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PDF , 页数:31 ,大小:2.47MB ,
资源ID:1542947      下载积分:5000 积分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注意: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www.mydoc123.com/d-1542947.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DB22 T 3583-2023 广告经营业务管理规范.pdf)为本站会员(吴艺期)主动上传,麦多课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麦多课文库(发送邮件至master@mydoc123.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DB22 T 3583-2023 广告经营业务管理规范.pdf

1、 ICS 03.100.01 CCS A 02 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 35832023 广告经营业务管理规范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advertising business2023-09-28 发布2023-11-16 实施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 布 DB22/T 3583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吉林省广告协会提出。本文件由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吉林省

2、广告协会、吉林省标准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丽、刘连芳、孙铭阳、周孟彤、韩雪、李瑞、杨芸硕、付莉颖、李东、黄伟、陶桃、刘春萍、陈永纯、王琪、刘宏兴。DB22/T 35832023 3 广告经营业务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广告经营业务管理的基本要求、业务受理、档案管理和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商业广告业务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广告 advertisement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3.2 广告经营者 ad

3、vertising operator 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3 广告发布者 advertising publisher 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4 基本要求 广告经营业务活动应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应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5 业务受理 5.1 基本条件 5.1.1 应建立和健全广告业务的相关承接登记、创作、审核、发布、档案管理制度。5.1.2 根据经营规模,可配备熟悉广告管理法规的经营管理人员,市场调研、策划创意、

4、设计制作等业务人员以及广告审查人员。5.1.3 广告经营者承办或代理外商来华广告或出口广告业务,宜有了解进出口政策的人员以及稳定的外商来华广告和出口广告业务渠道。5.1.4 广告审查人员应定期参加广告业务培训。5.2 承接 DB22/T 35832023 4 5.2.1 承接广告业务时,应对委托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广告类别、主要内容、数量、费用、承接人员、登记日期等内容进行登记。5.2.2 应依法订立广告业务书面合同,根据广告内容情况,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其他行政许可证明及广告内容引证证明等材料。5.2.3 广告中含有广告代言人的,应查验其身份证明及代言合同等材料。5.2.4 广告中使用他

5、人名义或者形象的,应取得本人、监护人或著作权人的书面授权;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取得书面授权。5.2.5 广告业务中有关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5.3 创作 5.3.1 应按照广告创意和策划要求,遵照设计程序,根据广告主题表现广告内容。5.3.2 应坚持创新与借鉴相结合,运用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不应采用怪诞、离奇等广告创意,倡导正确的道德观念和社会风尚。5.3.3 应尊重原创,自觉抵制抄袭他人作品的行为。5.3.4 应使用合法素材进行创作,运用科学方法,系统搜集、记录有关信息和资料,提供客观、准确、真实的数据。5.4 审核 5.4.1 总体要求 5.4.1.1 承接广告市场调研、策划

6、创意、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等业务时应履行审核程序。5.4.1.2 广告审核结果应得到委托方确认,如广告内容有修改,应重新履行审核程序。5.4.1.3 审核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广告内容是否存在知识产权、肖像权、姓名权和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版权、隐私权等方面问题;b)广告使用的语言文字、地图、标识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c)广告整体效果是否会引起消费者的误解或不适;d)发布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兽药、农药等广告在发布前通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审批程序可参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医疗广告管理

7、办法兽药广告审查发布规定农药广告审查发布规定。5.4.2 准入 5.4.2.1 按照 5.4.2 及附录 A 要求,审查广告所推销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或者禁止、限制发布广告的情形。5.4.2.2 按照附录 B 要求,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验核对广告主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5.4.2.3 按照附录 C 要求,对广告审查机关出具的审查批准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与广告发布内容、形式是否一致进行查验。5.4.3 内容 按照附录 D 要求从基础、常规及特殊 3 个层次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核。5.4.4 其他要求 5.4.4.1 地方媒体所发布的广告,可使用方言。DB22

