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7. 140.50 A 59 GB 中华人民主t./、和国国家标准第2GB/T 3785.2-201 O/IEC 61672-2: 2003 代替GB/T3785-1983, GB/T 17181二1997电声学声级计部分:型式评价试验Electroacoustics-Sound level meters一Part 2: Pattern evaluation tests (IEC 61672-2: 2003 , IDT) 2010-09-02发布2011-04-01实施盖置伺防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痊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T 3785.2-201 O/I
2、EC 61672-2: 2003 目次前言.III l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提交试验.25 声级计的标志和使用说明书的信息26 必备功能和一般要求27 环境、静电和射频试验37.1 概述7.2 环境试验条件的测量扩展不确定度.4 7.3 静压的影响.4 7.4 空气温度、相对湿度和静压的允差47.5 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影响试验的环境适应性要求47.6 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综合影响的简化试验7.7 空气温度的影响7.8 相对湿度的影响7.9 静电放电的影响.7 7.10 工频场和射频场的影响.8 8 射频辐射和公共电源骚扰.9 9 电声性能试验109.1 概述.10 9.
3、 2 在校准检验频率上的指示109.3 指向性.10 9.4 频率计权的声信号试验.12 9. 5 频率计权的电信号试验9. 6 反射、衍射、标称传声器频率响应及防风罩影响修正的综合影响149. 7 获得自由场声级的调整. 9.8 级线性9.9 欠量程指示169. 10 自生噪声. 9.11 时间计权F和S的衰减时间常数9.12 测量时间计权声级的声级计的猝发音响应179.13 测量声暴露级或时间平均声级的声级计的猝发音响应179. 14 测量时间平均声级的声级计的重复猝发音序列响应.18 9.15 过载指示GB/T 3785.2-201 O/IEC 61672-2: 2003 9990000
4、 音由中的中统系juu计级级u告声u能声报C出功道价值位输时通源评峰复电计多电式型678QJO-i11111iq。Lnu E GBjT 3785.2-201 OjIEC 61672-2: 2003 前言GBjT 3785(电声学声级计分为3个部分:第1部分:规范;一-第2部分:型式评价试验;一一第3部分:周期试验。本部分为GBjT3785的第2部分。本部分是对GBjT3785-1983(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和GBjT17181-1997(积分平均声级计的修订。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1672-2 :2003(电声学声级计第2部分:型式评价试验(英文版)。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对IEC6167
5、2-2:2003版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a) 删除了IEC61672-2:2003中的前言;b) 用本部分代替本标准;c) 用小数点代替,;d) 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引导语按GBjT1. 1-2000的要求改写;e) 引用文件IEC61000-6-2: 1999改为GBjT17799. 2-2003; f) 引用文件IEC61183改为GBjT17312飞g) 引用文件IEC61672-1:2002改为GBjT3785. 1-2010; h) 引用文件CISPR22: 1997改为GB9254-2008。本部分代替GBjT3785一1983(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和GBjT17181-1997
