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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 T 4110-2021 老年公寓模块化设计标准.pdf

1、 江苏省 地 方 标 准 DB32/T 4110 2021 老年公寓 模块化设 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for industrialization of modularized apartment for the aged 2021-09-16 发布 2022-03-01 实施 江苏省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江苏省住 房和城 乡 建设厅 32 ICS 91.040.01 CCS P33 发布 DB32/ T 4110 2021 I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3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3 3 术 语和 定义 .3 4 基 本规 定 .4 4.1 一般 规定 .4 4

2、.2 单元 模数 协调 .5 4.3 标准 化设 计 .5 5 模 块建 筑设 计 .5 5.1 套内 门厅 .5 5.2 起居 室( 厅) 、卧 室 .6 5.3 厨房 .7 5.4 卫生 间 .9 5.5 阳台 . 10 5.6 公共 交通 及服 务设 施 . 11 6 模 块集 成设 计 . 12 6.1 结构 设计 . 12 6.2 设备 及管 线 . 13 6.3 装修 设计 . 14 6.4 内外 围护 系统 . 15 DB32/ T 4110 2021 II 前 言 本 文件按照GB/T 1.1 2020 标 准化工 作导则 第1部 分:标 准化文 件的结 构和 起草规 则的 规

3、定 起 草。 本文件 由江 苏省 住房 和城 乡建设 厅 提 出并 归口 。 本文件 起草 单位 :启 迪设 计集团 股份 有限 公司 、南 京大学 建筑 规划 设计 研究 院有限 公司 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 查金 荣、 廖 杰 、 靳建 华、 宋峻 、 陆春 、 周 凌、 王 智勇 、 倪蕾、 戚宏 、 张 稚雁、 张 抗军、 赵宏 康、 王雯 、董 贺勋、 王海 港、 庄岳 忠、 赵越、 陈火 明、 徐剑 锋、 倪发银 。 DB32/T 4110-2021 3 老 年公寓 模块化设 计标准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 “ 老 年公 寓 模块 ” 产 业化 设计 的基 本 规定 、 模

4、块建 筑设 计、 模 块集成 设计 等内容 。 本文件 适用 于江 苏省 行政 区域内 抗震 设防 烈度6度至8度抗 震区, 按产 业化 标准 设计的 新 建老年 公寓 的建 设管 理。 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 。 其 中, 注日 期的 引 用文件 , 仅该 日期 对应 的 版本适 用于 本文 件 ; 不 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 , 其最 新 版本 (包 括所 有 的修改 单) 适用 于本 文件 。 GB/T50002 建筑 模数 协调 标准 GB50016 建 筑设 计防 火规 范 GB50763 无

5、障碍 设计 规范 GB/T51231 装配 式混 凝土 建筑技 术标 准 GB/T51232 装配 式钢 结构 建筑技 术标 准 GB/T51233 装配 式木 结构 建筑技 术标 准 JGJ1 装配 式混 凝土 结构 技 术规程 JGJ450 老 年人 照料 设施 建 筑设计 标准 DB32/3920 住宅 设计 标准 DGJ32/J71 江苏 省居 住建 筑热环 境和 节能 设计 标准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 3.1 老年公 寓 apartment for the aged 供老年 人夫 妇或 单身 老人 使用的 专用 居住 建筑 , 配 套必要 的生 活

6、服 务设 施及 用品 , 一 般 集中建 设在 老年 人社 区中 ,也可 在普 通住 宅区 中配 建。 3.2 模块 module 具有独 立功 能的 基本 构件 ,并且 不同 模块 通过 组合 可以形 成功 能较 为完 整的 单元。 3.3 产业化 industrialization 运用现 代化 管理 模式 , 通 过标准 化的 设计 以及 模数 化、 工厂 化的 部品 生产 , 实现建 筑构 部件的 通用 化和 现场 施工 的装配 化、 机械 化。 3.4 内装系 统 infill system DB32/ T 4110 2021 4 由楼地 面 、 墙 面、 轻质 隔 墙、 吊顶 、