8、/T 35832023 5 5.4.4.2 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播音的节目,其广告宜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5.4.4.3 广告应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基本的用语用字;广告中使用外国文字并同时使用中文的,应使用规范汉字。5.4.4.4 量和单位、图形符号、标志标识的使用,参见附录 E 中相关标准。5.5 发布 5.5.1 发布标注 5.5.1.1 发布广告应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5.5.1.2 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网络平台(含广告直播及网络直播营销)发布的广告,应以文字或者声音的形式显著标明(表明)“广告”。5.5.1.3 发布电视广告,宜对

9、广告时长进行提示。5.5.1.4 互联网付费搜索广告应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应标注“广告”标志。5.5.1.5 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设置关闭的标志,并能确保一键关闭。5.5.1.6 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经接受者同意,并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5.5.1.7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应标注广告批准文号(广播广告除外)。5.5.1.8 农药、兽药广告应标注广告批准文号(广播广告除外)。5.5.1.9 房地产广告发布应标注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文号(广播广告除外)。5.5.1.10 发布医疗广

10、告应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广播广告除外)。5.5.1.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标注广告批准文号(广播广告除外)。5.5.2 禁止发布的广告形式和内容 5.5.2.1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不应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5.5.2.2 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应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不应在搜索政务服务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公众号等的结果中插入竞价排名广告。5.5.2.3 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应向其住宅、交通工具、导航设备、智能家电等发送广告,不应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或者广告链接。5.5.2.

11、4 不应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不应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含电子烟)广告。5.5.2.5 不应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5.5.2.6 不应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应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5.5.2.7 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媒介上不应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5.5.2.8 不应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

12、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之外的媒介发布处方药广告。5.5.2.9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不应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6 档案管理 DB22/T 35832023 6 6.1 广告市场调研、策划创意、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等业务档案应及时归档。6.2 广告档案应包括广告业务合同、广告样件及相关证明文件等材料。6.3 保存期限一般为归档日起不少于 3 年。7 评价与改进 7.1 广告经营主体应加强自查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7.2 广告经营主体应遵守行业规范,做好行业自律,积极参与行业组

13、织活动。DB22/T 35832023 7 附录A (规范性)广告准入审查目录 广告准入审查目录包括但不限于表 A.1 内容。表A.1 广告准入审查目录 序号 禁止类别 查验内容依据 1 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 2 允许生产但禁止自由流通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 枪支弹药、特殊警用装备等;医疗机构研制的在医疗机构内部使用的医疗器械;军队特需药品、军队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第十五条第一款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作广告。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3 允许生产、销售、提供但禁止或者限制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 1.第十五条第二款 前款规定以外的处方药,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2.第二十二条 注册会计师不得有下列行为:(六)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3.第九十一条 非公开募集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4.第三条 下列兽药不得发布广告:(一)兽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以及兽医医疗单

15、位配制的兽药制剂;(二)所含成分的种类、含量、名称与兽药国家标准不符的兽药;(三)临床应用发现超出规定毒副作用的兽药;(四)国务院农牧行政管理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未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或者未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的兽药。兽药广告审查发布规定 5.第五条 凡下列情况的房地产,不得发布广告:(一)在未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二)在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四)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的;(七)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经验收不合格的;(

16、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DB22/T 35832023 8 A B 附录B (规范性)经营资格证明文件查验目录及要件表 经营资格证明文件查验目录及要件见表B.1。表B.1 经营资格证明文件查验目录及要件 广告类别 主体资格 具体行业经营资格证明文件 备注 医疗广告 自然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证件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涉及实行国家强制认证产品的,应当查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 认证)证书;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查验专利证书。药品广告 1.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 2.药品注册证 医疗器械广告 1.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

