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80CCS B10/14DB5105四川省泸州市地方标准DB5105/T 612023酿酒副产物生产生物有机肥技术规范2023-06-06 发布2023-07-01 实施四川省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5105/T 61-2023I目 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要求.15生产方法.26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5DB5105/T 61-2023II前 言本文件依据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
2、主要起草单位:重庆农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生猪技术创新中心、重庆市畜牧科学院、四川同酿白酒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省泸州市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明元、马金平、胡永奇、唐智、喻学淳、刘文虎、宋其龙、魏新琦、刘运军。本文件由四川省泸州市农业农村局归口。本文件为首次发布。DB5105/T 61-20231酿酒副产物生产生物有机肥技术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用酿酒副产物生产生物有机肥的技术要求、生产方法、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酿酒副产物为基础原料,应用微生物发酵工艺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生产生物有机肥。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
3、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601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GB/T 1250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GB/T 6679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T 8170数值修约规则GB 8569固体化学肥料包装GB 18382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NY/T 525-2012有机肥料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HG/T 2843化肥产品 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文件3.1酿酒副产物(By-products of winemakin
4、g)酿造酒厂生产时,在蒸煮、发酵及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副产物,经过除杂、微生物富集培养后形成的微生物菌体和残余有机副产物质的混合物。3.2辅料(Accessories)酒糟、谷壳、米糠等起到调节水分、增加有机质、疏松度和营养物质的有机物料。4要求4.1外观(感观)黑色、褐色或灰褐色,粉状或粒状,均匀,无恶臭味,粒状产品无明显机械杂质。DB5105/T 61-20232原料前处理配料搅拌转运发酵翻堆温度监测抽样检验陈化筛分破碎添加功能菌成品检验包装制粒辅料发酵菌剂4.2技术要求生物有机肥产品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项目技术要求有效活菌数(cfu),亿/g0.2有机质含量(以干基计),%40.0水分,
5、%30.0酸碱度pH:5.58.5蛔虫卵死亡率,%95粪大肠菌群数,个/g100有效期,月6其他指标符合 NY884-2012生物有机肥标准规定的要求5生产方法5.1工艺流程酿酒副产物生产生物有机肥工艺流程如下图:5.2工艺要求5.2.1 原料前处理DB5105/T 61-20233原料前处理包括机械杂质去除、多余水分(小于60%)去除等工序。5.2.2 配料搅拌配料搅拌处理是将酿酒副产物、辅料和发酵菌剂按一定比例配料并搅拌混合均匀。5.2.3 发酵将混合均匀的物料转运到发酵场(发酵槽或堆场),发酵槽按要求布料,堆场则堆码成截面底宽(1.82.5)m、高度(1.21.5)m的堆体,堆体体积不小
6、于20立方米。发酵天数不小于15天、温度监测中堆温55度以上不小于3天。5.2.4 翻堆发酵槽或堆场的物料,应均匀的将发酵物料按要求进行翻堆作业,使物料混合均匀、通气良好,每48小时内至少进行一次翻堆作业,直至物料发酵完成(发酵物料堆温经历低温-升温-高温-降温的过程完成)。5.2.5 温度监测发酵槽或堆场的发酵物料,每天应使用测温装置进行堆温监测并作好记录,监测时应检测料堆表面往内部不小于40 cm的温度,同时记录环境温度。5.2.6 抽样检验抽样检验应在发酵料堆中随机选取不少于5个取样点,每个取样点取样不少于500 g,然后将所取的样品混合均匀后进行检测。检测指标包括有机质、水分、pH等,
7、按成品检测方法执行。5.2.7 陈化在发酵槽或堆场发酵结束后,将物料转运至陈化区进行陈化后熟处理。5.2.8 筛分将腐熟完成的物料进行筛分,去除机械杂质、大颗粒物等。使物料不大于1 cm。5.2.9 破碎筛出的大颗粒有机物料进行破碎处理。5.2.10 功能菌添加在经过筛选后符合要求的物料中添加目标功能微生物的过程。5.2.11 制粒将添加了功能菌的有机物料进行制粒处理。5.2.12 成品检测将添加了功能菌的粉状物料或者制粒后的粒状物料按成品质量要求进行取样检测。5.2.13 包装检测后符合成品质量要求的粉状或粒状物料进行包装。DB5105/T 61-202346试验方法本文件试验方法所用试剂和
8、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蒸馏水或相当纯度的水。试验方法中所配制的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规定时,均按HG/T2843的规定制备与标定。6.1外观(感官)目测法测定。取少量样品放于白色搪瓷盘(或白色塑料调色板)中,仔细观察样品的颜色、形状和质地,辨别气味,应符合4.1的规定。6.2有机质含量按NY/T525-2012的方法进行测定。6.3水分含量按NY884-2012的方法进行测定。6.4有效活菌数含量按NY884-2012的方法进行测定。6.5酸碱度(PH)按NY884-2012的方法进行测定。6.6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数按NY884-2012的方法进行测定。
9、6.7重金属含量按NY884-2012的方法进行测定。7检验规则7.1检验类别和检验项目成品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表1中的有效活菌数、有机质、水分、pH为出厂检验项目,其余为型式检验项目。型式检验项目在下列情况下时,应进行检验:新产品试制鉴定时;正式生产后,原料或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收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7.2组批成品按批检验,以一天或二天的产量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500t。7.3采样方案DB5105/T 61-20235按NY884-2012中的规定执行。7.4样品缩分与样品制备按NY884-2012中的规定执行。8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8.1成品包装袋应采用内塑外编的双层包装袋或复合塑料编织袋,印有明显牢固的标志,应注明产品名称、主要技术指标要求、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并注明本文件编号,其余执行 GB 18382的要求。8.2成品使用说明书的内容应包括:使用方法、贮存使用注意事项等8.3包装应按 GB 8569 规定执行。当用户对包装材料有特殊要求时,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每袋标称净含量为 10kg、20kg、25kg、40kg、50kg。8.4成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处,堆置高度小于 3 m,在运输过程中应防雨、防潮、防晒、防破裂、避免混载。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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