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 C S 3 5 . 2 4 0 . 4 0 C C S A 1 1 JR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金 融 行 业 标 准 J R / T 0 2 0 8 2 0 2 1 金 融 信 息 系 统 多 活 技 术 规 范 参 考 架 构 M u l t i - a c t i v e t e c h n o l o g y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o f f i n a n c i a l i n f o r m a t i o n s y s t e m R e f e r e n c e a r c h i t e c t u r e 2 0 2 1 - 0
2、 2 - 0 7 发 布 2 0 2 1 - 0 2 - 0 7 实 施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发 布J R / T 0 2 0 8 2 0 2 1 I 目 次 前 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I I 引 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I I I 1 范 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3 术 语 和 定 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4 概 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5 多 活 内 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6 业 务 视 图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7 多 活 架 构 体 系 . . . . . . . . . . .
1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8 业 务 流 量 分 配 变 更 . . . . . .
1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9 多 活 关 键 指 标 设 定 . . . . . . . . .
1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参 考 文 献 . . . . . . . . . . . . . . . . .
1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J R / T 0 2 0 8
15、 2 0 2 1 I I 前 言 本 文 件 按 照 G B / T 1 . 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 : 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 起 草 。 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 。 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 。 本 文 件 由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提 出 。 本 文 件 由 全 国 金 融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 S A C / T C 1 8 0 ) 归 口 。 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 :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科
16、 技 司 、 网 联 清 算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清 算 总 中 心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财 付 通 支 付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支 付 宝 ( 中 国 ) 网 络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北 京 度 小 满 支 付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网 银 在 线 ( 北 京 )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平 安 保 险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交 通
17、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邮 政 储 蓄 银 行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 : 李 伟 、 陈 立 吾 、 罗 永 忠 、 贺 铁 林 、 周 祥 昆 、 宁 翔 、 强 群 力 、 詹 志 建 、 刘 帅 、 刘 永 钢 、 李 耘 平 、 郭 林 、 闵 远 利 、 金 增 、 浦 沅 、 范 建 晓 、 杨 凌 、 陈 晨 、 谢 磊 涛 、 党 文 轩 、 谢