17、.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 保健食品广告 1.食品生产许可证 2.保健食品注册证或者国产(进口)保健食品备案凭证 特殊医学用途 配方食品广告 1.食品生产许可证 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 农药广告 1.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经营许可证 2.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号、农药产品标签 兽药广告 1.兽药生产许可证或兽药经营许可证 2.产品检验报告单 3.经农牧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发布的兽药质量标准,产品说明书 饲料广告 委托人是生产企业的,查验饲料生产许可证 饲料添加剂广告 委托人是生产企业的,查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教育培训广告 办学许可证或者其他 投资类广告 从事相关金融业务的经营许可证

18、房地产广告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土地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预售、销售许可证证明;出租、项目转让广告提供产权证明;中介机构发布所代理的房地产项目广告,提供业主委托证明。农作物等种子广告、种畜禽广告、水产苗种广告 1.生产经营许可证 2.农作物种子广告需要提供种子审定或者登记公告证明 食品广告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化妆品广告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或者特殊化妆品注册证 2.国产普通化妆品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凭证 3.进口普通化妆品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凭证 DB22/T 35832023 9 B C 附录C (规范性)广告审查证明文件查验目录 表C

19、.1 广告审查证明文件查验目录 序号 广告类别 广告审查证明 1 医疗广告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2 药品广告 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 3 医疗器械广告 4 保健食品广告 5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6 农药广告 农药广告审查证明 7 兽药广告 兽药广告审查证明 8 教育培训广告 民办教育招生广告备案表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须经审查的广告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审查机关出具的审查批准证明文件 DB22/T 35832023 10 C D 附录D (规范性)广告内容查验审核目录及要件表 表D.1 广告内容查验审核目录及要件表 D E 内容级别 查验内容 基础审核 1、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

20、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并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不得有下列情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职业歧视的内容;妨碍环境、自

21、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3.不得含有以下具有不良影响的情形:利用党和国家的重大会议或事件为噱头进行广告宣传;(2)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3)宣扬不良风气、倡导不文明消费等行为;(4)含有“特供”、“专供”国家机关及类似内容标识或者用语。(5)使用英雄烈士的姓名或者肖像。4.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5.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常规审核 1.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

22、者、形 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 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中应当明示的内容,应当显著、清晰 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3.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4.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

23、。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 的专利作广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DB22/T 35832023 11 表D.1(续)内容级别 查验内容 常规审核 5.广告中涉及特约经销、总经销、总代理(代理)、专卖、连锁、加盟、代理等内容的,查验相关授权许可文件或者备案证明。6.广告中涉及使用他人著作的,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比如版权或者著作权授权书。7.广告中涉及重大体育赛事等重大活动的,须提供相关组织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文件。8.广告中涉及使用他人名义或者形象的,须提供书面授权。9.广告中有代言人的,应当提供代言协议以及代言人实际使用产品或者接受

24、服务的情况证明和身份证明。10.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特殊审核 1.【医疗广告】(1)与卫生健康或者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含批准文号和审查通过的广告内容)的审查批准内容一致;(2)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一)医疗机构第一名称;(二)医疗机构地址;(三)所有制形式;(四)医疗机构类别;(五)诊疗科目;(六)床位数;(七)接诊时间;(八)联系电话。(一)至(六)项发布的内容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其副本载明的内容

25、一致。(3)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二)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四)淫秽、迷信、荒诞的;(五)贬低他人的;(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七)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医疗广告管理办法2.【药品广告】(1)对照广告审查机关出具的广告审查准予决定书(含批准文号和审查通过的广告内容)审核,保证内容与审查批准内容一致;(2)药品广告的内容应当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说明书为准。药品

26、广告涉及药品名称、药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药理作用等内容的,不得超出说明书范围;(3)药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处方药广告还应当显著标明“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非处方药广告还应当显著标明非处方药标识(OTC)和“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4)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队单位或者军队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或者利用军队装备、设施等从事广告宣传;(5)不得使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家、学者、医师、药师、临床营养师、患者等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6)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治疗所有疾病、适应所有症状、适应所有人群,

