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160A 12 DB5 3 0 5保 山 市 地 方 标 准DB5305/T 49.2 2020保 山 市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与 服 务第 2部 分 :机 关 办 公 楼 ( 区 ) 保 洁 服 务 规 范 2 0 2 0 -11-25发 布 2020-12-01实 施保 山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5305/T 49.2 2020 I 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B/T 1.1-202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部 分 : 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 起草 。 本 文 件 是 DB5305/T 49 保 山
2、 市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与 服 务 的 第 2部 分 。 DB5305/T 49已 经 发 布 了 以 下 部分 : 第 1部 分 : 公 务 用 车 服 务 规 范 ; 第 2部 分 : 机 关 办 公 楼 ( 区 ) 保 洁 服 务 规 范 ; 第 3部 分 : 机 关 办 公 楼 ( 区 ) 绿 化 养 护 服 务 规 范 ; 第 4部 分 :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用 房 管 理 规 范 。本 文 件 由 保 山 市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提 出 和 归 口 。 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 : 保 山 市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 云 南 省 标 准 化 研 究 院
3、 。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 : 李 建 春 、 左 键 、 王 培 涌 、 王 鲸 鹍 、 朱 荣 、 刘 小 松 、 康 燕 妮 、 吴 长 江 。 DB5305/T 49.2 2020 1 保 山 市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与 服 务第 2 部 分 : 机 关 办 公 楼 ( 区 ) 保 洁 服 务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保 山 市 各 级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楼 ( 区 ) 保 洁 服 务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 基 本 要 求 、 服 务 范 围 、 服务 要 求 、 监 督 与 考 核 、 评 价 与 改 进 。本 文 件 适 用 于 保 山 市
4、行 政 区 域 内 各 级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楼 ( 区 ) 保 洁 服 务 活 动 , 其 他 单 位 组 织 可 参 照 执行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 。 其 中 ,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文 件 。GB/T 3608 高 处 作 业 分 级GB/T 18883 室
