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93.080.30 CCS R84 GA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共 安 全 行 业 标 准 GA/T 1771 2021 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 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automatic recording system of motor vehicle by using high beams in violation of regulation (报批稿) 2021 - 04 - 14 发布 2021 - 10 - 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GA/T I 目 次 前言 . III
2、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分类与型号 . 2 5 技术要求 . 3 6 检验方法 . 5 7 检验规则 . 9 8 安装设置和使用 . 10 9 包装 . 11 附录 A(资料性 ) 安装设置示意图 . 12 附录 B(资料性 ) 抓拍远光灯告示标志 . 13 参考文献 . 14 GA/T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 57
3、6)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浙江安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陆海峰、华佳峰、丁频一、王正成、马静洁、王旭、黄磊、陈希韬、潘顺真、 徐良。 GA/T 1 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机动 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的分类与型号、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 规则、安装设置及包装等。 本文件适用于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 自动记录系统 的生产、检 验和 使用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
4、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 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 5768.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 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7258-201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 28181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A 36 中华人民共和 国机动车号牌 GA/T 832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 GA/T 833 机动车图像特征自动识别技术规范 GA/T 995-2020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 GA/T 1043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5、运行维护规范 GA/T 1202 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 478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远光 灯 driving-beam headlamp; main-beam headlamp 用于车辆前方远距离道路照明的灯具。 来源: GB 4785-2019, 3.9.7 3.2 近光 灯 passing-beam headlamp; dipped-beam headlamp 用于车辆前方道路照明,对来车驾驶员和其他道路使用者不造成眩目或不舒适感的灯具。 来源: GB 4785-2019, 3.9.8 3.3 GA/T 2 机动车不按规定使
6、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 automatic recording system of motor vehicle by using high beams in violation of regulation 对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行为进行自动监测和记录的系统。 3.4 有效记录数 number of effective records 可清晰辨识机动车号牌号码、车辆类型、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行为的记录数量。 来源: GA/T 1734-2020, 3.3,有修改 3.5 捕获率 capture rate 记录数与实际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车辆数之比。 来源: GA/T 1734-2020, 3.5
7、,有修改 3.6 记录有效率 effective ratio of records 有 效记录数与记录数之比。 来源: GA/T 1734-2020, 3.4,有修改 3.7 号牌识别准确率 recognition accuracy for vehicle license plate 号牌信息识别正确的车辆数与号牌信息记录有效车辆数的百分比。 注 1: 号牌信息识别正确是指号牌信息识别结果与实际号牌信息相符,对于双排字符结构的号牌,其下排字符识别结 果与实际号牌 下排字符相符。 注 2: 号牌信息记录有效是指车辆号牌完整、清晰、无遮挡、无污损以及安装规范。 来源: GA/T 497-2016,
8、 3.6 4 分类与型号 4.1 分类 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以下简称 “ 系统 ” )记录的违法行为 可 分为: 会车 类: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在距相对方向来车 150 m以 内使用远光灯的行为; 跟车 类: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 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行为。 4.2 型号 系统 的 型号应由 “ 远光灯 ” 的汉语拼音首字母缩 写、记录的行为类型和企业自定义编码组成, 符合 图 1。 GA/T 3 YGD - - 企业自定义编码 记录的行为类型 ( HC :