7、内 门窗 、 厨 房 和卫生 间等 内装 部品 组合 而成 , 满 足 住宅室 内空 间功 能使 用要 求的整 体。 3.5 优先尺 寸 preferred size 从模数 数列 中事 先排 选出 的模数 或扩 大模 数尺 寸。 3.6 轮椅回 转空 间 wheelchair turning space 为方便 乘轮 椅者 旋转 以改 变方 向 而设 置的 空间 。 3.7 整体收 纳 system cabinet 由工厂 生产 、现 场装 配、 满足储 藏需 求的 部品 模块 。 3.8 整体厨 房 system kichen 由工厂 生产 、 现场 组装 的 满足炊 事活 动要 求的 功

8、能 模块 , 配 置整 体厨 房家 具 和集成 化厨 房设备 。 3.9 电炊操 作台 electric kitchen operation desk 老年公 寓套 型中 采用 电灶 具、电 炊具 的炊 事台 面。 3.10 整体卫 生间 unit bathroom 由工厂 生产 、 现场 装配 的 满足洗 漱 、 盥 洗和 便溺 等 功能要 求的 模块 化部 品 , 配置卫 生洁 具和设 备管 线, 以及 墙板 、防水 底盘 、顶 板等 。 3.11 安全抓 杆 grab bar 为方便 行动 障碍 者安 全移 动和支 撑而 设置 的一 种设 施。 3.12 坐姿淋 浴装 置 shower

9、seat 洗浴时 使用 的固 定坐 台或 活动坐 凳。 3.13 集成式 吊顶 系统 assembled ceiling system 由工厂 生产 的具 有隔 声 、 防火和 防潮 等性 能且 满足 空间功 能和 美学 要求 的部 品集成 , 并 主要采 用干 式工 法装 配而 成的吊 顶。 4 基本规 定 4.1 一般规 定 4.1.1 老年公寓模 块产业 化设计 应满足适用 性能、 环境性 能、经济性 能、安 全性能 、耐久 性能等 要求 ,并 应采 用适 宜的绿 色建 筑技 术。 4.1.2 老年公 寓产 业 化 设计 应采 用系统 集成 的方 法统 筹设 计, 将结 构系 统 、 内

10、 外围 护 系统、 设备与 管线 系统 、内 装系 统集成 ,满 足产 业化 建造 方式。 4.1.3 老年公寓产 业化设 计应进 行技术策划 ,对技 术选型 、技术经济 可行性 和可建 造性进 行评估 ,并 应科 学合 理地 确定建 造目 标与 技术 实施 方案。 DB32/T 4110-2021 5 4.1.4 老年公寓模 块设计 应按照 通用化、模 数化、 标准化 的设计理念 ,以少 规格、 多组合 的方式 ,实 现建 筑及 部品 部件的 系列 化和 多样 化。 4.1.5 老年公寓模 块设计 应综合 协调建筑、 结构、 设备管 线和室内装 饰等专 业,进 行协同 设计; 宜采 用建 筑

11、信 息模 型(BIM ) 技术 ,实 现全 专 业、全 过程 的信 息化 管理 。 4.1.6 老 年 公 寓 的 节 能 设 计 应 符 合 江 苏 省 居 住 建 筑 热 环 境 和 节 能 设 计 标 准 DGJ32/J71 等的相 关规 定。 4.1.7 老年公寓的 无障碍设 计应 符合无障 碍设计规 范GB50763 和老 年人照料 设 施建 筑设计 标准 JGJ450 等 的 相关规 定。 4.2 单元模 数协 调 4.2.1 老年公寓模 块设计应 符合 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 模数 协调标准GB/T50002 的 有关规 定。 4.2.2 老年公寓模 块的开 间与柱 距、进深与 跨度