5、 内 空 气 质 量 标 准GB/T 19095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标 志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3.1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楼 ( 区 )党 的 机 关 、 人 大 机 关 、 行 政 机 关 、 政 协 机 关 、 监 察 机 关 、 审 批 机 关 、 检 察 机 关 , 以 及 工 会 、 共 青 团 、 妇 联 等 人 民 团 体 和 参 照 公 务 员 管 理 法 管 理 的 事 业 单 位 用 于 办 公 和 开 展 业 务 、 技 术 工 作 的 场 所 。3.2 保 洁 服 务保 洁 服 务 提 供 机 构 或 其
6、 他 管 理 人 接 受 委 托 , 按 照 保 洁 服 务 合 同 约 定 , 通 过 专 业 保 洁 服 务 人 员 使 用 清洁 设 备 、 工 具 和 药 剂 , 对 办 公 楼 ( 区 ) 内 地 面 、 墙 面 、 阳 台 、 卫 生 间 、 门 窗 、 玻 璃 、 洁 具 、 公 共 设 施 设备 等 公 共 区 域 部 位 进 行 清 扫 并 保 持 这 些 区 域 洁 净 的 服 务 。3.3 保 洁 服 务 人 员从 事 保 洁 服 务 的 人 员 。4 基 本 要 求4.1 保 洁 服 务 提 供 机 构 DB5305/T 49.22020 2 保 洁 服 务 提 供 机
7、 构 应 符 合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要 求 :a) 依 法 成 立 , 并 已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具 备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 在 注 册 地 行 业 主 管 部门 完 成 备 案 登 记 且 按 照 经 营 范 围 合 法 经 营 ;b) 选 用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范 围 内 无 违 法 犯 罪 行 为 记 录 的 人 员 ;c)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和 机 关 办 公 区 实 际 , 对 机 关 办 公 楼 ( 区 ) 内 的 建 筑 物 、 构 筑 物 及 配 套 的 设 施 设 备和 相 关 场 地 , 配 备
8、 具 有 职 业 资 格 的 保 洁 服 务 人 员 和 满 足 服 务 需 要 的 设 施 设 备 ;d) 建 立 完 善 的 规 章 制 度 , 主 要 包 括 保 洁 服 务 方 案 、 岗 位 职 责 、 工 作 流 程 及 服 务 规 范 、 岗 位 安 全 责任 、 监 督 考 核 评 价 、 内 控 管 理 制 度 等 , 建 立 健 全 服 务 提 供 人 员 培 训 体 系 , 制 订 落 实 保 洁 服 务 人员 分 类 培 训 计 划 。4.2 保 洁 服 务 人 员保 洁 服 务 人 员 应 满 足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要 求 :a) 身 体 健 康 , 须 经 过
9、 县 级 以 上 医 疗 机 构 出 具 的 体 检 证 明 , 持 有 健 康 合 格 证 ; b) 态 度 热 情 耐 心 , 举 止 文 明 礼 貌 , 服 务 用 语 规 范 , 外 在 形 象 良 好 ;c) 接 受 保 洁 服 务 提 供 机 构 的 资 格 审 查 , 无 违 法 犯 罪 记 录 , 具 备 忠 于 职 守 、 尽 职 尽 责 的 职 业 道 德 和操 守 , 经 岗 前 培 训 和 相 关 专 业 技 能 培 训 合 格 后 统 一 着 装 、 佩 戴 工 作 标 志 和 工 号 牌 上 岗 ;d) 掌 握 保 洁 服 务 的 基 本 法 律 法 规 , 具 有
