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 UG 北京市地方标准 编 号:DB11/T 2004 2022 装配式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safety of assembled building(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2022 06 30发布 2022 10 01实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DB 联合发布 II 北京市地方标准 装配式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safety of assembled building 编 号:DB11/T 2004-2022 主编部门:中建一局集团建
2、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施行日期:2022年 10月 01日 2022 北京 III 前 言 根据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新发布项目计 划的通知(京质监发 201820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 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相关 标准,并在 广泛 征 求 意见 的 基础上,制 定本 规 程。本 规范 是 京津冀区域协同工 程 建设标准,按照 京津冀三地 互 认 共享 的原 则,由 三地 住房和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 分别 组 织 实施。本 规范
3、的主要技术 内容是:1.总 则;2.术 语;3.基本 规 定;4.混凝土 结 构;5.钢 结 构;6.幕墙;7.内装、设 备与 管 线;8.安全信息化 管理。本 规范 由 北京市 住房和城乡 建设 委员会和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共 同 负责管理,由 北京市 住房和城乡 建设 委员会归口并 组 织 实施,由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 展有限公司 负责 技术 内容 的 解释。执 行 过程 中 如 有 意见或 建 议,请寄送 中建一局 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 朝阳 区 望花路西里 17号,邮政 编 码:100102,E-mail:jishuzhongxinchinaonebuild,电话:
4、010-84159900)。本 规范主编 单位: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 规范 参 编 单位:北京 城 建 亚泰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 国 建 筑 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一局集团 第 三建 筑 有限公司 中建 二 局 第 三建 筑 工 程 有限公司 北京京 能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凌 云 建 筑装 饰 工 程 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 筑 工 程 研究 院 有限 责 任 公司 北京建工建 筑 产业 化 投资 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建一局集团 第二 建 筑 有限公司 中 国 建
5、 筑第 八 工 程 局有限公司 IV 中建一局 华江 建设有限公司 昌宜(天津)模板租赁 有限公司 中 国 建 筑第 五 工 程 局有限公司 北京 城 建北方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一局集团 第 一建 筑 有限公司 保利(北京)房 地 产开 发有限公司 北京 卓良模板 有限公司 中建市 政 工 程 有限公司 天津 大学 建 筑 设计规划研究 院 总 院 有限公司 本 规范主要 起草人 员:周予启 李 浩 詹必雄 张惠丽 陈 红 程 昊 赵虎军 孙岩波 陈华周 朱裕良 王红媛 李金元 梅晓丽 吕雪源 马祎斌 董润萍 杨 发 兵 刘永奇 李庆达 曹振田 解 江涛 刘 相 涛 方 明涛 王振兴 李 军 陈
