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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 T 465-2007 燃气供应单位安全评价导则.pdf

1、 ICS 13.100 C 66 备案号:20599-2007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DBDB11/T 4652007燃气供应单位安全评价导则 Guidelines for Safety Assessment of Gas Supply Enterprises 2007-03-30 发布 2007-07-01 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1/T 4652007 I 目 次 目 次 . I 前 言 .II 引 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安全评价基本要求 . 2 4.1 安全评价重点 . 2 4.2 安全评价基本内容 . 2

2、 4.3 安全评价人员 . 2 5 安全评价程序 . 2 5.1 安全评价程序图 . 2 5.2 前期准备 . 2 5.3 现场评价 . 4 5.4 分析评价 . 4 6 安全评价结论与报告 . 4 6.1 安全评价结论 . 4 6.2 安全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 . 5 6.3 安全评价报告附件 . 5 6.4 安全评价报告其它要求 . 5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现场检查表 . 6 附 录 B(规范性附录)事故后果模拟分析法 . 26 DB11/T 4652007 II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市政管理委

3、员会燃气管理办公室、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春贵、许红、吕良海、汪彤、李培省、王山。 本标准 2007年 03月 30日首次发布。 DB11/T 4652007 III 引 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北京市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燃气供应单位安全评价工作的质量,使其达到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燃气供应单位安全评价机构科学、公正、合法、自主地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提供了依据。

4、 燃气供应单位安全评价目的是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监管”方针,查找、分析和预测燃气供应单位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危险、危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 以达到最低事故率、 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 为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服务。 DB11/T 4652007 1 燃气供应单位安全评价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供应单位安全评价基本要求、安全评价程序和安全评价结论与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燃气供应单位的安全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

5、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334 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GB 17820 天然气 GB 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J 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TSG R5001 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TSG R7001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燃气 gas 用于城市生产、生活的天然气

6、、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等气体燃料的统称。 3.2 燃气供应单位 gas supply enterprise 燃气供应企业和燃气自管单位的统称。燃气自管单位是指在其管理的用户范围内,自行负责相应的城镇燃气设施管理、运行维护工作的单位。 3.3 燃气设施 gas establishment 用于燃气储备、输配和应用的场站、管网以及用户设施。 3.4 安全评价 safety assessment 对燃气供应单位的燃气设施、设备、装置等安全和管理现状进行调查分析,辨识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使用定性、定量分析方法确定其危险程度,对其安全状况进行客观评价,提出合理可行的对策措施及建议。 3.5 评价机构

7、 assessment organization 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资质认可,可以开展燃气供应单位安全评价的组织。 DB11/T 4652007 2 3.6 喷射火 jet fire 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内的可燃物质泄漏时形成射流,在泄漏口处点燃,由此形成火焰。 3.7 化学爆炸 chemical explosion 物质由于化学结构发生根本变化,导致能量瞬时释放的过程。 3.8 物理爆炸 physical explosion 输送或储存燃气压力超过容器和管道的承载能力,造成管道或容器破裂,产生燃气泄漏,导致能量瞬时释放的过程。 4 安全评价基本要求 4.1 安全评价重点 安全评价应把燃气

8、事故引起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预测和防护作为评价的重点。 4.2 安全评价基本内容 4.2.1 燃气供应单位设计、建设、验收档案材料; 4.2.2 燃气供应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4.2.3 燃气供应单位燃气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 4.2.4 燃气供应单位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资质; 4.2.5 燃气供应单位燃气设施、工艺流程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情况; 4.2.6 燃气供应单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程度; 4.2.7 燃气供应单位的安全对策措施。 4.3 安全评价人员 安全评价人员应熟悉燃气供应相关的工艺和操作、仪表电气、消防等知识,熟悉安全工程。评价组成员的专业能力应涵盖评

