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100.01 CCS A 10 3302 浙江省宁波市地方标准 DB3302/T 1125 2021 菜市场建 设布局规 范 2021-11-10 发布 2021-12-10 实施 宁波市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发 布 DB3302/T 1125 2021 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本文件 由宁 波市 市场 监督 管理局 提出 并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宁 波市 标准化 研究 院、宁波 市市 场监督 管理 局、宁波 市商 务局、通标 标准 技 术 服务有限 公司、宁波
2、美成 生 物科技 有限 公司、北京 每 日优鲜 电子 商务 有限 公司、宁 波市 鄞州 区市 场发 展 投资有限 公司、宁 波商 贸菜 市场管 理有 限公 司等。本文件 起草 人:伍晓 茜、徐华梁、杨 辉、胡 一俊、贾 文波、陈莹、宋建 明、陈道 定、王 自力、徐承、董正中。DB3302/T 1125 2021 2 菜 市场建 设布局规 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菜 市场 的建 设要求、功 能布 局、交易 区和设 施设 备等 要求。本文件 适用 于新、改、扩 建菜市 场的 建设 与布 局管 理。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3、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 5749 生 活饮 用水 卫生 标准 GB 8624 建 筑材 料及 制品 燃烧性 能分 级 GB/T 10001.1 公共 信息 图 形符号 第1 部分:通 用符 号 GB/T 10001.5 公共 信息 图 形符号 第5 部分:购 物符 号 GB 15630 消防 安全 标志 设 置要求 GB/T 17093 室 内空 气中 细 菌总数 卫生 标准 GB/T 17110-2008 商 店购 物环境 与营 销
4、设 施的 要求 GB/T 17217 公 共厕 所卫 生 规范 GB/T 18883 室 内空 气质 量 标准 GB/T 2099.1 家 用和 类似 用途插 头插 座 第1部 分:通用要 求 GB 25506 消防 控制 室通 用 技术要 求 GB/T 31962 污 水排 入城 镇 下水道 水质 标准 GB/T 33659 农 贸市 场计 量 管理与 服务 规范 GB 50016 建筑 设计 防火 规 范 GB 50084 自动 喷火 灭火 系 统设计 规范 GB 50116-2013 火灾 自动 报警系 统设 计规 范 GB 50222 建筑 内部 装修 设 计防火 规范 GB 5039
5、5 视频 安防 监控 系 统工程 设计 规范 GB 50763-2012 无障 碍设 计规范 CJJ 14 城 市公 共厕 所设 计 标准 CJJ 142 建 筑屋 面雨 水排 水系统 技术 规程 CJ/T 280 塑料 垃圾 桶通 用 技术条 件 GA 654 人 员密 集场 所消 防 安 全管 理 JGJ 48-2014 商 店建 筑设 计规范 SB/T 11124 肉 类蔬 菜流 通 追溯零 售电 子秤 通用 规范 DB33/T 502 社 会治 安动 态 视频监 控系 统技 术规 范 DB33/T 592 农 贸市 场建 设 与管理 规范 DB3302/T 1125 2021 3 DB
6、33/1121 民 用建 筑电 动 汽车充 电设 施配 置与 设计 规范 3 术语和 定义 本文件 没有 需要 界定 的术 语和定 义。4 通则 菜市场 的建 设、安全、消 防应符 合GB 50016、GB 50222、GB 8624、DB33/T 592 的规 定。5 建设要 求 5.1 位置 5.1.1 应为固 定建 筑的 室内 经营 场所,宜结 合商 业建 筑或 公共服 务建 筑设 置。5.1.2 菜市场 主体 宜设 在地 上一 层。5.2 照明 5.2.1 照明应 安全、适 宜,应符 合产品 真实 性。5.2.2 宜自然 采光。5.2.3 应采用 节能 灯具 和其 他节 能设施。5.2