10、 一 定 安 全 意 识 , 遵 守 保 密 纪 律 , 熟 悉 服 务 办 公 区 域 的 基 本情 况 , 能 正 确 使 用 相 关 保 洁 专 用 设 备 和 工 具 ;e) 在 办 公 楼 ( 区 ) 进 行 保 洁 作 业 时 , 遵 守 服 务 地 点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和 工 作 纪 律 , 除 遇 特 殊 情 况 须 及时 处 理 , 保 洁 服 务 人 员 应 按 照 保 洁 服 务 合 同 约 定 , 在 不 影 响 工 作 人 员 正 常 工 作 情 况 下 合 理 安 排时 间 进 行 保 洁 作 业 ;f) 对 保 洁 管 理 及 服 务 工 作 及 时 应
11、做 好 记 录 , 字 迹 清 晰 、 数 据 准 确 。4.3 其 他 保 洁 服 务 要 求4.3.1 保 洁 服 务 提 供 机 构 应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的 内 容 按 时 完 成 规 定 的 环 境 保 洁 服 务 工 作 , 为 办 公 楼 ( 区 )工 作 人 员 提 供 整 洁 、 卫 生 、 安 全 、 美 观 的 环 境 。 4.3.2 保 洁 用 设 备 、 器 具 及 消 耗 品 应 符 合 国 家 安 全 、 环 保 相 关 规 定 和 标 准 要 求 。4.3.3 保 洁 服 务 工 作 应 分 区 域 、 分 时 间 段 合 理 规 划 , 避 开 重 要
12、办 公 区 域 和 特 点 时 间 段 , 安 全 作 业 、 文明 作 业 , 不 影 响 机 关 工 作 人 员 正 常 工 作 。4.3.4 保 洁 服 务 提 供 机 构 与 办 公 楼 ( 区 ) 使 用 单 位 签 订 安 全 保 洁 服 务 协 议 。4.3.5 废 弃 物 排 放 和 处 置 应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的 环 境 保 护 法 规 和 标 准 要 求 。5 保 洁 服 务 范 围保 山 市 行 政 区 域 内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楼 ( 区 ) 的 办 公 室 以 外 的 停 车 场 、 通 道 、 大 厅 、 楼 梯 、 走 廊 、 卫 生间 、 电 梯
13、、 公 共 阅 览 室 等 区 域 内 的 门 窗 、 地 面 、 墙 面 、 吊 顶 、 灯 具 、 桌 椅 、 饰 品 等 保 洁 服 务 合 同 约 定 的设 施 设 备 。6 服 务 质 量 要 求 6.1 通 用 要 求 DB5305/T 49.2 2020 3 6.1.1 根 据 办 公 楼 ( 区 ) 保 洁 区 域 的 不 同 , 对 所 使 用 的 清 洁 工 具 , 如 抹 布 、 墩 布 、 尘 推 等 工 具 , 应 标记 不 同 标 识 或 不 同 颜 色 进 行 区 分 。6.1.2 根 据 地 面 、 镜 面 和 墙 面 的 材 质 , 给 出 了 不 同 材 质
14、 的 要 求 , 参 见 附 录 表 A.1。6.1.3 保 洁 服 务 作 业 过 程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相 关 规 定 采 取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 防 止 对 作 业 人 员 或 他 人 造 成 伤 害 ,开 展 2 m 或 2 m 以 上 高 空 作 业 时 , 应 符 合 GB/T 3608 的 要 求 。6.1.4 遇 雨 、 雪 、 大 风 等 特 殊 天 气 时 应 及 时 清 扫 道 路 、 院 场 , 并 在 通 道 、 台 阶 、 出 入 口 处 放 置 警 示 标志 及 防 滑 垫 。6.2 大 厅 及 公 共 阅 览 室6.2.1 安 排 人 员 定 时
