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25.120. 10 J 62 道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8243-2012 液压板料折弯机安全技术要求Hydraulic press brakes-Safety requirements 2012-03-09发布2013-01-01实施节。31$. sA。目060,气冲4筑面句E要ti码防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 28243-2012 目次前言.m l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24 重要危险.3 5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6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的验证.7 使用信息.附录A(规范性附录)最小安全距离的计算附录
2、B(资料性附录)折弯机的停止响应时间的测量.27 附录c(资料性附录)手动送料折弯机的侧边安全防护.mI GB 28243-2012 目U昌本标准的第3章、第4章、附录B和附录C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本标准按照GB/T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锻压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0)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z佛山市南海力丰机床有限公司、南京埃斯顿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济南铸造锻压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江苏国力锻压机床有限公司、上海冲剪机床厂、安徽三力机床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建军、吴波、马立强、骆桂林、符刚、陈道宝、杨敏哲、
3、王其、陈文进。m山GB 28243-2012 液压板料折弯机安全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液压板料折弯机的安全技术要求和措施。本标准适用于冷加工金属或部分是金属材料的液压板料折弯机(以下简称折弯机),也适用于使用相同工艺加工其他材料(如纸板或塑料)的折弯机。本标准还适用于折弯机的附属装置。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造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893.2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2部分:产品安全标签的设计原则(ISO3864-2)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
4、用导则GB/T 3766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ISO4413)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584 压力机用光电保护装置技术条件GB 5226. 1-2008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IEC60204-1 :2005) GB 7247. 1-2001 激光产品的安全第1部分z设备分类、要求和用户指南CIEC60825-1: 1993) GB/T 7932 气动系统通用技术条件。SO4414) GB/T 8196 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ISO14120) GB 12265.3-1997 机械安全避免人体各部位挤压的最
5、小间距(EN349:1993) GB/T 14775 操纵器一般人类工效学要求GB/T 14776人类工效学工作岗位尺寸设计原则及其数值(DIN33406) GB/T 15706.1-2007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1部分:基本术语和方法(ISO12100-1:2003) GB/T 15706.2-2007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2部分:技术原则CISO12100-2: 2003) GB 16754一2008机械安全急停设计原则(ISO13850: 2006) GB/T 16855.1-2008机械安全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第1部分z设计通则CISO13849-1: 2006) GB/T
6、 16856.1机械安全风险评价第1部分:原则(ISO14121-1) GB 17120锻压机械安全技术条件GB 17888.1 机械安全进入机械的固定设施第1部分:进入两级平面之间的固定设施的选择(ISO 14122-1) GB 17888.2机械安全进入机械的固定设施第2部分:工作平台和通道(ISO14122-2) GB 17888.3机械安全进入机械的固定设施第3部分z楼梯、阶梯和护栏(ISO14122-3) GB 17888.4机械安全进入机械的固定设施第4部分:固定式直梯(ISO14122-4) GB/T 18153 机械安全可接触表面温度确定热表面温度限值的工效学数据(EN563)
7、 GB 18209.2机械电气安全指示、标志和操作第2部分:标志要求(IEC61310-2) 1 GB 28243-2012 GB/T 18831-2010机械安全带防护装置的联锁装置设计和选择原则(lSO14119 :1 998 + Amd. 1: 2007) GB/T 19671-2005机械安全双手操纵装置功能状况及设计原则(lSO13851: 2002) GB/T 19876-2005 机械安全与人体部位接近速度相关防护设施的定位CISO13855: 2002) GB 23821 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股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ISO13857) GB 24388折弯机械噪声限值3 术语和定义