9、会车类 ; GC : 跟车类 ) “ 远光灯 ” 的汉语拼音首字母缩写 图 1 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型号 5 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组成 系统应由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行为 检测、成像装置、数据处理存储等硬件单元和应用软件单元组成。 5.1.2 外观 系统各部件外表面应光洁完整,无毛刺和尖锐物,无凹痕、划伤、裂缝、变形等缺陷。金属机壳表 面应有防锈、防腐蚀涂镀层,涂镀层不应有气泡、龟裂、脱落等现象。 5.1.3 铭牌 铭牌应固定在系统主要部件的醒目位置,且能永久保持。铭牌应至少标出制造商名称、生产厂址、 商标、型号、执行标准 编号 以及出厂编号。 5.2 电气部件
10、 系统的电源额定电压应为 AC 220 V、 50 Hz。系统应安装独立的电源控制开关、保护接地端子、防 雷装置以及过载、漏电和短路保护装置。 5.3 功能要求 5.3.1 远光灯识 别 5.3.1.1 系统应具备识别机动车使用远光灯的功能。 5.3.1.2 机动车仅使用近光灯、前位灯或前雾灯时,系统不应记 录。 5.3.1.3 远光灯识别时应不受路灯等环境光的影响而出现误记录。 5.3.2 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行为记录 5.3.2.1 会车类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行为 系统应至少记录以下 2张图片和视频: a) 能反映夜间会车 前机动车使用远光灯的图片,并能清晰辨别相对方向有车辆且两车距离小
11、于 150 m、显著地理特征; b) 能反映与 a)图片中机动车有明显的位移,并能清晰辨别机动车前部全景特征、车辆类型、号 牌号码; GA/T 4 c) 视频能反映机动车在夜间会车过程中持续使用远光灯的行为。 系统宜能记录清晰反映机动车前照灯使用情况的特征图片,记录的图片宜满足 GA/T 832的规定。 5.3.2.2 跟车类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行为 系统应至少记录以下 2张图片和视频: a) 能反映夜间跟车时机动车使用远光灯的图片,并能清晰辨别显著地理特征、车距参考标识、同 方向行驶的机动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 b) 能反映与 a)图片中机动车有明显的位移,并能清晰辨别机动车前部全景特征、车辆类
12、型、号 牌号码; c) 视频能反映机动车在夜间近距离跟车过程中持续使用远光灯的行为。 系统宜能记录清晰反映机动车前照灯使用情况的特征图片。 5.3.3 图片记录及合成要求 5.3.3.1 图片记录 系统记录的 每幅图片应叠加时间和设备编号等信息,时间信息的分辨力应不低于 0.01 s,设备编号 规则应符合 GA/T 1043的规定 。 5.3.3.2 图片合成 系统应具备图片合 成功能, 要求 如下: a) 应能将记录的图片合成为 1 个图片文件,不符合 5.3.2 要求的不应合成; b) 图片合成中不应改变每幅图片的尺寸、像素值、色彩等内容,不应出现遗漏、错位等情形; c) 合成图片应叠加地
13、点、防伪信息等内容; d) 合成图片应采用 JPEG 格式编码,以 JFIF 或 JPEG 格式存储,具有防篡改功能。 5.3.4 视频记录要求 系统记录的视频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采用 H.264/H.265/SVAC/MPEG4/MJPEG 编码; b) 视频分辨率不低于 1080P,帧率不低于 25 fps; c) 记录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行为 过程的视频时间不小于 5 s; d) 视频流应至少叠加日期(年月日)、时间(时分秒, 24 h 制式)、设备编号、监控点名称或道 路位置等信息。叠加信息应容易人工辨识,且不应影响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行为的认定。叠加 信息位置宜位于视频画面左上
14、端。 5.3.5 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捕获率 在标注的适用条件下,系统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捕获率应不 小于 90。 5.3.6 记录有效率 在标注的适用条件下,系统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记录有效率 应不小于 90。 5.3.7 时钟同步与计时误差 系统的时 钟应与北京时间同步, 24 h计时误差应小于或等于 1 s。 5.3.8 数据传输 GA/T 5 5.3.8.1 系统应具备联网数据传输或现场数据下载功能。 5.3.8.2 将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记录信息传输到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时,数据传输格式应符合公安 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接口要求,且信息传输应具有防丢失、防篡改等功能。视频流数据传输应符合 GB/T
15、 28181 的规定。 5.3.8.3 现场将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记录信息人工或自动下载到存储介质中后带回数据中心的,系统 应确保下载过程无法删改原始信息,且应记录下载日志信息,包括下载人、下载时间等。 5.3.9 同步补光 具有补光设备的系统,采用的补光设备应 符合 GA/T 1202的规 定。 5.3.10 号牌识别 系统应具备车辆号牌识别功能 ,号牌种类、号牌字符、号牌颜色及号牌识别准确率应符合 GA/T 833 的规 定。 5.3.11 车型识别 系统应具备车型识别功能,车型种类及识别准确率 应符合 GA/T 833的 规定。 5.3.12 驾驶人面部特征记录 系统宜能记录机动车不按规定
16、使用远光灯行为对应驾驶人面部特征的图片,驾驶人面部的分辨率 应不小于 50 50像素点。 5.4 成像装置 5.4.1 号牌最低照度 成像装置能分辨车辆号牌的最低 照度应不高于 1.0 lux/F1.2。 5.4.2 几何失真 成像装置的几何失真应不超 过 5%。 5.5 电气安全性能 系统的电源适应性、绝缘要求、抗电强度、接触电阻、泄漏电流 应符合 GA/T 995-2020中 5.4的规定 。 5.6 电磁兼容性能 系统的静电放 电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浪涌(冲击)抗扰度、电压短时中断抗扰度应 符合 GA/T 995-2020中 5.5.1的规定。 5.7 环境适应性能 系统 的
17、高温(运行)、低温(运行)、恒定湿热(运行)、盐雾、外壳防护等级、振动(正弦)、 冲击(半正弦)性能应符合 GA/T 995-2020中 5.6.1的规定。 6 检验方法 GA/T 6 6.1 检验条件 如未标明 特殊 要求,所有试验均在下述条件下进行: a) 环境温度: 0 40 ; b) 环境相对湿度: 45% 90%; c) 受试系统供电电源: AC 220V、 50 Hz。 6.2 一般要求检查 6.2.1 目视检查组成、外观、铭牌。 6.2.2 用棉花球沾水擦拭铭牌标识 15 s,再用浸过汽油的布擦拭 15 s,擦拭后 检查 铭牌 是否 清晰可 辨认。 6.3 电气部件检查 6.3.
