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 GB 50287 - 2006 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ode for hydropower engineering geological investigation 实施2006 -11 -01 发布2006 - 07 - 20 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e|国计到l饵版川私P 3 /N : 1 5801 77.115 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统一书号:1580177 115 定价:33.00元f.9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ode for hydropower engineering g
2、eological investigation GB 50287 - 2006 主编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0 6年11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66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87-2006,自2006年11月1日实施。其中,第5.2.8、5.3.3、6.2.4、6.3.1(1、2、3、4、6、7、8、9)、6.4.1(1、2、3、4、5、6、7、8、10、11、12、14)、6.4.3、6.5.1、6.8.1 (1、2、3、
3、4、5、6、7、9、10、12、13、14)、6.9.1、6.10. 1、7.3.4、8.2.2、8.2. 4、8.3.1、9.4.2、9.5.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287-99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范明明础察剧勘山山国质肌咽地肮-E2 吐且很心民工E叭电GM俨发力bh 4, 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主编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4层)(邮政编码:100038 电话:6390643363906381) 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世界知识印刷厂印刷, f丁。中华人民共和国
4、建设部二00六年七月二十日850 X 1168毫米1/32 7印张178千字2008年11月第l版2008年11月第1次印刷印数1-10100册* 统一书号:1580177 115 定价:33.00元前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函(2005J124号文4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安排修订的。原电力工业部电计(1993J567号关于调整水电工程设计阶段的通知),将水电工程设计阶段调整为规划、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招标设计和施工详图设计五个阶段。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28799的内容与上述阶段划分不完全配套。为适应水电建设发展的需要,统一规定
5、调整后各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的任务、内容、工作方法及技术要求,提高工程地质勘察成果的质量,在总结近年已建和在建大型水电工程地质勘察经验,吸取有关科技攻关成果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本规范基本上保持了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28799的适用范围、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对部分章节和内容作了补充、调整和修改,现共分为9章和17个附录,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规划阶段工程地质勘察,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招标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施工详图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和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地质勘察。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主要增加和调整了如下内容:增加了术语和符号、预可行
