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T 8431一1998前本标准根据ISO105-B05: 1993(纺织品色牢度试验B05部分:光致变色的检验和评定对GB/T8431-1987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文本等效于ISO105-B05: 1993(E)。本次修订对GB/T8431-1987标准做了如下修改z1.根据GB/T1. 1-1993和1995.1.12修改通知,修改了封面及标题、编写格式,增加了前言和ISO前言。2.按ISO105编写程序,第2章与第3章对调,第2章加导语。3.增加了试验报告的内容。4.长度单位改为mm。5.取消ISO105-B05原注10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T8431-1987。本标准由中国纺织
2、总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会归口。本标准由中国纺织总会标准化研究所、上海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上海毛麻纺织科学技术研究所、北京毛纺织科学研究所共同起草。36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志恩、李纯、张其平、李君、郑志俊、胡芳。本标准于1987年首次发布,1998年第一次修订。GB/T 8431-1998 ISO前言IS0(国际标准化组织)为各国标准组织的国际联盟(lSO成员)。国际标准的准备工作通常由IS0技术委员会提出。各成员对技术委员会已建立的项目有兴趣,则有权参与该委员会。官方与非官方的国际组织,与ISO取得联系,亦可参与工作。IS0在电工技术标准化的一切事务中均与国际
3、电工委员会(IEC)取得紧密联系。技术委员会采纳的国际标准草案向成员传递投票,75%以上赞成方作为国际标准发布。国际标准IS0105-B02由lS0/TC38/SC1纺织品技术委员会有色纺织品和染料试验分委员会制定。该第4版作了技术修订,取消和代替了第3版(lSO105-B02: 1988)。ISO 105目前已经发布了13个部分,每个部分用一个字母表示(如A部分),版本为1978至1985年。每个部分包括一个系列篇。每篇均属于相应的部分并以两位系列数字表明(如A01篇)。这些篇现以分开文件出版,其原先部分字母头仍保留不变。IS0105-A01中给出了全部目录。37 1 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4、标准纺织品色牢度试验光致变色的检验和评定Textiles-Tests for colour fastness一一Detection and assessment of photochromism GB/T 8431-1998 eqv ISO 105-B05 : 1993 代替GB/Til1311987 本标准适用于检验和评定有色纺织品在短暂的光曝晒后的变色。这种有色纺织品曝晒后变色,但贮存于暗处后实质上会恢复到原来的颜色。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
5、性。GB 250-1995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idtISO 105斗A02:1993)GB/T 6151-1997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试验通则CeqvISO 105-A01: 1994) GB/T 8426-199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光色牢度:日光(eqvISO 105-B01: 1994) GB/T 8427一199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人造光色牢度:缸弧(eqvISO 105-B02: 1994) 3 原理将纺织品试样用高强度的光照射,但光照时间比使其产生永久性变色所需时间短得多。光照后立即用灰色样卡评定试样的变色,然后将试样贮存于暗处,再次进行评定。4 标准材料与设备4. 1 标准材料本试验
6、用的蓝色羊毛标准,为GB/T8427-1998 4. 1. 1和4.1. 2中规定的蓝色羊毛标准1和蓝色羊毛标准L2。4.2 设备4.2.1 光惊:个相关色温为5500 K6 500 K的氨弧灯。4.2.2 滤光片:在光源和试样、标准之间放一个滤光片、使紫外光谱稳定衰减。所用滤光玻璃的透光率在380nm750 nm间至少为90%;而在310nm320 nm之间则应降为0。4.2.3 遮盖物:为不透光材料,如薄铝片或用锡筒覆盖的硬卡。如试样为绒头织物,遮盖物应避免使织物表面受压。4.2.4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符合GB250。5 试样5. 1 试样尺寸不小于45mmX10 mm , 国家质量技术
7、监督局1998- 11 -26批准38 1999- 05 01实施GB/T 8431-1998 5. 2 织物:紧附于硬卡上。5. 3 纱线:紧密卷绕于硬卡上,或平行排列固定于硬卡上。5.4 散纤维:梳压整理成均匀薄层固定于硬卡上。6 操作程序6. 1 用遮盖物(见4.2.3)把蓝色羊毛标准1或蓝色羊毛标准L2(见4.1)遮盖约一半。6. 2 将部分遮盖的蓝色羊毛标准1或L2放在缸灯下,在中等有效湿度下(见GB/T8427)连续曝晒,直到蓝色羊毛标准的曝晒和未曝晒部分的色差达到灰色样卡4级。记录产生这种变色所需要的时间。在此期间,如曝晒条件发生明显变化,则需重新试验。6.3 用遮盖物(见4.2
8、.3)把试样(见5.1)遮盖约一半。6.4 将试样放在按6.2所述的同样位置和同样条件下进行曝晒,曝晒时间为蓝色羊毛标准l达到灰色样卡4级所需时间的四分之一,或蓝色羊毛标准L2上达到灰色样卡4级色差所需时间的二十五分之一(见6.2)。6. 5 从仪器中取出试样.并立即拿掉遮盖物,用灰色样卡对原样和曝晒部分之间的色差进行评级。6.6 如色差小于灰色样卡4级,则试样不具有光致变色性,无需进一步检验。6. 7 如原样和曝晒部分之间的色差大于灰色样卡4级,则需将试样在(20士2)C、相对湿度65%:J:2%的环境下放在暗处1h,如1h后仍可看出原样和曝晒部分之间存在色差,则要使试样经受常压汽蒸,以使颜
9、色进一步恢复。将需汽蒸的试样置于一个用耐腐蚀材料制成的网板上使试样未曝晒的一面向着网板。阿板放在个1L烧瓶的颈口上,瓶内有500mL缓缓沸腾的水,连续汽蒸60s 0 6.8 检查试样,确定原样和曝晒部分间的色差是否仍可看出,如果是,则用灰色样卡再行评定。7 结果的表示7. 1 如果试样经曝晒后(见6.6)立即显出的色差小于灰色样卡4级,则试样不具有光致变色性。可按GB/T 8426或GB/T8427所述的正常情况评出试样的耐光色牢度级数。7. 2 如果试样经曝晒后立即显示出的色差大于灰色样卡4级,但在按6.7调湿之后显示的色差小于灰色样卡4-5级,则试样具有光致变色性试样的耐光色牢度级数(按GB/T8426或GB/T8427测定)后面,必须加上-个括号,括号内写上P字和灰色样卡级数。例如6(P3-4),6-7(P2-3)。7. 3 如果在调温后,原样和曝晒部分之间的色差大于灰色样卡4-5级,则试样不具有光致变色性,而是属于初期低级耐光色牢度,评定试样的耐光色牢度。此外,对最初见到的变色进性评级后写在括号内。7. 4 对可能由于较低的含温量和/或较高的温度所产生的暂时的变色,这种现象的存在可以用一种热压试验来加以证实,而不能称为光致变色。8 实验报告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部分:a)本标准编号即:GB/T8431-1998; b)样品的规格细节;c) 7所表达的试验结果。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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