6、 娣 吴胜 通 矣庆贺 刘志坚 杨星 河 张 仟 张 军 卢 松 董清崇 袁 齐 宋利鹏 李 凯 要 志 东 邢 本国 张 锡治 程会 峰 郭玉增 阎 明 伟 董 泊君 石边升 高 海 屈 虹 陈 功 任 耀辉 田 毅 李 贝 华裕奇 赵 圣 武 李 新 本 规范主要 审 查 人 员:杨 健康 王 存贵 肖 明 张 书航 袁 梅 高腾野 杨 思忠 程 峰 吕 家骥 V 目 次 1 总 则.1 2 术 语.2 3 基本规定.4 4 混凝土结构.8 4.1 一般规定.8 4.2 材料性能.8 4.3 混凝土构件进场及存放.9 4.4 混凝土构件安装.10 4.5 混凝土结构安全防护.12 5 钢结
7、构.15 5.1 一般规定.15 5.2 钢构件存放.15 5.3 钢构件安装.16 5.4 钢结构焊接.16 5.5 楼承板安装.17 5.6 钢结构安全防护.17 6 幕墙.18 6.1 一般规定.18 6.2 幕墙单元板块转运及存放.18 6.3 幕墙单元板块吊装.19 6.4 幕墙安装.20 6.5 幕墙安全防护.21 7 内装、设备与管线.22 7.1 一般规定.22 7.2 内装施工.22 7.3 设备与管线施工.22 8 安全信息化管理.24 VI 本规范用词说明.25 引用标准名录.26 条文说明.27 VII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 2
8、 Terms.2 3 Basic requirements.4 4 Concrete structures.8 4.1 General requirements.8 4.2 Material performance.8 4.3 Access and storage of concrete members.9 4.4 Erection of concrete members.10 4.5 Safety protection of concrete structures.12 5 Steel structure.15 5.1 General requirements.15 5.2 Storage
9、of steel elements.15 5.3 Installation of steel elements.16 5.4 Welding of steel structure.16 5.5 Installation of floor plate.17 5.6 Steel structure safety protection.17 6 Curtain wall.18 6.1 General requirements.18 6.2 Transfer and storage of curtain Wall Unit.18 6.3 Hoisting of curtain wall unit.19
10、 6.4 Installation of curtain wall unit.20 6.5 Curtain wall safety protection.21 7 Internal installation,equipment and pipeline.22 7.1 General requirements.22 7.2 Decoration construction.22 7.3 Construction of equipment and pipelines.22 8 Management of safety information.24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11、this standard.25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26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27 1 1 总 则 1.0.1 为 保 障 装 配式 建 筑 施工 安全,规范 装 配式 建 筑 施工 安全 管理,做到 技术 先进、经 济合理,制 定本 规范。1.0.2 本 规范 适用于 装 配式 建 筑 施工 安全 技术管理。1.0.3 装 配式 建 筑 施工 安全 技术管理 除应符合 本 规范 外,尚应符合 国 家及 地方 现 行有 关 标准的规 定。2 2 术 语 2.0.1 装 配式 建 筑 assembled build