6、性研究阶段和招标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及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地质勘察,调整了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的内容;增加了附录E岩体结构面分级、附录G岩体卸荷带划分、附录P岩体地应力和岩爆的判别、附录Q外水压力折减系数;附录D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取值中增加了坝基岩体允许承载力的经验取值及岩体和结构面的抗剪强度参数建议值;附录J围岩工程地质分类中增加了围岩初步分类的内容。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反馈给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
7、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政编码:100011)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参编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王惠明彭土标李文纲袁建新王文远万宗礼杨益才单治钢米应中胡大可邵宗平王自高谢树庸邱永碟邹文志王志硕阜 2 目次1总则(1 ) 2 术语和符号(2 ) 2. 1 术语(2 ) 2.2 符号(3 ) 3 基本
8、规定(5 ) 4 规划阶段工程地质勘察(8 ) 4.1 般规定( 8 ) 4.2 区域地质和地震(8 ) 4. 3 水库( 9 ) 4.4坝址门们4. 5 长引水线路(1 1) 4. 6 勘察报告门幻5 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14 ) 5.1 一般规定( 14) 5.2 区域构造稳定性(14) 5. 3 水库(16) 5.4 坝址( 2 0 ) 5. 5 引水线路.,( 2 3 ) 5. 6 厂址(2 6 ) 5. 7 泄洪建筑物门5. 8 天然建筑材料(2们5. 9 勘察报告( 28) 6 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30) 6.1 一般规定们 1 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72)
9、 9. 4 ( 3 1 ) 水库6. 2 9. 6 施工详图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附录A工程地质勘察报告附图、附件附录B喀斯特渗漏评价附录C浸没评价附录D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取值附录E岩体结构面分级附录F岩体风化带划分附录G岩体卸荷带划分.附录H边坡稳定分析附录I环境水对混凝土的腐蚀评价附录J围岩工程地质分类附录K岩土渗透性分级附录L土的渗透变形判别附录M士的振动液化判别附录N岩体结构分类附录。坝基岩体工程地质分类附录P岩体地应力和岩爆的判别附录Q外水压力折减系数本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招标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7 6 ) 9. 5 ( 37) 混凝土重力坝(39) 土石坝6. 3 6.4
10、混凝土拱坝(43) 6.5 . (81) ( 4 5 ) 隧洞渠道6. 6 . (84) . (47) 6. 7 ( 87) 地下厂房系统(48) 6.8 ( 9 5 ) 地面厂房系统(50) 6. 9 ( 9 6 ) 溢洪道(52) ( 5 3 ) 通航建筑物主要临时建筑物(54)6. 10 6.11 6. 12 ( 54) 6.14 勘察报告(5日招标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57) 天然建筑材料6. 13 (1 10) 7 (111) ( 57) 一般规定7. 1 工程地质复核(57) 7.2 (1 19) (1 20) (1 23) 专门性工程地质问题勘察(58)临时(辅助)建筑物(60)
11、 水库移民集中安置区与专项复建工程天然建筑材料(6 1) ( 6 1 ) 7.3 7.4 7.5 (127) ( 62) 7.6 7.7 勘察报告施工详图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63) 8 . (63) 一般规定8. 1 专门性工程地质问题勘察(63) ( 6 5 ) 8.2 8.3 施工地质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地质勘察(67) 9 (6 7) 一般规定9.1 选点规划阶段工程地质勘察(67) 9.2 3 titi-Eli-iEBE-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6 9 ) 9. 3 2 1总则1. 0.1 为统一水力发电工程(水电工程)地质勘察,明确各设计阶段勘察工作的任务、内容和技术要求,保证勘
12、察工作质量,制定本规范。1. O. 2 本规范适用于大型水电工程和抽水蓄能电站的地质勘察工作。1. O. 3水电工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 术语和符号2.1术语2. 1. 1 工程地质测绘engineering geological mapping 将测区实地调查收集的各项地质资料,经过分析整理后按一定比例绘制在地理基础底图或地形图上的工作。2. 1. 2 勘探工程exploration engineering 用以查明地下岩土体和地下水特征的坑、井、孔、洞等勘探工作的总称。2. 1. 3 工程地质条件engineering geological