15、巡 回 保 洁 , 每 天 清 洁 地 面 次 数 视 人 流 量 和 清 洁 状 况 而 定 。6.2.2 应 保 持 地 面 洁 净 有 光 泽 , 无 垃 圾 杂 物 、 灰 尘 污 渍 、 无 划 痕 ; 踢 脚 线 、 接 缝 、 角 落 处 洁 净 ; 遇 雨天 应 增 加 干 拖 把 拖 地 次 数 , 门 口 放 防 滑 地 毯 ( 垫 ) 及 相 关 警 示 牌 , 并 经 常 清 洗 防 滑 地 毯 ( 垫 ) , 保 持 地毯 ( 垫 ) 整 洁 无 杂 物 。 6.2.3 应 及 时 清 洗 、 擦 拭 、 清 理 积 痰 盆 和 垃 圾 箱 , 箱 体 洁 净 , 周
16、 围 无 抛 洒 垃 圾 、 异 味 , 每 天 指 定 时 间内 将 垃 圾 倒 至 垃 圾 收 集 站 。6.2.4 墙 面 、 玻 璃 、 桌 椅 等 , 玻 璃 大 门 无 手 印 、 无 积 灰 、 无 水 迹 , 保 持 光 亮 、 干 净 , 墙 面 、 桌 椅 等 整洁 无 积 灰 ; 低 位 墙 、 踢 脚 线 、 转 角 每 周 清 洁 一 次 , 高 位 墙 每 月 清 洁 一 次 , 保 持 干 净 、 无 蛛 网 。6.2.5 窗 框 、 窗 台 无 灰 尘 、 无 污 渍 , 金 属 件 表 面 光 亮 。 门 把 手 定 期 消 毒 , 保 持 干 净 、 无 痕
17、 迹 .6.2.6 大 厅 地 面 、 镜 面 和 墙 面 材 质 , 不 同 材 质 清 洁 质 量 要 求 , 参 见 附 录 表 A.1。6.3 走 廊 及 楼 梯6.3.1 定 时 巡 回 保 洁 , 每 天 清 洁 地 面 次 数 视 清 洁 状 况 而 定 。6.3.2 应 保 持 地 面 洁 净 有 光 泽 , 无 垃 圾 杂 物 、 灰 尘 污 渍 、 无 划 痕 、 踢 脚 线 、 接 缝 、 角 落 处 洁 净 。6.3.3 窗 框 、 窗 台 、 玻 璃 无 灰 尘 、 无 污 渍 , 应 及 时 清 洗 积 痰 盆 。6.3.4 应 定 期 清 扫 台 阶 及 边 角
18、, 确 保 地 面 、 阶 梯 ( 包 括 侧 面 ) 无 垃 圾 、 污 迹 、 灰 尘 、 水 迹 。 6.3.5 楼 梯 扶 手 无 灰 尘 , 扶 手 边 隔 断 玻 璃 无 手 印 、 污 迹 , 通 道 踢 脚 线 干 净 无 灰 尘 。6.3.6 天 花 板 、 灯 具 每 月 清 洁 不 少 于 3 次 , 无 积 尘 、 斑 点 、 无 蛛 网 、 水 迹 。6.4 卫 生 间6.4.1 实 行 巡 回 保 洁 , 地 面 无 垃 圾 、 无 污 渍 、 无 积 水 、 定 时 消 毒 ; 地 漏 畅 通 无 阻 , 及 时 清 空 垃 圾 桶 。6.4.2 喷 洒 消 毒
19、清 洁 剂 清 洗 便 池 , 保 持 其 干 净 、 无 污 垢 、 无 异 味 、 畅 通 , 如 发 现 堵 塞 及 时 报 修 。6.4.3 清 洁 墙 面 、 隔 断 板 , 保 持 无 污 迹 。6.4.4 洗 手 池 无 水 锈 、 无 皂 迹 、 无 毛 发 , 对 台 面 和 洗 手 池 进 行 消 毒 。6.4.5 保 持 洁 具 、 镜 面 表 面 光 洁 明 亮 、 无 毛 发 异 物 、 无 擦 痕 、 定 时 消 毒 。6.4.6 保 持 水 龙 头 及 其 他 配 件 、 外 露 管 道 、 洗 手 液 盒 等 表 面 干 净 、 无 水 迹 、 无 污 渍 ,
20、洗 手 液 及 时 添 加 。6.4.7 空 气 清 新 无 异 味 , 窗 玻 璃 清 洁 无 积 灰 。6.4.8 卫 生 间 和 洗 手 池 卫 生 用 品 齐 备 及 设 施 完 好 。 6.5 电 梯6.5.1 轿 厢 内 顶 面 和 内 侧 墙 壁 保 持 光 亮 、 无 污 迹 , 天 花 板 无 灰 尘 、 蛛 网 ; 不 锈 钢 材 质 部 位 定 期 做 钢 油护 理 , 石 材 饰 面 的 部 位 定 期 做 晶 面 护 理 ; 地 面 干 净 , 定 期 对 电 梯 内 地 毯 吸 尘 清 洗 , 保 持 地 毯 干 净 整 洁 ,摆 放 规 整 。 DB5305/T