6、(积分平均声级计上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本部分由全国电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SACjTC23)。本部分起草单位:衡阳衡仪电气有限公司、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杭州爱华仪器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深圳市计量检测研究院、红声器材厂嘉兴分厂。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湘衡、陈剑林、张绍栋、谭家腾、李晓东、张国庆、舒国华。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二一GBjT3785-1983; 一-GBjT17181-1997。田GB/T 3785.2-201 O/IEC 61672-2: 2003 电声学声级计第2部分:型式评价试验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验证常规声级计、积分平均声级
7、计和积分声级计符合GB/T3785. 1-2010给出的所有必达的规范所需试验的细节。本部分适用于多通道声级计的每个通道。试验和试验方法适用于1级和2级声级计。其目的是确保所有的检测实验室能采用一致的方法执行型式评价试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3785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 9254-2008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CCISPR22:199
8、7 ,IDT) GB/T 17312 声级计的元规人射和扩散场校准CGB/T17312-1998 , eqv IEC 61183:1994) GB/T 17799.2-2003 电磁兼容通用标准工业环境中的抗扰度试验(IEC61000-6-2: 1999 , IDT) GB/T 3785. 1-2010电声学声级计第1部分:规范CIEC61672-1: 2002 , IDT) IEC 60942 电声学声校准器IEC 61000-4-2: 2001 电磁兼容CEMC)第4-2部分: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1)IEC 61000-4-3:2002 电磁兼容CEMC)第4-3部分:试验和测
9、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2)IEC 61000-4-6: 2001 电磁兼容CEMC)第4-6部分: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3)IEC 61094-1:2000 测量传声器第1部分:实验室标准传声器规范ISO表述指南,测量不确定度表述指南ISO/IEC,国际基本和通用计量学术语CISPR 16-1 : 1999 射频干扰和抗扰度测试仪器和方法的规范第1部分:射频干扰和抗扰度测试仪器4)3 术语和定义除GB/T3785. 1-2010给出的术语和定义之外,IEC 61000-4-2: 2001、IEC61000-4-3: 2002、IEC 61000-4-6 : 2001、
10、测量不确定度表述指南和国际基本和通用计量学术语中给出的术语和定义也适用于本部分。1) 由1995年第1版和1998年第1号修改单和2000年第2号修改单组成的1.2版。2) 由2002年第2版和2002年第1号修改单组成的第2.1版。3) 由1996年第1版和2000年第1号修改单组成的第1.1版。4) 英文缩写CISPR表示国际元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1 GB/T 3785.2-201 O/IEC 61672-2: 2003 4 提交试验4. 1 对型式评价试验,至少应提交型式相同的3台声级计样品,检测实验室至少应选择其中的2台进行测试,2台样品中至少有一台应完整地按照本部分的程序测试。检测实