9、价范围所涉及的专业内容。 5 安全评价程序 5.1 安全评价程序图 安全评价的程序见图 1。 5.2 前期准备 5.2.1 安全评价机构应根据燃气供应单位的委托,明确安全评价的范围,签订服务合同。 5.2.2 安全评价机构应依据燃气供应单位提供的资料,按照确定的评价范围进行评价。 5.2.3 安全评价应收集以下资料: a) 燃气供应单位的建设项目批复、土地规划、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资料; b) 企业营业执照; c) 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及岗位资质; d) 燃气的来源、供气合同及质量检验情况; e) 燃气用户现状; f) 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g) 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及预案

10、的演练记录; h) 燃气供应单位总平面布置、供气工艺流程、周边建(构)筑物情况; i) 燃气供应单位内储罐(瓶)、橇装车、管道、调压站等情况,包括容积、压力、操作温度等; j)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压力表、流量计等特种设备的检测报告; DB11/T 4652007 3 否 风险可接受 程 度 是 图 1 安全评价程序图 确定安全评价范围 收集、整理资料现 场 检 查 危险、 有害因素辨识分析评价单元划分 定性、定量安全评价 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安全评价结论 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法规、标准、规范、导则 燃气供应企业提供的资料 技术管理对策措施、建议 事故应急预案措施、建议 整改措施、建议

11、定性 定量 安全检查表 专家评定 预先危险性分析 泄漏扩散模拟 管道喷射火计算 火灾爆炸模拟 物理爆炸模拟 前期准备阶段 现场评价阶段 分析评价阶段 报告编制阶段 事故树分析 签订安全评价服务合同 燃气供应企业出具委托书 DB11/T 4652007 4 k) 消防设施、报警装置、通风设备、紧急切断、防雷防静电等其他设施设备的数量、规格型号及检测情况; l) 安全色与安全警示标志; m) 一年内燃气供应单位运行记录、事故记录和维修记录等资料; n) 企业周边环境、区域环境和人口分布等资料。 5.3 现场评价 5.3.1 现场检查 安全评价人员应对燃气供应单位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运行情况及工艺

12、、设备等进行目视检查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确定重点安全部位、主要的危险因素、物料的主要危险特性、有无重大危险源,以及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缺陷和安全隐患。 5.3.2 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 a)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的辨识; b)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c) 生产过程潜在能量,如热能、机械能、电能等释放危险的辨识; d) 重点安全部位的辨识。 5.3.3 划分评价单元 安全评价机构应按照燃气供应单位的燃气供应系统工艺功能分区将系统划分成有限、 确定范围的评价单元。 5.4 分析评价 5.4.1 定性分析 定性分析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 a) 安全检查表法,安全检查表参见附录 A。 b) 预先危险

13、性分析法 c) 专家评定法 5.4.2 定量分析 定量分析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 a) 事故树分析法 b) 事故后果模拟分析法 主要包括:泄漏扩散模拟分析;管道喷射火模拟分析;火灾爆炸模拟分析;物理爆炸模拟分析。事故后果模拟分析法参见附录 B。 5.4.3 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根据定性、定量安全评价的结果,对燃气供应单位存在的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的内容和安全隐患,应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 6 安全评价结论与报告 6.1 安全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结果明确指出燃气供应单位当前的安全状态水平和安全可接受程度的意见, 客观提出解决安全隐患的办法,并应参照附录 A 现场检查表的统计结果,得出

14、安全评价结论。 a) 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根据现场实际确定的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全部合格,评价结果等级为I 级。 b) 基本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根据现场实际确定的检查项目中,非否决项的检查结果 5 项(含5 项)以内不合格,并且不超过实有非否决项总数的 20%,评价结果等级为 II 级。 c) 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根据现场实际确定的检查项目中,有 1 项否决项不合格,或者非否决项的检查结果超过 5项不合格,或者非否决项的检查结果未超过 5 项不合格、但超过实有DB11/T 4652007 5 非否决项总数的 20%,评价结果等级为 III 级。 6.2 安全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 燃气供应单位安全

