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01 CCS L 20 DB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 3303 2022 大数据企 业能力评 估规范 2022-07-07 发布 2022-08-06 实施 黑 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23/T 3303-2022 I 目 次 前言.I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3.1 大数 据企 业.1 3.2 大数 据企 业能 力.1 4 评 估原 则.1 5 评 估组 织.1 5.1 评估 工作 开展.1 5.2 评估 机构 条件.1 6 企 业主 营业 务.2 6.1 企业 主营 业务 分类.2
2、6.2 大数 据采 集与 管理 类.2 6.3 大数 据存 储类.2 6.4 大数 据分 析与 挖掘 类.2 6.5 大数 据安 全防 护类.2 6.6 大数 据交 易类.3 6.7 数字 基础 设施 类.3 7 企 业评 估能 力要 求.3 7.1 概述.3 7.2 企业 基本 能力 要求.3 7.3 企业 诚信 能力 要求.3 7.4 企业 服务 能力 要求.4 7.5 企业 管理 能力 要求.4 7.6 企业 研发 能力 要求.4 7.7 企业 发展 能力 要求.5 8 企 业评 估能 力实 施.5 8.1 评估 流程.5 8.2 评估 材料 准备.7 8.3 评估 等级.7 8.4 评
3、估 结果.7 8.5 评估 有效 期.7 8.6 企业 变更 管理.7 DB23/T 3303-2022 II 8.7 企业 退出 管理.7 8.8 企业 评估 结果 应用.7 附录A(规 范性 附录)企业需 提供 材料.8 附录B(规 范性 附录)企业能 力评 估等 级参 照表.9 DB23/T 3303-2022 III 前 言 本文件 依据GB/T 1.1-2020 标准 化工作 导则 第1 部 分:标 准化文 件的 结构和 起草规 则的 规定 起草。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文件 由黑 龙江 省大 数据 产业
4、协 会提 出。本文件 由黑 龙江 省工 业和 信息化 厅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黑龙 江 省大数 据产 业协 会、黑 龙 江亿林 网络 股份 有限 公司、黑 龙江 省政 务大 数据中心、黑龙 江省 标准 化研 究院、黑龙 江东 方学 院、黑龙江 省网 络空 间研 究中 心、黑 河市 特种 设备 检 验 研究所、黑龙 江大 数据 产业 发 展有限 公司、哈 尔滨 无限 力 创网络 科技 有限 公司、黑 龙 江拓盟 科技 有限 公司、哈尔滨 财富 通科 技发 展有 限公司、黑 龙江 省信 创科 技有限 公司。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李璐 昆、孙 甲子、纪 云龙、王 磊、王 阳、陈要 武、张建
5、峰、黄 鹤、孟广 仕、杨大志、吕猛、张 驰、李冰 冷、邱 毅龙、邱 兆文、孙 传友、王唯 合、冯冬 鑫、姜子寒、李 晶明、杨 美娟、张坤、赵海 洋、何晨 龙、叶爽、张新、关 哲刚、杨 旭、王 晶、曲国 强。DB23/T 3303-2022 1 1 大 数据企 业能力评 估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大 数据 企业 能力的 评估 规范 的术 语和 定义、评估 原则、评 估组 织、企 业主 营业 务、企业能力 评估 要求 和企 业能 力 评估 实施。