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山 东 省 工 程 建 设标 准 DB37/T5049 2015 J13290 2016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een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ready-mixed concrete 201512 14 发布 2016 2 1 实施 山 东省住 房和城乡 建设厅 山 东 省质 量技术 监督局 联合发布 DB-2-山 东 省 工 程 建 设标 准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een production and man
2、agement in ready-mixed concrete DB37/T5049 2015 住房和城 乡建设 部 备案号:J13290 2016 发布日期:2015 年 12 月 14 日 实施日期:2016 年 2 月 1 日 2015 年 济南-3-前 言 根据山 东省 住房 和城乡 建 设厅标 准定 额站 关 于 绿 色生态 城区 评价 标准 等 十五个 山东省工 程建 设标 准立 项公 示 的 要求,编 制组 经广 泛 调查研 究,针 对山 东省 预 拌混凝 土行 业现状,参考 国家 和有 关省 市标准,并 在广 泛征 求意 见的基 础上,编 制本 规程。本规程 的主 要技 术内
3、容是:1 总 则;2 术 语;3 基 本规定;4 厂址 选择 及厂 区建设 与管理;5 设 备设 施;6 绿 色 生产管 理;7 污 染物 的控 制要求 与防 治措 施;8 监 测控制;9 职业健康 安全;10 绿 色生 产 评价。本规程 由山 东省 住房 和城 乡建设 厅负 责管 理,由山 东省建 筑科 学研 究院 负责 技术内 容的解释。各 单位 在使 用过 程中若 有意 见和 建议,请 寄送至 山东 省建 筑科 学研 究院(地址:济南市 无影 山 路 29 号,邮 政编码:250031)。本规程 主编 单位:山 东省建 筑科 学研 究院 济南长 兴建 设集 团有 限公 司 本规程 参编
4、单位:山 东省建 筑业 协会 混凝 土分 会 齐鲁工 业大 学 济南市 工程 质量 与安 全生 产监督 站 青岛市 建筑 工程 质量 监督 站 临沂市 建设 安全 工程 质量 监督管 理处 临沂天 元混 凝土 有限 公司 青岛中 联混 凝土 有限 公司 济南方 圣混 凝土 有限 公司 青岛青 建新 型材 料有 限公 司 滨州金 龙混 凝土 有限 公司 青岛重 筋混 凝土 有限 公司 济宁中 联混 凝土 有限 公司 胜利油 田营 海实 业集 团有 限公司 青岛磊 鑫混 凝土 有限 公司 泰安山 水建 业混 凝土 有限 公司 青岛合 汇混 凝土 有限 公司 山东砼 立方 信息 科技 有限 公司 本
5、规程 主要 起草 人员:王 守宪 董春 普 韩晓 春 高桂波 郑 晓冬 陈 国华 穆卿 妍 萧树忠 高 建民 耿 庆三 王龙 志 姜晓 妮 李 红 谭风 国-4-曹友忠 宋 瑞旭 张 海峰 王洪 刚 汪丕 明 王赛 显 贺 倩 李炜珂 吕 世军 刘 延廷 盖东 方 孙 栋 王敏 敏 王艳 梅 郭蕾 本规程 主要 审查 人员:黄 靖 李秋 义 焦安 亮 张 爽 周学 军 王桂 玲 张茂辉林世乐 谢 慧东 张 行良 5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厂址选择及厂区建设与管理 4.1 厂址选 择 4.2 厂区建 设与 管理 5 设备设施 5.1 搅拌站(楼)5.2 材料储 放 5.3
6、污染物 处理 设施 6 绿色生产管理 6.1 原材料 6.2 混凝土 配合 比 6.3 生产过 程的 管理 6.4 运输管 理 6.5 生产过 程的 信息 化管 理 7 污染物的控制要求与防治措施 7.1 粉尘 7.2 噪声 7.3 废弃混 凝土 7.4 废水废 浆 8 监测控制 9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0 绿色生产评价 本规程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6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2 Terms 3 Basic Requirements 4 Factory Location and the Factory Construction and Man
