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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 5027-2015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pdf

1、ICS 27.010 Q25 备案号:J2006-2015 DL P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 5027 - 2015 代替DL5027 - 1993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Typical extinguishing and protection regulation of electrical equipment 2015-04-02发布2015-09-01实施国家能源局发布GB 50151的有关规定。56 币-一DL 5027 - 2015 10.3.5 户外油浸式变压器、户外配电装置之间及与各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户内外含油设备事故排油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

2、火规范)GB 50229的有关规定。10.3.6 户外油浸式变压器之间设置防火墙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防火墙的高度应高于变压器储油柜;防火墙的长度不应小于变压器的贮油池两侧各1.0m。2 防火墙与变压器散热器外廓距离不应小于1.0m。3 防火墙应达到一级耐火等级。10.3.7 变压器事故排油应符合下列要求:1 设置有带油水分离措施的总事故油油时,位于地面之上的变压器对应的总事故油油容量应按最大一台变压器油量的60%确定:位于地面之下的变压器对应的总事故油池容量应按最大一台主变压器油量的100%确定。2 事故油坑设有卵石层时,应定期检查和清理,以不被淤泥、灰渣及积土所堵塞。10.3.8 高层建筑

3、内的电力变压器等设备,宜设置在高层建筑外的专用房间内。当受条件限制需与高层建筑贴邻布置时,应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内,并应采用防火墙与高层建筑隔开,且不应贴邻人员密集场所。受条件限制需布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相关规定。10.3.9 油浸式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断路器等用房宜独立建造。当确有困难时可贴邻民用建筑布置,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且不应贴邻人员密集场所。油浸式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断路器等受条件限制必须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

4、层、下一层或贴邻,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57 _.GB 50016的有关规定。10.5.15 发电厂电缆竖井中,直每隔7.0m设置阻火隔层。10.5.16 电缆隧道内电缆的阻燃防护和防止延燃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程GB 50217的有关规定。10.6蓄电池室10.6.1 酸性蓄电池室应符合下列要求:1 严禁在蓄电池室内吸烟和将任何火种带入蓄电池室内。蓄电池室门上应有蓄电池室严禁烟火或火灾危险,严禁火种入内等标志牌。2 蓄电池室采暖宜采用电采暖器,严禁采用明火取暖。若确有困难需采用水采暖时,散热器应选用钢质,管道应采用整体焊接。采暖管道不直穿越蓄电池室楼板。3 蓄电池

5、室每组宣布置在单独的室内,如确有困难,应在每组蓄电池之间设耐火时间为大于2.0h的防火隔断。蓄电池室门应向外开。4 酸性蓄电池室内装修应有防酸措施。5 容易产生爆炸性气体的蓄电池室内应安装防爆型探测器。60 气-一一一DL 5027 - 2015 6 蓄电池室应装有通风装置,通风道应单独设置,不应通向烟道或厂房内的总通风系统。离通风管出口处10m内有引爆物质场所时,则通风管的出风口至少应高出该建筑物屋顶2.0m。7 蓄电池室应使用防爆型照明和防爆型排风机,开关、熔断器、插座等应装在蓄电池室的外面。蓄电池室的照明线应采用耐酸导线,并用暗线敷设。检修用行灯应采用12V防爆灯,其电缆应用绝缘良好的胶

6、质软线。8 凡是进出蓄电池室的电缆、电线,在穿墙处应用耐酸瓷管或聚氯乙烯硬管穿线,并在其进出口端用耐酸材料将管口封堵。9 当蓄电池室受到外界火势威胁时,应立即停止充电,如充电刚完毕,则应继续开启排风机,抽出室内氢气。10 蓄电池室火灾时,应立即停止充电并灭火。11 蓄电池室通风装置的电气设备或蓄电池室的空气入口处附近火灾时,应立即切断该设备的电源。10.6.2 其他蓄电池室(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室、无氢蓄电池室、理电池室、纳硫电池、UPS室等)应符合下列要求:1 蓄电池室应装有通向室外的有效通风装置,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室内的照明、通风设备可不考虑防爆。2 惶电池、纳硫电池应设置在专用房间内,