11、验室还应决定第2台样品是作全部的测试,还是只作对型式批准而言足够的有限测试。4.2 应随声级计一同提交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规定属于标称工作模式完整组成部分的所有部件或附件也应一并提交。这些部件和附件的例子,如传声器延伸装置或电缆及外围设备。4.3 如果声级计的制造者提供有通过电缆连接到声级计的装置,那么该装置和电缆也应随声级计一起提交。4.4 应随声级计一同提供一台己校准过的、型号如声级计使用说明书中所指定的声校准器,还应提供声校准器的使用说明书。这种型号的声校准器应为GB/T3785. 1一2010中5.2.2所要求的等级,并符合IEC60942的规范。5 声级计的标志和使用说明书的信息5
12、.1 应验证声级计已按GB/T3785. 1-2010中第8章的要求标志。5.2 试验前,应验证使用说明书己包含GB/T3785.1 -2010中第9章所要求的,与声级计所提供的功能相对应的所有信息。5.3 声级计如不符合5.1和5.2的要求,则不应进行型式评价试验。5.4 完成所有试验后,应重新验证信息以确保其正确并在相应允差之内。6 必备功能和一般要求6. 1 本部分所规定的试验不可省略,除非声级计不具有该项试验所描述的功能。注:巳通过型式批准的声级计因设计变更而要求新的型式批准时,根据检测实验室的判断,那些不会因设计变更而受影响的电声性能不必重复试验。6.2 如适用,应验证常规声级计能显
13、示A频率计权和F时间计权声级,并能指示过载和欠量程状态。6.3 如适用,应验证积分平均声级计能显示A计权时问平均声级,并能指示过载和欠量程状态。6.4 如适用,应验证积分声级计能显示八计权声暴露级,并能指示过载和欠茧程状态。6.5 应验证声级计的所有显示装置能以GB/T3785. 1-2010中5.15. 3要求的分辨力显示声级或声暴露级,显示器的范围至少应为GB/T3785. 1-2010中5.15.3规定的最小值。6.6 声级计如能测量最大声级或峰值声级,或既能测量最大声级也能测量峰值声级,应验证声级计具有保持功能。6. 7 应验证1级声级计具有频率计权C,至少可供型式评价试验用。6.8
14、如能指示峰值C声级,应验证声级计也能显示C计权时间计权声级或C计权时间平均声级,至少可供型式评价试验用。6.9 对具有多个级量程的声级计,应验证级量程的重叠符合GB/T3785. 1-2010中5.5.8的规定。6. 10 对可显示多于一个测量量的声级计,应验证有清晰的方法可确定当前所显示的量。6. 11 声级计如不具备6.26.10所列举的适用的必备功能,则声级计不符合GB/T3785. 1-2010的规范,不应执行型式评价试验。6.12 对所有的型式评价试验,声级计或多通道声级计系统的配置,包括所要求的附件,应为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标称工作模式之一。如防风罩属于标称工作模式的完整组成部分之一,
15、或使用说明书声明在传声器上安装防风罩时,声级计符合GB/T3785. 1-2010的规范,则配置中应包括防风罩。用于声级计的防风罩的型号应与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一致。使用说明书声明符合GB/T3785.1-2010要求的所有声级计的配置都应试验。G/T 3785.2-2010/IEC 61672-2:2003 6.13 如果使用说明书声明在装有可选的附件时,声级计符合GB/T3785. 1-2010的规范,也应测试安装可选附件的所有组合,以验证其符合相应的规范。6.14 声级计如提供有电输出,且检测实验室打算用此电输出代替显示装置时,实验室应验证,由于所施加声输入信号级或电输入信号级的变化,引起显
16、示装置上指示值的变化和电输出端上信号级的变化,符合GB/T3785. 1-2010中5.16.3的规定。此要求适用于多通道系统的每个通道。注:当具有多个输出时,如使用说明书规定了其中一个输出用于测试,则型式评价试验直使用该输出。6. 15 对所有试验,声级计应使用首选的电源供电。如果使用说明书规定了特定型号的内部电池,在型式评价试验中就应安装这种电池。6. 16 在接通电源进行测试之前,应使声级计与当前环境条件达到稳定。6.17 环境条件变化影响规范的符合性试验,最好是在电声性能规范的符合性试验之前进行。6.18 如果声级计具有多个信号处理通道,应对采用不同信号处理技术的每个通道执行型式评价试
17、验。对所有通道功能都相同的多通道系统,试验的通道数可少于通道总数,具体由检测实验室决定。注1:对多通道系统,在确定试验通道的数量时,可设想存在着一个将信号提供至每个输入的传声器阵,每个通道都用相同的方式处理信号。选择多少个和哪几个通道进行试验,宜根据使用说明书的叙述,视各个通道中执行信号处理的技术的不同而异。注2:如果声级计是一个多通道装置,(例如,一台声级计具有两个或更多的单独的信号输入,按时间分享而非并行地处理数字化数据,但准并行地显示数据),对功能相同的通道的测试,可通过将通道的功能设定为相同的处理并读取示值,也可通过特殊的试验设定程序使功能轮换从而允许比较其显示。6.19 当测量值偏离
