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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T 291.1-2021 水利水电工程勘探规程第1部分∶物探.pdf

1、155170.746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咨询服务中心微信二维码,扫一扫信息更多、服务更快 销售分类:水利水电工程/勘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勘探规程第1部分:物探SL/T291.12021*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 D座 100038)网址:Email:电话:(010)68367658(营销中心)北京科水图书销售中心(零售)电话:(010)88383994、63202643、68545874全国各地新华书店和相关出版物销售网点经售清淞永业(天津)印刷有限公司印刷*140mm203mm 32开本 12.125印张 326千字2021年9月第1版 202

2、1年9月第1次印刷*书号 155170746定价128.00元凡购买我社规程,如有缺页、倒页、脱页的,本社营销中心负责调换版权所有侵权必究水利水电工程勘探规程 第1部分:物探ICS91.080.40P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T291.12021替代SL3262005水利水电工程勘探规程第1部分:物探CodeforexplorationofwaterresourcesandhydropowerprojectsPart1:geophysicalexploration2021 07 01发布2021 10 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 水利水电工程

3、勘探规程第1部分:物探等4项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2021年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 水利水电工程勘探规程第1部分:物探(SL/T291.12021)等4项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替代标准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1水利水电工程勘探 规 程 第 1部分:物探SL/T291.12021 SL32620052021.7.1 2021.10.1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规程SL/T3132021SL31320042021.7.1 2021.10.13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SL/T7122021 SL/Z7122014 2021.7.1 2021.10.14水工建筑物环氧树脂灌浆材料技

4、术规范SL/T87720212021.7.1 2021.10.1水 利 部2021年7月1日前 言根据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按照 SL12014 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编制本标准。本标准共8章和4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物探方法与技术的准确表述;综合探测、检测与监测、测试、成果报告的要求;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增加了伪随机流场法、聚焦电法、电磁感应法和磁电阻率法;增加了探地雷达的孔内探测法和三维探测法;增加了三维地震反射波法、水域地层剖面探测和水域多道地震勘探;增加了超声横波反射三维成像法、电阻率层析成像法;增加了水下探测和管道内部检测等方法;增加了库坝渗漏探测、防渗帷幕线

5、探测、水库淤积探测、地下管线探测、水下建筑物检测、爆破振动和环境噪声和场地微震动监测、微震监测、场地抗震动力参数测试;增加了常规仪器设备校验方法;删除了环境氡测量法、同位素示踪法。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DL501092SL3262005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本标准主编单位:长江地球物理探测(武汉)有限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

6、研究院江河水利水电咨询中心四川中水成勘院工程物探检测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大学湖南奥成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建清 李术才 司富安 沙 椿陈 敏 杨 芳 马若龙 陈 杰刘栋臣 林万顺 杜兴忠 许 平唐 力 潘 军 王槐仁 汤 浩王志豪 徐 涛 丁亮清 马圣敏李 鹏 徐 磊 陈江平 尹 剑栾明龙 孙冠军 王绍彪 李广超涂善波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郭 建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牟广丞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

7、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水利部(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 二 条 2 号;邮 政 编 码:100053;电 话:010 63204533;电子邮箱:),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目 次1 总则12 术语33 基本规定6 3.1 物探任务6 3.2 工作流程6 3.3 仪器设备管理7 3.4 试验工作7 3.5 测网(线)布置8 3.6 测量工作9 3.7 观测、重复观测、检查观测10 3.8 资料整理与图件10 3.9 资料校审与归档134 物探方法与技术15 4.1 一般规定15 4.2 电法勘探15 4.3 电磁法勘探36 4.4 探地雷达探测52 4.5 地震勘

8、探57 4.6 水下探测83 4.7 管道内部检测92 4.8 弹性波测试96 4.9 层析成像116 4.10 放射性测量125 4.11 地球物理测井1315 综合探测143 5.1 一般规定143 5.2 覆盖层探测143 5.3 隐伏构造破碎带探测146 5.4 软弱夹层探测149 5.5 岩体风化、卸荷带探测151 5.6 滑坡体探测153 5.7 岩溶探测155 5.8 库坝渗漏探测158 5.9 地下水探测160 5.10 防渗帷幕线探测162 5.11 堤防隐患探测164 5.12 隧洞施工物探超前地质预报167 5.13 水库淤积探测170 5.14 地下管线探测1716 检

