导 进 行 分 级 , 不 掺 杂 使 假 。 按 照 约 定 的 时 间 、 地 点 及 烟 草 公 司 的 收 购 轮 次 安 排 与 数 量 进 度 要 求 交 售 烟 叶 , 不 向 第 三 方 出 售 烟 叶 , 不 倒 买 、 倒 卖 、 转 借 合 同 。 DB5305/T 50.33 2021 6 8、 遵 守 国 家 有 关 劳 动 用 工 法 律 法
20、 规 , 不 使 用 未 满 16周 岁 的 未 成 年 人 ( 童 工 ) , 切 实 保 障 烟 叶 生 产 参 与者 的 合 法 权 益 , 加 强 劳 动 保 护 , 合 理 配 备 作 业 防 护 用 具 , 避 免 因 接 触 烟 叶 及 化 学 投 入 品 而 产 生 中 毒 或过 敏 ( GTS) 。四 、 合 同 作 废 及 调 整1、 在 生 产 收 购 过 程 中 发 现 种 植 者 合 同 为 空 合 同 、 假 合 同 的 , 一 律 作 废 合 同 ( 作 废 后 合 同 无 效 ) 。2、 移 栽 面 积 核 实 并 经 公 示 后 , 对 合 同 面 积 、 收
21、 购 量 进 行 调 整 。3、 开 称 收 购 21 天 内 未 交 售 烟 叶 , 经 查 实 种 植 者 确 无 烟 叶 可 交 售 的 , 合 同 认 定 为 无 产 出 合 同 , 将 收 购量 调 减 至 零 。 4、 受 自 然 灾 害 影 响 导 致 合 同 约 定 收 购 量 部 分 无 法 完 成 的 , 相 应 调 减 合 同 。5、 种 植 者 合 同 未 执 行 完 成 存 在 剩 余 收 购 量 , 经 烟 站 核 实 催 告 后 未 在 催 告 执 行 期 ( 催 告 执 行 期 3天 ) 内交 售 烟 叶 的 , 相 应 调 减 合 同 。6、 合 同 作 废
22、、 合 同 调 减 后 产 生 的 交 售 量 , 烟 站 结 合 生 产 收 购 情 况 核 实 后 ,可 对 合 同 内 确 有 剩 余 可 交 售烟 叶 的 种 植 者 , 进 行 合 同 调 增 。7、 受 国 家 对 当 年 烟 叶 收 购 计 划 进 行 调 增 或 调 减 影 响 的 , 甲 方 可 调 整 合 同 约 定 交 售 数 量 。8、 除 上 述 情 形 外 , 本 合 同 不 得 随 意 调 整 和 作 废 。五 、 违 约 责 任 1、 甲 方 未 履 行 合 同 规 定 的 相 关 条 款 的 , 乙 方 有 权 举 报 (举 报 电 话 : 省 公 司 电 话
23、 , 0871-63113403; 州 ( 市 )级 公 司 电 话 , ; 县 级 分 公 司 电 话 , ) ; 烟 站 电 话 , )。2、 甲 方 不 履 行 合 同 约 定 条 款 的 , 乙 方 有 权 举 报 , 按 行 业 规 定 追 究 相 关 单 位 和 人 员 的 违 纪 责 任 , 由 此 造成 乙 方 经 济 损 失 的 , 由 具 体 责 任 人 进 行 赔 偿 。3、 乙 方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 违 规 使 用 多 菌 灵 等 高 风 险 农 药 、 未 在 烟 草 作 物 上 登 记 的 农 药 、 除 草 剂 及 其 它 化学 投 入 品 , 下 一
24、年 度 甲 方 将 不 再 与 之 签 订 合 同 。六 、 附 则本 合 同 自 双 方 签 订 之 日 起 生 效 。 种 植 者 烟 叶 交 售 结 束 且 烟 叶 生 产 扶 持 补 贴 兑 付 完 成 后 终 止 未 尽 事 宜 经 甲 乙 双 方 协 商 , 可 在 其 他 约 定 事 项 中 注 明 。七 、 补 充 条 款1、 下 等 烟 叶 收 购 重 点 保 障 出 口 备 货 计 划 , 收 购 等 级 为 。 DB5305/T 50.332021 7 2.、 。甲 方 ( 签 字 ) : ( 公 章 ) 乙 方 ( 签 字 ) :签 订 日 期 : 年 月 日交 售 记
25、 录 附 件 1、 保 险 条 款为 防 范 烟 叶 生 长 期 间 自 然 灾 害 风 险 , 依 据 自 愿 投 保 原 则 , 委 托 中 国 烟 草 总 公 司 云 南 省 公 司 通 过 公开 招 标 选 择 基 础 保 险 承 保 保 险 公 司 , 依 据 基 础 保 险 中 标 情 况 自 愿 购 买 该 保 险 公 司 烟 叶 种 植 基 础 保 险 和 DB5305/T 50.33 2021 8 商 业 保 险 , 基 础 保 险 委 托 州 (市 )烟 草 公 司 签 订 烟 叶 种 植 保 险 合 同 , 每 亩 缴 纳 保 费 元 ( 建档 立 卡 户 由 承 担 )