12、、 门窗洞 口宽度等尺 寸宜采 用水平 扩大模 数数 列2nM 、3nM (n 为自 然数) 。 4.2.3 老年公 寓模 块的 层高 和门 窗洞口 高度 等尺 寸宜 采用 竖向扩 大模 数数 列 nM 。 4.2.4 梁、柱 、墙 等部 件的 截面 尺寸宜 采用 竖向 扩大 模数 数列 nM 或 分模 数数 列 nM/2 。 4.2.5 构造节 点和 部件 的接 口尺 寸宜采 用分 模数 数 列 nM/2 、nM/5 、nM/10 。 4.2.6 老年公寓模 块的开 间、进 深、层高、 洞口等 优先尺 寸应根据使 用功能 和部品 构件的 生产、 运输 与装 配要 求等 确定。 4.3 标准化

13、 设计 4.3.1 老年公 寓模 块应 在模 数协 调的基 础上 , 采用 标准 化 设计 , 包 括建 筑单 体、 居 住套型 、 功能模 块和 部品 部件 的标 准化。 4.3.2 建筑单体设 计采用 标准居 住套型、公 共交通 及服务 设施等功能 模块进 行组合 ,并采 用标准 化的 节点 和部 品部 件,实 现建 筑单 体的 标准 化设计 。 4.3.3 居住套型设 计采用 套内门 厅、起居室 (厅) 、卧室 、 厨房、卫 生间、 阳台平 台等标 准功能 模块 进行 组合 ,实 现套型 单元 的标 准化 设计 。 4.3.4 公共交通及 服务设 施模块 设计采用水 平交通 、垂直 交通

14、、设备 管井等 标准功 能模块 进行组 合 , 实 现公 共交 通 及服务 设施 模块 的标 准化 设计 。 服 务设 施模 块宜 集 约布置 , 竖向 管 线宜集 中设 置管 井, 满足 使用空 间的 灵活 性和 可变 性。 4.3.5 立面设 计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 a) 宜通过 建筑 体量 、 单元 组 合方式 、 材质 肌理 、 色彩 等变化 , 形成 丰富 多样 、 符合老 年人环 境心 理学 的立 面效 果。体 现规 则性 、多 样性 的特点 ,达 到安 全、 适用 、经济 、绿 色 、 美观的 要求; b) 外墙、 阳台 板、 空调 板、 外窗、 遮阳 设施 及装 饰等 部品

15、部 件宜 进行 标准 化设 计; c) 门窗和 遮阳 系统 应一 体化 设计, 宜采 用系 统窗; 4.3.6 部品部 件应 采用 标准 化、 通用化 的接 口技 术, 实现 互换性 。 5 模块建 筑设 计 5.1 套内门 厅 5.1.1 套内门 厅平 面优 先净 尺寸 宜根据 表 1 选用 。 DB32/ T 4110 2021 6 表1 套内 门厅 平面 优先 净尺寸 (mm ) 项目 优 先净尺寸 宽度 1200 、1600、1800、2100 深度 1800 、2100 、2400 5.1.2 套内门厅的 标准化 设计, 应采用模块 化设计 方法, 将构成门厅 的各功 能空间 分解,

16、 形成空 间模 块系 统。 5.1.3 套内门厅内 应设换 鞋功能 ,宜设更衣 和存放 助老辅 具的功能, 并应留 有设置 座凳和 助 力扶 手的 空间 。 空间 宽 裕时 , 宜 考虑 接待 来客 的 必要空 间和 护理 人员 的活 动空间 , 以及 急 救担架 出入 所需 的空 间。 (图 1 ) 图1 老年 建 筑门 厅的 平面 基本尺 寸示 意图 (尺寸 单 位:mm ) 5.1.4 入户通道净 宽应不小 于 1.20m ,入户 门宜采用 向外开 启的平开门 。当户 门外开 时, 不应影 响疏 散走 道的 疏散 宽度 。 当 户门 内开 时, 不 应阻挡 户内 其他 房间 门的 开启

