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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 2234-2022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df

1、 ICS 13.040.40 CCS Z 60 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2234 2022 砖瓦工业 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 准 2022-02-18 发布 2022-03-25 实施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1/2234 2022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2 4 大 气污 染物 排放 控制 要 求.2 5 污 染物 监测 要求.4 6 实 施与 监督.4 DB41/2234 2022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 照 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 1 部 分:标准 化文 件的

2、 结 构和起 草规 则 的规则起草。本文件 由河 南省 生态 环境 厅提出 并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河 南省 生态环 境监 控中 心。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汪太鹏、杨先 锋、赵 宇航、赵 凌飞、尤克、卢 巧梅、高钢、刘莹、邢 昱、李 宁、孙小蒙、陈 慧敏、冯继 锋、陈建 阁。本文件 由河 南省 人民 政府2022 年2 月18 日批 准。本文件 自2022 年3月25 日 起 实施。DB41/2234 2022 1 砖 瓦工业 大气污染 物排放 标准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 砖 瓦工 业 大 气污染 物排 放 控 制要 求、监测和 监督 管理 要求。本文件 适用 于 现 有砖 瓦工

3、 业企业 的大 气污 染物 排放 管理,以及 砖瓦 工业 建设 项目的 环境 影响 评价、环境保 护设施 设 计、竣工 环境保 护验 收、排污 许 可 管理及 其投 产后 的大 气污 染物排 放管 理。本文件 适用 于 以 粘土、页 岩、煤 矸石、粉 煤灰 为主 要原料 的砖 瓦烧 结制 品生 产过程 和以 砂石、粉 煤灰、石 灰及 水泥 为主 要原 料的砖 瓦非 烧结 制品 生产 过程。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4、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4754 2017 国民 经 济行业 分类 GB/T 15432 环 境空 气 总悬浮 颗粒 物的 测定 重 量法 GB/T 16157 固 定污 染源 排气中 颗粒 物测 定与 气态 污染物 采样 方法 HJ/T 42 固定 污染 源排 气 中氮氧 化物 的测 定 紫外 分光光 度法 HJ/T 43 固定 污染 源排 气 中氮氧 化物 的测 定 盐酸 萘乙二 胺分 光光 度法 HJ/T 55 大气 污染 物无 组 织排放 监测 技术 导则 HJ 57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二氧化 硫的 测定 定 电位 电解法 HJ

5、/T 67 大气 固定 污染 源 氟化 物的 测定 离 子选 择电极 法 HJ 75 固 定污 染源 烟气(SO2、NOX、颗粒 物)排放 连 续监测 技术 规范 HJ 76 固 定污 染源 烟气(SO2、NOX、颗粒 物)排放 连 续监测 系统 技术 要求 及检 测方法 HJ/T 373 固定 污染 源监 测 质量保 证与 质量 控制 技术 规范(试行)HJ/T 397 固定 源废 气监 测技术 规范 HJ 481 环 境空 气 氟化 物的测 定 石灰 滤纸 采样 氟离子 选择 电极 法 HJ 482 环 境空 气 二氧 化硫的 测定 甲 醛吸 收-副 玫瑰苯 胺分 光光 度法 HJ 483

6、 环 境空 气 二氧 化硫的 测定 四 氯汞 盐吸 收-副 玫瑰 苯胺 分光 光度 法 HJ 533 环 境空 气和 废气 氨的 测定 纳 氏试 剂分 光 光度法 HJ 629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二氧 化硫 的测 定 非分 散 红外 吸 收法 HJ 692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氮氧 化物 的测 定 非分 散 红外吸 收法 HJ 693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氮氧 化物 的测 定 定电 位 电解法 HJ 819 排 污单 位自 行监 测技术 指南 总则 HJ 836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低浓 度颗 粒物 的测 定 重 量法 HJ 954 排污 许 可证 申请 与核发 技术 规范 陶 瓷砖

7、 瓦工业 HJ 955 环 境空 气 氟化 物的测 定 滤膜 采样/氟 离 子选择 电极 法 HJ 1131 固定 污染 源废 气 二氧 化硫 的测 定 便携 式紫外 吸收 法 DB41/2234 2022 2 HJ 1132 固定 污染 源废 气 氮氧 化物 的测 定 便携 式紫外 吸收 法 DB41/T 1327 固定 污染 源 颗粒物、烟 气(SO2、NOx)自动 监控 基站 建设 技术 规范 DB41/T 1344 固定 污染 源 颗粒物、烟 气(SO2、NOx)自动 监控 基站 运行 维护 技术规 范 国家环 境保 护总 局令 第39 号.环 境监 测管 理办 法 3 术语 和 定义