18、 进 、 胡 长 晰 、 来 翔 、 李 兵 、 崔 永 刚 、 陈 俊 、 薛 松 源 、 马 梯 恩 、 倪 运 伟 、 孔 楠 、 赖 海 龙 、 李 霁 伦 、 周 祥 为 、 马 兵 、 孙 宇 鹏 、 刘 元 勋 、 张 宸 铭 。J R / T 0 2 0 8 2 0 2 1 I I I 引 言 金 融 业 关 系 国 计 民 生 , 维 护 金 融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是 国 家 信 息 安 全 的 重 点 , 因 发 生 灾 难 导 致 金 融 服 务 中 断 , 可 能 对 企 业 内 部 管 理 、 公 民 、 法 人 和 其 他 组 织 的 金 融 权 益 甚 至
19、国 家 金 融 稳 定 和 秩 序 产 生 影 响 , 在 以 往 的 标 准 中 , 对 金 融 信 息 系 统 的 灾 难 恢 复 和 业 务 连 续 性 进 行 了 规 范 , 但 未 涉 及 多 活 技 术 的 规 范 。 为 规 范 和 引 导 在 金 融 信 息 系 统 合 理 运 用 多 活 技 术 实 现 业 务 承 载 和 灾 难 恢 复 , 有 效 防 范 金 融 信 息 系 统 风 险 , 保 护 金 融 机 构 客 户 的 合 法 权 益 , 特 编 制 本 文 件 。J R / T 0 2 0 8 2 0 2 1 1 金 融 信 息 系 统 多 活 技 术 规 范 参
20、 考 架 构 1 范 围 本 文 件 规 定 了 金 融 信 息 系 统 多 活 技 术 的 内 涵 、 业 务 视 图 、 架 构 体 系 、 业 务 流 量 分 配 变 更 和 关 键 指 标 设 定 等 内 容 。 本 文 件 适 用 于 金 融 领 域 信 息 系 统 的 规 划 、 设 计 、 建 设 和 维 护 。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 。 其 中 ,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21、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J R / T 0 2 0 7 2 0 2 1 金 融 信 息 系 统 多 活 技 术 规 范 术 语 3 术 语 和 定 义 J R / T 0 2 0 7 2 0 2 1 界 定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4 概 述 4 . 1 驱 动 因 素 在 传 统 金 融 信 息 系 统 灾 难 恢 复 中 , 生 产 中 心 与 灾 难 备 份 中 心 采 用 主 备 方 式 , 其 向 多 活 技 术 演 进 的 驱 动 因 素 主 要 有
22、 : 更 高 的 灾 难 恢 复 要 求 , 对 于 主 备 方 式 , 当 灾 难 事 件 发 生 后 , 灾 难 备 份 系 统 接 管 业 务 往 往 需 要 经 过 较 长 的 时 间 , 而 当 前 金 融 业 务 的 特 点 对 业 务 连 续 性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 接 管 能 力 难 以 把 控 , 对 于 主 备 方 式 , 灾 难 备 份 系 统 在 正 常 情 况 下 并 不 承 载 真 实 业 务 , 其 真 实 接 管 能 力 难 以 有 效 评 估 , 因 对 其 接 管 能 力 的 评 估 主 要 依 赖 于 灾 难 恢 复 预 案 的 制 定 、
23、 管 理 及 演 练 效 果 , 故 一 旦 灾 难 发 生 , 灾 难 备 份 系 统 是 否 可 接 管 真 实 业 务 难 以 保 证 。 单 数 据 中 心 扩 展 受 限 , 由 于 各 方 面 的 限 制 , 单 数 据 中 心 的 扩 展 能 力 往 往 存 在 瓶 颈 , 或 者 持 续 扩 展 能 力 的 经 济 效 益 降 低 。 资 源 利 用 率 低 , 灾 难 备 份 系 统 在 正 常 情 况 下 不 承 载 业 务 , 资 源 浪 费 严 重 。 技 术 提 升 , 主 备 方 式 是 在 传 统 技 术 架 构 的 背 景 下 提 出 的 , 而 云 计 算 、
24、 分 布 式 等 先 进 技 术 的 成 熟 和 应 用 推 广 , 为 信 息 系 统 灾 难 恢 复 能 力 的 升 级 提 供 了 技 术 支 撑 。 业 务 覆 盖 需 要 , 对 于 覆 盖 地 理 范 围 较 广 的 业 务 系 统 , 部 分 用 户 业 务 接 入 的 距 离 过 长 , 可 能 由 于 处 理 延 迟 带 来 用 户 体 验 的 下 降 。 4 . 2 灾 难 备 份 系 统 能 力 比 较J R / T 0 2 0 8 2 0 2 1 2 多 活 是 信 息 系 统 的 一 种 能 力 。 在 图 1 中 将 多 活 与 传 统 的 信 息 系 统 灾 难
25、恢 复 进 行 比 较 分 析 , 按 灾 难 备 份 信 息 系 统 的 能 力 将 部 署 方 式 分 为 冷 备 份 、 热 备 份 、 只 读 、 限 部 分 业 务 、 全 集 业 务 。 图 1 灾 难 备 份 系 统 能 力 比 较 对 于 冷 备 份 方 式 , 在 正 常 情 况 下 , 灾 难 备 份 系 统 不 启 动 , 其 与 热 备 份 方 式 的 本 质 区 别 在 于 灾 难 备 份 系 统 是 否 持 续 在 线 ; 对 于 热 备 份 方 式 , 灾 难 备 份 系 统 持 续 在 线 , 其 与 只 读 方 式 的 本 质 区 别 在 于 是 否 承 载
