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 C S 1 3 . 2 0 0 C C S A 9 0 DB1503 乌 海 市 地 方 标 准 D B 1 5 0 3 / T 0 0 0 6 2 0 2 1 供 热 服 务 单 位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肺 炎 疫 情 防 控 技 术 指 南 T e c h n i c a l g u i d e l i n e s f o r C O V I D - 1 9 p r e v e n t i o n a n d c o n t r o l i n h e a t i n g s e r v i c e e n t e r p r i s e s 2 0 2 1 - 1 2 - 3 0
2、 发 布 2 0 2 2 - 0 1 - 3 0 实 施 乌 海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1 5 0 3 / T 0 0 0 6 - 2 0 2 1 I 前 言 本 文 件 按 照 G B / T 1 . 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 : 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 起 草 。 本 文 件 由 乌 海 市 热 力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提 出 。 本 文 件 由 乌 海 市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归 口 。 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 : 乌 海 市 热 力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乌
3、海 市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 乌 海 市 城 市 建 设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乌 海 市 乌 达 区 热 力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北 京 正 河 山 标 准 化 咨 询 事 务 所 ( 有 限 合 伙 ) 、 乌 海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 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 : 陈 生 、 任 智 、 闫 军 报 、 黄 喜 平 、 张 祯 、 卢 利 亚 、 武 璐 、 赵 红 玉 、 问 蕊 芳 、 王 海 明 、 高 建 利 、 高 敏 、 奇 尧 、 李 冬 梅 、 王 雪 雯 、 张 小 霞 、 张 新 凯 。D B 1 5 0
4、 3 / T 0 0 0 6 - 2 0 2 1 1 供 热 服 务 单 位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肺 炎 疫 情 防 控 技 术 指 南 1 范 围 本 文 件 规 定 了 供 热 服 务 单 位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肺 炎 疫 情 防 控 的 基 本 要 求 、 分 级 防 控 要 求 、 健 康 监 测 、 环 境 防 控 、 人 员 防 护 、 生 产 运 营 防 控 和 疫 情 处 置 等 内 容 。 本 文 件 适 用 于 供 热 服 务 单 位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肺 炎 疫 情 防 控 工 作 , 其 他 呼 吸 道 传 染 病 疫 情 防 控 可 参 照 执 行 。
5、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 。 其 中 ,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G B 1 9 1 9 3 疫 源 地 消 毒 总 则 W S / T 3 9 6 公 共 场 所 集 中 空 调 通 风 系 统 清 洗 消 毒 规 范 W S / T 6 4 8 空 气 消 毒