9、测与监测175 6.1 一般规定175 6.2 岩体质量检测175 6.3 洞室松弛圈检测179 6.4 固结灌浆质量检测181 6.5 帷幕灌浆质量检测183 6.6 防渗墙质量检测185 6.7 堆石(土)体密实度检测186 6.8 堆石坝面板质量检测187 6.9 混凝土质量检测189 6.10 洞室混凝土衬砌质量检测191 6.11 钢衬与混凝土接触状况检测192 6.12 锚杆锚固质量检测194 6.13 洞室环境放射性检测196 6.14 水下建筑物检测197 6.15 爆破振动、环境噪声和场地微振动监测200 6.16 微震监测2047 测试208 7.1 场地抗震动力参数测试2

10、08 7.2 岩土电性参数测试209 7.3 岩土体物理和力学参数测试211 7.4 水文地质参数测试2158 成果报告219 8.1 物探综合探测成果报告219 8.2 物探检测、监测成果报告221 8.3 物探测试成果报告221附录 A 物探应用一览表223附录 B 常规仪器设备校验方法233附录 C 物性参数表248附录 D 基本公式及计算图表252标准用词说明279标准历次版本编写者信息280条文说明2811 总 则1.0.1 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物探工作技术要求,保证物探成果质量,充分发挥物探技术在水利水电工程勘察、检测、监测、测试中的作用,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水利水电

11、工程规划、设计、施工、运行、报废等 各 阶 段 的 工 程 地 球 物 理 综 合 探 测、检 测 与 监 测、测 试工作。1.0.3 本标准主要引用下列标准:GB3836 爆炸性环境GB6722 爆破安全规程GB/T12763.10 海洋调查规范 第10部分:海底地形地貌调查GB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50487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L52 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SL62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73.3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勘测图SL264 水利水电工程岩石试验规程SL275 核子水分 密度仪现场测试规程SL551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1

12、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713 水工结构混凝土缺陷检测技术规程CJJ181 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DL/T5333 水电水利工程爆破安全监测规程EJ/T363 地面伽马能谱测量规范EJ/T831 地面伽马总量测量规范NB35047 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1JT/T790 多波束测深系统测量技术要求1.0.4 水利水电工程物探工作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2 术 语2.0.1 电法勘探 electricalexploration利用各类岩石或地质体的电学性质(如导电性、介电性)和电化学特性差异,通过对人工或天然电场、电化学场的空间分布规律和时间特

13、性的观测和研究,查明地质构造、解决工程地质问题的一类地球物理勘探方法。2.0.2 电磁法勘探 electromagneticexploration利用岩石的电阻抗差异,根据电磁感应原理,利用天然或人工电磁场探测地电分布情况的一类地球物理勘探方法。2.0.3 探地雷达 groundpenetratingradar利用电磁波的反射原理,使用探地雷达仪器向地下发射和接收具有一定频率的高频脉冲电磁波,通过识别和分析反射电磁波来探测周边介质具有一定电性差异的目标体的一种地球物理勘探方法。2.0.4 地震勘探 seismicexploration利用地下介质弹性和密度的差异,通过研究地球表面日常微小的颤动

14、或人工激发的地震波在岩土层中的传播规律以探测地下地质构造、划分地层或测定岩土体力学参数的一类地球物理勘探方法。2.0.5 弹性波测试 elasticitywavetesting利用弹性波的运动学和动力学原理,对岩土体和混凝土体进行波速测试或缺陷探测的一类测试方法。2.0.6 层析成像 computerizedtomography利用弹性波、电磁波的透射原理或利用直流电位场,对被测区域进行多方位断面扫描,重建波速、能量吸收或电阻率图像的一类探测方法。2.0.7 放射性测量 radioactivitysurvey3利用介质的天然或人工放射性特点,通过记录射线数量和测量射线强度进行勘探的一种测试方法

15、。2.0.8 地球物理测井 geophysicslogging利用钻孔测试孔周介质或井液物理参数和特性的一类地球物理探测方法。2.0.9 管道内部检测 pipeinnerinspection利用光学或声学原理检测管道内部状况的一类检测方法。2.0.10 水下探测 underwaterdetection利用光学、声学或磁场原理查明水底地形地貌、水下目标体形态及表面缺陷的一类探测方法。2.0.11 伪随机流场法 pseudo-randomflowfieldmethod利用发射特殊波形电流生成的电流场,拟合渗漏造成的异常水流场分布,查明渗漏入水口的一种探测方法。2.0.12 聚焦电法 focused