21、49.22020 4 6.5.2 按 钮 、 扶 手 上 无 灰 尘 、 污 迹 手 印 ; 出 风 口 、 照 明 无 积 尘 、 污 垢 。6.5.3 每 周 清 理 轿 厢 内 导 轨 积 灰 、 污 垢 、 砂 土 。6.5.4 关 注 电 梯 运 行 状 况 。6.6 停 车 场 及 消 防 通 道6.6.1 路 灯 、 假 山 、 造 景 等 设 施 清 洁 , 无 张 贴 物 。6.6.2 各 类 指 示 牌 、 照 明 灯 具 、 栏 杆 等 保 持 无 污 垢 、 清 晰 完 好 。6.6.3 办 公 楼 各 进 出 口 台 阶 地 面 保 持 干 净 清 洁 , 地 垫 无
22、 灰 尘 、 水 迹 、 污 垢 。6.7 草 地 、 花 台 及 水 景6.7.1 草 地 、 花 台 、 隔 离 带 周 围 无 杂 物 垃 圾 , 无 积 水 。6.7.2 绿 化 带 、 花 坛 、 盆 栽 植 物 无 枯 叶 、 烟 蒂 、 杂 物 。6.7.3 水 景 内 无 漂 浮 物 、 无 杂 物 、 无 青 苔 、 水 质 干 净 无 异 味 。 6.8 卫 生 消 杀6.8.1 公 共 场 所 和 周 围 环 境 应 按 要 求 定 期 进 行 预 防 性 卫 生 消 杀 , 配 合 相 关 部 门 进 行 有 害 生 物 的 预 防 和控 制 。6.8.2 公 共 卫
23、生 间 和 电 梯 至 少 每 日 消 毒 1 次 , 公 共 区 域 根 据 需 要 进 行 消 毒 , 应 符 合 GB/T 18883的 要求 。6.8.3 适 时 开 展 卫 生 防 疫 活 动 , 遇 传 染 疾 病 流 行 或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时 应 按 照 疫 情 防 控 部 门 要 求 配 合做 好 突 发 性 传 染 病 控 制 。6.9 垃 圾 处 理6.9.1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进 行 垃 圾 分 类 , 合 理 设 置 环 境 卫 生 设 施 , 设 立 对 不 同 品 种 的 有 害 垃 圾 进 行 分 类 投放 、 收 集 、 暂 存 的 专
24、门 场 所 或 容 器 , 设 置 单 独 存 放 厨 余 垃 圾 的 专 门 密 闭 容 器 , 在 办 公 室 、 公 共 区 域 适 当位 置 配 置 可 回 收 垃 圾 、 其 他 垃 圾 等 分 类 垃 圾 桶 ( 篓 ) , 设 置 垃 圾 中 转 房 ( 站 、 车 、 箱 ) 、 垃 圾 集 中 缓 存 区 等 。 垃 圾 投 放 、 处 理 的 容 器 和 场 所 应 设 置 显 著 标 识 , 应 符 合 GB/T 19095 的 要 求 。6.9.2 公 共 区 域 垃 圾 应 日 产 日 清 , 保 持 清 洁 无 异 味 , 无 散 积 垃 圾 , 在 垃 圾 清 运
25、 过 程 中 做 好 防 护 措 施 , 避免 造 成 二 次 环 境 污 染 。6.9.3 协 助 物 业 管 理 或 使 用 单 位 进 行 垃 圾 分 类 和 处 理 工 作 , 其 中 : 建 筑 ( 维 修 ) 垃 圾 分 类 堆 放 到 指 定 垃 圾 缓 存 区 , 定 时 集 中 运 至 垃 圾 转 运 站 ; 生 活 垃 圾 按 照 “ 可 回 收 物 、 有 害 垃 圾 、 厨 余 垃 圾 、 其 他 垃 圾 ” 分 类 处 理 。6.9.4 垃 圾 分 类 处 理 内 容 及 要 求 , 参 见 附 录 表 B.1。7 服 务 评 价 结 果 运 用7.1 评 价7.1.
26、1 机 关 办 公 楼 ( 区 ) 使 用 单 位 对 保 洁 服 务 提 供 机 构 进 行 满 意 度 测 评 , 可 采 取 现 场 检 查 、 临 时 抽 查 、 随 机 采 访 、 问 卷 征 求 意 见 、 第 三 方 评 价 等 形 式 , 测 评 结 果 可 作 为 保 洁 服 务 提 供 机 构 服 务 合 同 续 签 的 参 考 。7.1.2 机 关 办 公 楼 ( 区 ) 使 用 单 位 定 期 对 保 洁 服 务 提 供 机 构 的 保 洁 服 务 提 供 能 力 、 服 务 质 量 水 平 、 机构 信 用 评 价 等 进 行 综 合 测 评 , 测 评 满 意 率