6、 机 通 用 卫 生 要 求 W S 6 9 6 新 冠 肺 炎 疫 情 期 间 办 公 场 所 和 公 共 场 所 空 调 通 风 系 统 运 行 管 理 卫 生 规 范 3 术 语 和 定 义 本 文 件 没 有 需 要 界 定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 4 基 本 要 求 4 . 1 组 织 管 理 4 . 1 . 1 应 建 立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肺 炎 疫 情 防 控 工 作 机 制 , 成 立 疫 情 防 控 工 作 小 组 , 制 定 和 落 实 疫 情 防 控 相 关 制 度 、 应 急 预 案 等 , 责 任 落 实 到 人 。 4 . 1 . 2 应 组 织 和 落
7、 实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肺 炎 疫 情 监 测 报 告 、 防 控 、 应 急 响 应 和 处 置 等 工 作 , 并 协 调 物 资 、 人 员 及 紧 急 事 件 处 置 。 4 . 1 . 3 应 建 立 与 辖 区 街 道 ( 乡 镇 ) 、 卫 生 健 康 等 部 门 的 信 息 报 送 和 工 作 对 接 机 制 ,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本 单 位 疫 情 防 控 情 况 收 集 及 报 送 工 作 , 并 定 期 与 辖 区 街 道 ( 乡 镇 ) 、 卫 生 健 康 等 部 门 进 行 工 作 对 接 。 4 . 2 防 控 人 员 4 . 2 . 1 应 配 备 满
8、 足 实 际 疫 情 需 要 、 数 量 充 足 的 疫 情 防 控 工 作 人 员 。 4 . 2 . 2 工 作 人 员 应 符 合 以 下 基 本 要 求 : a ) 无 流 行 病 学 史 ( 无 疫 源 地 旅 行 或 居 住 史 , 未 与 疫 源 地 人 员 或 确 诊 及 疑 似 病 例 有 密 切 接 触 ) , 或 虽 有 接 触 , 但 按 照 要 求 采 取 了 严 格 的 个 人 防 护 、 自 我 隔 离 等 措 施 ; b ) 身 体 健 康 , 未 有 已 发 生 的 新 型 冠 状 肺 炎 临 床 表 现 , 能 够 满 足 高 强 度 工 作 需 要 ; c
9、 ) 掌 握 国 家 最 新 相 关 新 型 冠 状 肺 炎 疫 情 基 本 防 护 知 识 。 4 . 2 . 3 防 控 工 作 人 员 应 通 过 基 本 防 控 知 识 培 训 后 上 岗 , 培 训 内 容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a ) 病 原 体 生 物 特 性 、 流 行 病 学 知 识 、 临 床 表 现 、 防 控 措 施 等 ; b ) 清 洁 消 毒 方 法 ; c ) 体 温 测 量 装 置 使 用 方 法 ; d ) 来 访 人 员 信 息 保 密 要 求 ; e ) 防 控 应 急 方 案 ;D B 1 5 0 3 / T 0 0 0 6 - 2 0 2 1
10、2 f ) 政 府 疫 情 防 控 部 门 制 定 发 布 的 各 项 规 定 和 要 求 。 4 . 3 物 资 管 理 4 . 3 . 1 应 保 障 疫 情 防 控 所 必 须 的 物 资 , 储 备 符 合 标 准 、 数 量 充 足 的 消 毒 剂 、 消 毒 器 械 和 防 护 用 品 等 物 资 , 并 建 立 使 用 登 记 制 度 。 4 . 3 . 2 公 共 场 所 应 储 备 洗 手 液 ( 肥 皂 ) 、 消 毒 剂 ( 含 手 消 毒 剂 ) 、 口 罩 、 手 套 、 体 温 计 ( 枪 ) 等 防 疫 物 资 。 4 . 3 . 3 公 共 场 所 应 保 证
11、洗 手 设 施 工 作 正 常 , 并 配 备 洗 手 液 ( 肥 皂 ) 。 4 . 3 . 4 公 共 场 所 应 设 置 专 用 的 废 弃 口 罩 垃 圾 桶 。 4 . 4 场 所 保 障 4 . 4 . 1 应 设 置 临 时 观 察 点 。 有 条 件 的 公 共 场 所 , 应 在 相 对 独 立 、 人 流 较 少 的 区 域 设 置 专 用 的 隔 离 观 察 区 , 人 员 出 现 健 康 异 常 时 , 应 及 时 转 移 到 该 区 进 行 暂 时 隔 离 观 察 , 并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和 应 急 预 案 进 行 处 置 。 4 . 4 . 2 临 时 观