12、ing 结 构 系统、外围护系统、设 备与 管 线 系统、内装 系统 的主要部 分 采用预 制部 品 部 件 集 成 的建 筑。2.0.2 装 配式 混凝土 建 筑 assembled building with concrete structure 建 筑 的结 构 系统 由混凝土 部 件(预 制 构 件)构 成 的 装 配式 建 筑。2.0.3 装 配式 钢 结 构 建 筑 assembled building with steel-structure 建 筑 的结 构 系统 由钢 部(构)件 构 成 的 装 配式 建 筑。2.0.4 装 配式 幕墙 assembled curtain w
13、all 由 各种面 板 与 支承框架 在 工 厂 制 成完整 的 幕墙基本 结 构单 元,并 将 单 元 整体直接 起 吊 安 装在 主 体 结 构上 的建 筑幕墙。2.0.5 部 品 part 由 工 厂生 产,构 成外围护系统、设 备与 管 线 系统、内装 系统 的建 筑单 一 产 品 或 复合 产 品 组 装 而成 的 功 能单 元 的 统称。2.0.6 部 件 component 在 工 厂 或 现 场 预先生 产 制 作完成,构 成 建 筑 结 构 系统 的结 构构 件及其他 构 件 的 统称。2.0.7 设 备与 管 线 系统 facility and pipeline syste
14、m 由 给水排水、供 暖 通 风空 调、电 气 和 智 能化、燃气等 设 备与 管 线 组 合而成,满足 建 筑 使 用功 能 的 整体。2.0.8 独立 支 撑 independent support 一 种 可伸缩 调 节 的 单 根 受压竖向 支 撑杆 件,主要 用于承 担 施工 过程 中的 叠 合 构 件 自重、模板 系统 自重 及 施工 荷载。主要 包括插 管、套 管、调 节 装 置、底座、支 撑头等。2.0.9 工 具 式外 防 护架 implementation protective frame 为 操 作 人 员 搭 设 或 设 立 的 用于 施工 现 场 外 墙 临 边 防
15、护 的工 具 式 操 作架,包括 三 角形防 护 架、型 钢 悬挑脚手 架、附着 式升 降脚手 架 等。3 2.0.10 预 埋 件 hoisting embedded parts 构 件 加 工 过程 中 预先 埋 设 在构 件 内 部的、用于 构 件吊 装或安装 的 连 接件。2.0.11 插放 架 support frame 用于存 放竖向 构 件 的工 具 式 钢 结 构 架体。2.0.12 临时 支 撑 temporary support 预 制 构 件 安装 时 用于进 行 临时固 定 的,可以 承 受 施工 等荷载,具 有 足够 的 强度、刚度 和 整体 稳固性 的 支 撑 装
16、置。包括斜 支 撑、水 平 支 撑、竖向 支 撑等。2.0.13 模 数 化 吊 装 梁 modular hoisting beam 为 保 证 预 制 构 件 在 吊 装过程 中 各吊 点受力均衡 或 便 于 调 节 钢 丝绳角度所使 用 的 专 用吊 装 梁,吊 装 梁下 部 固 定 点 按相 同 间距 规 则 排 布,便 于吊 装 不 同 尺寸 的 预 制 构 件。4 3 基本规定 3.0.1 装 配式 建 筑 深 化 设计 应符合 下列 规 定:1 深 化 设计 文 件应 满足 构 件生 产、运输、存 放、吊 装 及 安装 的 需 要,并 符合 原 图纸 设 计的技术 指 标、结 构安
17、全和 建 筑 性 能 等 要求;深 化 设计 图纸 应 由 原设计 单位 确 认;2 深 化 设计 时,应 按 现 行 相关国 家 标准 对 构 件、吊 装 及 施工 预 埋 件、起 重 机械 及 起 重机械 附着 支 撑 结 构、临时 支 撑 及 临时 支 撑 预 埋 件、外 防 护架及架体 附着 支 撑 结 构 等 进 行验 算;吊 点 承 载力 应 满足 设计要求;3 预 制 柱、预 制 墙 板 等 细长 竖向 构 件 需 水 平 存 放时,应采 取 可 靠 构 造措 施,使 吊 点满足 构 件 翻转 工 况 下 承 载力 要求;4 装 配式 混凝土 结 构 的 预 埋 件 宜 根据 预
