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120 CCS A 01 37 山东省 地方标准 DB 37/T 4397 2021 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工作规范 2021 - 10 - 18 发布 2021 - 11 - 18 实施 山东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37/T 4397 2021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2 人员要求及配备 . 2 4.1 环境与设施设备及安全要求 . 2 4.2 教具学具要求及配备 . 2 4.3 5 教育原则 . 3 早期教育原则 . 3 5.1 补偿教育原则 . 4 5.2 个别化教育原则
2、. 4 5.3 系统教育原则 . 4 5.4 6 教学内容 . 4 学前教育阶段 . 4 6.1 义务教育阶段 . 4 6.2 其他教学内容 . 5 6.3 7 教学程序 . 5 接 案建档 . 5 7.1 评估 . 5 7.2 教育安置 . 6 7.3 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 . 6 7.4 教学实施 . 6 7.5 教学评价 . 7 7.6 转介 . 7 7.7 8 教学管理 . 7 师资管理 . 7 8.1 学生管理 . 7 8.2 档案管理 . 8 8.3 参考文献 . 9 DB 37/T 4397 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
3、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 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民政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枣庄市儿童福利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思萍、刘艳、王锦娣、褚红坤、金殿海。 DB 37/T 4397 2021 1 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工作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工作的有关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教育原则、教学内容、教 学程序、教学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儿童福利机构内特殊儿童学前教育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
4、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MZ 010 2013 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儿童福利机构 children welfare institute 政府批准,为孤、弃等特殊儿童提供养育、医疗保健、康复、教育、安置等服务,并服务于社会儿 童的社会福利服务组织。 3.2 特殊教育 special education 使 用一般的或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及教学设备 ,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 进行的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
5、教育。 3.3 特殊儿童 exceptional children 身心发展上与普通儿童有较大差异,在正常范围之外的儿童。 注 1: 特殊儿童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特殊儿童是指身心发展上有各种障碍的儿童,又称缺陷儿童或障碍儿童, 如智力障碍、听力障碍、视力障碍、肢体障碍、言语障碍、学习障碍、情绪和行为异常儿童等。广义的特殊 儿童除障碍儿童外,还包括超常儿童、问题行为儿童等。 注 2: 本文件中的特殊儿童主要指的是智力障 碍儿童( 3.4)、孤独症儿童( 3.5)、脑瘫儿童( 3.6)以及多重障碍 儿童(生理、心理或感官上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障碍的儿童)。 3.4 智力障碍儿童 mentally
6、 retarded children 在发育阶段发生智力和适应功能缺陷的儿童。 注: 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水平,主要表现在概念、社交和实用的领域存在障碍。 3.5 孤独症儿童 autism autistic children 又称自闭症儿童,指在多种场所下,社交交流和社交互动方面存在持续性缺陷的儿童。 DB 37/T 4397 2021 2 注: 主要表现为社交情感互动缺陷,在社交互动中使用非语言交流行为缺陷,发展、维持和理解人际关系缺陷。 3.6 脑瘫儿童 children with cerebral palsy 在脑生长发育完成以前,由各种不同病因所致的脑部损害而造成的伴有智力发育障碍、共济