27、或者正常生活和治疗病症所必需等内容;(7)不得引起公众对所处健康状况和所患疾病产生不必要的担忧和恐惧,或者使公众误解不使用该产品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加重病情的内容;(8)不得含有“安全”、“安全无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明示或者暗示成分为“天然”,因而安全性有保证等内容;(9)不得含有“热销、抢购、试用”、“家庭必备、免费治疗、免费赠送”等诱导性内容,“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保证性内容,怂恿消费者任意、过量使用药品、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内容;(10)不得含有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诊疗项目、诊疗方法以及有关义诊、医

28、疗咨询电话、开设特约门诊等医疗服务的内容;(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含有的其他内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DB22/T 35832023 12 表D.1(续)内容级别 查验内容 特殊审核 3.【医疗器械广告】(1)对照广告审查机关出具的广告审查准予决定书(含批准文号和审查通过的广告内容)审核,保证内容与审查批准内容一致;(2)医疗器械广告涉及医疗器械名称、适用范围、作用机理或者结构及组成等内容的,不得超出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范围;(3)推荐给个人自用的医疗器械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

29、指导下购买和使用”;(4)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中有禁忌内容、注意事项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5)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队单位或者军队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或者利用军队装备、设施等从事广告宣传;(6)不得使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家、学者、医师、药师、临床营养师、患者等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7)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治疗所有疾病、适应所有症状、适应所有人群,或者正常生活和治疗病症所必需等内容;(8)不得引起公众对所处健康状况和所患疾病产生不必要的担忧和恐惧,或者使公众误解不使用该产品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加重病情的

30、内容;(9)不得含有“安全”、“安全无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明示或者暗示成分为“天然”,因而安全性有保证等内容;(10)不得含有“热销、抢购、试用”、“家庭必备、免费治疗、免费赠送”等诱导性内容,“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保证性内容,怂恿消费者任意、过量使用药品、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内容;(11)不得含有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诊疗项目、诊疗方法以及有关义诊、医疗咨询电话、开设特约门诊等医疗服务的内容。(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含有的其他内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

31、办法4.【保健食品广告】(1)对照广告审查机关出具的广告审查准予决定书(含批准文号和审查通过的广告内容)审核,保证内容与审查批准内容一致;(2)保健食品广告涉及保健功能、产品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适宜人群或者食用量等内容的,不得超出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范围;(3)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并显著标明保健食品标志、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4)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队单位或者军队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或者利用军队装备、设施等从事广告宣传;(5)不得使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业

32、协会或者专家、学者、医师、药师、临床营养师、患者等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6)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治疗所有疾病、适应所有症状、适应所有人群,或者正常生活和治疗病症所必需等内容;(7)不得引起公众对所处健康状况和所患疾病产生不必要的担忧和恐惧,或者使公众误解不使用该产品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加重病情的内容;(8)不得含有“安全”、“安全无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明示或者暗示成分为“天然”,因而安全性有保证等内容;(9)不得含有“热销、抢购、试用”、“家庭必备、免费治疗、免费赠送”等诱导性内容,“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保证性

33、内容,怂恿消费者任意、过量使用药品、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内容。(10)不得含有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诊疗项目、诊疗方法以及有关义诊、医疗咨询电话、开设特约门诊等医疗服务的内容;(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含有的其他内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DB22/T 35832023 13 表D.1(续)内容级别 查验内容 特殊审核 5.【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1)对照广告审查机关出具的广告审查准予决定书(含批准文号和审查通过的广告内容)审核,保证内容与审查批准内容一致;(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涉及产品名称、配方、营养学特

34、征、适用人群等内容的,不得超出注册证书、产品标签、说明书范围;(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适用人群、“不适用于非目标人群使用”、“请在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4)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队单位或者军队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或者利用军队装备、设施等从事广告宣传;(5)不得使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家、学者、医师、药师、临床营养师、患者等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6)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治疗所有疾病、适应所有症状、适应所有人群,或者正常生活和治疗病症所必需等内容;(7)不得引起公众对所处健康状况和所患疾病产生不必要的担忧和恐