18、 埋 件 产 品 技术规 格 书 选 用成品预 埋 件;当 采用吊 环 时,应 满足 现 行 国 家 标准 混凝土 结 构 设计规范 GB 50010 的 相关 要求;吊 装 预 埋 件或 吊 筋 设计 时,应 满足 构 件 在 脱 模、翻身 和 起 吊 等 工 况 下 的 承 载力;各 工 况 的验 算 内容 应 包 括 吊 装 预 埋 件 的 自 身 承 载力以 及预 埋 件 或 吊 筋 在 预 制 构 件 中的 锚 固 承 载力;5 装 配式 钢 结 构 深 化 设计 时,应 明 确 钢构 件 与墙 板 的 连 接 节点 构 造;与钢构 件 连 接 的 预 埋 件及 连 接 措 施,宜
19、提前 设 置 于 钢构 件 上;6 装 配式 幕墙 深 化 设计 时 宜 预 留 吊 装 孔,并 设 置防 止 单 元 面 板 在 运输、吊 装过程 中发生 位 移 的 构 造。3.0.2 装 配式 建 筑 施工 前,项目部 应 编制 专 项施工方 案;超 过 一 定 规 模 的 危险 性 较 大 分 部分 项工 程 专 项施工方 案 应 组 织 专 家 论 证;专 项施工方 案 实施 前 应进 行 交 底。3.0.3 装 配式 建 筑 专 项施工方 案 应符合 下列 规 定:1 应 包括 工 程 概况、编制 依 据、施工计划、施工工 艺、施工 保 证 措 施、施工管理 及作业人 员 配 备和
20、分 工、验 收 要求、应 急处 置 措 施、计 算 书及 相关 施工 图纸等;2 计 算 书应 包括 支承面承 载力 验 算、辅助 起 重 设 备 起 重 能 力 验 算、吊 索 具 验 算、被 吊物 受力 验 算、临时固 定 措 施验 算 等;3 方 案 附图 应 包括 构 件存 放 布 置图、起 重 机械 布 置图、运输 道 路 及 卸车 区布 置图等;4 应 明 确不 同 类 型 构 件 的 叠放 层 数、高 度 及 场地 围护,不 同 类 型 构 件 的 吊 装 方 法、吊装 流 程、吊 装 要 点、安装 就 位 及 临时 支 撑 要求,以 及外 防 护架 的 选 型 及 布 置;5
21、采用 布 料机浇 筑混凝土 时,布 料机 宜 布 置 在 现 浇楼 板 上并 对 板 底 支 撑 承 载力 及 变 形 5 进 行验 算;6 结 构 楼 板 上 存 放 构 件、结 构 楼 板 处 于 场 内 车辆 行 驶 线路上或 大 型 部 品 在 建 筑内 倒 运 时,应 对 结 构 楼 板 承 载 能 力 进 行验 算,并 经设计 单位 确 认;7 行 驶 路线 不 应 设 置 在 楼 板 后浇带 上;8 冬 期 采用 后灌浆 方 式 时,灌浆 方 案 应 经设计 单位 认 可。3.0.4 装 配式 建 筑 的设计、监理 及 施工 等 从 业人 员 应 按相关 规 定 进 行 培训。3
22、.0.5 装 配式 建 筑 的施工 现 场 平 面 布 置 应符合 下列 规 定:1 现 场施工 道 路 应 坚 实 平 整 并 设 排水 措 施,承 载力 和 变 形 应 满足 构 件 运输 车辆 通行 需 求;2 构 件存 放 场地 宜 紧邻 施工 道 路,并 应 在 起 重 机 的有 效 起 重 范 围 内;构 件存 放 场地 距 基 坑 边 的 安全 距 离 应符合 基 坑 支护 设计要求;构 件存 放 场地 应 坚 实 平 整 并 设 排水 措 施,承 载 力 和 变 形满足 构 件存 放需 求;场地 周 边应 设 置 围 挡 及 警示 标 志。3.0.6 施工 起 重 机械 的 选
23、择 及 使 用应符合 下列 规 定:1 应 根据工 程 结 构 特 点 和 施工要求 选择 起 重 机械,起 重 机械 的 起 重 量、起 重 高 度、吊装 次 数、,起 重 机械 作 业 半径 应 满足 部 品、部 件吊 装 需 求;起 重 臂 的 幅 度 和 起 重 高 度 应 满足 部 品、部 件吊 装 需 求 及 安全 距 离 相关 规 定;装 配式 幕墙单 元 选 用 施工 电 梯 进 行 垂 直 运输时,装 配式 幕墙 板 块 重 量 和 尺寸不 得超 过 轿厢 限 定 载重 量 和 尺寸;2 移动 起 重 机械 的行 走 路线和 作 业 区域 下 方 基础 承 载力 应 满足 相
24、 应 荷载 要求。移动 起 重 机械 支 腿处 应 铺 设 好 路基 板 或钢 板;3 起 重 机械 的 使 用 和 管理 应符合 建 筑 机械 使 用 安全 技术规 程 JGJ 33等 国 家现 行 相 关 标准的规 定。3.0.7 装 配式 建 筑 施工 过程 中 使 用 的 独立 支 撑、斜 支 撑等临时 支 撑 宜 选 用 标准 化 产 品,其选 用及 操 作 均 应符合现 行 相关 标准 及 产 品 说 明 书 的规 定。3.0.8 吊 索 具 的 选 型、使 用 与 维 护应符合 下列 规 定:1 应 根据 预 制 构 件 形 状、尺寸 及 重 量 等 参 数 进 行 选择,尺寸