7、建筑面积小于200m2时,应设置干粉灭火器和消防砂箱:建筑面积不小于200m2时,宜设置气体灭火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10.7其他电气设备10.7.1 油断路器火灾时,严禁直接切断起火断路器电源,应切断其两侧前后一级的断路器电源,然后进行灭火。首先采用气体、干式灭火器等进行灭火,不得己时可用泡沫灭火器灭火。如仅套管外部起火,亦可用喷雾水枪扑救。10.7.2 断路器内部燃烧爆炸使油四溅,扩大燃烧面积时,除用灭火器灭火外,可用干砂扑灭地面上的燃油,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扑61 圃-DL 5027 - 2015 灭建筑物上的火焰。10.7.3 户内布置的单台电力电容器油量超过100kg时,应有贮油设施或挡油

8、栏。户外布置的电力电容器与高压电气设备需保持5.0m及以上的距离,防止事故扩大。10.7.4 集合式电容器室内布置时,基坑地面直采用水泥砂浆抹面并压光,在其上面铺以100mm厚的细砂。如室外布置,则基坑宜采用水泥砂浆抹面,在挡油设施内铺以卵石(或碎石)。10.7.5 电力电容器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断开电源,并把电容器投向放电电阻或放电电压互感器。10.7.6 500kV的穿墙套管,其内部的绝缘体充有绝缘油,应作为消防的重点对象,需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蹬高设备。10.7.7 干式变压器、电流互感器等电气设备宜配置移动式干粉灭火器。10.7.8 低压配线的选择,除按其允许载流量应大于负荷的电流总和外

9、,常用导线的型号及使用场所应符合表10.7.8的规定。表10工8常用导线的型号及使用场所导线型号导线详情使用场所BLX 棉纱编织,橡皮绝缘线(铅芯)正常干燥环境BX 棉纱编织,橡皮绝缘线(铜芯RXS 棉纱编织,橡皮绝缘双绞软线(铜芯)室内干燥环境,日用电RS 棉纱总编织,橡皮绝缘软线(铜芯)器周BVV 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线潮湿和特别潮湿的环境BLVV 铅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线BXF 铜芯,聚丁橡皮绝缘电线多尘环境(不含火灾及爆BLV 铅芯,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炸危险尘埃)BV 铜芯,聚氯乙烯绝缘电线有腐蚀性的环境62 r -一飞咱.,DL 5027 - 2015 续表1

10、0.7.8导线型号导线详情使用场所ZLll 铜芯,纸绝缘铝包一级防腐电力电缆有腐蚀性的环境ZLL1 1 铝芯,纸绝缘铝包一级防腐电力电缆BBX 铜芯,玻璃丝编织橡皮线BBLX 铝芯,玻璃丝编织橡皮线有火灾危险的环境ZL 铜芯,纸绝缘铝包电力电缆ZLL 铝芯,纸绝缘铝包电力电缆63 . 一DL 5027 - 2015 11 调度室、控制室、计算机室、通信室、档案室消防11.0.1 各室应建在远离有害气体源、存放腐蚀及易燃易爆物的场所。11.0.2 各室的隔墙、顶棚内装饰,应采用难燃或不燃材料。建筑内部装修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的有关规定,地下变电站直采用防

11、霉耐潮材料。11.0.3 控制室、调度室应有不少于两个疏散出口。11.0.4 各室严禁吸烟,禁止明火取暖。计算机室维修必用的各种溶剂,包括汽油、酒精、丙酣、甲苯等易燃溶剂应采用限量办法,每次带入室内不超过100ml。11.0.5 严禁将带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氢压表、油压表等一次仪表装入控制室、调度室、计算机室。11.0.6 室内使用的测试仪表、电烙铁、吸尘器等用毕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放到固定的金属架上。11.0.7 空调系统的防火应符合下列规定:1 设备和管道的保冷、保温直采用不燃材料,当确有困难时,可采用燃烧产物毒性较小且烟密度等级不大于50的难燃材料。防火阔前后各2.0m、电加

12、热器前后各0.8m范围内的管道及其绝热材料均应采用不燃材料。2 通风管道装设防火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相关规定。防火阀既要有于动装置,同时要在关键部位装易熔片或风管式感温、感烟装置。3 非生产用空调机在运转时,值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结束时该空调机必须停用。64 -气F -一-一DL 5027 - 2015 4 空调系统应采用闭路联锁装置。11.0.8 档案室收发档案材料的门洞及窗口应安装防火门窗,其耐火极限不得低于O.75ho11.0.9 档案室与其他建筑物直接相通的门均应做防火门,其耐火极限应不小于2.0h;内部分隔墙上开设的门也要采取防火措施,耐火极限要求