8、GB/T 15706. 1、GB/T15706.2和GB1712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 滑块beam 装有模具的做往复运动的折弯机工作部件。3.2 消隐blanking 光电保护装置的可选功能之一,可以使光电保护装置的部分检测区域受到抑制(即成为检测盲区,部分光束被禁用)。3.3 自动循环cycle-automatic 操作循环可以连续或间断地重复操作模式,在此模式下,折弯机启动后所有功能在无需手动介入的情况下完成。3.4 工作循环cycle-operating 滑块从循环的起点(通常为上死点)到下死点再回到循环终点(通常为上死点)完成的运动过程为一个循环。工作循环包
9、括上述运动过程中的所有操作。3.5 单次循环cycle-single 滑块的每一操作循环必须由操作者强制启动的操作模式。3.6 死点dead centres 滑块运动轨迹的极限位置。对上动式折弯机,滑块运动轨迹的最下极限位置,称为下死点CBDC); 滑块运动轨迹的最上极限位置,称为上死点CTDC);对下动式拆弯机,死点与上述相反。3. 7 3.8 液压板料折弯机hydraulic press brake 通过液压传动方式将能量传送给运动模具部件,沿直线在狭长模具上将板材折弯成型的一种机器。有限运动控制装置Iimited movement control device 寸动装置inching d
10、evice 将折弯机运动部件的行程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的控制装置,以使风险尽可能减至最小。只有断续地操作该装置,才会有进一步的运动。GB/T 15706.1-2007,定义3.26.9J3.9 监控monitoring 一种安全功能,如果一个部件(元件)不再能够行使其功能或由于加工条件的改变使再进行工作过2 GB 28243-2012 程会产生危险时,发出安全信息。3. 10 抑制muting 由控制系统的有关安全部件对一种或几种安全功能的暂时自动中止。3. 11 总停止晌应时间overall response time 系统停止性能overall system stopping performa
11、nce 指从开始启动保护装置到危险运动停止或机器进入安全状态所经历的时间。3. 12 冗余技术redundancy 多重器件或系统,用于确保一路失效时,另一路能有效地执行所要求的功能。3. 13 支撑阔restraint valve 防止滑块因重力而下落的液压闹。3. 14 单次行程功能single stroke function 限制滑块动作一个工作循环的特性,即使行程控制装置(如脚踏开关)始终处于操作位置,滑块也只能运动一个工作循环。3.15 下动式抚弯机up-stroking press brank 工作行程时滑块向上运动的折弯机(与上动式折弯机相反)。4 重要危险4. 1 按GB/T1
12、6856. 1进行风险评价得出的重要危险清单见表104.2 风险评价包括对进入危险区的操作人员和其他人员产生的风险,同时应考虑预定使用条件(见GB/T 15706. 1-2007中的5.3)下可能发生的危险。4.3 应按照GB/T16856.1对其他危险进行分析和风险评价。表1重要危险、危险区域和保护措施序号危险危险区域GB/T 15706. 1 保护措施(本标2007中的章节准的相应章节)机械危险操作危险区24.2 5.1、5.3-5.5机床部件或工件产生的危险一一一上下模之间z机械内部能量积聚而产生的一一折弯机的运动部件和固定部件之间;危险,例如:一一移动的工件;4.2 5.8.3 一一-
13、弹性元件(弹簧); 翘起的工件和其他部件之间;一一高压液体和气体一一运动的定位或计量装置(如挡料或推料1.1 挤压危险装置); 1. 2 剪切危险一一-运动的托料装置;5.3-5.6、1. 3 切割或切断危险一一防护装置;4.2.1 7. 1. 2h)-缠绕危险操作危险区以外z7. 1. 2i) 1.4 一一运动的物体形成的危险区域1.5 吸人或卷入危险3 GB 28243-2012 表1(续)序号危险危险区域GB!T 15706. 1一保护措施(本标2007中的章节准的相应章节电气、液压和气动设备运动部分F1.6 冲击危险电机和其他驱动机械装置z4.2.1 5.6 机械操纵装置高压流体喷射危
14、险液压系统、气动系统5.2.2.4、1. 7 4.2.1 5.8.3 2 电气危险人体与带电体接触(直接电气设备2.1 接触)人体与由于故障条件下而变4.3 5.8.1 2.2 成带电体零件的接触(间接电气设备接触)3 热危险热危险对可能触及的人员产液压系统零部件3.1 4.4 5.8.2 生烧伤和烫伤4 噪声危险4.1 噪声危险会导致听力受损折弯机存在损害听力风险的区域4. 5 5.8.5 5 辐射危险5.1 激光折弯机存在激光风险的区域4. 7 5.8.6 6 机械设计时忽略人类工效学原则而产生的危险由于不利于健康的姿势或过6.1 度劳累而导致的危险5.8.8 6.2 没有合理考虑手-臂、
15、脚-腿而导致的危险不合理的局部照明而产生的5.8.8.2、6.3 危险7. 2. 2d) 人为差错、人为习惯而产生工作位置,控制、调整、维修保养和操纵的任5.4.5.1、4.9 6.4 何区域5.4.5.4、的危险5.4.3、5.4.6由于手动操纵装置不合理的设计、安装位置和识别而产5.4.5、6.5 5.8.8.2 生的危险6.6 由于显示装置不合理的设计或安装位置而产生的危险5.8.8.2 4 GB 28243-2012 表1(续)序号危险危险区域GB/T 15706.1一保护措施(本标2007中的章节准的相应章节7 意外起动,意外起程/超速7.1 控制系统失效/错误指令模具及其关联区域:
16、5.2-5.5 7.2 任何中断后能量供给的恢复一一上下模之间;5. 4. 1. 1 7.3 外界对电气设备的干扰一一折弯机的运动部件和固定部件之间:5.4.1 一一移动的工件;7.4 软件出错一一翘起的工件和其他部件之间;5.4.2、一一运动的定位或计量装置(如挡料或推料5.3. 12. lf) 7.5 操作者的人为操作失误装置); 4.9 5.3、7.2.28 动力供给故障一一运动的托料装置;5. 4. 1. 1 9 控制回路故障一一防护装置5.2-5.5 10 安装错误模具4.9 5.3.24 5.2.2.4、5.2.2.7、操作过程中的突然解体断11 机械、电气、液压和气动设备5.2.
