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 20000.3-2003 前言GB/T 20000(标准化工作指南分为如下几部分2一一第1部分2标准化及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已发布)第2部分g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则;(己发布)第3部分引用文件以巳发布)第4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以已发布)第5部分z产品标准中涉及环境的内容。本部分为GB/T20000的第3部分。本部分参考ISO/IEC指南15:1977(ISO/IEC引用标准的原则规定、法国标准FDX 00-003: 1996 4在法规中引用标准儿英国标准BS0:1997(标准的标准儿美国国防部标准MIL-STD-961D: 1995(国防部规范等文件制定。本部分代替GB/T1.
2、22-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单元=标准内容的确定方法第22部分z引用标准的规定。本部分与GB/T1. 22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z随着标准化工作的发展和GB/T1. 1-2000的发布,GB/T1. 22一1993的较多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本部分仅保留了GB/T1. 22-1993的4.5、5.6和5.7中的部分内容并加以改写(见本部分的4.4、4.5和6.2)。GB/T 20000是标准化工作导则、指南和编写规则系列国家标准之一。下面列出了这些国家标准的预计结构及其对应的国际标准、导则、指南,以及将代替的国家标准ga) GB/T 1(标准化工作导则),分为z一-第1部分z标准
3、的结构和编写规则(IS0/IEC导则第3部分,代替GB/T1. 1-1993、GB/T 1. 2 1996); (已发布)一一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ISO/lEC导则第2部分,代替GB/T 1. 3-1997、GB/T1. 7一1988)以已发布)一二第3部分z技术工作程序CISO/IEC导则第1部分,代替GB/T16733-1997)。b) GB/T 20000(标准化工作指南),分为2-一一第1部分2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CISO/IEC指南2,代替GB/T3935. 1一1996); (已发布)一一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则CISO/IEC指南21);(已发
4、布)一一第3部分:引用文件(代替GB/T1. 22-1993)以已发布)一一第4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CISO/IEC指南51);(已发布)-一第5部分z产品标准中涉及环境的内容CISO/IEC指南64)。GB/T20001(标准编写规则仆,分为3一二第1部分z术语(lSO10241,代替GB/T1. 6-1997)川己发布)一一第2部分z符号(代替GB/T1. 5一1988);(已发布)一-第3部分z信息分类编码(代替GB/T7026-986)以已发布一一一第4部分:化学分析方法(lSO78-2,代替GB/T1. 4-1988)认已发布一一一第5部分z强制性标准。本部分的附录A和附录B为
5、资料性附录。GB/T 20000.3-2003 本部分由中国标准研究中心提出。本部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化原理与方法直属工作组(CSBTS/WG3)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2中国标准研究中心、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中国冶金标准信息研究院、中国机械科学研究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g逢征虎、白殿一、陆锡林、魏绵、强毅、刘慎斋。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 22一19930GB/T 20000.3-2003 引言本部分旨在根据国际上通用的引用文件的原则和方法,规定我国引用文件的原则和方法,供我国在制定标准时使用和制定法规时参考。本部分还针对标准中引用文件时存在的些问题规定了解
