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9668-1996 体育馆卫生标准代替GB9668-88 Hygienic standard for gymnasium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体育馆内的微小气候、空气质量、通风等标准值及其卫生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观众座位在1000个以上的体育馆。2 引用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9663 旅店业卫生标准3 标准值和卫生要求3. 1 标准值体育馆卫生标准值项目标准值项自温度,.C采暖地区冬季二三1611可吸入颗粒物,mg/m3相对湿度,%4080 11空气细菌数风速.m/s三二0.5a. 撞击法.cfu/m3二氧化碳.%运0.15b. 沉
2、降法,个/皿甲眩,mg/m30.12 照度.lx3. 2 卫生要求标准值运0.25三三400040 比赛时观众席53.2.1 体育馆应有机械通风装置。使用空调时观众席的新风量每人每小时不低于20m3。3. 2. 2 体育馆内禁止吸烟。3.2.3 根据观众厅的座位数分设有相应蹲位的男女厕所,厕所应有单独通风排气设施并无异味。3.2.4 供观众饮用的水须经消毒,其水质应符合GB5749规定。3.2.5 应采用湿式清扫,及时清除垃圾,保持环境整洁。3.2.6 公用茶具、口巾等要在专用消毒间消毒。消毒的茶具应达到GB9663中表2的要求。3.2.7 体育馆作其他公共场所使用时应执行相应的公共场所卫生标准。4 监测检验方法本标准的监测方法按公共场所E生标准监测检验方法执行。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01-29批准1996-09-01实施GB 9668-1996 附加说明z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本标准由北京市卫生防疫站、广州市卫生防疫站、武汉市卫生防疫站、上海市卫生防疫站、天津市卫生防病中心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文新、黄荣、尚翠娥、崔玉珍、董善亨。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