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应的旧标准:SD 219-87 F24 备案号: 7796 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 7362000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农村安装运行规程 Code of the installation and oparation in countryside for residual current operated protective devices 20001103 发布 200101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 布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原电力工业部综科教 1998 28号文“关于下达 1997年制、修订电力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的要求,由电力行业农村电气
2、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写的。 在修订过程中,本标准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旧规程 SD219 1987执行以来的运行经验,参照了国家和部颁现行的有关标准,并结合目前我国农村用电管理以及用电的实际情况,考虑与国际相关标准接轨,力求使标准条文更具有规范性、专业性和实用性。 本标准的附录 A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的附录 B、附录 C是提示的附录。 从事农电管理的各级干部、技术人员、工人以及农村管电人员应熟悉和遵守本标准。 本标准由原电力工业部综合科教司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农村电气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电力公司武汉高压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明德
3、、李积才、赵孟祥、杜为群、杜仁、李家贤。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农村电气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目 次 前 言 1 范围 2 引用标准 3 总则 4 名词术语 5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对低压电网的要求 页码,1/9DL/T 73620002005-6-30file:/C:dlhb2002WJ293.htm6 保护方式 7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选择 8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安装 9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运行管理 附录 A(标准的附录 ) 低压电网总保护运行记录 (格式 ) 附录 B(提示的附录 )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主要特性参数 附录 C(提示的附录 ) 低压系统接地型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剩
4、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技术要求和使用条件,直接指导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安装、运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 50Hz,额定电压为 380 220V,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并按 TT方式运行的农村低压电网和用电设备。 县辖的城镇按 TT方式运行的低压电网和用电设备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6829 95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 GB 10963 89 家用及类似场所用断路器 GB T 12501 90 电工电子设备防
5、触电保护分类 GB 13955 92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 GB T 14048.2 94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低压断路器 DL 493 92 农村安全用电规程 DL 499 92 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 3 总则 3.1 农村低压电网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原称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 )是防止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防止由漏电引起电气火灾和电气设备损坏事故的技术措施。但安装保护器以后,仍应以预防为主,并应同时采取其他各项防止触电和电气设备损坏事故的措施。 3.2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采用自动切断电源的保护方式。在直接接触防护中用于防止电击危险的基本保护措施的附加保护,在间接接触
6、防护中用于防止发生接地故障时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持久带有危险电压而引发电击危害或持续电弧电流引发电气火灾危害。 注:对被保护范围内两线所引起的触电危险,保护器不起保护作用。 3.3 省 (市 )电力企业可根据本规程制定保护器现场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县 (市 )电力企业应按本规程的要求对农电安监人员和农村电工进行培训和定期考核。 3.4 农电安监人员、农村电工必须掌握和严格执行本规程,确保农村用电安全。 4 名词术语 4.1 剩余电流 (residual current) 通过保护器主回路电流的矢量和。 4.2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residual current operated pro