7、失调、 语言困难以及永久性运动异常和姿势异常等其它方面缺陷的儿童。 4 基本要求 人员要求及配备 4.1 4.1.1 教育主管 4.1.1.1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1.1.2 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1.1.3 具有 5 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4.1.2 特殊教育教师 4.1.2.1 具有特殊教育学、教育学、心理学、康复学等专业大 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1.2.2 具有教师从业资格。 4.1.3 康复治疗师 4.1.3.1 具有教育、康复、护理等专业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1.3.2 具有康复治疗师从业资格。 4.1.4 生活老师 4.1.4.1 具
8、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1.4.2 具有特殊儿童护理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4.1.5 人员配比 4.1.5.1 学前教育段每班儿童不多于 6 人,义务教育段每班儿童 6 8 人。 4.1.5.2 儿童与教职工比例 1.5:1,班级与教职工比例 1:4。 4.1.5.3 生活老师按略高于幼儿园标准配备。 环境与设施设备及安全要求 4.2 应符合 MZ 010 2013的相关规定。 教具学具要求及配备 4.3 4.3.1 教具学具要求 4.3.1.1 应遵循特殊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充分考虑特殊儿童潜能开发和功能补偿的需求,以增强特殊 儿童终身学习和融入社会的能力为目的。 4.3.1.2 应坚持教
9、具学具的整体性和专业服务的系统性,为特殊儿童的学习、康复和生活辅导提供全 方位支持。 4.3.1.3 应突出教具学具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每一个特殊儿童的残疾类型、残疾程度和特殊需要, 及时调整更新配置。 DB 37/T 4397 2021 3 4.3.1.4 应确保教具学具的安全,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材料。 4.3.2 教具学具配备 4.3.2.1 基本配备 4.3.2.1.1 基础设备类: 办公用具:办公桌椅、电脑、电子白板等; 学习用具:课桌椅(含脑瘫儿童使用的轮椅桌及矫形椅、低视力学生使 用的升降桌及椅子等)、 学生电脑及相关学习软件等; 储物用具:各种文件柜及书柜(存放学生
10、资料或其它文件、图书资料的文件柜、书柜;存放 教学活动或干预训练所需用品的储存柜或置物架等)。 4.3.2.1.2 图书音像类: 特殊教育专业书籍及杂志、一般教育书籍、心理书籍、教法类图书、康复医学类图书及各种 专业工具书籍等; 儿童、青少年阅读的各类图书(含绘本)及音像资料、益智类光盘等。 4.3.2.1.3 益智类教具学具类: 橡皮泥、棋子、画笔、模型、玩具、塑封的实物或卡片等; 儿童图形认知板、字母数字列车、几何图形插件、蒙台梭利教具、早期干预卡片等。 4.3.2.1.4 肢体运 动辅助类: 大动作训练:步态训练器、支撑器、助行器及跳绳、拐杖、球类等能够促进大运动技能发展 的简单器具;
11、精细动作训练:分指板、抓握练习器、套圈、沙袋、不同硬度和粗细度的磨砂板及手功能训 练材料、 OT 操作台(含串珠、小型拼接积木、扣子等); 感觉统合训练:滚筒、大龙球、触觉球、吊揽系列、蹦床、跳袋、滑梯和滑板等。 4.3.2.2 可选配备 4.3.2.2.1 肢体运动辅助类: 太极平衡板、手摇旋转器、跳袋、平衡木、独脚椅、平衡功能评定及训练设备等; 作业治疗器、踏步器、平衡功能评定及训练设备、上肢运动功能训练设备、下肢运动功能训 练设备、轮椅等; 多感官统合训练设备。 4.3.2.2.2 身心发展评估工具: 特殊教育学前段评估工具:孤独症儿童发展评估表、自闭症儿童心理教育评核(简称 PEP-3
12、)、 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双溪启智心智障碍儿童个别化教育课程、 波特奇早期教育方法等; 特殊教育义务段评估工具: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 (2016 版 )、培智义务教育课程 评估手册。 4.3.2.2.3 心理康复训练类: 认知干预操作用具、沙盘等; 进行音乐治疗时使用的电子琴、吉他、音响等(民族地区可选配当地相应的民族乐器)。 5 教育原则 早期教育原则 5.1 DB 37/T 4397 2021 4 应尽早地抓住时机,对特 殊儿童进行早期诊断、早期教育和早期干预。 补偿教育原则 5.2 在特殊教育过程中,应根据特殊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运用功能补偿原理,充分发挥特殊儿童内在 潜能