17、2.8、裂或破裂)5.2.2.9、4.2.2 5.4.4 12 坠落或飞出的物体或液体机器元件、工件和模具5.3.24 13 机器失稳/过度倾斜折弯机周围的地面5.8.4、7. 2. 2d) 14 人员的滑倒、绊倒或跌落(与所有相关的高处作业;4. 10 5.7 机器有关)折弯机周围的地面5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5. 1 总则折弯机的设计、制造应符合GB17120的规定,还应按照GB/T15706. 1对本标准未涉及的一般性危险予以考虑。5.2 基本设计要求5.2. 1 防止滑块意外下落(上动式折弯机)5.2. 1. 1 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防止工作过程中滑块的意外下落(重力超过150N)而产
18、生的危险:一一机械支撑装置;一一液压支撑装置;一一只有一个支撑阔的液压支撑装置与一个机械支撑装置的组合。操作人员可能进入模具危险区时,无论何时滑块停止,支撑装置应能自动工作。5.2. 1. 2 未采用机械支撑装置而又存在滑块意外下落的风险时,液压支撑装置应由以下之一组成:a) 采用两个独立的支撑滑块或回程的油缸,每个油缸的支撑装置都具有支撑滑块质量的能力。5 GB 28243-2012 b) 每个独立动作的油缸设置两个串联的液压支撑阀(即每个独立动作的油缸应设置冗余的支撑阅)。液压支撑阔应采用法兰或焊接等形式的硬管与油缸油口连接,不应采取压装配、胶结圈或其他类似方法。5.2. 1. 3 如果折
19、弯机仅有下列工作方式之一时允许配备一个液压支撑阅或机械支撑装置z一一自动操作;一一固定的封闭式防护装置;一一低闭合速度的止-动控制装置。5.2. 1. 4 应有可自动检测支撑装置是否正确运行的系统,且系统故障时折弯机不应行程动作。5.2.2 液压和气动系统的通用要求5.2.2. 1 液压和气动系统应符合GB/T3766和GB/T7932中的安全要求。5.2.2.2 应配置有过滤器和压力调节阀。5.2.2.3 设计应确保工作压力保持在允许范围内。5.2.2.4 承受压力的透明器具(如玻璃、塑料)在不影响可视性的情况下,应进行防护,以免意外破损时对人员的伤害。5.2.2.5 所有的管路、管路配件、
20、气液通道、油箱和加工孔应去除毛刺和残渣。5.2.2.6 管路应保持连接通畅,应采取措施防止热膨胀引起的损害,刚性管路应间隔地进行固定支撑,以避免振动或移动。应避免软管的缠绕、非正常的扭曲。5.2.2.7 压力下降可能会导致滑块意外危险动作处不应使用软管;管子和连接件应能防止压力下降。5.2.2.8 闹不应仅依靠连接管路支撑。5.2.2.9 控制阀和其他控制或显示元器件(如调压阀、压力表等)应安装在便于接近和不易损坏处。5.2.2.10 手动阀或机械操纵阔(有别于电动控制阀)的动作恢复应灵活可靠,如当阀的操纵件释放后,阀自动回复到安全位置。5.2.3 液压系统5.2.3.1 如采用可控重力下落使
21、模具快速闭合,用以支撑滑块的油缸内所有的液压油应流经主控制阀或带冗余和监控系统的阀。5.2.3.2 当产生压力的机构停止工作时,含有蓄能器的液压系统蓄存的能量不允许产生任何危险动作,应允许流体压力下降,如不可能,压力回路应配备有于动卸荷间以及有关符合蓄能器规定所要求的其他装置(如安全阀和压力表等),并应贴有清晰的危险警告标志。5.2.3.3 液压系统回路应使用安全阀进行保护。安全间应使用工具才能调整,且安全阀的调定压力不应高出系统最大工作压力的10%。5.2.3.4 对于上动式折弯机,为了避免工作压力意外剧增而对油缸下腔造成的损害,应设置一个用于油缸下腔的安全阀。该间应带锁定装置(如铅封)以防