7、tective devices) 页码,2/9DL/T 73620002005-6-30file:/C:dlhb2002WJ293.htm 在规定的条件下,被保护电路中剩余电流超过给 定值,能自动断开电路或发出 报警信号的机械开关电器或组合电器。 4.3 直接接触 (direct contact) 人体、家畜与带电导体的接触。 4.4 间接接触 (indirect contact) 人体、家畜与故障情况下变为带电的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触。 4.5 总保护 (main protection) 保护器安装在低压电网电源端或进线端,实现对所属网络的整体保护。 4.6 分级保护 (section p
8、rotection) 保护器分别安装在低压电网的电源端、支 (干 )线路、负载端构成两级及以上的剩余电流保护系统,且各级保护器的剩余电流动作值与动作时间协调配合,实现具有选择性的保护方式。 4.7 组合式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assemble type residual current operated protective devices) 检测互感器、剩余电流继电器、开关电器或声光报警 装置等独立元件分别安装、通过电气连接组合成的保护器。 4.8 额定剩余动作电流 (rated residual operating current) 产品标准规定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必须动作的剩余电流值。
9、4.9 额定剩余不动作电流 (rated residual nonoperating current) 产品标准规定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必须不动作的剩余电流值。 4.10 保护器分断时间 (breaktime of protective device) 从突然施加剩余动作电流时起,到被保护电路切断电源止所经历的时间。 5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对低压电网的要求 5.1 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低压电网必须是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 电网的零线不得重复接地,并应保持与相线相同的良好绝缘。 电网的原用电设备采用保护接零方式时,在安装保护器前必须拆除保护接零改为保护接地。 5.2 保护器后的零线、相线均
10、不得与其他回路共用。 5.3 电动机及其他电气设备安装保护器后,外露可导电部分应接地, 其接地电阻不应超过表 1规定。当电动机等设备自然接地电阻能够满足表 1要求时,允许不设专用接地装置。 表 1 安装保护器后接地电阻条件 5.4 照明以及其他单相负荷,宜均匀分配到三相上,每年宜作一次调整,力求使负荷电流及各相泄漏电流大致相等。 当低压线路为地埋线时,三相长度宜接近。 5.5 保护器的保护范围较大时,宜在低压电网的适当地点设置分级保护,以便查找故障,缩小停电范围。 5.6 接近架空线路的树枝,应定期修剪,保持导线在最大计算弧垂的风偏情况下,其垂直和水平方向距树枝应在 1m以上。 5.7 照明、
11、生活用电的室内外配线应符合 DL499有关规定。 5.8 电动机及其他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时的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 0.5M。农村每户线路对地绝缘电阻,晴天不宜小于 0.5M,雨天不宜小于 0.08M。 5.9 装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线路及电气设备,其泄漏电流不宜大于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值的 50%。当达保护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 mA 50 75 100 200 300 接地电阻 一般场所 500 500 500 250 160 特别潮湿场所 500 330 250 125 80 页码,3/9DL/T 73620002005-6-30file:/C:dlhb2002WJ293.htm不到要求时,应
12、查明原因、修复绝缘,不允许带绝缘缺陷送电运行。 6 保护方式 6.1 采用 TT系统的低压电网,应装设剩余电流总保护和末级保护。对于供电范围较大或有重要用户的低压电网宜采用多级保护。 6.2 剩余电流总保护应选用如下任一种保护方式: 6.2.1 保护器安装在电源中性点接地线上。 6.2.2 保护器安装在电源进线回路上。 6.2.3 保护器安装在各条配电出线回路上。 6.3 中级保护可根据网络分布情况装设在分支配电箱的电源线上。 6.4 末级保护可装在用户配电箱内,也可装在用户室内进线上。 6.5 TT系统中的移动式电器、携带式电器、临时用电设备、手持电动器具,应装设末级保护 (依据 GBT12
13、501规定:类和类电器除外 )。 6.6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动作后应自动断开电源,对断开电源会造成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用户,应由用户申请,并经供电企业技术主管部门批准,也可采用剩余电流报警信号方式及时处理缺陷。 6.7 低压电网在实施分级保护时,相互间必须有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的级差配合。 7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选择 7.1 保护装置选择的原则。 7.1.1 剩余电流总保护宜采用组合式保护器,且电源的控制开关宜采用带分励脱扣器的低压断路器。剩余电流中级保护及三相动力电源的剩余电流末级保护, 宜采用具有剩余电流、短路及过负荷保护功能的剩余电流断路器。 7.1.2 单相剩余电流末级保护,宜
14、选用剩余电流保护和短路保护为主的剩余电流断路器。 7.1.3 剩余电流断路器、组合式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电源控制开关,其通断能力应能可靠地分断安装处可能发生的最大短路电流。 7.2 额定剩余动作电流的选择。 7.2.1 总保护额定剩余动作电流选择应以实现间接接触保护为主, 并在躲过低压电网正常泄漏电流情况下,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应尽量选小,以兼顾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要求。 总保护的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值宜为固定分档可调,其最大值可参照表 2确定。 表 2 额定剩余动作电流最大值 7.2.2 剩余电流末级保护中的家用电器、移动式电器、温室养殖与育苗、水产品加工等潮湿环境下使用的电器以及临时用电设备的保护器应