18、1 利用万用表检查额定电源。 6.3.2 目视检查电气保护装置、接地端子和导线。 6.4 功能试验 6.4.1 远光灯识别试验 6.4.1.1 试验条件 远光灯 识别的 试验 条件 如下 : a) 实验室模拟测试应在暗室中进行,暗室应无漏光,其环境条件应不影响光束的透射性能和仪器 精确度 ; b) 实车测试选择天气晴朗无雾,环境光照度小于或等于 50 lux,号牌无遮挡、无污损的条件下 进行测试。 6.4.1.2 试验方法 采 用实验室模拟或实车方式进行试验,试验用前照灯应涵盖小型汽车和大型汽车,光源类型应包括 灯丝灯泡光源、气体放电光源、 LED光源或 LED模块,每只前照灯的远光光束发光强
19、度应符合 GB 7258- 2017中表 7的规定,并且同时打开所有前照灯(远光)时,其总的远光光束发光强度应符合 GB 4785的规 定,试验内容如下: a) 点亮前照灯的前位灯; b) 点亮前照灯的近光灯; c) 点亮前照灯的前雾灯; d) 点亮前照灯的远光灯; e) 当近光灯和远光灯为组合灯时,分别点亮前位灯、近光灯、前雾灯和远光灯; f) 干扰性试验,点亮前照灯的近光灯,同时模拟路灯、相邻车道机动车点亮远光灯等干扰情况 。 a) f)各 项 试验的测试次数均不少于 3次,当测试中出现不符合项时,则判定系统的远光灯识别 功能不符合要求。 6.4.2 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行为记录测试
20、6.4.2.1 试验条件 GA/T 7 试验 条件 应满足 以下要求 : a) 在天气晴朗无雾,环境光照度小于或等于 50 lux,号牌无遮挡、无污损的条件下进行测试; b) 选择照明装置完好,远光光束发光强度符合 GB 7258 规定的小型汽车作为试验车; c) 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试验参数按照其标注的适用条件确定。 6.4.2.2 试验方法 受试 系统按下述 方法 进行试验: a) 会车类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行为:在系统监视区域内,试验车开启远光灯,分别以 5 km/h、 20 km/h、 40 km/h 和 60 km/h 的速度,与另一速度为 0 km/h 20km/h 的试验车模拟会车情
21、 形,查看系统的记录内容 ; b) 跟车类 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行为:选择单车道进行试验,在系统监视区域内,试验车开启远光 灯,分别以 5 km/h、 20 km/h、 40 km/h 和 60 km/h 的速度,与前车模拟近距离跟车情况,跟 车距离不超过 30 m,查看系统的记录内容。 6.4.3 图片记录及合成检查 目视检查图片的数量、内容和图片效果等,用计算机和相关绘图软件检查图片记录的格式、编码、 防篡改功能等。 6.4.4 视频记录检查 使用计算机相关软件检查系统记录的实车测试数据。 6.4.5 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捕获率和记录有效率测试 按 6.4.2.2的试验方法进行, 每个 速度点
22、的测试次数均不少于 5次。 根据记录的信息计算不按规定使 用远光灯捕获率和记录有效率。 6.4.6 时钟同步与计时误差测试 6.4.6.1 试验设备 标准计时装置的 最大允许误差: 50 ms。 6.4.6.2 试验方法 系统与标准计时装置比对 24 h 0.25 h,计算计时误差。 6.4.7 数据传输试验 6.4.7.1 联网数据传输试验 将系统与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连接,试验联网数据传输功能。 6.4.7.2 现场数据下载试验 人工现场数据下载,并通过计算机检查下载日志信息和防篡改功能是否生效 。 6.4.8 同步补光测试 将 系统与补光设备连接测试,检查补光设备点亮时间与摄像机成像时间
23、是否一致,补光设备测试按 照 GA/T 1202的方法进 行。 GA/T 8 6.4.9 号牌识别测试 6.4.9.1 试验环境条件 在 天气晴朗无雾的夜间,号牌无遮挡、无污损的条件下进行试验,试验时辅助照明光照度应小于或 等于 50 lux。试验车道为单车道,宽度为 3.75 m。 6.4.9.2 号牌安装要求 试验车上的号牌安装应规范,且号牌安装位置应能体现道路上行驶的主要类型车辆的安装情形。 6.4.9.3 试验方法 试验时,仅允许单车通过试验车道,行驶轨迹应分别在车道的左侧、中间,车身不应超出试验车道。 试验时,车辆速度应覆盖 20 km/h 80 km/h的速度范围,并应均匀选取。试
