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用红外辐射的声传输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用红外辐射的声传输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批准实施本标准等同采用用红外辐射的声传输本标准规定了红外辐射声传输系统的传输参数本标准适用于为还原声频信号用的带有红外接收解调器接收器的头带耳机如果红外辐射接收解调器不与耳机相结合则本标准适用于接收解调器第一篇家用红外辐射声传输系统目的为了保证兼容性第一篇规定了用红外辐射对电视和家用立体声设备的声频信号进行传输的单声道和立体声家用无连线耳机的传输参数红外辐射的波长红外传输所用的波长应在之间调制信号经两次调制红外光由副载波频率调幅而副载波由声频信号调频副载波
2、频率单声道耳机所用的副载波频率中心频率应为立体声耳机左右声道的副载波频率中心频率应分别为和频偏最大频偏应为声频信号的预加重所传输的声频信号的预加重时间常数应为极性如果系统中有传声器当传声器前的声压上升时耳机的振膜应向耳朵方向移动第二篇红外辐射语言传译系统目的为了保证兼容性第二篇规定了红外辐射的无连线语言传译系统的传输参数红外辐射的波长红外传输所用的波长应为之间调制信号经两次调制红外光由副载波频率调幅而副载波由声频信号调频副载波频率副载波的频率中心频率规定如下及为了使在同一房间内的其他红外设备的干扰减至最小应能单独开启或关闭任一个副载波频偏最大频偏应为声频信号的预加重所传输的声频信号的预加重时间常数应为极性当传声器前的声压上升时耳机的振膜应向耳朵方向移动附加说明本标准由杭州通信广播电视技术研究所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