7、agement 4.1 Factory Location 4.2 The Factory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5 Facilities 5.1 Mixing plant(floor)5.2 Storage of Materials 5.3 Pollutant Treatment Facilities 6 Green Production Managment 6.1 The Raw Materials 6.2 Mix Proportion 6.3 The Management of the Mroduction Mrocess 6.4 Transportati
8、on Management 6.5 The Information Management of Production Process 7 Control requirements for pollutants 7.1 Dust 7.2 Noise 7.3 Waste Concrete 7.4 Industrial Waste Water and Mud 8 Monitoring and Control 9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Management 10 Evaluation for Green Production Explanation of Wor
9、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7 1 总则 1.0.1 为规范 山东省 预 拌混凝土 绿色生 产及管 理技术,减少预 拌混凝 土企业生产过程对环境的影响,满足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实现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和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特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 适用于 山 东省行政 区域内 预拌混 凝土生产 企业的 建设和 绿色生产管理及评价。1.0.3 预拌混 凝土绿 色 生产及管 理除应 符合本 规程外,尚应符 合国家、行业和山东省现行有关标准
10、的规定,满足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8 2 术语 2.0.1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 green production in ready-mixed concrete 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在预拌混凝土生产全过程实现节地、节能、节材、节水和环境保护基本要求的综合活动。2.0.2 污染物 pollutants 预拌混凝土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水、废浆和固体废弃物。2.0.3 废浆 industrial mud 清洗混凝土搅拌设备、运输设备和搅拌站(楼)出料位置地面所形成的含有较多固体颗粒的液体。2.0.4 废水 industrial waste water 废浆经沉淀或压滤处理后产生的
11、固体颗粒含量很低的液体。2.0.5 生产性固体废弃物 industrial waste solid material 在混凝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2.0.6 收尘装置 dust collective device 能够实现生产性粉尘主动收集、处理,在 预拌 混凝土 生产过程中能够实现持续除尘的装置。2.0.7 骨料封闭堆场 closed aggregate yard 除留有必要的 运输 通道外,顶部和四周完全封闭的、用 于 存 放 骨 料 的 场 地。2.0.8 厂界 factory border 以法律文书确定的业主拥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场所或建筑物的边界。9 3 基本规定
12、3.0.1 预拌混 凝土生 产 企业应具 有完善 的减少 粉尘排放,限制 噪声、废水、废浆排放,实现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及场地绿化的综合方案并加以实施。3.0.2 预拌混 凝土生 产 企业运行 过程中 应有严 格、详细 的减少 污染的 技术措施和控制方法,相关设备装置应定期清理、维护,实现废水、废浆和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3.0.3 预拌混 凝土生 产 企业应定 期委托 有资质 的第三方 监测粉 尘和噪 声,并提供监测结果报告。10 4 厂 址 选 择 及 厂区 建 设 与 管 理 4.1 厂 址选 择 4.1.1 预拌混凝土生产厂址应符合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要求。4.1.2 预拌混 凝土