6、决办法,例如,本部分对于在标准中引用法规、规范和规程等非标准机构发布的文件,做出明确的规定。在法规中引用标准可以减轻法规起草者的负担,使他们自己不用再去考虑各个技术细节,也避免了法规和标准制定中对于同一项目的重复工作造成的技术、时间和资金上的浪费。在法规中引用标准的方式还有另外一些益处,例如,如果法规引用标准采取不注日期的引用方式,即随后最新版本的标准自动适用于法规,使法规的内容因适应技术最新发展而变得更加灵活。这样,法规不至于每次随标准发生变化而再经昂贵费时的立法程序进行修订。ISO,IEC、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C2000年版)的规定.7 法规对标准的引用法规引用标准的原则方法参见附录AoI
7、SO/IEC指南15,1977引用标准的原则规定,为法规引用标准提供了较原则性的指导,参见附录B。GB/T 20000.3-2003 A.l 原则附录A(资料性附录)法规对标准的引用A. 1. 1 法规引用标准时,不应引用标准草案和己废止的标准。A. 1. 2 法规制定机构引用标准时,应审查这些标准的内容,选择合适的标准加以引用,确保标准的内容能够满足法规的要求。A. 1. 3 法规引用标准时应仅引用标准中为满足法规的基本要求所需的内容。注标准机构制定标准,特别是在未受法规制定机构委托的情况下制定推荐性标准,往往未考虑标准的内容是否会被强制执行,因而标准可能包含了法规不需要强制执行的内容。法规
8、如果不加审慎地引用这样的标准,有可能使不需要强制执行的内容具有强制性这给执行法规的各方面(特别是企业)造成了不必要的负担。A. 1. 4 法规引用标准时,法规制定机构和标准机构可通过协议等方式保持稳固的联系,法规制定机构将在制定法规时就引用的标准及时通知有关标准机构,有关标准机构则就法规所引用的标准的随后的修改或修订及时通知法规制定机构。A. 1. 5 法规制定机构有权在任何时候取消对标准的引用或者引用新的标准,或者在法规中直接规定所需的技术条款。A.2 准确性A.2.1 注日期引用在法规中对一个或多个具体标准的一种引用方式,除非法规本身有所修订,被引用的标准随后的修订版均不适用。对以这种方式
9、引用的标准通常列出标准代号、顺序号和发布日期,并给出标准名称。采用这种引用方式,法规制定机构在获知引用的标准修改或修订之后,需及时研究新的修改或修订对于法规的适用性,并考虑是否修订法规中相关的引用标准的条款。在法规中引用标准的特定内容(例如引用具体的型式、级别或类别、具体的试验方法)时,即引用标准中特定的章或条、图和表的编号,所引用的标准应注日期。A.2.2 不注日期引用在法规中对一个或多个具体标准的一种引用方式,不需要对法规本身进行修订,被引用的标准的最新版本适用。对以这种方式引用的标准通常仅列出标准代号和顺序号,并给出标准名称。采用这种引用方式,法规制定机构需掌握引用的标准的最新修改或修订
10、版本,以确定是否引用。A. 2. 3 普遍性引用在法规中指定特定机构的或具体领域内的所有标准(不逐个列举)作为引用标准的一种引用方式。A.3 力度A.3.1 瞧一性引用引用标准时声明符合所引用的标准是满足法规有关要求的唯一途径的一种引用方式。注z法规确定为实现其制定目标的基本要求,符合这些基本要求中所引用的标准是产品、过程或服务符合法规的唯一方法.如果某产品、过程或服务不符合法规所引用的标准,即认为它不符合法规。A. 3. 2 指示性引用引用标准时声明符合所引用的标准是满足法规有关要求的途径之一的一种引用方式。注z法规确定为实现其制定目标的基本要求,符合这些基本要求中所引用的标准是产品、过程或
11、服务符合法规的方GB/T 20000.3-2003 法之-,但不必遵守法规所引用的标准而通过法规认可的其他方法,同样可以证明产品、过程或服务符合法规。A.4 襄述A.4.1 注日期引用时,使用类似下列的表述方式:一按GB/T17865-1999焦深与最佳聚焦的测量规范规定的(注日期引用未分部分的一项标准打一-.按GB/T11409.2-1995橡胶防老剂、硫化促进剂结晶点测定方法进行试验,(注目期引用标准特定的部分), 一遵照GB/T12103-1990标志用图形符号的制订和测试程序中第6章(注目期引用标准中特定的章)。A.4.2 不注目期引用时,使用类似下列的表述方式g一二J见GB/T579
12、5(中国标准书号).勺一_.按GB/T4457.4机械制图图线规定的.。A. 4. 3 普遍性引用时,应指明标准内容领域或主管机构的名称,使用类似下列的表述方式:一的安全要求应符合我国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气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要求应符合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A.4.4 唯一性引用时,使用类似下列的表述方式g一.应符合GB/T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的规定飞一二.按GB/T10942(散装乳冷藏罐的规定进行试验。A.4.5 指示性引用时,使用类似下列的表述方式z如果符合GB/T16144-1995不同粒度放射性气溶胶年摄入量限值中的规定,即视为符合本法规的