13、conditions 与工程有关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物理地质现象等地质情况的总称。2. 1. 4 区域构造稳定regional structure stability 建筑物所在地区一定范围、一定地质历史时期内,断层和地震的活动性。2. 1. 5 水库诱发地震r巳servoirinduced earthquake 在特殊的地质背景下,因水库蓄水引起水库及其附近地区内新出现的、与当地天然地震活动规律明显不同的地震活动,称为水库诱发地震。2. 1. 6 高压压水试验high pressure water test 根据建筑物工作水头确定,最高试验压力高于常规压水试验的压力,
14、以测定岩体在高水头作用下的渗透特性、渗透稳定性及其结构面张开压力的现场压水试验。其最高压力不宜小于建筑物工作水头的1.2倍。2. 1. 7 岩石质量指标rock quality designation (RQD) 用直径为75mm的金刚石钻头和双层岩芯管在岩石中钻进,连续取芯,回次钻进所取岩芯中,长度大于lOcm的岩芯段长度之和与该回次进尺之比值,是表征岩体的节理、裂隙等发育程度的指标,以百分数表示。2. 1. 8 节理连通率joint persistence ratio 岩体沿某一剪切方向发生剪切破坏所形成的破坏路径中结构面所占的比例。2. 1. 9 透水率permeable rate 钻孔
15、压水试验测得的岩体渗透性指标。透水率的单位为吕荣(Lu) 0 lLu的定义为当试段压力为lMPa时,每米试段水的压人流量为lL/min。2. 1. 10 岩体工程地质分类engineering geological classification of rock mass 按照岩体的结构特征和物理力学性质划分的岩体工程地质条件标准。2. 1. 11 软弱结构面weak structural plane 由力学强度明显低于周围岩石强度的软弱介质充填的结构面。2. 1. 12 泥化夹层siltized intercalation 岩体中受物理化学作用影响,其原状结构发生显著变异且含有大量勃粒的软弱夹
16、层。2. 1. 13 潜在不稳定体latent unstable rock and soil 在今后一定时间内,受各种作用的影响,可能产生失稳现象的岩土体。2. 2 .夺f二一摩擦系数;c 凝聚力;K一一渗透系数;E。变形模量;c 土中细颗粒含量;CJ 言 3 e一一土的孔隙比;J N凡63.5一一一重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w币VL-一一液限;h一一液性指数;凡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S 围岩强度应力比;m 围岩最大主应力;Kv 岩体完整性系数。 4 3基本规定3.0.1 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应分为规划、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招标设计和施工详图设计五个阶段。各勘察阶段的工作应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17、并与相应设计阶段的工作深度相适应。3.0.2 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应根据勘察任务书或勘察合同的要求确定。勘察任务书或勘察合同应明确勘察阶段、工程特性指标、设计意图和勘察工作要求,并应附工程枢纽布置图。3.0.3 勘察单位在开展野外工作之前,应收集和分析工程场区已有的地质资料,并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工程场区的自然条件和工作条件,根据任务书或合同要求,按本规范的基本要求编制工程地质勘察大纲。勘察工作过程中,宜根据具体情况的变化,适时对工程地质勘察大纲进行调整。3.0.4 工程地质勘察大纲应包括下列内容:1 勘察阶段和勘察目的、任务。2 工程概况、工程场区地形地质情况和工作条件。3 前阶段工程地质
18、勘察的主要结论及审查主要意见。4 勘察重点、技术路线和工作思路。5 勘察内容、工作方法和技术要求。6 计划工作量及进度。7 提交成果内容及数量。8 项目管理和质量保证措施。9 勘探工作布置图。3.0.5 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应按勘察程序进行并保证勘察工作量和勘察周期。同时应根据工程地质问题的性质、水工建筑物的类型和规模以及各阶段勘察任务的要求,布置地质勘察工作,综合运用各种勘察手段和方法。3.0.6 应重视基础地质勘察资料的收集,各项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整理和分析。3.0.7 各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先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并根据勘察阶段、工程特点和工程区地质条件选定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工程地质