12、察 点 、 专 用 的 隔 离 观 察 区 应 加 强 通 风 , 定 期 消 毒 。 4 . 5 宣 传 教 育 4 . 5 . 1 应 通 过 宣 传 板 、 微 信 公 众 号 、 电 子 大 屏 等 开 展 防 疫 宣 传 , 强 化 防 护 意 识 。 4 . 5 . 2 应 向 工 作 人 员 和 到 访 热 用 户 宣 传 在 机 构 内 公 共 活 动 空 间 正 确 佩 戴 口 罩 , 引 导 其 掌 握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肺 炎 疫 情 防 控 的 个 人 防 护 、 卫 生 健 康 习 惯 、 七 步 洗 手 法 、 传 染 病 法 律 法 规 及 疫 情 应 急
13、处 置 要 求 。 4 . 5 . 3 应 开 展 疫 情 防 控 正 面 宣 传 教 育 , 防 止 各 类 谣 言 在 机 构 内 部 传 播 , 做 到 不 信 谣 、 不 传 谣 、 不 造 谣 。 4 . 5 . 4 加 强 服 务 信 息 公 开 , 及 时 向 社 会 公 布 应 急 服 务 提 供 方 式 、 服 务 路 径 、 办 事 指 南 、 服 务 咨 询 渠 道 等 最 新 服 务 动 态 , 引 导 网 上 服 务 , 减 少 现 场 服 务 频 次 。 4 . 5 . 5 应 公 开 当 地 市 区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电 话 。 5 分 级 防 控
14、要 求 5 . 1 低 风 险 地 区 的 供 热 经 营 企 业 可 以 正 常 营 业 , 营 业 时 应 执 行 通 风 、 清 洁 、 消 毒 、 查 验 健 康 码 、 人 员 体 温 检 测 等 防 控 措 施 。 5 . 2 中 风 险 地 区 的 供 热 经 营 企 业 营 业 时 应 限 制 营 业 厅 业 务 窗 口 开 放 数 量 、 服 务 场 所 内 人 员 数 量 , 缩 短 营 业 时 间 , 执 行 通 风 、 清 洁 、 消 毒 、 查 验 健 康 码 、 人 员 体 温 检 测 等 防 控 措 施 。 5 . 3 高 风 险 地 区 的 供 热 经 营 企
15、业 应 执 行 当 地 政 府 部 门 防 控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肺 炎 采 取 的 其 他 防 控 措 施 。 6 健 康 监 测 6 . 1 应 开 展 人 员 的 健 康 排 查 , 掌 握 人 员 流 动 情 况 , 分 区 分 类 进 行 健 康 管 理 。 6 . 2 在 员 工 进 出 口 通 道 设 体 温 监 测 点 每 天 上 下 班 时 应 进 行 体 温 监 测 并 做 好 记 录 , 实 行 进 出 检 制 度 。 6 . 3 发 现 体 温 异 常 人 员 应 立 即 转 移 至 临 时 隔 离 室 ( 区 ) , 并 第 一 时 间 报 告 辖 区 疾 病
16、预 防 控 制 中 心 或 送 医 院 发 热 门 诊 就 医 , 配 合 疾 控 部 门 做 好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与 报 告 工 作 。 6 . 4 进 入 办 公 楼 、 换 热 站 和 营 业 厅 等 工 作 和 营 业 场 所 内 应 核 查 健 康 码 。 6 . 5 应 做 好 员 工 日 常 缺 勤 登 记 , 及 时 了 解 缺 勤 原 因 。 有 通 勤 车 的 单 位 , 应 配 专 人 在 员 工 上 车 前 进 行 体 温 测 量 , 发 现 异 常 , 按 疫 情 处 置 流 程 及 时 处 置 。 7 环 境 防 控 要 求 7 . 1 清 洁 卫 生 7
17、. 1 . 1 应 做 好 工 作 和 服 务 环 境 的 清 洁 和 环 境 治 理 , 确 保 室 内 空 气 流 通 , 地 面 无 污 水 。 7 . 1 . 2 公 共 卫 生 间 及 时 清 洁 , 做 到 无 积 污 、 无 蝇 蛆 、 无 异 味 。 7 . 1 . 3 下 水 道 口 应 每 天 清 洁 、 除 垢 、 消 毒 。 7 . 2 垃 圾 处 置D B 1 5 0 3 / T 0 0 0 6 - 2 0 2 1 3 7 . 2 . 1 垃 圾 桶 应 选 用 脚 踏 翻 盖 式 , 并 粘 贴 专 用 标 签 。 在 出 入 口 还 应 设 置 医 用 废 弃 口