本文件 适用 于黑 龙江 省大 数据企 业能 力评 估,也可 作为黑 龙江 省大 数据 企业 培育的 依据。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6、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35295 信 息技 术 大数据 术语 GB/T 36073 数 据管 理能 力成熟 度评 估模 型 DB23/T 2007 可信 数据 服 务协议 参考 框架 3 术语和 定义 GB/T 35295 和GB/T 36073 界定的 以 及 下列 术语 和定 义适用 于本 文件。3.1 大数据 企业 在中国 境内(不 包括 港、澳、台 地区)依法 设
7、立 的 从事大 数据 产品 开发 销售(营业)及相 关服 务的企业(以下 简称 企业)。3.2 大数据 企业 能力 大数据 企业 在基 本能 力、企业诚 信能 力、企 业服 务 能力、企 业管 理能 力及 企 业发展 能力 等方 面水 平的体现。4 评估原 则 企业自 愿、公平 公正、公 开透明、科 学规 范。5 评估组 织 5.1 评估工 作开 展 DB23/T 3303-2022 2 2 评估机 构应 依据 本文 件要 求组织 开展 评估 工作。5.2 评估机 构条 件 评估机 构应 符合 下列 条件:a)经主管 部门 备案 的黑 龙江 省省级 大数 据行 业协 会或 相关组 织;b)协会
8、或 组织 内设 有评 估机 构,配 备专 业人 员;c)评估机 构已 建立 规范 化的 评估流 程和 评估 管理 体系;d)已建立 或正 在建 立网 上受 理评估 系统;e)具备完 备的 专家 库系 统,专家库 具备 一定 数量 的行 业专家、财税 专家、法 律 专家等 满足 评估 要求的专 家资 源;f)能够全 过程 组织 开展 大数 据企业 评估 工作。6 企业主 营业 务 6.1 企业主 营业 务分 类 企业主 营业 务包 括但 不限 于以下 类别:a)大数据 采集 与管 理类;b)数据存 储类;c)大数据 分析 与挖 掘类;d)大数据 安全 防护 类;e)大数据 交易 类;f)数字基
9、础设 施类。6.2 大数据 采集 与管 理类 研制大 数据 采集 硬件 设备 和提供 海量 数据 的采 集、标注、清洗、脱 敏脱 密、预处理、存 储管 理等 服务以及 相关 功能 性软 件,大数据 采集 与管 理类 企业 生产的 产品 及使 用技 术包 括以下 类型:a)数据采 集:数据 标注、高 速数据 全镜 像、高速 数据 解析、数据 质量 评估、分 布式虚 拟存 储、链接过滤、大 数据 网络 传输 技术、大数 据网 络压 缩技 术等;b)数据预 处理:数 据抽 取、数据转 换、数据 加载、空 缺值处 理、错误 数据 处理、处理 噪声 和孤 立点数据、数 据清 洗、数据 变换、数据 规约
10、等;c)数据管 理:大数 据资 产评 估、大 数据 定价、大 数据 托管、大数 据全 生命 周期 管理等。6.3 大数据 存储 类 研制大 数据 传输、加 工、存储等 硬件 设备 及相 关软 件,提 供相 关技 术服 务。6.4 大数据 分析 与挖 掘类 提供大 数据 挖掘、分 析计 算、处 理加 工、大数 据咨 询等数 据工 程服 务以 及大 数据分 析产 品软 件,大数据分 析与 挖掘 类企 业生 产产品 及使 用技 术包 括但 不限于 以下 类型:a)数据分 析挖 掘;b)机器学 习技 术;c)统计分 析技 术;d)语义引 擎;e)专业模 型算 法分 析;DB23/T 3303-2022