26、业 务 ( 业 务 中 的 只 读 操 作 部 分 ) ; 对 于 只 读 方 式 , 灾 难 备 份 系 统 在 正 常 情 况 下 只 提 供 查 询 服 务 , 其 与 限 部 分 业 务 方 式 的 本 质 区 别 在 于 是 否 允 许 数 据 更 新 和 写 入 ; 对 于 限 部 分 业 务 方 式 , 是 指 在 正 常 情 况 下 , 灾 难 备 份 系 统 具 备 全 部 的 业 务 功 能 , 但 限 定 只 针 对 全 部 业 务 流 量 的 一 个 子 集 提 供 服 务 , 其 与 全 集 业 务 方 式 的 本 质 区 别 在 于 是 否 针 对 全 部 业 务
27、流 量 提 供 服 务 ; 对 于 全 集 业 务 方 式 , 灾 难 备 份 系 统 在 正 常 情 况 下 , 即 可 针 对 全 部 的 业 务 功 能 和 全 部 业 务 流 量 提 供 服 务 。 对 于 全 集 业 务 方 式 和 限 部 分 业 务 方 式 , 灾 难 备 份 系 统 是 “ 去 中 心 化 ” 的 实 现 方 式 , 其 与 生 产 系 统 之 间 并 没 有 明 显 的 主 次 之 分 。 由 于 全 集 业 务 方 式 实 现 难 度 较 大 , 性 价 比 不 佳 , 业 内 较 少 使 用 。 对 于 限 部 分 业 务 方 式 , 在 正 常 情 况
28、下 , 生 产 系 统 和 灾 难 备 份 系 统 均 具 备 全 部 的 业 务 功 能 , 可 通 过 设 定 一 定 的 并 行 策 略 , 约 定 和 控 制 生 产 系 统 和 灾 难 备 份 系 统 分 别 承 载 部 分 流 量 ; 在 灾 难 发 生 时 , 部 分 系 统 发 生 瘫 痪 , 只 会 影 响 其 承 载 的 部 分 业 务 流 量 , 其 系 统 只 要 具 备 快 速 接 管 业 务 的 能 力 , 仍 可 做 到 较 小 的 业 务 中 断 , 保 障 业 务 连 续 性 。 全 集 业 务 方 式 和 限 部 分 业 务 方 式 属 于 本 文 件 中
29、描 述 的 多 活 范 畴 。 5 多 活 内 涵 5 . 1 多 地 理 节 点 部 署 信 息 系 统 信 息 系 统 部 署 在 多 个 地 理 节 点 , 各 地 理 节 点 的 位 置 选 择 宜 综 合 考 虑 电 力 、 网 络 、 供 水 等 基 础 设 施 的 容 灾 因 素 , 包 括 独 立 的 空 调 、 电 力 设 施 、 计 算 、 网 络 、 存 储 等 物 理 资 源 。 5 . 2 布 局 模 式 根 据 地 理 节 点 的 相 对 位 置 不 同 , 多 活 信 息 系 统 的 布 局 模 式 可 分 为 同 城 多 活 ( 布 局 模 式 ) 和 异 地
30、多 活 ( 布 局 模 式 ) 。J R / T 0 2 0 8 2 0 2 1 3 5 . 3 业 务 并 行 多 点 接 入 各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同 时 支 持 业 务 接 入 , 并 支 持 灵 活 调 整 业 务 接 入 的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 部 分 地 理 节 点 的 灾 难 和 故 障 不 影 响 其 他 地 理 节 点 上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的 业 务 接 入 。 5 . 4 业 务 并 行 多 点 处 理 各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同 时 支 持 处 理 业 务 逻 辑 , 并 支 持 灵 活 调 整 处 理 业 务 逻 辑 的 多 活
31、 子 信 息 系 统 , 部 分 地 理 节 点 的 灾 难 和 故 障 不 影 响 其 他 地 理 节 点 上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的 业 务 处 理 。 5 . 5 数 据 并 行 多 点 存 储 各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同 时 提 供 数 据 存 储 , 且 保 证 其 他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存 在 与 业 务 处 理 结 果 一 致 、 可 用 的 数 据 副 本 。 部 分 地 理 节 点 的 灾 难 和 故 障 不 影 响 其 他 地 理 节 点 上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的 数 据 存 储 。 5 . 6 部 分 业 务 影 响 和 及 时 完 成
32、 业 务 接 管 当 某 个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发 生 灾 难 或 故 障 时 , 只 有 部 分 业 务 受 到 影 响 并 需 要 分 配 到 其 他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进 行 处 理 。 当 发 生 非 区 域 性 灾 难 时 , 同 城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可 及 时 接 管 业 务 ; 当 发 生 区 域 性 灾 难 时 , 异 地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可 在 较 短 时 间 内 接 管 业 务 。 6 业 务 视 图 图 2 中 给 出 了 多 活 信 息 系 统 的 业 务 视 图 , 描 述 了 参 与 方 信 息 系 统 与 多 活 信 息