18、 罩 等 防 疫 物 资 专 用 垃 圾 桶 。 7 . 2 . 2 每 天 产 生 的 垃 圾 应 在 专 门 垃 圾 处 理 区 域 分 类 管 理 、 定 点 暂 放 、 及 时 清 理 。 7 . 2 . 3 废 弃 的 口 罩 等 防 疫 用 品 , 应 单 独 装 袋 密 封 , 并 丢 弃 指 定 专 用 垃 圾 桶 内 。 7 . 2 . 4 垃 圾 桶 及 垃 圾 存 放 点 周 围 无 垃 圾 散 落 , 垃 圾 清 运 每 天 不 少 于 1 次 , 每 天 至 少 消 毒 1 次 。 7 . 3 消 毒 7 . 3 . 1 应 以 环 境 清 洁 卫 生 为 主 , 消
19、 毒 为 辅 , 重 点 对 手 经 常 接 触 的 物 体 表 面 进 行 预 防 性 消 毒 。 7 . 3 . 2 应 每 日 对 公 共 区 域 门 厅 、 楼 道 、 会 议 室 、 电 梯 、 楼 梯 、 卫 生 间 等 公 共 部 位 进 行 消 毒 , 电 梯 按 键 及 门 把 手 等 频 繁 接 触 部 位 应 适 当 增 加 消 毒 频 率 。 7 . 3 . 3 应 根 据 消 毒 对 象 和 消 毒 现 场 的 不 同 , 选 择 合 适 的 消 毒 剂 和 消 毒 方 法 。 7 . 3 . 4 一 旦 发 生 人 员 被 确 诊 感 染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肺
20、 炎 时 , 在 采 取 有 效 的 隔 离 控 制 措 施 的 基 础 上 , 应 按 照 G B 1 9 1 9 3 的 相 关 要 求 进 行 疫 点 的 终 末 消 毒 。 7 . 4 通 风 7 . 4 . 1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肺 炎 流 行 期 间 办 公 场 所 和 公 共 场 所 空 调 通 风 系 统 运 行 管 理 应 符 合 W S 6 9 6 的 要 求 。 7 . 4 . 2 以 自 然 通 风 为 主 , 保 持 室 内 空 气 清 新 , 每 日 不 应 少 于 2 次 , 每 次 不 少 于 3 0 m i n 。 在 外 界 温 度 适 宜 、 空 气
21、 质 量 较 好 的 条 件 下 , 应 持 续 开 窗 通 风 。 7 . 4 . 3 对 无 法 通 风 或 通 风 不 良 的 室 内 空 气 宜 采 用 机 械 通 风 , 也 可 使 用 符 合 W S / T 6 4 8 规 定 的 空 气 消 毒 机 或 在 无 人 状 态 下 用 紫 外 线 杀 菌 灯 进 行 空 气 消 毒 。 7 . 4 . 4 集 中 空 调 系 统 应 按 W S / T 3 9 6 的 要 求 定 期 进 行 清 洗 和 消 毒 。 8 人 员 防 护 要 求 8 . 1 工 作 人 员 8 . 1 . 1 宜 主 动 接 种 疫 苗 , 提 高 自
22、 身 免 疫 力 , 降 低 感 染 和 发 病 风 险 。 8 . 1 . 2 工 作 期 间 应 佩 戴 口 罩 , 打 喷 嚏 或 咳 嗽 时 , 用 手 肘 、 衣 服 遮 住 口 鼻 。 8 . 1 . 3 做 好 手 卫 生 , 接 触 公 共 用 品 或 部 位 后 , 应 及 时 洗 手 或 消 毒 双 手 , 避 免 用 非 洁 净 手 触 摸 口 眼 鼻 。 8 . 1 . 4 应 做 好 自 身 体 温 和 症 状 监 测 , 当 出 现 发 热 、 干 咳 、 乏 力 、 腹 泻 等 情 况 时 , 应 及 时 去 医 院 就 诊 , 就 诊 时 应 佩 戴 口 罩 ,
23、 避 免 佩 戴 有 呼 气 阀 的 口 罩 , 避 免 乘 坐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等 。 8 . 1 . 5 场 所 入 口 处 值 守 人 员 、 保 洁 人 员 、 窗 口 服 务 人 员 、 上 门 服 务 人 员 等 工 作 时 应 穿 工 作 服 、 佩 戴 口 罩 和 手 套 , 并 保 持 工 作 服 清 洁 。 8 . 1 . 6 消 毒 工 作 人 员 在 配 制 、 使 用 消 毒 剂 时 , 应 穿 工 作 服 、 防 水 围 裙 、 防 水 胶 靴 , 佩 戴 口 罩 和 手 套 。 8 . 2 外 来 人 员 8 . 2 . 1 进 入 办 公 、 营 业 等