27、低 于 80%即 解 除 保 洁 服 务 合 同 关 系 。 DB5305/T 49.2 2020 5 7.2 意 见 征 询7.2.1 保 洁 服 务 提 供 机 构 采 取 电 话 、 走 访 、 座 谈 会 、 问 卷 调 查 等 征 询 形 式 , 每 年 至 少 向 90%以 上 的 保洁 服 务 使 用 人 员 征 询 2次 意 见 和 建 议 。7.2.2 保 洁 服 务 提 供 机 构 对 征 询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应 及 时 分 析 并 做 好 处 理 记 录 , 不 断 改 进 服 务 的 内 容 和 质量 。7.2.3 保 洁 服 务 提 供 机 构 对 机 关 办
28、 公 楼 ( 区 ) 使 用 单 位 反 映 问 题 的 处 理 率 应 达 100%。7.3 投 诉 处 理7.3.1 保 洁 服 务 提 供 机 构 对 机 关 办 公 楼 ( 区 ) 使 用 单 位 的 投 诉 意 见 应 及 时 处 理 , 并 将 处 理 结 果 及 时 通知 投 诉 者 , 并 进 行 回 访 , 回 访 率 应 达 100%。7.3.2 受 理 、 处 置 机 关 办 公 楼 ( 区 ) 使 用 单 位 的 投 诉 应 进 行 记 录 存 档 , 并 分 下 列 情 况 进 行 处 理 :a) 属 于 保 洁 服 务 提 供 机 构 责 任 的 , 核 实 情 况
29、 后 在 1-3个 工 作 日 内 回 复 处 理 结 果 , 属 于 无 效 投 诉 的 应 做 好 解 释 工 作 ;b) 保 洁 服 务 提 供 机 构 与 投 诉 者 无 法 协 商 解 决 的 , 应 报 本 级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部 门 处 理 , 机 关 事 务 管 理部 门 查 明 事 实 后 , 分 清 责 任 如 实 反 馈 情 况 , 协 调 做 好 各 项 工 作 ;c) 向 公 安 机 关 报 案 的 , 协 助 公 安 机 关 处 理 ;d) 涉 及 依 法 裁 决 的 , 应 按 法 律 程 序 处 。 DB5305/T 49.22020 6 附 录 A(
30、资 料 性 )材 质 清 洁 质 量 及 要 求办 公 楼 ( 区 ) 地 面 、 镜 面 和 墙 面 材 质 , 不 同 材 质 清 洁 质 量 及 要 求 见 表 A.1。表 A.1 材 质 清 洁 质 量 及 要 求类 别 材 质 质 量 要 求 硬 地 板 大 理 石 光 亮 、 洁 净 、 接 缝 边 角 无 污 垢花 岗 石 光 亮 、 无 污 迹 、 接 缝 边 角 无 污 垢火 山 石 平 整 、 干 净 、 无 残 留 物 、 接 缝 边 角 无 污 垢水 磨 石 光 亮 、 无 污 迹木 地 板 光 亮 、 四 周 接 缝 无 积 灰 、 无 污 渍PVC板 光 亮 、 无
31、 污 迹瓷 砖 光 洁 、 明 亮 、 无 污 渍 、 无 水 迹软 地 板 地 毯 无 褪 色 、 无 毛 边 、 柔 软 、 纤 维 成 同 一 方 向软 地 面 塑 胶 地 垫 平 整 、 色 泽 均 一 、 无 残 留 、 无 污 渍 、 无 板 结金 属 材 质 亚 光 丝 纹 不 锈 钢 色 泽 均 一 、 无 斑 点 、 无 擦 痕 、 无 污 迹抛 光 镜 面 不 锈 钢 明 亮 、 无 擦 痕 、 无 印 迹亚 光 轧 花 不 锈 钢 色 泽 均 一 、 无 斑 点 、 无 擦 痕 、 无 污 迹铝 合 金 光 滑 、 洁 净 、 无 斑 点 、 无 灰 尘 其 他 材 质
32、玻 璃 洁 净 明 亮 、 通 透 性 强 、 无 划 痕 、 无 水 迹墙 纸 无 斑 点 、 无 污 渍密 度 板 ( 复 合 板 ) 色 泽 均 一 、 无 擦 痕 、 无 积 灰 、 无 污 渍涂 料 无 灰 尘 、 无 污 渍金 箔 面 光 亮 、 洁 净 、 无 灰 尘 、 无 污 渍 DB5305/T 49.2 2020 7 附 录 B( 资 料 性 )垃 圾 分 类 处 理 内 容 及 要 求垃 圾 分 类 处 理 内 容 及 要 求 见 表 B.1。表 B.1 垃 圾 分 类 处 理 内 容 及 要 求序 号 类 别 主 要 品 种 处 理 要 求 1 可 回 收 物 纸 类