18、设计目标时,应验证是否符合GB/T3785. 1-2010的规范,用检测实验室的实际测量扩展不确定度扩展后,是否完全位于适用的允差内。如测得的扩展后的偏差是正值,不应大于相应的正的允差,如测得的扩展后的偏差是负值,则不应小于相应的负的允差。6.20 检测实验室应使用己对适用的量进行了有效校准的仪器,这种校准应可按要求溯源到国家基准。6.21 执行型式评价试验的实验室应按测量不确定度的表示指南给出的要求,计算所有的测量不确定度。计量术语定义在国际基本和通用计量学术语中。实际的扩展不确定度,应使用所需的包含因子,按95%的置信水平计算。注1:如检测实验室仅要求执行单一的测量,需评估实验室总测量不确
19、定度的元规分布。这种评估可由对一台同样的声级计的先前几次测量来确定。注2:通常,包含因子2近似于95%的置信水平,除非其分布需要用不同的包含因子去保持95%的置信水平。6.22 实际的测量扩展不确定度不应超过GB/T3785. 1-2010附录A给出的对应的最大扩展不确定度。如达不到这一条件,试验结果不能用于证明符合规范,亦不能通过型式批准。注:对特定的试验,计算测量的扩展不确定度,至少要考虑5个分量。第一个分量是用于试验的各台仪器和设备的校准所贡献的不确定度,包括所用的声校准器。第2个分量是环境影响和调整所引起的。第3个分量是可能在施加信号中存在的并认为是不确定度的小误差。第4个分量是源自重
20、复测量的不确定度,这取决于被试声级计的特性。第5个分量是从被试声级计的显示装置上读取示值所贡献的不确定度,如果适用的话。对以0.1 dB的分辨力指示信号级的数字式显示装置,不确定度分量应按矩形分布取半区间为0.05dB。6.23 就法制计量的目的而言,相对于GB/T3785. 1-2010规定的设计目标的允差极限,应视为型式评价、首次检定和后续检定的最大允许误差。7 环境、静电和射频试验7.1 概述7. 1. 1 应在执行第7章所叙述的试验之前,而不是在试验之中,用4.4中规定的声校准器在校准检验频率上检查声级计的指示,如需要,进行调节,使其在参考环境条件下指示所要求的声压级。应按声级计使用说
21、明书给出的程序进行调节。对多通道装置,应检查所有选作试验的通道的相应指示。3 GBjT 3785.2-2010jIEC 61672-2 :2003 7. 1. 2 应记录检查指示时的环境条件。7. 1. 3 应按声校准器使用说明书给出的程序和校准数据,计算环境条件对声校准器所产生的声压级的影响。应评估相对于在参考环境条件下产生的声压级的影响。7.1.4 对环境试验,用声校准器在声级计的传声器上产生已知的声压级信号,声校准器应是IEC60942 中规定的1级装置。静压、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对声校准器的藕合腔中所产生的声压级的影响,在为试验所规定的环境条件范围内应是已知的。注:如果在为试验规定的环挠
22、条件范围内,静压、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对声校准器的稿合腔中所产生的声压级的影响是已知的,那么也可使用IEC60942中规定的LS级声校准器。宜注意,为声级计某些试验规定的环境条件的范围超出了IEC60942中为LS级声校准器所规定的范围。7. 1. 5 声级计应设置为在参考级量程上执行时间计权声级、时间平均声级或声暴露级的典型测量。频率计权应置于A计权,优选F时间计权声级或时间平均声级。7. 1. 6 应记录在每种试验条件下,声级计响应于声校准器信号的时间计权声级、时间平均声级或声暴露级的示值。需要时,应根据声暴露级的示值和测量所经历时间,按GBjT3785. 1-2010中式(5b),计算时间
23、平均声级。应记录时间平均声级的平均时间或声暴露级的积分时间。7.2 环境试验条件的测量扩展不确定度静压测量的实际测量扩展不确定度不应超过0.2kPa,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测量的实际测量扩展不确定度分别不应超过0.3oc和4%。7.3 静压的影晌7.3. 1 在测量静压影响的期间,空气温度应保持在参考温度的士2.3K(士2.3 OC)之内。在参考静压下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参考相对湿度的+24%到一14%之间。测量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的偏差限值,应在7.2规定的测量不确定度的允许范围内。7.3.2 实际上,相对湿度是在参考静压下规定的。在声级计附近的区域内释压或加压,将改变该区域内的相对湿度,但这种影响