15、评价报告应将安全评价的过程、安全评价的依据、评价的目的、评价的范围、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安全评价的具体内容、获得的安全评价结果等写入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a) 前言; b) 目录; c) 评价项目概述; d) 评价程序和评价方法; e)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f) 定性评价; g) 事故原因分析与重大事故的模拟; h) 对策措施与建议; i) 评价结论; j) 附件。 6.3 安全评价报告附件 安全评价报告附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b) 取得燃气经营许可单位的燃气经营许可证; c) 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供应企业的规划

16、批复、土地使用、房屋产权等证明; d) 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供应企业的消防验收材料; e)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相关资质证书; f) 燃气气源保障合同; g) 企业提供的基础数据表格、平面图、流程图等安全评价过程中制作的图表文件; h) 评价机构和燃气供应单位交换意见汇总及反馈结果; i) 燃气供应单位提供的原始数据资料目录及其证明材料; j) 法定的检测检验报告,包括防雷接地检测、压力容器检测、压力表和安全阀等的检测报告; k) 压力容器、气瓶的使用登记证; l) 如须整改,则附整改后的验收意见; m) 事故模拟影响范围图。 6.4 安全评价报告其它要求 安全评价报告应采

17、用纸质载体,装订成册,在报告首页和机构资质影印件上加盖评价机构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安全评价报告应辅助采用电子载体。 DB11/T 4652007 6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现场检查表 表 A.1 液化石油气储灌厂 (站 )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 项目 检 查 内 容 类别 检查结果 检 查 发 现 备 注储灌厂(站)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单位应逐级建立相应的安全目标责任制。 B 运行和维护的管理制度: 1) 人员和车辆进入储灌厂(站)安全管理制度; 2) 储灌厂(站)工艺管道与设备巡查、维护制度和操作规定; 3) 用户设施检查、维护、报修制度和操作规定; 4) 用户用气设备的报修制度; 5)

18、日常运行中发现问题或事故处理上报程序。 B 厂(站)必须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B 建立安全检查(包括巡回检查、夜间和节假日值班)制度。 A 有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A 有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练、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 A 1 安 全 管 理 要求 经营单位租赁经营场所或储存场所的, 经营单位应与经营场所或储存场所的所有者共同编制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A 厂(站)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

19、位的安全责任人。 主要负责人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A 充装人员应经燃气从业技能专业培训, 取得上岗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B 应设运行、维护和抢修的管理部门,并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A 应有专职或义务消防队伍, 制定灭火预案并经常进行消防演练。 B 2 人 员 要 求 储灌厂(站)直接从事安装、维修的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岗位证书。 B DB11/T 4652007 7 (续表) A.1 液化石油气储灌厂 (站 )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 项目 检 查 内 容 类别 检查结果 检 查 发 现 备 注储灌厂(站)应取得气瓶充

20、装许可证。 A 储灌厂(站)应经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并有建成后的监检报告。 A 储灌厂 (站) 应有稳定的气源 (供气合同) 。 A 储灌厂(站)所有压力容器必须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进行定期检验,并有压力容器检测报告,且合格有效。 A 储灌厂(站)内使用的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 温度计和紧急切断阀等安全附件在使用中要加强维护和定期校验, 并有校验合格报告。其中安全阀每年至少检验 1次,压力表每半年 1 次。 A 储灌厂(站)自有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应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 TSG R700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要求定期检验,且检验的时间、安全状况

21、等级等有效。 A 液化气钢瓶定期检验按照 GB8334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TSG R5001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等进行定期检测并办理气瓶的使用登记。 A 储灌厂(站)应与瓶装供应站签订气瓶安全管理协议(或合同)。 A 厂(站)防雷防静电设施应有检测报告且合格有效。 A 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储灌厂(站)应经过公安消防部门消防验收合格。 A 企业防火及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应符合 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消防器材应在有效期内。 A 3 相关资质及检测 应有厂(站)土地的使用证明或经营、储存场所的租赁协议。 新建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燃气规划要求,并竣工验收合

