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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 T 4455—2021 专利价值评价规范.pdf

1、 ICS 03.140 CCS A 00 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4455 2021 专利价值 评价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patent value evaluation 2021 - 12 - 27 发布 2022 - 01 - 27 实施 山东省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发 布 DB 37/T 4455 2021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 1 3 术 语和 定义 . 1 4 基 本要 求 . 2 5 评 价程 序 . 2 明确 评价 目的 . 2 5.1 成立 评价 小组 . 2 5.2 调查 收集 信息 . 3

2、 5.3 分析 汇总 信息 . 3 5.4 评价 测算 . 3 5.5 编制 并提 交评 价报 告 . 3 5.6 附录A (规 范性 ) 专利 价值评 价指 标体 系及 评价 标准 . 5 A.1 专利 价值 评价 指标 体 系 . 5 A.2 评价 标准 . 5 附录B (规 范性 ) 专利 价值计 算公 式 . 13 B.1 单项 指标 模块 平均 分 值计算 公式 . 13 B.2 专利 价值 综合 评价 计 算公式 . 13 附录C (资 料性 ) 专利 价值评 价报 告编 制大 纲 . 14 参考文 献 . 15 DB 37/T 4455 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

3、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 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 起草。 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 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 。 本文件 山东 省市 场监 督管 理局提 出、 归口 并组 织实 施。 DB 37/T 4455 2021 1 专 利价值 评价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专 利价 值评 价的基 本要 求、 评价 程序 、评价 指标 体系 、评 价内 容及评 价计 算公 式。 本文件 适用 于专 利评 价机 构对获 得授 权的 有效 发明 和实用 新型 专利 在专 利权 转让 、 许 可 、

4、质 押 、 投 融资过 程中 的技 术价 值和 法律价 值的 评价 。专 利评 选及专 利技 术先 进性 评价 参照执 行。 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 。 其 中 ,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 , 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 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 , 其 最新 版本 (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 ) 适 用 于 本 文件。 GB/T 21374 2008 知识 产权文 献与 信息 基 本词 汇 3 术语和 定义 GB/T 21374 2008 界 定的 以及下 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文

5、 件。 3.1 专利价 值 patent value 受法律 保护 的专 利权 给其 所有者 或使 用者 带来 的技 术价值 和法 律价 值。 3.2 专利价 值评 价 evaluation of patent value 对专利 权的 技术 价值 、法 律价值 进行 定性 和定 量测 算的综 合活 动。 3.3 评价基 准日 base date of patent evaluation 专利评 价机 构接 受委 托评 价任务 后, 确定 委托 评价 对象价 值的 具体 日期 (精 确到某 年某 月某 日)。 3.4 检索基 准日 base date of patent search 专利评

6、价机 构接 受委 托评 价任务 后, 为获 得用 于评 价 专利技 术先 进程 度的 公开 文件所 选定 的具 体 日 期(精 确到 某年 某月 某日 )。 3.5 同族专 利 patent family members 基于同 一优 先权 文件 , 在 不同国 家或 地区 , 以及 地 区间专 利组 织多 次申 请 、 多次公 布或 批准 的内 容 相同或 基本 相同 的一 组专 利文件 。 3.6 跟随专 利 following patent 在待评 价专 利申 请日 之后 ,申请 、公 布的 与该 项专 利技术 密切 相关 的专 利文 件。 注: 密切相关通常指与待评价专利技术领域相同,

7、 且给出的新技术方案可完全替代待评价专利技术, 或者通过待评 价专利部分技术特征的省略、替代而获得。 DB 37/T 4455 2021 2 3.7 专利保 护可 靠度 reliability of patent protection 专利权 人或 使用 者面 对涉 嫌侵 权 客体 时, 采用 现行 的侵权 判定 规则 , 判 断涉 嫌侵权 客体 是否 落 入 待 评价专 利保 护范 围的 可靠 程度。 3.8 专利权 转让 度 assignment level of patent 截至评 价基 准日 , 在 专利 检索的 基础 上, 结合 相关 专利的 公开 、 授 权情 况, 以及与 待评