24、元需修正。7.3.3 应在参考静压和其他7个静压下测试静压的影响。在每个静压下,在记录指示的声级之前,允许7.1.4中的声校准器和声级计(或其相关组件)至少有10min的环境适应时间。对静压影响试验,在环境适应期间,声校准器应保持藕合在声级计的传声器上。声级计的电源可以是一直接通的,也可用遥控的方法关断或接通。7.3.4 应在GBjT3785. 1-2010中6.2规定的最小静压至最大静压之间以近似均等的间隔分段的标称静压下先后两次测量声级。对每个标称静压条件,两次测得的静压相差不应超过1kPa。测量从最小静压开始,逐渐增加压力到每个选定的标称静压,直至最大静压;再从最大静压开始降低压力,经由
25、每个选定的标称静压,直至最小静压。在最大静压时,应只记录一个声级示值。7.3.5 声校准器在试验条件下产生的声压级与在参考环境条件下产生的声压级如有不同,应修正声级示值。7.3.6 在每个静压试验条件,声级示值与在参考静压下的第一次声级示值的偏差,应使用实际的测量扩展不确定度扩展,每个扩展后的偏差都应在GB/T3785. 1-2010中6.2规定的适用允差以内。7.4 空气温度、相对湿度和静压的允差除另有规定外,对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影响的每项试验,包括在7.5中给出的环境适应期间,空气温度应在规定的空气温度士1.3 K(士1.30C)之内,相对湿度应在规定的相对湿度士9%之内,静压的最大值和最
26、小值之差不应超过6.2kPao测量空气温度、相对湿度和静压的偏差限值,应在7.2规定的测量不确定度的允许范围内。7.5 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影晌试验的环境适应性要求7.5.1 为测试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对声级计的影响,符合7.1.4要求的声校准器和声级计(或其相关组件)应置于环境试验箱中。4 GB/T 3785.2-201 O/IEC 61672-2: 2003 7.5.2 对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影响的试验,在环境适应期间,声校准器不应搞合在声级计的传声器上,两台仪器的电源都应关断。7.5.3 应允许声校准器和声级计在参考环境条件下有至少12h的环境适应期。7.5.4 对参考环境条件之外的所有试验条
27、件,应允许声校准器和声级计在完成最初的12h环境适应期之后,至少再增加7h的适应期,除非检测实验室有证据表明,较短的适应期就足够了。7.5.5 在经过环境适应期之后,声校准器应搞合到声级计的传声器上,并接通2台仪器的电源。7.5.6 检测实验室可能具有将声校准器搞合到声级计的传声器上,而不会影响试验箱的温度和相对湿度的工具。如果使用这样的工具,可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传声器所需的压力均衡时间之后记录声级。如果不使用这样的工具,应允许在开始测试之前至少经历3h的环境适应时间。7.6 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综合影响的简化试验7.6.1 为降低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对声级计性能影响的试验验证的时间和成本,应首先
28、在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的特定组合上执行一组简化试验。7.6.2 对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综合影响的简化试验,其允差应小于GB/T3785. 1-2010中6.3和6.4规定的数值。如果声级计在所有规定的试验条件下都满足缩小了的允差,可认为声级计完全符合GB/T 3785.1一2010中6.3和6.4的规定,而元需再作附加试验。如果声级计在任何一个规定的试验条件下不能满足缩小了的允差,则应执行附加的温度试验和湿度试验,以确定是否符合GB/T3785. 1 2010的规范。附加试验如7.7和7.8所述。7.6.3 在完成7.5所述的环境适应程序之后,应记录在特定的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组合下,响应于7.1.
