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 03020 Z63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4287-2012 代替GB4287-92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ischarge standards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dyeing and finishing of textile industry 2012-10-19发布2013-01-01实施玉不嗲军伤毛主户苦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64号GB 4287-2012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
2、标准等四项标准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 二、缭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936 2012) 三、毛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937-2012) 四、麻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938 2012) 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以上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92)废止。特此公告。2012年1
3、0月19日GB4287一2012目次前言.1V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2 5 污染物监测要求.:.56 实施与监督.6i、-1 l i GB 4287-2012 目IJ昌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纺织染整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纺织染整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2年,本次为第一
4、次修订。此次修订主要内容:-一根据落实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需要,调整了控制排放的污染物项目,提高了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一一为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纺织染整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为质量浓度。纺织染整工业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92)废止。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污染物
5、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本标准己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纺织经济研究中心、东华大学、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富润控股集团。IV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2年9月11日批准。本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GB 4287-2012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纺织染整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纺织染整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对纺织染整工业企
6、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洗毛、麻脱胶、煮茧和化纤等纺织用原料的生产工艺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GB/T 692命-86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 7467-87水质六
7、价铭的测定二苯碳酷二阱分光光度法GB/T 11889-89 水质苯胶类化合物的测定N-(1-荼基)乙二肢偶氮分光光度法GB/T 11893-89水质总磷的测定锢酸钱分光光度法GB/T 11901-89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1903-89水质色度的测定GB/T 11914-89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错酸盐法HJ 505一2009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s)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 535-2009水质氨氨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6-2009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7-2009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馆-中和滴定法HJ 551一2009水质二氧化氯的测定腆量法(暂行)
8、HJ 636-2012水质总氨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饵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T6命一2000水质硫化物的测定腆量法HJ/T 83-2001 水质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T 195-2005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9-2005水质总氨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FZ/T 01002-2010 印染企业综合能耗计算办法及基本定额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GB 4287-2012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纺织染整dyeingand finishing of tex
9、tile 俗称印染,指对纺织材料(纤维、纱、线和织物)进行以染色、印花、整理为主的处理工艺过程,包括预处理(不含洗毛、麻脱胶、煮茧和化纤等纺织用原料的生产工艺)、染色、印花和整理。3.2 标准晶standardproduct 机织物标准品为布幅宽度152cm、布重1014kg/l00 m的棉染色合格产品:真丝绸机织物标准品为布幅宽度114cm、布重68kg/l00m的染色合格产品:针织、纱线标准品为棉浅色染色产品:毛织物标准品布幅按1500cm、布重30kg/l00 m折算。3.3 现有企业existingfacility 指在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己通过审批的纺织染整
10、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3.4 新建企业newfacility 指在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纺织染整生产设施建设项目。3.5 排水量effluentvolume 指生产设施或企业向企业法定边界以外排放的废水的量,包括与生产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种外排废水(含厂区生活污水、冷却废水、厂区锅炉和电站排水等)。3.6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benchmarkeffluent volume per unit product 指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生产单位印染产品的废水排放量上限值。3.7 直接排放directdischarge 指排污单位直接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的
11、行为。3.8 间接排放indirectdischarge 指排污单位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3.9 公共污水处理系统publicwastewater treatment system 指通过纳污管道等方式收集废水,为两家以上排污单位提供废水处理服务并且排水能够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的企业或机构,包括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区域(包括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工业聚集地等)废水处理厂等,其废水处理程度应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4.1 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现有企业执行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2 GB 4287-2012 表1现有企
12、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单位:mg/L CpH值,色度除外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序号污染物项目直接排放间接排放pH值69 69 2 化学需氧量CCODcr)100 200 3 五日生化需氧量25 50 4 悬浮物60 100 5 色度70 80 12 20 6 氨氮20 3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20 30 7 总氮35 50 8 总磷1.0 1.5 9 氧化氯0.5 0.5 10 可吸附有机卤素CAOX)15 15 11 硫化物1.0 1.0 12 苯肢类1.0 1.0 13 人价络0.5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棉、麻、化纤及混纺机织物175 单位产品(标准品)真丝绸机织物(