25、复 杂 或 形 状 特 殊 的 构 件,应 有 分 配 梁 或分 配 桁 架;绑扎 所 用 的 钢 丝绳 吊 索 的规 格 应 根据 构 件吊 重 进 行 选 用;钢 丝绳 夹应 根据 所使 用 的 钢 丝绳 直 径选 用;2 采用 模 数 化 吊 装 梁 进 行 预 制 构 件吊 装 时,吊 点 与 预 制 构 件 的 吊 装 孔 不 得交 叉 连 接;3 专 用 内 埋 式 螺母、螺 杆 及配 套 吊 索 具、滑轮、地 锚 等,应 根据 相 应 的 产 品 标准 和 产 6 品 说 明 书进 行 选 用;4 应 选 用 专 业 厂家 按国 家 标准规 定 生 产、检 验、具 有 合 格 证
26、等 质量 证 明 文 件 的 产 品;采用 改 造、修 复 和 新 购 置 的 吊 索 具时,应 按 规 定 进 行 承 载力 验 算 或 试 验 检 验,验 收 时 应进 行 验 证;5 吊 索 具 进 场 后,应 按国 家、行 业 现 行标准规 定和 专 项方 案 要求,检 查 吊 索 具、安全保 护 装 置 的 出 厂 质量 证 明 文 件、规 格 及 型 号,验 收后 方 可使 用;6 钢 丝绳 吊 索 的 使 用 与 维 护应符合现 行 国 家 标准 钢 丝绳 吊 索 使 用 和 维 护 GB/T 39480的 相关 规 定,吊 索 套 环、吊 钩 的 使 用 与 维 护应符合 国
27、家现 行 相关 标准的规 定。3.0.9 装 配式 建 筑 施工 前,宜 采用 建 筑信息 模 型 技术 对 施工 全过程 及 关 键 工 艺 进 行 模 拟,选择 典 型 施工 段 或单 元 进 行 构 件 试 安装,并 应 根据 试 安装 结 果 及 时 调 整 施工方 案 和安全 措施。3.0.10 装 配式 建 筑 吊 装 作 业 前,应完成 下列 准 备 工 作:1 特 种作 业人 员 应 持 证 上 岗;2 检 查 并 复 核 起 重 机械 及吊 索 具,应 处 于 安全 操 作 状态;3 复 核 气 候条 件及吊 运 线路,应 满足 预 制 构 件吊 装 施工要求;4 清 除吊
28、装 范 围 内 的 障 碍 物,设 置 作 业 安全 警 戒 线和安全 标 志,安全 标 志 应符合现 行 国 家 标准 安全 标 志 及其 使 用 导 则 GB 2894的规 定;5 防 护系统应 按照 专 项施工方 案 进 行 搭 设、验 收;6 雨 雪 后 施工 时,应及 时 清 理 冰 雪 并 应采 取 防 滑 和 防 漏 电 措 施;重 新 检 查 安全 防 护 设施 和 作 业 条 件,必 要 时 先进 行 试 吊,确 认 吊 装 设 备 制 动 器灵敏 可 靠后 方 可 进 行 作 业;3.0.11 装 配式 建 筑 的 安全 防 护应符合 下列 规 定:1 外 防 护架 宜 选
29、 用 工 具 化、标准 化 产 品,进 场验 收 合 格后 方 可使 用;2 预 制 构 件存 放 区 四 周宜 设 置防 护 栏 杆;3 预 制 楼梯 板 安装 后 未 安装 正 式 栏 杆 前 应 设 防 护 栏 杆;4 坠落 高 度 基 准 面 2m及 以 上 进 行 临 边作 业 时,应 在 临空 一 侧 设 置防 护 栏 杆,并 应采用密 目 式 安全 立 网 或 工 具 式 栏 板 封闭;5 尚 未 安装 栏 板 的 阳 台、无女儿 墙 的 屋 面 周 边、框架 楼层 周 边,应 设 置防 护 栏 杆,并 张 挂密 目 式 安全 立 网;6 脚手 架作 业 层 应 设 置防 护 栏
30、 杆;7 7 室 内 洞 口 应进 行有 效 防 护;8 防 护 栏 杆 高 度不 应 低 于 1.2m。3.0.12 装 配式 建 筑 部 品、部 件吊 装 作 业 应符合 下列 规 定:1 安全 生 产 管理 人 员 应现 场监督;2 信 号 指 挥 人 员 应 保 持 信 号 明 确;起 重 作 业人 员 应 穿 防 滑鞋、戴 安全 帽;高 处 作 业人员 应 佩挂 安全 带 并 系 挂 可 靠,高 挂低 用;非 施工 作 业人 员 不 得 进 入 警 戒 区域;3 确需 夜 间 作 业 时,作 业 面应 有 充 足 的 照 明;4 起 吊 前,起 重 机械 的主 钩 位 置、吊 具 及