8、 价专 利 相 关 的非专 利技 术的 披露 和实 施情况 , 综 合判 断待 评价 专 利权转 让、 许可 、 作 价入 股 、 变现 及处 置的 可行 性 。 3.9 专利技 术先 进度 advantage of patent 截至评 价基准 日, 待评价 专利技 术相比 本领 域的其 他技术 ,在新 颖性 、创造 性、实 用性、 领先 性 、 成熟性 等方 面的 先进 程度 。 3.10 专利技 术实 施度 implementation level of patent 待评价 专利 技术 的授 权、 确权文 本所 记载 的内 容, 与专利 转化 后对 应产 品的 关联程 度。 4 基本要

9、 求 评价机 构和 评价 活动 参与 者应对 评价 活动 中获 取的 调查收 集信 息承 担保 密义 务。 4.1 评价机 构应 独立 、客 观、 公正的 开展 业务 ,并 接受 相关主 管部 门的 业务 指导 和监督 。 4.2 评价机 构应 有健 全的 内部 管理制 度, 并对 评价 小组 做出的 评价 报告 承担 法律 责任。 4.3 在评价 工作实 施前 ,评价 机构应 根据评 价目 的,基 于专利 技术所 属的 行业领 域确立 评价指 标 体 系 4.4 及赋分 要求 。 5 评价程 序 明确评 价目 的 5.1 评价机 构与 委托 人签 订评 价业务 委托 书, 需明 确以 下事项

10、 : 评价的 目的 及评 价报 告的 完成周 期; 评价报 告日 和评 价基 准日 ; 成立评 价小 组并 确定 组长 ,明确 职责 ; 评价人 员资 质要 求; 保密要 求; 其他必 要的 约定 。 成立评 价小 组 5.2 5.2.1 评价小 组宜 包括 评价 机构 工作人 员 及 3 名 以上 评价 专家, 评价 小组 成员 应符 合以下 要求 : 充分了 解待 评价 专利 所在 行业的 行业 现状 和发 展趋 势; 基于附 录A 选择 评价 指标 并构建 评价 指标 体系 及赋 分要求 ; 与委托 人无 利益 关系 或无 直接行 政隶 属关 系; 评价过 程中 客观 履行 职责 ,不受

11、 任何 商业 、财 务或 其他压 力影 响。 5.2.2 评价专 家至少 包括 检索分 析专家 、精于 知识 产权诉 讼业务 的法律 专家 和待评 价专利 所属行 业 领 域的技 术专 家。 DB 37/T 4455 2021 3 调查收 集信 息 5.3 5.3.1 基本信 息 基本信 息包 含但 不限 于专 利基本 著录 项目 。 5.3.2 法律信 息 法律信 息包 含但 不限 于: 专利权 有效 状况 和权 属现 状; 专利最 终的 授权 文本 、确 权文本 ; 专利涉 及的 法律 诉讼 及无 效宣告 状态 等; 专利的 转让 、实 施许 可、 权利质 押状 态; 专利所 涉及 到的

12、技术 标准 以及专 利权 人对 该技 术标 准使用 者所 作的 许可 声明 类型; 其它与 待评 价专 利相 关的 法律信 息。 5.3.3 技术信 息 技术信 息包 含但 不限 于: 专利的 审查 意见 通知 书及 审查意 见的 答复 等文 件等 专利审 查档 案文 件; 基于检 索基 准日 获得 的对 比文件 ; 对该专 利技 术所 属行 业的 鼓励或 限制 情况 ; 其它与 待评 价专 利相 关的 技术信 息。 分析汇 总信 息 5.4 5.4.1 筛选相 近的 对比 文件 ,该 对比文 件包 括: 申请日 之前 公开 的、 用于 评价专 利新 颖性 和创 造性 的公开 文件 ; 在专利

13、 申请 日与 检索 基准 日之间 公开 的、 用于 评价 专利技 术先 进程 度的 公开 文件。 5.4.2 依据待 评价专 利的 专利权 人、发 明人相 关的 内容, 判断技 术的更 新或 者专利 技术的 提前披 露 情 况。 5.4.3 依据公 开日 期, 对申 请日 之前公 开的 信息 和申 请日 之后公 开的 信息 进行 分类 。 5.4.4 评价小 组将 调查 收集 的信 息汇总 ,复 核后 形成 用于 评价专 利的 数据 包提 交至 评价专 家。 评价测 算 5.5 5.5.1 评价专 家应 提前 阅读 数据 包中文 件的 内容 。 5.5.2 评价专 家应 结合 数据 包信 息以