7、.4 确定照 明方 式时:a)应设置 一般 照明;b)不同区 域有 不同 照度 要求 的,应 采用 分区 一般 照明;c)宜采用 混合 照明;d)不应只 采用 局部 照明。5.2.5 场内照 明标 准值 应不 低于 表 1 的 规定。表1 照明标 准值 房间或场所 参考平面及其高度 照度标准值 lx UGR U0 R2 检测室 实际工作面 750 19 0.60 80 其他场所a 0.75m 水平面 200 25 0.40 80 a 菜市场内除检测室、重点照明区、操作台(柜台)和通道之外的场所 5.2.6 根据经 营商 品不 同,重点 照明区 照度 宜为 场 内 0.75 m 水 平面 照明
8、标准 值的2 倍4 倍。5.2.7 肉类分 割台 操作 台面 照度 应不低 于 200lx,其 他操 作 台(柜 台)台面 照度 应不 低于 100lx,通 道地面照 度宜 为75lx。5.2.8 应设置 值班 照明,水 平照 度应不 低 于 5lx。5.2.9 交易区 光源 色表 特征 及适 用交易 区应 按 表2 的 规定。DB3302/T 1125 2021 4 表2 光源色 表特 征及 适应 交易 区 色标特征 相关色温 K 适用交易区 暖 2500 3300 肉类交易区、熟食卤品易区、水果交易区 中性 3300 5300 蔬菜交易区、水产品交易区、副食品交易区 5.2.10 对 辨
9、色 要 求高 的 场 所(如蔬 果 交 易 区和 熟 食 卤品 交易 区)光 源一 般 显 色指 数(Ra)不 应低 于88,对 辨色 要求 低的 场所(如肉 类交 易区、水产 品 交易区、副 食品 交易 区)光源一 般显 色指 数(Ra)不应低 于80。5.2.11 应急照 明(包括 疏散 照明、安全 照明 和备 用照 明)应符 合 JGJ 48-2014 中 7.3.12 的规 定。5.2.12 场内采 光标 准值 应不 低于 表 3 的 规定。表3 采光标 准值 场所 侧面采光 顶部采光 采光系数标准值%室内天然光照度标准值lx 采光系数标准值%室内天然光照度标准值lx 检测室 4.0
10、600 3.0 450 其他场所a 3.0 450 2.0 300 a 菜市场内除检测室之外的场所 5.3 通风 5.3.1 应利用 自然 通风。5.3.2 室内空 气质 量应 符 合 GB/T 17093、GB/T 18883 的 要 求。5.3.3 新风量 应不 小 于20m/h 人。5.4 层高 5.4.1 新建菜 市场 单层 市场 层高 应不低 于 4.5 m,多 层市 场每层 层高 应不 低 于4 m。5.4.2 新建菜 市场 净高 应符 合 JGJ 48-2014 中 4.2.3 的规 定。5.5 出入口 5.5.1 根据GB 50016 的规 定,菜 市场出 入口 数量 应经 计
11、算 确定:a)菜市场 面积 2000 的,出入口 应不 少 于3 个;b)菜市场 面积 2000 的,出入口 应不 少 于4 个。5.5.2 主要出 入口 应留 有集 散场 地。5.5.3 安全出 口数 量及 其间 距应 符合 GB 50016 的规 定。安 全出口 应畅 通,不应 封闭、堵塞。5.5.4 出口处 不应 设置 固定 门槛,不应 堆放、悬 挂或 张贴 影响疏 散的 物品。5.6 通道 5.6.1 主通道 宽度 应不 小 于 3m,购物通 道宽 度应 不小 于 2m。5.6.2 通道应 设置 合理、流 线通 畅,避 免死 角。5.6.3 出入口、场 内通 道、楼梯 等应无 障碍 通
12、行。DB3302/T 1125 2021 5 6 功能布 局 6.1 功能划 分 菜市场 根据 功能 不同 划分 为交易 区、自产 自销 区、净菜加 工区、辅 助生 产区、公共 服务 区和 配 建 停车区。6.2 交易区 6.2.1 交易区 域应 按以 下要 求分 离或分 隔:a)食品经 营区 与非 食品 经营 区分离;b)生食区 域与 熟食 区域 分隔;c)待加工 食品 区域 与直 接入 口食品 区域 分离;d)水产品 经营 区域 与其 他食 品区域 分隔;e)交易区 与公 共厕 所、生活 垃圾分 类管 理区 分隔。6.2.2 同类型 商品 交易 区设 置应 相对集 中。6.3 自产自 销区