31、 构 件 重 心 在 竖 直 方 向 上 应 重 合,且 吊 索 水 平 夹 角不 宜 小 于 60,不 应 小 于 45;5 开 始 起 吊 时,应先将 构 件吊 离 地 面 200mm 300mm后 暂停,检 查 起 重 机 的 稳 定 性、制 动 装 置 的 可 靠 性、构 件 的 均衡性、绑扎 的 牢 固性 和 吊 索 具 的有 效 性,确 认 无误 后,方 可 继续 起 吊;6 已 吊 起 的 构 件 不 得长 久停滞 在 空 中。起 吊 速 度 应 平稳 缓慢;7 在构 件 起 吊、移动、就 位 的 过程 中,信 号工、司 索 工、起 重 机械 司 机 应 协调一 致,保 持 通
32、信 畅 通,信 号 不 明 不 得 吊 运 和安装;8 脱 钩 前,应 确 认部 品、部 件 已 安 放稳固 或 固 定 完 毕;9 大 雨、雾、大雪、5级 以 上 大 风等 恶劣条 件,以 及 构 件 超 载 或 重 量 不 明 时,不 得 进 行 吊 装 作 业;暂停 作 业 时,对 吊 装 作 业 中 未 形 成 稳 定 体系 的部 分,应采 取 临时固 定 措 施。3.0.13 施工 现 场 临时 用 电 应符合现 行行 业 标准施工 现 场 临时 用 电安全 技术规范 JGJ 46的规 定。3.0.14 施工 现 场 消 防 安全 应符合现 行 国 家 标准建设工 程 施工 现 场
33、消 防 安全 技术规范 GB 50720的规 定。3.0.15 进 场 材 料 及 构 配件 的质量 均 应符合现 行 相关 标准规 定,验 收 合 格后 方 可 投 入 使 用。8 4 混凝土结构 4.1 一般规定 4.1.1 装 配式 混凝土 结 构 施工 前,施工 单位 根据工 程 特 点 和 设计 文 件,在装 配式 混凝土 结 构 施工方 案 中编制 装 配式 混凝土 结 构 施工 安全 措 施。4.1.2 预 制 构 件 中的 预 埋 件 不 宜 兼 用;确需 兼 用 时,应 同 时满足 各 设计工 况 的计 算 要求;外 防 护架体用预 埋 件 不 得 兼 用;预 埋 件 的 材
34、 料 性 能 及 施工验 算 应符合 国 家现 行 相关 标准的规定。4.1.3 施工 过程 中 模板 系统、支 撑 系统承 担 的施工 荷载不 得超 过 设计 值。已 承 受荷载 的 支架 和 附 件,不 得 随 意 拆 除 或 移动。4.1.4 预 制 构 件吊 装安装 施工 应 满足 装 配式 混凝土 结 构 施工方 案 的 安全 措 施规 定。4.1.5 装 配式 结 构 外 防 护架 宜 选 用 工 具 式外 防 护架;防 护架体 形 式 不 得 随 意 更 改,施工 过 程 中的 安全 防 护系统 的实 际 荷载不 得超 过 设计限 值。4.2 材料性能 4.2.1 独立 支 撑
35、及 斜撑 的主要 构 配件 材 质 应符合 下列 规 定:1 插 管、套 管 应 不 低 于现 行 国 家 标准 直 缝 电 焊 钢 管 GB/T 13793、低 压 流 体 输 送 用 焊 接 钢 管 GB/T 3091中的 Q235B级 普 通 钢 管的要求,其 材 质 性 能 应符合现 行 国 家 标准 碳素 结 构钢 GB/T 700或 低 合 金 高 强度 结 构钢 GB/T 1591的规 定;2 支 撑头 宜 采用 钢 板 制 造,钢 板 性 能 应 不 低 于现 行 国 家 标准 碳素 结 构钢 GB/T 700中 Q235B级 钢 的要求;3 调 节 螺 管规 格 应采用 20
36、号 无 缝 钢 管,其 材 质 性 能 应符合现 行 国 家 标准结 构 用 无 缝钢 管 GB/T 8162的规 定;4 调 节 螺母 宜 采用 铸 钢 制 造,其 材 料机械 性 能 应符合现 行 国 家 标准一 般 工 程 用 铸 造碳 钢 件 GB 11352中 ZG270-500的规 定;5 销栓 应采用 镀锌热轧光圆 钢 筋,其 材 料 性 能 应符合现 行 国 家 标准 钢 筋 混凝土 用 钢 第 1部 分 热轧光圆 钢 筋 GB 1499.1的规 定。4.2.2 受力 预 埋 件 的 锚 板 和 锚筋 材 料 等 应符合现 行 国 家 标准 混凝土 结 构 设计规范 GB 50
37、010的规 定。4.2.3 预 制 构 件 宜 采用 内 埋 式 螺母、内 埋 式 螺 杆 或 预 留 吊 装 孔,并 采用配 套 的 专 用吊 具 实现吊 装,也 可 采用吊 环 吊 装;内 埋 式 螺母 或内 埋 式 螺 杆 及配 套 的 吊 具 应 起 吊 方 便,并 应 根据 9 相 应 的 产 品 标准 选 用。4.2.4 吊 环 应采用 HPB300钢 筋 或 Q235B圆 钢 制 作,锚 入 混凝土 的 深度不 应 小 于 30d并 应 焊 接 或 绑扎 在钢 筋 骨 架 上,d为吊 环 钢 筋 或 圆 钢 的 直 径。在构 件 的 自重 标准 值 作用 下,每个 吊 环 应 按