17、, 且 不应 影 响墙上 开关 等设 施的 正常 使用。 5.1.5 当户门 外开 时, 户门 前宜 设置净 宽不 小 于 1.40m , 净深不 小 于 0.90m 的 凹空 间。门 扇开启 端的 墙垛 净尺 寸不 应小 于 0.40m 。 5.2 起居室 (厅 )、 卧室 5.2.1 起居室 (厅) 、 卧 室应 采用 模块化 设计 方法 , 进 行标 准化设 计, 将构 成起 居室 ( 厅) 、 卧室的 功能 空间 分解 成各 空间模 块系 统。 5.2.2 起居室 (厅 )、 卧室 不应 设置在 地下 室、 半地 下室 。 5.2.3 起居室 (厅 )、 卧室 不应 与电梯 井道 、有

18、 噪声 振动 的房间 相邻 。 5.2.4 起居室 (厅 )、 卧室 应有 自然通 风采 光。 5.2.5 起居室 (厅 )、 卧室 应有 保暖和 降温 设备 。 DB32/T 4110-2021 7 5.2.6 双人卧 室的 短边 净宽 不应 小于 3.00m ,其 使用 面积 不应小 于 12.00 。 5.2.7 单人卧 室的 短边 净宽 不应 小于 2.70m ,其 使用 面积 不应小 于 8.00 。 5.2.8 兼起居 的卧 室使 用面 积不 应小 于 15.00 。 5.2.9 起居室 (厅 )的 使用 面积 不应小 于 12.00 , 起居 室(厅 )布 置家 具的 墙面 直线

19、 长 度宜大 于3.0m 。 5.2.10 起居室 ( 厅) 、 卧 室净 高 不应低 于 2.60m , 当 利用 坡屋顶 作为 起居 室 (厅 ) 、 卧 室 时,最 低处 距地 面净 高不 应低 于 2.2m , 且低 于 2.60m 高 度部 分面 积不 应大 于 室内使 用面 积 的1/3 。 5.2.11 卧室门 应采 用横 执杆 式把 手, 宜选 用内 外均 可开 启的 锁具 , 门 上宜 设置 玻璃 观察 窗 。 5.2.12 起居室 (厅 )、 卧室 应留 有轮椅 回转 空间 。 5.2.13 起居室 ( 厅) 、 卧 室应 设置 模块化 系统 整体 收纳 空间 。 收 纳空

20、 间长 度及 宽度 净 尺寸 宜为分 模 数M/2 的整 数倍 。起居 室( 厅) 、卧 室收 纳空间 平面 优先 净尺 寸可 根据 表 2 选用。 表2 起居 室( 厅) 、卧 室收纳 空间 平面 优先 净尺 寸(mm ) 项目 优先净尺寸 宽度 350 、400、450 、600 深度 900、1050 、1200 、1350 、1500 、1800 、2100 、2400 5.3 厨房 5.3.1 老年公 寓应 优先 采用 装配 式整体 厨房 或集 成式 厨房 , 在设计 阶段 即应 进行 产品 选型, 确定产 品的 型号 和尺 寸。 5.3.2 装配式整体 厨房部 品和部 品体系应采

21、用标准 化、模 数化、通用 化的工 艺设计 ,满足 制造工 厂化 、 施工 装配 化 的要求 , 并执 行优 化参 数 、 公 差配 合和 接口 技术 等 有关规 定 , 以 提 高其通 用性 和互 换性 。 5.3.3 厨房的设计 应根据 橱柜和 厨房设备以 及给水 排 水、 燃气管道、 供暖通 风管道 、电器 设备管 线的 布置 ,设 置集 中管线 区。 厨房 排烟 道、 排气道 等竖 向管 道井 ,应 分别独 立 设 置 。 5.3.4 厨房家 具的 布置 形式 宜分 为单排 型、 双排 型、L 型、U 型等 , 宜 优先 选 U 型、L 型布 局。厨 房平 面优 先净 尺寸 可根据 表