13、为1.2h。11.0.10 各室配电线路应采用阻燃措施或防延燃措施,严禁任意拉接临时电线。11.0.11 各室一旦发生火灾报警,应迅速查明原因,及时消除警情。若已发生火灾,贝IJ应切断交流电源,开启直流事故照明,关闭通凤管防火阀,采用气体等灭火器进行灭火。65 圃-DL 5027 - 2015 12.1.1 指导。12 发电厂和变电站其他消防12.1电焊和气焊动火执行人在持证前的训练过程中,应有持证焊工在场12.1.2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接地线应牢固地接在被焊物体上或附近接地网的接地点上,防止产生电火花。12.1.3 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气焊与电焊不应该上下交叉作业J通气.的Z快

14、、氧气软管上方禁止动火作业。12.1.4 严禁将焊接导线搭放在氧气瓶、Z快气瓶、天然气、煤气、液化气等设备和管线上。12.1.5 乙快和氧气软管在工作中应防止沾染油脂或触及金属熔渣。禁止把乙快和氧气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不得把重物、热物压在软管上,也不得把软管放在运输道上,不得把软管和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12.1.6 电焊、气焊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1 不是电焊、气焊工不能焊割。2 重点要害部位及重要场所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未落实安全措施不能焊割。3 不了解焊割地点及周围有否易燃易爆物品等情况不能焊割。4 不了解焊割物内部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的危险性不能焊割。5 盛装过易燃、易爆的液体、

15、气体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66 一飞DL 5027 - 2015 除危险性之前不能焊割。6 用塑料、软木、玻璃钢、谷物草壳、沥青等可燃材料做保温层、冷却层、隔热等的部位,或火星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焊割。7 有压力或密闭的导管、容器等不能焊割。8 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做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焊割。9 在禁火区内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不能焊割。10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有抵触的工种在作业(如刷漆、喷涂胶水等不能焊割。12.1.7 地下室、隧道及金属容器内焊割作业时,严禁通入纯氧气用作调节空气或清扫空间。12.1.8 高空进行焊接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1 清

16、除焊接设备附近和下方的易燃、可燃物品。2 将盛有水的金属容器放在焊接设备下方,收集飞溅、掉落的高温金属熔渣。3 将下方裸露的电缆和充油设备、可燃气体管道可能发生泄漏的阀门、接口等处,用石棉布遮盖。4 下方搭设的竹木脚手架用水浇湿。5 金属熔渣飞溅、掉落区域内,不得放置氧气瓶、乙快气瓶。6 焊接工作全程应设专职监护人,发现火情,立即灭火井停止工作。12.1.9 储存气瓶的仓库应具有耐火性能,门窗应向外开,装配的玻璃应用毛玻璃或涂以自漆:地面应该平坦不滑,撞击时不会发生火花。12.1.10 储存气瓶库房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表12.1.10的规定。67 咱圄DL 5027 - 2015 表12.

17、1.10储存气瓶库房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m)CK工fTJ寸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四级火花地点运1012 15 20 25 乙;快10 15 20 25 30 氧气10 12 14 12.1.11 储存气瓶仓库周围10m以内,不得堆置可燃物品,不得进行锻造、焊接等明火工作,也不得吸烟。12.1.12 仓库内应设架子,使气瓶垂直立放。空的气瓶可以平放堆叠,但每一层都应垫有木制或金属制的型板,堆叠高度不得超过1.5mo12.1.13 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快瓶应垂直固定放置。安设在露天的气瓶,应用帐篷或轻便的根棚遮护,以免受到阳光曝晒。12.1.14 乙快气瓶禁止放在高温设备附近,应距离明火10m以上,使

18、用中应与氧气瓶保持5.0m以上距离。12.1.15 乙快减压器与瓶阀之间必须连接可靠。严禁在漏气的情况下使用。乙快气瓶上应有阻火器,防止回火井经常检查,以防阻火器失灵。12.1.16 乙快管道应装薄膜安全阀,安全阀应装在安全可靠的地点,以免伤人及引起火灾。12.1.17 交直流电焊机冒烟和着火时,应首先断开电源。着火时应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灭火。12.1.18 电焊软线冒烟、着火,应断开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水沿电焊软线喷洒灭火。12.1.19 乙快气泄漏火灾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 乙快气瓶瓶头阀、软管泄漏遇明火燃烧,应及时切断气源,停止供气。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不得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保