13、含练白)350 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排放监控基准排水量b/纱线、针织物110 (m3/t) 精梳毛织物560 粗梳毛织物640 a蜡染行业执行该限值。b非标准品可按FZ/T01002-2010进行换算。4.2 自2015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4.3 自2013年1月1日起,新建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位置相同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单位:mg/L CpH值,色度除外)序号污染物项目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直接排放间接排放pH值69 69 2 化学需氧量(CODcr)80 200 3 五日生化需氧量20 50 4 悬浮物50
14、 100 5 色度50 80 氨氨10 2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6 15 30 总氨15 30 7 25 50 8 总磷0.5 1.5 9 二氧化氯0.5 0.5 10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12 12 3 GB 4287-2012 续表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序号污染物项目直接排放间接排放11 硫化物0.5 0.5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12 苯肢类不得检出不得检出13 六价铭不得检出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棉、麻、化纤及混纺机织物140 单位产品(标准品)真丝绸机织物(含练臼)300 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排放监控基准排水量与纱线、针织物85 位置相同(m3/t) 精梳毛织物500 粗梳毛织物57
15、5 a蜡染行业执行该限值。b非标准品可按FZ/T01002-2010进行换算。4.4 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应严格控制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在上述地区的企业执行表3规定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单位:mg/L (pH值,色度除外)序号污染物项目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直接排放间接排放pH值69 69 2 化学需氧量(CODcr)60 80 3 五日生化需氧
16、量15 20 4 悬浮物20 50 5 色度30 50 6 氨氨8 1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7 总氨12 15 8 总磷0.5 0.5 9 二氧化氯0.5 0.5 10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8 8 11 硫化物不得检出不得检出12 苯肢类不得检出不得检出13 六价络不得检出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棉、麻、化纤及混纺机织物140 单位产品(标准品)真丝绸机织物(含练臼)300 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排放监控基准排水量a/纱线、针织物85 位置相同(m3/t) 精梳毛织物500 粗梳毛织物575 a非标准品可按FZ/T01002-2010进行换算。4.5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适用于单位产品实际排
17、水量不高于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情况。若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超过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须按式(1)将实测水污染物浓度换算为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并以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产品产量和排水量统计周期为一个工作日。4 GB4287一2012在企业的生产设施同时生产两种以上产品、可适用不同排放控制要求或不同行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且生产设施产生的污水混合处理排放的情况下,应执行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最严格的浓度限值,并按式(1)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_-Q总_ Y基).Q基f/实式中:也一一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mglL; Q总一一排水总量,m3;Y一一某种产品
18、产量,t; Q;基一一某种产品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m3/t; P实一一实测水污染物排放浓度,mg/L。(1) 若Q总与2二哥Q基的比值小于1,则以水污染物实测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5 污染物监测要求5.1 对企业排放废水的采样,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水处理设施的,应在处理设施后监控。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采样口,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应设置排污口标志。5.2 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5.3 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频次、采样时间等要求,按国家有
19、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5.4 企业产品产量的核定,以法定报表为依据。5.5 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排污状况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5.6 对企业排放水污染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4所列的方法标准。表4水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序号污染物项目方法标准名称方法标准编号pH值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 6920-86 2 化学需氧量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络酸盐法GB/T 11914-89 3 五日生化需氧量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CBODs)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 505-2009 4 悬浮物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厅11901-895 色度水质色度的测定GB/T
20、 11903一-89水质氨氨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 氨氨水质氨氨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6-2009 6 水质氨氨的测定蒸馆.中和滴定法HJ 537一2009水质氨氨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厅195-2005总氨水质总氨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饵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6-2012 7 水质总氨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9一-20058 总磷水质总磷的测定铝酸钱分光光度法GB/T 11893-89 9 二氧化氯水质二氧化氮的测定连续滴定腆量法(暂行)回到一200910 可吸附有机卤素CAOX)水质可吸附有机卤素CAOX)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IT 83
21、一-200111 硫化物水质硫化物的测定腆量法HJIT 60-2000 12 苯肢类水质苯肢类化合物的测定N二(1-茶基)乙二肢偶氨分光光度法GB/T 11889-89 13 六价铭水质六价络的测定二苯碳歌二月井分光光度法GB/T 7467-87 5 GB 4287-2012 6 实施与监督6.1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6.2 在任何情况下,企业均应遵守本标准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级环保部门在对设施进行监督性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在发现企业耗水或排水量有异常变化的情况下,应核定企业的实际产品产量和排水量,按本标准的规定,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6 20N|卜饲等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 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 (100062 网址:http:/ 电话:010-67112738 北京市联华印刷厂印刷版权所有违者必究1116 880X 1230 * 2013年1月第1版开本2013年1月第1次印刷印张字数40千字统一书号:135111.243 定价: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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