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DB1304 邯郸市地方标准 DB 1304/T4322023 专利价值评估技术规范 2023-08-21 发布 2023-08-30 实施 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304/T4322023 I 前 言 在我市专利成果转移转化及专利投融资过程中,需要对专利价值进行评估,但目前我市没有统一的专利价值评估标准,通常是采用行业专家评估或一般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等方法,计算过程复杂,主观性较强。因此基于国家专利信息数据库,采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借鉴国内外专利价值算法,结合国家行业经济运行数据及其他权威性公开数据信息,建立客观规范的专利价值评估技术标准,对我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制,
2、促进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和金融化,引领产业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件按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提出单位:邯郸市知识产权局。本文件起草单位: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合肥汇众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河北工程大学、河北冀创信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邯郸邯翼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北京大学邯郸创新研究院、中国船舶第七一八研究所、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龙凤山铸业有限公司、邯郸慧桥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邯郸分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河北紫微星律师事务所、邯郸市科技情报研究所、邯郸
3、市技术交易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安兵、李有圣、张长声、程瑞生、郑舫挺、雷彦广、贾向东、谢爱民、尤善月、侯彤、刘永志、王静、武贤、殷艳芳、许志平、史平臣、燕晓燕、赵胜潮、张伟、霍骁象、罗文革、姜奇、赵树国、贾鑫、邢振国、张义春、程东娟、王计先、裴东升、李志梅、田川、张子申、苏英杰、高燕、王佳琦、高飞、徐立振、王铭心、秦秀斋、杨静、吕颖、贺磊、侯钢铁、闫文凯、王新海。DB1304/T4322023 1 专利价值评估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专利价值评估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在专利权转移转化和专利权投融资过程中的专利价值评估。其他类别的专
4、利价值评估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GB/T 21374 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基本词汇 GB/T 29188 品牌价值评价多周期超额收益法 ZC 0005.1 专利信息统计数据项标准(第一部分)3 术语和定义 GB/T19000、GB/T21374、GB/T29188、和 ZC0005.1 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专利技术 在以科研人员为主体进行的科学技术活动中,通
5、过智力劳动所得出的具有实用价值并获得专利权的技术成果。3.2 专利权转移转化 专利形式的科技成果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转化,包括专利许可和专利转让。3.3 专利权投融资 专利形式的科技成果价值从资产形式向资本形式转化,包括专利技术入股、专利质押、专利信托和专利证券化。3.4 专利权转移转化价值评估 由专利技术评估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标准,运用有效的方法拟对发生专利权转移转化的专利技术进行价值分析、测算并发表评估意见的行为和过程。3.5 专利权投融资价值评估 由专利技术评估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标准,以专利权投融资为目的,对专利权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分析、测算并发表评估意见的行为和
6、过程。DB1304/T4322023 2 3.6 收益法 通过将被评估专利权未来预期能产生的收益以体现其风险水平的折现率进行折现,以确定被评估专利价值的评估方法。3.7 市场法 通过参照市场上相同技术领域相似专利权的交易价格或形成的产值,以确定被评估专利价值的评估方法。4 评估的基本原则 4.1 公正性原则 应对专利技术的客观事实情况进行公正地分析和评估。4.2 科学性原则 评估方法应与专利质量间存在科学的关系,真实体现专利质量与评估价值之间的必然联系,评估参数的设置、获取、取舍能够突出评估目的。4.3 客观性原则 价值评估过程应以事实为依据,如实地反映待评专利技术的状况和价值。4.4 独立性