19、68 F -一一-DL 5027 - 2015 持正压状态,处于完全燃烧状态,防止回火发生。2 用水强制冷却着火乙快气瓶,起到降温的作用。将着火乙快气瓶移至空旷处,防止火灾蔓延。12.2 易燃易爆物品储存12.2.1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特种材料库房,设置严禁烟火标志,井有专人负责管理: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11。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12.2.2 易燃液体的库房,宣单独设置。当易燃液体与可燃液体储存在同一库房内时,两者之间应设防火墙。12.2.3 易燃易爆物品不应储存在建筑物的地下室、

20、半地下室内。12.2.4 易燃易爆物品库房应有隔热降温及通风措施,井设置防爆型通凤排气装置。12.2.5 易燃易爆物品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执行动火工作制度。12.2.6 易燃易爆物品进库,必须加强入库检验,若发现品名不符、包装不合格、容器渗漏等问题时,必须立即转移到安全地点或专门的房间内处理。12.2.7 保管人员离开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库时,必须拉闸断电。12.2.8 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必须执行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领用需经再关部门领导批准。12.2.9 应根据仓库内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种类、性质,制定现场灭火预案。化学化验室易燃易

21、爆物品应根据储存、使用的规定,制订防火措施和现场灭火预案。12.2.10 进入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12.2.11 易燃、可燃液体库房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69 . 一DL 5027 - 2015 12.3 绝缘油和透平油油罐、油罐室、油处理室12.3.1 绝缘油和透平油油罐、油罐室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DJ278的有关规定。12.3.2 油罐室内不应装设照明开关和插座,灯具应采用防爆型。油处理室内应采用防爆电器。12.3.3 油罐室、油处理室应采用防火墙与其他房间分隔。12.3.4 油务工作人员在取、放、加油和滤油作业时,现场严禁

22、烟火井应有防火措施,做到油不漏在设备外面及地上。12.3.5 油罐室、油处理室应设置通风排气装置。12.3.6 油罐、油罐室、油处理室内动火检修应执行动火工作制度。12.3.7 烘燥滤油纸应使用专用烘箱,温度不得超过80.C。12.3.8 钢质油罐必须装设防感应雷接地,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每处接地电阻不超过300。12.3.9 绝缘油和透平油露天油罐与建筑物等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表12.3.9的规定。表12.3.9露天油罐与建筑物等的防火间距(m)袖罐储最防k飞mh、4Z距、建v筑g称 物建筑物耐火等级开关站厂外铁路线厂外公路一、二级三级(中心线)(路边5200 10 12 15 30 15 2

23、00600 12 15 20 注:电力牵引机车的厂外铁路线(中心线)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m,70 r 一一飞-DL 5027 - 2015 13消防设施13.1 燃煤、燃机发电厂13.1.1 燃煤、燃机发电厂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和室内外消火栓,并符合下列要求:1 消防水源应有可靠保证,供水水量和水压应满足同一时间内发生火灾的次数及一次最大灭火用水,厂区占地面积不大于100ha时同一时间按1次火灾计算,面积超过时按2次火灾计算,一次灭火用水量应为室外和室内消防用水量之和。2 125MW机组及以上的燃煤、燃机发电厂应设置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3 100MW机组及以下的燃煤、燃机发电厂消防给水可采用与生

24、活或生产用水合用的给水系统,但应保证在其他用水达到最大小时用量时,能确保消防用水量。13.1.2 燃煤、燃机发电厂应设置带消防水泵、稳压设施和消防水池的临时(稳)高压给水系统或带高位消防水池的高压给水系统。13.1.3 消防水泵应设置备用泵,125MW机组以下发电厂的备用泵流量和扬程不应小于最大一台消防泵的流量和扬程。125MW机组及以上发电厂宜设置柴油驱动消防泵作为备用泵,其性能参数及泵的数量应满足最大消防水量、水压的需要。13.1.4 下列建筑物或场所应设置室内消火栓:主厂房(包括汽机房和锅炉房的底层和运转层、燃机厂房的底层和运转层、煤仓间各层、除氧器层、锅炉燃烧器各层平台),集中控制楼、