19、测绘内容和精度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电水利工程地质测绘规程)DL/T5185的规定。3.0.8 应根据工程区的地形、岩土物性条件、探测目的等选择物探方法,并结合地质分析与其他勘探资料进行物探成果的解释。物探工作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电水利工程物探规程)DL/T5010的要求。3.0.9 孔、坑、洞、井等勘探工程应综合利用。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水工建筑物特点和勘察任务选择勘探工程。应做好勘探工程的方案设计或施工技术计划,采取措施,确保勘探工程的成果质量和施工安全。钻探和坑探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电水利工程钻探规程师L/T5013和水利水电工程坑探规程)DL/T5050 的规定。3.0.1
20、0 岩土试验采用室内试验和原位测试相结合的原则。士工试验应以室内试验为主、原位测试为辅;岩石试验应室内试验和原位测试并重。试验项目、数量和方法应结合地质条件、勘察阶段和工程特点确定。室内试验的试样和原位测试的试点应具有代表性。应做好试样和试点的地质描述。士工试验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电水利工程钻孔土工试验规程)DL/T5354的规定,岩石试验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电水利工程岩石试验规程)DL/T5368的规定。3.0.11 应根据自然条件、工程特点、观测目的、勘察阶段等做好原位观测设计和实施,并及时整理和分析原位观测资料。3.0.12 应紧密结合水工建筑物的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揭
21、露的地质情况,对各种勘察资料和工程地质问题进行综合分析。3.0.13 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结束后,应编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应由正文、附图、附件组成。正文应文字简练、结论有据,附图应清晰实用。 7 4 规划阶段工程地质勘察4.1 一般规定4. 1. 1 规划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了解和分析河流各梯级开发方案的工程地质条件,对近期开发工程的选择和控制性工程进行地质论证,并应提供工程地质资料。4. 1. 2 规划阶段的勘察任务应包括下列内容:1 了解规划河流或河段的区域地质和地震概况。2 了解各梯级水库的地质条件和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分析成库条件。3 了解各梯级坝址的工程地质条件和主要工程地质
22、问题,分析建坝条件。4 了解长引水线路及广址的工程地质条件。5 了解各梯级坝址附近的天然建筑材料的赋存情况。注:长引水线路指长度大于Zkm的隧洞或渠道。4.2 区域地质和地震4.2.1 规划河流或河段的区域地质和地震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 区域的地形地貌形态、类型、阶地发育情况和分布范围。2 区域内沉积岩、岩浆岩和变质岩的分布范围、形成时代和岩性岩相特点,第四纪沉积物的成因类型和组成物质。3 区域内的主要构造单元、榴皱和断裂的类型、产状、规模和构造活动史,历史地震情况和地震动参数等。4 大型泥石流、滑坡、喀斯特、移动沙丘及冻土等的发育和分布情况。5 主要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分布情况等区域水文地质特
23、征。 8 二4.2.2 区域地质勘察工作应在收集和分析已有的各类最新区域地质资料的基础上,编绘规划河流或河段的区域综合地质图。当河流或河段缺乏区域性地质资料时,应进行卫星照片或航空照片解译和路线地质调查,编绘区域综合地质图。4.2.3 应收集国家地震区划资料、相关省区地震研究资料和邻近区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编绘区域构造与地震震中分布图,按现行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确定各梯级地震动参数。4.2.4 在区域地质、地震和重大物理地质现象勘察研究的基础上,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对规划河流或河段进行地段划分。工程场址宜选在有利地段,避开不利地段和危险地段。4.2.5 规划河流或河段的
24、区域综合地质图的比例尺可选用1 : 500000 1 : 100000,区域综合地质图的范围应满足规划方案的要求。4.3 7GB50021及专项工程相关标准的规定。5.4坝址5.4.1 坝址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 初步查明河床和两岸第四纪沉积物的厚度、成因类型、组成物质及其分层和分布,湿陷性黄土、软土、膨胀士、分散性土、粉细砂和架空层等的分布,基岩面的埋深、河床深槽、埋藏谷和古河道的分布。i2 初步查明基岩岩性岩相特征,进行工程地质岩组划分。初步查明软岩、易溶岩、膨胀性岩层和软弱夹层等的分布和厚度,分析其对坝基或边坡岩体稳定的可能影响。3 初步查明坝址区主要断层、挤压破碎带的产状、性质、规模、