33、 系 统 之 间 的 业 务 交 互 方 式 。 参 与 方 信 息 系 统 不 需 要 关 注 多 活 信 息 系 统 的 内 部 工 作 方 式 , 只 需 要 通 过 网 络 ( 依 据 具 体 的 业 务 要 求 可 能 使 用 专 线 或 互 联 网 ) 接 入 多 活 信 息 系 统 将 业 务 流 量 接 入 多 活 信 息 系 统 的 多 个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 在 业 务 流 量 分 配 上 , 多 活 信 息 系 统 的 多 个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作 为 一 个 整 体 承 载 全 部 的 业 务 流 量 , 可 根 据 参 与 方 信 息 系 统 与
34、 多 活 信 息 系 统 约 定 的 策 略 , 将 业 务 流 量 分 配 到 多 个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 在 图 2 a ) 中 , 假 设 所 有 业 务 流 量 可 分 割 为 B 1 、 B 2 , 直 至 B n n 个 集 合 。 参 与 方 信 息 系 统 通 过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S 1 处 理 属 于 集 合 B 1 的 业 务 流 量 , 通 过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S 2 处 理 属 于 集 合 B 2 的 业 务 流 量 , 以 此 类 推 , 通 过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S n 处 理 属 于 集 合 B n 的 业 务 流 量
35、 。 当 参 与 方 信 息 系 统 发 现 某 个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不 可 用 时 , 需 要 将 原 来 通 过 该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处 理 的 业 务 流 量 分 配 到 其 他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 这 里 所 指 的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不 可 用 , 是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对 于 参 与 方 信 息 系 统 而 言 的 整 体 不 可 用 ( 如 数 据 中 心 整 体 故 障 或 者 网 络 专 线 故 障 ) , 如 某 个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可 部 分 工 作 , 且 其 仍 可 将 业 务 流 量 转 接 至 其
36、 他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进 行 处 理 , 可 不 需 要 参 与 方 信 息 系 统 变 更 业 务 流 量 的 分 配 。 在 图 2 b ) 中 ,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S 1 不 可 用 , 参 与 方 信 息 系 统 将 属 于 B 1 的 业 务 流 量 分 配 到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S 2 至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S n 中 的 一 个 或 多 个 上 进 行 处 理 。J R / T 0 2 0 8 2 0 2 1 4 a ) b ) 图 2 多 活 信 息 系 统 业 务 视 图 7 多 活 架 构 体 系 7 . 1 多 活 架 构 体
37、系 概 述 多 活 信 息 系 统 通 常 拆 分 为 业 务 接 入 层 、 业 务 处 理 层 、 数 据 存 储 层 , 见 图 3 。 业 务 接 入 层 主 要 负 责 业 务 多 点 接 入 和 灵 活 路 由 , 将 业 务 流 量 按 照 一 定 的 路 由 策 略 发 送 至 业 务 处 理 层 ; 业 务 处 理 层 负 责 业 务 逻 辑 处 理 , 并 调 用 数 据 存 储 层 功 能 实 现 数 据 读 、 写 ; 数 据 存 储 层 负 责 接 收 业 务 处 理 层 的 调 用 进 行 数 据 持 久 化 操 作 , 实 现 数 据 的 多 点 读 、 写 功
38、能 。 图 3 多 活 架 构 体 系J R / T 0 2 0 8 2 0 2 1 5 7 . 2 接 入 要 求 在 发 生 灾 难 和 某 些 故 障 ( 如 网 络 故 障 等 ) 等 场 景 下 ,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可 能 无 法 将 其 接 收 到 的 业 务 请 求 转 发 到 其 他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 这 种 情 况 下 , 需 要 接 入 多 活 信 息 系 统 的 参 与 方 信 息 系 统 将 业 务 流 量 分 配 到 正 常 工 作 的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 参 与 方 信 息 系 统 接 入 多 活 信 息 系 统 方 面 的 要