25、主控制楼、网络控制楼、微波楼、脱硫控制楼,继电器室、有充油设备的屋内高压配电装置,屋内卸煤装置、碎煤机室、转运站、筒仓皮带圃.-DL 5027 - 2015 层、室内储煤场,柴油发电机房,生产、行政办公楼,一般材料库、特殊材料库,汽车库。13.1.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固定灭火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的燃煤发电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的规定,设置重点防火区域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统。2 单机容量为200MW及以上但小于300MW的燃煤发电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 的规定,设置重

26、点防火区域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 单机容量为50MW135MW的燃煤发电厂在控制室、电.缆夹层、屋内配电装置、电缆隧道及竖井处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4 单机容量为50MW以下的燃煤发电厂以消火栓和移动式灭火器材为主要灭火手段。5 单机容量50MW以上的燃煤发电厂运煤枝桥及隧道与转运站、筒仓、碎煤机室、主厂房连接处应设水幕:所有钢结构运煤建筑应设置自动喷水或水喷雾灭火系统:所有90MVA及以上的油浸式变压器应设置儿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水喷雾、泡沫喷雾、排油注氮装置或其他灭火系统。6 除燃气轮发电机组外,多轴配置的联合循环燃机发电厂应按汽轮发电机组容量对应燃煤发电厂等同容量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自

27、动灭火系统,单轴配置的燃机发电厂应按单套机组总容量对应燃煤发电厂确定消防设施。燃气轮发电机组(包括燃气轮机、齿轮箱、发电机和控制间)应设置全淹没气体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天然气调压站、燃机厂房应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探测装置。13.1.6 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的燃煤发电厂主要建(构)筑物和设备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固定灭火系统在条件相符时可按本规程附录D表D.O.l的规定采用:单机容量为200MW及以上72 F 飞-一一一DL 5027 - 2015 但小于300MW的燃煤发电厂主要建(构)筑物和设备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条件相符时可按本规程附录D表D.O.2的规定采用。13.2 水力发

28、电厂(抽水蓄能电厂)13.2.1 容量50MW及以上的大、中型水力发电厂、抽水蓄能电厂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和室内外消火栓。消防给水可选用自流供水、水泵供水或消防水池供水等方式,供水水量和水压应满足最大一次消防灭火用水(室外和室内用水量之和)。当单一供水方式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混合供水方式,消防用水可与生产、生活用水结合。13.2.2 消防给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采用自流供水方式的高压系统时,取水口不应少于两个,必须在任何情况下保证消防给水。2 采用水泵供水方式的临时高压系统时,应设置备用泵和消防水箱,备用泵的工作能力不应小于最大一台主泵,消防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水量,但可不超过18m

29、3o3 采用消防水池供水方式时,水池容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的消防用水量要求。13.2.3 主厂房、副厂房、泵房、油罐室、升压开关站等处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每个消火栓处应设直接启动消防泵的按钮,保证在火警后5min内开始工作。13.2.4 大、中型水力发电厂含抽水蓄能电厂应按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DJ278的规定,设置重点防火区域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统。主要建(构)筑物和设备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固定灭火系统在条件相符时可按本规程附录D表D.O.3的规定采用。13.3风力发电场13.3.1 大中型风力发电场建筑物应设置独立或合用消防给水系73 -DL 5027 - 2015 统和消

30、火栓。消防水源应有可靠保证,供水水量和水压应满足最大一次消防灭火用水(室外和室内用水量之和)。小型风力发电场内的建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体积不超3000m3,且火灾危险性为戊类时,可不设消防给水。13.3.2 设有消防给水的风力发电场变电站应设置带消防水泵、稳压设施和消防水池的临时(稳)高压给水系统,消防水泵应设置备用泵,备用泵流量和扬程不应小于最大一台消防泵的流量和扬程。13.3.3 设有消防给水的风力发电场主控通信楼应设置室内外消火栓和移动式灭火器,其他建筑物不设室内消火栓的条件同变电站。并符合下列要求:1 风力发电场变电站的特殊消防设施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