13、生 产 厂址宜位 于交通 干道附 近、合理 分布。预拌混 凝土生产企业在环境敏感区,应采取必要的降尘、降噪等措施,并达到相关要求。4.2 厂 区建 设与 管 理 4.2.1 厂区内 的生产 区、办公区 和生活 区应分 区布置,可采取 隔离措 施,降低生产区对生 活区和 办公区 的环境影 响。厂 界周边 宜设置围 墙、声 屏障或 种植树木,减弱或阻止粉尘和噪声传播。4.2.2 厂区建设时应考虑路面和排水系统的设计,无积水。4.2.3 厂区道路及生产区的地面应硬化,其功能应满足生产和运输要求。4.2.4 厂区内 未硬化 的 空地应进 行绿化 或采取 其他防止 扬尘措 施,且 应保持卫生清洁。4.2
14、.5 生产区 的粉料 仓 宜采用整 体封闭。封闭 材料宜采 用隔热、防噪、阻燃的材料。4.2.6 骨料堆 场应建 成 封闭堆场,其设 计和施 工 应符合 安全和 使用要 求,主要扬尘点宜配备收尘装置,扬尘区域宜安装降尘装置。4.2.7 生产区内应设置生产性固体废弃物存放处,实现分类存放、集中处理。4.2.8 厂区内应设置废水处置系统,宜建立雨水收集系统并有效利用。4.2.9 企业应具备监测噪声和生产性粉尘的能力。4.2.10 厂区门前区域应符合环境卫生、绿化和社会秩序的要求。11 5 设备设施 5.1 搅 拌站(楼)5.1.1 搅拌站(楼)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搅拌站(楼)GB/T 1017
15、1 和混凝土搅拌机GB/T 9142 的规定。宜采用整体封闭方式,封闭材料宜采用隔热、防噪、阻燃的材料。5.1.2 搅拌站(楼)的 搅拌层和 称量层 宜设置 水冲洗设 施,冲 洗废水 应通过专用管道进入废水处置系统。5.1.3 搅拌主机应配备清洗设施,混凝土卸料口应设置防止混凝土喷溅的设施。5.1.4 搅拌站(楼)控 制系统宜 采用远 程控制,提高信 息化管 理水平,使操作人员远离噪声、粉尘。5.2 材 料储 放 5.2.1 粉料仓应配备料位控制系统,方便管理,定期检查维护,避免粉料外泄。5.2.2 骨料堆场地面应硬化、坡度与坡向合理并确保排水畅通。5.2.3 物料输送装置应全封闭且方便清理、
16、维护。5.2.4 骨料装卸作业宜采用布料机或低噪声装载机。5.3 污 染物 处理 设施 5.3.1 废水收集处理设施 1 应配 备完善 的生产 废水收集 与处理 设备设 施,包括 收集和 处理生 产废水的专用管网。2 生产 废水处 置系统 可包括排 水沟系 统、多 级沉淀池 和管道 系统。排水沟系统应覆盖连通搅拌站(楼)装车层、骨料堆场、砂石分离机和车辆清洗场等区域,并通往多级沉淀池;管道系统应连通多级沉淀池和搅拌主机等。5.3.2 废浆与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 1 应配备砂石分离机。2 可配备废浆处理 装置。5.3.3 除尘设施 1 搅拌主机进料口、顶部排气孔、骨料上料处等扬尘点应安装收尘装置。
17、2 骨料堆场应安装收尘、降尘装置。3 粉料仓应配备收尘、安全阀等装置。4 宜采用低粉尘排放的生产、运输设备。5.4 应采用低噪声的生产和运输设备。对产生严重噪声的设备、设施应安装隔音设施。12 6 预 拌 混 凝 土 的生 产 管 理 6.1 原 材料 6.1.1 在混凝 土生产 过 程中不应 使用能 够产生 氨气等有 害气体 的粉煤 灰或外加 剂。6.1.2 原材料的运输、装卸和存放应采取措施降低噪声和粉尘的措施。6.1.3 混凝土 生产过 程 中不应使 用大宗 袋装粉 料。当有 需求掺 加特种 原材料时,应安排专人负责技术操作和环境安全。6.2 混 凝土 配合 比 6.2.1 应以高性能混
18、凝土的设计理念指导预拌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6.2.2 宜采用 不同粒 径 骨料搭配 技术降 低骨料 空隙率,减少单 位体积 混凝土中的胶凝材料用量。6.2.3 宜合理 掺加矿 物 掺合料,发挥不 同品种 矿物掺合 料的叠 加效应,提高混凝土的综合性能。6.2.4 在保证 混凝土 质 量和安全 的前提 下,宜 采用再生 骨料、铁尾矿 砂等固体废弃物生产混凝土。6.3 生 产过 程的 管理 6.3.1 混凝土 生产过 程 应保持平 稳,出 现严重 粉尘、噪 声或异 常气味 等情况,应立即停产,查明原因并进行及时妥善处理。6.3.2 预拌混 凝土生 产 企业应采 用信息 化管理 方法,提 高工作 效