22、格。 B DB11/T 4652007 8 (续表) A.1 液化石油气储灌厂 (站 )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 项目 检 查 内 容 类别 检查结果 检 查 发 现 备 注储灌厂(站)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远离城市居住区、村镇、学校、工业区和影剧院、体育馆等人员集中的地区。厂(站)储罐与站外建、 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 6.3.7条。 A 重要设施或部位须设识别标志。 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时,须设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装置。 站内至少应设置 1 台直通外线的电话。 A 企业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通畅,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并保证设

23、施处于正常状态。 A 储灌厂(站)的储罐与明火、散发火花地点和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 6.3.8条。 A 灌瓶间和瓶库与明火、 散发火花地点和站内建、 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 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 6.3.23 条。 A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内设有防液堤的全冷冻式贮罐与基地内全压力式贮罐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相邻较大贮罐的直径, 且不应小于 35m。 A 总平面布置必须分区布置, 即分为生产区(包括储罐区和灌装区)和辅助区。灌瓶间和瓶库内的气瓶应按实瓶区、 空瓶区分组布置, 且灌瓶间的气瓶装卸台前应有较宽敞的汽车回车场地。 A 站区(供应基地、气化

24、站、混气站等)四周和生产区与辅助区之间应设高度不低于 2m 的非燃烧实体围墙。 A 4 液化石油气储灌 厂站要求 储灌厂(站)的生产区内严禁设置地下和半地下建、构筑物(地下储罐和消防水泵结合器除外)。生产区内的地下管沟必须采用干砂填充。 A DB11/T 4652007 9 (续表) A.1 液化石油气储灌厂 (站 )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 项目 检 查 内 容 类别 检查结果 检 查 发 现 备 注储罐和罐区的布置应: 1) 地上储罐之间净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 地下罐之间的净距离不宜小于相邻较大罐的半径,且不应小于 1m;2) 数个储罐的总容积超过 3000m3时,应分组布置。 组与组之

25、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0m; 3)储罐组四周应设置高度为 1m 的非燃烧实体防护墙;防护墙内储罐超过 4 台时, 至少应设置 2 个过梯, 且应分开布置。A 厂(站)内铁路应设计成直线,其终点距铁路槽车装卸栈桥的端部不应小于 20m,并应设置具有明显标志的车挡。 B 铁路槽车装卸栈桥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其长度可取一次装卸槽车数量与车身长度的乘积,宽度不应小于 1.2m,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 0.8m 的斜梯。 B 铁路槽车装卸栈桥上的液化石油气装卸鹤管应设置便于操作的机械吊装设施。 B 液化石油气泵宜露天设置在罐区内。 当设置泵房时, 其墙外与储罐的间距不应小于15m。当泵房面向储罐一侧的外墙

26、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 其间距可减至 6m。B 储灌厂 (站 )生产区内排水系统应采取防止液化石油气排入其它地下管道或低洼部位的措施。 A 储灌厂(站)的生产区内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通道。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应小于 3.5m。当储罐总容积小于 500m3时, 可设置尽头式消防车通道和面积不应小于 12m 12m的回车场。 储灌厂(站)的生产区和辅助区至少应各设置一个对外出入口。 当液化石油气储罐总容积超过 1000m3时,生产区应设置 2个对外出入口, 其间距不应小于 30m。出入口宽度不应小于 4m。 A 4 液化石油气储灌厂站要求 液态液化石油气泵的进、 出口均应安装长度为 0.5m 左右的高

27、压耐油铠装橡胶管或采取其他防止振动措施。 A DB11/T 4652007 10 (续表) A.1 液化石油气储灌厂 (站 )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 项目 检 查 内 容 类别 检查结果 检 查 发 现 备 注液态液化石油气泵进出口管段上阀门及附件的设置应符合: 1) 泵进、出口管应设置操作阀和放散阀2) 泵进出口应设置过滤器; 3) 泵出口管应设置止回阀和液相安全回流阀。 A 灌瓶作业线上应设置灌瓶量复检装置, 且应设置检漏装置或采取检漏措施。 A 储配站和灌瓶站应设置残液倒空和回收装置,建立残液处置方案和制度。 A 液化石油气压缩机进口应设置气液分离器,出口应设置油气分离器。 B 液化石油气压