25、延伸情况、充填和胶结情况以及断层晚更新世以来的活动性,应特别注意对顺河断层和中、缓倾角断层的调查;进行节理裂隙统计和结构面分级;分析各类结构面及其组合对坝基、边坡岩体稳定和渗漏的影响。岩体结构面分级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4 初步查明岩体的风化、卸荷深度和程度。岩体风化带、卸荷带的划分应分别符合本规范附录F和附录G的规定。5 初步查明对代表性坝址选择和枢纽建筑物布置有影响的滑坡、倾倒体、松散堆积体、潜在不稳定岩体及卸荷岩体的分布,初步评价边坡的稳定性。边坡稳定分析应符合本规范附录H的规定。6 初步查明泥石流的规模、发生条件及其对工程的影响。7 初步查明坝址区岩土的渗透性、相对隔水层的埋深、厚
26、度和连续性,地下水位、补排关系等水文地质条件以及地表水和地下水对混凝士的腐蚀性。环境水对?昆凝土腐蚀的评价应符合本规范附录I的规定。8 可榕岩区应初步查明喀斯特的分布状况和发育规律,主要喀斯特洞穴和喀斯特通道的规模、分布、连通和充填情况,结合坝址区水文地质条件,分析可能发生渗漏的地段、渗漏类型及对工程的影响程度,并提出处理措施的有关建议。9 进行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取值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5.4.2 坝址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 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 50001 : 20000 2 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下列地段:1)各比较坝址,包括主副坝、溢洪道、广房
27、和导流工程等有关枢纽建筑布置地段。2)邻近以及与阐明各比较坝址工程地质条件有关的地段,包括坝下游危及工程安全运行的可能失稳岸坡。3)当比较坝址相距在2km以上时,可分别单独测绘成图。3 物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物探方法应根据坝址区的地形、地质条件等确定。2)物探剖面线结合勘探剖面布置,并应充分利用勘探钻孔进行综合测井。3)坝址两岸应利用勘探平洞进行岩体弹性波波速测试。4 坝址的勘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比较坝址应有一条主要勘探剖面,坝高70m及以上的5 代表性坝址和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的比较坝址,宜在主要勘探剖面线上、下游增加辅助勘探剖面。2)主要勘探剖面线上的勘探点间距不应大于100m,
28、河床部位不应少于2个钻孔,两岸坝肩部位,在设计正常蓄水位以上,也宜布置钻孔。3)存在缓倾角软弱夹层的坝址,可布置竖井或大口径钻孔。的两岸坝肩部位应布置勘探平洞,当坝高在70m及以上时,可根据需要分高程增加勘探平洞。5)当存在影响代表性坝址选择的顺河断层、软弱夹层、河床深槽和潜在不稳定岸坡等不良地质现象时,应布置钻孔或平泪。6)可溶岩地区坝址两岸应根据需要布置水文地质专门性钻孔。坝址的钻孔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河床钻孔深度:当坝高大于等于70m时,钻孔进入基岩的深度为50%100%坝高,当坝高小于70m时,钻孔进入基岩的深度不应小于1.0倍坝高。2)两岸岸坡上的钻孔宜达到河水位或地下水位高程以
29、下,并应进入相对隔水层。3)控制性钻孔或专门性钻孔的深度应按实际需要确定。6 深厚覆盖层河流上的坝、闸址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22 1)勘探剖面和勘探点应结合建筑物布置。2)主要勘探剖面线上的钻孔间距宜控制在50100m之间。3)河床钻孔的深度应符合表5.4.2的规定。当在此深度内遇有泥炭、软士、粉细砂及强透水层等不良土层时,钻孔应进入下伏的承载力较高的土层或相对隔水层;可溶岩地区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加深。表5.4.2深厚覆盖层河床钻孔进入基岩深度(m)子L深覆盖层厚度h坝高H二?o70mtJi)高H50 3050 h二?o40,且hH1020 7 水文地质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1)基岩钻孔应进行压
30、水试验,并应收集钻进过程中的水文地质资料。2)第四纪地层中的钻孔,应在钻进过程中观测地下水位,并应划分含水层和相对隔水层,主要含水层宜布置抽水试验,测定渗透系数。3)喀斯特发育区应在钻进过程中观测地下水位,并应划分含水层、相对隔水层和隔水层;根据实际情况应进行连通试验。的应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8 岩土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一主要岩土层的室内试验累计组数不应少于6组。2)土基勘探应根据土的类型进行标准贯入试验、动力触探、静力触探和十字板剪切试验等钻孔原位测试。3)控制混凝土坝坝基稳定和变形的岩土层可进行原位抗剪和变形试验。9 勘察期间应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对推荐的代表性坝址应进行地下水动态长