16、-electricalmethod在隧洞超前地质预报中,利用多个同极性电极供电产生的电场叠加,使得中间供电电极电流产生聚束效应,通过观测和分析多同性源电极产生电场的分布规律,查明掌子面前方一定范围地质情况的一类探测方法。2.0.13 电磁感应法 electromagneticinductionmethod将发射和接收线圈以一定方式组成测试装置,发射一定频率的电磁波,接收地下介质感应产生的电磁场,从而查明地下目标体的一种探测方法。2.0.14 水域地层剖面探测 underwaterseismicprofilingmethod利用地震波的反射原理,采用人工激发高频地震波和单次覆盖技术探测水下地质体

17、的一种地震勘探方法。2.0.15 超声横波反射三维成像 ultrasonicshearwavereflection3Dtomography在混凝土表面布置阵列式传感器,采用干耦合多发多收超声横波工作方式,利用合成孔径聚焦技术重建混凝土内部波阻抗分布的三维图像,查明混凝土内部结构状况的一种探测方法。42.0.16 地下管线探测 undergroundpipelinedetection利用地下管线与周围介质物性差异,探测指定区域地下管线的一类地球物理探测方法。2.0.17 附加质量法 additionalmassmethod以单自由度弹性体系为理论模型,在堆石(土)体上附加多级刚性质量体,通过人工

18、激震测得参振体的自振频率,得到参振体的动刚度和参振质量,再计算出堆石体密度的一种原位无损探测方法。2.0.18 微震监测 microseismic monitoring通过监测大体积混凝土体、岩体或建筑物结构内部破裂产生的震动信息,对监测对象的破坏状况、安全状况等作出评价的一种监测方法。2.0.19 磁电阻率法 magnetometricresistivitymethod通过在挡水建筑物迎水侧和背水侧供交变电流,测量渗漏探测工作区域内产生的磁场,分析地下电流空间分布规律,以此判断渗漏集中通道的一种探测方法。2.0.20 钻孔全景数字成像 panoramicdigitalimagingofbor

19、e-hole利用光学成像与图像展开原理,通过对孔壁图像扫描,形成钻孔孔壁展开图像或虚拟岩芯图像的一种检测方法。53 基 本 规 定3.1 物 探 任 务3.1.1 水利水电工程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详图设 计 等 各 阶 段,物 探 工 作 应 根 据 GB50487规定的勘察任务要求布置,且应满足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探测深度和精度要求。3.1.2 施工、运行和报废各阶段的物探检测、监测和测试工作应根据有关规程及任务要求进行,相关监测工作执行 SL551、SL601的规定。3.2 工 作 流 程3.2.1 水利水电工程物探工作应按接受任务、搜集资料、现场踏勘、编制

20、工作技术大纲、试验工作、现场工作、资料检查和评价、资料整理分析处理、成果报告编写、成果校审和提交、资料归档等流程进行。3.2.2 物探工作实施前应编制物探工作技术大纲或方案,并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 项目概况,工作任务来源、目的和工作量等。2 地形、地质及地球物理条件,物探工作的难点、不利条件和因素等。3 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4 项目组织和设备。5 试验工作。6 现场工作方法与技术。7 质量目标及控制措施,现场配合和协调工作。8 工作进度与工期安排。9 项目危险源识别,现场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措施。63.2.3 施工、运行和报废各阶段物探检测工作前应与工程建设、现场施工或管理运营单位,协调现

21、场检测工作,排除干扰因素,保证检测人员和设备安全。3.3 仪 器 设 备 管 理3.3.1 仪器设备应由专人管理,以一机一档的方式建立设备档案,详细记录其使用及交接情况、校验情况、故障情况和维修处理结果等,且应有明显的状态标识。3.3.2 仪器不使用时,主机和主要配件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防尘、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仪器专用库房内。对于采用内置充电电池供电的仪器,长期不使用时应定期对仪器进行充电维护。3.3.3 仪器出入库应检查,仪器运输前应进行妥善包装,包装箱内应有防振设施,箱外应注明“防潮、防震、勿倒置”等字样或警示符号,仪器到达工地后应检查。3.3.4 仪器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软件及使用和