22、止未被授权的调整。阀的调定压力应至少高出系统最大工作压力10%。5.2.4 电气系统5.2.4. 1 折弯机的电气设备应符合GB5226. 1的规定。如电源、实际环境和工作条件不同于GB 5226. 1-2008中4.3和4.4的规定时,应由制造者和用户协商解决。5.2.4.2 急停应属于0类停止(见GB5226. 1-2008中的9.2.5.的,急停应能停止所有危险动作(如滑块、后挡料、托料等)。5.2.4.3 双手操纵装置应符合GB/T19671的规定。5.2.4.4 操作面板和悬挂在折弯机上的控制装置的最低防护等级为IP54(见GB4208)。GB 28243-2012 5.2.4.5
23、控制装置外壳的防护等级为IP54(见GB4208)。5.2.4.6 除中线及保护接地导线外,其余导线的标识应符合GB5226. 1-2008中的13.2.405.2.4.7 止-动控制装置、寸动装置和控制系统的操作部分间的连接,不应只靠一个继电器。短路不应造成意外起动。5.3 操作危险区的机械危险5.3. 1 一般要求折弯机的操作危险区主要为折弯机正面的模具及其关联区域,如运动托料、运动挡料和翘起的工件,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相应的危险。5.3.2 安全防护装置设计者、制造者及供应商在考虑折弯机的严重危险和操作模式的基础上,选择符合GB/T15706. 1 和GB/T15706.2规定的能将风险降
24、至最低的安全防护装置对操作者进行安全防护za) 封闭式模具zb) 固定防护装置;c) 带或不带防护锁的联锁防护装置;d) 光电保护装置;e) 止-动控制装置与低速闭合(不大于10mm/s)联合使用;f) 扫描系统。5.3.3 安全防护措施组合所选用的安全防护措施组合应能保护所有暴露于危险区域的人员,如正在进行操作、调试、保养、维修、清洁和检查活动时所有可能进入危险区域的人。5.3.4 从前面(正面)进入危险区5.3.4. 1 手动上料和/或手动下料的折弯机,其安全防护系统不应只使用封闭式模具和固定式防护装置,应配有一个或多个安全防护系统,如带或不带防护锁的联锁防护装置、光电保护装置(包括激光保
25、护装置)、止-动控制装置、扫描系统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在安全系统未连接的情况下,折弯机不应以超过10mm/s的速度运行。5.3.4.2 自动循环且带有自动送料和下料的折弯机应配有一个或多个安全防护系统,如带或不带防护锁的联锁防护装置、光电保护装置(包括激光保护装置)、止-动控制装置、扫描系统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防止人员进入或站立在安全防护区域内。5.3.4.3 仅有自动循环模式且带有自动送料和下料的折弯机,工作和调整模式不需人员介入情况下才可设计为只使用封闭式模具或固定防护装置。5.3.5 连接类别与安全防护装置相连接的控制系统应至少与这些安全装置的要求属于同一类别。5.3.6 封闭式模
26、具封闭式模具应是本质安全的,模具开口和相关间距应符合GB23821的要求且应避免任何附加的挤压危险。封闭式模具外部任何可能造成挤伤的区域应按照GB12265.3-1997中表l的要求进行防护。7 GB 28243-2012 5.3.7 固定式防护装置固定式防护装置应符合GB/T8196的规定。该装置牢固安全地连接在机器、其他刚性构件或地面上。开口应符合GB23821的要求。5.3.8 联锁防护装置联锁防护装置应符合GB/T8196的要求,避免在任何危险运动过程中人体进入危险区;只有防护装置关闭后才能启动工作行程;联锁装置应按照GB/T18831的要求设计和制造,控制系统与安全相关的部件应符合G
27、B/T16855.1-2008规定的4类要求。5.3.9 防护锁联锁防护装置应符合za) 带防护锁的联锁防护装置应能防止在任何危险运动解除之前开启防护门;b) 不带防护锁的联锁防护装置应设计成在进人危险区域前停止危险动作。5.3. 10 超前打开功能当联锁防护装置要求具有超前打开功能时,应符合超前打开联锁防护装置的要求。5.3. 11 联锁防护装置作为可控防护装置如将联锁防护装置作为可控防护装置使用,应禁止人员站在防护装置和危险区域之间,应附加安全防护装置保护。附加的安全防护装置可是光电保护装置或固定式防护装置,或是符合GB/T15706. 2-2007中5.3.2.5、GB/T18831规定