7、原则 评估方不得求证转移转化或投融资的双方授意的评估价值。4.5 时效性原则 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应根据评估时间基准确定,准确反映专利技术的实际情况。4.6 分类评估原则 应根据评估目的,基于专利技术所属的技术领域、行业状况和生命周期,对其进行分类评估。5 评估程序 5.1 专利权转移转化价值评估程序 5.1.1 明确评估基本事项 评估机构执行专利权转移转化价值评估时,应明确下列基本事项:a)评估委托人、专利权权属人、评估基准日、相关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b)进行专利权转移转化价值评估的目的、对象和范围;c)评估价值类型;d)评估报告使用限制、提交时间及方式;e)委托方与评估机构工作配合和协助等其
8、他需要明确的重要事项;f)专利基本著录项信息;DB1304/T4322023 3 g)专利权有效状况和权属现状;h)专利权稳定性状况和过去发生的专利诉讼及无效情况;i)专利权过去发生的专利权转让、许可、投融资和相应评估情况;j)评估结论的使用期限和使用范围;k)其他需要明确的重要事项。5.1.2 签订评估业务约定书 评估机构与委托方签订评估业务约定书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可在业务约定书中进一步补充和明确以下事项:a)保密条款;b)特殊事项说明;c)其他必要的约定。5.1.3 评价专利质量 5.1.3.1 在组织实施专利权转移转化价值评估之前,应对待估专利进行在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专利质量评价
9、,专利质量评价按照相关标准进行。5.1.3.2 专利质量评价指标应包括权项布局度、主权范围度、技术综合度、确权滞后度、详尽全面度等基础指标。5.1.3.3 对于涉及重大事项的专利权转移转化价值评估,评价指标还应选增技术原创度、技术被引度、专利族大小、专利维持度、专利布局度等扩展指标。5.1.4 调查收集资料 5.1.4.1 在调查收集专利权转移转化价值评估所需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a)获取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出具的评估基准日前的专利权有效性证明文件,调查确认专利权保护范围、法律状态、权属状况等信息。b)调查收集专利技术所在技术领域或行业的总体专利质量水平。c)调查收集专利技术与对应行业或领域的
10、相应产品或方法的相关性情况。d)调查收集专利技术所在技术领域或行业的市场容量、产值和利润率。5.1.4.2 以转化实施为主要目的的专利权转移转化,在评估过程中还应调查收集相应的风险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资金风险、环境风险等因素。5.1.5 评估测算 5.1.5.1 评估机构应审查评估材料、听取情况介绍、评价专利质量、收集评估资料信息,并作出价值评估测算。5.1.5.2 应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初步评估意见并加以说明。5.1.5.3 应对形成的初步评估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最终评估结论。评估机构对同一评估对象
11、需要同时采用多种评估方法的,应对采用各种方法评估形成的初步评估意见进行分析比较,确定最终评估结论。5.1.6 编制并提交评估报告 5.1.6.1 在执行评估测算程序后,评估机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专利权转移转化价值评估报告。5.1.6.2 评估机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进行必要的内部审核。DB1304/T4322023 4 5.1.6.3 提交正式评估报告前,可在不影响对最终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方或者委托方许可的相关当事方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沟通。5.1.6.4 完成上述评估程序后,评估机构应按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向委托方提交评估报告。5.2
12、专利权投融资价值的评估程序 5.2.1 明确评估基本事项 5.2.1.1 评估机构执行专利权投融资价值评估业务,应明确下列基本事项:a)评估委托人、专利权权属人、评估报告使用人、评估基准日、相关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b)进行专利价值评估的目的、对象和范围;c)评估价值类型;d)评估报告使用限制、提交时间及方式;e)委托方与评估机构工作配合和协助等其他需要明确的重要事项;f)专利基本著录项信息;g)专利权有效状况和权属现状;h)专利权稳定性状况和过去发生的专利诉讼及无效情况;i)专利使用情况;j)专利权过去发生的专利权转让、许可、投融资和相应评估情况。k)评估结论的使用期限和使用范围;l)其他需要
13、明确的重要事项。5.2.1.2 评估机构应对评估对象进行确认,通常包括:a)知晓专利权投融资的评估对象为专利权人拥有且可用于出质的专利权或专利权资产组合;b)应关注专利权是否已许可他人使用及其使用权的具体形式,并关注其对专利权投融资价值的影响;c)涉及专利权或专利权资产组合质物处置评估时,评估机构应关注与投融资专利权或专利权资产组合实施和运用不可分割的其他非专利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是否一并处置。5.2.1.3 评估机构应关注评估对象是否符合相关出质条件,通常包括:a)专利的应用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且具有潜在或现实的应用能力;b)专利已经实施或应用,相应的产品是否能够适应市场需要,具备可