14、及 对待 评价 专利 文件 的判断 ,按 评价 指标 体系 及附 录 A 中的 评 价 标准测 算各 项指 标的 分值 。测算 要求 包括 但不 限于 内容: 应在检 索评 价的 基础 上对 专利保 护可 靠度 、专 利权 转让度 指标 给予 相应 的评 分; 采用对 比法 ,判 断专 利技 术实施 度、 专利 技术 先进 度指标 在同 类型 、同 评价 基准日 前提 下所 处的水 平, 给予 相应 的评 分; 根据评 价目 的, 评价 机构 可通过 科学 方法 赋予 各指 标相应 的权 重。 5.5.3 评价专 家 应 按附 录 B 给出 的计算 公式 获得 评价 专利 综合分 值。 编制并

15、 提交 评价 报告 5.6 5.6.1 评价小 组依 据待 评价 专利 的得分 情况 , 结 合评 价指 标体系 中各 指标 的具 体要 求, 宜 在 15 个工作 日内或 约定 时间 完成 评价 报告。 DB 37/T 4455 2021 4 5.6.2 不影响 最终评 价结 论进行 独立判 断的前 提下 ,评价 小组组 长可与 委托 人就评 价报告 的有关 内 容 进行必 要沟 通。 5.6.3 评价机 构按 业务 委托 书的 要求向 委托 人提 交评 价报 告,评 价报 告模 板参 见附 录 C。 DB 37/T 4455 2021 5 A A 附录A (规范 性) 专利价 值评 价指

16、标体 系及 评价标 准 A.1 专利价 值评 价指 标体 系 专利价 值评 价指 标体 系见 表A.1 。 表A.1 专利价 值评 价指 标体 系 评价 维度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法律 价值 专利保护可靠度(P1 ) 专利类别 专利文本质量 实施的受制约度 对跟随专利的制约度 稳定性 专利权转让度(P2 ) 辨识度 纠纷及处置结果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及处置结果 同族专利 跟随专利架构的相关性 专利向 标准转化的情况 技术 价值 专利技术先进度(P3 ) 新颖性 创造性 实用性 领先性 成熟性(度) 专利技术实施度(P4 ) 实施程度 专利产品对待评价专利的依赖程度 专利产品 投放市场情况分析

17、 相近技术产业化程度 A.2 评价标 准 A.2.1 专利保 护可 靠度 专利保 护可 靠度 评价 标准 见表A.2 。 DB 37/T 4455 2021 6 表A.2 专利保 护可 靠度 评价 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指标内容 评价标准 专利保护 可靠度 (P1 ) 专利类别 通过专利的 类型、发明 的性质判断 待评价专利 的稳定性 发 明 专 利 的 稳 定 性 高 于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待评价专利为发明专利, 且至少其中1 项独立权利要求为产品权 利要求,且具有2 个以上从属权利要求 待评价专利为发明专利, 且至少其中1 项独立权利要求为产品权 利要求 待评价专 利为方 法发

18、明 专利, 或待评价 专利为 实用新 型专利 , 且至少具有2 项以上从属权利要求 待评价专利为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文本 质量 专利文本质 量包括: (1 ) 独立权利要 求的撰写质 量; (2)从 属权利要求 的布局及撰 写质量; (3 ) 专利说明书 的清晰完整 程度及对权 利要求的支 持力度 见 专 利 审 查 指 南 第 二 部 分 的 相 关规定 (1 ) 专利说明书对发明创造内容作出了清楚、 完整的说明, 实 施例具体,结合附图达到所属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的程度; (2 )且独立权利要求得到说明书支持,表述清晰、概括恰当; (3 )且从属权利要求布局合理,且从属权利要求不少于8 项;