22、维护的有关技术资料应有专人保管,借出应办理相关手续。3.3.5 用于物探工作的仪器应校验合格,常规物探仪器设备校验参照附录 B。3.3.6 仪器校验周期不宜超过一年,仪器主机的主要部件维修后应记录处理情况,并重新校验。3.4 试 验 工 作3.4.1 项目实施前应根据测区地形、地质及地球物理条件开展试验工作。项目实施中遇测区条件变差或局部地段记录质量明显下降时,应开展试验工作。3.4.2 试验工作前,应收集、分析测区地质、设计、施工等相关资料,根据测区条件和物探任务制定试验方案。3.4.3 试验工作应遵循由已知到未知,由简单到复杂的原则,试验地段应选在具有代表性的地段或有钻孔的位置。3.4.4

23、 试验内容宜包括选择物探方法、仪器工作参数、现场工7作参数、测网布置和验证等。3.4.5 当有多种适用方法时,应进行对比试验,选择精度满足要求、效率高、经济性好的方法。当地质、地球物理条件复杂或地形条件较差时,宜选择两种及以上有相互补充作用的方法。3.4.6 仪器工作参数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监测或测试现场环境干扰参数水平,分析干扰特性和来源。2 应进行仪器的发射和接收参数试验,确定压制干扰信号的工作参数。3 应通过试验确定正式工作时仪器在相应观测系统或装置下的主要工作参数范围。3.4.7 对选定的物探方法应进行不同观测系统或装置的效果试验,确定正式工作时的参数。3.4.8 测网布置试验应

24、针对事先筛选的观测系统或装置,在已知介质的地段进行不同测线方向、不同线距和点距的效果试验。3.4.9 试验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资料处理和分析,宜结合地质分析、钻探等手段进行验证,对试验结果做出明确结论,合格的试验成果可作为生产成果的一部分。3.5 测网(线)布置3.5.1 地表测网(线)布置应根据试验结果、探测方法、探测目标的规模与埋深和现场地质、地球物理、地形条件等因素确定,洞室物探测线布置应根据任务目的和现场条件确定。3.5.2 测线、测点应统一编号,需要验证的异常点应提供准确的坐标。3.5.3 测网(线)应依据相应工程阶段的地质图或设计图进行布置,比例 尺 宜 与 同 阶 段 地 质 勘 察

25、 或 工 程 设 计 的 图 纸 比 例 尺一致。3.5.4 测线方向宜垂直地层、构造和主要探测对象走向,宜布置在地形起伏较小和表层介质相对均匀的地段,应避开干扰源。8山区布置测线时,若地形起伏不大,可沿坡度相近的山坡布置长测线;若地形起伏较大,尤其是在山脊或山谷两侧,应分段布置短测线。3.5.5 测线宜与地质勘探线一致,多种物探方法的测线宜保持一致。3.5.6 测线布置应以追踪的重要异常为中心向两边延伸,测线长度宜大于探测深度及超过异常宽度3倍。当测区边界附近发现重要异常时,应把测线适当扩展到测区外追踪异常,扩展的原则宜涵盖异常区域并有一定规模的正常场。3.5.7 对测区重要异常进行探测时,

26、至少应有2条测线通过,每条测线上至少应有3个相邻点予以控制。3.5.8 在地质构造复杂、物探异常地段应加密测线和测点。3.5.9 测点间距应根据物探方法、探测精度和工作任务确定,可在平面图上清楚反映探测对象的规模、走向。3.5.10 当测量放点与原计划测网布置不一致时,应重新绘制测量布置图或补充放点说明。3.6 测 量 工 作3.6.1 物探测线、测点和钻孔的测量工作宜使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立的测量控制网,在尚未建立控制网的区域,应设物探基点作为布设和测量依据。3.6.2 物探测线端点、转折点、控制点、钻孔孔口测量精度应符合SL52的规定。3.6.3 物探测线和测点应先在地形图上标注,然后在现

27、场放样。3.6.4 地下洞室、施工开挖面的物探测线端点、转折点、控制点和钻孔宜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现场已有的测量控制桩,采用测量绳、测量尺进行测量并刷写标志和编号。测线端点、转折点、控制点间的物探测点可采用测量绳、测量尺进行测量。3.6.5 布置在混凝土或岩体表面进行高精度探测或检测的连续测线,宜使用带定位测量功能的仪器。93.6.6 在洞室或地面进行连续剖面自动测试时,应布置测量控制桩。3.6.7 用于测量的仪器、测量绳或测量尺、测量轮应检查合格。3.6.8 测线测量的精度和制图比例尺可根据剖面的长短、比高的大小而定,同一条剖面宜绘在一张图纸上。3.6.9 地形点应能反映地貌变化,地形或洞