39、 求 如 下 : 参 与 方 信 息 系 统 应 接 入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的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 对 于 参 与 方 信 息 系 统 为 多 活 信 息 系 统 的 , 参 与 方 信 息 系 统 应 至 少 有 一 个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接 入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的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 参 与 方 信 息 系 统 其 余 的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中 应 至 少 有 一 个 接 入 一 个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 宜 选 择 其 他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未 接 入 的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 对 于 参 与
40、 方 信 息 系 统 为 主 备 方 式 的 , 生 产 系 统 应 接 入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的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 备 份 系 统 应 至 少 接 入 一 个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 对 于 参 与 方 信 息 系 统 从 多 点 发 起 业 务 请 求 的 , 应 将 参 与 方 信 息 系 统 的 多 点 均 接 入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的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 在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不 可 用 时 , 参 与 方 信 息 系 统 应 保 证 及 时 将 业 务 流 量 分 配 至 其 他 接 入 的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41、 。 应 保 证 对 于 某 个 接 入 路 径 不 可 用 时 , 其 余 接 入 路 径 具 有 足 够 的 网 络 带 宽 和 业 务 处 理 能 力 接 管 故 障 接 入 路 径 的 业 务 流 量 。 应 支 持 对 参 与 方 信 息 系 统 进 行 分 级 分 类 , 设 置 差 异 化 的 接 入 要 求 , 如 接 入 专 线 数 量 、 接 入 专 线 隔 离 要 求 、 接 入 专 线 网 络 能 力 、 业 务 流 量 分 配 变 更 时 间 等 。 接 入 不 同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的 网 络 链 路 宜 具 有 相 同 的 链 路 特 征 , 如 网 络
42、 带 宽 、 传 输 时 延 等 。 应 保 证 不 因 参 与 方 信 息 系 统 的 业 务 流 量 分 配 变 更 造 成 网 络 地 址 冲 突 等 问 题 。 参 与 方 信 息 系 统 与 多 活 信 息 系 统 之 间 宜 建 立 指 令 交 互 机 制 , 参 与 方 信 息 系 统 根 据 多 活 信 息 系 统 发 出 的 指 令 , 执 行 预 先 约 定 的 操 作 。 参 与 方 与 多 活 信 息 系 统 应 定 期 开 展 切 换 演 练 , 以 保 证 某 个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不 可 用 时 , 可 将 原 来 通 过 该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43、 处 理 的 业 务 流 量 分 配 到 其 他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 7 . 3 业 务 接 入 层 要 求 业 务 接 入 层 要 求 如 下 : 应 支 持 参 与 方 信 息 系 统 同 时 接 入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的 业 务 接 入 层 。 应 支 持 将 业 务 流 量 发 送 至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的 业 务 处 理 层 , 支 持 按 路 由 策 略 对 接 入 的 业 务 流 量 进 行 路 由 选 择 ; 对 于 业 务 流 量 转 发 至 异 地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的 情 况