19、 (4 )且无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1 ) 专利说明书对于技术方案的叙述清楚、 完整, 但对于背 景 技术、 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效果其中1 项以上的描述 过于笼统; (2 )且独立权利要求得到说明书的支撑,概括恰当; (3 )且从属权利要求不少于5 项且均有实质性技术特征; (4 )且无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1 )专利说明书中有与权利要求对应的文字记载; (2 )且独立权利要求没有非必要技术特征; (3 )且至少3 个从属权利要求 中具有实质性技术特征; (4 )且无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1 )专利说明书中有与权利要求对应的文字记载; (2 )且独立权利要求

20、中非必要技术特征指向常规技术手段; (3 )且至少1 个从属权利要求 中具有实质性技术特征; (4 )且无专利法第三十 三条规定的情形 (1 )专利说明书中有与权利要求对应的文字记载; (2 ) 且独立权利要求中存在多个非必要技术特征, 或者存在 专 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3 ) 且部分从属权利要求中具有实质性技术特征, 但权利要求 的合并将影响评价专利与企业主产品的相关性; (4 )且无专利法第三十 三条规定的情形 满足以下任意一 项: (1 ) 专利说明书的撰写不符合 专利法 第二十 六条第三款 规 定的情形; (2 )存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 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

21、3 )无从属权利要求或者从属权利要求中无实质性技术特征; (4 )不符合专利法第三 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DB 37/T 4455 2021 7 表A.2 专 利保 护可 靠度 评 价标准 (续 )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评价标准 专利保护 可靠度 (P1 ) 实施的受 制约度 待 评 价 专 利 技术方案 是 否 落 入 在 先 专 利 的 保 护 范围 将待评价专利与一件最 接近的在先专利相对比, 判断其与在先专利独立 权利要求的重合度, 技术 特征存在差异的, 判断两 者是否构成等同 待评价专利可以在中国独立实施, 不受中国存续 专利的制约,并有有效同族专利布局 待评价专利可在中国独

22、立实施, 不受中国存续专 利的制约 待评价专利虽受在先专利制约, 但在先专利明显 不符合 专利法 第 二十二条 第二款、 第 三十三 条或第九条第一款的情形 在先专利存在法律瑕疵, 待评价专利具有避绕在 先专利的空间, 或存在不构成专利侵权的充分理 由和证据 待评价专利受在先专利的制约, 但存在宣告在先 专利权无效的可能性 待评价专利落入在先专利保护范围, 且相对于在 先专利缺乏实质性特点 对跟随专 利的制约 度 待 评 价 专 利 对 于 后 续 改 进 技 术 实 施 的 市 场 制 约 程度 (后续技 术 规 避 专 利 侵权的概率) 将待评价专利与跟随专 利对比, 分析待评价专利 能否

23、有效限制跟随专利 相对于评价专利的独立 实施 未检索到跟随专利 跟 随 专 利 毫 无 疑 义 的 落 入 待 评 价 专 利 的 保 护 范 围 跟随专利与待评价专利存在区别技术特征, 但区 别特征符合等同技术特征的法律规定 跟随专利与待评价专利落入并列技术方案, 并不 落入待评价专利保护范围 稳定性 待 评 价 专 利 被 宣 告 专 利 权 无 效 的 概 率 将待评价专利与专利申 请日前的现有技术相对 比, 判断待评价专利是否 存在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可能 被宣告专利权无效的风 险。 拥有较多区别技术特 征的专利稳定性高于拥 有较少区别技术特征专 利的稳定性 待 评 价 专

24、 利 独 立 权 利 要 求 与4 篇 以 上 现 有 技 术 的 结 合 相 比 较 区 别 技 术 特 征 多 于3 个 , 且 不 属 于 惯 用技术手段的常规选择 待 评 价 专 利 独 立 权 利 要 求 与4 篇 现 有 技 术 的 结 合 相比较, 存在区别技术特征, 且不属于惯用技术 手段的常规选择 待评价专利存在被4 篇现有技术覆盖 , 或4 篇现有 技 术 与 公 知 常 识 的 结 合 威 胁 到 专 利 创 造 性 的 情 形 待评价专利存在被3 篇以内现有技术覆盖, 或3 篇 以 内 现 有 技 术 与 公 知 常 识 结 合 威 胁 到 专 利 创 造 性的情形 待