38、 2个截 面 计 算。对 于 HPB300级 钢 筋,吊 环 应 力不 应 大 于 65N/mm2;对 Q235B圆 钢,吊 环 应 力不 应 大 于 50N/mm2。4.3 混凝土构件进场及存放 4.3.1 预 制 构 件进 场 时 应进 行 检 查验 收,检 查验 收 应 包括下列 内容:1 构 件 产 品 质量 证 明 文 件;2 预 埋 件 的 定位 尺寸、外 观 质量 和 留 置数 量,预 埋 件 固 定 部 位 周 围 混凝土 表观 质量,预 埋 螺母 内 径 尺寸 和 丝 扣 长 度;3 构 件 上 喷涂 的 产 品 标 识 应 清 晰、耐 久。标 识 内容 应 包括 生 产 厂
39、 标 志、制 作 日期、品 种、编 码、检 验 状态 等;4 吊 点、塔 式 起 重 机 和 外 脚手 架 附着点、临时 支 撑点 的 位 置、数 量 等 应符合 设计要求;5 灌浆 套 筒、各 类孔 洞 应 清 洁 无杂 物;6 梁 板 类 简 支 受 弯 预 制 构 件进 场 时 应 按 现 行 国 家 标准 混凝土 结 构 施工质量验 收 规范GB 50204进 行结 构 性 能 检 验。4.3.2 预 制 构 件 装 卸 应符合 下列 规 定:1 预 制 构 件 装 卸 时,应 对 称 装 卸;预 制 墙 板宜 直 立 装 卸,不 应 翻转;2 装 卸 吊 运 应采用 慢 起、稳 升、
40、缓 放 的 操 作 方 式,吊 运 过程,应 保 持 稳 定,不 得 偏 斜、摇摆 和 扭 转,吊 装构 件 不 得长 时间悬 停 在 空 中;3 预 制 构 件 装 卸 时,应 设 专 人 指 挥,操 作 人 员 应 位 于 安全位 置,保 持 通 讯 畅 通;4 构 件 卸车 摘 挂 吊 钩 时,均 应 设 置专 用 登 高 工 具,不 得 沿 构 件 攀爬。4.3.3 预 制 构 件存 放 应符合 下列 规 定:1 按 使 用 部 位、吊 装 顺序 分 区 存 放;按 产 品种 类、规 格 型 号、检 验 状态 分 类 存 放;2 存 放 库 区 宜 实行 分 区 和信息化 台 账 管理
41、;3 构 件存 放时,预 埋 吊件应 朝上,标 识 宜 朝 向 堆垛 间 的通 道;4 应合 理设 置 支 垫 位 置,支 垫 件 在构 件 下 的 位 置 宜 与构 件 脱 模、吊 装 时 的 起 吊 位 置 一 致;10 5 构 件 叠放时,层 与 层 之 间 应 垫 平、垫 实,各 层 支 垫 应 上 下对 齐,最 下 面 一 层 支 垫 应 通 长 设 置;叠 合 板 叠放 层 数不 应 大 于 6层 且 不 宜 超 过 1.5m;带 檐 阳 台 板 应 单 层 存 放;楼梯叠放 层 数不 应 超 过 4层;PCF板 应 立放 或单 层 平放;6 预 制 柱、梁等 宜 采用 平放 且
42、用 不 少 于 两 道 垫木 支 撑;7 预 制 墙 板 应采用 工 具 式 插放 架 饰 面 朝 外、对 称存 放,并与 地 面应 保 证稳 定 角度,构 件 与 地 面 倾 斜角度 宜大 于 80,工 具 式 插放 架及 特 殊 构 件 自稳角度 应 经计 算 确 定;工 具 式 插放 架应 有 足够 的 刚度、抗倾覆 性 能并 支 垫 稳固,操 作面应 设 置 行 走 通 道;8 U形 预 制 外 墙 存 放时 宜 将 较 短 侧 墙 放置 在 插放 架 中,固 定 木 块 应直接架 设 在内 叶 板 截 面 上,不 得 架 设 在 外 叶 板 边 缘;9 预应 力 构 件存 放时,应
43、根据 构 件 起 拱值 大 小 和 存 放时间 采 取 相 应 措 施。4.3.4 相 邻 堆垛之 间 应 有 足够 的 作 业 空间 和安全 操 作 距 离,通 道 宽 度不 宜 小 于 1.6m,宜 有明 确 的 安全 通 道 线或 围 栏;构 件存 放时,不 应 超 出 存 放 区域范 围。4.4 混凝土构件安装 4.4.1 混凝土 预 制 构 件吊 装 设施的 位 置 应 能 保 证 构 件 在 吊 装、运输 过程 中 平稳受力;设 置 预 埋 件、吊 环、吊 装 孔 及各种 内 埋 式预 留 吊 具时,应 对 构 件 在 该 处 承 受 吊 装 荷载 作用 的 效 应进 行 承 载力
44、 的验 算,并 应采 取 相 应 的 构 造措 施。4.4.2 预 制 构 件 安装 作 业开 始 前,已 施工 完成 的 混凝土 结 构内安装 的 竖向 构 件用 临时 支 撑预 埋 件 的 材 质、型 号、规 格、位 置、数 量 等 应符合 要求 并 经验 收 合 格,混凝土 强度 应符合 设计要求。4.4.3 预 制 墙 板、预 制 柱 等竖向 构 件 的 吊 装 应符合 下列 规 定:1 吊 装 竖向 构 件 时,应 按 施工方 案 规 定 的 安装 顺序 进 行 吊 装;2 预 制 墙 板 在 吊 装过程 中 宜 采用 模 数 化 吊 装 梁,吊 装 时 构 件 的 吊 索 应 顺