35、惧,或者使公众误解不使用该产品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加重病情的内容;(8)不得含有“安全”、“安全无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明示或者暗示成分为“天然”,因而安全性有保证等内容;(9)不得含有“热销、抢购、试用”、“家庭必备、免费治疗、免费赠送”等诱导性内容,“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保证性内容,怂恿消费者任意、过量使用药品、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内容;(10)不得含有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诊疗项目、诊疗方法以及有关义诊、医疗咨询电话、开设特约门诊等医疗服务的内容;(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含有的其他内容。-药品、医

36、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6.【农药广告】(1)农药广告内容应当与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登记公告的内容相符,不得任意扩大范围;(2)农药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三)说明有效率;(四)违反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语言或者画面;(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3)第六条 农药广告不得贬低同类产品,不得与其他农药进行功效和安全性对比;(4)农药广告中不得含有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5)农药广告中不得使用

37、直接或者暗示的方法,以及模棱两可、言过其实的用语,使人在产品的安全性、适用性或者政府批准等方面产生误解;(6)农药广告中不得滥用未经国家认可的研究成果或者不科学的词句、术语;(7)农药广告中不得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8)农药广告的批准文号应当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农药广告审查发布规定 7.【兽药广告】(1)兽药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三)说明有效率;(四)违反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语言或者画面;(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2

38、)兽药广告不得贬低同类产品,不得与其他兽药进行功效和安全性对比;(3)兽药广告中不得含有“最高技术”、“最高科学”、“最进步制法”、“包治百病”等绝对化的表示;(4)兽药广告中不得含有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5)兽药广告不得含有直接显示疾病症状和病理的画面,也不得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6)兽药广告中兽药的使用范围不得超出国家兽药标准的规定;(7)兽药广告的批准文号应当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兽药广告审查发布规定 DB22/T 35832023 14 表D.1(续)内容级别 查验内容 特殊审核 8.【饲料、饲料添加剂广告】(1)不得含有表示功效

39、、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2)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3)不得说明有效率;(4)不得含有违反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语言或者画面;(5)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9.【酒类广告】(1)不得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2)不得出现饮酒的动作;(3)不得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4)不得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10.【教育培训广告】(1)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

40、承诺;(2)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3)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11.【投资类广告】(1)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2)不得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3)不得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12.【房地产广告】(1)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

41、下列内容:(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2)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3)房地产广告中涉及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所有或者使用的基本单位应当是有实际意义的完整的生产、生活空间。(4)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5)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6)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

42、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7)房地产广告涉及内部结构、装修装饰的,应当真实、准确。(8)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9)房地产广告中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的,应当在广告中注明。(10)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11)房地产广告中涉及贷款服务的,应当载明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及贷款额度、年期。(12)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13)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物业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尚未实现的物业管理内容,应当在广告中注明。(14)房地产广告中涉及房地产价格评估的

43、,应当表明评估单位、估价师和评估时间;使用其他数据、统计资料、文摘、引用语的,应当真实、准确,表明出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13.【农作物等种子广告、种畜禽广告、水产苗种广告、种养殖广告】(1)关于品种名称、生产性能、生长量或者产量、品质、抗性、特殊使用价值、经济价值、适宜种植或者养殖的范围和 条件等方面的表述应当真实、清楚、明白;(2)不得作科学上无法验证的断言;(3)不得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4)不得对经济效益进行分析、预测或者作保证性承诺;(5)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DB22/T

44、35832023 15 表D.1(续)内容级别 查验内容 特殊审核 14.【化妆品广告】(1)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2)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3)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15.【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1)不得含有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的内容;(2)不得含有引发模仿不安全行为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16.【律师业务推广广告】(1)不得作虚假、误导性或者夸大性宣传;(2)不得与登记注册信息不一致;(3)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与司法机关、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4)不得贬低其他律师事