28、向变化点、地物点、地质勘察点和不同剖面的交点等均应测量其平面位置和高程。3.6.10 现场测量工作完成后,应整理测量记录、计算资料,整理测量成果表,测点分布图、剖面图等资料。3.7 观测、重复观测、检查观测3.7.1 观测时,激发信号和接收信号应在背景相对安静和信号相对稳定时进行。3.7.2 重复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测线的端点、曲线的突变点和畸变线段、仪器参数或观测条件改变的情况下,应进行重复观测,重复观测的平均相对误差应小于5%。2 操作员应现场检查每个记录,若不符合要求,应查明原因并及时重测。3.7.3 检查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一个测区或测线的检查观测工作量不应少于该测区或测线总

29、工作量的5%。2 检查点宜在全测区范围内均匀分布,异常地段、可疑点、突变点应有检查点。3 一个测区或测线的检查观测误差大于本标准要求时,应全部重测。3.8 资料整理与图件3.8.1 物探记录应及时整理并符合下列规定:1 物探记录包括:仪器检验和检查记录,原始记录,重复01观测和检查观测记录,测量记录,成果校审记录,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记录,经评审适用且可追溯的外源资料记录、用户反馈记录等。2 原始记录包括:现场班报(包括工程名称、测区、测线或钻孔、测点号、工作单位和操作人员、校验人员、记录人员、仪器名称、型号、仪器主要工作技术参数、观测系统等),观测数据或记录,

30、文件号,数据的打印记录,仪器观测过程中的异常情况记录等。3 纸质记录不应涂改、擦去或撕页,仪器采集数据文件号不应有错,文件内容应齐全。4 原始记录宜采用电子记录,电子记录应设为不可修改格式,电子记录的责任人电子签章应完整,电子记录应及时备份或异地保存。3.8.2 资料检查和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1 现场操作人员应对全部原始记录进行自检。2 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对原始记录进行检查和评价,抽查率应大于30%。3 原始资料评定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1)记录不全。2)原始记录有涂改、擦去、撕页现象。3)计算机采集数据文件名与内容不符。4)未按要求做重复观测、检查观测。5)

31、检查观测精度不符合要求。6)使用的仪器主要技术参数不合格、工作性能不稳定。7)仪器设备无相关技术单位的合格证明。8)采用不符合要求的观测系统和装置。9)需要进行漏电检查的仪器没有进行漏电检查或检查不合格。10)国家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所涉及仪器必须进11行强制周期检定,未检定或检定不合格仪器所取得的全部记录。11)使用未做校准或校准结果不合格的仪器所取得的全部记录。3.8.3 资料整理与解释应符合下列规定:1 数据处理应采用经评定合格的处理软件。2 资料的解释与推断应充分结合物探工作范围内的地质、设计和施工资料,在反复对比分析中,总结和分析各种异常现象,得出可靠的结论。3 应遵循内外业同

32、步进行、内业指导外业的原则,现场应及时对资料进行初步整理和解释。如果发现原始资料有可疑之处或论述解释结论不够充分时,应做必要的外业补充工作。4 解释时应分析综合资料,充分考虑地质情况或相关的工程技术资料与探测结果的内在联系,以及可能存在的干扰因素。5 解释成果应使用专业语言表达。6 成果数据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8.4 图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图件应与技术报告内容相呼应,应被技术报告内容引出,图件应有图号和图名。2 图 件 应 包 括 工 作 布 置 图、物 探 成 果 图、物 探 成 果 解 释图等。3 工作布置图应注明测点、测线端点、转折点、钻孔、探洞、布极方向等主要信息,洞室物探的

33、探测孔,测线除应绘制测线、钻孔分布展示图外,还应绘制横断面测线和钻孔分布图。4 物探成果图件应包括单一物探方法或综合物探方法所得到的剖面或平面图件,图件可是曲线图、等值线图或图像等。5 物探成果解释图应与物性资料相对应。6 物探成果地质解译图应符合SL73.3的规定。7 物探成果图与物探成果解释图宜绘制在一张图上,上部绘制物探成果图,下部绘制物探成果解释图。218 物探采集的数据包括二维剖面数据、三维数据体,对于多剖面二维数据宜采用三维展示方式,对于三维数据宜生成物探解释的三维体作为解释后成果。3.9 资料校审与归档3.9.1 物探成果应经校核和审查后方能向用户提交,校核和审查工作应由具有相应