28、缩机进、 出口管道阀门及附件的设置应符合: 1) 进出口管道应设置阀门; 2) 进口管道应设置过滤器; 3) 出口管应设置止回阀和安全阀; 4) 进出口管之间应设旁通管及旁通阀。A 液化石油气压缩机室布置应符合: 1) 压缩机机组间的净距不应小于 1.5m;2) 机组操作侧与内墙的净距不应小于2.0m,其余各侧与内墙的净距不应小于1.2m; 3) 气相阀门组宜设置在与贮罐、设备及管道连接方便和便于操作的地点。 B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库与汽车槽车装卸台(柱)之间距离不应小于 6m。(当两者毗连时, 且邻向装卸台一侧的汽车槽车库外墙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 其间距不限) B 汽车槽车装卸台(柱)

29、的胶管接头应采用与汽车槽车配套的快装接头, 该接头与胶管之间应设置阀门。 A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和灌瓶站应配置备用气瓶 (数量宜取总供应户数的 2%)。 B 4 液化石油气储灌 厂站要求 新瓶库和真空泵房应设置在辅助区。 新瓶和检修后的气瓶首次灌瓶前应抽真空。 B DB11/T 4652007 11 (续表) A.1 液化石油气储灌厂 (站 )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 项目 检 查 内 容 类别 检查结果 检 查 发 现 备 注使用液化石油气或残液做燃料的锅炉房,其附属贮罐应设置在独立的贮罐室内。 贮罐设计总容积不应超过 1d 的使用量,且不应大于 10m3。 锅炉房与附属贮罐室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30、 12m, 且贮罐室面向锅炉房一侧的外墙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A 液化石油气气化室可与锅炉房毗连, 但必须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两者门、窗开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6m。 A 气化站和混气站的液化石油气贮罐与明火、散发火花地点和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 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 6.4.3 条。 A 气化站和混气站的液化石油气贮罐不应小于 2 台。贮罐的布置和间距应符合: 1) 地上储罐之间净距离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 地下罐之间的净距离不宜小于相邻较大罐的半径, 且不应小于 1m;2) 数个储罐的总容积超过 3000m3时,应分组布置。组内储罐宜采用单排布置。组与组

31、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20m; 3) 储罐组四周应设置高度为 1m 的非燃烧实体防护墙; 防护墙内储罐超过 4 台时, 至少应设置 2 个过梯, 且应分开布置。A 汽车槽车装卸柱可附设在贮罐室、 气化间或混气间山墙的一侧, 其山墙应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B 气化站内气化器台数不应少于 2 台, 其中至少应有 1 台备用。 独立设置的气化间、混气间与站内非明火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0m,与站内生活、办公用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2m。 A 4 液化石油气储灌 厂站要求 气化站气化间的布置应符合: 1) 气化器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者的直径,且不应小于 0.6m; 2) 气化器操作侧

32、与内墙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 1.2m; 3) 气化器其余各侧与内墙的净距不应小于 0.8m。 B DB11/T 4652007 12 (续表) A.1 液化石油气储灌厂 (站 )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 项目 检 查 内 容 类别 检查结果 检 查 发 现 备 注混气站混气间的布置应符合: 1) 混合器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 0.6m; 2) 混合器操作侧与墙的净距不应小于1.2m; 3) 混合器其余各侧与墙的净距不应小于 0.8m。 A 在混气系统中应设置当参与混合的任何一种气体突然中断或液化石油气体积百分含量接近爆炸上限的 1.5 倍时,能自动报警并切断气源的安全装置。 A 采用管道供应气态液化石油气