22、 3 选用 。 表3 厨房 平面 优先 净尺 寸 (mm mm) 平 面布置 宽 度长度 单排布置 1500 2700 、1500 3000 (2100 2700) 双排布置 1800 2400 、2100 2400 、2100 2700 、2100 3000 (2400 2700) L 形布置 1500 2700 、1800 2700 、1800 3000 (2100 2700) U 形布置 1800 3000 、2100 2700 、2100 3000 、(2400 2700 、2400 3000) 注:括号内数值适用于无障碍厨房 。 5.3.5 厨房的标准 化设计 ,应采 用模块化设 计

23、,将 构成厨 房的各功能 空间分 解,形 成空间 模块系 统。 按照 功能 可将 厨房分 解为 :洗 涤模 块、 烹饪模 块、 操作 台面 模块 及储藏 模块 。 DB32/ T 4110 2021 8 a) 洗涤模 块设 计要 点: 1) 洗涤池 宜靠 窗布 置, 洗涤 池长度 不宜 小 于 400mm 。 2) 洗涤模 块的 台面 进深 不宜 小于 500mm ,不 宜大 于700mm 。 3) 洗涤池一 侧宜至 少留 出 150mm 宽的 操作台 面,洗 涤 池与冰箱 之间宜 至少留 出 300mm 宽的 操作 台面 。 4) 洗涤模 块的 台面 宜设 置扶 手。 b) 烹饪模 块设 计

24、要 点: 1) 烹饪模 块的 台面 进深 不宜 小于 500mm ,不 宜大 于700mm 。 2) 炉灶两侧 宜至少 留出 200mm 宽的操 作台面 ,炉灶与 洗涤池之 间宜留 600mm 1200mm 宽 的操 作台 面。 3) 烹饪模 块宜 设置 扶手 。 4) 炉灶应 远离 门窗 及表 具设 备。 c) 操作台 面模 块设 计要 点: 1) 适 合 坐 姿 操 作 的 厨 房 操 作 台 面 高 度 不 宜 大 于 0.75m , 台 下 空 间 净 高 不 宜 小 于 0.65m ,且 净深 不宜 小于0.30m(图 2-1、图 2-2)。 2) 操作台 面进 深不 宜小 于 50

25、0mm , 不宜 大于700mm 。 3) 作台 面模 块宜 设置 扶手 。 d) 储藏模 块设 计要 点: 1) 吊柜下 皮距 离地 面不 宜超 过 1.60m , 深度 宜在300mm 350mm 之 间。 2) 中柜下 皮距 离地 面不 宜超 过 1.20m , 深度 宜在200mm 250mm 之 间。 3) 地柜下 部宜 抬 高 300mm , 便于轮 椅脚 踏板 的插 入。 图 2-1 厨房最小面积示意图 图 2-2 厨房坐姿操作示意图 图 2 厨房布置示意图 (尺寸单位:mm) 5.3.6 老年公寓宜 优先采用 电炊 操作台,操 作台前 通 行净 宽不应小 于 0.90m 。电

26、炊 操作台 宜设置 洗涤 池 、 案 台 、 排 油烟机 、 储物 柜等 设施 或 为其预 留位 置 。 若 配置 燃 气灶具 时 , 应 采DB32/T 4110-2021 9 用带有 自动 熄灭 保护 装置 的燃气 灶。 5.4 卫生间 5.4.1 老年公寓应 优先采 用装配 式整体卫生 间或集 成式卫 生间,在设 计阶段 即应进 行产品 选型, 确定 产品 的型 号和 尺寸。 5.4.2 装配式整体 卫生间 部品和 部品体系应 采用标 准化、 模数化、通 用化的 工艺设 计,满 足制造 工厂 化 、 施 工装 配 化的要 求 , 并 执行 优化 参 数、 公差 配合 和接 口技 术 等有