28、的联锁防护装置。5.3. 12 光电保护装置5.3. 12. 1 光电保护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8 a) 光电保护装置应符合GB4584的要求。b) 只能通过光电保护装置检测区进入危险区,应提供附加的安全防护装置,阻止从其他方向进入危险区(5.3.22和5.3.23规定的除外)。如果操作人员可能站在光电保护装置和危险区之间,则应采取附加措施,间隙不大于75mmo d) 只要身体的任何部分挡住光电保护装置,任何危险动作应停止,亦不可能启动。e) 复位装置应设在能清楚地看到危险区的地方。每个检测区复位装置不超过一个。如果折弯机的侧面和后部使用光电保护装置,则每个检测区都应该有一个复位装置。f) 使用
29、消隐功能以后相应的安全距离应足够,以保证在危险消失之前不能到达危险区域(见附录A中的表A.1)。应采取措施防止用户擅自增大消隐范围。g) 如果光电保护装置使用附加反射器,且附加反射器放在检测区内,则附加反射器的结构形式应保证在整个检测区域内探测到不小于试件尺寸的物体。h) 用光电保护装置循环启动时:1) 检测精度应不超过30mm(见附录A);2) 如果在折弯机前面使用了附加的安全防护装置,它们应当是永久固定的(比如焊接)固定式防护装置或联锁防护装置;如果身体的任何一部分在危险区内,光电保护装置应处于遮光状态,工作循环不得启动;3) 第1个循环开始前,应手动执行复位功能(如按按钮、踩脚踏); 的
30、折弯机启动工作运动应受到预置时间的限制,从上次操作循环结束起到本次启动动作,预GB 28243-2012 置时间不大于30s;如果超过预置时间,光电保护装置应进行复位;5) 如采用多个光电保护装置,只能选择在折弯机前面的一个进行循环启动。i) 通过选择开关关闭光电保护装置的同时也应关闭其指示灯。5.3. 12.2 光电保护装置可采用以下定位和安装方式:a) 垂直方式。定位和安装如图1所示,要求如下:1) 工作台高度不低于850mm时,光电保护装置的有效保护高度最小为800mm。如果工作台的高度低于850mm,则光电保护装置应增加相应的保护高度。工作台与光电保护装置底部垂直方向的重叠尺寸b至少应
31、为50mm(见图1)。2) 光电保护装置的顶部离水平基准面的最小高度c为1600 mm。如果有附加安全防护装置能防止靠近危险区,则相应光电保护装置的保护高度或尺寸c可以减小。3) 如果没有附加距离C(见附录A)时,光电保护装置的检测精度不应大于14mm。的最小安全距离d应按附录A中的公式计算,但不能小于100mm。5) 当垂直光电保护装置不能安装在折弯机的本身机体上时,产生的缝隙或缺口应采用固定式防护装置或联锁防护装置或附加光束防护。的固定式防护装置的防护栏杆间、机体与固定式防护装置或联锁防护装置或光束的边缘之间的距离应符合GB23821的规定。1-d EEEmu-54 EE-咀-HEEhuE
32、E-HEE 之S3 说明:a一一工作台高度zb一一重叠距离;C一一光电保护装置顶部高度pd一一安全距离回l一一托料52一一附加的光束或防护装置;3一一最大距离。图1垂直方式光电保护装置的定位和安装b) 水平方式。定位和安装如图2所示,要求如下:1) 工作台的高度a不小于800mm且不超过1200 mm时,光电保护装置可采用水平安装形式,如图2所示;工作台与光电保护装置下边缘的重叠尺寸b最小为50mmo 2) 总停止响应时间小于或等于200ms时,最小安全距离d应至少为1000 mmo总停止响应时间超过200ms时,响应时间每增加10ms,安全距离应在1000 mm的基础上增加20 mm 9 G