25、评价专利被1 篇现有技术覆盖, 或明显属于 专 利法实施细则 规定的可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情形 DB 37/T 4455 2021 8 A.2.2 专利权 转让 度 专利权 转让 度评 价标 准表A.3 。 表A.3 专利权 转让 度评 价标 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说明 评价标准 专利权转 让度(P2 ) 辨识度 判断某一产品 (方法) 是否落 入待评价专利 保护范围的难 易程度 通 过 辨 识 度 分 析 , 了 解 涉 嫌 侵 权 产 品 或者方法获得 (知) 的 难 易 程 度 , 以 及 涉 嫌 侵 权 产 品 或 者 方 法 与 评 价 专 利 比 对的难易程度 涉嫌侵权产品(方法

26、)易获取,且易确定是否覆 盖了待评价专利的全部技术特征 涉嫌侵权产品(方法)易获取,且易确定是否覆 盖了待评价专利独立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 获取涉嫌侵权产品(方法)有一定难度,但易确 定是否覆盖了待评价专利独立权利要求的全部技 术特征 获取涉嫌侵权产品(方法)有一定难度,通过实 验、鉴定等技术手段可确定是否覆盖了待评价专 利独立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 涉嫌侵权产品(方法)难以获取,通过实验、鉴 定等技术手段可确定是否覆盖了待评价专利独立 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 难以确定是否覆盖了待评价专利独立权利要求的 全部技术特征 纠纷及处置 结果 通过对待评价 专利侵权纠纷 处置结果的分 析, 判断评价

27、专 利的市场垄断 力度 通 常 专 利 侵 权 纠 纷 的 产 生 代 表 产 品 具 有 一 定 生 命 力 , 通 过 纠 纷 处 置 结 果 的 分 析 , 了 解 专 利 对 市场的垄断力度 专利侵权纠纷已结案(含行政处理) 专利侵权纠纷进入申诉阶段,二审判决专利权人 胜诉 专利侵权纠纷二审审理中,一审专利权人胜诉 未发生专利侵权诉讼,或专利侵权纠纷处于一审 审理中 专利侵权纠纷进入申诉阶段,二审专利权人败诉 专利侵权纠纷已结案,专利权人败诉 宣告专利权 无效的理由 及处置结果 通过对待评价 专利被宣告无 效与否的结果 分析, 判断待评 价专利的市场 垄断力度 宣 告 专 利 权 无

28、效 通 常 基 于 相 关 技 术 的 市 场 竞 争 判 定 。 出 现 无 效 宣 告 可 从 侧 面 反 映 出 专 利 技 术 的 市 场 价 值 , 由 无 效 宣 告 的 最 终 结 果 可 判 定 待 评 价 专 利 的价值 待评价专利专利权经多次宣告专利权无效审查 (含行政诉讼)最终维持有效 待评价专利经宣告专利权无效审查(含行政诉讼) 维持有效,且尚无新的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启动 宣告专利权无效经行政审查专利权维持有效,行 政诉讼进入申诉程序。 待评价专利未被提起无效宣告审查;或待评价专 利进入宣告专利权无效行政审查程序,维持专利 权有效概率较高 经行政审查宣告专利权无效,行政

29、诉讼一审(二 审)专利权予以维持,进入二审(申诉)程序 待评价专利进入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维持专利 权有效概率较低 DB 37/T 4455 2021 9 表A.3 专 利权 转让 度评 价 标准 ( 续)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评价标准 专利权转让 度(P2 ) 同族专利 通过对待评 价专利同族 专利的分 析,判断企 业自身对产 品市场的预 期 同 族 专 利 通 常 反 映 专 利 权 人 对 于 相 关 产 品 市场的预期。 分析同族 专利的现状, 结合专利 产品的销售方向, 有助 于 对 评 价 专 利 的 选 择 及处置预期的把握 专利权 人 拥 有 待 评 价 专 利 的