34、技术资格的人员完成。3.9.2 呈送校核和审查的成果应包括下列内容:1 符合3.8.1条规定的物探记录。2 报告、附图和附表。3 中间性解释和推算资料,如速度参数和各种校正资料及解释资料等。4 任务书或项目合同。5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监理或施工部门有关该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文件。3.9.3 提交校核和审查的成果应符合下列要求:1 内容完整、图表齐全且按要求绘制。2 文字报告章节合理,文理通顺。3 图件中应无严重错误。4 逻辑推理正确,综合分析充分,对主要问题有明确的结论和建议。3.9.4 报告校核应包括下列内容:1 原始记录是否合格。2 成果报告文字表述是否语言简练、逻辑性强、内容完整、重点

35、突出、立论有据、结论明确,图表是否齐全。3 现场工作方法选择、工作布置、工作量、技术运用是否合理。4 计算公式及图表是否正确。5 成果数据的计算过程是否正确。6 解释方法及技术是否合理。313.9.5 报告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 工作流程合规性。2 评价任务完成情况与合同或任务书要求的符合性。3 现场工作方法选择、工作布置、技术运用的合理性。4 数据处理及解释方法的正确性,成果图表的规范和 完整性。5 确定成果结论的可靠性,应用范围、建议的合理性,识别成果报告结论及建议的风险。6 协调处理报告编写人与校核人的不同意见。3.9.6 成果报告完成印刷和提交后应进行归档,归档资料包括纸质文档及相应电

36、子文档,宜包括下列内容:1 任务书或项目合同、物探技术方案。2 物探记录及收集的相关资料。3 提交的中间成果资料,中间性解释和推算资料、计算成果附图、附表。4 成果报告及图件。414 物探方法与技术4.1 一 般 规 定4.1.1 物探方法应根据物探任务、地质及地球物理条件、地形地貌特点、外 部 环 境、现 场 试 验 结 果 进 行 选 择,应 符 合 下 列规定:1 被探测对象与周围介质应存在物性差异,常见岩土介质物性参数可参照附录 C使用。2 被探测对象几何尺寸与埋藏深度之比不宜小于1/10。3 被探测对象的地球物理异常可在背景场中识别。4.1.2 物探工作应遵循从已知到未知、简单到复杂

37、的原则,从已知地质条件的地段开始,取得现场背景资料后再开展复杂地段的工作。4.1.3 地质、地球物理条件复杂或重要地段,宜采用多种物探方法相互验证。4.1.4 物探探测和检测过程中,宜布置物探参数测试孔。4.1.5 在数据处理和资料解释过程中,应充分收集和了解已知勘察、设计和施工资料。4.1.6 对未解决的地质问题及其原因、取得的其他成果与认识应予以说明。4.2 电 法 勘 探4.2.1 电法勘探可选用电测深法、电剖面法、高密度电法、自然电场法、充电法、激发极化法、伪随机流场法、聚焦电法等。4.2.2 应用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测深法、电剖面法、高密度电法、充电法、激发极化法、聚焦电法应符

38、合下列规定:1)被探测目标层与相邻地层之间或目标体与周边介质之51间应有电性差异,且电性界面与地质界面相关。2)被探测的目标层或目标体相对于埋深和装置长度应有一定的规模。3)采用电极接地测量方式的方法要求被探测目标层或目标体上方应无极高电阻屏蔽层。4)各地层或目标体电性应稳定,异常范围和幅值等特征应可以被测量和追踪。5)测 区 内 应 无 较 强 的 游 散 电 流、大 地 电 流 或 其 他 电 磁干扰。2 电测深法探测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下电性层层次不多,电性标志层稳定,被探测层与供电极距相比应具有一定规模和厚度。2)下 伏 基 岩 或 被 探 测 目 标 层 层 面 与 地 面 交