33、B 28243-2012 3) 从折弯中心线开始550mm以内距离,光电保护装置的检测精度不应超过40mm;超过550 mm,检测精度不应超过75mm。4) 当光电保护装置不能水平安装在折弯机的本身机体上时,产生的缝隙或缺口应采用固定式防护装置或联锁防护装置或采用附加光束防护。5) 固定式防护装置的防护栏杆之间、机体与固定式防护装置或联锁防护装置或光束的边缘之间的距离应符合GB23821的规定。d /?。说明za一一工作台高度zb一一重叠距离;C一一光电保护装置高度zd一一安全距离。1一一托料:2 最大距离;3 光电保护装置可能的安装位置54 水平基准面。图2水平方式光电保护装置的定位和安装c
34、) 有角度方式。当使用有角度方式定位和安装时,光电保护装置在垂直和水平位置时应符合a)和b)的规定。如果光电保护装置能从垂直位置调整到小于450;其检测精度应满足表A.1。d) 组合方式。当使用组合方式定位和安装时,它应达到上述a)和b)所能达到的防护水平。对于下动式折弯机,从工作台位置的最低点开始计算。5.3.12.3 激光(光电)保护装置5.3. 12.3. 1 激光(光电)保护装置应和机器的工作台长度相匹配。5.3. 12.3.2 激光(光电)保护装置适用于V型模具,制造商提供的机器说明书中应说明可以使用的模具。应提供附加的安全防护装置,阻止从其他方向进入危险区。5.3. 12.3.3
35、激光(光电)保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 激光(光电)保护装置应符合GB4584的光学要求。b) 保护区须靠近上模。该保护区域应符合以下要求:1) 检测精度不大于14mm,保护区域在上模中心线的下延垂直平面,向下延长面的误差不能超过垂直面(折弯线)后2.5mm; 2) 保护区域至少能保护折弯前15mm的区域。c) 抑制或消隐保护区域,其折弯速度不大于10mm/s并且有止-动控制装置;速度超过10mm/s 时能保证机器停止折弯动作。d) 对于特别的操作模式,如盒子模式折弯,在消隐区域时需采取下列保护措施:10 GB 28243-2012 1) 通过模式选择方可切换到特殊运行模式;2) 当特殊模式
36、被激活时,应提供特殊的指示装置;3) 和止-动控制装置配合使用的情况下,折弯机下压过程中,只有在闭合速度不大于10mm/s 时才可能使用消隐功能;的特殊运行模式在以下情形时应能自动解除:一-机器每次打开电源时;一改变操作模式后;一-改变数控系统的程序后;5) 消隐也可在快速下压(速度超过10mm/s)的闭合过程中使用,在每次折弯过程中由控制系统激活(如由数控系统发出控制信息决定消隐或者不消隐折弯);每次折弯需要消隐时,消隐功能运行之前操作员需要单独地确认操作(如按压按钮或者踩踏脚踏开关)。e) 操作者能通过显示器看到激光(光电)保护装置的操作模式。f) 在选定合适的操作模式下,在检测区域存在任
37、何中断时,折弯机运行速度应不能超过10mm/so 5.3.13 安全距离不带防护锁的联锁防护装置、光电保护装置的安装位置应保证操作危险区内的危险运动结束前操作者不能到达危险区。安全距离应根据折弯机总停止响应时间和操作者接近危险区域的运动速度来计算,见GB/T19876和附录Ao5.3.14 止-动控制装置止动控制装置与低闭合速度联合使用时,应采取措施确保速度不能超过10mm/so如果其他操作模式允许速度高于10mm/s,则低速应通过操作选择开关来进行手动选择,此选择开关应能在启动止动控制装置的同时自动设置低速。止-动控制装置应由有如下动作位置的单一操作器组成:一一位置1.停止;一一位置2:运行
38、;-一一位置3:再停止。操作器处于位置3后,操作器必须回到位置1才能重新启动。当止-动控制装置是脚踏开关时,操作力应超过某一压力才能使其到达位置3,但不能超过350N。止-动操作装置和控制系统的操作部件之间应硬件连接且不能仅依靠一条连接线路。应防止由于止-动控制装置与控制系统之间的短路而引起的意外启动和元法停止的危险。5.3. 15 抑制5.3.15.1 只有在非危险的闭合行程时才能抑制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功能。5.3. 15.2 如果安全防护装置受到抑制,到达抑制作用点以后,低速闭合的止-动控制装置应自动启动。下次闭合行程的抑制作用点外,安全防护装置应再次有效。5.3. 16 自动交替的安全防