24、 场 所 时 , 应 主 动 配 合 查 验 健 康 码 , 进 行 体 温 检 测 , 如 发 现 体 温 大 于 等 于 3 7 . 3 , 或 有 发 热 、 咳 嗽 、 呼 吸 道 感 染 症 状 , 应 立 即 离 场 就 医 。 8 . 2 . 2 在 室 内 应 佩 戴 口 罩 , 与 他 人 保 持 1 m 以 上 的 社 交 距 离 , 打 喷 嚏 或 咳 嗽 时 , 用 手 肘 、 衣 服 遮 住 口 鼻 。 8 . 2 . 3 接 触 门 、 扶 手 、 电 梯 按 钮 等 公 共 用 品 用 具 后 要 及 时 洗 手 或 消 毒 双 手 。 8 . 2 . 4 遵 守
25、 公 共 场 所 为 防 控 新 冠 肺 炎 采 取 的 其 他 防 控 措 施 。 9 生 产 、 运 营 防 控 要 求 9 . 1 日 常 办 公 9 . 1 . 1 应 每 日 监 测 员 工 体 温 和 相 关 肺 炎 症 状 , 每 日 通 报 监 测 报 表 。 出 现 异 常 情 况 , 及 时 上 报 情 况 , 员 工 及 时 前 往 定 点 医 院 就 诊 或 按 医 嘱 自 行 隔 离 。 9 . 1 . 2 办 公 室 人 与 人 之 间 应 保 持 1 m 以 上 的 距 离 , 多 人 办 公 时 佩 戴 口 罩 。 接 待 外 来 人 员 双 方 应 佩 戴 口
26、 罩 。D B 1 5 0 3 / T 0 0 0 6 - 2 0 2 1 4 9 . 1 . 3 应 控 制 员 工 聚 集 和 集 体 活 动 。 员 工 应 在 使 用 通 道 、 电 梯 、 楼 梯 、 吸 烟 区 时 有 序 排 队 , 保 持 适 当 间 距 , 吸 烟 时 不 与 他 人 交 谈 。 9 . 1 . 4 中 、 高 风 险 地 区 采 用 信 息 化 手 段 开 展 办 公 和 会 议 , 减 少 会 议 频 次 和 开 会 时 间 。 如 确 需 开 会 的 , 应 控 制 在 5 0 人 以 下 , 并 选 择 相 对 宽 敞 、 通 风 的 空 间 , 控
27、制 会 议 规 模 , 增 加 座 位 间 距 , 全 员 应 全 程 佩 戴 口 罩 。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可 采 取 错 时 上 下 班 、 弹 性 工 作 制 或 居 家 办 公 方 式 。 9 . 1 . 5 中 、 高 风 险 地 区 员 工 如 确 实 需 要 外 出 , 应 主 动 向 人 力 资 源 部 门 通 报 并 配 合 登 记 。 9 . 1 . 6 离 市 返 市 人 员 应 填 写 乌 海 市 供 热 企 业 职 工 外 出 登 记 表 及 乌 海 市 供 热 企 业 疫 情 防 控 工 作 情 况 统 计 表 , 见 附 录 A 中 表 A.1 、A.2 。
28、 9 . 1 . 7 自 中 、 高 风 险 区 域 返 岗 人 员 应 自 觉 接 受 疾 控 机 构 采 取 的 有 关 调 查 、 检 验 、 隔 离 观 察 等 防 控 措 施 , 主 动 如 实 报 告 病 情 、 旅 居 史 、 密 切 接 触 人 员 等 相 关 情 况 。 9 . 2 生 产 过 程 管 理 9 . 2 . 1 供 热 经 营 企 业 在 热 生 产 和 运 输 过 程 中 应 优 化 生 产 工 艺 , 调 整 班 次 , 分 批 次 错 峰 上 岗 作 业 , 尽 量 减 少 人 员 密 集 度 。 9 . 2 . 2 员 工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应 做
29、 好 个 人 防 护 。 9 . 2 . 3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 人 员 、 设 施 设 备 、 生 产 场 所 均 要 求 作 消 毒 处 理 , 严 格 把 控 消 毒 剂 对 产 品 的 影 响 , 防 止 交 叉 污 染 。 9 . 2 . 4 购 买 原 材 料 及 产 品 时 , 应 按 照 疫 情 防 控 要 求 , 做 好 溯 源 防 控 。 一 旦 涉 疫 , 应 立 即 启 动 疫 情 防 控 应 急 响 应 机 制 , 并 第 一 时 间 报 告 当 地 疾 控 中 心 。 9 . 3 营 业 服 务 9 . 3 . 1 宜 通 过 线 上 平 台 、 热 线 电
30、 话 等 方 式 开 展 供 热 咨 询 和 服 务 。 9 . 3 . 2 中 高 风 险 地 区 , 在 不 影 响 正 常 业 务 开 展 前 提 下 , 应 尽 量 减 少 营 业 厅 业 务 窗 口 开 放 数 量 , 减 少 窗 口 在 岗 人 数 。 9 . 3 . 3 工 作 人 员 应 按 照 8 . 1 条 执 行 。 工 作 人 员 上 岗 前 应 进 行 健 康 监 测 , 对 有 可 疑 症 状 的 员 工 , 不 准 许 上 岗 。 9 . 3 . 4 工 作 人 员 在 提 供 服 务 时 宜 保 持 1 m 以 上 的 距 离 。 与 顾 客 接 触 较 多 的
