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 4789.25-2003 前本标准对GB/T4789.25-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酒类检验进行修订。本标准与GB/T4789.25-1994相比主要修改如下:一一按照GB/T1. 1-2000对标准文本的格式和文字进行修改。原标准的本标准中适用于发酵酒中的啤酒、果汁酒、黄酒等的检验。修改为本标准适用于发酵酒中的啤酒(鲜啤酒、熟啤酒)、果酒、黄酒、葡萄酒的检验。修改和规范原标准中的设备和材料。一修改和规范原标准中吁寻引|用标准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B/T4789.2药5-1山99归4同时废止。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z北京市卫生防疫站、中国疾病预防
2、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以贤、计融、付萍、谷京字、闰军。本标准于1984年首次发布,1994年第-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174 GB/T 4789.25-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酒类检验1 范匮本标准规定了酒精度低的发酵酒的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发酵酒中的啤酒(鲜啤酒和熟啤酒)、果汹、黄酒、葡萄酒的检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jlm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目期的引
3、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C;R!T 4789.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丁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T 1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R/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T 4789. 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3 设备和材料3. 1 现场采样用品按实际需要准备。采样箱记号笔、记录纸等。3.2 实验室检验用品见GB/T4789. 2、GB/T4789.3、GB/T4789.4、GB/T4789.5、GB/T4789. 10。4 培养基和试剂
4、V (;Vr 4789.2、GB/T4789.3、GB/T4789.4、GB/T4789. 5、GB/丁4789.1005 操作步骤5. 1 样品的采取和送检发酵酒样品的采样按GB/T4789.1执行65.2 检样的处理用点燃的酒精棉球烧灼瓶口灭阂,用石碳酸纱布盖好,再m灭菌开瓶器将盖启开,含有二氧化碳的酒类可倒入另一灭菌容器内,口勿盖紧,覆盖一灭菌纱布,轻轻摇荡。待气体全部逸出后,进行检验。5.3 检验方法菌落总数测定:按GB!T4789. 2执行,大肠菌群测定:按GB/T4789.3执行,沙门氏菌检验按GB!T4789.4执行;一一志贺氏菌检验:按GB!T4789. 5执行;一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按GB/T4789. 10执行U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