31、期观测,观测时间不应小于一个水文年。10 影响代表性坝址选择的潜在不稳定岸坡宜进行岸坡位移监测。5.5.1 1 5.5 引水线路引水隧洞线路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初步查明隧洞沿线的地形地貌和物理地质现象及其分布。2 初步查明隧洞沿线地层岩性,应重点调查松散、软弱、膨胀、可府以及含放射性矿物与有害气体等岩层的分布。3 初步查明隧洞沿线的福皱、主要断层破碎带等各种类型结构面的产状、规模、延伸情况,初步评价其对进出口边坡和地下洞室围岩稳定的影响。4 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汇水构造和地下水溢出点的位置和高程,补排条件以及与地表溪沟连通的断层破碎带、喀斯特通道和采空区等的分布,对隧洞掘进时突然涌水的可能性及
32、对围岩稳定和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的可能影响作出初步评价。5 初步查明隧洞进出口段、过沟段、傍山洞段和浅埋洞段、压力管道等的覆盖层厚度、基岩的风化深度和卸荷发育深度等,井对其所通过的山体及进出口边坡的稳定性作出初步评价。6 进行岩石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并进行隧洞工程地质分段和围岩初步分类。围岩工程地质初步分类应符合本规范附录J的规定。5.5.2 渠道线路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 初步查明渠道沿线的地形地貌、喀斯特塌陷区、滑坡、崩塌堆积、泥石流、古河道、移动沙丘以及采空区等的分布。2 初步查明渠道沿线的覆盖层厚度、地层岩性,应特别注意岩盐、石膏、喀斯特化岩层、膨胀岩、泥炭、软士、粉细砂、分散性土、冻土层以
33、及湿陷性黄土等工程地质性质不良岩土层的分布。3 初步查明地质构造、软弱夹层及主要结构面的分布组合情况。4 初步查明傍山渠道沿线基岩风化情况、卸荷带深度。5 初步查明渠道沿线的地下水位、水质、强透水层和隔水层分布,地表水和地下水的补排关系,以及土壤盐渍化和沼泽化的情况。6 进行渠道工程地质初步分段,对可能发生的严重渗漏、浸没、黄土湿陷和边坡稳定性等工程地质问题作出初步评价。黄土温陷性判别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的有关规定。5.5.3 引水线路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 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 25000 1 : 10000。2 引水线路的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
34、包括隧洞或渠道各比较线路及其两侧各3001000m地带。岩溶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测绘宽度。3 可采用综合物探方法探测覆盖层厚度、地下水位、古河道、隐伏断层、喀斯特洞穴等,并可利用钻孔和平洞进行综合测井、弹性波波速等岩体动力参数测试。4 勘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隧洞沿线的勘探钻孔可布置在隧洞进出口、傍山和跨沟等地段;其他存在重大工程地质问题的地段可布置专门性勘探钻孔。2)渠道上的探坑、钻孔应结合沿线的地貌和工程地质分段布置,不同地段应有代表性勘探剖面,傍山渠道上探坑、钻孔的布置,可根据需要确定。3)引水线路沿线进水闸、调压井、闸门井等建筑物处,宜布置勘探剖面和钻孔。的隧洞钻孔深度宜进入洞底
35、高程以下1O30m,但不应小于l倍洞径;渠道钻孔宜进入设计渠底高程以下510m,或到达地下水位以下,或进入下伏的相对隔水层。5)钻孔钻进过程中应收集水文地质资料,并应根据需要进行抽水试验、压水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6)隧洞进出口宜布置勘探平洞。5 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以室内试验和简易原位测试为主,第四纪土可进行标准贯人试验、动力触探、静力触探、十字板剪切试验等钻孔原位测试。 25 5.6 厂址5.6.1 地面厂房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 初步查明厂址区的地形地貌、岩体风化情况、卸荷深度以及滑坡、崩塌堆积体、蠕变体、泥石流、喀斯特、采空区等的分布及其稳定或活动情况。2 初步查明厂址区的地层岩性,
36、软弱和易溶岩层、软土、粉细砂、温陷性黄土、膨胀士和分散性士的分布与埋藏条件,并对岩士的物理力学性质和承载能力作出初步评价。3 初步查明厂址区的地质构造,断层、挤压破碎带、节理裂隙等的性质、产状、规模和展布情况,初步分析评价对厂址和边坡稳定的影响。4 初步查明厂址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对水电站压力前池的渗漏和渗透稳定条件以及基坑开挖中发生涌水、涌砂的可能性作出初步评价。5.6.2 地下厂房的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第5.5.1条的规定外,尚应包括下列内容:1 初步查明地下厂房和洞群布置地段的岩性组成和岩体结构,各类结构面的产状、规模、性状、挤压破碎情况、填充、延伸范围、空间展布以及相互切割组合情况,初步分