33、 ( 废 书 籍 、 报 纸 、 纸 板 箱 、 纸 塑 铝 复 合包 装 等 纸 制 品 ) , 塑 料 ( 废 塑 料 瓶 、 塑 料 桶 、 塑料 餐 盒 等 塑 料 制 品 ) , 金 属 ( 废 金 属 易 拉 罐 、 金属 瓶 、 金 属 工 作 等 金 属 制 品 ) , 玻 璃 ( 废 玻 璃 杯 、镜 子 等 玻 璃 制 品 ) , 织 物 ( 废 旧 衣 物 、 穿 戴 用 品 、床 上 用 品 、 布 艺 用 品 等 纺 织 物 等 ) 。 应 当 根 据 可 回 收 物 的 种 类 和 产 生量 , 设 置 专 门 容 器 或 临 时 存 储 空 间 ,实 现 单 独
34、分 类 、 定 点 投 放 , 必 要 时 可设 专 人 分 拣 打 包 , 做 到 标 识 明 显 。 与专 业 回 收 企 业 合 作 , 可 回 收 垃 圾 纳 入再 生 资 源 回 收 利 用 渠 道 。 建 立 废 弃 电器 电 子 类 物 品 处 理 站 , 收 集 后 交 由 具备 资 质 的 再 生 资 源 回 收 企 业 进 行 环 保回 收 处 理 。2 有 害 垃 圾 灯 管 ( 废 荧 光 灯 管 、 废 温 度 计 、 废 血 压 计 、电 子 类 危 险 废 物 等 ) , 家 用 化 学 品 ( 废 药 品 及 其包 装 物 、 废 杀 虫 剂 和 消 毒 剂 及
35、 其 包 装 物 、 废 矿 物油 及 其 包 装 物 、 废 胶 片 及 废 相 纸 等 ) , 电 池 ( 废镉 镍 电 池 和 氧 化 汞 电 池 等 ) 。 按 照 便 利 、 快 捷 、 安 全 的 原 则 ,设 立 专 门 场 所 或 容 器 , 对 不 同 品 种 的有 害 垃 圾 进 行 分 类 投 放 、 收 集 、 暂 存 ,并 在 醒 目 位 置 设 置 有 害 垃 圾 标 识 。 将有 害 垃 圾 交 由 具 备 资 质 的 机 构 进 行 收运 处 置 , 根 据 有 害 垃 圾 的 品 种 和 产 生 数 量 , 合 理 约 定 收 运 频 率 。3 厨 余 垃 圾
36、 家 庭 厨 余 垃 圾 ( 家 庭 日 常 生 活 中 产 生 的 菜帮 、 菜 叶 、 瓜 果 皮 壳 、 剩 菜 剩 饭 、 废 弃 食 物 等 易腐 烂 垃 圾 ) , 餐 余 垃 圾 ( 机 关 、 企 业 和 公 共 机 构在 食 品 加 工 、 饮 食 服 务 、 单 位 供 餐 等 活 动 中 , 产生 的 食 物 残 渣 、 食 品 加 工 废 料 和 废 弃 食 用 油 脂等 ) , 其 他 厨 余 垃 圾 ( 农 贸 市 场 、 农 产 品 批 发 市场 产 生 的 蔬 菜 瓜 果 垃 圾 、 腐 肉 、 肉 碎 骨 、 水 产 品 、畜 禽 内 脏 等 ) 。 设 置
37、专 门 的 密 闭 容 器 单 独 存 放 ,明 确 专 人 监 管 , 避 免 混 入 废 餐 具 、 塑料 、 饮 料 瓶 罐 、 废 纸 等 不 利 于 后 续 处理 的 杂 物 。 建 立 工 作 台 账 , 记 录 餐 厨废 弃 物 数 量 、 去 向 。 要 将 餐 厨 废 弃 物交 由 所 在 地 的 专 业 机 构 进 行 回 收 处理 , 做 到 日 产 日 清 。4 其 他 垃 圾 除 可 回 收 物 、 有 害 垃 圾 、 厨 余 垃 圾 外 的 生 活垃 圾 。 设 置 专 用 垃 圾 桶 收 集 , 做 到 日 产日 清 。 DB5305/T 49.22020 8 参 考 文 献1 物 业 管 理 条 例 2 云 南 省 物 业 服 务 导 则 3 保 山 市 物 业 服 务 等 级 标 准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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