45、直;3 根据 竖向 构 件 设计 指 定 的 吊 点,用 卸 扣 将 钢 丝绳 与构 件 的 预 留 吊 环 连 接;4 预 制 柱 吊 装,将 钢 丝绳 卡扣 与 预 制 柱 的 预 制 吊 环 连 接 紧 固,柱 子 上 固 定 好 溜 绳;5 构 件 起 吊 时,应做 好 边 角防 护 并 不 得 与 存 放 架 发 生 碰撞;6 预 制 墙 板宜 直 立 起 吊;7 预 制 柱 采用水 平 存 放时,翻转 起 吊 过程 中 应采 取辅助措 施 防 止 构 件 滑 动 或 倾覆,并 应 缓慢 垂 直 提 升,禁 止 摆 动 大 臂,待 构 件 翻转 90正 位 后 再 缓慢 起 吊。11
46、 4.4.4 叠 合 板、叠 合 梁、阳 台 板、空 调 板 的 吊 装 应符合 下列 规 定:1 根据 构 件 尺寸 及吊 点 位 置,选择 合适 的 模 数 化 吊 装 梁;2 吊 点 钢 丝绳 长 度 保 持 一 致,起 吊 缓慢。吊 点 超 过 4个 时,宜 采用 带 滑轮 组的 模 数 化吊 装 梁 进 行 吊 装;3 应将 钢 丝绳 卡扣 与构 件 上 的 预 制 吊 环 连 接,确 认 连 接 紧 固 后,方 可 缓慢 起 吊;4 构 件应 垂 直 下 落 安装 就 位,施工 人 员在 保 证 安全 操 作 前提 下,通 过 牵引 绳 调 整 叠 合 板 方 向,将 板 的 边
47、线与墙上 的 安 放 位 置 线 对 准 放下时 应 停 稳 慢 放,不 得 快 速 猛 放;5 构 件 两端 应 设 置 溜 绳。4.4.5 预 制 楼梯 板 的 起 吊 与安装 应符合 下列 规 定:1 宜 采用 楼梯 板 预 埋 吊 装内 螺母 进 行 连 接吊 装;起 吊 前,应 检 查 吊 环 连 接;2 预 制 楼梯 吊 装 时,应 使 踏步 平 面 呈 水 平 状态;3 楼梯 板 就 位 时,应 从 上 垂 直 向下 安装,在 作 业 层 上 空 600mm处 略 作 停 顿,施工 人 员 在 保 证 安全 操 作 前提 下,将 楼梯 板 的 边 线与 梯 梁 上 的 安装位 置
48、 线 对 准,放下时 应 停 稳 慢 放;4 楼梯 构 件 安装 前 应 确 保 预 埋 件 安装位 置 准 确、牢 固;5 楼梯 构 件 安装 后 应及 时 安装 临 边 防 护 设施。4.4.6 预 制 构 件吊 装 就 位 后,应及 时 校 准 并 采 取 临时固 定 措 施。预 制 构 件 与 吊 具 的 分 离 应 在 校 准 定位 及 临时 支 撑 安装 完成 后 进 行。4.4.7 构 件吊 装、套 筒 灌浆 施工 等 关 键 工 序 应 有监理 人 员 旁站;预 制 竖向 构 件 连 接 部 位 灌 浆 同 条 件 养 护 灌浆料 试 块 强度 达 到 35MPa前,相关 预
49、制 竖向 构 件 不 得 受 到 扰 动。竖向 构 件 连接 部 位 的 灌浆料 强度 达 到 35MPa后,且 在装 配式 结 构 达 到 后 续 施工 承 载 要求 后,方 可 拆 除 临时 支 撑 及 固 定 措 施。4.4.8 竖向 预 制 构 件 的 临时 支 撑 基础 应 坚 固可 靠,埋 件 安装在 叠 合 板 内并 满足 设计要求。4.4.9 水 平 构 件 临时 安装 后,后浇 混凝土 浇 筑 前,水 平 构 件 上 的施工 荷载 应 均 匀 布 置,不 应 超 过 模 架体系 的设计 荷载。4.4.10 底 模 及支架应 在混凝土 强度 达 到 设计要求 后 再拆 除;当
50、设计 无 具 体 要求 时,后浇 混凝土 强度 应 满足 表 4.4.10的要求。表 4.4.10 水 平 构 件 临时 支 撑 拆 除 时 的 后浇 混凝土 强度 要求 构 件 类 型 构 件 跨 度(m)按 达 到 设计 混凝土 强度等 级 值 的 百 分 率 计(%)板 2 50 12 4.4.11 阳 台 板 安装 应符合 下列 规 定:1 阳 台 板 安装 前 搭 设 临时 支 撑,且 应 设 置 水 平 拉 接 与 结 构墙 体 形 成 可 靠 连 接;2 阳 台 板 安装 时,外 侧 安全 防 护高 度不 应 小 于 1.2m。4.4.12 冬 期施工期 间 应 编制 灌浆 专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