8、 下列术 语 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砖瓦工 业 通过原 料制 备、成型、干 燥、焙 烧(蒸 压)等 生产 过程,生产 烧结 砖瓦 制品 和非烧 结砖 瓦制 品的 工业,GB/T 4754 2017 中 归属 非 金属 矿物 制品 业,分类为 粘土 砖瓦 及建 筑砌 块制造(3031)。3.2 现有企 业 本文件 实施 之日 前已 建成 投产或 环境 影响 评价 文件 已通过 审批 或备 案 的 砖瓦 工业企 业。3.3 新建企业 本文件 实施 之日 起环 境影 响评价 文件 通过 审批 或备 案 的新 建、改建 和扩 建的 砖瓦工 业 建 设项 目。3.4 无组织 排放 大气污

9、染物 不经 过排 气筒 的无规 则排 放,包括 开放 式作业 场所 逸散,以 及通 过缝隙、通 风口、敞 开门窗和 类似 开口(孔)的 排放等。3.5 氧含量 燃料燃 烧时,烟 气中 含有 的多余 的自 由氧,通常 以 干基容 积百 分数 表示。3.6 排气筒 高度 自排气 筒(或其 主体 建筑 构 造)所 在的 地平 面至 排气 筒 出口计 的高 度。3.7 密闭 物料不 与环 境空 气接 触,或通过 密封 材料、密 封 设 备与环 境空 气隔 离的 状态 或作业 方式。3.8 封闭 利用完 整的 围护 结构 将物 料、作 业场 所等 与周 围空 间阻隔 的状 态或 作业 方式,设置 的门

10、窗、盖板、检修口 等配 套设 施在 非必 要时保 持关 闭状 态。4 大气 污 染物 排放 控制 要求 4.1 有组织 排放 控制 要求 4.1.1 自本文件 实 施之 日起,现 有企业、新 建企 业执行表1 规定 的大 气污 染物 排放 浓度限值 及 其他 有组织排 放 控 制要 求。大气 污染物 排放 浓度 限值 均以 标准状 态(温度 为273.15 K、压 力 为101.325 kPa时的状 态)下的 干气 体为 基准。DB41/2234 2022 3 表1 大气污 染物 有组 织排放 浓度 限值 单位:mg/m3 生产过程 排放浓度限值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11、以NO2 计)氟化物(以F 计)氨 原料制备、成型 10-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干燥、焙烧 10 50 100 3 8a a 适用于采用氨法脱硫、氨法 脱硝的情形。4.1.2 排气筒 高度 应不 低 于 15 m(因安 全考 虑或 有特 殊工 艺要求 的除 外),具 体高 度以及 与周 围建 筑物的相 对高 度关 系根 据环 境影响 评价 文件 确定。4.1.3 干燥及 焙烧 窑 的 实测 大气 污染物 排放 浓度 应按 公式(1)换算 为 基准 氧含 量 为18%状 态下 的大 气污染物 基准 排放 浓度,以 此作为 判定 排放 是否 达标 的 依据。实基实 基OO 2121(1)式中:基

12、 大 气污 染物 基准 排放 浓度,单位 为 毫 克每 立方 米(mg/m3);实 实 测大 气污 染物 排放浓 度,单位 为 毫 克每 立方米(mg/m3);基O 干 烟气 基准 氧含 量,%;实O 实测 干 烟气 氧含 量,%。4.1.4 废气收 集处 理系 统应 与生 产工艺 设备 同步 运行。废 气收集 处理 系统 发生 故障 或检修 时,对应 的生产工 艺设 备应 停止 运行,待排 除故 障或 检修 完毕 后同步 投入 使用;生 产工 艺设备 不能 停止 运行 或 不 能及时停 止运 行的,应 设置 废气应 急处 理设 施或 采取 其他替 代措 施。4.1.5 当执行 不同 排放 控