19、率,加强过程控制,保持可追溯性,实现对混凝土生产全过程进行有效管控。6.4 运 输管 理 6.4.1 运输车辆应达到当地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6.4.2 应制定相应的运输管理规章制度,原材料运输过程中应遮盖或者封闭。6.4.3 车辆在厂区内行驶时应无明显可见扬尘。6.4.4 混凝土 运输车 放 料槽处宜 配置防 撒漏装 置,装置 中的废 弃物应 及时清理回收。6.4.5 混凝土运输车外观应保持清洁,运输完毕后应及时清洗罐体,产生的废水、废浆应及时回收处置。6.4.6 宜采用 信息化 管 理系统加 强车辆 运行监 控,提高 车辆利 用率,合理组织生产,确保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13 7 污 染
20、 物 的 控 制要 求 防 治 措 施 7.1 生 产性 粉尘 7.1.1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和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 的规定以及环境保护要求,确定厂界和厂区内环境空气功能区类别,制定厂区生产性粉尘监测点平面图,建立 环境空气监测网络与制度,评价和控制厂区和厂 界的环境空气质量。7.1.2 搅拌站(楼)厂 界环境空气功能区类别划分和环境空气污染物中的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的浓度控制要求应符合表 7.1.2 的 规定。厂界平均浓度差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 厂界 平均 浓度差 值 应是在厂 界处 测试 1h 颗粒物
21、平 均浓 度与当 地 发布的当日 24h 颗粒物平均浓度的差值。2 当地不发布或发布 值不符合搅拌站(楼)所处实际环境时,厂界 平均浓度差值应采用在厂界处测试 1h 颗粒物平均浓 度与参照点当日 24h 颗 粒物平均度的差值。表 7.1.2 总悬 浮颗 粒物、可吸入 颗粒 物和 细颗 粒物 的浓度 控 制 要求 污染物 项目 测试时 间 厂界平 均浓 度差 值最 大限 值(3)自然保 护区、风 景名 胜区和其 他需 要特 殊 保护的 区域 居住区、商 业交 通居 民混合区、文 化区、工 业区和农 村地 区 总悬浮 颗粒 物 1h 120 300 可吸入 颗粒 物 1h 50 150 细颗粒 物
22、 1h 35 75 7.1.3 厂区内生产时段无组织排放总悬浮颗粒物的 1h 平均浓度应符 合下列规定:1 混凝土搅拌楼(站)的计量层和搅拌层不应大于 3;2 骨料堆场不应大于 3;3 搅拌楼(站)的操作间、办公区和生活区不应大于 3。7.1.4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宜采取下列防尘技术措施 1 对产生粉尘排放的设备设施或场所进行封闭处理或安装收尘装置;2 采用低粉尘排放量的生产、运输和检测设备;3 利用喷淋装置对砂石进行预湿处理。7.2 噪声 7.2.1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 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的规定以及规划,确定厂界
23、和厂14 区内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制定噪声区域方案和绘制噪声区划图,建立 环境噪声监测网络与制度,评价和控制声环境质量。7.2.2 搅拌站(楼)的 厂界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划分和环境噪声最大限值应符合表7.2.2 的规定。表 7.2.2 搅拌 站(楼)的 厂界声 环境 功能 区类 别划 分和环 境噪 声最 大限 值(dB(A))声环境 功能 区域 时段 昼间 夜间 以居民 住宅、医疗 卫生、文化教 育、科研设 计、行 政办公 为主 要功能,需 要保 持安 静的 区域 55 45 以商业 金融、集 市贸 易为 主要功 能,或者 居住、商 业、工 业混 杂,需要维 护住 宅安 静的 区域 60 50 以
24、工业 生产、仓储 物流 为 主要功 能,需 要防 止工 业 噪声对 周围 环境产生严 重影 响的 区域 65 55 高速公 路、一级 公路、二 级公路、城 市快 速路、城 市主干 路、城市次干路、城 市轨 道交 通(地面段)、内河 航道 两侧 区域,需要 防止 交通噪声 对周 围环 境产 生严 重影响 的区 域 70 55 铁路干 线两 侧区 域,需 要 防止交 通噪 声对 周围 环境 产生严 重影 响的区域 70 60 注:环 境噪 声限 值是 指等 效声级。7.2.3 对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设施应进行降噪处理。7.2.4 搅拌站(楼)临近居民区时,应在对应厂界安装隔声装置。7.3 废 弃混