30、有 效 同 族 专 利 多 于5 件,且布局合理 专 利 权 人 拥 有 待 评 价 专 利 的 有 效 同 族 专 利 为3 4 件,且具有市场针对性 专利权人拥有待评价专利的有 效同族专利为2 件, 且具有市场针对性 专利权人拥有至少1 件有效待评价专利的同族专利 同族专利已失效 无同族专利 跟随专利 架构的相 关性 通过对跟随 专利数量及 技术特征的 分析,对待 评价专利生 命周期作出 预测 跟 随 专 利 通 常 反 映 相 关 技 术 的 走 向 和/ 或竞 争 对 手 对 评 价 专 利 的 规避策略。 对跟随专利 架 构 的 分 析 有 助 于 客 观 判 断 待 评 价 专 利

31、 的 价值 待评价专利剩余有效期限不低于法定保护期的 70 % ; 跟随专利是待评价专利的改进 (选择) 发明 , 其实施有赖于待评价专利的许可; 或未检索到跟随 专利 待评价专利剩余有效期限不低于法定保护期的 70 % ;跟随专利为待评价专利 产品的制造(使用、 检测) 方法, 其存在不影响待 评价专利的独立实施 待评价专利剩余有效期限为法定保护期的50 % 70 % ;跟随专利是评价专利的 改进(选择)发明, 或待评价专利产品的制造 (检测、 使用) 方法专利 待评价专利剩余有效期限为法定保护期的50 % 70 % ;跟随专利明显属于为规 避待评价专利而申请 的技术方案,由于跟随专利的实施

32、涉及等同侵权, 增加待评价专利变现难度 待评价专利剩余有效期限低于法定保护期的50 % ; 跟随专利与待评价专利为并列的技术方案, 有等同 侵权的情节 待评价专利剩余有效期限低于法定保护期的30 % ; 跟随专利是与待评价专利并列的技术方案, 且未落 入待评价专利的保护范围 专利向标 准转化的 情况 通过对待评价 专利被纳入标准的情 况,判断待 评价专利的标准化程度 被纳入国际、国家标准 被纳入行业标准 被纳入地方标准 被纳入团体标准 DB 37/T 4455 2021 10 A.2.3 专利技 术先 进度 专利技 术先 进度 评价 标准 见表A.4 。 表A.4 专利技 术先 进度 评价 标

33、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评价标准 专利技术 先进度 (P3 ) 新颖性 待 评 价 专 利 技 术 与 专 利 申 请 日 前 现有技术不相同、 不 存 在 待 评 价 专 利的抵触申请 见专利审 查指南第 二部分第三 章的内容 全部权项均不属于现有技术, 且不存在惯用技术手段简单 替代情形 独立权利要求不属于现有技术, 是否存在惯用技术手段简 单替代情形存在争议,但从属权利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独立权利要求与现有技术相近,或接近惯用手段的替代, 但从属权利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独立权利要求属于现有技术,但有至少2 项以上从属权利 要求与现有技术有较大区别, 且不属于惯用技术手段简单 替代

34、独立权利要求属于现有技术,但难以界定是否至少1 项从 属权利要求不属于现有技术 1 篇文件覆盖权利要求书全部技术特征 创造性 待 评 价 专 利 技 术 相 对 于 现 有 技 术 具有 (突出的) 实 质性特点和 (显著 的)进步 见专利审 查指南第 二部分第四 章的内容 未 检 索 到 相 互 结 合 的 可 启 发 技 术 人 员 容 易 地 得 到 待 评 价 专利技术方案的现有技术 现有技术文件不能覆盖独立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 且 区别技术特征不属于公知常识 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被4 篇以上现有技术与公知常识 的结合所覆盖, 但较上位的从属权利要求符合上栏规定条 件 独立权利要

35、求和部分较上位从属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 被 3 篇以内现有技术方案或其与公知常识的结合全部覆盖, 仅有较下位从属权利要求符合上栏规定 独立权利要求明显不符合创造性规定; 是否有部分从属权 利要求符合规定存疑 全部权项均明显不符合创造性要求 实用性 待 评 价 专 利 必 须 能 够 在 产 业 上 制 造或者使用, 并且 能 够 产 生 积 极 效 果 见专利审 查指南第 二部分第五 章的内容, 同时考虑技 术(工艺) 的成熟度 待评价专利产品实现量产及公开销售, 由专利带来的技术 效果显著 待评价专利产品实现量产及公开销售, 存在 专利带来的技 术 效果 待评价专利产品试产完成,经验证具有积