13、制 要求 的废气 合并 排气 筒排 放时,应在 废气 混合 前进 行监 测,并 执行 相应 的排放控 制要 求;若可 选择 的监控 位置 只能 对混 合后 的废气 进行 监测,则 应按 各排放 控制 要求 中最 严 格 的规定执 行。4.2 无组织 排放 控制 要求 4.2.1 自本文件 实 施之 日起,现 有企业、新 建企 业执行表2 规定 的企 业边 界(企业 的法定 边界,若 无法定边 界则 指企 业实 际占 地边界)大 气 污 染物 浓度 限值及 其他 无组 织排 放控 制要求。表2 企业边 界大 气污 染物 浓度 限值 单位:mg/m3 监控位置 浓度限值 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氟化物

14、企业边界 1 0.5 0.02 4.2.2 企业应 加强 物料 储存、输 送 与生 产工 艺过 程无 组织 排放控 制,产尘 点 及 车间 不得有 可见 烟粉 尘外逸。4.2.3 粘土、页岩、煤 矸石、原 煤等原(燃)料 应密 闭或 封闭储 存,并采 取喷 淋(雾)等 有效 抑尘 措施;粉 状物 料应 采用 密闭 皮带、密闭 车厢 等方 式输 送,其 他物 料输 送应 在转 运点设 置 防 尘罩、集气罩并配备除 尘设 施;原料 陈化 应在封 闭陈 化库 中进 行。DB41/2234 2022 4 4.2.4 原(燃)料 破碎、筛分、配料、混料 与成型 等 应封 闭作业,进 出料 口等 产尘 点

15、应设 置防 尘罩、集气罩 并配 备除 尘设 施。4.2.5 干燥 室、焙 烧 窑 应密 封良 好,生 产过 程(含进 出窑 车)无 烟气 外逸;产 品装 卸产尘 点应 采取 喷淋(雾)等 有效 抑尘 措施。4.2.6 厂区道 路应 硬化,并 及时 清扫、洒水,保 持清 洁。5 污染物 监测 要求 5.1 企业应 按 照HJ/T 373、HJ 819、HJ 954、环 境监 测 管理办 法 等规定 和 有关 法律,建立 企业 监测制度,制订 监测 方案,对污染 物排 放状 况及 其对 周边环 境质 量的 影响 开展 自行监 测,保 存原 始监 测 记录,并 公布 监测 结果。5.2 企业应 按照

16、环 境 监 测管理 规定和 技术规 范的 要求,设计、建设、维护 永久性 采样口、采样 测试 平台和排 污口 标志。5.3 干燥及 焙烧 等 生产 工序或 设施排 气筒应 安装 污染物 排放自 动监控 设施,污染 物排放 自动监 控设 施的建设、运 行维 护 按HJ 75、HJ 76、DB41/T 1327、DB41/T 1344 的 规定 执行。5.4 排气筒 中 大 气污 染物 的监 测采样 按 GB/T 16157 和 HJ/T 397 的 规定 执行,大 气污染 物无 组织 排 放的监测 采样 按 HJ/T 55 的 规定执 行。5.5 大气 污 染物 的分析 测 定采 用表 3 中所

17、 列的 方法 标准。本文 件 实 施后 国家 发布 的污染 物监 测方 法 标准,如 适用 性满 足要 求,同样适 用于 本文 件 相 应污 染物的 测定。表3 大气污 染物 浓度 测定 方法 标准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1 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 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836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 定 重量法 GB/T 1543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 2 二氧化硫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 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57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 482 环境空气 二

18、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 483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 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 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HJ 1131 3 氮氧化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 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 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 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 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HJ 1132 4 氟化物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氟化物的测 定 离子选择电

19、极法 HJ/T 67 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石 灰滤纸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HJ 481 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滤 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HJ 955 5 氨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3 6 实施与 监督 DB41/2234 2022 5 6.1 本文件 由生态 环 境主 管部 门负责 监督 实施。6.2 企业是 实施 排放 标准 的责 任主体,应 采取 必要 措施,达到 本文 件 规 定的 污 染 物排放 控制 要求。6.3 采用手 工监 测或 自动 监测 时,按 照监 测规 范要 求测 得的任 意 1 h 平 均浓 度值 超过本 文件 规定 的 排放 限值,判 定为 超标。6.4 本文件 中未 作规 定的 内容 和要求,按 国家 或地 方相 关标准 执行。新 颁布 或新 修订的 国家 或地 方污染物排 放标 准污 染物 排放 限值严 于本 文件 时,应执 行相应 的国 家或 地方 污染 物排放 标准。6.5 企业未 遵守 本文件 规 定的 措施性 控制 要求,属 于违 法行为 的,依照 法律 法规 等有关 规定 予以 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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