29、4的声校准器的声级示值。注1:在设定试验条件时,宜避免试验箱中的空气温度急速变化。注2:当环境试验箱中的温度改变时,宜注意避免产生冷凝。注3:重要的是,在改变空气温度时,要监测环境试验箱的相对湿度,以确保其在规定的允差之内。注4:选择指定的温度和相对湿度的组合是考虑到在环境试验装置中可能会出现露点。该组合也反映了1级和2级声级计通常应用的环境条件的范围。7.6.4 对所有组件都可在GB/T3785. 1-2010中6.3和6.4的规定所覆盖的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的宽范围内工作的声级计,目标试验条件如下: 对1级声级计:一一一参考空气温度和参考相对湿度;一一空气温度为一10OC,相对湿度为65%;
30、一一空气温度为+50C,相对湿度为25%;空气温度为+40oC,相对湿度为90%;空气温度为十50oC,相对湿度为50%。 对2级声级计z一一参考空气温度和参考相对湿度;一一空气温度为ooC,相对湿度为30%;一一空气温度为+40oC,相对湿度为90%。7.6.5 对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仅工作于环境可控场所的声级计的组件,目标试验条件为:一一参考空气温度和参考相对湿度;一一空气温度为+5oC,相对湿度为25%; 一一空气温度为十35oC,相对湿度为80%。7.6.6 对由组件组合而成的声级计,简化环境试验分为3个步骤: 步骤1,可在宽范围环境条件下工作的组件(如传声器和前置放大器)和仅在控制环境下
31、工作的组件(如计算机)均应暴露于参考环境条件下。5 GB/T 3785.2-201 O/IEC 61672-2: 2003 步骤2,宽范围组件应暴露于7.6.4规定的组合环境条件下(对1级为4个条件,对2级为2个条件),而控制环境组件保持在参考环境条件下。 步骤3,控制环境组件应暴露于7.6.5规定的两个组合环境条件下,而宽范围组件保持在参考环境条件下。对每种试验条件,均应遵循7.5的环境适应程序。应记录响应于声校准器的声级示值。注:如果筒耍,在步骤3中,当传声器暴露于参考环境条件时,可用等效的电输入信号取代来自声校准器的声信号,以确保实际测耸扩展不确定度小于最大许可扩展不确定度。7.6.7
32、对所有试验,声校准器在试验条件下产生的声压级和在参考环境条件下产生的声压级之间如有差异,则应修正所指示的声级。7.6.8 对不是由分离的组件组合而成的声级计,在每个试验条件下的声级示值与在参考温度和参考相对湿度下的声级示值的偏差的绝对值,应使用实际的测量扩展不确定度扩展。对由组件组合而成的声级计,将在7.6.6中步骤2测得的声级与在步骤1中测量得的声级的最大偏差的绝对值和在步骤3测得的声级与步骤1测得的声级的最大偏差的绝对值之和,应使用实际的测量扩展不确定度扩展。7.6.9 按7.6.8扩展后的偏差不应超过缩小了的允差,对l级声级计为0.7dB,2级声级计为1.2 dB。7.6.10 除上述温
33、度和湿度对声级计性能影响的试验外,还应执行9.8.2中所述的提高温度对级线性误差影响的特别试验。7.7 空气温度的影响7.7. 1 声级计如不符合7.6规定的简化试验的要求,则应执行下述空气温度影响的试验。规定的相对湿度为参考相对湿度。注1:重要的是,当改变空气温度时,要监测环境试验箱的相对湿度,以确保其在规定的允差之内。注2:在设定试验条件时,宜避免环境试验箱中的空气温度急速变化。注3:环境试验箱中的温度改变时,宜注意避免产生冷凝。7.7.2 对所有组件都能在GB/T3785. 1-2010中6.3规定的空气温度的宽范围上工作的声级计,应在5个温度上测量响应于7.1.4的声校准器的声级示值,
34、这5个温度是:1) 参考空气温度;2) GB/T 3785. 1-2010中6.3.1规定的最低适用空气温度;3) GB/T 3785. 1-2010中6.3.1规定的最高适用空气温度;4) +15.C; 5) +30.C。对每个试验条件,都应遵循7.5规定的环境适应程序。7.7.3 对由组件组合而成的声级计,空气温度影响的试验分为3个步骤z 步骤1,可在宽范围环境条件下工作的组件和仅在控制环境下工作的组件均应暴露于参考空气温度。 步骤2,宽范围组件应暴露于GB/T3785. 1-2010中6.3.1规定的最低温度和最高温度、+15.C和+30.C,而控制环境组件保持在参考空气温度。 步骤3,
