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 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检验规则GB 10053 -96 I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施工升降机(以下简称升降机)的出厂和型式检验规则c本标准适用于GBIT10052中规定的升降机c本标准不适用于电梯、矿用提升机和调度绞车UZ引用标准GBIT 10052施工升降机分类GB/T l佣54施工升降机技术条件GB 10055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T 10056施工升降机试验方法3.出厂检验3.1标志与成套性升降机的标志齐全,其附属设备、备件及专用工具、技术文件均应与制造厂的装箱单相符,并应分别符合GB/T10054中第7章的有关规定。3.2外观质
2、量检查3.2;1 目现检查,焊缝应平整、饱满,氧化皮应除尽,不应有漏焊、裂纹、夹J查、咬边、弧坑、烧穿及未焊透等缺陷。3.2.2标准节、传动系统、吊笼立柱和上下承载梁等重要焊缝,除按3.2.l条检验外,焊缝的几何形状与尺寸应符合制造标准的规定c3.2.3 紧固件应充分坚固并应牢固锁定。3.2.4升降机的涂漆应均匀、无漏涂、流淌。漆层无皱皮脱皮、气泡等缺陷。3.2.5铸件表面光洁平整,不得有砂眼、包砂、气孔、胃口。3.2.6传动齿轮箱、液压装置等充油部件均不允许出现滴汹现象,并应符合GB/T10054中4.2.l .6条的规定。3.3传动系统3.3.1 对SC型升降机,应在额定载荷的情况下检验其
3、传动齿轮、防坠安全器的齿轮与齿条的装配精度,用压铅法检查其齿面侧隙应为0.2-0.5阳,用着色法检查其接触长度,沿齿高不得小子4-0%;沿齿长不得小于50%。3.3.2对SS型升降机,传动系统各个零部件应装配良好,导向滑轮应转动灵活并能保证钢丝绳不脱槽,钢丝绳绳端在卷筒上的固定应牢固可靠并应符合GB10055中9.2.7条的规第四部分标准、规范995定,钢丝绳卷入卷筒时应排绳整齐。3.3.3对SH型升降机的传动系统,应分别按3.3. 1和3.3.2条检验。3.3.4在安装工况进行静态超载试验时,吊笼位于导轨架底部且笼底不接触缓冲器,均匀平稳、加125%的安装额定载荷,吊笼在!Onrin内,不应
4、有任何下滑现象。3.3.5升降机的钢丝绳应符合GB!0055中8.l条的规定。3.4导轨架标准节以一台升降机的额定最大提升高度所需导轨架标准节数量为受检总数,抽检其中109奋,但不少于5节,检验项目如下每节均应能不用锤击等强制方法顺利装配。b.各导轨架标准节组合时,每根立管接缝处的错位阶差,用直尺及塞尺检查,不应大于0.8mmoc.对SC型升降机的导轨架标准节组合,在各标准节齿条的联接处,检测相邻两齿条的齿周节误差不得大于0.6阳,齿高方向的阶差不得大于0.3nun,3.5 电气3.5.1 升降机主电路和控制电路的接线应符合国家有关电气标准的规定,所有电气元件的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3.5
5、.2测量电动机及电气元件(电子元器件部分除外)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MO,电气线路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lMOo3.6运行3.6.1 升降机处于工作工况,吊笼空载,按GB!T10056中3.I条规定的试验高度(以下简称“规定试验高度勺,全程升降运行,吊笼应起、制动正常,运行平稳,无异常响声。3.6.2升降机处于工作工况,传动机构的初始温度与环境温度相等,吊笼按GB/T10056中3.10.1条规定的重心位置装载额定载荷,在规定试验高度内,按规定的接电持续率全程升降运行lh,吊笼应运行平稳,起、1日j动正常,无异常响声,噪声应符合GBIT10054 巾4.2.1.24条的要求。驱动电动机的