13、 6.3.1 根据 宁波 市菜 市场 管理 条例 规定,必 须划 定食 用农产 品自 产自 销专 用摊 位。6.3.2 自产自 销专用 摊 位宜 靠近 交易区。6.3.3 农村菜 市场 自产 自销 区摊 位个数 占比 应不 小于 菜市 场摊位 总数 的 10%。6.4 净菜加 工区 6.4.1 净菜加 工区(室)宜 独立 设置。6.4.2 应配备 给排 水设 施、清洗 水池、操作 台。6.4.3 应配备 垃圾 收集 设施,至 少配 备 1 处 厨余 垃圾、其 他垃圾 投放 区域。6.5 辅助生 产区 6.5.1 仓储区 6.5.1.1 新建菜 市场应 设置 供商品 短期周 转的储 存库 房、卸
14、 货区、商品出 入库 及与销 售有关 的周 转 商品临时 堆放 区、整理 和加 工等区域。6.5.1.2 菜市场 内应 设置 供商 品流 转和网 上销 售产 品临 时摆 放的周 转商 品临 时堆 放区。6.5.1.3 卸货区 应与 生活 垃圾 分类 管理区 隔离。6.5.1.4 根据商 品的 不同 保存 条件,应分 设库 房或 在仓 储区 采取有 效隔 离措 施。6.5.1.5 应防火、通 风、防潮、防 鼠等。6.5.1.6 地面、墙裙 等应 采用 可冲 洗的面 层,不应 采用 有毒 和容易 发生 化学 反应 的涂 料。6.5.2 排水排 污区 6.5.2.1 给排水 设施 应符 合 GB/T
15、 17110-2008 中 7.1.6 的规 定。6.5.2.2 排水系 统应 符 合 CJJ 142 的要求。6.5.2.3 污水排 放应设 置过 滤池、隔油池 等 预处 理 设 施,污 水经隔 渣过滤 处理 后接入 城市污 水管 网,排放水 质应 符 合GB/T 31962 的 要求。DB3302/T 1125 2021 6 6.5.3 生活垃 圾分 类管 理区 6.5.3.1 人流量 较大、便于 投放的 地方 应 摆放垃 圾分 类投放 容器,包括厨 余垃 圾、可 回收物、有 害 垃圾和其 他垃 圾收 集容 器。6.5.3.2 根据人 流量 和场 地实 际,增加垃 圾分 类投 放容 器数
16、量。6.5.3.3 垃圾分 类投 放区 应密 闭管 理,内 部应 铺设 瓷砖,配 备冲洗 设备 和 给 排水 设施。6.6 公共服 务区 6.6.1 宜在菜 市场 明显 处设 置独 立的快 速检 测室,室 内面 积不低 于 10。6.6.2 应配置 公共 信息 发布 区域。6.6.3 宜设立 消费者 休息 区、特 产交易 区、科 普教 育区、直播区、儿童 服务 区、母 婴室等 便民服 务 区域。6.6.4 应设置 安防 监控 室。6.6.5 设置消 防监 控室 的应 符 合GB 50116-2013 中 3.4.1 和 GB 25506 的 规定。6.6.6 新建菜 市场 应设 带有 无障 碍
17、设施 的 公 共厕 所 厕,公 厕宜设 置在 地上 一层。6.7 配建停 车区 6.7.1 新建菜 市场 每100 建筑 面积应 配备 不低 于1.5 个 机动车 停车 位 和1.5 个非 机动车 停车 位。6.7.2 新建菜 市场 的配 建的 机动 车停车 区应 按 DB33/1121 的要求 配置 电动 汽车 充电 设施配 置。6.7.3 新建菜 市场 的配 建的 机动 车停 车 区应 设置 无障 碍机 动车位。6.7.4 应设置 装卸 车位。新 建菜 市场应 单独、就 近设 置装 卸车位。6.7.5 机动车 出入 口和 人行 出入口 宜分 开设 置。7 交易区 7.1 通则 7.1.1
18、宜使用 岛状 柜台 或封 闭式 条状柜 台,应整 齐排 列。7.1.2 单个柜 台尺 寸宜 为长 1.6 m、宽 1 m 1.1 m、高0.7 m 0.8 m。7.1.3 柜台立 面应 易清 洗,柜台 靠通道 侧的 边沿 应设 止边。7.1.4 各柜台 应统 一预 留无 遮挡 空间摆 放电 子秤,且 底座 应水平。7.2 蔬果交 易区 7.2.1 蔬果柜 台宜 采用 分组 设计。每组 柜台 中间 应设 出入 口,宽 度宜 为0.9m。7.2.2 柜台内 应预 留摆 放冷 藏柜 的位置。7.3 肉类交 易区 7.3.1 柜台台 面应 采用 易洁 净且 不易破 损的 食品 级材 料铺 面。7.3.