27、关 规定 , 以 提高其 通用 性和 互换 性。 5.4.3 卫生间的设 计应根 据卫生 间设备以及 给水排 水、供 暖通风管道 、电器 设备管 线的布 置, 设 置集 中管 线区 。卫 生间排 气道 等竖 向管 道井 ,应分 别独 立设 置。 5.4.4 卫生间 平面 优先 净尺 寸可 根据 表 4 选 用。 表4 卫生 间平 面优 先净 尺寸(mm mm) 平 面布置 宽 度长度 便溺 1800 1200 、1200 1400(1400 1700) 洗浴(淋浴) 900 1200 、1000 1400(1200 1600) 洗浴(淋浴+ 盆浴) 1300 1700 、1400 1800(1

28、600 2000) 便溺、盥洗 1200 1500 、1400 1600(1600 1800) 便溺、洗浴(淋浴) 1400 1600 、1600 1800(1600 2000) 便溺、盥洗、洗浴(淋浴) 1400 2000 、1500 2400 、1600 2200 、1800 2200 (2000 2200 ) 便溺、盥洗、洗浴、洗衣 1600 2600 、1800 2800 、2100 2100 注:1 括号内数值适用于无障 碍卫生间 。 2 集成式卫生间内空间尺 寸偏差为5mm。 5.4.5 卫生间与相 邻房间室 内地 坪不宜有高 差;当 有不可 避免的高差 时,不 应大于 15mm,

29、 并以斜 面过 渡。 5.4.6 卫生间的标 准化设 计,应 采用模块化 设计方 法,将 构成 卫生间 的各功 能空间 分解, 形成空 间模 块系 统。 卫生 间可分 解为 :便 溺、 盥洗 、洗浴 、管 井、 出入 五个 单一功 能 模 块 。 a) 便溺模 块设 计要 点: 1) 应采用 坐便 器 , 宜采 用智 能便座 ; 2) 坐便器 高度 不应 低 于 0.40m ; 3) 坐便器 两侧 应设 置安 全抓 杆。 轮 椅接 近坐 便器 一侧 应设置 可垂 直或 水平 90 度 旋转的 水平 抓杆 , 另一 侧应 设置 L 型 抓杆 。 水平抓 杆 距地面 高度 应 为 700mm 75

30、0mm , 长度不 应小于 700mm 。L 型 抓杆的水 平部分 距地面高 度应为 700mm 750mm , 水平部 分长度 不应 小于 700mm , 垂直部分 应 设置在坐 便器前 端 200 300mm ,顶 部 距 地面 高度 应 为1.40m 1.60m; 4) 坐便器 水箱 控制 装置 应位 于易于 触及 的位 置 , 应 可 自动操 作或 单手 操作 , 操 作 所需力 度不 应大 于 25N ; DB32/ T 4110 2021 10 5) 取纸器 应设 置在 坐便 器的 侧前方 , 取 纸器 的中 心线 距坐便 器前 部应 为 180mm 200mm ,距 坐便 器高

31、度应 为 300mm ; 6) 在坐便 器附 近应 设置 救助 呼叫装 置, 并满 足坐 在坐 便 器上和 跌倒 在地 板的 人均 能够使 用。 其位 置应 避免 使用扶 手或 手纸 时造 成误 碰。 b) 盥洗模 块设 计要 点: 1) 洗面台 前端 距地 面高 度不 应大 于 800mm, 洗面 台水 嘴 中心距 侧边 高起 物应 不小 于550mm; 2) 洗面台应考虑 方便轮椅 使 用,其底部应 留出 不小 于 宽 高 深(mm):750650 450 供乘 轮椅 者膝 部和 足尖部 的移 动空 间; 3) 应在洗 手盆 上方 安装 镜子 ; 4) 出水龙 头宜 采用 杠杆 式水 龙头