35、控制环境组件应暴露于GB/T3785. 1-2010中6.3.2规定的最低温度和最高温度,而宽范围组件保持在参考空气温度。对每种试验条件,均应遵循7.5的环境适应程序。应记录响应于声校准器的声级示值。7.7.4 对所有试验,声校准器在试验条件下产生的声压级和在参考环境条件下产生的声压级之间如有差异,则应修正所指示的声级。7.7.5 对不是由分离的组件组合而成的声级计,在每个试验条件下的声级示值与在参考温度和参考相对湿度下指示的声级的偏差的绝对值应使用实际的测量扩展不确定度扩展。对由组件组合而成的声级计,将来自于7.7.3中步骤2的声级与在步骤1中测得的声级的最大偏差的绝对值和来自于步骤3的GB
36、/T 3785.2-201 O/IEC 61672-2: 2003 声级与在步骤1中测得的声级的最大偏差的绝对值之和,应使用实际的测量扩展不确定度扩展。每个扩展了的偏差不应超过GB/T3785.1-2010中6.3规定的适用允差的绝对值。7.8 相对湿度的影晌7.8.1 声级计如不符合7.6规定的简化试验的要求,则应执行下述相对湿度影响的试验。7.8.2 试验期间,静压应在7.4规定的限值之内。对7.8.3和7.8.4规定的目标相对湿度,实际的相对湿度应在7.4规定的限值之内。7.8.3 对所有组件都能在GB/T3785. 1-2010中6.4规定的宽的相对湿度范围上工作的声级计,应在以下4个
37、相对湿度和空气温度组合下测量响应于符合7.1.4的要求的声校准器的声级示值:1) 在参考空气温度下的参考相对湿度;2) 空气温度为+40.C时,GB/T3785. 1-2010中6.4规定的最小相对湿度;3) 空气温度为十40.C时,GB/T3785. 1-2010中6.4规定的最大相对湿度;的空气温度为十40.C时,相对湿度为70%。对每个试验条件,都应遵循7.5的环境适应程序。7.8.4 对由组件组合而成的声级计,相对湿度影响的试验分为3个步骤: 步骤1,所有组件均应暴露于参考空气温度下的参考相对湿度。 步骤2,采用十40.C的空气温度,宽范围组件应暴露于GB/T3785. 1-2010中
38、6.4规定的最小相对湿度和最大相对湿度以及70%相对湿度,而受控制环境组件保持在参考相对湿度和参考空气温度。 步骤3,采用+35.C的空气温度,控制环境组件应暴露于GB/T3785. 1-2010中6.4规定的最小相对湿度和最大相对湿度,而宽范围组件保持在参考相对湿度和参考空气温度。对每种试验条件,均应遵循7.5的环境适应程序。应记录响应于声校准器的声级示值。7.8.5 对所有试验,声校准器在试验条件下产生的声压级和在参考环境条件下产生的声压级如有差异,则应修正所指示的声级。7.8.6 对不是由分离的组件组合而成的声级计,在每个试验条件的声级示值与在参考温度和参考相对湿度下声级示值的偏差的绝对
39、值应使用实际的测量扩展不确定度扩展。对由组件组合而成的声级计,来自于7.8.4中步骤2的声级与在步骤1中测量的声级的最大偏差的绝对值和来自于步骤3的声级与在步骤1中测得的声级的最大偏差的绝对值之和,应使用实际的测量扩展不确定度扩展。每个扩展了的偏差不应超过GB/T3785. 1-2010中6.4规定的适用允差的绝对值。7.9 静电放电的影响7.9.1 用于测定静电放电对声级计工作影响的设备,应符合IEC61000-4-2: 2001中第6章给定的规范。试验的设置和试验程序应与IEC61000-4-2 :2001中第7章和第8章给出的规范一致。7.9.2 静电放电试验应在声级计工作时,且设置为最
40、易受静电放电影响的模式下进行,这可通过预先试验来决定。如使用说明书指定声级计的标称工作模式的配置不要求连接其他装置,则在静电放电试验过程中不需连接电缆。具有两个或更多的信号处理通道的声级计系统至少应安装两套传声器系统。7.9.3 静电放电电压不应作用于凹于连接器表面或低于声级计表面的电连接器的插针。7.9.4 以GB/T3785. 1-2010中6.5. 1规定的最大正向电压和最大反向电压,施加10次接触放电和10次空气放电。放电应施加于声级计上检测实验室认为适当的任何点上。这些点应限于通常使用时易接触的点,也包括要求用户接触的声级计内部的点,使用说明书己曾告在接触时可能由于静电放电而损坏的除
41、外。注:在重复放电之前,宜确保放电对被试声级计的任何影响已完全消失。7.9.5 放电后,声级计应回复到与放电之前相同的工作状态。放电之前存贮于声级计中的任何数据在放电后应元变化。在施加放电时,允许声级计的性能出现不确定的变化。7 GB/T 3785.2-201 O/IEC 61672-2: 2003 7.10 工频场和射频场的影晌7. 10. 1 声信号7.10. 1. 1 施加声信号到传声器上的方式不应干扰所施加的工频场或射频场。施加声信号的方法也不应影响声级计的正常工作或声级计对工频场或射频场的敏感性。7.10. 1. 2 调节具有GB/T3785. 1-2010中6.5.5规定特性的声信