19、2 砧板可 放置 在台 面上,或 在柜台 内统 一设 置摆 放砧 板的架 子。7.3.3 柜台内 应预 留摆 放冷 藏(冻)柜 的位 置。7.4 水产品 交易 区 DB3302/T 1125 2021 7 7.4.1 鲜活水 产品 交易 区应 符合 以下要 求:a)柜台高 度应 为0.3m 0.5m;b)柜台应 摆放 统一 设置 的蓄 养容器 或蓄 养池;c)柜台内 地面 应有 排水 坡度,柜台 下应 设置 排水 沟;d)柜台外 沿应 设0.3m 0.4m 高的挡 水板;e)各柜台 应单 独设 置操 作台;f)增氧泵 以及 管线 应统 一排 列。7.4.2 冰冻(鲜)水产 品交 易区 应符合
20、以下 要求:a)柜台台 面应 采用 不锈 钢结 构或砖 砼结 构。应加 装多 孔不锈 钢板 或使 用同 一瓷 盆。b)柜台外 沿止 边高 应 为 0.08m 0.1m;c)柜台内 应预 留摆 放冷 藏(冻)柜 的位 置。7.5 熟食卤 品交 易区 7.5.1 应设置 专间,采 用统 一的 透明玻 璃封 面,设有 收款 专窗。7.5.2 专间出 入口 处应 设置 洗手、消毒、更 衣、盥洗 设施。7.5.3 专间应 配有 防尘、防 蝇、防鼠、防虫 设施 设备 以及 空调、冷藏 设施 和消 毒设 施。7.5.4 垃圾收 集设 施的 配置 应符 合 6.4.3 的 规定。7.5.5 设置加 工区 的应
21、 有通 风、排污、防火 等设 施设 备,且应与 销售 区分 离。7.6 副食品 交易 区 7.6.1 腌制酱 菜、火 锅食 品、豆 制品、冷冻食 品等 商品的 销售区 域应相对 独 立,柜 台内应 预留摆放冷藏(冻)柜 的位 置。7.6.2 应配备 统一 货架。7.6.3 应配备 防尘、防 蝇、防鼠、防虫 设施 设备 以及 消毒 设施。7.6.4 垃圾收 集设 施的 配置 应符 合 6.4.3 的 规定。7.6.5 应统一 设置 展示 散装 食品 信息的 设施。7.7 加工面 食交 易区 7.7.1 加工面 食交 易柜 台宜 集中 设置。7.7.2 加工面 食交 易区 应独 立设 置,应 配备
22、 通风、防 尘等 设施设 备。8 设施设 备 8.1 概述 设施设 备主 要包 括冷 链保 鲜设施 设备、检测 设施 设 备、供水 设施、排水 设施、消防设 施、供 电设 施、通风设 施、公共 卫生 设施、计量 设施、公 共服 务设 施、标 识标 牌、信息 化设 施设备 以及 其他 设施 设备。8.2 冷链保 鲜设 施设 备 8.2.1 应设置 冷藏保 鲜设 施和冷 链运输 周转设 施,宜设置 冷藏库。新建 菜市 场宜集 中设置 冷藏保 鲜 设施设备。8.2.2 经营冷 鲜肉 的,应配 备冷 藏柜。DB3302/T 1125 2021 8 8.2.3 经营冷 冻肉 及冷 冻水 产品 的,应 配
23、备 低温 冷柜。8.2.4 经营冰 鲜水 产品 的,应配 备冰台。8.3 检测设 施设 备 8.3.1 应配备 实验 台、储藏 柜、清洗水 槽、空调、双 温冰 箱、检 测废 弃物 垃圾 箱等 设施。8.3.2 应配备 食品 安全 快检 设备。8.4 供水设 施 8.4.1 水质应 符 合GB 5749 的要 求。8.4.2 供水设 施应 按各 交易 区用 水需求 设置,保 证足 够的 水量和 水压。8.4.3 鲜活海 水产 品交 易区 宜提 供海水 供水 设施。8.4.4 宜配备 高压 水冲 装置。8.5 排水设 施 8.5.1 应雨污 分流,采 用沉 井式 暗渠(暗管)排 水系 统,并设防
24、鼠隔 离网。8.5.2 主通道 与购 物通 道交 叉处 应设窨 井。窨井 间距 宜不 大于 10m。8.5.3 柜台内 侧应 设地 漏。8.5.4 购物通 道下 排水 管道 应采 用暗道。8.5.5 设置餐 饮区 的,污水 预处 理设施 应具 备固 液分 离、油水分 离功 能,地面 落水 口应有 水封 装置。8.6 消防设 施 消防设 施与 器材 的配 置应 符合GB 50016、GB 50084、GB 50116、GA 654 的规 定。8.7 供电设 施 8.7.1 应配备 符合 电负 荷、安全 的供电 设施。电 线铺 设应 以暗线 为主,并 配备 漏电 保护装 置。8.7.2 主通道、购
25、 物通 道和 交易 区上方 应配 置统 一照 明灯 具。8.7.3 交易区 应配 备符 合 GB/T 2099.1 要求 的防 水插 座。防水插 座应 带接 地线 并符 合低压 电器 使用 要求。其 中,熟食 卤品 专间 应配备 不少 于 5 个,水产 品摊位 与肉 类摊 位应 配备 不少 于 2 个,其 他 摊 位 应 配备不少 于1 个。8.8 通风设 施 8.8.1 非单体 建筑 的新 建菜 市场,排风 机和 排风 口四 周应 设有若 干气 窗。8.8.2 不能保 证自 然通 风时,应 设置低 噪音 抽送 风设 施。8.9 公共卫 生设 施 8.9.1 生活垃 圾分 类管 理设 施 8.