11、 3 3 f)利用实 际数 据解 决实 际问 题的相 关技 术。6.5 大数据 安全 防护 类 研制大 数据 安全 设备,提 供大数 据安 全技 术、大 数 据安全 保护、大数 据安 全 支撑技 术和 解决 方案 等服务,大数 据安 全防 护类 企业生 产的 产品 及使 用技 术包括 但 不 限于 以下 类型:a)大数据 环境 下的 统一 账号、认 证、授权 和审 计体 系 及大数 据加 密和 密级 管理 体系,差 分隐 私 技术、多 方安 全计 算、数据 流动监 控与 追溯 等关 键技 术;b)防泄露、防 窃取、匿 名化、防损 毁、防篡 改等 大数 据保护 技术,大 数据 安全 保护产 品及
12、 解决 方案;c)大数据 新型 信息 安全 产品 以及网 络信 息安 全态 势感 知大数 据平 台等 系统 安全 监测与 预警 平台。6.6 大数据 交易 类 提供大 数据 或大 数据 衍生 品,为 大数 据或 大数 据衍 生品提 供交 易平 台及 相关 服务,大数 据交 易类 企业生产 的产 品及 使用 技术 包括但 不限 于以 下类 型:a)提供大 数据 交易 的场 所、设施和 平台;b)大数据 及 其 衍生 品的 设计、交易 及相 关服 务;c)服务于 大数 据交 易的 数据 清洗和 数据 建模。6.7 数字基 础设 施类 提供数 字基 础设 施及 大数 据技术 服务,数 字基 础设 施
13、 类企业 生产 产品 及使 用技 术包括 但不 限于 以 下类型:a)宽带、无线 网络 等信 息传 输基础 设施;b)边缘计 算、大数 据中 心建 设等相 关业 务。7 企业评 估能 力要 求 7.1 概述 企业能 力评 估要 求包 括企 业基本 能力 要求、企业 诚 信能力 要求、企业 服务 能 力要求、企业 管理 能力要求及 企业 发展 能力 要求。7.2 企业基 本能 力要 求 企业基 本能 力应 符合 以下 要求:a)具有独 立的 法人 资格;b)注册地、税 务、统计 关系 均在黑 龙江 省内;c)具备从 事 大 数据 业务 的基 础设备 条件 和专 门经 营场 所;d)至少满 足本
14、文件 第四 章 6.2 至6.7 中 的一 条;e)开发、销售 的大 数据 产品 和 服务应 符合 国家 法律 法规、行业标 准和 规范,涉 及数 据 交易业 务的,数据服 务应 符 合DB23/T 2007 的 规定。7.3 企业诚 信能 力要 求 企业诚 信能 力应 符合 以下 要求:a)遵守国 家法 律法 规,合法 诚信经 营,依法 纳税,遵 守行业 公约,自 觉维 护行 业秩序;b)企业需 保证 所出 具的 财务 经营报 告、大数 据产 品、大数据 服务 等资 料真 实、可信、有效;DB23/T 3303-2022 4 4 c)近三年 未发 生重 大安 全、重大质 量事 故或 严重 违
15、法 行为;d)企业满 足诚 信经 营要 求,近三年 在 全 国企 业信 用 信息公 示系 统 中 未显 示 已被列 入经 营异 常名录。7.4 企业服 务能 力要 求 企业服 务能 力应 符合 以下 要求:a)具备大 数据 服务 管理 流程,所提 供的 服务 应满 足行 业标准;b)企业提 供大 数据 服务 的软 件和硬 件等 基础 设施 的能 力;c)企业具 备大 数据 服务 相关 资质和 专业 技术 人员。7.5 企业管 理能 力要 求 企业管 理能 力应 符合 以下 两项以 上要 求:a)建立数 据战 略管 理制 度;b)建立数 据制 度管 理办 法和 防范数 据泄 露风 险的 制度;c
16、)建立数 据模 型建 立管 理规 范;d)建立数 据分 布关 系管 理规 范;e)建立公 用数 据交 换服 务规 范;f)建立数 据分 析应 用管 理办 法;g)建立数 据安 全标 准与 策略 和 数据 安全 风险 管理 规范;h)建立数 据开 放共 享策 略,企业对 外共 享的 数据 质量 要达到 数据 开放 共享 策略 里的标 准;i)建立数 据需 求管 理规 范,数据质 量评 价指 标,数据 质量规 则库;j)建立数 据设 计和 开发 规范,运维 管理 规范,具 有数 据需求 变更 的管 理规 范;k)建立数 据退 役标 准,具有 数据统 一归 档和 备份 的制 度,具 有在 需要 归档
