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JBI T 6155-92 静电复印机维修导则1992一05-15发布1993-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发布目录JB /T 6155.1 静电复印机维修导则总则JB /T 6155.2 静电复印机维修导则维修资料的完整性及其基本要求JB /T 6155.3 .静电复印机维修导则维修部门资格审查及管理办法JB /T 6155.4 静电复印机维修导则维修质量评定及考核JB /T 6155.5 静电复印机维修导则维修信息管理方法JB /T 6155.6 静电复印机维修导则维修器材管理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静电复印机维修导则维修质量评定及考核JB/T
2、 6t55.4-92 l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静电复印机维修后的产品质量、维修服务质量的评定与考核方法。本标准适用于GBl92静电复印机规定的静电复印机,其它类似产品亦应参照执行。2 引用标准GB 192-89静电复印机1 产晶及复印晶评定考核条件,.1 产品经维修后,其工作条件仍必须符合GBlO锐的规定。予2产品必须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3- 3 产品所用消艳材料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其累计使用时间不应超过下列规定:a.显影剂寿命终止前三分之二:b光导材抖寿命终止前三分之二。3.4 产品所用复印纸应是生产厂方推荐用纸。4 安全卫生性能检查4.1 产品经维修后,其电气安全、机械安全
3、指标仍应符合GBl92的规定。4.2 对卫生、环境保护性能和其它安全保护性能,如因维修部门检测能力所限而不能及时检测峙,亦应作出产品安全性评定,以保证人身安全。5 一般性能检查5.1 产品经维修后,一般性能应符合产品规格书的规定,主要项目是za.启动时间:b面板操作与显示功能:C.首张复印时间、连续复印速度;d.最大原稿幅面、最大有效复印幅面。5.2 控制面板上设定的各种操作与显示功能均应正确执行无误,操作灵便可靠,显示清晰正确.6 复印晶质量检查6.1 复印机经维修后,其复印品质量应达到字迹清晰,6.2 检查复印品质量时所用原稿:a.在保修期内,一般应使用复印机调试版目视检查无明显底灰,图象
4、比例无明显变化。机械电子工业部1992-05一15批准1993-01-01实捕 JB /T 6155.4 -92 b在保修期外,应使用复印机维修检查版。7 纸路性能检查7.1 除采用卷筒纸复印机外,复印机经维修后采用产品所规定的最大复印晶尺寸纸张,连续复印30张不得出现卡纸故障与输纸故障。7.2 除采用卷筒纸复印机外,复印机经维修后,采用产品所规定的最小复印晶尺寸纸张或用户常用最小复印晶尺寸纸张,连续复印30张不得出现卡纸故障与输纸故障。8 噪声检查复印机经维修后,应无异常噪声。9 维修服务质量检查9.1 复印机经维修后,维修人员应明确向用户说明机器及零部件损坏情况,并填写申报单或零部件损坏,更换单,签发维修质量检验合格凭证和复印品印佯。使用现场维修,其维修质量由用户签字认可。9.2 复印机经维修后,不满一个月或复印量不满机器所规定的月平均复印量时,不应产生与维修作业相关联的失效,否则应判为维修质量不良或维修器材质量不良.附加说明z本标准由机械电子工业部天津复印技术研究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上海施乐复印机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志成、徐红伟。2