13、,增强特殊儿童适应能力。 个别化教育原则 5.3 应根据特殊儿童身心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个别化的教育与训练方案,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系统教育原则 5.4 应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从医疗、养护、康复、教育等方面,不断巩固和发 展儿童的社会适应能力。 6 教学内容 学前教育阶段 6.1 6.1.1 学前教育阶段 A 类型教学内容见教育部 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涵盖健康、语言、社 会、科学、艺术、康复训练六大领域: 健康领域应涵盖身心状况、动作发展、生活习惯与生活能力等内容; 语言领域应涵盖倾听与表达、阅读与书写准备等内容; 社会领域应涵盖人际交往、社会适应等内容; 科学
14、领域应涵盖科学探究、数学认知等内容; 艺术领域应涵盖感受与欣赏、表现与创造等内容; 康复训练领域应涵盖动作、感知觉、沟通与交往、情绪与行为等训练内容。 6.1.2 学前教育阶段 B 类型教学内容见学龄孤独症儿童教育评估指南设置的第二种类型,包括运 动、认知、语言、生活适应、情绪调整与行为矫正五门课程: 运动能力训练领域应涵盖粗大动作、精细动作、动作协调等训练内容; 认知能力训练领域应涵盖知觉、记忆、想象、概念形成、推理、思考等训练内容; 语言训练领域应涵盖创设语言表达情景、语言模仿、语言理解、语言表达等内容; 生活适应领域应涵盖生活自理、劳动技能、人际交往等内容; 情绪调整与行为矫正领域应涵盖
15、情绪理解、情绪表达与调节、关系与情感、自我管理等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 6.2 教学内容 见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 (2016版 ),涵盖生活语文、生活数学、生活适应、劳动 技能、唱游与律动、绘画与手工、运动与保健、康复训练等课程: 生活语文应涵盖倾听与说话、识字与写字、阅读、写画与习作、综合性学习等内容; 生活数学应涵盖常见的量、数与运算、图形与几何、统计、综合与实践等课程内容; 生活适应应以特殊儿童生活为基础,应涵盖个人生活、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区生活、国 家与世界等课程内容; 劳动技能应涵盖自我服务劳动技能、家务劳动技能、公益劳动技能和简单生产劳动技能四个 类别的内容; 唱游与律动应涵
16、盖感受 与欣赏、演唱、音乐游戏、律动四个学习领域内容; DB 37/T 4397 2021 5 绘画与手工根据学习活动方式划分为造型表现、设计应用、欣赏评述和综合探索四 个学习领域; 运动与保健应涵盖运动参与、运动技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四个方面的课程内容; 康复训练应涵盖动作训练、感知觉训练、沟通与交往训练、情绪与行为训练等内容。 其他教学内容 6.3 6.3.1 各地应根据特殊儿童发展需求、当地文化资源、地域特色开发校本课程。 6.3.2 根据特殊儿童的需求,应开设青春期教育、融合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以及中华传统文化教育等。 7 教学程序 接案建档 7.1 7.1.1 教师与儿童主要照料者和
17、儿童本人面 谈,了解特殊儿童的基本情况。 7.1.2 为特殊儿童注册登记。 评估 7.2 7.2.1 评估要求 7.2.1.1 在特殊教育评估中,应进行多元评估。 7.2.1.2 多元评估表现在评估内容、手段、人员和工具四个主要方面。评估内容涉及身体条件、心理 特点和生活环境;评估手段包括访谈、测验、观察、调查等;评估小组应由康复治疗师、特殊教育教师、 医生、社工等专业人员及照料者组成;评估工具包括量表、医学仪器、问卷等。 7.2.1.3 评估时保证资料收集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等。 7.2.2 评估内容 7.2.2.1 智力障碍儿童评估内容包括:感知觉、粗大动作、精细动作、认知、语
18、言、生活自理、社会 交往等领域。 7.2.2.2 孤独症儿童评估内容包括:感知觉、粗大动作、精细动作、认知、语言与沟通、生活自理、 社会交往、情绪与行为等领域。 7.2.2.3 脑瘫儿童评估内容包括:感知觉、粗大动作、精细动作、活动能力、语言、生活自理、社会 交往等领域。 7.2.3 评估方法 7.2.3.1 咨询 与主要照料者交流特殊儿童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性别、年龄、残疾类型、障碍程度、接受教育和 康复训练情况等。 7.2.3.2 观察法 在自然情境中或预先设置的情境中对特殊儿童行为进行观察、记录分析,以获得儿童心理活动变化 和发展规律的方法;观察时应带着问题去观察,有明确的观察目的,同时