31、 以 及 频 繁 收 发 文 件 或 其 他 用 品 的 工 作 人 员 , 上 岗 时 应 佩 戴 手 套 。 9 . 3 . 5 对 于 来 访 和 办 理 业 务 的 人 员 , 按 照 “ 凡 进 必 检 ” 原 则 , 认 真 做 好 登 记 核 查 、 体 温 监 测 、 查 验 健 康 码 、 协 助 消 毒 、 安 全 提 示 等 工 作 , 引 导 到 访 人 员 佩 戴 口 罩 。 9 . 3 . 6 如 有 可 疑 症 状 , 以 及 存 在 较 大 风 险 旅 行 史 和 接 触 史 的 人 员 , 可 不 提 供 接 待 服 务 , 劝 离 现 场 并 提 醒 其 及
32、 时 到 医 院 就 诊 。 9 . 3 . 7 对 现 场 办 理 业 务 的 人 员 进 行 疏 导 , 通 过 管 控 分 流 减 少 同 时 进 入 客 户 人 数 。 9 . 3 . 8 引 导 顾 客 有 序 排 队 , 顾 客 之 间 应 保 持 1 m 以 上 的 距 离 , 避 免 近 距 离 排 队 密 集 情 况 。 9 . 3 . 9 服 务 场 所 的 清 洁 卫 生 、 垃 圾 处 置 、 消 毒 和 通 风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第 7 章 的 要 求 。 9 . 3 . 1 0 应 建 立 定 人 、 定 点 、 定 时 消 毒 制 度 , 指 定 专 人 负
33、 责 对 外 服 务 场 所 消 毒 工 作 。 9 . 3 . 1 1 每 天 营 业 前 应 对 服 务 环 境 和 场 所 消 毒 一 次 , 可 根 据 客 流 量 情 况 适 当 增 加 消 毒 次 数 。 9 . 3 . 1 2 应 对 对 外 服 务 场 所 的 门 把 手 、 无 障 碍 扶 手 、 键 盘 按 键 、 公 共 通 道 、 公 共 桌 椅 座 椅 、 公 共 垃 圾 桶 、 卫 生 间 、 门 帘 等 人 员 经 常 接 触 部 位 、 区 域 重 点 消 毒 。 9 . 3 . 1 3 应 配 备 速 干 手 消 毒 剂 , 方 便 顾 客 手 部 消 毒 。
34、 9 . 4 上 门 服 务 9 . 4 . 1 疫 情 防 控 期 间 应 减 少 不 必 要 的 入 户 问 暖 频 次 。 9 . 4 . 2 确 需 开 展 必 要 的 入 户 巡 视 、 巡 检 、 抢 修 、 维 修 工 作 , 应 在 做 好 个 人 防 护 前 提 下 进 行 上 门 服 务 。 9 . 4 . 3 上 门 服 务 人 员 应 按 照 第 8 章 执 行 。 9 . 4 . 4 上 门 服 务 一 次 性 物 品 不 可 重 复 使 用 , 其 他 非 一 次 性 设 备 用 品 需 每 天 清 洗 消 毒 。 工 作 服 要 及 时 洗 涤 、 消 毒 。 9
35、 . 4 . 5 应 建 立 上 门 服 务 健 康 登 记 制 度 , 每 日 上 岗 前 进 行 检 查 登 记 汇 总 , 包 括 体 温 状 况 、 工 装 及 工 具 清 洁 消 毒 , 防 护 用 品 佩 戴 及 其 他 个 人 卫 生 要 求 。D B 1 5 0 3 / T 0 0 0 6 - 2 0 2 1 5 9 . 4 . 6 上 门 服 务 前 工 作 人 员 应 与 客 户 确 认 上 门 时 间 及 地 点 ; 要 事 先 了 解 客 户 健 康 状 况 , 与 客 户 确 认 居 住 地 是 否 处 于 封 闭 管 控 , 保 证 能 够 正 常 出 入 。 9
36、. 4 . 7 工 作 人 员 应 佩 戴 齐 全 身 份 证 和 通 行 证 等 证 件 , 主 动 配 合 服 务 地 点 或 场 所 工 作 人 员 做 好 信 息 登 记 和 体 温 测 量 等 。 9 . 4 . 8 上 门 服 务 期 间 应 全 程 佩 戴 口 罩 和 手 套 , 保 持 1 m 以 上 的 距 离 交 流 。 9 . 4 . 9 上 门 服 务 人 员 应 加 强 手 部 卫 生 措 施 , 经 常 进 行 手 部 清 洁 消 毒 。 9 . 4 . 1 0 上 门 服 务 的 工 具 设 备 和 用 品 要 在 上 门 前 和 上 门 后 分 别 清 洁 消