31、范GB 50229的有关规定。2 主控通信楼和配电装置室的控制室、电子设备室、配电室、电缆夹层及竖井等处应设置感烟或感温型火灾探测器。3 油漫式变压器处应设置缆式线型感温或分布式光纤探测器或其他探测方式,单台容量125MVA及以上的油浸式变压器应设置固定式水喷雾、合成型泡沫喷雾或排油注氮灭火装置。13.3.4 机组及周围场地可不设置消火栓及消防给水系统,风机塔筒底部和机舱内部均应设置于提式灭火器。13.3.5 750kW以上的风机机舱内应设置无源型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或气溶胶灭火装置,采用自身热敏元件探测并自动启动:也可采用有源型悬挂式超细干粉、瓶组式高压细水雾、火探管等固定式自动灭火装置,

32、以及火灾自动报警装置:风机内部有足够的照明措施时,还可选用视频监视装置作为辅助监控措施。13.4光伏发电站13.4.1 独立建设的并网型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应设置独立或合用74 F 飞-一一一DL 5027 - 2015 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消防水源应有可靠保证,供水水量和水压应满足最大一次消防灭火用水(室外和室内用水量之和)。小型光伏发电站内的建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体积不超3000m3,且火灾危险性为戊类时,可不设消防给水。13.4.2 设有消防给水的光伏发电站的变电站应设置带消防水泵、稳压设施和消防水池的临时(稳)高压给水系统,消防水泵应设置备用泵,备用泵流量和扬程不应小于最大一台消防泵

33、的流量和扬程。13.4.3 设有消防给水的普通光伏发电站综合控制楼应设置室内外消火栓和移动式灭火器,控制室、电子设备室、配电室、电缆夹层及竖井等处应设置感烟或感温型火灾探测报警装置。光伏电池组件场地和逆变器室一般不设置消火栓及消防给水系统,仅逆变器室需设置移动式灭火器。其他建筑物不设室内消火栓的条件同变电站。13.4.4 采用集热塔技术的太阳能集热发电站类似于小型火力发电厂,比照汽轮发电机组容量,设置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统。13.5生物质发电厂13丘1生物质发电厂应设置独立或合用消防给水系统和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水源应有可靠保证,供水水量和水压应满足最大一次消防灭火用水(室外和室

34、内用水量之和)。当采用消防生活合用给水系统时,应保证在生活用水达到最大小时用量时,能确保消防用水量。13.5.2 应设置带消防水泵、稳压设施和消防水池的临时(稳)高压给水系统或带高位消防水池的高压给水系统。消防水泵应设置备用泵,备用泵流量和扬程不应小于最大一台消防泵的流量和扬程。13.5.3 下列建筑物或场所应设置室内消火栓:主厂房(包括汽机75 圃_DL 5027 - 2015 房和锅炉房的底层和运转层、除氧间各层)、干料棚、转运站及除铁小室、综合办公楼、食堂、检修材料库。13.5.4 生物质发电厂属小型火力发电厂,消防措施以火灾自动报警、人工灭火为主,重点防火区域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

35、火系统应符合表13.5.4的规定。表13点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固定灭火系统建(构)筑物和设备火灾探测器类型固定灭火介质及系统型式集控室感烟电子设备间感烟电气配电间感烟电缆桥架、竖井缆式线型感温或分布式光纤汽轮机轴承感温或火焰汽轮机润滑油箱缆式线型感温或分布式光纤主厂房汽机润滑油管道缆式线型感温或分布式光纤给水泵泊箱缆式线型感温或分布式光纤锅炉本体燃烧器缆式线型感温或分布式光纤料仓间皮带层缆式线型感温或分布式光纤主变压器(90MVA缆式线型感温十缆式线型感水喷雾、泡沫喷雾温或缆式线型感温+火焰探测(严寒地区)或其他及以上)器组合介质按现行规范时采用燃料干料棚(含半露红外感烟或火焰室内消火栓或消防

36、水天堆场)炮(计算确定);采用燃料建自动喷水灭火装置(构)筑物干料棚、除铁小室与缆式线型感温或分布式光纤水幕校桥连接处除铁小室(含转运站缆式线型感温或分布式光纤76 F -一飞-一一DL 5027 - 2015 续表13.5.4建(构)筑物和设备火灾探测器类型固定灭火介质及系统型式燃料建(构)皮带通廊缆式线理感温或分布式光纤封闭式设置自动喷筑物水灭火装置柴油机消防泵及泊箱感温空压机室感温泊泵房感温辅助建筑物设置有风管的集中综合办公楼感烟空气调节系统且建筑面积大于3Om2时采用自动喷水灭火装置食堂/材料库感烟或感温13.6 垃圾焚烧发电厂13.6.1 垃圾焚烧发电厂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和室内外消火