19、选取合适的观察方法。 7.2.3.3 作业评估 法 DB 37/T 4397 2021 6 评估者选取与现实生活要求相一致的任务,让特殊儿童具体操作该特定任务,以确定其是否掌握了 完成该任务所必备的技能或能力。 7.2.3.4 量表评测 评估者根据教师拟定的需要评定目标自行设计的或者别人已经编制好的、较好的、经过大量实践的 评定量表对特殊儿童进行评估的一种评估方式,其优点在于方便记录和编写个别化教育计划。 7.2.3.5 评估过程 7.2.3.5.1 与特殊儿童建立良好的关系,让儿童身心得到放松,应先咨询再用观察法,在充分观察、 了解儿童基本情况后进行。 7.2.3.5.2 依据智力障碍儿童、
20、孤独症儿童、脑瘫儿童等障碍类型选择评估工具并开展评估。 7.2.3.5.3 评估人员的语气应平和,使儿童听清楚引导员发出的指令,以使其配合评估。 教育安置 7.3 7.3.1 根据评估结果,按照功能相近的原则进行教育安置。 7.3.2 在年龄安置的基础上,根据障碍类型和程度再进行分班,年龄及功能障碍相似分为一个班。 7.3.3 对儿童的安置倡导混合编班,促进儿童的社会性发展。 7.3.4 体现每个儿童的个性化需求,实行走班。 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 7.4 7.4.1 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要求 7.4.1.1 个别化教育计划应以评估结果为依据制定,并针对特殊儿童的发展情况定期调整。 7.4.1.2
21、个别化教育计划中长期目标应为概括、抽象、有指示性的,时间为一学期或一学年的目标。 短期目标的分析应在长期目标的指引下进行。 7.4.1.3 各任课教师根据每个特殊儿童的个别化教育计划制定每学科(领域)的学期计划、月计划、 周计划和课时计划。 7.4.1.4 每学期末对教育计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价,确认是否完成教学目标。 7.4.2 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内容 包含特殊儿童的基本情况,能力现状,长期目标,短期目标,完成目标所需要的教育教学措施,实 施计划的周期,完成的时间及责任人,对目标的评价及调适计划。 教学实施 7.5 7.5.1 教学活动设计 7.5.1.1 侧重特殊儿童的潜能开发、能力培养,体
22、现教育性、生活化、兴趣性、游戏性、参与性、生 成性等。 7.5.1.2 根据各教育阶段教学内容,确定活动领域,制定活动方案,做好活动准备,开展教学活动。 7.5.2 教学活动安排 7.5.2.1 根据精力、脑力和学习能力三者的动态曲线,每天的第一、二节课和每周二、三、四,宜安 排文化知识(认知类)课程。 7.5.2.2 抽象枯燥需注意力高度集中和深刻记忆的活动宜安排在上午,活动性课程宜安排在下午。 DB 37/T 4397 2021 7 7.5.2.3 应根据特殊儿童的实际需要合理安排个训课和集体课。 7.5.2.4 在教学活动设计中,根据特殊儿童实际发展需要实现康教融合。 教学评价 7.6
23、7.6.1 成立以机构负责人为组长,教育主管、特殊教育教师等为成员的 评价小组,对教学工作进行综 合评价。 7.6.2 评价主体为特殊教育教师、康复治疗师、生活老师、教育主管等。 7.6.3 评价方式应采用综合评价和多元评价(含:诊断性评价、过程性评价、终结性评价等)。 7.6.4 评价内容可通过教学过程性记录、特殊儿童档案、教师评语、学生发展成效等呈现。 7.6.5 分析评价结果并确定下一步工作任务和要求。 转介 7.7 7.7.1 转介类型 7.7.1.1 由学前特殊教育阶段升级到义务教育阶段,由特殊教育学校(班)转至普通学校。 7.7.1.2 因特殊原因无法参与集体学习,应采取适合的送教
24、方式。 7.7.1.3 因就业、收养和转至其他机构等原因离院。 7.7.2 转介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进行转介: 可进入普通学校就学的儿童; 每一个学段结束,升至高一水平学段的儿童; 离院的儿童; 送教的儿童。 7.7.3 转介要求 7.7.3.1 教师应为每个转介儿童书写转介报告。 7.7.3.2 转介报告主要包括儿童基本情况、学习情况、存在问题及教育建议等。 7.7.3.3 教师应做好转介特殊儿童的早期协调和跟踪回访。 8 教学管理 师资管理 8.1 8.1.1 制定并严格执行各项常规教学工作的管理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质量保障制度和措施。 8.1.2 有健全的教师考核制度和激励措施