17、 数据 查询时 进行 数据 恢复的制 度;l)建立数 据交 易管 理规 范。7.6 企业研 发能 力要 求 7.6.1 企业研 发能 力基 本要 求 企 业拥 有核 心关 键技 术,并 以此 为基 础开 展经 营活动;a)企业在 中国 境内 发生 的研 究开发 费用 金额 不得 低于 研究开 发费 用总 额 的60%;b)汇算清 缴年 度企 业具 有劳 动合同 关系 或劳 务派 遣、聘用关 系的 职工,其 中月 平均职 工总 人数 的40%及以 上应 具有大 学专科 及以上 学历,研究开 发人 员月平 均数量 不得低 于月 平均职 工总数 的10%。7.6.2 企业研 发投 入比 率要 求 研
18、发投 入比 率 包 括:a)研发投 入比 率:研发 投入 比率即 企业 本年 度研 发投 入与本 年度 营业 收入 的比 率,在 一定 程度 上可以体 现企 业发 展能 力,企业应 根据 高 新技 术企 业认定 管理 办法 及 高 新技术 企业 认定 管理工作 指引 相 关要 求确 定企业 研究 开发 费用 的归 集范围;公式如 下:DB23/T 3303-2022 5 5%100 FED 式中:D 研发投入比率;E 汇算清缴年度研究 开发费 用 总计;F 汇算清缴年度营业收入。b)研发投 入比 率要 求见 附 录B。7.7 企业发 展能 力要 求 7.7.1 营业收 入增 长率 营业收 入增
19、 长率 即企 业本 年度营 业收 入增 长额 与上 一年度 营业 收入 总额 的比 率,反 映企 业收 入的 增减变动 情况。公式如 下:%100 CBA 式中:A 营业收入增长率;B 汇算清缴年度营业收入增 长额;C 汇算清缴年度营业收入总 额。7.7.2 经营收 入比 率 经营收 入比 率即 企业 汇算 清缴年 度大 数据 技术、产 品或服 务销 售(营 业)收 入 与企业 汇算 清缴 年度收入总 额的 比率,反 映企 业大数 据收 入占 总收 入的 变动情 况。公式如 下:%100 NMV 式中:V 经营收入比率;M 企业汇算清缴年度大数据 技术、产品或服务销售(营业)收入;N 企业汇算
20、清缴年度收入总 额。8 企业评 估能 力实 施 8.1 评估流 程 评估流 程图 见图1。DB23/T 3303-2022 6 6 是否 通过 预 审企业 自愿提 出评估 申请企业 向评估 机构提 交评估 资料评估 机构 对 评估 材 料的 充 分性、完整性、可用 性进 行 预审,确定 评估 范 围评估 机构向 申报企 业发送 评估受 理通知评估 机构通 知企业补充 相关 材 料评估 组初审:包括 企业 基 本能 力、企业服 务能力、企业 管理 能 力、企业 研发能 力、企业 发展能 力等五 个方面评估 机构 向 企业 发送不 予受 理 通知 并退回 相关 材 料需要 补充 相 关材 料不符
21、合评估条 件是否 通过初 审成立 评估 组,企业 评估 启 动会评估 组制定 评估方 案企业 自评 企业 现场符 合性评 价按照 初评 的 主要 六 个方 面 内容,依据 项目的符合 性条件,进一 步全 面 深入 逐 条严 格 审核专家 组评 审是否 通过 评 估公示是否 提出 异 议发放 证书根据 异议内 容进行 相应 处 理向企 业反 馈 结论异议 是否成 立通过通过行业 主管部 门审核未通过未通过不成立成立结束提出异议无异议 图1 评估流 程图 DB23/T 3303-2022 7 7 8.2 评估材 料准 备 评估材 料包 括:a)企业评 估申 请表;b)企业营 业执 照、固定 经营