14、预期的未来获利能力;c)与专利权或专利资产组合实施和运用不可分割的其他非专利无形资产或有形资产是否一并抵押或质押。5.2.2 签订评估业务约定书 评估机构与委托方签订评估业务约定书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可在业务约定书中进一步补充和明确以下事项:a)保密条款;b)特殊事项说明 c)其他必要的约定。5.2.3 评价专利质量 5.2.3.1 在编制评估计划之前,应对待估专利进行在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专利质量评价,评价指标应至少包括权项布局度、主权范围度、技术综合度、确权滞后度、详尽全面度等基础指标。5.2.3.2 对于涉及重点产业或重大事项的专利权投融资过程的专利质量评价,评价指标还应选增技术原D
15、B1304/T4322023 5 创度、技术被引度、专利维持度、专利应用度等扩展指标。5.2.3.3 对于出质的专利权资产组合,应评价组合中所有专利质量,以加权平均的方式或以质量评价得分最低者作为专利权资产组合的专利质量。5.2.4 调查收集资料 5.2.4.1 评估机构在执行专利权投融资评估时应进行现场调查,要求如下:a)评估机构应要求委托方或者专利权权属人对其提供的评估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签字、盖章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确认;b)评估机构应通过询问、核对、勘查、检查等方式进行调查,获取评估业务需要的基础资料,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c)评估机构在执行现场调查时无法或者不宜对评估
16、范围内所有资产、负债等有关内容进行逐项调查的,可根据重要程度采用抽样等方式进行调查。d)评估机构应根据评估业务需要和评估业务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变化及时补充或调整现场调查工作。5.2.4.2 评估机构应核实专利权的基本情况是否与委托方所明确的专利权基本情况相符,核实专利权的工作应包括:a)核查专利权人持有的证明其权属的资料,包括: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出具的评估基准日前的专利权有效性证明文件、最近一期的专利交费凭证及专利证书。b)对于是以专利法第 9 条 1 款方式进行共同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应核查相应发明专利的申请保护和审查情况,如果相应发明专利存在与出质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相同且在审或不可授权的
17、情况,则实用新型专利不可作为质物。c)如果是共有专利的,应核查是否取得其他专利共有人同意该项专利投融资的相关声明或证明,必要时要求提供相应的公证资料。d)如果专利权已经发生过质押的,应核查专利质押登记的相关资料,以确认前次质押是否已撤销。e)核查专利以往的评估和交易情况,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实施许可合同及其他交易情况。5.2.4.3 评估机构应了解以下专利实施和应用情况:a)专利实施涉及的产品范围、应用区域、应用时间、应用历史等。b)专利实施的方式,如自行实施、独占许可、普通许可和其他许可形式。c)专利实施产品的获利能力及专利在其中的贡献程度及其变化趋势。d)专利技术的研发过程、技术实验报告,
18、专利资产所属技术领域的发展状况、技术水平、技术成熟度、同类技术竞争状况、技术更新速度等有关信息、资料;如果技术效果需检测,还应收集相关产品检测报告。e)专利产品的市场需求、市场前景及市场寿命、相关行业政策发展状况、宏观经济、同类产品的竞争状况等资料。f)专利权人或实施企业的历史财务数据。g)专利权人或拟实施企业对未实施专利的实施计划。5.2.4.4 评估机构应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收集评估资料,并根据评估业务需要和评估业务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变化及时补充收集评估资料。5.2.4.5 评估机构收集的评估资料应包括直接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方、产权持有者等相关当事方获取的资料,以及从政府部门
19、、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5.2.4.6 评估资料包括查询记录、询价结果、检查记录、行业资讯、分析资料、鉴定报告、专业报告及政府文件等形式。5.2.4.7 评估机构应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估的DB1304/T4322023 6 依据。5.2.4.8 从委托方处获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a)专利的技术和权属现状;b)专利的产品和市场分析;c)专利产品销售与市场开发;d)与专利产品相关的财务信息;e)专利的竞争性分析;f)专利相关的产业政策;g)专利技术开发状况;h)专利实施和应用的相关历史数据。5.2.4.9 从市场、政府部门和各类专业机构
20、等渠道获取资料可包括但不限于:a)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网站内的有关信息;b)国家相关部门,如国务院、国家/地方发改委、国家/地方统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网站内的有关信息;c)国外相关知识产权组织,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美国专利商标局、欧洲专利局、日本专利局、韩国知识产权局网站内的有关信息;d)相关研究部门,如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务院研究中心等网站 内的有关信息;e)国内外相关研究机构,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的有关信息;f)行业经济的相关数据,包括各相关研究网站、券商网站中的行业研究报告;g)产权交易市场上专利权交易的历史案例和信息。5.2.5 评估