25、凝土 7.3.1 废弃的 新拌混 凝 土可用于 成型水 泥制品,也可通 过砂石 分离机 进行分离。分离出的砂石应进行再次利用,分离出的浆水应集中入池,通过后续工艺进行资源化利用。7.3.2 混凝土试块、硬化的废弃混凝土宜采取再生利用措施,不应随意向外排放。7.4 生 产废 水、废浆 7.4.1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产生的废水、废浆应经分离后回收使用。7.4.2 经沉淀 或压滤 处 理的废水 可用于 厂区硬 化路面清 洗、传 送和搅 拌设备的清洗及罐车清洗。7.4.3 采用浆水生产混凝土 1 浆水用于新拌混凝土生产时,水质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 的规定。2 利用 浆水生 产混凝 土,浆水
26、 池应安 装搅拌 装置定时 搅拌,以确保 浆水均匀。15 3 使用 浆水生 产混凝 土时,浆 水用量 应通过 混凝土试 验确定。生产 过程中浆水应单独计量并及时检测浓度。7.4.4 生产废 水、废 浆 不宜用于 制备预 应力混 凝土、装 饰混凝 土、高 强混凝土和防腐蚀混凝土,不得用于制备使用碱活性或潜在碱活性骨料的混凝土。7.4.5 采用压滤浆体生产水泥制品 1 压滤浆体在制备水泥制品前的存放时间不宜过长。2 在制备水泥制品过程中可外掺水泥、外加剂来提高其综合性能。3 当滤 浆中含 砂高时,宜适当 降 低骨 料的用 量,增加 滤浆的 用量以 保证水泥制品成型顺利。4 水泥 制品成 型后应 进
27、行充分 的保温、保湿 养护,不 得过早 挪动或 承重。养护期间安排专人定时养护。16 8 监测控制 8.0.1 绿色生 产监测 控 制对象应 包括生 产性粉 尘和噪声。当生 产废水 和废浆用于制备混凝土时,监测控制对象尚应包括生产废水和废浆。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应编制监测控制方案,并针对监测控制对象定期组织第三方监测和自我监测。废浆、生产废水、噪声和生产性粉尘的监测时间应选择满负荷生产时段,监测频率最小限值应符合表 8.0.1 的规定,检测结果应符合本规程第 7 章的规定。表 8.0.1 废浆、生 产废 水、生产 性粉 尘和 噪声 的监 测频率 最小 限值 监测对 象 监测频 率(次/年)第三方
28、 监测 自我监 测 总计 废浆 1-1 生产废 水 1-1 噪声 1 2 3 粉尘 1 1 2 8.0.2 生产废水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 的规定,废浆的固体颗粒含量检测方法可按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GB/T 8077 的规 定执行。8.0.3 环境噪声的测点分布和监测方法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的规定之外,尚应符合下述规定:1 当监测厂界环境噪 声时,应在厂界均匀设 置四个以上监控点,并 应包括受被测声源影响大的位置;2 当监测厂区内环境噪声时,应在厂区的骨料堆场、搅
29、拌站(楼)控制室、食堂、办公室和宿舍等区域设置监控点,并应包括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受噪声影响方向;3 各监控点应分别监测昼间和夜间环境噪声,并应单独评价。8.0.4 生产性粉尘排放的测点分布和监测方法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55、环境空 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5432 和环境 空气 PM10 和 PM2.5 的 测定 重量法HJ 618 的规定之外,尚应符合下述规定:1 当监测厂界生产性粉尘排放时,应在厂界外 20m 处、下风口方向均匀设置二个以上监控点,并应包括受被测粉尘源影响大的位置,各监控点应分别监测1h 平均值,并应单独评价;2
30、 当 监 测 厂 区 内 粉 尘 排 放 时,当 日 24h 细 颗 粒 物 平 均 浓 度 值 不 应 大 于17 3,应 在 厂区 的骨 料 堆场、搅拌 站(楼)的 搅拌 层、称 量层、办 公 和生 活等区域设置监控点,各监控点应分别监测 1h 平均值,并应单独评价;3 当监测参照点大气污染物浓度时,应在上风口方向且距离厂界 50m 位置均匀设置二个以上参照点,各参照点应分别监测 24h 平均值,取算术平均值作为参照点当日 24h 颗粒物平均浓度。8.0.5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应定期检查和维护除尘、降噪和废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并应记录运行情况。18 9 职 业 健 康 安 全管 理 9.0.