13、要求气如果.(该法规约束范围内的产品、过程或服务)符合附件提供的有关国家标准.即认为该法规约束范围内的产品、过程或服务)符合本法规所规定的安全要求,如果认为附件一提供的有关国家标准不适用或只是部分适用,或尚无标难可依时,只要出具本法规所规定的技术文件及证书,就认为(该法规约束范围内的产品、过程或服务)满足了本法规的要求气如果(该法规约束范围内的产品、过程或服务)符合GB/T8059.氏家用制冷器具冷冻箱),则免除.(法规规定的检验气如果.(该法规约束范围内的产品、过程或服务)符合GB/T3273-1989(汽车大梁用热轧钢板),则免除(法规)规定的技术审批二GB/T 20000.3-2003
14、附录B(资料性附录)ISO/IEC引用标准的原则规定现在政府代理机构已广泛认识到在法律和法规中引用标准的益处。例如,1973年5月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的专家起擎的一个文件,清楚地阐明-一一如果在标准中规定技术要求,则=a) 使立法工作简化而迅速。b) 易于消除贸易壁垒。c) 使国际标准组织的工作成果更易得到关注。d) 使技术法规为适应技术进步能更容易修订。e) 使技术要求能更好地得到遵守,因为技术人员在他们的日常工作中更习惯于使用标准而不是法律。f) 所有技术法规能在一个统一的系统集合内协调一致,前提是这种方法始终适用。g) 国家技术法规能够得到更好地实施,不同国家的国家标准之间的不协调能够得
15、到避免,前提是所有相关的团体都能参与标准的编制。ISO,IEC和他们成员的标准制定程序能被政府间组织和国家政府代理机构自由使用,这些组织和机构希望使用引用标准的原则。为了指导IS0,IEC和他们的成员在法律或法规中引用标准的工作,IS0和IEC理事会采用了如下a)-的原则za) 应政府间组织的要求,对于通过引用标准制定国家法律或法规提出建议的工作,150和IEC将给予特别的关注。应要求确定此项工作的完成日期。ISO和lEC成员中相关的国家政府代理机构将遵守同样的原则。b) 从事相关标准化工作的国家委员会和他们的代表宜充分代表所有相关团体(政府、公共机构、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等)的意见。c)
16、为了尽可能获得在地域上的最广泛的支持,确保在法律和法规中引用国际标准能够得到广泛的政府方面的接受,ISO和IEC技术委员会将给予特别的关注。d) ISO和IEC成员应尽可能迅速地执行相关的国际标准,致力于保证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最大限度的一致性,或在其领土内直接授予国际标准恰当的地位。如果国家标准需要与国际标准有所差异,那么在国家标准中宣指明这些差异。e) 如果个区域的政府间的权力机构要求一个区域标准机构编制标准,这些标准将被各国家政府的法规引用,属于那个区域组织的ISO和lEC成员应确保一个区域标准的制定考虑到相关的ISO和lEC标准,更可取的是,尽可能直接采用ISO或IEC标准作为一个区域
17、标准。引用标准的原则要达到很好的应用,要求政府和标准机构之间紧密的合作,为此,ISO和lEC理事会还起草了相应原则,以解决关于这种合作所急需的问题。ISO和lEC成员应促使其代表政府的权力机构关注并接受如下。-j)原则zf) 当国家权力机构或政府间组织希望在他们的法规工作中引用国际标准并就此向ISO和lEC提出要求,或通过成员团体向ISO和lEC提出要求时,从确定标准化工作的范围开始就要寻求相互理解。g) 在这种情况下相关的国家权力机构或政府间组织宜同意在一定的时期内暂停法规的实施,以避免法规的实施会阻碍标准的制定工作。h) 相关的国家权力机构宜自愿向因此而产生的标准化工作提供适当的帮助;他们
18、的专家将被邀请并和其他代表一起参与工作,自愿地正确对待在有关的领域对他们国家法律或法妮的适当修改。GB/T 20000.3-2003 i) 只要有国际标准存在,国家权力机构或政府间组织宜在其法规文本中直接引用国际标准或通过引用协调的国家标准间接引用国际标准。j) 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会因为经验和技术进步而修订。当在引用的不同标准所代表的不同技术中进行选择时,国家权力机构宜采用能较快地利用这些修订的技术.GB/T 20000.3-2003 参考文献lJ GB/T 7714 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2J BS 0: 1997 A standard for standards 3J MIL-STD-961 D: 1995 DEPARTMENT OF DEFENSE STANDARD PRACTICE 4J FD X 00-003: 1996 Reference to standards in regulation-Types of references and list of mandatory stand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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