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30 CCS B41 1507 呼伦贝尔市地方标准 DB 1507/T 792023 动物棘球蚴病(包虫病)防治技术规范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the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of animal hydatid disease 2023-01-10 发布2023-04-10 实施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 1507/T 792023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呼伦贝尔市动物
2、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呼伦贝尔市农牧科学研究所、呼伦贝尔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海拉尔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阿荣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格根塔娜、余兴邦、王冠玉、韩萨茹拉、苏兰、田宗民、邱凯、王巍、那仁满都拉、连俊琪、李颖、贾长生、王志刚、许杨、木其热、杨旭丽、孙红霞、安冬。DB 1507/T 792023 1 动物棘球蚴病(包虫病)防治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动物棘球蚴病(包虫病)的术语和定义、诊断、疫情报告与处置、预防控制、无害化处理。本文件适用于呼伦贝尔地区动物棘球蚴病(包虫病)的防治。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3、。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9193 疫源地消毒总则 GB 27953 疫源地消毒剂通用要求 GB/T 36195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T 1466-2018 动物棘球蚴病诊断技术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棘球蚴病 echinococcosis 又名包虫病。是由棘球蚴属绦虫的幼虫即棘球蚴(包虫)引起的一类重要人兽共患寄生虫病。4 诊断 病原及其形态 4.1.1 细粒棘球蚴 细粒棘球蚴呈包囊状,从黄豆大到篮球大,囊内充满液体。囊壁较厚不透明,分两层,外层为角质层
4、,内层为生发层。由生发层长出砂粒样的小囊,称为生发囊其内壁上有许多头节(也叫原头蚴)。另外,也可由生发层直接长出头节。这些头节和生发囊部分附着在囊壁生发层上,部分脱落在囊液中,眼观呈细砂状,故称“棘球砂”。4.1.2 细粒棘球绦虫 细粒棘球绦虫很小,仅有2 mm7 mm。由头节和34个节片组成。头节上有4个吸盘,顶突钩3640个,排成两行。成节内有一套雌雄同体的生殖器官,睾丸3555个。生殖孔位于节片侧缘的后半部。孕节的长度约占全虫长的一半,子宫侧枝为1215对,内充满着虫卵,有500800个或更多。虫卵大小为(3236)m(2530)m。DB 1507/T 792023 2 流行病学 4.2
5、.1 易感动物 羊最易感,牛次之。4.2.2 传染源 感染包虫病的家犬,野生犬科类动物。4.2.3 传播途径 在流行区,在中间宿主(牛、羊等)与终末宿主(犬、狼、狐狸等)有接触史,终末宿主(犬、狼、狐狸等)吞食带有棘球蚴包囊的脏器是该病传染的途径。4.2.4 流行特点 多流行于牧区和半农半牧区,其他地区多为散发。临床症状 4.3.1 症状 棘球蚴寄生的主要脏器是肝脏和肺脏:a)寄生于羊肝脏严重时,肝部肿大,有炎性变化,腹部明显膨大,扣触有浊音,触诊和按压肝区时出现疼痛。寄生于羊肺部时出现明显的咳嗽,咳后久卧不起;b)寄生于牛肝脏严重时,营养失调,反刍无力,消瘦,在腹部显著增大,触诊和按压检查时
6、有疼痛感,叩诊有半浊音往往超过季肋。寄生于牛肺部严重时,呼吸困难和有微弱的咳嗽;听触诊时在不同部位有局限性的半浊音灶,在病灶处肺泡呼吸音减弱或消失。4.3.2 判定 符合4.2和4.3.1的可判定为疑似病例。剖检变化 4.4.1 剖检 在家畜脏器(主要是肝和肺)表面或内部发现白色、半透明、表面光滑、触之坚韧、压之有弹性、叩诊时有震颤感的典型包囊,切开时有囊液流出,将囊液沉淀后用肉眼或在显微镜下看到许多生发囊与原头蚴。4.4.2 判定 符合4.4.1的判定为确诊病例。实验室诊断 4.5.1 镜检 显微镜下观察,可育囊内或棘球砂中出现原头蚴。过碘酸希夫(PAS)反应阳性,即红染。4.5.2 血清学