32、或 感应 式自 动出 水方 式,当 采用 杠杆 式水 龙头 , 操作所 需的 力度 不应 大 于25N。 c) 洗浴 模块 设计 要点 : 1) 淋浴间 内部 净尺 寸宽 度应 为 0.90m 1.20m、 长度 应 为1.20m 1.50m。 2) 淋浴间 应设 距地 面 高700mm750mm 的水 平抓 杆和 高1.4m1.6m 的 垂直 抓杆; 3) 淋浴间 与其 他部 分之 间不 应设置 高差 , 宜选 用浴 帘 等软质 隔断 , 便于 乘坐 轮 椅 老年人 回转 进出 ; 4) 淋浴间 应设 置坐 姿淋 浴装 置, 如洗 浴坐 凳 , 高 度 应 为 400mm 450mm,深度应

33、为 400mm 450mm; 5) 淋浴喷头距 侧墙距离 应 不 小于 450mm,淋 浴喷头的 控 制开关的高 度距地 应 不小 于700mm , 且不 大于1.00m 。开关 上应 有清 晰、 明显 的冷热 水标 示。 6) 浴缸外 缘距 地高 度不 宜超 过 450mm , 浴 缸内 腔上 沿长 度宜 为 1.10m1.20m,不 应大 于 1.50m。 7) 在浴盆 一端 设置 方便 进人 和使用 的坐 台, 其深 度不 应小 于 400m; 8) 浴盆内 侧应 设 置 距浴 盆底 高度为 600m 和 900mm 的 两 层水平 抓杆 ,水 平长 度不 小于 700mm ;洗 浴坐

34、台一 侧的墙 上 应 设高900mm、水 平长 度不 小于 700mm 的安 全抓杆 ; 9) 毛巾架 的高 度不 应大 于 1.20m。 d) 管井模 块设 计要 点: 1) 管井应 采取 有效 的隔 声措 施; 2) 排水立 管不 宜布 置在 靠近 与卧室 相邻 的内 墙。 e) 出入模 块设 计要 点: 1) 门的通 行净 宽度 不应 小 于0.80m ; 2) 应优先 选用 滑动 门或 者自 动门 , 当 采用 平开 门时 , 门 扇外侧 和里 侧均 应设 置高 900mm 的横 扶把 手; 3) 门应选 用内 外均 可开 启的 锁具, 且宜 设应 急观 察装 置。 5.5 阳台 5.

35、5.1 阳台可 以分 为休 闲模 块、 洗涤模 块、 晾晒 模块 、储 藏模块 。 5.5.2 阳台的 休闲 模块 进深 和开 间净尺 寸应 不小 于 1.50m ,满足 轮椅 回转 的要 求。 5.5.3 阳台与 室内 地面 的高 差 不 应大 于15mm , 并以 斜面 过 渡。 当开 敞阳 台地 面与 室 内地面 标高相 同时 , 阳 台与 室内 交 接处应 设置 长度 不小 于门 宽的截 水沟 或采 取降低 阳台 结构 板等方 式 。阳 台不 应向 室内 方向 排水。 DB32/T 4110-2021 11 5.5.4 阳台的 门框 不应 高出 室内 地坪。 5.5.5 洗涤模块由 洗

36、涤池 和洗衣 机位构成。 洗涤池 下方宜 留出空间供 轮椅老 人操作 时腿脚 安放。 如设 置下 柜, 其 进深 不宜超 过 300mm 。 模块 内可 设置操 作台 , 宜 设置 在洗 衣机的 上方 。 洗涤池 和洗 衣机 位上 方可 设置进 深不 超 过300mm 的 上柜。 5.5.6 阳台顶 篷的 晾晒 杆宜 采用 升降式 晾晒 杆。 5.5.7 储藏模 块应 利用 阳台 的侧 墙或阳 台门 边墙 设置 。 5.5.8 阳台栏 板或 栏杆 净高 不 应 低于1.10m , 其中 实体 部分 不宜超 过 650mm 。 活动 平台 和屋 顶花园 女儿 墙护 栏净 高不 应低 于 1.20