24、验用号牌应覆盖 GA 36规定 的号牌(摩托车号牌、低速车号牌、临时号牌、拖拉机号牌、挂车号牌除外)、军队汽车号牌、武警汽 车号牌、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等,号牌种类和字符采用的几率应均匀。采用前号牌进行号牌识别试验。夜 间进行 100次试验,检查识别内容,计算识别准 确率。 6.4.10 车型识别测试 6.4.10.1 试验环境条件 在天气晴朗无雾的夜间,号牌无遮挡、无污损的条件下进行试验,试验时辅助照明光照度应小于或 等于 50 lux。试验车道为单车道,宽度为 3.75 m。 6.4.10.2 试验方法 试验时,仅允许单车通过 试验车道,行驶轨迹应分别在车道的左侧、中间,车身不应超出试验车道。
25、 试 验时,车辆速度应覆盖 20 km/h 80 km/h的速度范围,并应均匀选取。夜间进行 100次试验,检查识 别内容,计算识别准确率。 6.4.11 驾驶人面部特征记录 目视检查记录的图片,使用计算机和相关绘图软件检查图片中驾驶人面部的分辨率。 6.5 成像装置 6.5.1 号牌最低照度测试 6.5.1.1 测试环境条件 测试应在暗室中 进行,光源色温( 3100 100) k,测试卡表面照度( 2000 100) lux、物体照度的 不均匀性应小于 5%。暗室应无漏光,其环境条件应不影响光束的透射性能和仪器精确度。 6.5.1.2 试验方法 在 6.5.1.1暗室条件下,选用 F1.2
26、镜头 ,使镜头光圈处于最大位置,将电子快门调至最大,成像装置 距离号牌水平距离 25 m,缓慢增加点光源亮度,直至成像装置抓拍图片刚好能看清号牌信息,用照度计 测量号牌处照度。 6.5.2 几何失真测试 GA/T 9 在 6.5.1.1暗室条件下,成像装置摄取棋盘格测试卡,截图后采用软件计算几何失真 。 6.6 电气安全性能试验 受试系统的电源适应性、绝缘要求、抗电强度、接触电阻、泄漏电流试验按照 GA/T 995-2020中 6.4 的试验方法测试。 6.7 电磁兼容性能试验 受试系统的静电放电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浪涌(冲击)抗扰度、电压短时中断抗扰 度试验按照 GA/T 995
27、-2020中 6.5.2的试验方法测 试。 6.8 环境适应性能试验 受试系统的高温(运行)、低温(运行)、恒定湿热(运行)、盐 雾、外壳防护等级、振动(正弦)、 冲击(半正弦)性能试验按照 GA/T 995-2020中 6.6.2的试验方法测试。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系统的检验分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7.2 型式检验 7.2.1 检验条件 型式检验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进行: a) 产品新设计试生产; b) 结构、材料或工艺有重大改变; c) 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提出要求; d) 合同规定等。 7.2.2 检验要求 进行型式检验须由申请者提供: a) 系统产品使用说明书及系统接
28、线图或电气原理图; b) 试验用系统 3 套。 7.2.3 结果判定 按表 1 的规定进行型式检验,如果有一项试验不符合要求,则判定该型号系统型式检验不合格。 表 1 检验项目 (第 1 页 /共 2 页) 序号 试验项目 试验要求条 款 试验方法条 款 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样品 1 样品 2 样品 3 样品 1 一般要求 5.1 6.2 2 电气部件 5.2 6.3 GA/T 10 表 1 检验 项目 ( 第 2 页 /共 2 页 ) 序号 试验项目 试验要求条 款 试验方法条 款 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样品 1 样品 2 样品 3 样品 3 远光灯识别 5.3.1 6.4.1 4 机动车不按
29、规定使用远光灯行为记录 5.3.2 6.4.2 5 图片记录及合成要求 5.3.3 6.4.3 6 视频记录要求 5.3.4 6.4.4 7 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捕获率 5.3.5 6.4.5 8 记录有效率 5.3.6 6.4.5 9 时钟同步与计时误差 5.3.7 6.4.6 10 数据传输 5.3.8 6.4.7 11 同步补光 5.3.9 6.4.8 12 号牌识别 5.3.10 6.4.9 13 车型识别 5.3.11 6.4.10 14 驾驶人面部特征记录 5.3.12 6.4.11 15 成像装置 5.4 6.5 16 电气安全性能 5.5 6.6 17 电磁兼容性能 5.6 6.