21、测算 5.2.5.1 评估机构应审查评估材料、听取情况介绍、评价专利质量、收集评估资料信息,并作出专利权投融资价值评估测算。5.2.5.2 应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初步评估意见并加以说明。5.2.5.3 应对形成的初步评估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最终评估结论。评估机构对同一评估对象需要同时采用多种评估方法的,应对采用各种方法评估形成的初步评估意见进行分析比较,确定最终评估结论。5.2.6 编制并提交评估报告 5.2.6.1 在执行评定估算程序后,评估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评估报告。5.2.6.2 评估机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机构内部质量控制
22、制度,进行必要的内部审核。5.2.6.3 提交正式评估报告前,可在不影响对最终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方或者委 托方许可的相关当事方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沟通。5.2.6.4 完成上述评估程序后,评估机构应按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向委托方提交评估报告。6 专利价值的评估方法 6.1 专利权转移转化价值评估方法 6.1.1 收益法 根据实际评估目的,专利权转移转化价值评估宜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评估方法见公式(1):DB1304/T4322023 7)1(1n1nWQQExpnVVniiiii(1)式中:待评专利技术的价值;专利形成成本;未来第 t 年度专利技术收益额,按下式(2)进行计
23、算:折现率,按下式(3)进行计算。(2)式中:未来第 t 年度专利技术对应行业或产业的利润率;未来第 t 年度专利技术对应行业或产业的总产值;专利技术对应行业或领域的相应产品或方法的相关性系数;未来第 t 年度专利技术价值变现因子。(3)式中:未来 T 年间专利技术对应行业或产业的平均利润率;-待评第 x 件专利质量;待评专利技术所在区域的技术领域或行业的平均专利质量。其中,专利质量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评价测算,专利技术价值变现因子应依据相关标准中的技术原创度、技术被引度、专利维持度等指标进行测算。6.1.2 市场法 当可以收集到足够的可类比专利权转移转化交易案例时,可采用市场法进行专利价值评估
24、。评估时,先测算交易案例中的专利质量,然后采用如下公式(4)所示方法进行评估:(4)式中:V待评专利技术的价值;Vi第 i 件可类比交易案例的转移转化价值;Q待评专利技术的专利质量;n可类比交易案例数量;Qi可类比第 i 件专利质量;Wi可类比第 i 件专利质量权重。其中,专利质量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评价测算。如果难以收集足够多的可类比交易案例时,评估机构需要选择其他适用方法进行评估。6.2 专利权投融资价值评估方法 6.2.1 收益法 DB1304/T4322023 8 TTBCTtttBCPBRRFRFVV)()11g()1(1,1,)1n(n1i1niiniiWQQExpVV根据实际评估对
25、象和评估目的,专利权投融资价值评估宜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特别是采用多周期超额收益法进行评估,具体方法为式(5):(5)式中:Vp专利技术转化形成成本;VB专利权投融资评估价值;T行业增长期,一般为 25 年;FBC,t 第 t 年度专利现金流,一般为第 t 年度企业净利润减去有形资产收益后归因于待投融资专利的部分;FBC,T+1第 T+1 年度专利现金流;g永续增长率,宜采用长期预期通货膨胀率;R专利价值折现率,按下式(6)进行计算:(6)式中:Q专利质量;E专利价值度。其中,专利质量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评价测算,专利价值度宜按附录 A 进行计算。6.2.2 市场法 当可以收集到足够的可类比专利
26、投押融资案例时,可采用市场法进行专利价值评估。评估时,先测算专利投融资案例中的专利质量,然后采用如下公式(7)所示方法进行评估:(7)式中:V待估算的专利权投融资评估价值;Vi第 i 件可类比专利投融资案例中专利评估价值;Q待估算的投融资的专利质量;n可类比专利投融资案例数量;Qi可类比第 i 件专利质量;Wi可类比第 i 件专利质量权重。其中,专利质量应按照相关标准 进行评价测算。如果存在可类比的市场案例较少,难以收集足够多的可类比专利权投融资案例时,评估机构需要选择其他适用方法进行评估。1)/1(1TTEQR1)/1(1TTEQRDB1304/T4322023 9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
27、专利价值度的评估方法 A.1 专利价值度 专利价值度是相对表征专利自身价值大小的度量单位。按照法律价值度(LVD)、技术价值度(TVD)、经济价值度(EVD)三维衡量,计算公式见下:E=LVD+TVD+EVD (A.1)式中:+=100%;LVD法律价值度;TVD技术价值度;EVD经济价值度。A.2 法律价值度 A.2.1 二级指标的定义与评判标准 表 1 法律价值度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 定义 评判标准 稳定性 一项被授权的专利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被无效的可能性。权利要求特征多少、上位下位;同族专利授权;本专利及同族专利经过复审、无效程序、或涉及诉讼的结果等等。可规避性 一项专利是否容易被他人进行