39、角 不 宜 大于20。3)测区内宜有一定数量的中间层电阻率资料。3 电剖面法探测的地质界面走向或构造走向与地面的交角应大于30。4 自然电场法探测渗流场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测定地下水流速流向时,渗流速度宜较大,地下水的矿化度宜较低,岩石宜为微孔隙结构,应能形成较强的自然电场。2)饱水渗流层埋藏不宜较深,上覆和下伏地层电阻率应较高。5 充电法探测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测试地下水流速流向时,测区应有钻孔,钻孔应深入地下水 位 以 下 一 定 深 度,金 属 套 管 应 位 于 地 下 水 位以上。2)含 水 层 埋 深 宜 小 于 50m,地 下 水 流 速 宜 大 于 1m/d,周边介质电阻率

40、应大于水的电阻率3倍。3)探测低阻地质体时被探测地质体的导电率应大于围岩61导电率的10倍,规模大小应与埋深相当,埋深不宜大于25m。4)埋于地下的目标体应与浅井、泉眼、坑道等天然或人工露头连通。6 激发极化法探测地下水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固液相界面上应有明显的以离子交换形式存在的电化学反应和电荷效应。2)测区宜避开较强电化学效应的金属矿物、煤层、石墨、碳化岩层等。7 伪随机流场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渗漏出口与入口应有水流通路,宜具有一定渗漏量和流速的集中渗漏。2)渗漏出口与入口相距不宜超过1000m。4.2.3 仪器设备性能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测深法、电剖面法、自然电场法、充电法

41、、激发极化法、聚焦电法仪器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输入阻抗应大于8M,应有过载和过流保护装置。2)A、B、M、N 插 头 和 外 壳 之 间 的 绝 缘 电 阻 应 大 于100M/500V。3)电 压 测 量 允 许 误 差 不 应 超 过 1%,分 辨 力 不 应 大于0.01mV。4)电 流 测 量 允 许 误 差 不 应 超 过 1%,分 辨 力 不 应 大于0.01mA。5)极化最大自动补偿范围不应窄于1V。6)最大供电电压不应小于900V。7)最大供电电流不应小于3A。8)对50Hz工频干扰抑制不应小于40dB。2 激发极化法仪器与设备除应符合4.2.3条1款的规定外,还应

42、符合下列规定:1)应具有显示视极化率、视激发比、半衰时、衰减度等71综合激电参数、电极参数等功能。2)应具有自然电位、漂移及电极极化补偿功能。3)供电电极应采用铜电极或不锈钢电极。4)测量电极应采用不极化电极。5)不极化电极极差不应大于2mV,相对稳定。3 高密度电法采集系统应由多通道直流电测仪和电极阵列组成,采集系统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测量电压分辨率不应大于0.01mV。2)测量电流分辨率不应大于0.01mA。3)最大补偿允许范围不应窄于1V。4)输入阻抗不应小于8M。5)最大供电电压不应小于400V。6)最大供电电流不应小于2A。4 高密度电法的电极和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

43、极宜使用稳定性较好的不锈钢电极或铜电极,电极长度不宜小于30cm、直径不宜小于10mm。2)多芯电缆芯线电阻不应大于240/km,芯间绝缘电阻不应小于5M/km。5 伪随机流场法仪器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发送机输出波形应为方波或双频波,频率稳定度不应大于110-4/h。最大发送电压不应小于90V,最大发送电流不应小于500mA。2)接收机中心频率f0 应满足1/f0 不小于3dB带宽,测试电流密度的灵敏度不应小于0.1mA/m2,输入阻抗不 应 小 于 150k,对 50Hz 工 频 干 扰 抑 制 不 应 小于50dB。6 电测深法、电剖面法、充电法供电电极宜使用稳定性好的不锈钢电

44、极或铁电极,电测深法、电剖面法测量电极宜使用稳定性好的铜电极。供电的金属电极直径宜为12mm,长度不宜小于50cm;测量的金属电极直径宜为10mm,长度不宜小于30cm。817 供电和测量导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导线耐压不应小于1000V/5A。2)导线的内阻值不应大于17/km。3)导线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5M。8 仪器外壳与电极间绝缘电阻不应小于300M,导线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M/km。4.2.4 工作布置除应符合3.5节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测深法的测点、自然电场法剖面以外的基点、充电法的充电点、主要异常点、测线端点、转折点均应进行坐标测量。电测深法在相应精度的成果图上点距