31、1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GB/T 28001 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和专业安全工作人员,制定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每年度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全员安全培训。2 在生产区内噪声、粉尘污染较重的场所,或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出现二氧化氮、氨气等有害气体时,工作人员应佩戴相应的防护器具。3 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9.0.2 厂区内 易发生 危 险的设备 和区域 应设置 醒目的安 全标识 并采取 防护措施,安全标示的设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2894 的规定。9.0.3 为确保 工作人 员 和
32、建筑物 的安全,混凝 土用原材 料的放 射性应 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 要求。19 10 绿 色 生 产 评价 关于预拌 混凝土 绿色生 产评价参 照预 拌混凝 土绿色生 产及管 理技术 规程JGJ/T 328 的相关内容。20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 必须,反面词采用 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 应,反面词采用 不应 或 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 宜,反面词采用 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
33、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2 条 文 中 指 明 应 按 其 他 有 关 标 准 执 行 的 写 法 为:应 符 合 的 规 定 或 应按 执行。21 引用标准名录 1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 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 3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4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 5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 6 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GB/T 8077 7 混凝土搅拌机GB/T 9142 8 混凝土搅拌站(楼)GB 10171 9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10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543
34、2 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GB/T 28001 12 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 13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 328 14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 15 环境空气 PM10 和 PM2.5 的测定 重量法HJ 618 22 山 东 省 工 程 建 设标 准 预拌混凝 土绿色 生产及管 理技术 规程 DBXX/TXXXX 20 条文说明 23 制订说 明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DB/T XXXX 20XX),经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XX 年 XX 月 XX 日以第 XX 号公告批准发布。本规程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
35、而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省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的实践经验,参考国家和有关省市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程。为便于有 关单位 技术人 员在使用 本规程 时能正 确理解和 执行条 文规定,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 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明,供使用者参考。24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基 本规 定 4 厂 址选 择及厂 区建 设与管 理 4.1 厂址选 择 4.2 厂区建 设与 管理 5 设 备设 施 5.1 搅拌站(楼)5.2 材料储 放 5.3 污染物 处理 设施 6 绿 色生 产管理 6.1 原材料 6.2 混凝土 配合 比 6.3 生产