7、诊断 DB 1507/T 792023 3 4.5.2.1 间接红细胞凝集试验(IHA)按照NY/T 1466-2018中4.1规定执行。4.5.2.2 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按照NY/T 1466-2018中4.2规定执行。4.5.3 分子生物学诊断 按照NY/T 1466-2018中4.3规定执行。4.5.4 判定 4.5.4.1 符合 4.5.1、4.5.2 的阳性结果可判定为疑似病例。4.5.4.2 符合 4.5.3 的阳性结果可判定为确诊病例。5 疫情报告与处置 疫情报告 5.1.1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
8、控制机构报告,并迅速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5.1.2 接到动物疫情报告的单位,应当及时采取临时隔离控制等必要措施,防止延误防控时机,并及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上报。疫情处置 5.2.1 疫情确认 棘球蚴病(包虫病)疫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结合流行特点、临床症状、病理变化和实验室检测结果予以确认。5.2.2 处置措施 5.2.2.1 隔离 对染疫或疑似染疫动物限制移动、立即隔离。5.2.2.2 消毒 对染疫或疑似染疫动物污染的场所、用具、物品严格消毒。消毒按照GB 19193规定执行,消毒剂使用应符合GB 27953规定。5.2.2.3 无害化处理 对病死畜、病变脏
9、器、污染物品,排泄物等,按照GB/T 36195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6 预防控制 传染源的控制 DB 1507/T 792023 4 6.1.1 犬只的预防控制 6.1.1.1 犬只登记管理 辖区内所有家犬建立驱虫登记卡。6.1.1.2 犬只驱虫 采用吡喹酮对3月龄以上的犬只进行药物驱虫。体重小于5 kg的犬每次给药50 mg,体重5 kg15 kg的犬每次给药200 mg,体重大于15 kg的犬每次给药400 mg;投药前家犬应禁食12 h;药片包被在犬能吞食的诱饵中进行投喂。6.1.1.3 投药频率和间隔 包虫病重点流行地区的犬做到犬犬投药、月月驱虫(或至少45 d驱虫一次)。非重点流行地
10、区每季度进行一次驱虫。6.1.1.4 驱虫后的犬粪处理 驱虫后5 d内,收集犬粪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棘球绦虫卵污染环境。6.1.1.5 染疫和疑似染疫无主犬的管理 扑杀染疫和疑似染疫无主犬,同时控制无主犬的数量,并定期对无主犬驱虫。6.1.1.6 犬只转运 严禁未经检疫的犬只无序异地转运,防止染疫犬跨区域传播包虫病。6.1.2 野外犬科动物的预防控制 野外犬科动物(流浪犬、狼、狐狸等)粪样较多的区域投放包被100 mg吡喹酮的饵料包;并在投放区采集野外犬科动物的粪便进行感染检测。中间宿主的控制 6.2.1 羊的免疫 6.2.1.1 疫苗选择 使用羊棘球蚴病基因工程亚单位疫苗。6.2.1.2 疫
11、苗保存 按照疫苗说明书进行保存。6.2.1.3 疫苗的接种 对断奶羔羊进行首免,一个月后再次进行加强免疫;对免疫羊每年进行一次强制免疫。6.2.1.4 免疫要求 对羊只进行接种免疫时须符合以下要求:a)接种的羊应临床表现健康,疫苗注射当天早晨应禁饲;DB 1507/T 792023 5 b)疫苗使用前要逐瓶检查,药瓶应无破损、真空包装完整,瓶签上疫苗的名称、批号、有效日期、检验号码等应清楚。包装破损、破乳分层、颜色改变等现象的疫苗不应使用;c)疫苗使用前应置于室温(22 25)2 h,使用时充分摇匀,保持匀质。疫苗启封后,24 h 内用完;d)按瓶签注明的头份,用灭菌生理盐水稀释,按照说明书上
12、的剂量接种。6.2.1.5 免疫效力评价 免疫21 d后采血,检测免疫抗体水平,评价免疫效果。6.2.1.6 不良反应处置 羊接种疫苗出现不良反应时,应迅速纠正循环衰竭状态,皮下或肌肉注射0.1%肾上腺素0.2 ml1.0 ml。此外配合应用抗组胺药物、肾上腺皮质激素或中枢兴奋剂。6.2.2 家畜屠宰管理 6.2.2.1 集中屠宰场的管理 制定屠宰家畜内脏棘球蚴病(包虫病)的检疫制度;屠宰检疫过程中发现的棘球蚴病(包虫病)家畜的脏器,要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出售;不应屠宰场内养犬,防止犬进入屠宰场。6.2.2.2 家庭和个体屠宰场的管理 在不具备定点屠宰的地区,教育群众不用家畜脏器喂犬,并做好病变脏器无害化处理。人员防护 6.3.1 工作人员防护 在接触终末宿主粪便、棘球绦虫虫体时,应穿戴防护服、胶靴,带一次性口罩、手套;用过的防护服、一次性口罩、手套应高温或焚烧等方式无害化处理,胶靴用消毒药水浸泡或高温杀虫灭卵。6.3.2 群众防护 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科学的饮食习惯。7 无害化处理 上文中提到的病死畜、病变脏器、污染物品,收集的犬粪等,按照GB/T 36195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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