39、护方法作为止-动控制装置使用的脚踏开关可以和高闭合速度以及光电保护装置或不大于10mm/s的低闭合速度联合使用。对于使用脚踏开关实现循环启动的自动交替的安全防护方法,应提供如下条件:a) 在选定TDC处的交替启动条件为:1) 光电保护装置未被遮光时,高闭合速度;11 GB 28243-2012 2) 光电保护装置被遮光时,仅低闭合速度。b) 高速闭合时,光电保护装置被遮光或放开脚踏开关,滑块应停止或返回上死点。c) 遮光后重新启动,开始条件为在选定上死点处。还应提供抑制功能。5.3. 17 滑块行程停止滑块快速闭合行程过程中,停止信号发出后滑块应停止或返程;滑块折弯过程中,停止信号发出后滑块行
40、程应停止。折弯机在运动过程中以及下列情况下,滑块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停止z一一闭合行程过程中,安全防护装置动作;一一急停装置动作;一一选择装置动作;一一止-动控制装置停止。行程停止后,在启动和复位安全功能之前应保持停止状态。5.3. 18 工件翘起造成伤害的防护应采取措施减少折弯过程中金属板料运动对人员造成伤害的风险。因此,危险闭合运动过程中应激活相关保护装置。同时可采用如下措施:a) 降低折弯速度;b) 降低回程速度,直至运动的模具部件与工件不接触;c) 使运动的模具部件元自动返程功能,避免模具抬起时工件落下造成伤害pd) 提供工件支撑和/或夹持装置,例如机动或数控托料装置。5.3. 19 同等
41、水平的保护对每个操作者都应提供同等水平的保护。如果折弯机只是设计用于低速闭合(不大于10mm/s) 和可能有多于一个的操作者,则应为折弯机提供下述装置:a) 对每个操作者都提供一个止-动控制装置;或b) 采用保证对每个操作者进行同等水平的保护装置。5.3.20 后挡料(包括后托料)5.3.20. 1 后挡料(包括前托料)的设计应确保操作者不能通过将手臂越过模具对其进行调整。5.3.20.2 应采取以下措施保护操作者免受运行的后挡料的伤害,既可单独使用,也可联合使用:a) 应通过操作者启动才能运行。b) 可实现速度区域划分,在规定区域内可降低运行速度(小于等于2m/min)或眼制撞击力(不大于1
42、50N)。此降速点离可能造成伤害的点(例如后挡料与工件定位点之间、后挡料与模具之间)应至少为50mm。5.3.21 从侧面进入操作危险区折弯机应提供防护装置,防止从折弯机侧面到达危险区域(见附录C中的示例)。应按照GB/T18831 的规定与控制系统联锁,当防护装置被打开时闭合行程不能启动,且当闭合行程运行时防护装置被打开,则闭合行程应能立即停止,应符合GB/T16855. 1-2008中的类别1。折弯机和关闭的侧防护装置之间应不能站人。联锁装置应能中止所有危险动作(如滑块、后挡料、托料、必要的操纵装置)。如需在联锁的侧防护装置打开时工作,则应提供与低闭合速度(不大于10mm/s)联合使用的止
43、-动控制装置。, GB 28243-2012 5.3.22 从后面进入操作危险区5.3.22. 1 应采取如下方法防止从后面进人危险区域,可单独使用,也可联合使用:a) 联锁防护装置或联锁防护装置与固定式防护装置的组合;b) 光电保护装置。5.3.22.2 如采用光电保护装置从后面对滑块的危险动作和后面的辅助装置的定位动作进行安全防护,光电保护装置应至少有两光束(见GB/T19876-2005中的6.1.的。当采用两光束时,它离最近的可能造成伤害点的安全距离应至少为1200 mm;当采用三光束时,安全距离至少为1000mm。光电保护装置应能自动自检,并应在折弯机的后面提供复位装置。5.3.23