37、析其对洞室围岩稳定性的影响。2 了解地下厂房地段的地应力、地温、有害气体和放射性矿物等情况,并初步分析其对洞室围岩稳定、施工及运行的可能影响。5.6.3 厂址区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 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 50001 : 2000。2 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各比较方案的调压井、高压管道、厂房、主变开关站(室)、尾水建筑物等地段以及与阐明各比较厂址工程地质条件有关的地段,包括厂房下游危及工程安全运行的可能失稳岸坡。3 应采用综合物探方法探测覆盖层厚度、地下水位、古河道、隐伏断层、喀斯特洞穴等,并应利用钻孔和平洞进行岩体弹性波波速等测试。4 勘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厂房区宜布置勘
38、探剖面。2)地面厂房区的钻孔应深入建基面以下2030m,地下厂房区的钻孔宜进入设计洞底高程以下1030m。3)钻孔在钻进过程中应收集水文地质资料,并应进行抽水试验或压水试验及地下水动态观测。的地下厂房区或地面厂房区后边坡应布置勘探平洞。5 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以室内试验和简易原位测试为主,地下厂房可利用勘探平洞或钻孔进行岩体变形、岩体剪!切、地应力、地温等原位测试;第四纪土可进行标准贯入、动力触探、静力触探、十字板剪切试验等钻孔原位测试。5.7 泄洪建筑物5.7.1 溢洪道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 初步查明溢洪道布置区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物理地质现象和水文地质条件,应重点调查覆盖层
39、分布范围、厚度,岩体风化、卸荷深度以及断层、挤压破碎带、软弱夹层、滑坡、崩塌堆积体等的分布及规模。2 初步评价边坡岩体稳定、世洪闸地基抗滑和变形及渗透稳定条件,下游消能区岩体的抗冲条件以及冲刷坑岸坡和雾化区的稳定条件。5.7.2 泄洪隧洞勘察可按本规范第5.5.1条的规定执行,并应初步分析泄洪隧洞出口冲刷雾化区岸坡的稳定条件。5.7.3 泄洪建筑物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 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1: 2000,测绘范围应包括各比较方案的泄洪建筑物布置地段及所毗邻地段,当与坝相距较近时,工程地质测绘应与坝址合并进行。2 应针对泄洪闸等主要建筑物布置钻孔等勘探工作,对溢洪道高边坡
40、地段可布置勘探平洞或钻孔;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建基面以下2030m,基岩钻孔应进行压水试验。3 影响建筑物稳定的主要岩土层应分层取样,进行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5.8 天然建筑材料5.8.1 在对工程所需天然建筑材料进行普查的基础上,应对初选代表性坝型所需的主要料源以及对方案比选有重大影响的料源进行初查。5.8.2 天然建筑材料的初查储量宜达到设计需要量的2.53. 0 倍。5.9勘察报告5.9.1 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正文应包括:概述、区域地质及构造稳定性、水库区工程地质条件、枢纽工程区工程地质条件、天然建筑材料以及结论和建议。5.9.2 概述应包括工程概况、勘察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
41、,历次所进行的勘察工作情况和研究深度,本阶段进行的工作项目和完成工作量等。5.9.3 区域地质及构造稳定性应包括区域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物理地质现象和水文地质条件等。可溶岩地区应说明区域喀斯特发育情况以及喀斯特区地下水的补排条件。在论述地质构造时,应说明区域性断裂、断层活动性和地震活动性。应对区域构造稳定性和地震安全性作出评价。5.9.4 水库区工程地质条件应包括库区的地质概况,水库渗漏、浸没、库岸稳定及水库诱发地震的可能性等工程地质问题及初步评价;同时对大型城镇、集镇初拟新址的基本地质条件及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也应作出初步评价。5.9.5 枢纽工程区的工程地质条件,应根据工程不同开发
42、方式的建筑物布置,分坝址、引水发电系统、泄洪建筑物、临时性建筑物等节编写。各节应包括下列内容:1 坝址工程地质条件应包括:坝段基本地质条件;对代表性坝址的选择意见以及推荐代表性坝址的各主要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和主要工程地质问题的初步评价,对代表性坝型和枢纽布置方案的建议;提出建议的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参数。2 引水发电系统的工程地质条件应包括:引水发电系统的基本地质条件,各比较线路和厂址的工程地质条件与代表性方案的选择,推荐代表性方案的工程地质条件和主要工程地质问题的初步评价。3 泄洪建筑物及其他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的内容,应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和地质条件确定。5.9.6 天然建筑材料应包括勘察任务;