36、过 程的 管理 6.4 运输管 理 6.5 生产过 程的 信息 化管 理 7 污 染物 的控制 要求 与防治 措施 7.1 粉尘 7.2 噪声 7.3 废弃混 凝土 7.4 废水废 浆 8 监 测控 制 9 职 业健 康安全 管理 10 绿 色 生产评 价 25 1 总则 1.0.1 本条文 明确了 制 定本规程 的目的。采用 绿色生产 及管理 技术并 保证混凝土质量,减少污染物的排 放,满足节地、节能、节材、节水和环境保护 要求,对于我省预拌混凝土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0.2 本条文 规定了 本 规程的适 用范围。预拌 混凝土生 产企业 包括预 拌混凝土搅拌站、工程施工现场的搅拌楼和
37、预拌混凝土构件厂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建设包括新建企业和既有企业的改建和扩建。1.0.3 预拌混 凝土绿 色 生产及管 理涉及 不同标 准和管理 制度规 定内容,在使用中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26 2 术语 2.0.1 本条文 从手段 和 目标来定 义预拌 混凝土 绿色生产,混凝 土的绿 色生产是一种综合性活动。2.0.2 本条文明确了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的具体种类。2.0.3 本条文 明确了 废 浆的主要 来源及 组分。含泥量较 高的废 浆不宜 用于混凝土生产。2.0.4 本条文明确了废 水的来源。废水中含有的碱性物质较高。2.0.5
38、 本条文 明确了 生 产性固体 废弃物 的来源 和状态,主要包 括废浆 经过压滤或静置 处理后 形成的沉淀物、经过抗压试验后的破碎试块等。区别于铁尾矿砂等工业固体废弃物。2.0.6 收尘装 置具有 主 动收集、处理 粉 尘的功 效,同时 实现 持 续除尘,确保在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中 实现良好的除尘效果。2.0.7 本条文 明确了 骨 料封闭堆 场是 在 预留必 要的运输 通道 情 况下,顶部和四周是完全封闭的。2.0.8 厂界是 由法律 文 书确定的 业主所 拥有使 用权或所 有权的 场所或 建筑物的边界。现行国家标准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GB12348 规 定 了 厂界 术语,本规
39、程基本等同采用。27 3 基本规定 3.0.1 本条文 规定了 预 拌混凝土 生产企 业应具 备实现绿 色生产 的具体 计划与规 划,以减少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提高环境质量。3.0.2 本条文 规定了 预 拌混凝土 生产企 业应具 备实现绿 色生产 的技术 措施和控制方法,如采用收尘 装置 以减少粉尘排放,采用浆水回收利用设施以减少废水、废浆及 生产性 固体废弃物的排放,相关设备装置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目标是最大限度地降低粉尘排放和噪声污染,并实现废水、废浆和固体废弃物 资源化 利用。3.0.3 预拌混 凝土生 产 企业可 采 用第三 方监测 结果进行 绿色生 产等级 评价,可利用自我检测结果
40、加强内部控制。监测时间应选择满负荷生产期。28 4 厂 址 选 择 及 厂区 建 设 与 管 理 4.1 厂 址选 择 4.1.1 厂址新 建、改 建 或扩建时,应向 所在区(市)规 划、建 设和环 保部门提出相关申请和材料,并符合相关要求。4.1.2 厂址选 择时在 考 虑原材料 及产品 运输距 离对成本 影响的 同时还 应考虑自身对交通的负面影响,减少运输过程的尾气排放。企业距离环境敏感区较近时,应采取封闭骨料堆场、设置隔音墙等降尘、降噪措施,减少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环境敏感区主要包括:(一)自然保护区、风 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 源保护 区;(二)基本 农田保 护区、
41、基本草原、森林 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 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 土地封 禁保护区、封闭 及半封 闭海域、富营养 化水域;(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4.2 厂 区建 设与 管理 4.2.1 将厂区 划分为 办 公区、生 活区和 生产区 有利于实 现混凝 土的绿 色生产,提高厂区内环境质量。设置围墙和声屏障或种植乔木和灌木均可降低粉尘和噪声传播,利用绿化带来规范引导人员和车辆
42、流动也是有效措施之一。4.2.2 良好的路面坡度设计和排水系统可有效减少厂区内积水。4.2.3 厂区道 路硬化 是 减少扬尘 和积水、保持 运输畅通 的基本 要求。厂区硬化地面建设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4.2.4 厂区内 绿化除 了 保持生态 平衡和 保持环 境作用外,还可 以利用 高大乔木类植物达到降低噪声和减少粉尘排放的目的。对不宜绿化的空地,应做好防尘措施。4.2.5 对粉料仓实现整体封闭可以有效降低粉尘污染。4.2.6 建成 骨料封闭堆场有助于减少粉尘和噪声污染、控制骨料含水率的稳定性,对于保护环境、提高混凝土质量具有重要意义。4.2.7 生产性 固体废弃物 包括混 凝土生 产
43、过程 中直接或 间接产 生的各 种废弃物,对其分类存放、集中处理,有利于减少污染,实现资源化利用。4.2.8 配备生 产废水 处 置系统是 实现生 产废水 资源化利 用的基 本条件。实现雨污分流并建 立雨水 收集系 统可以利 用雨水 以达到 节水目的。从实 际应用 情况来看,当厂区设计排水沟系统时,生产废水处置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可以合并利用,即雨水通过排水沟收集进入生产废水处置系统,从而实现有效利用。4.2.9 企业具 备监测 噪 声和生产 性粉尘 的能力 后,有利 于及时 发现并 控制粉尘和噪声污染 4.2.10 本 条规 定了 混凝土 生 产时 在门 前责 任区内 应 承担 的市 容环 境