36、极的技术效果 待评价专利产品已经量产, 技术效果或不优于国内同类产 品,但能有效规避在先专利 待评价专利产品已经量产, 有一定销售市场, 但 技术效果 不明显 待评价专利没有产品化, 或虽已产出产品, 但不具有市场 开发价值 DB 37/T 4455 2021 11 表A.4 专 利技 术先 进度 评 价标准 (续 )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指标内容 评价标准 专利技术 先进度 (P3 ) 领先性 待评价专利 于评价基准 日前同本领 域技术相比 较先进程度 (1 )检索评价基准日前 相 关 专 利 授 权/ 公 开 文 件, 分析待评价专利相比 于 公 开 在 申 请 日 与 评 价 专 利

37、基 准 日 之 间 的 技 术 领先程度; (2 )分析用相关技术替 代 待 评 价 专 利 技 术 的 可 行性程度 在 设 计 理 念 和 实 施 效 果 两 方 面 均 未 发 现 优 于 待 评价专利的技术 检索到相关技术, 该相关技术为待评价专利申请 日后的改进技术, 但被待评价专利权利要求所覆 盖 检索到相关技术, 但相关技术未对待评价专利作 出实质性改进 检索到相关技术, 该技术为待评价专利的跟随专 利, 区别技术特征相对待评价专利从属权利要求 具有实质性效果 检索到相关技术, 该技术为待评价专利的跟随专 利, 区别技术特征相对于待评价专利部分从属权 利要求具有实质性效果 检索到

38、相关技术, 该技术优于待评价专利, 且未 落入专利保护范围 成熟性 (度) 结合待评价 专利的实施 效果, 分析产 业化完善程 度和市场的 认可程度 (1 )待评价专利产品生 产图纸是否完备; (2 )待评价专利是否产 品 化 及 产 品 化 程 度 ( 试 产、 量产、 规模化生产) ; (3 )市场对相关产品的 认可度 待评价专利产品图纸完整,已规模化生产 待评价专利产品图纸完整,已量产 待评价专利产品生产图纸完整, 已试产, 各项指 标达到设计要求,预计具有较好的市场需求 待评价专利产品生产图纸基本完整, 样品制作成 功并满足设计要求 待 评 价 专 利 产 品 生 产 图 纸 不 完

39、整 或 样 品 未 制 作 成功 A.2.4 专利技 术实 施度 专利技 术实 施度 评价 标准 见表A.5 。 表A.5 专利技 术实 施度 评价 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评价标准 专利技术实 施度(P4 ) 实施程度 专利技术在 产品中的使 用程度,及 使用产品数 量 (1 ) 专利产品是 否覆盖独立权利 要求; (2 ) 专利产品是 否同时覆盖独立 权利要求及从属 权利要求 专利产品覆盖全部独立权利要求和全部从属权利要求 专利产品覆盖全部独立权利要求和部分从属权利要求 当 独 立 权 利 要 求 数 量 不 限 于1 时 , 专 利 产 品 应 覆 盖 所 有 独立权利要求

40、当独立权利要求数量不限于1 时,专利产品应覆盖1 个独 立权利要求,且该独立权利要求至少部分从属权利要求 当独立权利要求数量不限于1 时,专利产品仅覆盖1 个独 立权利要求。 产品无法覆盖任意1 个独立权利要求 DB 37/T 4455 2021 12 表A.5 专 利技 术实 施度 评 价标准 (续 )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说明 评价标准 专利技术 实施度 (P4 ) 专利产品 对待评价 专利的依 赖程度 待评价专利 对专利产品 生产的重要 程度/ 专利 技术方案在 专利产品中 的可替代程 度 (1 ) 专利产品中 是否涉及本权利 人的其他专利, 涉及专利件数越 多分数越低; (2 )