43、各料场的位置、地形地质条件、勘探和取样、储量和质量;开采和运输条件等。5.9.7 结论和建议应包括区域构造稳定性评价、水库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初步评价、坝段及各比较坝址工程地质特点概述及初步评价、代表性坝址选择的工程地质意见、代表性坝址枢纽布置方案各主要建筑物的主要工程地质条件和工程地质问题的初步评价、主要天然建筑材料的储量和质量的初步评价;对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的建议。5.9.8 报告正文的内容,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DLjT5206的规定;报告的附图、附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29 6 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6.1一般规定6. 1. 1 可行性研
44、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在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查明水库区、坝址区的工程地质条件,为选定坝址、坝型、坝线及枢纽布置提供地质依据,并对选定坝址各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主要工程地质问题进行论证和评价,提供建筑物设计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6. 1. 2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任务应包括下列内容:1 根据需要补充区域构造稳定性评价。2 查明水库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分析工程地质问题,预测蓄水后的变化。3 查明影响坝址比选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为选定坝址进行地质论证。4 查明选定坝址建筑物区的工程地质条件并进行评价,为选定坝型和各建筑物的轴线及地基、边坡与洞室围岩处理方案设计提供地质资料和建议。5 查明导
45、流工程及缆机平台等主要临时建筑物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6 进行天然建筑材料详查。7 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和岩土体位移监测。8 查明水库移民集中安置区和专项复建工程的地质条件,评价拟建场地建筑物地段的稳定性。9 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30 6.2水库6.2.1 水库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 查明水库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对水库渗漏问题进行评价。2 查明潜在不稳定库岸的工程地质条件并进行评价,确定影响区范围。3 查明覆盖层库岸的工程地质条件,对其明岸影响范围进行预测。4 查明可能浸没地段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并进行复判,确定浸没影响范围。5 分析水库诱发地震的可能性,预测诱发地震位置、最大震级
46、及其对工程的影响。6 对水库移民集中安置区和专项复建工程进行地质勘察与评价。6.2.2 可能渗漏地段的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 可榕岩区应查明:1)相对隔水层的分布、厚度和延续性,地下水流动系统及泉域,地下水位及其动态,喀斯特发育特征和喀斯特渗漏的性质。2)主要漏水地段或主要通道的位置、形态和规模,估算渗漏量,提出防渗处理范围和深度的建议。2 非可溶岩区应查明可能发生渗漏地段的地质结构及水文地质条件,并应根据问题的性质进行相应的勘察工作。6.2.3 可能渗漏地段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 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 10000 1 : 2000。2 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可能渗漏通道及其进出
47、口地段和低邻谷,凡能追索的喀斯特洞穴均应进行测绘。3 宜采用综合物探方法探测喀斯特的空间分布和强透水带的位置。 31 4 勘探剖面应根据水文地质结构和地下水分布情况,并结合可能的防渗处理方案布置。在多层含水层结构区,各可能渗漏岩组内不应少于2个钻孔。钻孔应深入隔水层、相对隔水层或枯水期水位以下一定深度;喀斯特区钻孔深度应穿过喀斯特强烈发育带,钻进过程中应观测地下水位。平j同主要用于查明地下水位以上的喀斯特洞穴和通道。5 应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并初步形成长期观测网,各可能渗漏岩组内不应少于2个观测孔。观测基本内容除常规项目外,还应观测降雨前后的洞穴涌水和流量变化情况。6 喀斯特区应进行连通试验,查明喀斯特洞穴间的连通情况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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