25、。 8.1.3 重视师德教育和分类分岗位专业培训,积极开展青年教师、骨干教师等专项培养计划。 8.1.4 教学组织结构健全、活动常态化,鼓励教师开展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显著。 8.1.5 主动将社区支持、专家支持等纳入协同育人管理机制,鼓励引入外部力量。 学生管理 8.2 8.2.1 应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爱国奉献、勤劳勇敢、自信坚强、互相帮助、尊重他人。 8.2.2 应有良好的礼貌习惯:会主动问好、会致谢、致敬、不打架不骂人。 8.2.3 应有良好的学习习惯:上课时姿势端正、认真听讲、积极发言、不做小动作,遵守纪律,不迟 DB 37/T 4397 2021 8 到早退。 8.2.4 应有良好的
26、卫生习惯:仪表整洁、服装整齐,爱护环境、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 8.2.5 应有良好的如厕习惯:在生活老师辅助下及时如厕,便后冲厕、洗手, 无特殊情况,课上不得 如厕。 档案管理 8.3 8.3.1 档案应以儿童为单位,一人一档,动态管理,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 8.3.2 档案内容应涵盖特殊儿童基本信息表、教育评估报告、教学阶段性记录、个训记录等相关受教 育信息。 8.3.3 档案记录应遵循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有机联系,保证及时、完整、系统、准确。内容简明、扼要、 实用,专业术语应确切,不得弄虚作假、逾期补造。 8.3.4 档案文件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图文清晰。实物、音像等特殊载
27、体材料,应当与相对应的纸质文 件材料一并归档。 8.3.5 每学期末教师负责教育档案的整理、组卷、归档。 8.3.6 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专人负责、永久存放。注重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等,确保档案 安全。 DB 37/T 4397 2021 9 参考文 献 1 GB/T 31725 2015 早期教育服务规范 2 JGJ 76 2016 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3 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鲁教基字 2012 26号 4 张文京,严小琴 .特殊儿童个别化教育:理论、计划、实施 M.重庆大学出版社, 2020. 5 左元国主编 .特殊教育学校管理 M.中国轻工 业出版社, 2012
28、. 6 Mash, E.J , Wolfe, D.A.异常儿童心理学 M.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9. 7 虞永平,原晋霞 .幼儿园课程 M.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4.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3 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Z.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2.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16版幼儿园工作规程:附幼儿园工作规程新旧对照 Z.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6. 10 幸福新童年编写组 . 及相关法规汇编 Z.首都师范大学 出版社, 2017. 11 协康会 .自闭症儿童心理教育评核 Z.商务印书社, 2013. 12 胡晓毅,刘艳虹 .学龄孤独症儿童教育评估指南 M.北京
29、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7. 13 Susan R.Sandall,Ilene S.Schwartz等 .学前特殊需要儿童融合教育实用手册 M.北京大学 出版社, 2018. 14 王辉 .特殊儿童教育评估 M.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5. 15 王辉,胡建郭,王磊,董艳莎,冯灵 .培智义务教育课程评估手册 M.湖南大学出版社, 2019. 16 朴永馨 .特殊教育辞典 Z.华夏出版社, 2014. 17 美国精神医学学会,张道龙(译) .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医学出 版社, 2016. 18 于素红 .特殊教育教学设计 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6.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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