45、宜为13cm,测线距宜为点距的13倍。2 电剖面法测网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垂直于地质构造带、岩性分界面走向,应平行布置多条测线。2)通过局部异常地段的测线不应少于2条,每条测线上反映同一目标体的异常点不应少于3个。3)可根据任务要求、探测目标体规模和埋深 H 确定线距和点距,点距宜为 H/31H,线距宜为点距的 25倍。4)如果观测结果以平面等值线图形式反映地质体各向异性时,点距和线距宜一致。3 高密度电法应根据装置形式、电极排列数量、探测深度、探测精度等要求确定点距和相邻排列的重叠长度。4 自然电场法应选择地势相对平坦、地表较湿润、电场稳定、远离地表径流的地段。测线可布置成网状,应在测

46、网内设置基点;范围较大时,宜设置多个基点和分基点。5 充电法探测地下水流速流向时,应以孔口为中心均匀布置8条或12条辐射状测线,测线的方向误差应为5。充电法探测低阻地质体时,应以低阻地质体为中心,测点间距宜小于探测目标体埋深的1/2,测线间距宜为点距的25倍,应有3条91以上剖面通过低阻地质体。6 伪随机流场法测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测线宜为网格状布置。2)测线间距宜为15m,点距宜为12m,在异常位置宜加密至0.5m。3)测线布置应避开金属物。7 聚焦电法测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在距掌子面后方分别布置多个同极性供电 A 极,测量 N 极应布置在隧道出口方向,电极 N 与掌子面的距离

47、不应小于10倍的供电电极 A 与测量电极 M 之间的距离,B极距掌子面应远于电极 N,且与电极 N 的间距不小于10倍的供电电极 A 与测量电极 M 之间的距离,测量点 M 宜在掌子面呈网状布置。2)全断面硬岩隧洞掘进机(TBM)掘进施工条件下,应将多个同性源供电电极 A 均匀搭载在 TBM 的护盾或隧洞边墙上,各电极间应进行电流屏蔽,测量电极宜采用伸缩方式布置在刀盘上。3)观测系统可采用一点供电、多点测试或多点供电、单点测试的方式。4.2.5 漏电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 检查发现漏电后应停止观测,在消除漏电影响后,对可能受漏电影响的测点应重新观测。2 在开工和收工时的无穷远供电极、正常情况下

48、每隔20个测点、转移新测站和工作结束时、电测深点的最大供电极距、测量数据的畸变点等情况下应进行漏电检查。4.2.6 电测深法现场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1 试验工作包括选择装置形式、最佳电极距、最佳供电电流、供电时间、点距、跑极方向及测试岩土体电阻率等参数。2 装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可选择对称四极测深、双向三极测深、偶极测深、微02分测深等装置,还可选择由两种以上装置组合的其他装置。2)当测区地层具有多个电性层、测线各测点均能相向跑极时,宜选择对称四极测深或双向三极测深装置。3)当测区地层电性层数较少、电性差异较大,而测线各测点不具备相向跑极时,宜选用三极测深装置。4)分层探测和局部不良地质

49、体探测可选用对称四极测深或三极测深装置。5)对于非水平的构造带、岩性分界探测宜采用双向三极测深或微分测深装置。6)测试岩土体电性参数宜采用对称四极测深装置。7)探测浅层不均匀地质体宜采用偶极测深装置。3 极距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供电电极距 AB或 OA、OB在双对数坐标系下应均匀分布,相邻极距比值宜为1.21.8。2)浅层详细探测或电阻率参数测试宜按等差级数增加电极距。3)最 小 供 电 电 极 距 AB 应 能 测 量 出 第 一 层 的 电 阻 率,AB/2宜为1.5m。4)最大供电电极距 AB 在使电测深曲线后部反映标志层的上升或下降曲线的“拐点”后不应少于3个点。5)三极 或 双

50、向 三 极 测 深 的 无 穷 远 极 距 OC 应 位 于 电 极M、N 中垂线上,应大于最大 OA 或 OB的5倍。6)当 C 极与装置方向一致时,OC 应大于 OA 或 的 20倍,保持 C极对测量视电阻率的影响误差应小于2%。7)测量电极距 MN 与 AB、OA、OB 的比值应为1/31/30。4 现场布极应符合下列规定:1)测量电极应选用铜质电极,供电电极可选用铜、钢或铁质电极,水上或冰上宜选用铅电极。12 2)电测深布极方向应使地形对测量数据影响最小,遇有高压线时应使布极方向垂直于高压线走向。3)电极接地位置在预定跑极方向上的偏差应小于该极距的1%,在垂直预定方向的偏差应小于该极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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