37、栓,消防水源应有可靠保证,供水水量和水压应满足最大一次消防灭火用水(包括室外和室内用水量之和)。全厂总焚烧能力600tld( II 类)及以上的垃圾电厂直采用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此外的小型垃圾电厂可采用生产、消防合用给水系统,但应保证在其他用水达到最大小时用量时,能确保消防用水量。13.6.2 消防水泵和消防水池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的规定。-13.6.3 下列建筑物或场所应设置室内消火栓:垃圾焚烧厂房和汽轮发电机厂房的地面及各层平台、飞灰固化处理车间、循环水泵房、办公楼。13.6.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固定灭火系统应符合表13.6.4的规定。7

38、7 - DL 5027 - 2015 表13.6.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固定灭火系统建筑物和设备火灾探测器类型固定灭火介质及系统型式垃圾储存仓、焚烧工房感温或红外感烟消防水炮及其相连部分中央控制室点式感烟或吸气式感烟配电室点式感烟或吸气式感烟电缆夹层、电缆竖井和缆式线型感温、分布式光纤、点电缆通廊式感烟或吸气式感烟13.7 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13.7.1 变电站、换流站和开关站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消防水源应有可靠保证,同一时间按一次火灾考虑,供水水量和水压应满足一次最大灭火用水,用水量应为室外和室内(如有)消防用水量之和。变电站、开关站和换流站内的建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体积不超

39、3000m3,且火灾危险性为戊类时,可不设消防给水。13.7.2 设有消防给水的变电站、换流站和开关站应设置带消防水泵、稳压设施和消防水池的临时(稳)高压给水系统,消防水泵应设置备用泵,备用泵流量和扬程不应小于最大一台消防泵的流量和扬程。13.7.3 变电站、换流站和开关站的下列建筑物应设置室内消火栓:地上变电站和换流站的主控通信楼、配电装置楼、继电器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电抗器室、综合楼、材料库,地下变电站。下列建筑物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丁、戊类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超过3000m3的丁类厂房和建筑体积不超过5000m3的戊类厂房:室内没有生

40、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不超过5000m3的建筑物。78 产-一-DL 5027 - 2015 13.7.4 电压等级35kV或单台变压器5MVA及以上变电站、换流站和开关站的特殊消防设施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的有关规定,换流站的消防设施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压直流换流站设计技术规定DL/T 5223的要求,地下变电站的消防设施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05kV220kV城市地下变电站设计规程)DL/T 5216的要求。1 地上变电站和换流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统应符合表13.7.4的规定。表13工4变电站和换流站火灾

41、自动报警系统与固定灭火系统建筑物和设备火灾探测器类型固定灭火介质及系统型式主控制室点式感烟或吸气式感烟通信机房点式感烟或吸气式感烟户内直流开关场地点式感烟或吸气式感烟220kV及以上变电站、所有地下无人值班站可设置悬挂电缆层、电缆竖井和变电站和无人变电站设缆式线型感式超细干粉、气溶胶或火探电缆隧道温、分布式光纤、点式感烟或吸气管灭火装置式感烟继电器室点式感烟或吸气式感烟电抗器室点式感烟或吸气式感烟(如有含油设备,采用感混电容器室点式感烟或吸气式感烟(如有含泊设备,采用感温)配电装置室点式感烟或吸气式感烟蓄电池室防爆感烟和可燃气体点式感烟或吸气式感烟+其他早换流站阀厅期火灾探测报警装置(如紫外弧

42、光探测器)组合油浸式平波电抗器(单缆式线型感温+缆式线型感温或水喷雾、泡沫喷雾(缺水台容量2Mvar及以上)缆式线型感温+火焰探测器组合或严寒地区)或其他介质79 . DL 5027 - 2015 续表13.7.4建筑物和设备火灾探测器类型固定灭火介质及系统型式缆式线型感温+缆式线型感温或水喷雾、泡沫喷雾、排泊泊浸式变压器(单台缆式线型感温+火焰探测器组合注氮(缺水或严寒地区)或容量125MVA及以上)(联动排泊注氮宜与瓦斯报警、压力释压阀或跳闸动作组合)其他介质油浸式变压器(无人变电站单台容量125MVA缆式线型感温或火焰探测器以下2 地下变电站除满足表13.7.4规定外,还应在所有电缆层、