37、m 。 5.6 公共交 通及 服务 设施 5.6.1 建筑物 出入 口设 计应 符合 下列规 定: a) 出入口 应满 足无 障碍 通行 要求 , 宜 采用 平坡 出入 口 。 平坡出 入口 的地 面坡 度不 应大 于1/20 , 有条 件时 不宜 大 于 1/30; b) 出入口 的门 洞口 净宽 度不 应小 于 1.10m。 门扇 开启 端的墙 垛宽 度不 应小 于 0.40m 。 出入口 内外 应有 直径 不小 于 1.50m 的 轮椅 回转 空间; c) 出入口 的上 方应 设置 雨篷 , 结合建 筑形 体设 计优 先考 虑轻钢 结构 雨篷 , 出 入口 平 台、 台阶踏 步和 坡道

38、应选 用坚 固、耐 磨、 防滑 的材 料, 妥善组 织排 水, 防止 表面 积水 。 设置排 水沟 时, 水沟 盖不 应妨碍 轮椅 的通 行和 拐杖 等其他 代步 工具 的使 用; d) 出入口 不应 采用 旋转 门 , 宜设置 电动 开门 辅助 装置 。 当 门扇 有较 大面 积玻 璃 时, 应 设置明 显的 提示 标识; e) 出入口 附近 应设 置轮 椅停 放的空 间。 5.6.2 室外坡 道设 计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a) 室外轮 椅坡 道的 净宽 不应 小于 1.20m , 坡道 的起 止点 应有直 径不 小 于 1.50m 的轮椅 回转空 间。 b) 室外轮 椅坡 道的 坡度 不

39、应 大于 1:12 ,每 上 升 0.75m 时应设 平台 。平 台的 深度 不 应 小于1.50m 。 c) 室外轮 椅坡 道的 临空 侧应 设置栏 杆和 扶手 , 并应 设 置安全 阻挡 措施 。 轮椅 坡 道高度 大于 300mm 且 坡度 大于1:20 时, 应在 两侧 设置 扶手 ,坡道 与休 息平 台的 扶手 应保 持连贯 。 5.6.3 室外台 阶设 计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a) 应同时 设置 轮椅 坡道 。 b) 台阶踏 步不 应小 于 2 步 , 踏步宽 度不 宜小 于 0.32m ,踏步 高度 不应 大 于 0.13m ;台 阶的净 宽不 应小 于 0.90m 。 c)

40、在台阶 起止 位置 宜设 置明 显标识 。 d) 三级及 三级 以上 的台 阶应 在两侧 设置 扶手 。 5.6.4 公共走 道设 计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e) 公 共 走 道 的 净 宽 不 应 小 于 1.80m , 确 有 困 难 时 不 应 小 于 1.50m; 当 走 廊 净 宽 小 于 1.80m 时 , 应 在走 廊中 设置 通行净 宽不 小 于 1.80m 的 轮椅错 车空 间 , 错 车空 间 设置 的间距 不宜 超 过 15.00m 。 f) 公共走 道应 平整 无高 差, 不应设 置门 槛 。 走 廊地面 应选择 耐磨 、 防滑 、 防 反 射的 材 料。 g) 墙面应 设置 明确 的标 识 , 说明楼 层 、 房 间号 及疏 散 方向等 信息 , 不同 楼层 的 墙面宜 通过颜 色或 字体 、字 形变 化进行 区别 以增 强识 别性 。 h) 墙面 1.80m 以下 不应 有影 响通行 及疏 散的 突出 物。 i) 当单元 门外 开时 ,门 前宜 设置净 宽不 小 于 1.40m , 净深不 小 于0.90m 的 凹空 间。 DB32/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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