45、务所或者律师,或者与其他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之间进行比较宣传;(5)不得承诺办案结果;(6)不得含有宣示胜诉率、赔偿额、标的额等可能使公众对律师、律师事务所产生不合理期望的内容;(7)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提供回扣或者其他利益;(8)未经客户许可不得发布客户信息;(9)不得发布与律师职业不相称的文字、图案、图片和视听资料;(10)不得使用律师协会任职的职务进行宣传;(11)不得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外国国家名称等字样,或者未经同意使用国际组织、国家机关、政府组织、行业协会名称;(12)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规定的其他禁止性内容。-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DB22/T 3583

46、2023 16 E F 附录E (资料性)参考标准 表 E.1表 E.3 给出了量和单位、符号、标识与标志等方面的相关标准。注:部分标准类别之间存在交叉标准,使用时依据适用情形自行采用;可通过https:/ E.1 量和单位相关标准明细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1 GB/T 2900.91 电工术语 量和单位 2 GB 3100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3 GB/T 3101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4 GB/T 3102.1 空间和时间的量和单位 5 GB/T 3102.2 周期及其有关现象的量和单位 6 GB/T 3102.3 力学的量和单位 7 GB/T 3102.4 热学的量和单位

47、8 GB/T 3102.5 电学和磁学的量和单位 9 GB/T 3102.6 光及有关电磁辐射的量和单位 10 GB/T 3102.7 声学的量和单位 11 GB/T 3102.8 物理化学和分子物理学的量和单位 12 GB/T 3102.9 原子物理学和核物理学的量和单位 13 GB/T 3102.10 核反应和电离辐射的量和单位 14 GB/T 3102.13 固体物理学的量和单位 15 GB/T 6963 渔具与渔具材料量、单位及符号 16 GB/T 14559 变化量的符号和单位 17 GB/T 22354 土方机械 机器生产率 术语、符号和单位 18 GB/T 33925.1 液体泵

48、及其装置 通用术语、定义、量、字符和单位 第 1 部分:液体泵 19 GB/T 33925.2 液体泵及其装置 通用术语、定义、量、字符和单位 第 2 部分:泵系统 20 GB/T 34187 城镇供热用单位和符号 21 DB/T 25 地震观测量和单位 22 JB/T 3711.3 集中润滑系统 第 3 部分:技术量和单位 23 SL/T 2 水利水电量和单位 24 SY/T 6580 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常用量和单位 DB22/T 35832023 17 表 E.2 符号相关标准明细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1 GB/T 786.1 流体传动系统及元件 图形符号和回路图 第 1 部分:图形符

49、号 2 GB/T 786.2 流体传动系统及元件 图形符号和回路图 第 2 部分:回路图 3 GB/T 786.3 流体传动系统及元件 图形符号和回路图 第 3 部分:回路图中的符号模块和连接符号 4 GB/T 2625 过程检测和控制流程图用图形符号和文字代号 5 GB/T 2893.1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 1 部分: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记的设计原则 6 GB/T 2893.2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 2 部分:产品安全标签的设计原则 7 GB/T 2893.3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 3 部分:安全标志用图形符号设计原则 8 GB/T 2893.4 图形符号 安全色

50、和安全标志 第 4 部分:安全标志材料的色度属性和光度属性 9 GB/T 2893.5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 5 部分:安全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 10 GB/T 31012 环卫车辆设备用图形符号 11 GB/T 3164 真空技术 图形符号 12 GB/T 3167 金属切削机床 操作指示图形符号 13 GB/T 4270 技术文件用热工图形符号与文字代号 14 GB/T 4299 船舶通风系统图形符号 15 GB/T 4327 消防技术文件用消防设备图形符号 16 GB/T 4460 机械制图 机构运动简图用图形符号 17 GB/T 4476.2 金属船体制图 第 2 部分:图形符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