15、实现直接接触保护。其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值应小于上一级保护的动作值,但不应大于 30mA。手持式电动器具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值为 10mA,特别潮湿的场所为 6mA。 7.2.3 固定安装的电动机及其他电气设备装设的保护器,应实现间接接触保护。其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值应季 节 非阴雨季节 阴雨季节 保护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值 mA 泄漏电流较小的电网 50 200 泄漏电流较大的电网 100 300 注 1 由县供电企业技术主管部门根据气象记录确定阴雨季节起止月份。 2 实现完善的分级保护后,允许将动作电流加大到 500mA。 页码,4/9DL/T 73620002005-6-30file:/C:dlhb2
16、002WJ293.htm小于上一级保护器的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值。 7.2.4 安装在总保护和末级保护之间的保护器,其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值,应介于上、下级保护器额定动作电流值之间,其数值可根据运行经验确定。 7.3 保护器分断时间的确定。 7.3.1 在低压配电网中,当仅装设总保护时,应选用快速动作型保护器,其最大分断时间应符合表 3的规定。当采用完善的分级保护时,上一级应选用延时动作型保护器,其分断时间应比下一级保护器的分断时间至少增加 0.2s,以实现选择性。此时总保护主要用于间接接触电击防护和电气火灾防护,其最大动作时间可根据运行经验在 1s 2s范围中选定。 7.3.2 直接接触保护用的交流
17、型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最大分断时间见表 4。 表 3 快速动作型保护器最大分断时间 表 4 快速动作型保护器最大分断时间 7.3.3 延时型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延时时间优选值为 0.2s、 0.4s、 0.8s、 1s、 1.5s、 2s。延时型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只适用于 In 0.03的间接接触防护。 7.4 保护器必须选用符合 GB6829标准并经国家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认证合格的产品。 8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安装 8.1 保护器正常工作条件。 8.1.1 周围环境温度的上限不超过 40; 24h内平均值不超过 35;周围环境温度的下限不低于 5或 25 (由具体产品选定 )。 8.1.2
18、 安装地点的海拔不超过 2000m。 8.1.3 安装地点的空气相对湿度在最高温度为 40时不超过 50%,在较低温度下可以有较高的相对湿度,最湿月的月平均最低温度不超过 25,该月的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不超过 90%,并考虑到温度变化发生在产品表面上的凝露。 8.1.4 保护器应安装在无腐蚀性气体、无爆炸危险、便于观察、方便操作的场所,并注意防潮、防尘、防震动、防阳光直晒。 8.2 保护器安装要求。 8.2.1 保护器的安装应符合制造厂说明书的要求。 8.2.2 保护器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短路分断能力、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分断时间应满足被保护供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要求。 A A 最大分断时间 s
19、 0.03 任何值 0.2 0.1 0.04 403)0.2 0.151) In为额定剩余动作电流; 2) In为额定电流; 3) 适用于由独立元件组装起来的组合式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A InA 最大分断时间 s 0.25A 0.03 任何值 0.1 0.04页码,5/9DL/T 73620002005-6-30file:/C:dlhb2002WJ293.htm8.2.3 保护器的安装接线应正确,不同供电方式保护器的正确接线方式见图 1。 图 1 保护器接线方式 L1、 L2、 L3相线; N中线性; PE保护线; 1电源端接地; 2保护器; 3用电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 8.3 组合式剩余电流
20、动作保护器安装穿心式零序互感器时,主回路导线宜并拢穿过互感器,并注意防止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不平衡磁通引起的误动作。 保护器安装位置应避开带电导线和用电设备的磁场干扰。 8.4 组合式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外部连接控制回路的导线,应使用单股塑料绝缘的铜导线,其截面不小于1.5mm2。8.5 单独安装的剩余电流断路器和组合式保护器的剩余电流继电器,宜安装在配电盘的正面便于操作的位置。 8.6 应进行保护器安装前的检查。要求外壳完好无损,可操作部分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主回路开关触头接触正常,并有一定压力。 8.7 保护器安装后应进行投运试验,试验项目为: 8.7.1 必须按产品说明书的接线图认真查线,确认
21、安装接线正确,方可通电试验。 8.7.2 用试验按钮试跳三次,应正确动作。 8.7.3 各相用试验电阻 (一般为 1k 2k)接地试验三次,应正确动作。 8.7.4 带负荷分合三次,不得有误动作。 9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运行管理 9.1 产权所有者应对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建立运行记录和试验记录 (总保护运行和试验记录见附录 A)。运行记录的主要内容应有:投运日期、投运 时的验收测试记录及负责人、运行天数、正确动作次数、拒动次数、动作和拒动的原因分析等。 9.2 供电企业每年应统计上报总保护的安装率、运行率、正确动作次数、拒动次数、误动作次数以及安装、运行情况分析。 9.3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动