44、责任 的 门前三包。即 一包 清扫 保洁;二包 秩序良好;三包 设施、设备和 绿地整洁等。29 5 设备设施 5.1 搅 拌站(楼)5.1.1 整体封 闭式的 搅 拌站(楼)有助 于更好 的控制生 产性粉 尘和噪 声造成的污染,实现预拌混凝土的绿色生产。5.1.2 搅拌站(楼)的 搅拌层和 称量层 是生产 性粉尘最 多的区 域,配 置水冲洗设施有助于及时清除粉尘。冲洗废水进入生产废水处置系统 有 利 于 实 现 循 环 利 用。5.1.3 及时清 洗搅拌 主 机有助于 保持搅 拌效率 高,有助 于混凝 土质量。在混凝土卸料口设有防止混凝土喷溅的设施有助于保持 地面和墙壁卫生。5.1.4 采用远
45、程控制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噪声、粉尘对员工造成的危害。5.2 材 料储 放 5.2.1 粉料仓配备料位控制系统便于及时掌握粉料的储存量,有效避免粉料外泄。5.2.2 硬化堆 场地面 有 助于及时 排除骨 料中含 有的水分、控制 骨料含 水率的稳定性。确保 排水畅 通以保 持现场清 洁。粗、细骨 料应分别 存放于 封闭式 骨料堆场,有助于减少粉尘与噪声污染,对于绿色生产和控制混凝土 质 量 均 具 有 重 要 意 义。5.2.3 对配料用皮带输送机进行全封闭有助于减少粉尘污染。5.2.4 采用低噪声装载机有助于减少噪声污染,减少对操作人员的不利影响。5.3 污 染物 处理 设施 5.3.1 预
46、拌混 凝土生 产 企业产生 的 废水 碱性很 大,易造 成严重 的环境 污染。建立废水收集处理设施有助于减少 环境污染,有助于实现 废水的资源化利用。5.3.2 废浆与 生产性 固 体废弃物 处理设 施 包括 用于将废 浆中的 固体颗 粒分散均匀的均化装置、对废浆进行处理的压滤机等。建立废浆与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有助于减少废浆与固体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更有效的实现废浆与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5.3.3 减少粉 尘排放 是 控制粉尘 污染的 重要途 径。设立 除尘设 施是减 少污染和材料浪费的重要保障。5.3.4 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音装置有助于减少噪声、减少噪音污染。30 6 预 拌 混
47、 凝 土 的生 产 管 理 6.1 原 材料 6.1.1 在本规 程的调 研 过程中注 意到多 个地市 存在粉煤 灰用于 混凝土 中会产生氨气 的情况。同时,以尿素为防冻组分的外加剂用于混凝土中,在建筑物服役过程中会产生氨气。外加剂中的亚硝酸盐在一定条件下会与外加剂中的其他组份发生化学反应产生二氧化氮气体。这些有害气体会对混凝土的生产和施工环境及建筑物的室内空气质量造成污染。在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应避免使用能够产生氨气的粉煤灰或外加剂,也要避免外加剂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不同组分之间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害的二氧化氮气体。6.1.2 容易扬 尘或洒 漏 的原材料 在运输 过程中 应采用封 闭或遮 盖措施。
48、声环境要求较高时,砂石装卸作业宜采用低噪声装载机。6.1.3 使用袋 装粉料 会 导致混凝 土 的生 产成本 提高、生 产效率 降低、产品质量下降,同时 大幅度 增加生 产性粉尘 排放。对于掺 加袋装粉 状膨胀 剂等特 殊材料时,应安排专人负责计量掺加,以控制混凝土质量。6.2 混 凝土 配合 比 6.2.1 以高性 能混凝 土 配合比设 计理念 为指导,以提高 混凝土 的综合 性能和绿色程度为目标,选用优质常规原材料并合理采用尾矿砂、再生骨料和掺合料,采用合理技术制成具有优异的拌合物性能、力学性能和长期耐久性的混凝土。6.2.2 骨料的 空隙率 高 会导致单 位体积 混凝土 中胶凝材 料用量
49、 增加,增大混凝土生产成本,增大 混凝土 开裂风险。采用 骨料分 级技术可 有效降 低骨料 的空隙率,实现胶凝材料用量与生产成本的降低,同时提高混凝土的综合性能。6.2.3 不同种 类的矿 物 掺合料以 合适的 比例掺 入混凝土 中会产 生有益 的叠加效 应,有利于发 挥掺合 料的有 益效应,避免单 一品种 掺合料掺 量过大 带来的 不利影响。有利于实现混凝土综合性能的提高,实现掺合料总掺量的提高。6.2.4 采用安 全性能 和 技术指标 符合要 求的 铁 尾矿砂 等 工业废 弃物替 代天然骨料生产混凝土,可降低尾矿库的维护费用,减少尾矿渣等工业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降低混凝土的生产成本,提高混
50、凝土的综合性能,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 效益。6.3 生 产过 程的 管理 6.3.1 混凝土 生产过 程 中如出现 严重粉 尘、噪 声或异常 气味,表示设 备或原材料存在异常情况,立即停产查明原因并进行及时妥善处理以 避 免 造 成 更 大 的 损 失。6.3.2 采用信 息化管 理 系统可将 预拌混 凝土企 业的销售、生产、设备 管理、财务结算等业务通过信息共享、协同办公实现高效化、精细化管理,可以有效降低企31 业的运营成本、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利用实时监控系统有利于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全面掌握生产原材料进场、混凝土生产、混凝土出厂以及过程质量控制等信息,并能及时作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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