33、或液化石油气与其他气体的混合气时, 其管道外壁温度应比管道内气体露点温度高 5以上。 B 站区室外液化石油气管道跨越道路采用高支架时, 其管底与地面的净距不应小于4.5m。 A 贮罐最大允许充装量为贮罐容积的 85%。 B 液化石油气贮罐必须设置安全阀。 安全阀设置应符合: 1) 必须选用全启封闭弹簧式; 2) 容积为 100m3及以上的贮罐应设置 2个或 2 个以上的安全阀; 3) 安全阀应装设放散管,其管径不应小于安全阀出口的管径。 放散管管口应高出贮罐操作平台 2m 以上, 且应高出地面 5m以上; 4) 安全阀与贮罐之间必须装设阀门。 A 贮罐应设置检修用的放散管, 其管口高度应高出贮

34、罐操作平台 2m 以上,且应高出地面 5m 以上。 A 4 液化石油气储灌 厂站要求 液化石油气气液分离器、 油气分离器和气化器应设置封闭弹簧式安全阀, 安全阀应设置放散管, 该放散管管口高度应高出贮罐操作平台 2m 以上,且应高出地面 5m以上。 A DB11/T 4652007 13 (续表) A.1 液化石油气储灌厂 (站 )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 项目 检 查 内 容 类别 检查结果 检 查 发 现 备 注液化石油气贮罐仪表设置应符合: 1) 必须设置就地指示的液位计和压力表; 液位计宜采用能直接观察贮罐全液位的玻璃板液位计; 宜设置就地指示液化石油气液温的温度计; 2) 容积为 100m

35、3及以上的贮罐宜设置远传显示的液位计和压力表, 且宜设置液位上、下限报警装置和压力上限报警装置。A 液化石油气气液分离器、 油气分离器和容积式气化器等应设置直观式液位计和压力表。 A 液化石油气泵、压缩机、气化、混气和调压装置的进、出口应设置压力表。 液化石油气和空气及其他可燃气体的混气系统应设置气体成分分析仪、 热量计和混气比例调节装置。 A 爆炸危险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器。每台储罐设置一个报警探头,泵房、灌装间、压缩机间、瓶库和汽车槽车库各安装一个报警探头。 报警器应设置在值班室或仪表间等经常有值班人员的场所。(小型液化石油气灌瓶站、气化站、混气站、 瓶组间等可采用手提式可燃气体浓度

36、检测报警器。 液化石油气的报警浓度应取爆炸下限的 20%。) A 储灌厂(站)内的泵房、灌瓶间、压缩机间、 瓶库、 汽车槽车等建筑应为甲类建筑,其防火、防爆应符合: 1) 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 门窗应向外开; 3) 封闭式建筑物应采取泄压措施; 4) 封闭式建筑物的长度小于 18m,宽度小于 16m 时,其顶棚和四周任一组相对内墙宜设置金属防爆减压板; 5) 地面应采用不发火花地面; 6) 封闭式建筑物应有良好的通风措施。A 储罐应牢固设置在基础上。 A 储罐排污部位冬季必须有伴热保温措施。 A 4 液化石油气储灌 厂站要求 生产区内所有管道不应采用管沟方式敷设。 A DB11/T

37、 4652007 14 (续表) A.1 液化石油气储灌厂 (站 )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 项目 检 查 内 容 类别 检查结果 检 查 发 现 备 注总容积超过 50m3或单罐容积超过 20m3的液化石油气贮罐或贮罐区和设置在贮罐室内的小型贮罐应设置固定喷淋装置。A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消防给水系统应包括:消防水池(或其他水源)、消防水泵、给水管网、地上式消火栓和贮罐固定喷淋装置等。 其中消防给水管网应采用环行管网,其给水干管不应少于 2 条。 A 站内具有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建、 构筑物应设置小型干粉灭火器和其他简易消防器材。小型干粉灭火器的设置应: 1) 铁路装卸栈桥: 按栈桥长度每 12m 设置 1 个,分两处; 2) 贮罐区: 按贮罐台数, 每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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