41、专利产品对 其他专利的依赖 程度,依赖程度 越高分数越低 专利产品与待评价专利唯一对应, 且专利涉及产品关键技 术; 或专利产品的生产 (使用 、 检测等) 方法与待评价专 利唯一对应,且无法避绕(无其他替代方法) 专利产品对应2 4 件专利, 待 评价专利是产品重要技术之 一; 或专利产品的生产 (使用 、 检测等) 方法对应2 4 件 专利,且无法以其它方式避绕(没有其它替代方法) 专 利 产 品 对 应2 4 件 专 利 , 待 评 价 专 利 具 有 明 显 积 极 效 果; 或专利产品的生产 (使用 、 检测等) 方法对应2 4 件 专利,虽可避绕,但会显著降低技术效果 专利产品及其

42、生产(使用、检测等)方法对应5 件以上专 利且待评价专利相对其他专利作用效果不突出 其他专利技术构成专利产品/ 专利产品的生产(使用、检 测等)方法关键技术,待评价专利虽有效果但可替代 产品及其生产 (使用、 检测等 ) 方法与待评价专利不对应 专利产品 投放市场 情况 通过对待评 价专利产品 销售环比及 与专利权人 其他产品销 售占比的分 析,预测待 评价专利产 品的市场需 求 通过环比分析 (包括总量与增 幅两个指标)预 测产品的市场销 售情况;通过占 比分析预测待评 价专利对企业的 重要程度 专利产品投放市场3 年以上,环比增长率平稳上升;且专 利产品销售收入占专利权人同期销售收入30

43、% 以上 专利产品投放市场2 年以上,销售市场平稳增长;且专利 产品销售收入占专利权人同期销售收入30 % 以上 专利产品已投放市场, 获得了较好的市场收益, 且专利产 品为专利权人支柱产品之一 专利产品完成了全部生产准备, 并实现量产, 且产品技术 指标得以实现 专利技术完成了样机(样品)制造,基本满足技术要求; 已布局产品的量产及市场销售 产品未覆盖任意一个独立权利要求 相近技术 产业化程 度 通 过 对 待 评 价 专 利 相 近 技 术 产 业化程度的分析, 结合可替代产 品的竞争态势, 预测待评价专利 的市场前景 相近技术属于待评价专利的背景技术, 且技术 指标低于待 评价专利,预期

44、有被替代的可能 性 相近技术为待评价专利的跟随专利, 且待评价专利剩余有 效期限不低于法定保护期的50 % 相近技术为待评价专利的跟随专利, 待评价专利剩余有效 期限低于法定 保护期的50 % ;相近技术已进 入市场, 但处 于试营销阶段 相近技术亦为专利技术, 已实现量产, 且与待评价专利形 成竞争态势 有多个相近技术的产品进入市场, 且相近技术产品的技术 指标优于待评价专利技术 相近技术产品已形成对于待评价专利产品的替代趋势 注: 以上评价原则为“就高不就低”。 DB 37/T 4455 2021 13 B B 附录B (规范 性) 专利价 值计 算公 式 B.1 单项指 标模 块平 均分

45、 值计 算公式 B.1.1 评价小 组成 员按 表A.2 中 的 评价标 准对 各项 二级 指标 分别评 分, 计算 专利 保护 可 靠度 ( 一级 指标 ) 总分(P1 ) 。评 价小 组成 员 评分总 和取 平均 值为 专利 保护可 靠度 分值 (P1 ) , 计 算公式 如下 : 1 = F n i n (B.1) 式中: P1 专利 保护 可靠 度平 均分值 ; F 各评 价小 组成 员一 级指标 评分 总和 ; n 评价 小组 成员 数量 。 B.1.2 专利权转让度(P2 ) 、专利技术先进度(P3 ) 、专利技术实施度(P4 )平均分值 参照公式(B.1 ) 进行计 算。 B.2 专利价 值综 合评 价计 算公 式 B.2.1 根据实 际评 价目 的, 应用 时可赋 予各 指标 相应 的权 重。 B.2.2 评价专 利价 值综 合分 值(Vm )为 各单 项指 标模 块评 分 总和, 计算 公式 如下 : = 1 + 2 + 3 + 4 (B.2) 式中: Vm 评价 专利 综合 分值 ; P1 专利 保护 可靠 度平 均分值 ; P2 专利 权转 让度 平均 分值; P3 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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