43、电缆竖井和电缆隧道处设置线型感温、感烟或吸气式感烟探测器,在所有油浸式变压器和油漫式平波电抗器处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细水雾、排油注氮、泡沫喷雾或固定式气体自动灭火装置。80 ? 一一飞-一-DL 5027 - 2015 14消防器材14.1 火灾类别及危险等级14.1.1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应根据该场所内的物质及其燃烧特性进行分类,划分为下列类型。1 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2 B类火灾:液体火灾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3 C类火灾:气体火灾。4 D类火灾:金属火灾。5 E类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14.1.2 工业场所的灭火器配置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

44、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三级:严重危险级、中危险级和轻危险级。14.1.3 建(构)筑物、设备火灾类别及危险等级可按本规程附录E的规定采用。14.2灭火器14.2.1 灭火器的选择应考虑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灭火器的灭火效能和通用性、灭火剂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设置点的环境条件等因素。有场地条件的严重危险级场所,宜设推车式灭火器。14.2.2 手提式和推车式灭火器的定义、分类、技术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等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手提式灭火器GB 4351和推车式灭火器GB 8109的有关81 - DL 5027 - 2015 规定。14.2.3

45、 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宜选用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当同一场所存在不同种类火灾时,应选用通用型灭火器。14.2.4 灭火器需定位,设置点的位置应根据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确定,并应保证最不利点至少在1具灭火器的保护范围内。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规定。14.2.5 实配灭火器的灭火级别不得小于最低配置基准,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按火灾危险等级确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规定。当同一场所存在不同火灾危险等级时,应按较危险等级确定灭火器的最低配

46、置基准。14.2.6 灭火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2 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不直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露天设置的灭火器应有遮阳挡水和保温隔热措施,北方寒冷地区应设置在消防小室内。3 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4 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宣小于0.08m。5 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14.2.7 灭火器的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1 灭火器筒体外表应采用红色。82 飞-

47、户一DL 5027 - 2015 2 灭火器上应有发光标志,以便在黑暗中指示灭火器所处的位置。3 灭火器应有铭牌贴在筒体上或印刷在简体上,并应包括下列内容:灭火器的名称、型号和灭火剂种类,灭火种类和灭火级别,使用温度范围,驱动气体名称和数量或压力,水压试验压力,制造厂名称或代号,灭火器认证,生产连续序号,生产年份,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包括一个或多个图形说明和灭火种类代码),再充装说明和日常维护说明。4 灭火器类型、规格和灭火级别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要求。5 灭火器的分类、使用及原理可按本规程附录F的规定采用。6 泡沫灭火器的标志牌应标明不适用于电气火灾字样

48、。14.2.8 灭火器箱不得上锁,灭火器箱前部应标注灭火器箱、火警电话、厂内火警电话、编号等信息,箱体正面和灭火器设置点附近的墙面上应设置指示灭火器位置的固定标志牌,并直选用发光标志。14.3消防器材配置14.3.1 各类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建(构)筑物、设备应按照其火灾类别及危险等级配置移动式灭火器。14.3.2 各类发电厂和变电站的灭火器配置规格和数量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计算确定,实配灭火器的规格和数量不得小于计算值。14.3.3 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不得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具。14.3.4 手提式灭火器充装量大于3.0kg时应配有喷射软管,其长

49、度不小于O.4m,推车式灭火器应配有喷射软管,其长度不小于4.0mo除二氧化碳灭火器外,贮压式灭火器应设有能指示其内部83 .-DL 5027 - 2015 压力的指示器。14.3.5 油浸式变压器、油浸式电抗器、油罐区、油泵房、油处理室、特种材料库、柴油发电机、磨煤机、给煤机、送风机、引风机和电除尘等处应设置消防砂箱或砂桶,内装干燥细黄砂。消防砂箱容积为l.Om3,并配置消防铲,每处3把5把,消防砂桶应装满干燥黄砂。消防砂箱、砂桶和消防铲均应为大红色,在!、箱的上部应有白色的消防砂箱宇样,箱门正中应有白色的火警119月字样,箱体侧面应标注使用说明。消防砂箱的放置位置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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