44、 , 可 通 过 异 地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的 业 务 接 入 层 间 接 转 发 。 应 支 持 对 路 由 策 略 进 行 实 时 控 制 。 应 保 证 某 个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发 生 灾 难 或 故 障 时 , 其 他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具 有 足 够 的 业 务 接 入 能 力 , 在 较 短 时 间 内 接 管 原 由 其 接 入 的 业 务 流 量 。 应 支 持 根 据 业 务 逻 辑 实 现 用 户 的 业 务 流 量 路 由 的 一 致 性 , 或 通 过 与 业 务 处 理 层 协 同 工 作 以 规 避 路 由 不 一 致 对 业 务 处
45、 理 结 果 的 影 响 。 设 备 应 冗 余 部 署 , 避 免 设 备 单 点 故 障 对 业 务 接 入 的 影 响 。 网 络 线 路 应 冗 余 部 署 , 避 免 单 条 线 路 故 障 对 业 务 接 入 的 影 响 。 应 支 持 自 动 切 换 或 集 中 切 换 功 能 , 当 出 现 参 与 方 信 息 系 统 与 业 务 接 入 层 之 间 故 障 、 接 入 层 内 部 故 障 、 接 入 层 与 业 务 处 理 层 之 间 故 障 、 业 务 处 理 层 故 障 时 , 可 自 动 或 集 中 切 换 路 由 , 保 障 业 务 流 量 发 送 至 可 用 的 业
46、 务 处 理 层 。 应 支 持 对 大 于 当 前 业 务 接 入 能 力 的 业 务 流 量 进 行 限 流 , 避 免 对 多 活 信 息 系 统 造 成 影 响 。J R / T 0 2 0 8 2 0 2 1 6 7 . 4 业 务 处 理 层 要 求 业 务 处 理 层 要 求 如 下 : 应 支 持 同 时 处 理 多 个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业 务 接 入 层 转 发 的 业 务 流 量 。 应 保 证 某 个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发 生 灾 难 或 故 障 时 , 其 他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具 有 足 够 的 业 务 处 理 能 力 , 在 较 短
47、时 间 内 接 管 原 由 其 处 理 的 业 务 流 量 。 设 备 应 冗 余 部 署 , 避 免 设 备 单 点 故 障 对 业 务 处 理 的 影 响 。 网 络 线 路 应 冗 余 部 署 , 避 免 单 条 线 路 故 障 对 业 务 处 理 的 影 响 。 应 满 足 业 务 处 理 的 无 状 态 要 求 , 具 体 包 括 : 多 个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的 业 务 处 理 层 应 用 之 间 解 耦 , 不 存 在 依 赖 关 系 ; 业 务 处 理 层 将 单 次 业 务 的 处 理 结 果 发 送 至 数 据 存 储 层 存 储 ; 业 务 处 理 层 处 理
48、单 次 业 务 请 求 不 依 赖 其 他 业 务 请 求 , 业 务 处 理 过 程 中 只 使 用 来 自 单 次 业 务 请 求 携 带 的 信 息 以 及 数 据 存 储 层 存 储 的 信 息 。 应 满 足 业 务 处 理 的 幂 等 性 要 求 , 即 单 次 业 务 请 求 与 多 次 重 复 业 务 请 求 的 处 理 结 果 一 致 , 不 因 多 次 重 复 业 务 请 求 而 产 生 不 同 的 处 理 结 果 。 7 . 5 数 据 存 储 层 要 求 数 据 存 储 层 要 求 如 下 : 应 支 持 同 时 处 理 多 个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业 务 处
49、理 层 的 数 据 存 储 请 求 , 或 者 支 持 处 理 其 他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数 据 存 储 层 的 数 据 复 制 请 求 。 应 保 证 某 个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发 生 灾 难 或 故 障 时 , 其 他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具 有 足 够 的 存 储 能 力 接 管 原 由 其 存 储 的 数 据 量 。 业 务 数 据 应 在 多 个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的 数 据 存 储 层 存 在 数 据 副 本 。 对 有 数 据 一 致 性 要 求 的 数 据 , 应 在 同 城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具 有 满 足 数 据 强 一 致 性 的 副 本 , 应 在 异 地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具 有 满 足 在 较 短 时 间 内 达 成 数 据 最 终 一 致 性 的 副 本 。 7 . 6 监 控 功 能 要 求 监 控 管 理 要 求 如 下 : 应 具 备 多 活 信 息 系 统 全 局 的 健 康 度 检 查 功 能 , 包 括 : 应 监 控 各 个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的 健 康 度 信 息 ( 如 处 理 时 延 、 成 功 率 等 ) ; 当 某 个 多 活 子 信 息 系 统 的 健 康 度 下 降 到 预 先 设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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