28、规避设计,从而在不侵犯该项专利的专利权的情况下仍然能够达到与本专利相类似的技术效果,即,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是否合适。将独立权要求的每个特征分解出来,对每个分解特征进行评估,然后再对该权利要求的所有特征的可规避性的评分求平均 依赖性 一项专利的实施是否依赖于现有授权专利的许可,以及本专利是否作为后续申请专利的基础。通常可以由权利人提供或通过检索确定在先专利以及衍生专利 专利侵权 可判定性 基于一项专利的权利要求,是否容易发现和判断侵权行为的发生,是否容易取证,进而行使诉讼的权利。可以将独立权要求的每个特征分解出来,对每个分解特征进行评估,然后再对该权利要求的所有特征的专利侵权可判定性的评分求平均
29、,以获得该权利要求的专利侵权可判定性分值 有效期 基于一项授权的专利从当前算起还有多长时间的保护期。根据检索报告 多国申请 本专利是否在除本国之外的其它国家提交 根据检索报告 DB1304/T4322023 10 过申请 专利许可 状态 本专利权人是否将本专利许可他人使用或者经历侵权诉讼 根据检索报告 A.2.2 法律价值度的二级指标的分值分配 表 2 法律价值度二级指标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10 分 8 分 6 分 4 分 2 分 稳定性 非常稳定 比较稳定 稳定 不太稳定 很不稳定 可规避性 很难规避 较难规避 可以规避 依赖性 无 不好判断 是 专利侵权可判定性 非常易于判定 比较易于判
30、定 难以确定 比较难于判定 非常难于判定 有效期 16 年以上 12-15 年 8-11 年 4-7 年 3 年以内 多国申请 3 个以上同族,同时拥有美日欧专利 3 个以上同族 两个同族 仅本国专利 专利许可状况 有许可 无许可 A.3 技术价值度 A.3.1 技术价值度二级指标的定义与评判标准 表 3 技术价值度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 定义 评判标准 先进性 专利技术在当前进行评估的时间点上与本领域的其他技术相比是否处于领先地位。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所解决的问题、技术手段、技术效果 行业发展趋势 专利技术所在的技术领域目前的发展方向。行业发展报告;该专利的国际分类号的小类或大组的专利数量
31、的时间分布情况 适用范围 专利技术可以应用的范围 专利的说明书的背景技术对技术问题的描述以及独立权利要求 配套技术 依存度 专利技术是否可以独立应用到产品,还是经过组合才能用,即,是否依赖于其他技术才可实施 专利的说明书的背景技术和技术方案部分的描述,结合现有技术发展状况 可替代性 在当前时间点,是否存在解决相同或类似问题的替代技术方案 对相关专利的问题描述;检索解决相同问题或类似问题的其他技术方案;检索该专利引用的背景技术;以及引用本专利的后续专利 成熟度 专利技术在评估时所处的发展阶段 根据国家标准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评价通则 A.3.2 技术价值度的二级指标的分值分配 DB1304/T432
32、2023 11 表 4 技术价值度二级指标分值 二级指标 分 值 10 分 8 分 6 分 4 分 2 分 先进性 非常先进 先进 一般 落后 非常落后 行业发展 趋势 爬升期 高原期 启动期 泡沫期 低谷期 适用范围 广泛 较宽 一般 较窄 受很大约束 配套技术 依存度 独立应用 依赖个别几项技术 依赖较少其它技术 比较依赖其它技术 非常依赖其它技术 可替代性 不存在替代技术 存在替代技术,但本技术占优势 存在替代技术,且比本技术有优势 成熟度 10 分 9 分 8 分 7 分 6 分 5 分 4 分 3 分 2 分 1 分 产业级 系统级 产品级 环境级 正样级 初样级 仿真级 功能级 方
33、案级 报告级 A.4 经济价值度 A.4.1 经济价值度二级指标的定义与评判标准 表 5 经济价值度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 定义 评判标准 市场应用 专利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难易程度 专利产品生产、或专利技术转化情况,二次开发的投入 市场规模 专利技术或专利产品的市场容量或市场需求 在指定时间内的产量、产值 市场占有率 专利产品的销售量在市场同类产品中所占比重 市场专利产品销售额/总销售额 竞争对手 生产经营同品类、同品种产品或服务,与本企业角逐共同目标市场,与企业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 财务报告、行业数据、发展速度 政策适应性 专利技术符合国家或地方科技支持政策的程度 根据国家和地方科技发展规划衡量 A.4.2 经济价值度的二级指标的分值分配 表 6 经济价值度二级指标分值 二级指标 分 值 10 分 8 分 6 分 4 分 2 分 市场应用 已应用 未应用,易于应用 未应用,难于应用市场规模 100 亿以上 10-100 亿 1-10 亿 0.1-1 亿 0.1 以下亿 市场占有率 很大 较大 一般 较小 很小 竞争对手 几乎没有 对手较弱 对手一般 对手较多 对手很强 DB1304/T4322023 12 政策适应性 市级以下行业支持文件 省部级行业支持文件 国家级/国务院支持文件 无政策文件 政策导向不一致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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