37、毒 。 9 . 4 . 1 1 前 往 医 院 等 特 殊 环 境 服 务 场 所 的 上 门 服 务 人 员 , 要 按 医 院 等 特 殊 服 务 部 门 的 要 求 进 行 维 修 人 员 的 个 人 防 护 。 1 0 疫 情 处 置 1 0 . 1 发 现 1 0 . 1 . 1 员 工 出 现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肺 炎 可 疑 症 状 ( 包 括 发 热 、 咳 嗽 、 咽 痛 、 胸 闷 、 呼 吸 困 难 、 轻 度 纳 差 、 乏 力 、 精 神 稍 差 、 恶 心 呕 吐 、 腹 泻 、 头 痛 、 心 慌 、 结 膜 炎 、 轻 度 四 肢 或 腰 背 部 肌 肉
38、酸 痛 等 ) , 应 立 即 停 止 工 作 并 到 医 疗 机 构 就 诊 排 查 。 1 0 . 1 . 2 经 过 核 酸 检 测 阴 性 , 确 诊 不 属 于 疑 似 病 例 的 , 可 正 常 复 岗 , 应 加 强 防 护 和 医 学 观 察 。 1 0 . 2 报 告 出 现 员 工 确 诊 为 疑 似 病 例 或 感 染 病 例 的 , 应 送 定 点 医 疗 机 构 就 诊 , 疫 情 防 控 工 作 小 组 要 落 实 疫 情 监 测 报 告 责 任 , 及 时 向 属 地 卫 生 健 康 或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报 告 。 1 0 . 3 处 置 1 0
39、. 3 . 1 在 属 地 卫 生 健 康 或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指 导 下 对 密 切 接 触 者 开 展 排 查 , 应 在 隔 离 室 ( 区 ) 实 施 隔 离 观 察 。 1 0 . 3 . 2 协 助 属 地 卫 生 健 康 或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开 展 终 末 消 毒 , 规 范 处 置 个 人 物 品 , 未 消 毒 前 患 者 住 所 不 应 使 用 。 1 0 . 3 . 3 治 愈 后 需 返 岗 的 工 作 人 员 或 参 与 陪 同 护 送 的 工 作 人 员 , 应 隔 离 观 察 无 异 常 后 返 岗 。D B 1 5 0 3 / T
40、 0 0 0 6 - 2 0 2 1 6 附 录 A ( 资 料 性 ) 乌 海 市 供 热 企 业 疫 情 防 控 情 况 登 记 统 计 表 表 A . 1 给 出 了 乌 海 市 供 热 企 业 员 工 外 出 登 记 表 的 参 考 样 式 。 表 A . 2 给 出 了 乌 海 市 供 热 企 业 疫 情 防 控 工 作 情 况 统 计 表 的 参 考 样 式 。 表 A . 1 乌 海 市 供 热 企 业 职 工 外 出 登 记 表 乌海市供热企业职工外出登记表 序 号 姓名 部门 外出时 间 外出 地点 外出 事由 交通 工具 往返 航班 号/ 座 位号 往返 火车 次/ 车 厢
41、 车牌号 返回 时间 随同 行人 员 联系电话 备注 1 2 3 4 5 6 7 8D B 1 5 0 3 / T 0 0 0 6 - 2 0 2 1 7 表 A . 2 乌 海 市 供 热 企 业 疫 情 防 控 工 作 情 况 统 计 表 乌海市供热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统计表 所属部门: 统计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企业 名称 生产状 况 (正常 生产、 停产) 职 工 总 人 数 在岗、 未离市 人数 出 市 人 数 出市 人员 去向 月 日后 出市 人员 及地 区 已 返 岗 人 数 从 何 地 返 市 是否 从中 高风 险地 区返 回 未 返 岗 人 数 未返 岗人 员 现所 在地 疫苗 接种 情况 已采 取的 防控 措施 备 注 1 2 3 4 5 合计D B 1 5 0 3 / T 0 0 0 6 - 2 0 2 1 8 参 考 文 献 1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肺 炎 防 控 方 案 ( 第 八 版 ) ( 联 防 联 控 机 制 综 发 2 0 2 1 5 1 号 )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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