22、场所证 明材 料;c)具有资 质的 会计 师事 务所 审计的 汇算 清缴 年度 财务 审计报 告;d)企业汇 算清 缴年 度大 数据 业务收 入明 细 表,以 及相 关业务 合同 和收 入证 明;e)税务部 门出 具的 汇算 清缴 年度完 税证 明;f)企业需 提供 企业 业务 发展 相关的 管理 内容 制度 文档 和材料 表,材料 表见 附 录A。8.3 评估等 级 企业能 力等 级根 据企 业能 力等级 评估 参照 表进 行评 估,见 附录B。由低到高依次分 为一级、二级、三级三 个等 级,企业 至少 应满足 一级 能力 评估 条件。评估 证书 包括 下列 内容:a)企业名 称;b)企业能
23、 力等 级;c)证书编 号;d)颁发日 期及 有效 期;e)评估机 构名 称及 印章。8.4 评估结 果 8.4.1 根据专 家组 评审 意见 确定 企业评 估结 果名 单,在互 联网公 示 5 个工 作日。专 家组对 公示 有异 议的企业 进行 查实 处理,情 况属 实 的取 消企 业评 估资 格。8.4.2 公示无 异议 的企 业,发布 评估结 果并 颁发 等级 证书。8.5 评估有 效期 通过评 估的 企业,其 有效 期为3 年,并实 行动 态管 理。企业 应在 期满 前3 个月 内 提出复 审申 请,超过规定时 间提 出复 审申 请或 复审不 合格 的,其企 业资 格到期 自动 失效。
24、8.6 企业变 更管 理 企业有 经营 范围 变更、合 并、分 立、转业、迁 移等 其他行 为,应当 自发 生变 化之日 起15 日内 向评 估机构报 告;变化 后不 符合 本标准 条件 的,终止 其大 企业资 格。8.7 企业退 出管 理 企业有 效期 满且 未通 过复 审的,评估 证书 自动 失效。8.8 企业评 估结 果应 用 企业评 估结 果应 用如 下:a)可作为 表明 其具 备 企 业资 质的一 项证 明;b)可作为 在政 府相 关部 门和 机构,在项 目事 中、事后 监管时 企业 提供 项目 绩效 的一项 证明;c)可作为 企业 进行 项目 投标、项目承 担和 项目 合作 时表
25、明企业 大数 据专 业资 质和 承担能 力的 一 项证明;d)可作为 其他 相关 用途 的证 明。A DB23/T 3303-2022 8 8 A B 附 录 A(规范 性)企业需 提供 材料 企业需 提供 材料 表见 表A.1。表 A.1 企 业需 提供 材料 表 编号 管理内容 制度文档 1 数据战略 数据战略管理制度 2 数据制度和建设 数据制度管理办法和细则 3 防范数据泄露风险的制度 4 数据模型 数据模型建立管理规范 5 数据分布 数据分布关系管理规范 6 数据应用 数据分析应用管理办法 7 数据安全 数据安全标准 8 数据安全风险管理规范 9 数据开放共享 数据开放共享策略 10
26、 数据质量 数据需求管理规范 11 数据质量评价指标 12 数据质量规则库 13 数据设计、开发、运维 数据设计和开发规范 14 数据运维管理规范 15 数据需求变更管理规范 16 数据退役 数据退役标准 17 数据统一归档和备份的制度 18 数据恢复制度 19 数据交易 数据交易管理规范 DB23/T 3303-2022 9 9 B C 附 录 B(规范 性)企业能 力评 估等 级参 照表 企业能 力等 级评 估参 照表 见表B.1。表B.1 企 业能 力等 级评 估 参照表 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企业基本能力 应全部满足 企业诚信能力 应全部满足 企业服务能力 应全部满足 企业研发能力 研发基本能力 应全部满足 研发投入比率 不小于5%不小于5%不小于10%企业管理能力 满足7.5中至少三项 满足7.5中至少六项 满足7.5 中至少十项 企业发展能力 营业收入增长率 无要求 不小于1%不小于10%经营收入比率 无要求 不低于30%不低于50%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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