44、 其他要求5.3.23. 1 折弯机的设计应确保上模安全和牢固的锁紧。模具可采用机械紧固装置或其他可靠的方法进行固定,确保在某一零件损坏或动力失效的情况下元危险。5.3.23.2 折弯机上所有紧固件应采取防松措施。5.3.24 对被困人员的解救措施应提供对被困人员的解救措施,如通过特殊操作使模具能够开启。5.4 控制系统5.4. 1 控制功能5. 4. 1. 1 液压、气动和电气控制系统的有关安全部件应符合GB/T16855. 1的规定,控制系统应具有安全功能,其设计应保证发生下列情况后,控制系统应重新启动,才能执行折弯工作:a) 改变循环启动、生产或操作的安全系统模式;b) 任何一个联锁防护
45、装置关闭;c) 安全系统手动复位;d) 任何一个操纵动力失效;e) 去除任何一个联锁的机械抑制装置。5.4.1.2 在下列情况下,如安全系统(如联锁防护装置、光电保护装置等)介入,应有手动复位装置,恢复其给定的安全功能,复位装置应布置在可清楚地看到危险区域的地方,但应在危险区外。复位功能应符合GB/T16855.1的2类:a) 如果有人通过联锁防护装置,且进入危险区。b) 如果在工作循环的危险运动过程中光电保护装置被中断。光电保护装置用于单次行程模式下进料侧的防护,而不用于循环启动,复位功能与启动装置联合使用时除外。c) 如果使用光电保护装置保护折弯机的侧面。5.4. 1. 3 在操作侧装有光
46、电保护装置、联锁防护装置的折弯机,如果光电保护装置、联锁防护装置或控制系统中的任何一个安全相关部件出现故障,则应符合下列要求:a) 不能出现意外启动;b) 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功能应保持;c) 危险运行过程中应能停止折弯机;d) 控制系统在危险的闭合行程时应能立即停止折弯机,但如果是在非危险的闭合行程中,或冗余控制系统中的一路出现故障,最迟可在操作循环结束后停止折弯机;e) 控制系统在故障消除前应能防止下一个操作循环的启动。13 GB 28243-2012 控制系统中用于滑块启动和停止功能的安全相关部件应符合GB/T16855. 1-2008中的4类要求(即应冗余和监控)。启动和停止功能应通过硬
47、件实现。注:本条不适用于只在自动循环工作中自动送料和出料并装有带防护锁的联锁防护装置的折弯机和设计为只用于与低闭合速度联合使用的进行止-动控制的折弯机,也不适用于动力驱动的托料装置和后挡料。5.4. 1. 4 冗余和监控应是两个功能系统。任一系统都应可以独立停止危险运动,而与另一系统的状况无关。若监控到系统失效,应防止启动下一闭合行程。如果系统能自显故障(即其功能的丧失能防止下一操作循环),则不需要监控。每个独立动作的油缸应具有冗余和监控功能。注z机械连接同步的多个泊缸(如使用同步扭轴),应被视作一个泊缸。5.4. 1. 5 应对抑制功能进行监控。5.4. 1. 6 可编程后挡料和动力驱动的托
48、料装置的控制系统应至少达到GB/T16855.1-2008中的B类要求。5.4.2 可编程电气系统(PES)及其安全相关功能5.4.2.1 PES的使用不应降低本标准中要求的安全功能。5.4.2.2 采用PES控制滑块的运行时,相关的安全功能不应仅仅依赖于PES,PES能满足本标准安全要求的除外。5.4.2.3 监控功能可通过PES来实现。5.4.3 选择开关5.4.3. 1 折弯机上应有对循环启动或安全系统不同操作模式进行选择的选择开关。选择开关在设计上应保证在任一非工作位置,应通过接触元件的强制断开操作或冗余和监控硬件将其完全隔离。如开关处于中间位置,则机器不可能操作。控制系统应确保在选择操作规范时不可能对机器进行任何起动操作。5.4.3.2 选择开关可以对合适的安全防护模式进行选择,安全防护模式可以是两个或多个防护/保护装置。如果提供了两个或多个选择开关,并且安全防护模式与控制系统相连接,则被选择的操作模式应能自动地与相应的安全防护模式连接。5.4.3.3 如果折弯机由多个操作人员操作时,应对每个操作者提供相同等级的保护。如果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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