6、温升应符合电动机标牌的规定,蜗轮蜗抒减速器油液温升不得超过创K,其他减速器和液压系统的油液温升不得超过45K。升降机的提升速度误差不得大于8o/o。3.6.3升降机处于工作工况,吊笼装载125%额定载荷并在笼内均匀布置,在规定试验高度内上下运行各三次,吊笼应运行平稳,起、制动正常,无异常响声。3.7 安全装置3.7.1升降机吊笼门联锁装置、围栏门机电联锁装置、松(断)绳保护、上下限位和极限、急停等电气安全开关,均应动作正常。3. 7.2 SS型升降机手动或自动安全装置应动作灵活,安全可靠。3.7.3各缓冲器应配备齐全,安装位置正确,功能正常。3.7.4 吊笼作坠落试验时,按下列两种条件,选择一
7、种较严酷的作为试验条件:a.升降机处于工作工况,吊笼加额定载荷,按GBIT10056中3.10. 1条规定的重心外偏位置布置。b.升降机处于安装或工作工况,吊笼内加载额定安装载荷或额定工作载荷,且均匀布置。c按GB/T10056中3.15. 3和3.15.4条的规定进行一次吊笼坠落试验,测量吊笼制动距离cSC型升降机防坠安全器坠落试验的制动距离应为0.251.20m。SS,型防坠安全器坠落996 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汇编试验应安全可靠。3.7.S 在3.7.4条坠落试验中,当防坠安全器动作时,其电气联锁安全开关也应动作,使驱动电动机主电路及制动器电路切断。3.7.6在3.7.4条坠落试验
8、中,当防坠安全器动作使吊笼停止后,升降机的结构应无任何损坏采用测量吊笼的底板四角与外笼底座间的距离来检查吊笼底板在各方向的水平度偏差的改变值,均不应大于3lnun/m。3.8交接检验根据用户要求,可对安装完的升降机按本章3.I 3.3, 3.53.7条的规定进行交接检验。3.8.1升降机处于安装工况,逐节进行不少于两节导轨架标准节的接高作业,应能顺利安装。3.8.2交接检验时,应对安装完的导轨架轴心线全高用经纬仪检查,导轨架轴心线对底座水平基准面的垂直度公差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安装垂直度公差值架设高度,m70 70句100 100- 150 垂直度公差值嘈mm不大于导轨架架设高度的一lL川口7
9、0 90 3.8.3 制造厂与用户的交接检验可在制造厂或施工现场进行。3.9 出厂检验判定规则表1 150 200 200 110 130 3.9.1 出厂检验或交接检验的主要条款为:3.2.2; 3.3.l; 3.3.2; 3.3.4; 3.5.2; 3.6.2; 3.6.3; 3.7.l; 3.7.2; 3.7.4; 3.7.5条,如受检升降机达不到不上述任何一条的规定,贝1判定为不合格品。3.9.2受检升降机虽达到3.9.1条所列重要条款的规定,但在出厂检验的其他一般条款中,同时有3条或3条以上达不到要求,则亦判为不合格品。3.9.3在进行3.4条检验时,受检标准节组合不应少于4次,并检
10、查所有联接处,按下列方法判定:a两标准节立管接缝处错位阶差检验点有10%以上点不合格时,则判为不合格:b.两标准节相邻两窗的齿距偏差和齿离方向的阶差检验点有8o/c以上点不合格时,则判为不合格。定。4型式检验4.1 型式检验规则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技术鉴定时;t,产品在结构、材料、工艺等方面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产品经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型式试验包括性能试验、可靠性试验。试验条件、内容和方法应符合GB/T10056的规4.2抽样规则检验时,被抽检的升降机总台数不得少于二台,随机抽检其中一台。4.3判定规则第四部分标准、规范9974.3.1 在进行性能试验中的重要项目稳定性试验、额定载荷试验、超载试验、吊笼坠落试验有一项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其他项目有两项达不到要求,亦判为不合格。4.3.2 可靠性试验如有一项不合格,则要Jj为不合格。性能试验一般项目达不到要求时,允许加倍抽样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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