26、 , 商 业 保 险 委 托 签 订 烟 叶 种 植 保 险 合 同 , 每 亩 缴 纳保 费 元 。 灾 害 范 围 包 括 冰 雹 、 洪 涝 (含 泥 石 流 )和 风 灾 , 根 据 烟 叶 生 长 不 同 时 期 划 分 不 同 赔 付标 准 , 具 体 见 烟 叶 种 植 保 险 全 损 每 亩 赔 付 标 准 表 ,实 际 赔 付 金 额 根 据 烟 叶 损 失 程 度 、 保 险 合 同 约 定计 算 确 定 。乙 方 自 愿 投 保 基 础 保 险 面 积 亩 , 商 业 保 险 亩 , 自 行 缴 纳 保 费 元 , 烟 草公 司 补 贴 元 , 省 级 财 政 补 贴 元
27、 , 承 保 公 司 补 贴 元 。 发 生 灾 害 时 , 乙 方 需 在12 小 时 内 向 保 险 公 司 和 烟 叶 站 报 案 , 逾 期 报 案 的 , 保 险 公 司 可 不 予 受 理 ; 保 险 赔 偿 金 额 以 电 子 转 账 方式 直 接 支 付 到 乙 方 账 户 。 正 式 投 保 面 积 以 移 栽 后 核 实 确 认 面 积 为 准 。附 表 1 烟 叶 种 植 保 险 全 损 每 亩 赔 付 标 准 表生 长 期 基 础 保 险 全 损 每 亩 最 高 赔 付 金 额 商 业 保 险 全 损 每 亩最 高 赔 付 金 额移 栽 之 日 起 十 五 天 160
28、元 /亩 80元 /亩移 栽 后 十 六 天 至 团 棵 期 600 元 /亩 300 元 /亩团 棵 至 现 蕾 期 900 元 /亩 450 元 /亩 成 熟 采 烤 期 1000元 /亩 500 元 /亩注 : 1.实 际 受 损 赔 付 金 额 =全 损 每 亩 赔 付 标 准 损 失 程 度 受 损 面 积 ;2.损 失 程 度 =抽 样 地 点 受 损 叶 片 总 数 (保 险 单 约 定 单 株 有 效 叶 片 抽 样 地 点 烟 叶 总 株 数 )。 DB5305/T 50.332021 9 附 件 2、 收 购 价 格 xx年 烟 叶 收 购 价 格 ( xx品 种 ) 单
29、位 : 元 /kg上 等 烟等 级 单 价 等 级 单 价 等 级 单 价中 桔 一 C1F 中 桔 二 C2F 中 桔 三 C3F中 柠 一 C1L 中 柠 二 C2L 上 桔 一 B1F上 桔 二 B2F 上 柠 一 B1L 上 红 一 B1R完 熟 一 H1F 下 桔 一 X1F 中 等 烟等 级 单 价 等 级 单 价 等 级 单 价中 柠 三 C3L 下 桔 二 X2F 中 桔 四 C4F中 柠 四 C4L 下 桔 三 X3F 下 柠 一 X1L下 柠 二 X2L 上 桔 三 B3F 上 桔 四 B4F上 柠 二 B2L 上 柠 三 B3L 上 红 二 B2R上 红 三 B3R 完
30、熟 二 H2F 下 微 青 二 X2V中 微 青 三 C3V 上 微 青 二 B2V 上 微 青 三 B3V 光 滑 一 S1 下 等 烟等 级 单 价 等 级 单 价 等 级 单 价上 柠 四 B4L 下 柠 三 X3L 下 柠 四 X4L下 桔 四 X4F 光 滑 二 S2 中 下 杂 一 CX1K中 下 杂 二 CX2K 上 杂 一 B1K 上 杂 二 B2K青 黄 一 GY1 低 等 烟 等 级 单 价 等 级 单 价上 杂 三 B3K 青 黄 二 GY2 DB5305/T 50.33 2021 10 附 件 3、 生 产 扶 持 补 贴扶 持 项 目 补 贴 标 准 兑 现 方 式附
31、 件 4、 种 植 者 须 知 1、 本 合 同 由 云 南 省 烟 草 专 卖 局 统 一 监 制 , 合 同 签 订 后 生 效 , 种 植 者 烟 叶 交 售 结 束 且 烟 叶 生 产 扶 持 补 贴兑 付 完 成 后 终 止 。2、 本 合 同 为 一 本 通 , 凭 此 合 同 种 植 、 交 售 烟 叶 、 领 取 烟 叶 交 售 款 和 烟 用 物 资 , 查 询 相 关 信 息 。3、 本 合 同 不 得 伪 造 、 涂 改 、 损 坏 、 撕 页 , 不 准 租 借 、 转 让 或 买 卖 , 违 者 一 律 无 效 。4、 种 植 者 应 妥 善 保 管 本 合 同 , 如 有 遗 失 , 应 持 有 效 证 明 向 甲 方 挂 失 , 甲 方 经 审 查 确 认 后 , 方 可 补 发 新合 同 , 同 时 注 销 原 合 同 。5、 本 合 同 所 指 烟 叶 是 指 生 产 烟 草 制 品 所 需 的 烤 烟 和 名 晾 晒 烟 。6、 本 合 同 信 息 不 得 擅 自 更 改 , 若 有 变 动 , 须 经 双 方 确 认 并 连 同 档 案 同 时 更 改 。 _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