42、号,使其产生74dB士1dB的A计权时间平均声级或F时间计权声级的示值,应记录下未施加工频场或射频场时的A计权声级。如示值为时间平均声级,还应记录平均时间。如果可提供多个级量程,应选择其下限最接近于但又不大于70 dB的级量程。注z如声级计仅指示声暴露级,宜按GB/T3785. 1-2010式。b)计算相应的时间平均声级。7. 10.2 工频试验7.10.2.1 工频场的影响试验应使用可产生基本均匀的、强度为80A/m的方均根磁场的装置。该装置应可使整个声级计或使用说明书指定的相关部件介入磁场中。交变磁场的频率应为50Hz或60Hz。磁场强度的实际测量扩展不确定度不应超过8A/m。7.10.2
43、.2 被试声级计应以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对工频磁场具有最大敏感度最小抗扰度)的方位放置。对要求将传声器装于延伸电缆上才能符合GB/T3785. 1. -2010的规范的声级计,工频场试验应包括传声器单元。7.10.2.3 在开始交变磁场影响试验之前,应施加如7.10.1.2所述的声信号,并应记录声级示值。当声级计介入交变磁场后,以与最初试验相同的声信号作用于传声器,并应记录声级示值。暴露持续时间至少为10s。所指示的A计权声级与介入磁场前指示的A计权声级的偏差,应使用实际测量扩展不确定度扩展。每个扩展了的偏差都应在GB/T3785. 1-2010中6.6.6给出的允差之内。注:GB/T 3785.
44、12010附录A给出的最大允许测量扩展不确定度不包括磁场强度的测量不确定度的任何贡献。7.10.3 射频试验7.10.3.1 测定射频场对声级计工作影响的设备,应符合IEC61000-4-3: 2002中第6章给定的规范。在IEC61000-4-3: 2002的附录C、D和E中,给出了为射频场抗扰度试验配套的设施的特性。产生射频场的天线如IEC61000-43:2002附录B所述。试验装置中射频场的均匀性应按IEC61000-4-3: 2002 中6.2给出的程序测定。试验的设置和试验程序应符合IEC61000-4-3: 2002中第7章和第8章给出的规范。7.10.3.2 在射频场影响试验中
45、,应将声级计设置为使用说明书声明的标称工作模式。对规定配置包括传声器带有连接电缆的声级计,传声器应置于声级计外壳中心的上方约250mm处。如果电缆长于250 mm,应往返折叠为8字型,并为等长的偶数圈。使用说明书声明的声级计参考取向,最初应与射频场的辐射器的主轴一致。7.10.3.3 如声级计具有连接接口或互联电缆的装置,应在电缆连接所有可联接的装置时,测试射频场的影响。电缆长度应为使用说明书推荐的长度。所有电缆不端接,并按IEC61000-4-3: 2002中7.3所述的方法排列,除非声级计制造者也提供了通过电缆连接到声级计的装置。在后一种情形中,应将所有装置连接在一起测定射频场的影响。7.
46、10.3.4 在有几个连接器可用于同一连接装置时,应按使用说明书中申明的对射频场具有最小抗扰度(或最大敏感度)的配置来测试射频场的影响。如被试的配置完全符合GB/T3785. 1-2010中6.6的规定,对包括在使用说明书的相容配置表中的,对射频场具有相等的或更大的抗扰度(或相等的或更小的敏感度)的其他配置,可以不再测试。7.10.3.5 在按IEC61000-4-6: 2001的要求,测试Z组手持式声级计的射频场影响时,应按要求将仿真手置于手持处或键盘附近。7.10.3.6 方均根电场强度(当未调制时应如GB/T3785. 1-2010中6.6.4的规定,调制信号的载波频率应以不超过4%的增量在26MHz500 MHz的范围内改变。在频率为500MHzl GHz时,间GB/T 3785.2-201 O/IEC 61672-2: 2003 隔不应超过2%。实际的测量扩展不确定度不应超过目标射频电场强度的十40%或0%。注:2%或4%的频率增量意味着下一个信号频率分别为前一个信号频率的1.02或1.04倍。虽然,IEC61000-4-3: 2002中规定了1%的载波频率增茧,但就本标准的目的而言,不超过2%或不超过4%的频率增量是适当。7. 10.3.7 在开始射频场影响试验前,应施加如7.10.1.2所述的声信号,并应记录声级计的示值。在每个载波频率上,应将与开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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