26、9.1.1 新、改、扩 建菜 市场 的垃 圾归集 点(垃圾 房)等设 施 应同 步设 计、同步 施工、同步 管理。8.9.1.2 垃圾收 集点 应配 备统 一的 垃圾桶、垃 圾收 集和 清运 设施。8.9.1.3 各摊位 应配 备加 盖垃 圾桶(箱)。8.9.1.4 应在主 要出 入口、办 公区 域等设 置其 他垃 圾收 集容 器。8.9.1.5 垃圾收 集容 器应 符 合CJ/T 280 的要 求。DB3302/T 1125 2021 9 8.9.1.6 宜配备 垃圾 除臭 设备、垃 圾冷藏 库、厨余 垃圾 处理 机等就 地处 理设 施。8.9.1.7 宜配备 视频 监控 设备。8.9.2
27、公共厕 所 8.9.2.1 新建菜 市场 应设 置符 合 CJJ 14 要求 的公 共厕 所。8.9.2.2 改/扩 建菜 市场 应配 备公 共 厕所或 与周 边建 筑共 用公 共厕所。8.9.2.3 卫生应 符 合GB/T 17217 的 要求。8.9.2.4 应设有 轮椅 通道、扶 手等 无障碍 设施,至 少 有 1 个 带扶手 的坐 便器 或蹲 便器。8.9.2.5 宜配备 第三 卫生 间。8.9.2.6 公共厕 所门 不宜 面向 交易 区开设。8.10 计量设 施 8.10.1 计量器 具配 置应 符 合 GB/T 33659 的 规定。8.10.2 新建菜 市场 宜配 备符 合 SB
28、/T 11124 的智 能溯 源电 子 秤。8.11 公共服 务设 施 8.11.1 应设置 服务 台。新建 菜市 场应设 置在 主入 口。8.11.2 应在场 内显 著位 置设 置投 诉箱、宣传 栏、公示 栏、导购图。8.11.3 应配置 具有 打码 功能 的公 平秤。8.11.4 应配备 休息 椅、饮水 机等 便民设 施。8.11.5 应按GB 50395、DB33/T 502 的 要求 配备 安防 监控 装 置。8.12 标识标 牌 8.12.1 图形符 号设 置应 符 合 GB/T 10001.1、GB/T 10001.5 的规定。8.12.2 消防安 全标 志和 应急 疏散 警示标
29、志的 设置 应符 合 GB 15630 的 要求。8.12.3 生活垃 圾投 放点、归 集点(垃圾 房)分类 标志 的使 用见 宁波 市生 活垃 圾分 类投放 指南。8.12.4 应在显 著位 置设 置市 场招 牌、导 购牌、交 易区 域标 志及展 示柜 台食 品交 易信 息的标 牌。8.13 无障碍 设施 无障碍 设施 应符 合GB 50763-2012 中8.8.2 的规 定。8.14 信息化 设施 8.14.1 宜配备 视频 监控 设备。8.14.2 宜配置 智能 计量 器具。8.14.3 宜配置 展示 触摸 查询 系统。8.14.4 宜配置 商户 信用 公示 系统。8.14.5 宜配备 智能 水电 计量 计价 支付设 备。8.14.6 应配备 快检 结果 公示 系统。8.14.7 应配备 网络 基础 设施。DB3302/T 1125 2021 10 参考文 献 1 宁波市 菜市 场管 理条 例,宁波市 第十 五届 人民 代表 大会常 务委 员会 公告 第38 号.2 宁波市 生活 垃圾 分类 投放 指南,甬分 领办 2019 2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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