30、7 18 环境适应性能 5.7 6.8 注: “ ”表示进行的检验项目。 7.3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由生产厂家按表 1进行,如有不合格项应进行返工或返修。 8 安装设置和使用 8.1 系统的安装设置要求如下: a) 宜设置在道路危险点段、交通事故多发和通行秩序混乱路段,设置点段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 设施应清晰规范; b)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宜设置会车类系统,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的路段 宜设置跟车类系统; c) 应在抓拍点前方设置交通监控设备标志和 抓拍 远光灯告示标志, 抓拍 远光灯告示标志应安装在 交通监控设备标志下面,紧靠交通监控设备标志下缘 , 宜 在抓拍点位置 设置
31、 交通 监控设备 标志 , 设置 示意图参 见附录 A。交通监控设备标志应符合 GB 5768.2 规定, 抓拍 远光灯告示标志样式 参见附录 B,其尺寸应符合 GB 5768.2 的规定; GA/T 11 d) 补光设备的设置应符合 GA/T 1202 的 规定 ; e) 应在系统抓拍区域内每隔 10 m 设置 突起路标 和 车距参考标识,数量不少于 5 个,设置样式参 见附录 A; f) 会车类系统宜选择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没有分隔栏杆的路段设置。 8.2 会车类系统记录的数据,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违法证据资料。 9 包装 9.1 产品使用说明书 系统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中应给出详细的
32、操作、维护、维修说明,还应给出可能影响使用安全的有关 提示信息。 9.2 标志 系统硬件单元的外包装应体现如下内容: a) 中文产品名称和型号、额定电源电压、电源频率、额定功率等主要电气参数; b) 制造商名称、详细地址、产品产地、商标或标识。 9.3 检验合格证 系统应有检验合格证,检验合格证应有如下内容: a) 产品名称、型号; b) 制造商名称; c) 产品的执行标准编号及名称; d) 出厂检验结论、检验日期; e) 检验员标识或检验员代号。 9.4 包装箱 包装箱应符合防潮、防尘、防震、运输的要求。 单个包装箱内应有产品使用说明资料、保修卡、检验合格证及装箱单 。 GA/T 12 附
33、录 A (资料性) 安装 设置示意图 系统 监控 区域前方设置 应 交通 监控设备 标志 和抓拍远光灯告示标志,在成像装置 位置 宜 设置 交通 监控设备标志 。 车距参考 标识 设置 时面向成像装置, 设置 在突起路标 的 一侧, 用于记录图片时,反映图 片中的车辆间距, 车距参考标识 采用白底、黑字、黑边框 。 系统 安装设置 如图 A.1所示 。 图 A.1 系统 安装 设置示意图 GA/T 13 B A 附 录 B (资料性) 抓拍远光灯告示标志 告示机动车驾驶人前方抓拍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行为。标志采用白底、黑字、黑边框、白衬边,抓 拍远光灯告示标志如图 B.1所示 。 说明: h 汉字高度 。 图 B.1 抓拍 远光灯告示标志 GA/T 14 参 考 文 献 1 GB 4599-2007 汽车用灯丝灯泡前照灯 2 GB 50688-2011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3 GA/T 1047-2013 道路交通信息监测记录设备设置规范 4 GA/T 1734-2020 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 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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