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部标准化工标准物质管理办法发布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部标准化工标准物质管理办法化工标准物质品种繁多 对制备 定值 运输 贮存应有严格要求 为加强对化工标准物质的管理 确保其质量 特制订本办法适用范围和管理部门本办法适用于按 化工标准物质通则 的规定制备的化工标准物质 不包括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负责管理的产品标准样品化学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受部委托为化工标准物质的管理部门制备化工系统的化工研究院 所 工矿企业 均可按 化工标准物质通则 的规定制备标准物质管理部门根据需要 可通过化学工业部科技局向有关单位下达制备化工标准物质的任务定值
2、审查和审批制备单位负责按 化工标准物质通则 的规定进行标准物质的定值工作 并将申请审查上报资料 见附录 和标准物质证书 见化工标准物质通则 一同报送管理部门 此外 制备单位还应提供一定数量的标准物质实物供技术审查和仲裁使用管理部门或由管理部门委托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和其他单位组织标准物质的技术审查工作技术审查结果由管理部门审批确认 审批确认的标准物质称为 化工标准物质 由管理部门注册 编号重复制备重复制备的化工标准物质 必须按审批确认所规定的程序进行重复制备的化工标准物质 是否需要技术审查 由管理部门根据情况决定重复制备的化工标准物质 必须经管理部门审批确认后方可销售销售化工标准物质由制备单
3、位或有关单位负责销售所有化工标准物质应有明显标志 包装容器必须密封 密封在运输 销售过程中损坏者 不得作为化工标准物质出售凡超过有效期的化工标准物质不得再作为化工标准物质出售仲裁对化工标准物质的标准值有异议的单位或部门 可向化工标准物质管理部门提出仲裁要求 由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审查单位 制备单位和提出异议的单位或部门共同协商仲裁的有关事宜 仲裁结果由管理部门处理 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发布 实施仲裁时以保存在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和其他单位未启封的化工标准物质为准其他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 未按本办法的规定审批确认的标准物质一律不得以 化工标准物质 的名义进行流通 销售和使用附录参考件申请审查上报资料的内容名称分子量 或原子量 分子式 或元素符号 结构式物理状态适用范围制备工艺 包括使用的原材料制备能力和参加人员的技术水平特性及其量值定值方法 包括取样方法 测定装置 测定步骤等 和数据处理 包括原始数据等均匀性和稳定性数据参加定值的单位和人员制备日期和有效期运输 贮存条件使用注意事项制备数量包装容器 分装数量 成本及售价国外有关资料其他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建安 姜辉 张慧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