22、作后,应立即查找动作原因,如无异常情况,可以试送电一次,试送电后再次跳闸,必须找出故障点并处理后才能送电。 9.4 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范围内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按相关的农村触电事故调查规程处理。 9.5 发现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好或更换保护器后再送电。凡有故意使保护器拒动或误动者,应给予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仍不改者,根据情节给予处罚或停止供电。 9.6 应建立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检修站,并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备品。 9.7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定期检查和测试。 9.7.1 总保护每月至少检查接地试跳一次,并作好记录。 9.7.2 末级家用 (或单机 )保护,每月至少试跳一次
23、。 9.8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不定期检查和试验。 9.8.1 每年应在用电高峰或雷雨季节前结合安全大检查和百日安全活动,对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进行抽查页码,6/9DL/T 73620002005-6-30file:/C:dlhb2002WJ293.htm试跳。 9.8.2 对检查和试验中发现保护器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更换合格的保护器。 9.8.3 停用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启用前,应按本标准 8.7的规定,检验合格后才能再投入运行。 附录 A(标准的附录 ) 低压电网总保护运行记录 (格式 )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运行记录 附录 B(提示的附录 )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主要特性参数 B1
24、额定频率 (f) 额定频率的优选值为 50Hz。 注:本附录内容依据国家标准 GB6829作出规定。 B2 额定电压 (Un) 额定电压的优选值为 220V、 380V。 B3 辅助电源额定电压 (Usn) 辅助电源额定电压的优选值: 直流: 12V、 24V、 48V、 60V、 110V、 220V。 交流: 12V、 24V、 48V、 220V、 380V。 B4 额定电流 (In) 额定电流优选值: 6A、 10A、 16A、 20A、 25A、 32A、 40A、 50A、 63A、 80A、 100A、 125A、160A、 200A。 B5 额定剩余动作电流 (In) 用户名称
25、 变压器容量 kVA 保护方式 用电性质 型号规格 额定动作电流 mA 制造厂 额定电流 A 出厂日期 年 月 日 出厂编号 投运行日期 年 月 日 日 期 气 候 试验项目及 试验结果 运行动作 情况及评价 试验人 或调查人 页码,7/9DL/T 73620002005-6-30file:/C:dlhb2002WJ293.htm额定剩余电流的优选值为: 0.006A、 0.01A、 0.03A、 0.05A、 0.1A、 0.3A、 0.5A。 B6 额定剩余不动作电流 (Ino)的优选值为 0.5In B6.1 带短路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额定接通分断能力,如主电路接通、分断应符合 GB
26、10963的要求,如采用低压断路器时,应符合 GB T14048.2的要求。 B6.2 不带短路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额定短路接通分断能力的最小值如表 B1所示。 表 B1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分断能力最小值 B7 主回路中不导致误动作的过流极限值 在主回路没有剩余电流情况下,能够流过而不导致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动作的最大电流值不应小于 6In(平衡或不平衡负载 )。 附录 C(提示的附录 ) 低压系统接地型式 C1 TT系统 电力系统有一点直接接地,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保护接地线接到与电力系统接地点无关的接地极 (图 C1)。 图 C1 TT系统 (a)方式一; (b)方式二 C2
27、TN系统 电力系统有一点直接接地,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保护线与该接地点相连接。 TN系统可分为: TN S系统:整个系统的中性线与保护线是分开的 (图 C2); 额定电流 InA 额定短路接通分断电流 ImA 额定电流 InA 额定短路接通分断 电A In 10 500(300) 100 In 150 1500 10 In 50 500 150 In 200 2000 50 In 100 1000 200 In 250 2500 注:括号内的值目前仍允许使用。 页码,8/9DL/T 73620002005-6-30file:/C:dlhb2002WJ293.htm 图 C2 TN S系统 TN C系统:整个系统的中性线与保护线是合一的 (图 C3); 图 C3 TN C系统 TN C S系统:系统中有一部分线路的中性线与保护线是合一的 (图 C4)。 图 C4 TN C S系统 C3 IT系统 电力系统与大地间不直接连接,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保护接地线与接地极连接 (图 C5)。图 C5 IT系统 页码,9/9DL/T 73620002005-6-30file:/C:dlhb2002WJ2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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